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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1.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

A.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B.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C.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A.张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万元彩礼,否则不许二人登记结婚

B.医生丁某给患者王某某进行肾移植手术失败

C.张某欠李某2万4千元,到期未能偿还

D.居民刘某在家忘记关闭水阀,致使楼下其他住户被淹,被派出所罚款

4.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

A.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B.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D.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观点是: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程度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学生乙的观点是: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程度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对于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C.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6.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不正确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B.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子女”是成年子

女,这是限制解释

D.我国《刑法》第357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此条属于立法解释

7.下列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B.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后果和体现

C.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D.有法律制裁时,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轻有重

8.下列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

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

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

9.以下对我国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理解不正确的是:

A.该权利是一项受益权,享受者不一定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B.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也可以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C.成为该权利主体的前提是权利的享受者必须对社会作出过贡献

D.年老的、患有疾病的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10.所谓基本权利效力是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的拘束力,其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规定的****价值的实现。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通过具体主体的权利活动体现基本权利的价值。下列关于基本权利效力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宣言

B.在宪政运行过程中发生基本权利效力的争议时,可以通过具体的诉讼或其他规范化程序得到解决

C.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和法律权利的基本属性

D.基本权利效力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既包括作用的主体的广泛性,即包括一切形式的国家权力主体和非权力主体,也包括内容的广泛性,从公民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领域到人身权利和自由领域

11.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12.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B.本行政区内外资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C.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D.本行政区内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13.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C.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

D.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我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14.关于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已经制定了关于出版自由的《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实行事前审查制

B.我国已经制定关于结社自由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不调整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

C.我国已经制定了关于游行示威自由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实行申请与许可制度

D.宗教信仰自由在我国受到宪法保障,我国目前已经有8个全国性宗教团体

15.《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唐律疏议》中的《律》是指《贞观律》

B.《唐律疏议》的称呼是元代以后才出现的

C.《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D.《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

16.下列不属于明朝中央司法机构的是:

A.都察院

B.刑部

C.御史台

D.大理寺

17.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18.下列关于唐宋时期的诉讼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唐代规定对于人赃俱获,但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人犯,可以根据证据定罪

B.唐律规定对于有特权仅身份的人和老幼废疾之人禁止使用刑讯,必须有五人以上证实其犯罪事实才能定罪

C.两宋时期注重证据,仅被告有举证责任

D.南宋时期中央司法机关制有专门的检验科目,全国通行,并出现了《洗冤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19.以下有关罗马法的分类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A.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万民法

B.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C.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公法

D.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20.下列关于法国****宣言与法国宪法说法正确的有:

A.《****宣言》不仅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B.《****宣言》第2条规定了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侵权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教育和反抗压迫

C.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D.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与1946年宪法大同小异

21.针对市场上液化石油气泄露致消费者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甲市政府办公厅下文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申请办理液化石油气管道入户的用户,应在指定的五个知名产品的品牌中挑选灶具。关于上述行为有以下说法,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市政府的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保护名牌产品净化市场,是合法行为

B.甲市政府的行为是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应当被禁止

C.甲市政府的所在地的相应级别工商局应当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D.对被指定的灶具生产厂家可以酌情给予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

22.甲企业为纺织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发展中形成了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并对此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与研发部的职工均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合同。2006年王宏进入甲纺织企业研发部,工作期间王宏将机密文件从公司的电脑中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中,还制作成光盘。2007年10月,王宏辞职。2008年1月,王宏和其他4人设立乙有限公司,王宏占70%的股份并任公司总经理。凭借从甲纺织企业获得的机密文件,乙有限公司迅速占领东北市场。甲纺织企业于2008年3月知道此种情况后,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王宏与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文件是王宏在工作期间正常获得的,因此,其行为没有侵犯甲企业的商业秘密

B.乙公司没有侵犯甲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甲企业只能追究王宏的赔偿责任

C.甲企业应当举证是否对该核心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D.甲企业没有在东北开拓业务,如果王宏和乙公司的行为没有造成甲公司的经济损失,那么也就没有侵犯其商业秘密

23.某商场实行“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一盒洁面乳可以获赠一瓶由该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洗发露。牟女士购得一件回去使用后,发现头发掉得厉害。经鉴定,该瓶洗发露中含有较强的有毒物质,使用之后会导致人的毛发脱落。针对以上事实,下面分析正确的是:

A.由于洗发露是附赠品,所以厂家不对牟女士负赔偿责任

B.商场应对牟女士负过错责任,但是其是否存在过错由牟女士进行举证

C.该市消费者协会应对牟女士负连带赔偿责任

D.根据产品质量责任的特殊规定,牟女士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24.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下列业务规则,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的上下限内,可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B.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

C.因行使抵押权取得的不动产,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处分

D.商业银行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25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贺某操纵上市公司董事会,拟以公司名义作出虚假陈述,董事会成员唐某不同意该做法,但在意见书上签了字。杉达证券承销公司董事会怀疑该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但是在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决定对此不出具保留意见。宏达公司对该股票上市提供了咨询服务。结果投资人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对此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A.投资人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贺某主张权利,也可以向该上市公司主张

