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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勘察、设计范本)

建设单位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受(建设单位名称)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4.建设地点:

5.项目概况:

6.招标范围:

7.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20年月至20年月)须有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平方米)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3年内(20年月至20年月)须有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平方米)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为准)。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

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给予或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设计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年月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工程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分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2项说明。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设计中标人。

1.3设计进度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说明。

2、定义

2.1“招标人”指

2.2“招标代理机构”指

2.3“投标人”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设计单位

3、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

4、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评标委员会推荐个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案,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承接后续阶段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人对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无补偿。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的全部内容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答疑记要等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于年月日17:00前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形成澄清文件,敬请留意。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9.2修改和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由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方案设计效果图组成。

A.商务文件(版面为A4缩印本)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函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6)投标承诺书

(7)服务承诺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10)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1)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13)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4)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B.方案设计文件正本(版面为A3缩印本)部分具体包括:

(1)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投资估算。设计深度见第三章“方案设计要求”。

(2)方案设计文件应加盖投标人设计文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具体编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各投标人应将方案设计文件制作成光盘一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CX格式。

C.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评标用)

(1)具体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方案设计文件正本(版面为A3缩印本),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投资估算。其副本在文本文件、图纸中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

(2)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CAD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图幅为A3。

②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准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③采用胶装,装订整齐。封面和封底采用软质白色纸张(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和标记)。

(3)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出现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有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酌情扣分。

D.方案设计效果图(暗标,评标用,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方案设计效果图至少应包括鸟瞰图、外立面表现图(四个立面)、建筑造型透视图;大小用A1幅面。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完好。如外包装上出现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有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酌情扣分。

12、工程设计周期、项目设计质量要求及投标报价

12.1工程设计周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12.2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12.3方案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单位对建筑的功能使用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图面清晰,布局合理,造型新颖别致,选材恰当,色调和谐;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1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投标人应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规定,在

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工艺及管理难易程度、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设计服务费,设计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12.5设计服务费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调研、编制相关设计用户需求书、资料费、赶工费、设计文件审查会及专家论证会相关费用(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成果验收、报批,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12.6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同时本次招标也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

12.7一旦招标人接受投标报价,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设计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等因素的变动和设计变更而予以调整。

12.8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开标一览表提供的格式进行设计工程费用报价。

12.9招标人保持随时对设计范围深度进行调整的权利。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能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1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14.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1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14.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

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14.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14.7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7.1在投标有效期撤消投标文件;

14.7.2评标期间,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活动;

14.7.3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若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履行签订合同。

15、招标答疑会

招标答疑会包括踏勘现场和答疑。

15.1项目踏勘与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2若招标答疑会产生对本须知第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生。

1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所有资料及提出问题的答复,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投标人据此做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装订

16.1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中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暗标);效果图壹套(暗标)。

16.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清晰,胶装成册。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正本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暗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6.3商务文件和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能修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密封:商务文件单独密封(第一包),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文件单独密封(第二包),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单独密封(第三包),方案设计效果图单独密封(第四包)。

17.2标记:商务文件(第一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方案设计文件正本文件(第二包)封皮上仅注明项目名称和“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字样”。《开标一览表》须另外制作一份,单独装入信封后密封,粘贴在商务文件外包装上,以方便唱标。方案设计文件副本(第三包)、方案设计

效果图(第四包)为暗标,供评标使用。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方案设计效果图分别用牛皮纸单独密封,且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明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如暗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则直接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18.2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期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18.3已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地点。未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投标人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能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招标方,招标方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的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要求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封时启封”字样。

20.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代理机构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投标承诺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薄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2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原件(附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下列要求递交资格后审原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与数量)。同时,投标人还需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与资格

后审原件集中包装递交,壹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职称证(原件)

(5).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6).劳动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1.3开标会议在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暗标泄露投标人名称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5)、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6)、投标人未按21.1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8)、暗标中有明显判断单位名称信息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的。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技术专家应占总数二分之一以上。

22.3评委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

22.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3、监督

评标工作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的监督。

24、保密

24.1评标全过程内容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招标人无责任向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24.2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被取消投标资格。

25、评标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签章或签名;或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3)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8)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供完整且合格的资格后审原件的;

(10)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25.2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方案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准确度进行综合评审;

(2)对方案符合方案规划、场地、经济技术指标的合理度进行比较、分析;

