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某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

Q/203-04·08-2003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2003-05-01发布 2003-05-01实施

华能日照电厂发布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术语定义、职责、各级工作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所有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华能日照电厂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文件

3 术语定义

3.1 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等的异常问题,具体如下:

3.1.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

3.1.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气、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

3.1.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

3.1.4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3.2缺陷分类:

3.2.1 A类缺陷:

a)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

b)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

c)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

d)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机组降出力的缺陷。

3.2.2 B类缺陷:

a)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

b)主机或主要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

c)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

d)一般表计、保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

注:主要辅机设备如下:凝泵组、循泵组、真空泵、汽泵组、电泵组、凝汽器、除氧器、高加、低加、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空预器、捞渣机、碎渣机、渣浆泵、电除尘器、输煤皮带、翻车机、堆取料机、碎煤机、高厂变、高备变、低厂变。

3.2.3 C类缺陷:

a)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安全和出力;

b)一般渗漏点(包括生产场所漏水);

c)生产设施(含厂房、墙壁、门窗和地面等)缺损;

d)标志不全。

以上A、B、C类设备缺陷的存续时间作为设备可用系数、完好率的统计依据。

3.3 缺陷规定消除时间:

3.3.1自缺陷发现之时起规定消除时间A类缺陷为以批准的时间为准(组织抢修处理)、B类缺陷和C类缺陷皆为24小时。

3.3.2 属于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责任部门一天内提出备品、材料计划并报物资公司。自备品、材料计划批准之时起,各材料、备品的到货时间批准的时间为准;在材料、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即备品到货时间加规定消除时间);常用消耗性材料和轮换备品由设备部门自备。

3.3.3各种物资计划规定到货时间如下:

3.3.3.1国外备品:十五个周内到厂;

3.3.3.2国内备品或设备外修:十五天内到厂;

3.3.3.3常规材料或常规加工件:二天内到厂;

3.3.3.4不常用材料或复杂加工件:五天内到厂;

3.3.3.5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到货时,物资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3.3.3.6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协商后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3.4 微机标注的有关事项:本制度用微机程序进行缺陷的管理,所有缺陷的通知、查询、统计、考核等以微机上的内容和时间为准(特殊条款除外),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3.4.1 主控室微机的操作由机组长负责,机组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燃、化、运行微机操作由运行班长负责,运行班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微机操作员在录入缺陷前须输入操作者的工号及密码,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将被拒绝操作。

3.4.2 无备品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备品备件”以供区别;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主机处理”以供区别;需停辅机消除

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

3.4.3 属渗漏范围的缺陷在“漏点”栏内标注Y或N以供区别,机组长确认。

3.4.4 如果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属多家设备原因,机组长要重复输入该缺陷内容,在“部门”栏内分别填上各责任部门,当值值长进行确认,最终属于哪家缺陷则该单位缺陷内容有效,其余重复缺陷作废处理并立即注销。

3.4.5 机组长上班后启动微机进行缺陷输入,下班前从缺陷管理程序中退出。

3.4.6 有关录入微机时间的规定:

a)缺陷发现时间:是指发现缺陷后录入微机工作申请操作的完成时刻。

b)工单(工作票)准备好时间:是指录入微机工单内容操作的完成时刻,同时也是工单申请签发的时刻。

c)工单签发时间:是指签发人在微机上签发工单操作的完成时刻。

d)物资到货时间:是指物资到货后录入微机操作的完成时刻。

e)停运主辅机安排时间:是指值长收到领导批准的“设备检修申请单”的时刻;值长须在10分钟内将领导答复的时刻录入微机。

f)许可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完成所做措施允许检修工作录入微机的开始时刻,同时也是检修工作的开工时刻。

g)申请验收时间:即是检修工作完成在集控室录入微机的时刻。

h)验收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录入微机的时刻,同时也是该条缺陷关闭时刻,若验收不合格经微机操作该时间自动变为检修进行时间。

i)实际消缺时间:h)-f)+c)-a)。

j)签批时间:c)-b)。(定额4小时)

k)物资采购时间:d)-c)。

l)办票时间:

1) f)-c)(不需停主辅机和不需采购物资)。

2) f)-d)(不需采购物资);

3) f)-e)(需停主辅机和需采购物资)。

m)验收时间:h)-g)。

4 职责分工

4.1 生技部:是设备消缺工作的管理部门。

4.1.1 负责本制度的运转,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4.1.2 监督运行部门对缺陷的发现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运行部门进行检查。

