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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价在十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其他用于办公、经营等大型设备不包含在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要坚持全校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发挥效益的原则。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大型仪器设备向校内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开放使用。

第四条设备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权。

第二章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管理

第五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均须参与开放共享使用。如果设备精度明显下降,或常年使用已陈旧过时、性能降低的,经批准后可不参与共享。

第六条参与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网络管理、资源共享的管理方式。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网络共享平台。在校园网上公布大型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大型仪器的种类型号、应用范围、存放地点、收费标准等)及实时的动态运行状况。

第七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主要目的是满足校内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在此前提下,各管理单位可酌情向校外开放。同时应定期交流使用、

开发、维护和管理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跨单位、跨地区的协作共用网。

第八条校内用户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予以支持与协助,不得无理拒绝。

第九条建立大型仪器管理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由机组的仪器专家负责,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未经培训及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自行上机操作。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仪器设备受损或性能下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每台共享大型仪器聘任一名兼职仪器专家和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设备的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受聘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量核定及年度考核中仍按原系列同类人员执行,其所参与的共享工作不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之中。

第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仪器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该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面管理,保障所负责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熟练掌握所管理仪器设备的专业技术知识,负责新功能开发及仪器使用技术创新,解决实验技术上的关键问题;

3 全面负责测试任务的承揽、分配及测试结果的审核等工作;

4 负责对设备管理员的指导、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 努力提高所管理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在保证实验教学要求外,承担所管共享仪器的操作任务;

3. 做好实验记录、设备使用维修维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4. 做好所管仪器设备及开出实验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参与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的正常维修费由学校负责。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维修专项基金(50万元/年)。

第十四条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及时向设备资产管理处报修。对较大的事故或单价40万以上仪器出现故障,仪器设备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报告,由学院(单位)根据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在3天内向设备处报告。

第三章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

第十五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原则上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制定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维修费用需要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的组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仪器使用收费项目包括了材料费、水电消耗费、技术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费及管理费等。为方便结算,学校仪器使用费除消耗材料费外,其他费用合并为测试分析费。

第十七条各仪器管理单位可按以上收费项目,参照有关同类仪器收费标准分别提出收费标准建议,由设备处经过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并经网上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第十八条消耗材料费和测试费收取:

1.无论教学、科研或院内、校内和校外人员测试,均按实际消耗收取消耗性材料费;

2.校内项目的测试分析费按学校批准公布的收费标准的50%优惠价收取;学校补贴另外50%。校外项目的测试分析费按公布标准的100%收取。

第十九条缴费方式:校外人员的仪器使用费可以现金或支票支付;校内人员的仪器使用费均以测试卡(或经费卡或校园卡)结算,由学校财务与设备处负责。对校内用户的仪器使用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取现金。收费发票由财务处提供。

第二十条费用管理:

1.收取的消耗材料费按实结算,全额归测试单位。对于利用学校购买的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学校从测试分析费中(实收+校内测试补贴)提取20%作为仪器使用管理单位的管理费用,2%作为仪器专家的劳务费,5%作为设备管理人员的劳务费,余下的部分收归学校。对于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参与共享的,除以上规定外,另提取收费的5%返回课题组。

2.大型仪器使用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由财务处为各管理单位设立专门结算户进行结算。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利用率、对外服务、维修保养、管理水平、科研成果、新功能开发及人才培养等,考核结果向全校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中成绩优秀、效益突出、开放共享好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效率低、开放共享差的大型仪器设备,由设备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学校

限制该仪器的购买数量,并收回该仪器的使用权,重新调整和分配。

第二十四条校内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的优惠政策为校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测试服务。