(3)对方案建筑造型的品位进行比较、分析;

(4)对方案造价和预算投资之间的合适度进行分析、评价;

(5)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初步评价;

(6)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5.3评标委员会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25.4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

25.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推荐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7.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8.1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

2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该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按规定另选中标人。

29、其他

29.1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29.2设计成果的使用权

为了设计出最优的方案,最终方案设计可能采用博采众长的方式,招标人可能会引用未中标投标人的部分设计观念及构思。未中标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索赔。

本次中标的方案设计的使用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复制、印刷、展览及出版本次方案设计部分或全部图纸,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投标人或另外征得投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29.3不正当竞争与纪律

29.3.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9.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9.3.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招标类收费标准计取。

第二章合同条件

按建设部文件规定

第三章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款仅作参考)

一、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1、情况介绍

2、设计依据

(1)

(2)

(3)

(4)

(5)

(6)

(7)

3、建设性质及技术经济指标

3.1建设性质及用地规模:

3.2建筑规划及指标要求

(1)主要建筑设计内容:

(2)建筑间距应满足关于日照及消防规范的要求。

(3)绿化环境规划要求:绿化率≥。

(4)建筑密度≤。

(5)退让用地红线米,退让道路红线米

(6)交通规划要求:

(7)布置合理的停车位。

4、设计理念

4.1设计要点

4.2景观绿化设计原则

4.3交通组织

4.4其他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包)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壹正肆副):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六投标承诺函

附件七服务承诺

附件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九投标人近五年所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十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一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件十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附件十三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附件十四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投标文件(第二包)

方案设计文件正本部分(壹份)

投标文件副本(第三包)

方案设计文件副本部分(一式五份)

方案设计效果图壹套(第四包)

鸟瞰图、外立面表现图(四个立面)、建筑造型透视图等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xxxxx(招标人)

根据贵方项目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优惠率)为:。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全称、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盖章、签字)

附件2、开标一览表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2 0 1 1 年版) 交公路发[2010]742 号 自2011 年3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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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应配套使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并对《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三、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四、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 2

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六、招标人应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 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I 和综合评估法II,并以醒目方式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八、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相衔接。 九、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如对《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有修改意见的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公示招投标书范本

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骅郡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18) 第四章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及参考依据 (2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六章评标办法 (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本招标项目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经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沧渤经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中标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渤海新区,从渤海路现有道路西延至旭阳街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道路全长.m,设计行车速度km/h,道路标准断面宽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水工程)、桥涵工程、 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预留给水、电力、通信等管线位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标段划分:划分了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清单及预算编制);经审图机构审图合格后出具施工图(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图并支付审图费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投标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且需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附件3: 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细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 综合评估法二。满分100 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 标满分100分,权重为25%;技术标满分100 分,权重为60%;资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15%。 □ 排序法。 □ 记名投票法。 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 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 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先开评技术标、资信标,再开评商务 标。(适用综合评估法二项目) 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3 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4.1 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 4.1.1 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适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 4.1.1 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 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4.1.2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 项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适用资格预审内容有重大变化项目) 4.2 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 技术标评审(共100 分): 4.3.1 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 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 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

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 7页)

