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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样本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样本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样本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就业性别歧视相关概念界定:

联合国早在1979年出台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有关抵制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法律, 其中对女性歧视的相关界定是: ”对妇女的歧视就是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 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 无论婚否) 在男女平等基础上, 认识、享有或行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性别歧视定义能够高度概括其在各个领域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 而且得到各学科各专业广泛一致的赞同和认可。

从中国《劳动法》第二章第13条能够看到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

尽管中国就业法明文规定: ”就业单位不得歧视女性, 在工酬上实行男女平等”, 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企业单位在录用人员的时候, 会偏向录用男性, 这个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担心女大学生刚好是到结婚生育的年纪了, 就业后会有很大一段时间不工作, 从

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增长和人事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如果她们录用男性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因此想要实现男女真正的平等, 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 一) 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遭到性别歧视

自1999年中国高校实行扩招政策以来, 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增长了好多, 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没有相应的增长, 然后劳动力市场就出现了供大于求现象, 矛盾日益突出。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 女大学生的处境更为艰难, 她们因为将要结婚生育, 在体力和耐力上又比不过男性, 在这些与生俱来不能逃避的原因下, 她们在就业过程中不断地遭受到歧视,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故意找茬, 提高门槛, 把女性拒绝在门外。

女大学生就业准入性别歧视的表现是: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 即使女大学生比同等学历的男性在人力、物力和精力上花费的更多, 可是都无法与同等学历的男性做一样的工作, 无法做与自身条件相对称的工作, 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优先选择男性。

麦可思数据显示, 在各类用人单位中, 国有企业是男女毕业生就业比例最不平衡的。有29%的就业的本科男生就业于国有企业, 比本科女生( 15%) 高14个百分点。这表明国有企业更愿意接受男大学生。

图5 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类型分布

( 二) 职业分布中对女性的歧视

在许多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 大多数女性就应该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少、声望和社会地位低的岗位和职业, 事实上, 中国”女性职业”分布中也是这样的。中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很高, 高于其它发展差不多的国家, 可是女性能做的岗位少且层次不高。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调查显示, 女性比例最低的职业依次是: 第一,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 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女性比例最高的职业有: 第一, 从事农林牧渔的劳动者; 第二, 商业服务人员。

为什么说女性就业面狭窄? 因为那些高端技术型岗位、政治领导岗位和科研岗位基本都由男性包揽, 而有些女性从事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服务业和劳动力密集型的制造加工业等岗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很多女性逐渐参与到男性的工作领域中, 她们不再满足于做一些没什么技术含量而且工资又低的工作。虽然现在的女大

学生无论是学识还是各方面的素质都已经非常不错了, 可是相比男性还是矮一截, 男性还是在职业分布中占据主要地位。

像女大学生这样受过高等教育, 有知识有素质的人才, 却不能找到与自己能力相符合的工作, 在求职过程中屡遭歧视, 这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女性和男性这个性别群体, 看似平等, 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是女性低于男性, 对女性的要求也比男性高, 男性在这样一个性别群体中的社会地位和声誉远远高于女性, 所获得的就业机会也比女性多很多。男性在职业分布中还是占据主要地位。

( 三) 同工不同酬劳的差别待遇歧视

”男女平等, 同工同酬”早就出现在中国劳动法中, 可是在现实工作中, 女性和男性干同样的事, 所取得的报酬就是低于男性, 这种不公平的尴尬局面时常发生。就业中的同工同酬是指: 从事同种或者相似强度的劳动不以性别为基础, 而是以工作类型, 劳动强度等作为发放劳动薪酬的标准, 即男性和女性从事某种同种或类似的劳动就应该给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在市场化的条件下, 企业能够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员工, 从各方面考虑, 企业都会选择她们认为的人力投资回报率高的男性, 实际上是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做到男女平等, 同工同酬。即使招聘女性, 在薪酬福利上也会有降低, 变相的剥削女性劳动。

一些不良的就业单位用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等一些手段和说辞与女大学生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 还利用女大学生刚出校门法

律意识薄弱对她们提各种无理要求, 因此女大学生的就业保障与

同等条件的男性相比低很多。有些劳动合同只为保障企业单方面的

权益, 对女性各种苛刻, 甚至提出一些变相无理的要求, 限制她

们结婚生子的权利等。有些企业虽然没在表面上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可是一遇到突发事件, 如若要请假, 那奖金、晋升等就都会受到

很大的影响。就像这样的一些规定严重侵害了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导致女大学生就业艰难。

麦可思数据显示, 毕业的本科女生半年后的月收入( 3505元) 比本科男生( 4012元) 低507元。

从中期职业发展来看, 毕业的本科女生毕业三年后月收入为5671元, 相较于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 2856元) , 涨幅比例为99%; 本科男生月收入从半年后的3340元增至三年后的6696元, 涨幅比