第二十五条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的,经鉴定后,由损坏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设备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组织平台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IC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共享仪器身份识别IC卡及相关硬件的办理、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IC卡管理办法 1.发放对象新疆理化所研究人员、仪器管理员、仪器操作员、样品登记员及在读研究生等。 2.发放程序用户提出申请、经课题组长、所级中心审核并在所级管理员处登记备案,方可发放。 3.持卡人责任将IC卡借给他人使用并产生不良后果的,在不能查实的情况下,由持卡人承担连带责任;持卡人应妥善保管IC卡,一旦丢失,请立即报告所级管理员,进行相应处理; 4.工本费IC卡的启用,需要大量的后台维护,为提高持卡人的责任心,减少不必要的制卡成本和人力投入,每张IC卡收取20元工本费。其中: 首张IC卡由课题组代交,办理离所手续时,将卡退回后以记账的方式将工本费于年终结算时一次性退回课题组; 离所时无法交回IC卡的,应由本人向所在课题组补交工本费,并持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前往所级中心办理离所手续;

在读期间补办IC卡的,IC卡工本费由本人承担。 5.退卡持卡人离所前往办理离所手续时,需退还所持有的IC卡;卡片丢失者,需持向所在课题交费的凭据办理离所手续。 三、硬件设备 根据实验室现有的网络条件,为实验室配置读卡器和交换机。读卡器和交换机丢失的,由实验室所在课题组照价赔偿。 四、应急卡 1.应急卡是指在内网或刷卡服务器断开时,能使客户端运行脱机模式,待恢复通信后信息会自动传到服务器的一种IC卡。 2.使用应急卡时,使用者领用时须登记并及时交回,对未及时交回并对其他使用者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经确认后,通报全所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2016年6月30

仪器设备共享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仪器设备共享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医学研究中心(简称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属学院的固定财产,实验中心作为学院科研、研究生教育和科研交流的平台,负责这些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验中心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面向全院系统开放和共享,并提供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咨询;但由于部分仪器设备存在着使用寿命、使用中的消耗材料和人力消耗等原因,须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仪器的维护和补充等,故制订本办法,凡本办法没有提及的问题可在使用中与中心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一、本办法适用于非中心固定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面向全院系统开放,实行仪器共享制度。仪器共享的范围包括广州医学院本部、二级学院、直属医院和各级教学医院等。 三、仪器设备共享的基本原则:符合共享范围的各级人员可以免费使用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只收取维持性费用和消耗品费用。长期使用中心开放实验区域的课题组,其使用费在总费用中计算;对于间断使用者,中心根据使用次数和时间,收取少量费用用于设备维护、消耗材料的补充及维修费用的分担。 四、可以免费共享的实验设备: 1.PCR仪中心有梯度PCR仪和原位PCR仪、普通PCR仪共5台,位于各实验操作室内,由各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在获得责任人的许可后(由于实验中心工作的课题具有优先使用权,可能需要提前预约),在工作日内登记使用。 2.高速冷冻离心机中心仪器室有最大容量50ml,转速低于20,000rpm的低温离心机,用于蛋白质、核酸和细胞组分的收集和提纯,须预约登记使用。各操作室有微管式低温离心机,随时可以为院内科研项目提供服务。 3.制冰机10楼洗涤间内24小时可免费提供碎冰,为冰上操作的实验提供方便。 4.杂交箱位于10楼仪器室,为开展核酸杂交实验的技术人员服务。 5.细菌培养摇床大容量低温细菌摇床位于操作间,用于中等规模的细菌培养和基因工程重组菌的培养。 6.低温水浴箱位于各操作间内,可用于连接反应和其他低温恒温反应实验,须在责任人的指导下使用并登记。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建设方案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东北林业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方案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争取5年内取得国家计量认证,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建设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要为导向,实行“专管共享和统管共享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享”的管理模式;重点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兼顾其它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享”的管理模式。对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推进和