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2007-06-19 上午10:06:12 总点击数:3684 本月点击数:2941 本周点击数:2928 今日点击数:1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发包行为,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二)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人资格、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进行备案; (三)负责对参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进行核实并备案; (四)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五)监督招标投标承诺及合同的订立、履行; (六)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 (七)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第四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规定。属应招标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勘察设计单项勘察费、设计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或项目核准、备案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三)可供参考的建设场地地形图(设计招标还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成果报告)。 (四)供水、供电、供气、节能、环保、消防、人防、通讯、市政道路、绿化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 (五)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银行资信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海南日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网、海南建设信息网上刊登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二)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法人实体参加投标。 (三)国家有关规定免予招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法人实体。同时还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没有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冻结处于破产状态,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第八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境外设计单位参加本地区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的,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设计单位与国内设计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在报名参加投标的同时,持单位的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业绩资料、投标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 境外投标者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特级和一级建设工程一般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设工程一般不少于30日。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关于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说明 法律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达到勘察设计招标规模的,应当公开招标。 建筑物的外观、功能和造价,主要取决于设计方案的优劣,公共项目的设计招标更受到公众的强烈关注。招标首要目的是提高设计水平,通过竞争方式寻求令人满意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技术实力和创作灵感缺一不可。投标人越多,竞争越激烈,成果越丰富,方案越合理,效果越满意。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招标投标活动,不会取得任何效果,只会成为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而没有任何意义的活动。公平是所有具有竞争性质的活动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设计招标活动能否最大限度地为投标人创造公平竞争机会,关键在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既有口碑甚佳的,也有声明狼藉的。如果招标结果变得很容易“预测”、越来越缺乏神秘感,幕后交易屡屡得手,招标投标将失去意义,最终导致集体沉沦。经验告诉我们,一切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行为和非法交易行径,只是暂时未暴露而已。 制订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宗旨,是建立一套打击造假不公、幕后操纵的有效机制,使招标结果更有公信力。 一、招标文件范本的适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文件范本适用公开招标活动,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与其他招标文件区别如下: 1、招标文件范本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可以有效降低违法违规风险,加快招标进程。其他招标文件难以兼顾招标投标和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的要求。 2、招标文件范本尽量兼顾招标投标活动各方的利益,通过建立统一完善的规则,达到合理平衡状态。其他招标文件常因某种目的、某些需要而随意改变规则,破坏平衡。 3、招标文件范本吸取全市设计公开招标活动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和更新,能够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其他招标文件难免考虑欠周全,甚至重蹈覆辙,产生矛盾、招惹麻烦。 4、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格式、统一规则、统一发布,方便各方当事人下载、编制、审查、阅读和理解。其他招标文件自订规则,五花八门,千差万别,难免造成偏差失误。 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采用最新公布的版本。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 篇一:勘察设计公司投标工作实施方案 勘察设计公司 投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公司投标工作业务水平、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和数量,最终达到公司综合实力与经济效益的双提升,公司需加大对投标工作的重视,制定相应制度并积极参与投标,逐步积累经验形成专业的投标队伍。为保证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实条件和实施背景这种经营模式的优点是项目来源稳定,不用参与残酷的市场竞争,但是缺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经营范围单一,易受变故影响。另外,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近年来在领导带领下不断发展壮大,企业资质不断上升,但与传统大院的直接对话中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投标工作方面的差距明显,我们应看到自身的不足。现在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微妙的暗箱操作越来越难以遁形,在这种情况下,今后的项目发包形式将会

逐渐趋向公开招标,因此我们必须防范于未然,高度重视、加强认识,并积极参与投标工作中。 二、投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一)搜集招标信息经营科负责关注招标动态,搜集招标信息,发现我公司符合条件能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时向公司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经营科应指派专人负责搜集招标信息,信息搜集的主要渠道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大市范围各县市区 及乡镇街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关注各新闻媒体报纸的招标信息,适当关注周边市域信息。 由科长确定招标网站库,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对库内网站做到每天两次定时查看,凡是发现有公司满足资质条件投标的项目作好记录,打印招标公告向科长汇报,由科长向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同时对新闻报纸等媒体或周边市域的招标信息积极关注,发现信息及时上报。 (二)下达投标任务公司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招标信息后,对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指定投标负责人,并向经营科和设计室下达投标任务,经营科和设计室要迅速组织成立一个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投标班子,明确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对于每一次具体的投标,由投标负责人负总责,一般建议为设计室主任。设计室和经营科各委派专业负责人,由设计室进行技术标编写,经营科负责资信标和商务标编写,设计室和经营科对各自编写的内容负责,最终汇总由投标负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1.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法律规定 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招标,均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殊之处说明如下。 (1)勘察设计招标除应遵守上述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 (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如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施工招标最高为80万元人民币)。 (4)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者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关于监理招标,国家发改委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颁布专门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故主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 2.招标程序的步骤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①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②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③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④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2)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点、概念、内容121

