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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

一、总公司出具任免职书

二、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所有表格、复印件须盖总公司公章

绿色字体地方不用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负责人信息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中的一种,根据《公司法》第9条及第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是指在保持公司法人人格持续性的前提下,依法将公司从一种形态(类型)转变为另一种形态(类型)的行为。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9条、第95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3)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程序有: (1)制订组织形式变更的方案 拟定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之一。 (2)作出组织形式变更的决议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订立股东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订立《股东协议》,约定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及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4)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及意见 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验资报告》等文件。 (5)筹备并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应作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等决议。 (6)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形式变更外,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章程等事项也应相应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程序与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设立程序基本相同。 注意: 1.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只是公司形式的变化,而非新设公司,公司法人人格保持同一性,不存在债的更新问题,因此,《公司法》第9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对公司形式变更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不能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74条、第142条并没有将对公司形式变更决议持有异议列为异议股东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法定情形。公司形式的变更只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公司法人人格保持同一性,公司及股东、债权热等不会因为公司组织形态变化而遭受损失。 3.公司形式变更只是公司形态的变化,不是新设公司,公司法人人格保持同一性,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其营业记录应当连续计算。

公司更名流程

一,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批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六、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流程示意图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工商局受理、发照 ↓ 雕刻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国税税务登记证 ↓ 地税税务登记证

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与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条件与步骤 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改制具体操作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 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 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 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 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经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以之为限折合为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需确定各股东所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并折合为变更后公司的相应股份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按照《公司法》第89条 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由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净资产总额折合而来,因此,各股东所占股份系基于其所占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而定,因此虽然不需要股东再行认购股份,

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公司的变更登记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住所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 题 一、折股问题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是目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法律依据。 1、股本问题:应当考虑股本规模、股权结构、盈利预测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进行综合确定。注意:股本规模满足上市的要求,以及发行比例的要求。误区:不是股本越大越好,发行股数不是越多越好。 第一,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股本设计时,可以尽可能地将净资产折为股本,而不要强求过高的每股收益,从财富角度讲,对同一公司而言,高股本低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由于低价股的相对高估值,可能会高于小股本高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 由此带来三个资本运作的方法论: 1/ 上市前可以将未分配利润尽可能多地转为老股东的股本。 2/ 改为股份公司时,可以尽可能折为较高的股本。 3/ 如果每股收益过高,老股东甚至可以以现金增资以取得更多的股本。 第二,个人直接持股比个人通过法人持股更有利,从财富变现的角度讲,可能要多四成左右。 第三,如果能够达到4亿股的发行后股本,尽可能去够,这表示拟上市公司仅需要让渡10%的股权即可以实现上市。 第四,对于控股权已经处于临界点的企业(如刚刚达到相对控股地位或绝对控股地位),大股东可以通过配股(增资)来实现控股权的提升。 第五,拟上市公司的股东最好是自然人,而不要是历史沿革复杂的法人,最好不要包含国有法人。 2、转股涉及的税收问题 A.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题要 1.受理审查。 2.核准。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 5.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原法人的免职和新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及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提交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核准通知书。 10.其它文件。 热门城市:佳木斯律师崇左律师九江律师渭南律师陇南律师内江律师葫芦岛律师牡丹江律师石嘴山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是触犯了法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大家很有必要地了解清楚▲公司变更登记规定。在这里,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这一常识性法律问题。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受理审查。 2)核准。 3)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二、公司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 1 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2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注:1、“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3 篇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21第二版) 本人作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依法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开展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在获得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公司类型□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集团名称/简称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等方面的变更,变更这些信息,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执照的具体程序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

编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人须知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提交的文件、证件一般应当是原件。 4、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口________________ 手续。 2 、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曰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 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V。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1-3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十Array 日当十 内场日 内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B2、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的指定文件。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注册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责任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办理流程

2012年3月办理责任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 A、准备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网站上下载,本表一套,全部都要打印)盖公章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盖公章,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一人公司为股东决定)股东签字盖公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6、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公司持证本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法人代表委托授权证明书》原件法人签字并盖公章(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版本) 10、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1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12、房屋租赁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B、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宝田或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1-8资料,领取《场地调查通知书》 C、到原房屋租赁所南湖监管所(租赁合同登记的监管所),提交3、9-12资料和《场地调查通知书》,验资料原件,收《场地调查通知书》 D、留经办人联系电话,记住监管所电话,约5个工作日后,电话通知可否办理。

E、电话询问监管所场地调查完毕否,完毕后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宝田或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提交1、2、4、5、8资料,验6原件后(确定是否申报小型微型企业,如申报可免登记注册费用),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F、约五个工作日后,凭《准予登记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服务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未申报小微型企业的交108元费用,否则免费),并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 附:《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宝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嘉宝田花园鸿福阁2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3楼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四川省工商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编号: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四川王五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注册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四川王五商贸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刘星宇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四川王五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补正通知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附件B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免职、任职证明中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具体职务;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职务后明确“(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任职决定的出资人单位签署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5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6、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7、变更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8、变更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请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转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如果加入新股东要看你注册资金变不变了,如果要增资就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如不变仅需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章程修正案即可股东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

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对于公司如果是想要进行变更,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的,而对于这个申请书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其长成什么样,下面本人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供你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1 项目原核准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省××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市××路×号××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增加:文化用品。 营业期限 股东××省××科技有限公司 有关部门 意见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变更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有关说明页数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 2 委托书原件 1 3 新住所证明复印件 4 4 股东会决议原件 1 5 章程修正案原件 1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2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 (万元) 实收资本__________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长期 / 年长期 / 年 股东(发起人) 出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表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 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 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注册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企 业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受理号: 受理日期: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 1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 纸。 2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1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 2 、 3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 打√;第4 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领照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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