监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具体方案的实施;专家组由二级共享平台推荐的有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大型仪器设备的计划、开放运行费的使用、共享相关政策的论证,以及对各级共享平台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2、加强计划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职能,凡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在计划上都要进行统一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统一论证。学校在制定设备计划和分配设备经费时,在保证专业与学科、教学与科研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应以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为原则,统筹分配。凡属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统一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列入购置计划。 3、加大投入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规划,以学校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备与先进的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三年内每年设备经费投入应不少于500万元。 4、建立激励机制 (1)投入专项开放运行经费 开放运行经费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和运行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改造和升级等,以及校内的实验产生的机时费用的补贴。开放运行经费按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审批与管理,其中论证工作由专家组负责,审批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 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 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 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 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 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 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 单价在2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 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 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 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 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 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 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 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 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 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 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验中心严格执行《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资产。 第三条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四条学院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负责本部门一般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低值易耗设备的全面管理。一般设备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500元以下的低值品帐物相符率达到90% 以上,200元以下的不许有帐外物。 第五条学院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尽量使用实验中心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在完成本中心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需开展校内、外的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对管理不善,使用率低的仪器设备,实验中心有权进行中心内部调拨。 第六条实验中心内部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机时费。对外服务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费用应由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七条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故障,不在维修范围内的,需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修报告单》,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实验中心安排维修。对违章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事故单,并对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由各实验室设备分管人或资产管理员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遗失、损坏、维修申报单》写明报废原因,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实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报废的仪器设备,到资产处办理销帐、卡手续。 第九条各实验室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物、卡管理。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转借和调换仪器设备。设备管理员要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盘点,保证帐、物、卡相符。管理员的变更需要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条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情况下,教师个人或者各实验室之间可以互借仪器设备,但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审批,各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变更,需经资产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私人或与学校无关的公司、团体占用或变相占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学院实验中心同意,相关实验室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一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的需要填写设备遗失报告单,报资产管理处,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用途等按规定进行折算赔偿金额。由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现金赔偿。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与《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冲突,或本管理办法未尽事项,参照《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二OO三年十月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目录 1.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2.东北大学实验教学管理细则 3.关于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则意见 4.东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试行) 5.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6.东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有关规定 7.东北大学本科教学研制改造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8.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9.学生实验守则

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效益,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1. 总则 第一条仪器设备共享建设目的。是充分利用学校优质仪器设备资源,更好地为科研教学服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分布合理、定位准确、开放高效,实现资源共享。 第二条凡是列入资源共享系统的仪器设备及其所在机组、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工矿企业等均为资源共享系统的开放服务对象。对本部门以外的服务,均为对外共享服务。 2. 仪器设备共享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仪器设备共享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相关部处负责人及学校主管领导组成。校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是由校仪器设备技术专家、学科专家、仪器设备管理专家、教育教学管理专家组成。 第五条该组织负责制定学校设备共享的管理办法,对共享设备进行咨询、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实施与管理,检查结果通报校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六条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委员会提出仪器设备对外服务的参考收费标准,向共享仪器设备提供收费建议。各项目单位需参照执行。 第七条该组织挂靠在资产管理处。 3. 共享仪器设备的认定与日常管理

第八条仪器设备原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在可能对外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必须加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库,提供仪器设备相关服务信息。 第九条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均纳入共享系统: 1. 仪器设备原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近十年内启用或更新改造的大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功能比较齐全、运行良好; 3. 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国内现有装备的先进水平或具有特殊功能,且通用性较强,在本市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强的需求; 4. 应能提供不低于25%额定机时作为对外服务机时。通用仪器设备年额定机时1400小时,专用仪器设备年额定机时800小时; 5. 仪器设备一般要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 6. 仪器组由具备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学术专家负责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技术指导; 7. 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具备基本的网络环境。 第十条存放在附属医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同样纳入共享服务系统。 第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共享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原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无论是否参加共享服务系统,均应接受校设备共享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 第十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由设备所在部门单位负责。 4. 大型仪器设备的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仪器设备共享的考核与检查。 第十五条考核依据是教育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评价标准表(试行)——见附件”。相关评价指标数据必须来源于原始对外服务记录。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CAS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IC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共享仪器身份识别IC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IC卡发放办法 1.发放对象新疆理化所研究人员、仪器操作员、样品登记员及在读研究生等。 2.发放程序用户提出申请、部门及所级中心领导审核批准以及所级管理员登记备案,方可发放,IC卡分主卡和子卡两类。 1)主卡主卡面向在职职工发放;申请人须填写IC卡授权申请表,经课题组长及所级中心领导批准后,由所级管理员配卡并登记,方可发卡;每一申请人只能发放一张主卡。 2)子卡子卡面向流动人员发放(包括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临时到所访问学者、留学生、合作人员以及短期项目聘用人员等),每一张子卡必须绑定一张主卡;子卡申请人须填写IC卡子卡授权申请表,经绑定的主卡持有人签字同意,部门领导及所级中心领导批准后,由所级管理员配卡并登记,方可发卡。 三、IC卡使用管理办法 1.每一张主卡绑定的子卡数量不限;