例为100%。由此能够看出, 女大学生无论在就业初期还是就业发

展期, 收入水平明显低于男大学生, 而且收入水平会逐渐拉开。

图3 本科院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及三年后的月收入

数据来源: 麦可思-中国大学毕业生三年后职业发展研究,

大学毕业生半年后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研究。

[中国,女大学生,就业,其他论文文档]试析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与对策研究

试析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与对策研究 ” 论文摘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高校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高校就业问题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从女大学生就业受歧视的现状着手,追根溯源先后找到社会习俗论、个人偏好歧视理论等理论原因,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论文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下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女性就业尤为困难。因此,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显得紧迫而重要。 一、就业与就业歧视的内涵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阶段内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为赚取利润进行的活动。就业人口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受雇于企业或政府部门的被雇佣者和自我雇佣者。根据国际标准,凡是在规定年龄以上的人,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视为实现了就业:在规定期间内,正在从事有报酬或有收入的职业的人;有固定职业,但因疾病、事故、劳动争议、休假、矿工,或因气候不良、机器设备故障等原因暂时停工的人;雇主和自营人员,及协助家庭企业或农场而不领报酬的人,在规定时期内从事正常工作时间的 1/3以上者;退休人员再次就业者(有报酬或收入)。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歧视是指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家庭出身所造成的任何区别、排斥和偏见,并由此产生剥夺、损害就业或就业机会均等的影响。一言以蔽之,“就业歧视”就是条件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由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无关因素的影响,无法与他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其平等就业权遭受侵害的现象。根据美国联邦反就业歧视法律的规定,反就业歧视法制禁止的歧视类型有:种族与肤色歧视;性别歧视;宗教歧视;原国籍与公民身份歧视;年龄歧视;身心障碍歧视。这六种就业歧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特质。 二、中国就业歧视的突出表现 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种情况在高学历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中更为普遍。以2008年上海文化研究中心实习生招聘启示为例,招聘人数:3人;招聘要求:一是硕士 及以上学历,党员,男性优先;二是对文化领域的人才工作、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公共文化管理方面有一定研究;三是有较强的责任心。招聘要求中的第一点就提出了男性优先的原则。这些例子不胜枚举,如被誉为中国最权威、最公正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测试,即平常通俗所说的“国考”和“省考”,也存在这一问题。

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现状背景

二.现状/背景 传统教育认为,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两性社会地位会向着平等的方向发展,但事实不容乐观。当女性接受了高等教育,提高了人力资本后,却在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初就遭遇了歧视。国际劳工组织对歧视的定义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性别歧视是歧视的一种。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是指,女大学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因其性别遭受到的显性的或隐性的有区别对待或排斥。显性歧视是指将歧视的行为通过文字、话语等直接表现出来的歧视行为;隐性歧视是指用各种手段掩饰歧视行为,但结果上是歧视的行为。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有以下三种表现: 1.就业机会的性别歧视 首先,女大学生就业空间相对狭小,不少用人单位干脆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除了这些明目张胆的显性“性别歧视”外,还有许多用人单位则采取了阳奉阴违的办法,表面上一视同仁,不论男女,求职简历来者不拒.但在面试通知时却是有男无女。用人单位有意或无意地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制造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的职业门槛,使得很多女大学生只能集中在办公室内勤、小公司秘书、餐饮美容行业、市场销售等传统型的与专业不对口的职业上。其次,女大学生在找工作时,没有拥有与男生相同或相等的就业机会(即“同民同工”)。也就是说,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男同学。有些用人单位对男性的偏向十分明显,也许是受到所谓的“女人是弱势群体”这种观念的影响,在男女生同等条件下、甚至男生处于轻微劣势的情况下也倾向于录用男生,或者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给女大学生增加了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就业成本。 2.职业待遇的性别歧视 在相同的工作中,女大学生无法得到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符的工资报酬(即“同工不同酬”)。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月工资水平要高于女生。性别对女大学生报酬率的影响比对大学生就业率的影响更为显著。目前存在着部分女大学生就低谋职的现象,为了能得到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宁可降低门槛。与男同学相比,女大学生就业质量要低得多。 3.发展机会的性别歧视 相对男大学生来说,企业认为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较短,工作的连续性较差,不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条件都不如男大学生优秀,特别是由于人为的歧视因素,女性获取高层次职位的机会远远少于男性。从总体上看,女性在智力型职业中的比例小,在体力型职业中所占比例大。由此可见,发展机会中的性别歧视在就业中是极为严重的。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及对策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7815710795.html,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辛丽春 来源:《学校教育研究》2016年第19期 我国高等教育从1998年开始扩大招生规模,经过十八年的发展,已开始向普及化发展。随之而来的,大学毕业生的数量也开始逐年翻番,毕业后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基础上,性别歧视又是女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又一难关,使得就业变得难上加难,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不容忽视。 一、本文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以北京××大学2016届各专业全体应届女性毕业生为样本总体,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调查样本,并确保了抽样样本中文科专业和理工科专业女性毕业生样本数量大体相当。在问卷的设计上,调查内容涉及面广,包括了女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现状、女大学生对性别歧视的自我认知状况、性别歧视的原因分析以及相关的对策建议等方面。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87份,其中文科类样本占51.7%,理工科类样本占48.2%。有效问卷通过相关统计软件进行了汇总处理和统计分析。 二、女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性别歧视 本文设计的调查问卷,对于“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遭遇到性别歧视的严重程度”问题,依据严重程度设置了六个选项,分别为很严重、比较严重、一般、不太严重、根本不严重和不清楚。调查结果没有呈现出平均的状况,三分之二的被调查者选择“很严重”以及“比较严重”。在对个别被调查者的深度访谈中了解到,性别歧视在招聘广告和用人单位隐性招聘规定中体现最为明显。女性由于特殊的生理特点遭到招聘单位不平等对待的情况屡见不鲜,容貌外形也常常成为招聘单位的应聘条件。而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在企业中,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中也会有性别歧视的存在。女大学生在现阶段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在提供岗位数量上的性别歧视 在个人素质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女生的就业率远远低于男生,连就业满意度和就业质量也低于男生。从调查结果看,44.8%的被调查者认为用人单位给男性提供的工作岗位多,给女性提供的少,认为女多男少的只占到6.9%。显而易见,用人单位在提供工作岗位数量上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 (二)在招聘录用条件上的性别歧视