4.1.3 协调日常消缺工作,负责设备分工界定和缺陷界定,仲裁消缺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4.1.4 生技部专工审核等材料、等备品、外修、延期的缺陷。

4.1.5 生技部专工参加A类缺陷的验收工作。

4.1.6 协调消缺工作和物资供应关系,负责消缺备品争议的调查确认。

4.1.7 负责统计汇总有关消缺月度报表,提出考核意见,经审批后执行。

4.2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查找、录入等,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并对维护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4.2.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及设备分工变更通知等。

4.2.2 按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对现场生产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重要缺陷及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并由运行人员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输入微机,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2.3 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和监督检查。

4.2.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及工单关闭,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4.2.5 遇有原因不明且与运行工况和运行操作有关的缺陷时,进行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分析报告。

4.2.6 系统及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

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及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

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

4.2.7 发现A类缺陷后在通知维护部门的同时,应按以下顺序汇报:运行部门主任、生技部主任、安监部主任、运行副总、检修副总、安监副总,同时机组

长写出事故预防措施。

4.2.8 暂不能消除的危机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运行专工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机组长执行,做好事故预想,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4.2.9 缺陷转移规定:当某条缺陷经检修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不是本部门设备的缺陷时及时通知当值运行人员,当值运行人员注销该条缺陷;同时将该条缺陷提为应所属部门,消缺时间重新计时开始。

4.2.10 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确时,应认真核对和确认,不得推诿。

4.2.11 运行部门主任(专工)检查交接班记录上缺陷的交待情况、检查机组长对检修交待的把关情况。

4.2.12每天早会汇报缺陷情况.

4.3 维护部门:为设备主人部门,负责设备维护及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对消缺的及时性和消缺质量负责,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设备健康水平负全面责任。

4.3.1 检修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的消缺通知后,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上班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运行人员记录到场时间。

4.3.2 检修消缺必须坚持工作票制度,任何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必须先向运行人员说明。

4.3.3 必须坚持文明检修,严格执行文明检修制度,修前修中做好防护措施,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4 对暂不能消除的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写出书面特护措施交机组长,并负责实施。

4.3.5 消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维护部门负责。

4.3.6消缺工作结束后,维护人员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一同到现场验收缺陷处理情况,验收合格后关闭工单;下列缺陷消除后申请验收时要向运行人员作出书面检修交待:

4.3.6.1通过设备解体消除的缺陷;

4.3.6.2设备或系统的保护、自动、控制方面的缺陷;

4.3.6.3通过设备或系统异动而消除的缺陷;

4.3.6.4检修人员认为应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得缺陷。

4.3.7 凡设备有缺陷而运行无法操作的设备,检修人员应在运行人员监护下,按照运行人员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凡自动调节装置及带有远方控制的系统或设备,如自动无效、远方无法操作时,责任维护部门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设备的操作按运行人员的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4.3.8 凡泄漏而无法消除的缺陷,维护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造成的污染由维护部门负责清理;对规定时间内消除不了且造成设备环境污染的漏点,维护部门须指定专人清理,被污染设备或地面所属部门负责监督。

4.3.9 每日早会和下午生产例会对本部门的重要消缺的缺陷消除情况、材料消耗、工时消耗、完成时间等进行汇报,并提出需协调的问题。

4.4 物资公司

4.4.1 按事故备品清册进行储备,储备率达95%以上。(暂不执行)

4.4.2 物资分公司负责及时提供所需要备品备件、材料、加工件及外委检修,并按批准的材料计划上要求的到货时间保质保量及时到货;不能及时到货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填写《物资延期到货申批单》(该单物资公司自备)。

4.4.3 物资分公司认为备品、材料等技术规范不明确,可拒绝订货,并及时向提报材料计划部门、生技部、检修副总反映。

4.4.4 备品、材料等到货后及时将到货时间输入微机,并同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及专业专工进行验收。

4.5 安监部

4.5.1 监督各部门消缺工作中工作票使用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4.5.2 监督考核各部门文明检修情况。

4.6 企划部

4.6.1 负责全厂微机网络及用户微机的维护管理,并且发生故障时进行及时消

缺,各生产部门的微机故障时提出缺陷及时电话通知企划部并做好维修记录。

4.6.2 将经过批准的月度缺陷报表纳入厂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4.7 运调部

