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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

汇编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一、法律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事诉讼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仲裁法

二、司法解释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能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6.最高人亿法院关于愈期付款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愈期付款违约的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总是的批复》的批复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执行中查封、扣押、冻强财产的规定三行政法规类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四、政府规章类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4.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5.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管理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9.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11.关于做好外商投资建筑工业企业资源管理工作有关问题

……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及其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及其验收规范1、基础阶段: 混凝土检验标准(GB/T50107-2010) 钢筋进场验收标准(GB1499.2-2007) 钢筋焊接检验标准(JGJ18-2012) 2、主体阶段 JDG线管国家验收规范 KBG线管国家验收规范 3、装饰阶段 砌筑砂浆验收规范 抹灰砂浆验收规范 砖、砌块验收规范 消防箱验收规范 消防栓验收规范 消防喷淋系统验收规范 电箱验收规范 桥架验收规范 电缆验收规范 钢塑复合管验收规范 焊接钢管验收规范

消防管卡验收规范 风管验收规范 角钢、槽钢验收规范 方钢(GB/T702-2008) 冷拔异型钢管GB/T 3094-2000 矩形管、方管、圆管GB/T 6728-2002保温岩棉验收规范 铝型材GB/T5237.1-2008 铝单板 保温一体板 橡塑保温材料 石膏板 阻燃板 龙骨 瓷砖 石材 地暖管 挤塑板 腻子 乳胶漆 隔音棉 穿墙套管

预埋板 化学锚栓 墙纸 木地板 灯具 防火涂料 防水涂料 耐碱网格布 铆钉 PVC管 防火门 铝合金门窗 钢化玻璃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GB/T14976-2002 结构用无缝不锈钢管GB/T14975-2002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管GB13296-9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GB12770-2002 抗裂砂浆 粘接砂浆 防火岩棉 GB/T 1 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059--2000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 3880一1997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T 4132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5464—1999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idt IS0 1182:1990) GB/T 5480.1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 5480.3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3部分:尺寸和密度GB/T 5480.4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4部分:纤维平均直径GB/T 5480.8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5部分:渣球含量 GB/T 5480.7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7部分:吸湿性 GB/T 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T 10295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 GB/T 10296绝热层稳态热传递特性的测定圆管法 GB/T 10299保温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 GB/T 16401矿物棉制品吸水性试验方法 GB/T 17393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 GB/T 17430绝热材料最高使用温度的评估方法 JC/T 618绝热材料中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YB/T 5059--1993低碳冷轧钢带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常用电力电子器件特性测试

实验二:常用电力电子器件特性测试 (一)实验目的 (1)掌握几种常用电力电子器件(SCR、GTO、MOSFET、IGBT)的工作特性;(2)掌握各器件的参数设置方法,以及对触发信号的要求。 (二)实验原理 图1.MATLAB电力电子器件模型 MATLAB电力电子器件模型使用的是简化的宏模型,只要求器件的外特性与实际器件特性基本相符。MATLAB电力电子器件模型主要仿真了电力电子器件的开关特性,并且不同电力电子器件模型都具有类似的模型结构。 模型中的电阻Ron和直流电压源Vf分别用来反映电力电子器件的导通电阻和导通时的门槛电压。串联电感限制了器件开关过程中的电流升降速度,模拟器件导通或关断时的动态过程。MATLAB电力电子器件模型一般都没有考虑器件关断时的漏电流。 在MATLAB电力电子器件模型中已经并联了简单的RC串联缓冲电路,在参数表中设置,名称分别为Rs和Cs。更复杂的缓冲电路则需要另外建立。对于MOSFET模型还反并联了二极管,在使用中要注意,需要设置体内二极管的正向压降Vf和等效电阻Rd。对于GTO和IGBT需要设置电流下降时间Tf和电流拖尾时间Tt。 MATLAB的电力电子器件必须连接在电路中使用,也就是要有电流的回路,