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研究综述

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研究综述

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研究综述 社工1101 张赛明 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我国当前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凸显,大学生就业率持续下降,而在性别歧视之下,女大学生与男大学生,其就业问题更加突出。本文从福西特( Fawcett,1918) 开始研究性别差异到1981 年贝克尔的家庭经济理论模型建立, 进行了国外的相关研究综述; 并着重对国内关于歧视问题的研究从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的综述。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综述 Review on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of female university students Abstract Employment is the people's livelihood. Of scale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graduate employment system reform Graduates Employment highlights the employment rate continued to decline under the Sex Discrimination, female students and male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issues become more prominent. From Fawcett (Fawcett, 1918) began to study gender differences in 1981 Becker family economic theory model to establish a foreign-related Research; focusing on the domestic study on discrimination from economics, law, sociology Review of Studies on different perspectives. Keywords female college students,employment,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Review

就业性别歧视分析

就业性别歧视分析 一、我国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就业市场上性别歧视现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女性人口就业率较低、下岗失业比重大和职业报酬差距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而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就业人数的37.8%,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在失业率方面,全国实际失业人口中女性的失业率普遍高于男性失业率。2003年男性失业者下岗的占37.7%.女性失业者中下岗的占42.1%。另外,我国政府一贯主张男女要同工同酬,反对歧视女性,但是现实生活中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仍然普遍存在。根据我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资料,在一些服务业的一线中.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53%左右,而在管理和技术行业中.该比例为74%左右。以上现象说明我国就业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我国现行的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我国宪法中有关于劳动平等权的规定,构成了全部禁止就业歧视特别是女性就业歧视法律规范的立法基础和前提。1980年7月,我国政府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国际公约》,1990年我国政府批准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在我国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劳动法中的第3、12、46条等都明确了劳动权的范围,并将宪法中的劳动平等权等权利覆盖到劳动就业中的各个环节,从而确立了反对就业歧视的基本原则,确保了妇女在就业中的权利。另外,2005年修正的《妇女权益保障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就业促进法》都明确重申了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都享有平等权,包括在晋职、晋级、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配住房、享受待遇等方面的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妇女的法律规定。 二、我国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存在的原因 目前我国性别歧视的原因主要存在市场因素和传统文化两方面。 1.企业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性别歧视产生的经济原因在社会生活中女性承担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社会责任。一般来讲,在女性就业生涯中,存在着一个就业生涯低谷期(生育期)。由于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女劳动者具有相同的劳动生产率,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会比较雇佣男性和女性的收益,倾向于选择雇用男性就业。从经济学角度看,为了使使用资源的成本降到最低,企业必定会对男女预期成本进行比较.比较之下。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倾向于“择男舍女”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理性“雇主的决策。虽然国家主张男女平等,反对在雇佣方面存在性别歧视,但这是对所有的用人企业而盲的,对于个别企业来说,即使其不这么做,通常也不会受到惩处或遭受损失。所以每个用人企业在招聘和录用人才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想承担因为女性生育问题或体力差别给本单位所带来额外成本,就拒绝使用女性人才。 2,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性别歧视存在的根本原因 传统文化对女性就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前市场歧视和市场中歧视两方面;所谓前市场歧视指在就业未进入市场前就存在的歧视;市场中歧视(后市场歧视或当前市场歧视)指就业在就业市场中所受的歧视。前市场歧视主要表现在教育投资上。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赡养父母的责任基本由儿子承担。父母(家庭)更愿意在儿子身上进行教育投资。他们将受教育的机会给男性而不是女性,其结果是降低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却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后者对就业者的基本要求是受过高等教育。由于女性受教育水平低于男性.使得女性获得技能的机会少于男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就业性别歧视相关概念界定: 联合国早在1979年出台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有关抵制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法律,其中对女性歧视的相关界定是:“对妇女的歧视就是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性别歧视定义能够高度概括其在各个领域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并且得到各学科各专业广泛一致的赞同和认可。 从我国《劳动法》第二章第13条可以看到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 尽管我国就业法明文规定:“就业单位不得歧视女性,在工酬上实行男女平等”,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企业单位在录用人员的时候,会偏向录用男性,这个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担心女大学生刚好是到结婚生育的年纪了,就业后会有很大一段时间不工作,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增长和人事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他们录用男性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所以想要实现男女真正的平等,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一)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遭到性别歧视 自1999年我国高校实行扩招政策以来,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增长了好多,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没有相应的增长,然后劳动力市场就出现了供大于求现象,矛盾日益突出。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女大学生的处境更为艰难,她们因为将要结婚生育,在体力和耐力上又比不过男性,在这些与生俱来不能逃避的原因下,她们在就业过程中不断地遭受到歧视,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故意找茬,提高门槛,把女性拒绝在门外。