2.子卡持有人可以使用其主卡持有人授权使用的仪器设备; 3.严禁持卡人将IC卡借给他人使用; 4.持卡人应妥善保管IC卡,一旦丢失,请立即报告所级管理员,进行相应帐户处理,丢失卡应付工本费20元; 5.持卡人因故离所,须将IC卡返还给所级中心管理员,由所级中心管理员签字确认; 6.应急卡由所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读卡器和交换机丢失的,由实验室负责人照市价赔偿。 四、应急卡 应急卡是指在内网或刷卡服务器断开时,能使客户端(特指计算机控制的仪器)运行脱机模式,待恢复通信后信息会自动传到服务器的一种IC卡。 应急卡的使用 1)当客户端无法与服务器通讯时,客户端显示“脱机模式”时,可以使用应急卡进入脱机模式,然后刷用户卡,即可解锁键盘鼠标、正常操作仪器。 2)因刷卡系统系统限制,应急卡共3张,其中刘永强(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郭新锋(分析中心)各持1张,第三张放在理化楼一楼值班室。 3)正常上班期间优先使用刘永强和郭新锋持有的应急卡;联系不上上述二人时,方可使用值班室的应急卡。 4)下班期间和节假日期间,可使用理化楼值班室的应急卡。

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中心发[2009]4号 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学院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学校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学校宝贵的物质资产。仪器设备管理应坚持勤俭办学,合理购置,妥善使用,加强维护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二条凡是单台件或成套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定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以进行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对比较通用的高、精、稀等大型仪器设备,由学校建立校级大型仪器公共平台,为全校或全院教学、科研、技术开发服务,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应用水平。 第三条十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院系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验收;四十万元以上的单台(件、套)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验收。 第四条资源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应核对仪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配件和附件,填写《西南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帐报销手续。 第五条新购回校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及时建立技术档案,并在我院仪器平台网上和校科研处大型仪器平台网上公布后,才能实行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第六条制订对外测试收费标准,所收费应按学院规定进行统一管理使用。学院返回实验中心部分,按规定其中大部分经费用于补偿仪器运行、消耗、维修费用。 第七条资源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贵重仪器设备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的复印件朔封后摆放在仪器旁边,以便随时查阅;实行“持证上机制”,切实履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安装调试、使用、故障及保养检修记录;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填写维修记录,妥善保管维修资料。要定期对的性能、技术指标检查。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一般由生产厂家或代理公司负责。 第八条资源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的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凡连续二年考核使用效率低的学院进行调整,并在设备投资经费中进行奖惩,以利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东北林业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方案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争取5年内取得国家计量认证,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建设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要为导向,实行“专管共享 和统管共享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 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享”的管理模式;重点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兼顾其它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享”的管理模式。 对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