但是器件的驱动仅仅是取决于门极信号的有无,没有电压型和电流型驱动的区别,也不需要形成驱动的回路。尽管模型与实际器件工作有差异,但使MATLAB电力电子器件模型与控制连接的时候很方便。MATLAB的电力电子器件模型中含有电感,因此具有电流源的性质,所以在模块参数中还包含了IC即初始电流项。此外也不能开路工作。 含电力电子模型的电路或系统仿真时,仿真算法一般采用刚性积分算法,如ode23tb、ode15s。电力电子器件的模块上,一般都带有一个测量输出端口,通过输出端m可以观测器件的电压和电流。本实验将电力电子器件和负载电阻串联后接至直流电源的两端,给器件提供触发信号,使器件触发导通。 (三)实验内容 (1)在MATLAB/Simulink中构建仿真电路,设置相关参数。 (2)改变器件和触发脉冲的参数设置,观察器件的导通情况及负载端电压、器件电流的变化情况。 (四)实验过程与结果分析 1.仿真系统 Matlab平台 2.仿真参数 (1)Thyristor参数设置: 直流源和电阻参数:

公路工程常用材料

公路工程常用材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节公路工程常用材料 介绍公路工程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及验收标准 一、钢材 钢材是建筑物的骨骼,铁矿石用煤或电一定温度煅烧,原来的分子结构发生变化,变成生铁(含碳量大于2%)和钢(含碳量低于2%),低碳钢是含碳量不大于%,性质软韧,易加工,但不能淬火和退火,是建筑工程的主要用钢。公路工程常用钢材可分三类,钢筋混凝土用钢筋、钢绞线及型钢。 (一)钢筋 1、热轧光圆钢筋() (1)定义:经热轧成型,横截面通常为圆形,表面光滑的成品钢筋。 (2)分级: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235、300级。 (3)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含义 HPB235——HPB热轧光圆钢筋的英文(HotroiledPlainBars)缩写,235屈服强度特征值。 (4)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直径6mm-22mm,6-12mm(+),14-22mm(+);不圆度≤;直条钢筋长度允许偏差为0~+50mm;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钢筋按实际重量交货,也可以按理论重量交货,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6-12mm为+7%,14-22mm为+5%;按盘交货,每根重量不小于500kg,每盘重量不小于1000kg。 (5)检验批次

钢筋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式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6)钢材的保管 应选择地势较高、平坦、不积水及承载力大的地方为存放场地,做好料场的排水系统; 下垫上盖,通风防雨; 保持料场清洁,清除杂草污物; 钢材分钢号、分规格、分产地堆放,并挂牌保管; 加强计划性,合理进货,避免因存放时间过长产生锈蚀。 (7)高速线材(高线)和普通线材(普线) ①高线:是指用“高速无扭轧机”轧制的盘条。轧制速度在80-160米/秒,每根重量(盘)在吨,尺寸公差精度高(可达到),在轧制过程中可通过调整工艺参数(特别是在冷却线上)来保证产品的不同要求。 ②普线:是指用“普通轧机(一般是横列式复二重轧机)”轧制的盘条。轧制速度20-60米/秒,每根重量(盘)在吨(市场上见到的一般是三根六头为一大盘),在轧制过程中仅可通过冷却线上风冷或空冷来保证产品性能。 2、热轧带肋钢筋() (1)分普通热轧钢筋和细晶粒热轧钢筋,钢筋牌号分别为HRB335、 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 (2)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6-50mm;钢筋通常按直条交货,直径不大于 12mm也可按盘卷交货,盘螺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由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汇编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法律规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1)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3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5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66)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81) 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93) 二、相关司法解释及江苏高院审判意见. 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1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 1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 (10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11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11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11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 118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11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11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保险条例〉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20)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的复函 1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 1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请示的复函 122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范汇编 1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1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132)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13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08版) (13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141)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版) (144) 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版) (152)

建筑工地常用材料的分类

建筑工地常用材料的分类 一、钢筋: 钢筋按钢种分为:非合金钢钢筋,低合金钢钢筋和合金钢钢筋。 钢筋按生产工艺分为: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冷轧钢筋和冷拉钢筋等。 钢筋按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在变形钢筋中有等高肋钢筋和月牙肋钢筋。 钢筋按力学分为:Ⅰ、Ⅱ、Ⅲ和Ⅳ级钢筋 建筑钢材的产品种类一般分为螺纹钢、线材、盘螺、圆钢 1、螺纹钢: 螺纹钢的规格范围一般在6-50mm,我们平时涉及及较多的是8mm、10mm、12mm、14mm、16mm、18mm、20mm、22mm、25mm、28mm、32mm、36mm、40mm等。国家允许的偏差:6-12mm偏差在±7%,14-20mm偏差在±5%,22-50mm偏差在±4%。 螺纹钢一般定长9m、12m,其中9m长螺纹主要用于正常的土木、道路建设,12m长螺纹主要用于桥梁建设 螺纹钢根据强度可分为三类:HRB335、HRB400、HRB500三类。 2、线材:

平时涉及较多的规格为、、10mm(直径);此外还有、、等等。目前我国生产的盘条最大直径可达到30mm。另线材生产一般允许偏差在±。 线材常见牌号一般分Q195、Q215、Q235三种,其中建筑钢材用盘条只有Q215、Q235两个牌号。 3、盘螺: 建筑用钢材,顾名思义就是像线材一样盘在一起的螺纹钢,一般市面上的就是、、10、12、14的居多。 盘螺优点:螺纹钢只有9-12m的,盘螺则可以按需求随意截取。 二、水泥: 水泥,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更好的

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1)通用水泥: 一般土木建筑工程通常采用的水泥。通用水泥主要是指:GB175—2007规定的六大类水泥,即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G级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比较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磷酸盐水泥。 水泥主要技术指标: (1)比重与容重:普通水泥比重为,容重通常采用3100公斤/立方米。 (2)细度:指水泥颗粒的粗细程度。颗粒越细,硬化得越快,早期强度也越高。 (3)凝结时间:水泥加水搅拌到开始凝结所需的时间称初凝时间。从加水搅拌到凝结完成所需的时间称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早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迟于小时。实际上初凝时间在1~3小时,而终凝为4~6小时。 (4)强度:水泥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六大水泥新标准实行以Mpa表示的强度等级,如、、、、、(每平方厘米多少公斤力)等,使强度等级的数值与水泥28天抗压强度指标的最低值相同。 三、砂: 砂是组成混凝土和砂浆的主要组成材料之一,是土木工程的大宗材料。 砂一般分为天然砂和人工砂两类。由自然条件作用(主要是岩石风化)而形成的,粒径在5mm以下的岩石颗粒,称为天然砂。人工砂是由岩石轧碎而成,由于成本高、片状及粉状物多,一般不用。 砂,在施工中称为细集料,砂的粗细程度是指不同粒径的砂粒混合在一起的平均粗细程度。通常有粗砂、中砂、细砂之分。砂的颗粒级配是指砂子大小颗粒的搭配比例。如

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药品经营 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1、销售假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假药”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1)、没收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所得;(3)、处以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销售劣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劣药”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1)、没收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所得;(3)、处以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准经营药品。”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1)、依法予以取缔;(2)、没收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3)、没收所得;(4)、处以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销售的药品和所得,并处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现货销售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销售的药品和所得,并处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的

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相关试题 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B )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A、0.5 B、0.75 C、1.0 D、1.5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 D )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A、200 B、300 C、400 D、500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超过(C)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A、2 B、3 C、4 D、5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ABCD)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A、电力管理部门 B、公安部门 C、电力企业 D、人民群众 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A)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A、劝其改正 B、责其恢复原状 C、强行排除妨害 D、责令赔偿损失 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AC)

铁路线路法律法规汇编

铁路线路主要法律法规汇编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铁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第五十一条禁止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 第五十二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在埋有地下光(电)缆设施的地面上方进行钻探,堆放重物、垃圾,焚烧物品,倾倒腐蚀性物质; (二)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三)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挖砂、取土; (四)在过河光(电)缆两侧各100米的范围内挖砂、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及光(电)缆安全的作业。 第五十三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二)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三)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四)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五)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一、法律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事诉讼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仲裁法 二、司法解释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能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6.最高人亿法院关于愈期付款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愈期付款违约的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总是的批复》的批复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执行中查封、扣押、冻强财产的规定 三行政法规类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四、政府规章类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4.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5.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管理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9.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全套常用表格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统一用表》 目录 1、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记录表 2、安全监理规划、细则、方案、措施编制与实施登记表 3、施工安全涉及强制性规定落实情况记录表 4、安全监理专项活动登记表 5、项目监理机构安全检查记录汇总表 6、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监理检查记录表 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检查记录表 8、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监理检查记录表 9、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记录汇总表 10、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1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回复 12、安全隐患暂时停工通知书 13、安全整改复工报审表 14、施工安全隐患监理快报表 15、施工安全监理月报表 16、施工安全监理总结评价表 17、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审查登记表 18、分包单位安全资格报审表 19、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审查登记 20、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报审表 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登记 22、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审查记录 23、施工企业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登记表 24、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安全审查登记表 25、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报审表 26、施工安全事故监理分析报告表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记录表 1、本表一式三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工程开工前填报; 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全面填写本表的内容,以从安全监理组织管理体系上保证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3、随表应附相关人员资格、资历等证明资料及工作岗位分工与责任制度。