职场上的性别歧视

职场上的性别歧视 法学院1204班 梁淑冰 学号142论文摘要: 平等一直以来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现实生活中,性别的不平等却是个永远的问题,性别歧视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本文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试图从调查问卷和社会现象出发分析职场上一直存在的性别歧视。在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规定中首先提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但现在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 关键词:就业市场;性别歧视;附加成本 一、职场中存在性别歧视的社会现象 我国《劳动法》第13条指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之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虽然该法规意味着社会的进步,但法规的出台仍然不会改变不少人对女性就业前景的看法,职场中仍然存在隐性的性别歧视。 《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被访的女大学生中,有%的女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的就业机会少”,更有%的被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性别偏见。全国妇联第八届书记处书记李丽芳表示,一项调查显示,高校女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65%的女毕业生认为自己找工作的最大障碍就是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在实际操作中,男生一般投2到3份简历即可得到一次面试的机会,而女生要得到一次面试机会,要投8到10份简历。目前社会上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称在就业过程中,“女硕士=男本科、女本科=男专科……”。 由于用人单位在招工简章中公开歧视女性的行为将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提高门槛”也成为一个新手段。一些用人单位针对女性设置额外的附加条

高校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成因与对策

高校女大学生就业中 性别歧视的成因与对策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姓名:王晶莹 邮政编码: 300384 高校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成因与对策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及社会就业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大学生在就业中遇到的问题日益呈现。其中,女大学生由于自身生理特征、社会观念等因素,在就业中受到性别歧视的现象逐步体现。这不仅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更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本文通过透析女大学生就业中遇到性别歧视的种种现象,深刻总结成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以期引起公众对于此问题的注意并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成因;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

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可以说,我国关于女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均享有同男性平等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已经上升到宪法基本权利的层面。这一规定不仅是对于女性的尊重,更代表着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由于这一规定较为原则,故在具体实施中尚有诸多领域不能完全实现,其中,就业领域尤为显著。 在就业领域中,由于劳动力供求矛盾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仍呈现供过于求的阶段。由于用人单位占据着优势地位,故其在招录员工的时候在体现出偏好性的同时,个别单位也体现出一定的歧视性,在这种歧视性中,性别歧视则更为显著。 本文着眼于高校女大学生在就业中所遇到的性别歧视,通过研究高效女大学生在就业中受到性别歧视的客观现象,深入总结其中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吸引前人研究成果及自我创新,从客观角度阐述解决高校女大学生在就业中所遇到的性别歧视的对策。 一、高校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