4.7.1检查对暂不能消除的危机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特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4.7.2运调部值长对所发现缺陷的责任部门及类型变更的更改负责。

4.7.3 方式专工负责对需停辅机或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的认定。

4.7.4 需停辅机或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由责任部门填写《设备检修申请单》,经批准后报送当值值长,值长根据运行方式积极安排,并汇报生技部主任、运行副总、检修副总、生产厂长(总工程师)。

4.8运行副总

4.8.1 主持异常运行工况的分析,遇有原因不明且与运行工况和运行操作有关的缺陷时,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牵头进行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分析报告;属设备问题时,转检修副总安排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4.8.2 检查运行部门主任(专工)在缺陷检查中的到位情况,督促运行人员学习熟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熟悉系统及设备。

4.8.3 督促、跟踪、检查消缺效果,必要时提出考核建议。

4.9 检修副总

4.9.1 主持日常检修消缺工作。

4.9.2 指挥、协调各部门消缺工作。

4.9.3 批准重大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

4.9.4 组织设备重大缺陷治理和重大课题攻关。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缺陷的发现、登记和通知:

5.1.1 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查找。

5.1.2 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汇报机组长或班长,维护人员发现缺陷及时汇报班长,重大缺陷及时向值长汇报。

5.1.3 机组长、班长输入微机,并报告值长。

5.1.4 值长或值长安排机组长、方式专工在微机上进行缺陷认定、分类。

5.1.5 机组长、班长通知维护部门消缺。

5.2 缺陷处理程序:

5.2.1维护部门向运行提出消缺申请工单和通知,(消缺需停主/辅机同时提出书面“设备检修申请单”,申请批准后),微机送交已签发工作票(工单),此时即为送票时间,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和文明生产防护措施,必要时重大缺陷维护部门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5.2.2运行人员做好安全隔离措施,然后办理工作票开工,并通知检修人员,

此时为开工时间;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单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单办票时间定额为1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单办票时间由运调部认定。

5.2.3 维护部门组织消缺。

5.2.4 消缺完毕,清理好现场,按规定填好检修交代,向运行人员提出验收申请和通知;(对于A 类缺陷维护人员同时向生技部专工提出验收申请)。

5.2.5运行人员进行验收,对消缺质量和现场卫生情况及检修交代进行确认。

5.2.6机组长、班长审查检修交待,并认可签字。

5.2.7消缺后需试运行的设备,由值长负责协调安排,运行和维护部门执行。

5.2.8验收合格后办理终结工作票(工单),注销缺陷,此时即为缺陷消除关

闭时间;运行人员应在检修申请验收后的30分钟内完成缺陷工单关闭(由职能部门或值长组织的重大设备缺陷验收时间由运调部认定)。

5.2.9遇有临时发生的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缺陷,由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决定申请临时抢修。

5.3 缺陷延期规定:

5.3.1 按期不能完成的缺陷必须提前2小时办理完《设备缺陷变更审批单》,否则按超期缺陷处理。

5.3.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缺陷,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消缺期限:

5.3.2.1 A、B类缺陷,在最近一次小修或临修中达不到消缺条件(如系统不能停运、停运时间不够长等)时,经生技部专工审核、生技部主任或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延期至下一次机组检修或机组大修时消除。

5.3.2.2需低谷消缺的缺陷,在规定期限内机组运行未出现所需低谷时,经生技部专工审核、生技部主任或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可延期至最近一次低谷时消除。

5.3.2.3 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所需备品、材料在计划批准时间内未能到货,由物资公司提前一天提出到货延期申请经生技部专工审核、生技部主任批准,可以根据备品到货日期及缺陷紧迫程度,给予适当延期。

5.3.2.4 C类缺陷,在规定期限内,确因系统特殊运行方式或设备特殊情况,达不到消缺条件的,经生技部专工审核,生技部主任批准,可以给予适当延期。

5.3.2.5缺陷一旦超期,仍要办理延期手续,在消缺延期申请批准时刻前的超时部分仍进行考核。

5.4 等材料、等备品、等加工件的缺陷处理程序:由缺陷所在部门办理《设备缺陷变更审批单》、同时提出材料计划,一并报送生技部专业专工,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联系物资公司计划员确认材料到货时间并报请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录入MAXIMO。若因未及时到货而引起的缺陷超时和消缺率考核从物资公司中扣除补偿给缺陷所在部门。