一、工程勘察设计概念 工程勘测:是指对工程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质、水文、道路条件等进行勘测,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为工程设计提供基本资料。工程设计:是指在批准的场地范围内对拟建工程进行详细规划、布局、设计,以保证实现项目投资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提供具体详细实施设计文件。 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目的 勘测设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进人实施阶段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勘测设计质量的优劣,对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委托勘察任务的目的是:为项目选址和进行设计工作取得现场的实际依据资料。设计招标的目的:通过设计竞争,择优确定综合指标均好的方案和设计单位,以达到拟建项目能够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三、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点 1.工程勘察招标的特点如果勘察工作仅委托勘察任务而无科研要求,委托工作大多属于用常规方法实施的内容(地形图测绘、岩土、水文勘察)。任务比较明确具体,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给出任务的数量指标,如地质勘探的孔位、探眼数量、总钻探进尺长度等。勘察任务可以单独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实施,也可以将其包

括在设计招标任务中,由勘察设计总承包。也就是说,由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或由其选择承担勘察任务的专业勘察分包单位承包。采用总承包招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和监理可以减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协调义务,而且能使勘察工作直接根据设计需要进行,满足设计对勘察资料精度、内容和进度的要求,必要时还可以进行补充勘察工作。 2.设计招标的特点投标人将招标人对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的方案。招标人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所提出的要求比较模糊、各种指标不是很明确具体,只是简单介绍建设项目的实施条件、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投资限额、进度要求等。投标人要根据招标条件、现场踏勘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对建设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的初步方案,然后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报出各自对项目的构思方案、实施计划和设计费用报价。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程序对各方案进行比较,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四、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内容 1.工程勘察招标的内容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以及建设地点的不同,设计前所需的勘察也各不相同,主要有下列8大类别。①自然条件观测。②地形图测绘。③资源探测。④岩土工程勘察。⑤地震安全性评价。⑥工程水文地质勘察。⑦环境评价和环境基底观测。⑧模型试验和科研。依据总体方案平面图及设计单位提出的某技术方面要求,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及施工。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征求意见稿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2015年版 (征求意见稿)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盖从业人员印章)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盖从业人员印章) 年月日 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删除,下同。 目录 注: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相应页码。例如: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 为。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勘察/设计周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其他要 求:。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23号令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勘测设计招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6号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8月2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 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公路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 (二)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 (三)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第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查处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活动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以实行一次性招标、分阶段招标,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工程可以进行方案招标。 第八条招标人是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 第九条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版)

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范本(试行)(试行,适用于房屋市政、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工程等勘 察设计项目适用) 2015年版

使用说明 一、《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适用于达到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三种情形的招标。仅开展勘察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设计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仅开展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勘察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 二、《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同时,本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三、招标人按照《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在我省原示范文本基础上根据计算机评标需要进行了修订,对在试行过程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将适时做出修订和完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令修改完整版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 令修改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23号令修改)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投标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1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 ×××××××区于×年×月设立,××年×月被国家发改委核准为×××省级开发区,开发区规划面积××平方公里,以“生态型、组团式、开放式”理念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标准。 本项目在×××××中占重要地位,本项目的建成将对该地区路网的完善和拉动区域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 ××路(××大道至××大道)为Ⅲ级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2600米,宽24米; ××路(××大道至××路)为Ⅲ级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1847米,宽20米; ××路(××路至××路)为Ⅲ级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1137米,宽20米; 2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2.1 勘察设计工作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将依据相关规划。根据《××××开发区××路等三条道路设计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验收、保修阶段等后续设计服务。 2.2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工程测绘主要内容为:管线埋设情况、软弱地基范围及深度、地形图测量和修测等。 2.3 勘察设计工作周期 根据《××××开发区××路等三条道路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设计周期计划为60 天(设计与测绘工作穿插同时进行,不包括各

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时间,包括各阶段审批后的修改时间)。各个阶段的周期安排如下: 2.3.1 工程测绘阶段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严格意义上是包含在下述设计阶段周期内,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与设计工作穿插进行的。 2.3.2 设计阶段 (1) 初步设计阶段 勘察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16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6 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8 天内提交汇总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 天之内按汇总形式和分标段形式分别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3.3 后续服务阶段 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2.4勘察设计工作方案 2.4.1 工程含测绘工作方案 测量主要技术方法: ?地形测量采用全站仪或GPS 实时定位技术RTK 配合PDA 掌上电子平板(che-ce)进行全要素野外数据采集并实时编辑。 ?隐蔽的地下管线探测采用RD400 管线探测仪探测,非金属隐蔽管线采用SIR-II 型透地雷达测内业处理采用Che 地形成图系 统进行编辑。 数字化测图的基本要求: ?数字化测图的测距最大长度应小于7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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