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与对策

学生工作广角 总第258期 DOI编码:10.3969/j.issn.1007-0079.2012.35.068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下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女性就业尤为困难。因此,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显得紧迫而重要。 一、就业与就业歧视的内涵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阶段内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为赚取利润进行的活动。就业人口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受雇于企业或政府部门的被雇佣者和自我雇佣者。根据国际标准,凡是在规定年龄以上的人,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视为实现了就业:在规定期间内,正在从事有报酬或有收入的职业的人;有固定职业,但因疾病、事故、劳动争议、休假、矿工,或因气候不良、机器设备故障等原因暂时停工的人;雇主和自营人员,及协助家庭企业或农场而不领报酬的人,在规定时期内从事正常工作时间 的1/3以上者;退休人员再次就业者(有报酬或收入)。 [1]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歧视是指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家庭出身所造成的任何区别、排斥和偏见,并由此产生剥夺、损害就业或就业机会均等的影响。一言以蔽之,“就业歧视”就是条件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由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无关因素的影响,无法与他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其平等就业权遭受侵害的现象。根据美国联邦反就业歧视法律的规定,反就业歧视法制禁止的歧视类型有:种族与肤色歧视;性别歧视;宗教歧视;原国籍与公民身份歧视;年龄歧视;身心障碍歧视。这六种就业歧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特质。 二、中国就业歧视的突出表现 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种情况在高学历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中更 为普遍。[2]以2008年上海文化研究中心实习生招聘启示为例,招聘 人数:3人;招聘要求:一是硕士及以上学历,党员,男性优先;二是对文化领域的人才工作、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公共文化管理方面有一定研究;三是有较强的责任心。招聘要求中的第一点就提出了男性优先的原则。这些例子不胜枚举,如被誉为中国最权威、最公正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测试,即平常通俗所说的“国考”和“省考”,也存在这一问题。 女性受歧视有以下两种表现:一是行业的隔离;二是职业的隔离(同一行业,高低职位)。从农业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共性规律:一是女性担任职位低、工资少的工作;二是当女性在某一职位占多数 时,少数男性则在这一职业占据领导地位;多数男人脱离这种职业时,这种职业的社会地位随之降低。 三、性别歧视产生的理论成因1.社会习俗论 洪晃提出中国社会家庭的理想模式是:男人挣钱,女人持家,这也是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其实,追溯到原始时代奴隶社会就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二元对立局面。“男主外”是一工具型角色;而“女主外”是一情感型角色。角色分工是很早就确立起来的。尽管现在社会高速发展,女性地位急剧提升,有很多职场女性也做得很出色,也能兼顾家庭和事业,出现了女子能顶半边天的许多口号,但毕竟这些是个案,或者是一小部分。这就给在职场就业的市场上,女性受歧视,特别是高学历女性不能和同学历的男性甚至稍低学历的男性受到平等待遇的问题找到了理论支撑。 2.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Lester C.Thurow,P. B. Doeringer,M. J. Piore等人在原有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劳动力市场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而次要劳动力市场则与之相反,其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对于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教育和培训能够提高其收入,而对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接受教育和培训对于提高其收入没有作用;并且,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较少。而男性具有劳动稳定性,女性因为身体原因、家庭因素、怀孕待产等缺乏劳动稳定性,故而男性居内部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居外部劳动力市场即次要劳动力市场。 3.利润最大化理论 利润最大化是古典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经济学家通常都是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来分析和评价企业行为和业绩的。但在这里我们把男性和女性作为自变量,把企业通过雇佣他们而获得的利益作为因变量来考察哪种性别能够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结果显示:女性供给弹性低于男性;女性的要价空间不如男性;对女性劳动力的能力不足或有误而产生的不确定感和偏见。这些因素造成了在选择人才、提供任职机会时企业和招聘市场会更青睐于男性的原因。 4.个人偏好歧视理论 该理论是贝克尔歧视理论的发展。这种理论把歧视看作是歧视者的一种偏好,指的是个体偏向与不同某些特定种族或性别的成员打交道。认为歧视来源于个人,包括雇主、雇员和顾客。 贝克尔认为,歧视作为一种社会习俗,与稳定的经济结构关 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与对策研究 陈?双 摘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高校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高校就业问题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从女大学生就业受歧视的现状着手,追根溯源先后找到社会习俗论、个人偏好歧视理论等理论原因,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 作者简介:陈双(1988-),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南?长沙?410128)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5-0133-02 网络出版时间:2012-12-06 12:41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7815710795.html,/kcms/detail/11.3776.G4.20121206.1241.150.html