安全监理规划、细则、方案、措施编制与实施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保存,以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并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况; 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全面填写本表的内容,从安全监理技术措施上保证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3、随表应附相应安全监理规划、方案、措施等文件保存在项目监理机构(也可报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 27

国家相关电力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0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5-02-28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08-04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07-31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07-31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2003-07-19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2003-07-16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1993)2003-07-15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 行业法规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部门规章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9号)2011-01-0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2011-01-04 ·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2011-01-04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2011-01-04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2011-01-04 ·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3号)2011-01-04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2011-01-04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1号)2011-01-04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0号)2011-01-04 ·电力监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9号)2011-01-04

施工企业常用材料的分类

一、施工企业常用材料的分类 施工企业的材料种类繁多,按其在施工中的作用和存放地点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而存放在仓库的各种材料,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其他材料等 (1)主要材料是指用于工程施工并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如黑色金属材料(如钢材)、有色金属材料(如铜材、铝材)、木材、硅酸盐材料(如水泥、砖瓦、石灰、砂、石等)、小五金材料、电器材料、化工原料(如油漆材料等)。 (2)结构件是指经过吊装、拼砌或安装即能构成房屋建筑实体的各种金属的、钢筋混凝泥土的和木质的结构和构件。如钢窗、木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等。 (3)机械配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替换、维修用的各种零件和配件,以及为继续设备的各种备用备件。如曲轴、活塞、轴承、齿轮、阀门等。(4)其他材料是指不构成工程实体,但有助于工程形成或便于施工生产进行的各种材料,如燃料、油料、催化剂、石料等。 (二)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期限较短、单位价值较低,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铁锹、铁镐、手推车等生产工具,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办公桌椅等管理用品。(企业在生产、管理以及其他跟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劳动材料,其单位价值不超过规定限额,如,2000元以下200元以上(含200元)和200元以下等,或其可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贵重或稀有金属制品除外)。例如,专用工、卡具、办公桌、椅子、电扇、计算器、劳动防护用衣、鞋、防毒面具、电流表、安培表等等) (三)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指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但价值逐渐转移的各种材料,如模板、挡板、架料等。 (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定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四)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指委托加工中各种材料和构件。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98) 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号) (108)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1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25)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50)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1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0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234)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27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330)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33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7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84)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 (38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9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4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419)

工程建设常用表格(DOC 87页)

工程建设常用表格(DOC 87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工程建设常用表格 (A版) 编制: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审批: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常用表格使用说明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DL/T5434-2009《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统一表式的基础上,参考以往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我们编制出版了本工程的《工程建设常用表格》(A版),供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统一使用,本套表格属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之用,使用中的意见或需要增减表格请及时反馈给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会同工程管理处审定后方能变更启用。 在使用本套表格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本套表格为通用,格式标准共60种,其中: A类表格:是承包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向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报送的表式。 B类表格:是项目监理部向各承包商或建设单位发送的表式。 C类表格:是设计单位用表式。 D类表格:是整个工程的通用表式。 2.文件编号: CXJL-00TJ-B01-00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流水号(用000-999标识) 表格标准格式代号(B类0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机组代码专业代码(公用部分土建) 单位代码(诚信监理) 2.2 编号模式: 2.2.1 单位代码:见“ 3. 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及代码缩写”; 2.2.3 机组代码:与机组编号相同,即01、02,但当事项为#1、#2机组公用时, 用00; 2.2.3专业代码如下:

汽机专业对应代码为 QJ; 锅炉专业对应代码为 GL; 电气专业对应代码为 DQ; 热工专业对应代码为 RG; 焊接专业对应代码为 HJ; 化水专业对应代码为 HS; 除灰专业对应代码为 CH; 输煤专业对应代码为 SM; 脱硫专业对应代码为 TL; 供水专业对应代码为 GS; 水工专业对应代码为 SG; 暖通专业对应代码为 NT; 总交专业对应代码为 ZJ; 土建专业对应代码为 TJ; 远动专业对应代码为 YD; 通迅专业对应代码为 TX; 桩基工程代码为 ZJ; 综合代码为 ZH; 调试代码为 TS; 技术代码为 JS; 质量代码为 ZL; 质量检验代码为 JY; 安全代码为 AQ; 临时设施代码为 LJ; 管道代码为 GD; 金属检测代码为 JC; 热控校验代码为 RJ。 2.2.4 表格标准格式代号: 分为A、B、C、D四类,详见10. 目录中的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

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 1.水泥: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并按如下方法取样: 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 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弯曲点应打磨与母材平齐)。 钢筋电弧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常用电力法律法规汇编

常用电力法律法规汇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 条形码:9787509332580 ; 978-7-5093-3258-0 I S B N :9787509332580 出版时间:2012年1月 开本:32开页数:定价:25 元

容简介 《常用电力法律法规汇编》主要容简介: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等。 编辑推荐 《常用电力法律法规汇编》由中国法制出版。 目录 中华人民国电力法(1995.12.28公布2009.8.27修正) 电力设施保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2006.2.17)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9.15发布1998.1.7第一次修订2011.1.8第二次修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3.18)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12.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8.15) 供用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4.17)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1996.5.19)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1997.5.22) 供电营业规则(1996.10.8)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1996.5.19)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1996.8.21) 供电监管办法(2009.11.26)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 电网建设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1993.6.29发布2011.1.8修订)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4.10.11)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12.20)

建筑工程管理文件形成及常用表式

建筑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形成及常用表式(吴松勤主编) 一、建设单位形成的文件资料表式 1、统表A06-1工程项目概况表 2、统表A06-2工程材料、设备试验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部分)汇总表 3、统表A06-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文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文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文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7、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8、文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9、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1、统表A08-1工程资料封面 12、统表A08-2工程资料卷内目录(总目录) 13、统表A08-3分项目录(主要材料、设备资料) 14、统表A08-4分项目录(施工记录资料) 15、统表A08-5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报告目录 16、统表A08-6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目录 17、统表A08-7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目录 18、统表A08-8工程资料备考表 19、统表A08-9工程资料移交书 20、统表A08-10工程资料移交目录 21、统表A08-11~A08-15城市建设档案 二、监理单位形成的文件资料表式 三、施工单位形成的文件资料表式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三)电气安装工程 (四)通风与空调工程 (五)电梯安装工程 (六)智能建筑工程 (七)燃气工程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优良工程文件资料表式 五、监督管理工程形成的文件资料表式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1、统表C01-1工程概况表 2、统表C0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统表C01-3技术交底记录 4、统表C01-4图纸会审记录 5、统表C01-5设计变更通知单 6、统表C01-6工程洽商记录 7、统表C01-7见证取样送检记录 8、统表C01-8施工日志 9、统表C01-9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10、统表C01-10基槽验线记录 11、统表C01-11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12、统表C01-12工程沉降测量观察记录 13、统表C01-13工序质量检查表(施工检查记录) 14、统表C01-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统表C01-15交接检查记录 16、统表C01-16预检记录 17、统表C01-17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18、统表C01-18建筑物标高、垂直度(全高)测量记录 19、统表C01-1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0、统表C01-20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1、统表C01-2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格报审表 22、统表C01-22试验单位资格报审表 23、统表C01-2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4、统表C01-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25、统表C01-25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26、统表C01-26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表 27、统表C01-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报验表 28、统表C01-28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报告 29、统表C01-29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技术处理方案报审表 30、统表C01-30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31、统表C01-31工程竣工报验单 32、统表C01-32____________报验申请表 33、统表C01-33工程开工报审表 34、统表C01-3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 35、统表C01-35工程复工报审表 36、统表C01-36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37、统表C01-37工程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38、统表C01-38费用索赔申请表 39、统表C01-39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40、统表C01-40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41、统表C02-1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 42、统表C02-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 43、统表C02-3钢材力学、工艺性能检测复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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