建设,推进和监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具体方案的实施;专家组由二级共享平台推荐的有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各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大型仪器设备的计划、开放运行费的使用、共享相关政策的论证,以及对各级共享平台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2、加强计划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职能,凡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在计划上都要进 行统一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统一论证。学校在制定设备计划和分配设备经费时,在保证专业与学科、教学与科研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应以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为原则,统筹分配。凡属 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统一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列入购置计划。 3、加大投入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规划,以学校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备与先进的 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三年内每年设备经费投入应不少于500万元。 4、建立激励机制 (1)投入专项开放运行经费 开放运行经费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和运行的必要保障, 主要用于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改造和升级等,以及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产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的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购置固定资产要到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建账,建卡。没有学校设备主管部门验收签章,学校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维护、维修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管理,井对其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四、学校仪器设备实行账、卡、物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实验空的资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建立并做好固定资产流水帐和分类总帐。学校设备主管部门与校财务,会同使用单位每年对账一次,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物相符。 五、学校制定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对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维修费用过高,以及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统一进行处理。 六、学校制定仪器设备损坏与丢失的赔偿办法,以规范和完善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的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八、本制度细则见广西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财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仪器设备的保管与借用制底:划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招。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低值品的损坏和丢失。 二、仪器设备及低值品(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届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三、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制度办事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器材;尚未掌据操作技术和了解仪器性能及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因管理不善丢失,属于单位责任的,应由单位赔偿:因工作不负责任,

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普通用户使用手册

欢迎来到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 在这里您可以方便快捷的管理或使用您所需的仪器,跟我一起开始您的仪器操作之旅吧!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 仪器操作平台入口导航图 , 一起来看看您可以进行哪些操作吧! 您所在位置 学生用户课题组负责人 注册账号, 激活并登陆 修改系统设置和个人信息 查看课题组信息 预约仪器 查看我的使用记录 普通用户账号首页导览图 01

打开仪器管理平台网址 (输入学校仪器管理平台网址, 或从学校前台登入) , 注册, 填写个人信息, 就可以获得您的专属账号哦! 注册成功后, 如何激活账号呢? 普通用户 (即新用户) 注册成功后, 需要联系所在课题组老师, 请所在课题组老师帮助激活账号; 课题组老师 (即课题组负责人) 注册成功后, 需要联系设备处管理员激活账号。 01 注册账号, 激活并登陆 Register, Activate and Login in 普通学生或老师请选择 注册新用户 , 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课题组负责人请选择 注册新课题组 , 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注释: 因每个学校情况不同, 若您所在课题组的负责人无法为您激活账号, 请联系设备处管理员为您激活。 1 1

02 登陆账号后, 在首页右上角, 有 我的档案 和 系统设置 两个标签, 为了方便您的使用, 您可以对自己的账号和系统进行个性化设置。 修改系统设置和个人信息 System Preference and Personal Setting 点击 系统设置 ,, 弹出 偏好设置 , 设置系统的相关信息。 您可以在这里修改消息提醒的内容和方式 点击 我的档案 , 查看或修改您的个人信息! 03 查看课题组信息 Laboratory Information 普通用户: 点击括号中的课题组名称, 即可查看自己所在课题组的成员信息。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001]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

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用户使用手册V1.2 (系统管理员) 2015年09月

目录 目录 (1) 1 如何登录系统 (2) 1.1 访问系统首页 (2) 1.2 登录系统 (3) 2 系统管理员如何启用共享设备 (4) 2.1 进入后台管理 (4) 2.2 进入共享资源管理 (5) 3 系统管理员如何完善设备资料 (5) 3.1 进入共享资源管理 (5) 3.2 查询出设备 (5) 3.3 完善设备信息 (6) 3.3.1 修改资料 (6) 3.3.2 技术专家 (10) 3.3.3 分类维护 (11) 4 系统管理员如何设置开放信息 (13) 4.1 进入共享资源管理 (13) 4.2 查询出设备 (13) 4.3 设置开放信息 (13) 4.3.1 开放设置 (13) 4.3.2 资质管理 (17) 4.3.3 不良记录 (17) 5 系统管理员如何设置设备分类 (18) 5.1 设备共享分类 (18) 5.2 设备自定义分类 (19) 6 开放共享管理 (19) 6.1 工作日设置 (20) 6.2 默认开放参数 (20) 6.3 用户需求分析 (21) 6.4 服务质量监督 (21) 6.5 咨询投诉管理 (22) 7 经费管理 (23) 7.1 经费卡管理 (23) 7.2 经费充值 (25) 7.3 支出登载 (26) 8 统计与报表 (26)