女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女大学生就业难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就业率低、就业质量低、职业性别隔离、性别歧视等是其主要表现。结合阻碍女大学生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从文化政策、公共政策、法律建设、教育改革和自身修养等方面,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妥善解决矛盾,以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难构建和谐社会公共政策 近年来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本是社会建设的新力量,却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极大压力。其中,女大学生更成为了就业大军中的弱势群体,这种女大学生面临就业困境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由此带来的后果不仅是个人也是社会的发展障碍。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消极影响 女性可撑半边天,她的社会角色并不局限于妻子与母亲,女大学生接受了国家高等教育,分享了国家重要的办学资源,其中不乏精英,但女大学生却一再面临就业难的尴尬处境,这于女性本身和社会发展都是不利的。女大学生就业难会造成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和打击女性投入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女性的政治参与度和家庭婚姻地位,这显然不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最终也会转为社会成本,阻碍社会发展。 和谐社会讲求人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讲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而女大学生就业难却一再反映了社会中性别歧视、权利保护不健全等问题,违背了男女平等和同民同工,同工同酬等制度,不利于社会文明建设,不利于和谐文化的构建。实现充分就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目标和任务之一,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应该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表现 (一)就业率低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或科研机构的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04 年的大学毕业生有280万,有80万人不能及时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2005 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达到338

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及对策

谈谈我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原因 字体大小:大中小小蕊发表于 2010-06-08 16:27评论0条阅读154次性别歧视是就业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文章从市场因素和传统文化两方面对我固就业市场上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并有针对性地给出对策建议。希望为我国性别歧视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参考。本毕业论文范文来源于专业提供职称论文发表等服务的中国毕业论文网,如有业务需求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 一、我国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就业市场上性别歧视现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女性人口就业率较低、下岗失业比重大和职业报酬差距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而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就业人数的37.8%,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在失业率方面,全国实际失业人口中女性的失业率普遍高于男性失业率。2003年男性失业者下岗的占37.7%.女性失业者中下岗的占42.1%。另外,我国政府一贯主张男女要同工同酬,反对歧视女性,但是现实生活中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仍然普遍存在。根据我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资料,在一些服务业的一线中.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53%左右,而在管理和技术行业中.该比例为74%左右。以上现象说明我国就业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二、我国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存在的原因 目前我国性别歧视的原因主要存在市场因素和传统文化两方面。 1.企业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性别歧视产生的经济原因在社会生活中女性承担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社会责任。一般来讲,在女性就业生涯中,存在着一个就业生涯低谷期(生育期)。由于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女劳动者具有相同的劳动生产率,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会比较雇佣男性和女性的收益,倾向于选择雇用男性就业。从经济学角度看,为了使使用资源的成本降到最低,企业必定会对男女预期成本进行比较.比较之下。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倾向于“择男舍女”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理性“雇主的决策。虽然国家主张男女平等,反对在雇佣方面存在性别歧视,但这是对所有的用人企业而盲的,对于个别企业来说,即使其不这么做,通常也不会受到惩处或遭受损失。所以每个用人企业在招聘和录用人才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想承担因为女性生育问题或体力差别给本单位所带来额外成本,就拒绝使用女性人才。 2,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性别歧视存在的根本原因 传统文化对女性就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前市场歧视和市场中歧视两方面;所谓前市场歧视指在就业未进入市场前就存在的歧视;市场中歧视(后市场歧视或当前市场歧视)指就业在就业市场中所受的歧视。前市场歧视主要表现在教育投资上。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赡养父母的责任基本由儿子承担。父母(家庭)更愿意在儿子身上进行教育投资。他们将受教育的机会给男性而不是女性,其结果是降低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却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后者对就业者的基本要求是受过高等教育。由于女性受教育水平低于男性.使得女性获得技能的机会少于男性,因而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就业比较困难。 假定雇主对女性劳动者存在个人偏见,认为女性是不如男性的.在相同条件下不愿意雇佣女性劳动者,只有在女性劳动者的薪酬降低到一定程度后,才会雇佣她们。其具体表现就是在同一行业的同一职位中女性的工资低于其男性同事。雇主偏见的另一表现就是女性劳动者即使被雇佣.在同样条件下.男性培训进修以及升职的机会更大一些。 3.就业市场严重供大于求是我固性别歧视产生的主要原因

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文献综述

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文献综述 一、引言 随着高考扩招,我国的大学生数量激增,导致供过于求,大学生也再不是稀缺资源,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了21世纪影响中国和谐发展的主要因素。而在这其中女大学生就业问题除了劳动就业问题以外,还附带有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1]。这严重违反了就业平等权,并且造成人力资源配置的变形扭曲,已经成为了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分析,探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目的在于探讨有助于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相关对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一、就业歧视相关定义 1、《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条规定“对妇女的歧视一词指基于性别而做的任何区别、排除或者限制,其作用是为了妨碍或者破坏妇女基于男女平等、无论已婚还是未婚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3、就业性别歧视,在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规定中首先提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 4、刘秀英、孙水裕、金更欢(2009)认为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毕业生的各个环节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生或提高对女生的录用标准而导致女生平等择业机会的丧失及其他损害的情况。 刘秀英;孙水裕;金更欢;我国高校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研究[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5期 二、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 孙慧敏;田保状;张小村;张安涛 1、刘秀英、孙水裕、金更欢(2009)认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大学毕业生的人数逐年增加,据江苏省妇联针对本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情况进行的专题调研显示,有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有34.3%的女生有过多次被拒经历。许多被调查者指出,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要求“只要男生”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在同等条件下,男生签约率明显高出女生8个百