5.4 监督检查:

5.4.1 每天早上例会由运行部通报缺陷发现情况,由设备维护部门汇报A、B类缺陷处理情况。

5.4.2 每月5日前安监部汇总上月消缺中的安全情况和消缺工作票执行情况。

5.4.3 每月5日前消缺专责人汇总上月消缺情况和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另文制定),经主任审核,分管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企划部。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2003年05月01日发布实施。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设备缺陷延期申批单

编号:

注:1. 本申批单仅用于设备缺陷变更管理。

2. 本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后申请部门、运调部、生技部存各一份。

3. 涉及到物资到货时间的申批单,物资公司存一份。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 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

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 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

2、重大设备缺陷: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300MM 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①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上报分公司。 ②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

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7. 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8.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1) 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 (2) 消缺率=(已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月度消缺率应大于95%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XX电站设备管理工作,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定义、分类和处理时限要求 2.1 缺陷: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站的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2.2 缺陷按照其性质或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1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电站的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强迫停运、电站失电、火灾等事故者。紧急缺陷对人身、设备、电站乃至电网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消缺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继续发展并降低风险等级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从运行方式考虑要求紧急消除的,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和电站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但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类障碍或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2.3 一般缺陷:尚能坚持运行,不危及设备、人身和电站安全,

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但存在有碍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的缺陷。 2.3 设备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又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2.3.1 A类缺陷: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2.3.2 B类缺陷:因材料备品不全等原因,暂不能处理,但在一周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7天。 2.3.3 C类缺陷:设备运行中无法处理,只能在设备停机检修期间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180天。C类缺陷应申请利用低谷停机消缺或纳入大修更改计划管理,在发现缺陷后的第一次停机检修时消除。 2.4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细分为A、B、C类缺陷,紧急缺陷不再细分。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消缺时间按细分为A、B、C类缺陷后的消缺时间执行。 2.5 设备缺陷“三率”定义 2.5.1 消缺率:当月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统计缺陷个 数之比的百分数。 2.5.2 消缺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 统计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2.5.3 缺陷重复率:当月内处理后重复出现的缺陷个数与该 月中处理过的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电气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运行设备缺陷由运行单位建立缺陷台帐,由检修单位负责消除,并经工程技术部监督、检查、验收缺陷的处理。 2缺陷责任单位应对缺陷进行分析,提出消缺意见并及时进行消缺,缺陷消除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消缺手续。 3各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缺陷和消除工作的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设备分工明确,考核责任到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加强设备巡视,积极消除设备缺陷,为设备稳定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4检修单位应明确消缺专责人,负责缺陷管理,督促本部门处理缺陷,在缺陷单上写明缺陷消除期限。 5设备缺陷: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及其系统在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为设备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施工缺陷、调试缺陷。依据设备缺陷的程度和消除难易为分以下三类:6一类缺陷:指需要立即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主要参数偏离设计值,造成机组出力达不到设计标准或铭牌出力,通过重大技术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7二类缺陷:指系统隔绝困难,需研究确定隔绝措施的;消除工艺复杂,消除方法需由专业主管及以上人员确定的;无备品备件及需制作专用工具等工作量大,当天确实不能完成的;需要停机、停炉才能消除的缺陷。 8三类缺陷:指可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消除的设备缺陷及其他缺陷。 9一类缺陷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措施由运行部、燃运部、检修部分别或共同制定,报工程技术部审定,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文字形式下发责任单位并执行。 10消缺管理 1 发现缺陷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对于重大和紧急缺陷要立即汇报值长。 2 运行单位及时登记缺陷,建立台帐,运行单位在缺陷通知单上填写消缺责任单位及按缺陷分类要求确定完成时间,由缺陷所属单位负责人接受缺陷,并组织消缺。 3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制度,当接到设备缺陷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消除。 4 对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较大缺陷,由工程技术部协调制造厂进行处理。 5 消除缺陷后要清理现场,经验收签字后持缺陷通知单到运行单位办理消缺手续。 6 设备或系统消缺应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保证一份缺陷单对应一份工作票。 11缺陷消除时间规定 1 凡运行期间发生的缺陷,检修单位应安排当天内消除,做到缺陷不过天(每天30:00前发生的缺陷当天必须消除),重大缺陷连续处理。 2 一类缺陷的消除时间由运行确定;二类缺陷的消除时间由工程技术部确定;三类缺陷必须当天消除。 12缺陷消除的规定 1 检修单位缺陷管理专责人每天到控制室查看缺陷登记,填写消缺管理意见。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大屯发电厂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大屯发电厂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厂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 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分场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厂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4.1.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引言 1.1 发电设备的检修工作,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满发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检修工作是电厂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检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 1.2 检修工作要坚持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不硬撑,硬挺,不拼设备。 1.3 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时时注意讲究经济效益,努力做到: 1.3.1 质量好:经过检修的设备,能保持长期的安全、满发、经济运行、检修间隔内不发生非计划停运,修后达到设计参数标准要求。 1.3.2 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 1.3.3 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 1.3.4 安全好:不发生重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也少。 1.3.5 多发电:做到安全满发,稳发,经济运行。 1.4 坚持实行设备的检修专责制,明确设备对象,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5 检修工作要经常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迅速吸取别人的经验及教训,以促进工作,提高技术,改善设备。 1.6 检修工作要依靠群众,要围绕生产关键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提高检修机械化水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1.7 检修工作在厂长的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由一名分管检修的付总工程师具体组织管理。生技部是厂检修工作的主管单位。各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及各车间、班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 2. 检修工作各级职责 2.1 检修人员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有计划,高质量的修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地长期稳定运行。 要加强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和各级人员的检修岗位责任制,使每个项目,每个工作,每项措施的完成在技术、质量上都有明确的负责人。 各级检修行政领导对所管辖设备的检修任务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完成负全部责任。各级检修技术人员要对所管辖设备在技术和技术管理上负全面责任。 2.2 总工程师实行对设备检修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负责下列工作: 2.2.1 贯彻电力工业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对全厂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全面责任,并相应地有权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2.2 建立与健全检修付总工程师、生技部、检修部、综合部专职工程师(技术员)、班组(专业)、技术员三级技术责任制,使各级技术人员有职有权地进行工作。 2.2.3 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检修会议,总结当月检修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检修任务。 2.2.4 批准全厂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包括重大特殊项目及其技术措施。批准全厂性检修技术文件,如工艺规程,主设备定级及升级规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2.5 负责全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2.3 检修付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厂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2. 3.1 根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车间编制全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重大特殊项目技术措施。 2.3.2 组织检修任务的全面完成。大修前至少一个月,召开准备会议,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前全面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总则 1.1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县公司根据我县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缺陷管理。 1.3 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设备缺陷的定义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气设备,称为有缺陷设备:①设备零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导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②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③按设备定级标准不能评为I类的设备。 3、设备缺陷分类 3.1 (I类缺陷)设备:已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立即需要处理的设备。 3.2 (II类缺陷)设备: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能造成事故的设备。 3.3 (III类缺陷)设备:对安全运行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或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的设备。