8.1 报表中心 (26) 8.2 统计分析 (26) 9 用户管理 (27) 9.1 注册用户管理 (27) 9.2 教师信息管理 (27) 9.3 学生信息管理 (28) 9.4 专家管理 (28) 9.5 一卡通管理 (28) 10 网站管理 (29) 10.1 网站设置 (29) 10.2 栏目维护 (29) 10.3 内容发布 (30) 10.4 友情链接 (34) 11 设置与维护 (35) 11.1 人员授权 (35) 11.2 流程管理 (35) 11.3 数据字典 (35) 11.4 全局设置 (35) 1如何登录系统 1.1 访问系统首页 方法1:用户可通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www.sodocs.net/doc/7d16462045.html,/sfw/e?page=shareequ.index 进入网站。 方法2:用户通过华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https://www.sodocs.net/doc/7d16462045.html,/)也可以进入平台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报书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报书 (简称大仪平台) 申请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

填报说明 1.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是指单台(套)价值≥40万元,直接用于研究、观测、试验、检验、计量等各类科技活动和教学活动的重要的仪器和设备(含配套附件及软件),不包括与基建配套的各种动力、机械、辅助设备以及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以及一般运输设备。 2.共享平台分为校级平台、院级平台、机组(课题组)平台三个层级。凡产权属于我校的大仪,不论其购置经费性质(学科、教学、科研、行政、专项或自筹资金等)及进入渠道(购置、自制自用、接受捐赠等)须纳入共享平台管理。鼓励单台(套)价格<40万元的仪器设备纳入平台管理。 校级平台:定位于为全校提供开放共享,以跨学科、跨学院的仪器设备为主,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设处”)统一规划论证。 院级平台:定位于为本院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以满足学科、学院内有共性需求的仪器设备为主,原则上各学院设立一个院级平台,包含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规模较大的学院可以适度增加。院级平台纳入学院管理。 机组(课题组)平台:定位于研究团队中能够独立、稳定开展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的有机组合。机组(课题组)平台纳入学院管理。 3.平台认定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负责人; (2)有专用实验场地; (3)有专、兼职实验技术队伍,人员数量与能力满足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要求; (4)有专门内部管理制度,能保障平台持续、稳定、有效运行; (5)有能力提供规范性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 4.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现有设备等客观条件,充分论证后申报。 5.仪器老旧、在线监测仪器、仪器配件、仪器正在调试等无法开放共享的大仪,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附表3),经专家组核实、学院领导审核后报送实设处。原则上无法开放共享设备数量不能超过平台总数量的10%。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做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达的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置计划。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3137发布时间:2013-02-22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现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避免或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目的,结合中科院建设目标和我院科研发展的布局,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理顺关系,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逐步建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队伍稳定、保障到位、信息齐全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购买价格在10 万以上或单价在10 万元以下但可供多学科使用且通用性很强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指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用和信息共享。协作共用指通过一定的有偿使用方式,科研仪器设备依托技术平台向院内外的单位和研究人员提供各类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的行为。信息共享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第四条所有符合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入网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并安装中科院刷卡系统。平台向院内外用户开放,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介和网上预约等服务。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按学科分类实行专人管理及维护,技术平台和仪器所属部门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仪器操作、分析等业务培训,保证共享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如人员变动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工作交接。 第六条院内各部门需使用非本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院外单位人员使用先进院大型仪器设备,均须先提交使用申请表,技术平台审批通过后授权仪器使用权限。用户须提前在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网上提出预约申请,并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证仪器设备按时提供测试服务。预约被确认后,申请个人应按时测样或送样,技术平台为用户提供机时和服务保障。为院外提供共享服务时,技术平台代表先进院与用户订立服务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第七条院内各部门在使用院外单位设备和签订测试协议之前,需调查院内是否有此设备,若院内无此设备或院内设备参数无法满足其测试要求,方可申请外出测试,测试完应提供测试报告、测试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为实时了解各部门的仪器使用状况,技术平台每月统计入网仪器使用机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九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行有偿非盈利使用原则,院内测试费用实行内部划转方式结算;院外测试费用主要以转账方式结算,现金结算则按财务处规定执行。各仪器设备的具体收费标准见《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收取的分析测试总费用的25%用于先进院仪器维修、维护、保养、市场推广基金(由技术平台统筹管理);50%留仪器所属部门;20%留仪器操作人员所属部门;3.5%留技术平台;1.5%留财务处。 第十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和共享机时是科研设备年考核与评估的重要指标,将会作为中心或课题组购置新设备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严禁将大型仪器设备闲置或独占不共享。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技术平台、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 大型仪器共享网预约流程 1.系统登录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网址:,即可访问《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登录页面。在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注意:关于用户账号申请,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统一分配用户号和初始密码