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分析文献综述

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分析文献综述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各个高校的招生规模也在逐年的增加。这也就导致了毕业生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竞争压力也慢慢增大。与此同时它将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歧视问题推向了一个新的局面。本文就搜集众多学者观点及部分文献信息对我国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进行简要分析综述,并提出一些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歧视;区别对待; 大学生就业环境日趋激烈,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就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中女生占的比例已达44 %,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87% ,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为63.4% ,比男生低8.7个百分点。这一现象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搜集相关材料,从大学毕业生就业歧视定义、国内外相关研究、就业歧视成因和就业歧视对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力求能得出一些有实质意义的合理化建议和对策。 一、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界定 分析女大学生就业现象,首先应该明确一下概念。 (一)性别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1958 年通过的《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第ll1 号公约)对“就业歧视”的界定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覃伟丽认为研究我国大学生就业歧视,首先必须将大学生就业歧视与一般的就业歧视进行区分。形式逻辑学“种差加属”的定义方法能够对大学生就业歧视进行较为准确的定义区分。根据其分析得出“大学毕业生就业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雇主方对于获得大学文凭就业者的初次或初期就业,采取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3] (二)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完整版)性别歧视基础理论分析

第二章性别歧视基础理论分析第一节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理论一、性别歧视的定义歧视的定义:确定所谓“歧视”的定义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偏见” 因素多种多样,而这种所谓的“偏见”即为歧视。除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那些种类外,几乎所有用于区别对待的“偏见” 因素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歧视或者差别对待的考虑,究竟对哪些“偏见” 因素进行概括性定义,这是由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程度所决定的。现代汉语词典将“歧视”定义为:由偏见的视角和区别对待引起的,直接或间接地指向、影响偏见或区别利害关系人的那些差异性的否定行为。1958 年通过的《消除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中第 1 条 a 款中对歧视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就本公约而言,歧视一词包括: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虽然宪法和普通法律通过强制力对所谓“偏见”因素下了概括性定义,但是由于上述所言,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偏见”因素多种多样,只有社会达到一定共识的情况下才能将某些“偏见” 因素列为歧视的定义范围,因此单纯依靠宪法和普通法律的概念性定义是无法对歧视进行完整论述的,这也导致了当前学术界对歧视的定义成多角度发展的原因之一。就业性别歧视,是在上述所谓“偏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从社会性别角度出发,它是指由于社会性别或生理性别的差异而引发的所谓“偏见” 。就业性别歧视最早形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的世界女权运动,并在美国对这一词汇进行上述定义。但由于当时女权运动的盛行,所有认为与男性价值理念相关的事物都被贴上性别歧视的标签,故而上述所谓性别歧视的定义有些偏离性别歧视的本意。联合国于1981 年实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首次确立了性别歧视的法律概念,对性别歧视作了以下定义。公约第 1 条规定:对妇女的歧视' 是指基于性别而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影响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劳动市场的性别歧视。该领域的性别歧视从歧视的框架结构进行分析,包含三种层面:一为偏见对待;二为不公平对待;三为不利影响。第一个意义倾向故意伤害性的行为,第二个意义是指对于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标准,第三个意义则指偏见导致的伤害性行为,而非故意的意图性为。因此,劳动市场的性别歧视的现象,有的来自主观的故意行为,可能因个人的偏好所致,但有的则是非意图性行为,而是雇用过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前者是直接歧视概念,后者是间接歧视概念。根据以上的意义,劳动市场歧视依劳动者在进出劳动市场上的流程,大致可分表现为四中类型的歧视,依序为:前期劳动市场性别歧视,是指在未进入劳动市场前而受到某种因素的歧视(2)雇用歧视,是指进入劳动市场所遭遇之歧视,通常包含三类型:招募升迁和解雇歧视。(3)薪资歧视,女性通常早秃同工不同酬之待遇,福利给与有性别歧视。欲避免和减少两性就业歧视现象,除非能打断这个连锁线上任何一个歧视结。 第四章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4.1 我国现行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制度的概述当前我国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制度主要在《宪法》 、《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 促进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的《部门规章》,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80 年、1990 年、2001 年、2005 年签署的一系列关于平等就业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多边国际文件构成我国现行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制度的大体框架。 4.1.1 宪法 宪法通过相关平等权利规定对我国反就业性别歧视进行根本保护。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制定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众多规章的根本性依据。宪法第33 条第 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48 条规定:中华人民