4、职责和分工 4.1 变电所运行人员职责: 1.对当班时发现的缺陷或其他专业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详细记入缺陷记录簿中; 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正确判断,定出缺陷性质; 3.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将该项缺陷立即向调度所、变电工区、生产部汇报; 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5.在缺陷消除之前,应负责运行监视工作,并做好事故预想; 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后,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消缺记录上签字,作为该项缺陷已消除的依据; 7.每月末,应将变电所当月发现的缺陷和以消除的缺陷单据,分报生产部、变电工区、调度所; 8.每季末,将变电所尚未消除的所有缺陷分报生产部、变电工区、调度所; 4.2 值班调度员职责: 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生产副总经理及生产部负责人; 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 生产部职责: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线路和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线路、设备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线路、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2)重大缺陷:指线路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3)紧急缺陷:指线路、设备缺陷直接影响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威胁人身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供电所、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线路、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时,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人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缺陷可列人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缺陷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附:设备缺陷记录表 1.填写范围 设备缺陷记录应填运行中的高压线路及配电室内的配电装置存在的缺陷。 2.填写要求 (1)发现时间、消缺时间要写明年、月、日。 (2)发现人、处理人要由本人签字。 (3)缺陷内容及程度要填写清楚明了。缺陷程度分为:一般、重大、紧急三大类。 (4)缺陷内容应同“值班记录”、“巡线记录” 中的相关内容相对应。