2.预约申请: 登录进入功能页面后,页面分为上侧的主功能菜单区、左侧的子功能菜单区和右侧的功能区。

用户可预约使用的仪器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预约类型预约方式操作 项目预约必须预约 用户必须填写检测业务委托书,由 仪器操作人员进行检测分析 时间预约必须预约 用户必须填写检测业务委托书,由 仪器操作人员或用户在预约时间段 内使用仪器进行检测分析 进入填写《检验业务委托书》功能页面的方法有两种: 填写《检验业务委托书》功能页面

方法一:在“预约申请”预约单浏览功能页面中,点击右上角的“新增”,进入填写《检验业务委托书》功能页面。 “预约申请”预约单浏览功能页面

“预约申请”委托书填写功能页面 在“预约申请”委托书填写功能页面中,要按照次序填入选择仪器、检验项目、检测标准,以及其他必填栏目,以完成预约单申请。 注意: 1)选择仪器、检验项目、检测标准、样品编号、样品数量、送样时间、样品数量和其他底色为黄色的栏目为必填项。 2)在选择仪器时,根据预约方式的不同,有时间预约和项目预约,必填项会有所差别,以黄色底色为标识。 方法二:在“功能信息浏览”功能页面中,点击相应形态下所列分析项目, 可直接进入填写《检验业务委托书》功能页面。

“功能信息浏览”功能页面 “功能信息浏览”选择仪器功能页面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价在十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其他用于办公、经营等大型设备不包含在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要坚持全校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发挥效益的原则。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大型仪器设备向校内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开放使用。 第四条设备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权。 第二章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管理 第五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均须参与开放共享使用。如果设备精度明显下降,或常年使用已陈旧过时、性能降低的,经批准后可不参与共享。 第六条参与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网络管理、资源共享的管理方式。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网络共享平台。在校园网上公布大型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大型仪器的种类型号、应用范围、存放地点、收费标准等)及实时的动态运行状况。 第七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主要目的是满足校内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在此前提下,各管理单位可酌情向校外开放。同时应定期交流使用、

开发、维护和管理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跨单位、跨地区的协作共用网。 第八条校内用户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予以支持与协助,不得无理拒绝。 第九条建立大型仪器管理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由机组的仪器专家负责,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未经培训及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自行上机操作。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仪器设备受损或性能下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每台共享大型仪器聘任一名兼职仪器专家和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设备的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受聘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量核定及年度考核中仍按原系列同类人员执行,其所参与的共享工作不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之中。 第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仪器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该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面管理,保障所负责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熟练掌握所管理仪器设备的专业技术知识,负责新功能开发及仪器使用技术创新,解决实验技术上的关键问题; 3 全面负责测试任务的承揽、分配及测试结果的审核等工作; 4 负责对设备管理员的指导、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 努力提高所管理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在保证实验教学要求外,承担所管共享仪器的操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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