接受就业性别差异,但我们反对就业性别歧视

浅论解决就业性别歧视【摘要】在中国传统的价值体系中,女性一直被要求扮演着贤妻良母、家庭主妇的规定性角色,“男主外,女主内”似乎已成为约定俗称的规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发展,女性逐渐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可是等待着她们的却是一个又一个的不平等待遇。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她们的光和热,在此,作者认为要更高程度上关注就业性别歧视,在现有社会政策等层面上实施更为具体有效的措施。【关键词】就业性别歧视传统影响宣传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的同时国民的价值观念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在女性性别观念的认识上即为在关注老年、儿童、残疾人士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础上,也将女性列为弱势群体成员之一。不可否认,此举是对女性的一种照顾和关怀,然而,当女性一次次以“弱势群体”为借口被企业拒之门外的时候,我们不的不考虑一下,一直片面得呼喊“女性弱势”的口号,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女性造成了伤害,更可能成为她们像同男性一样平等就业的阻碍? 一、职业就业歧视与性别差异 1979 年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认为, 所谓“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 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 无论婚否) 在男平等基础上, 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这是关于性别歧视的一个权威定义, 它高度概括地阐明了性别歧视的基本含义。 性别差异包括生理差异和社会差异,生理差异指的是男性和女性与生俱来的人体构造和生理功能的差异,同时也包括现在差异性逐渐降低的力量、速度、体力的差异。由于女性在生殖哺育等方面的必须性,很多用人单位将女性拒之门外。社会差异是社会观念中的男女性别之间的差异,它来自于社会理念,表现为对男女性别的刻板印象(性别角色刻板印象(sex-role stereotype) 是指人们对于男

关于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调查问卷

性别对就业的影响调查研究 调查目的:调查性别对就业问题的影响 调查对象:随机调查 调查时间:2013/7/15——2013/8/3 调查内容:见附录1 学生:化学与化工系 1120411 25号李晓丽 ★问题的提出 就业中的性别隔离是指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女性”职业和“男性”职业的现象,突出表现为男女在某一职业中的构成比例与其在全部劳动力人口中的比例不一致,并且假若某一职业员工的人数按其职位、责任、收入等因素形成一个金字塔的话,那么在几乎所有职业、包括女性职业中,在具有较高的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的职位上,女性人数所占比例低于男性所占比例,并且越往金字塔的顶端,存在着女性所占比例相对于男性不断下降的趋势。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差异越来越隐蔽,比如,从表面上看近年来大学生就业中女性与男性在职业取得上有趋于平等的现象,但深藏在背后的“同工不同酬”、“同阶层不同酬劳”等不公平待遇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教育民主化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均等。机会均等是目前我国进行教育改革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受教育机会均等方面。无论在教育起点,还是在教育过程和结果上,女大学生均处于明显的劣势,而教育结果的均等才是整个教育机会均等的归宿,本文关注的就是在教育结果上的性别差异,即男女两性在就业选择机会上的不平等,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就业中的性别差异?女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上

的竞争力本身就低于男生吗?如果答案肯定的话,这真的如一些学者所说是源于女性教育水平和素质普遍低吗?但实际上在去除了所有控制变量、中间变量的条件下。男女大学生在就业中仍然存在明显差异,即使同样水平的就业率背后仍然隐藏着性别差异,这就是不少女大学生为了落实一个工作单位。不得不就低上岗,形成与男大学生要普遍的多的“能岗”不匹配的就业现象,这就是潜在的就业性别差异。这种就业中的性别差异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不能谋得理想职业而造成就业难的事实,使许多女生的自信心大幅度滑坡,使其呈现向传统女性角色回归的趋向,甚至对女性接受高等教育产生质疑,这也严重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民主化的实现。 ★原因剖析 大学生就业中出现性别差异现象其原因使多方面的. (一)文化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影响 在我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男性的主导地位与女性的依附心理使理想的性别关系的基本形式,这一理论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形成了一种规范,从而确定了女性的传统角色特征。在这种规范的灌输下,性别意识便不自觉地渗入到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在性别认知上的心理定位就给女大学生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虽然现在已经对女性就业作出了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女陆地位不断提高,但形式上的男女平等口号并不能保证高等教育系统内外的性别公平,也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因为历史沉淀的不良的心理积习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改善的,现代意义上的公领域的角色是由传统的父权制社会中的男性来承担的,女陆则多数被限制在私领域。 高等教育是文化传承的一个载体,正因为如此传统文化才深刻地影响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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