新版缺陷管理制度

锡林热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管理职能、管理流程、考核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锡林热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二、职责及权限 (一)设备部 1.设备部是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设备缺陷的全过程(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分析、预防、控制、统计)管理,协调各部门在缺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维修单位的消缺工作。 4.负责对维护单位的消缺考核,负责对本部门各专业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每月对发生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6.负责备品备件计划的编制、审核工作。 (二)安环部 1.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缺陷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本标准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2.对重大缺陷、严重缺陷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缺陷原因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彻底不放过,整改措施或改进方案不落实不放过,同类设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完成消缺过程应负的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运行部 1.负责设备缺陷的检查、发现、分类、登记。 2.负责缺陷处理的安全措施的执行,设备和系统倒换工作。 3.负责缺陷消缺后验收和注销工作。 4.负责消缺运行方式的协调工作。 5.负责对各值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6.运行部对缺陷填写内容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责。 7.值长有权在当班期间调动消缺所需人力、物力,协调设备部、运行部积极推动消缺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厂安全稳定运行。 8.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凡属危及安全经济运行的,或影响运行监视调整和分析的,应立即通知设备部专业人员,并做好运行日志记录。(四)外委维护单位 1.设置设备负责人。 2.负责对承包维护的设备实施消缺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对承包维护的设备进行分系统普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负责对本单位各专业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对设备缺陷及一般维护类缺陷的消缺质量负责。 6.对设备缺陷及一般维护类缺陷的消缺时限负责。 (五)物资部 负责消除缺陷所需物资采购工作。

远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远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远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主站端设备管理 1.1、系统主站端设备配置为分布式双前置机、双后台 机、双调度工作站。由于设备失电或网络中断导致双前置 机(双后台机)均退出运行的,应为一类缺陷,立即组织 检查处理,连续停机1小时的为异常,超过2小时为障 碍。 1.2、由于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调度模拟盘不能正确显 示实时信息,应尽快进行检查处理,从接到调度员通知起 连续12小时不能恢复的为异常,超过24小时的为障碍。 1.3、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将调度工作站退出系统。当 远动人员确实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时,须征得调度班长或 当班调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终保证一台工作站的正常

工作。由于设备故障或未经领导批准,人为原因导致两台工作站同时退出系统运行的,应作为一类缺陷,立即检查处理,并至少恢复一台工作站正常运行。双工作站退出系统连续时间超过2小时为异常,超过4小时的为障碍。 1.4、电源故障,导致计算机系统无备用电源保障,应尽快组织处理,超过48小时没有恢复的为异常,超过96小时的为障碍。 2.场站端设备管理 2.1、在一、二次设备定期检修、校验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远动班,配合完成遥信、遥控等联调工作。遥测系统数据更改应及时反馈到远动班,确保现场信息准确地传送到调度端。当远动调试、通道均正常时,只是由于一次设备缺陷或二次设备不正确,导致遥信遥控误动拒动,应由调度室联系检修工区尽快处理。 2.2、在一、二次设备通道均正常的情况下,发现遥

缺陷管理制度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 缺陷是危及公司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缺陷并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 为确保公司安全经济运行,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各站、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目的 规范缺陷管理,建立缺陷定义、分类、发现、消除、验收、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消缺率,使消缺率达百分之百,全面提高设备健康状况,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最终为实现零缺陷目标而努力。 三、缺陷管理原则

1.当发现缺陷时应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相关部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扩大。 2.明显危及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并尽早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处理缺陷,必须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4.处理缺陷必须有监护人,检修后要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四、一般规定: 1.班组成员巡视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及时汇报调度和主管部门。 2.对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在巡视中重点检查,了解缺陷的发展情况。 3.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所辖变电站主、辅设备的严重、危急缺陷,并应掌握主、辅设备的一般缺陷情况。班长和值长、站(所)长定期检查缺陷处理环节的流转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4.缺陷管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凡通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所发现的缺陷以及在检修中发现的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运行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并按缺陷内容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需要消除的缺陷。已处理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在缺陷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处理情况和日期,运行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5.缺陷管理必须实现微机化闭环管理。 五、缺陷管理分级及分类 1.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的缺陷管理分三级:公司生产技术部、各分公司、各发电站正、副职和电站值长、各供电所所长。 2.缺陷:凡设备或设施在运行或备用中,出现劣化、损坏、技术性能降低,发生各种异常现象,或由于运行技术条件的改变,超过设备承载能力或额定运行参数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等的异常情况,均属缺陷 3.缺陷的分类: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