B.该上市公司董事唐某应对此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杉达证券承销公司应对此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提供上市咨询服务的宏达公司应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6.根据《审计法》,下列审计活动中,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的是:

A.对较小企业单位的审计采取独任审计制,即由一个审计人员单独进行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参考答案

1.C

2.C

3.A

4.D

5.C

6.C

7.B

8.A

9.C 10.A

11.C 12.C 13.A 14.A 15.A

16.C 17.D 18.A 19.D 20.A

21.B 22.C 23.C 24.A 25.D 26.B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310次,正确率为90.65%,易错项为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2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C,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解析

1、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3、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解析

1、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C.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3、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 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5、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1.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 A.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B.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C.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A.张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万元彩礼,否则不许二人登记结婚 B.医生丁某给患者王某某进行肾移植手术失败 C.张某欠李某2万4千元,到期未能偿还 D.居民刘某在家忘记关闭水阀,致使楼下其他住户被淹,被派出所罚款 4.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 A.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B.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D.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观点是: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程度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学生乙的观点是: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程度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对于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C.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6.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不正确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B.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子女”是成年子

2016年青海省司法考试《卷三》考试题

2016年青海省司法考试《卷三》考试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C ) A司法独立B党的领导C依宪治国D建立法治政府 2.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下列哪项优惠。(D )A. 财政补贴 B. 税收优惠 C. 费用减免 D. 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3.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C )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A.3 B.2 C.1 D.不受法律限制 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国务院审批 D.民政部批准 5.依《航道法》规定,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进行航道疏浚、清障等影响通航的航道养护活动,或者确需限制通航的养护作业的,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提前通报(B ),保证过往船舶通行以及依法建设的工程设施的安全。 A.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 B.海事管理机构 C.即将过往船舶 D.旅游公司

6.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A) A、一年、二年、三年 B、六个月、一年、二年 C、一年、二年、二年 D、二年、二年、三年 7.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哪类许可证?( D) A、规划许可证 B、开发许可证 C、建设许可证 D、排污许可证 8.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B )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公告案件受理情况。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9.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 5克 B 50克 C 500克 D 1000克 10.”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建设新16字方针的重要内容的首次提出是在(B)。A.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C.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 D.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1.对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应一律(A ) A上缴国库 B返还被害人 C上交上一级国家安全机关 D上交同级政府 12.下列关于民族乡的说法,错误的是(a ) A.民族乡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 B.民族乡具有比一般乡镇更多的自主权 C.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 D.民族乡乡长应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6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6题 66、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 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 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三款规定,遗产按照 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系的继子女。据此可知,杨某与继子小强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 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据此可知,代位继承须继承人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而本案中女婴生下来是活体,其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故不发生法定 的代位继承。另外,《继承法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 承人。据此可知,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转继承。

选项C.D正确。《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据此可知,男婴出生时就是死体,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熊某的继承人继承,即由杨某、小强继承;女婴出生后死亡,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女婴的继承人继承,即由杨某继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2、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3、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 A.撤销判决 B.确认违法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4、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5、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6、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7、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8、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9、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2016司法考试三卷多选题及答案解析

2016司法考试三卷多选题及答案解析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三卷多选题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三卷多选题及答案解析 1 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评议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身份。患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尽。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医院。医院这一行为侵害了患者哪些权利? A. 生命权 B. 肖像权 C. 名誉权 D. 隐私权 参考答案:CD 解析:《民法通则》第l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于医院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故B选项不当选。另外患者是自杀身亡,很难将医院的行为确定为患者的死亡原因,因此,不能认定侵犯了生命权.而只能属于侵犯名誉权的加重情节。A选项也不当选。《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临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故C项正确;而将该照片展览则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故D项正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及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6.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多项选择题 51 画家宋某是《长城雪景》的作者,该画曾被作为大型诗歌朗诵会 《北国风光》的演出背景,江南电影制片厂将《长城雪景》用于其拍摄的电影《长城魂》的宣传海报。画家宋某认为江南电影制片厂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依据《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说法确的有: A.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作品载体 B. 无论源于作品原件还是作品复制件,再现作品都属于复制 C. 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权 D. 被告的使用属于法定许可,只要向原告给付报酬即可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作品载体,A项表述正确,应选。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 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无论是源于作品原件还是作品复制件,再现作品都属于复制。故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24条第l项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本题所述情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情形,故江南电影制片厂应与宋某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本题中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C项表述正确,应选。法定许可不同于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但应当

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本题中所述情形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故D项表述错误,不选。 52 甲、乙二人为夫妻,甲赴外地打工5年来归。甲之合伙人丙与乙协商由乙请求法院宣告甲死亡,甲被宣佶死亡后,乙依继承法取得甲的遗产,包括房屋一栋,存款十万元及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若干,后甲返回,则甲有权: A. 要求乙返还楼房 B. 要求乙返还存款及利息,股份及股息 C. 要求乙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D. 单方解除与乙之婚姻关系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故A、B 项正确。法律规定,甲可以要求乙对其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故C选项错误。《婚姻法》第l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甲无权单方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故D项错误。 53 2012年1月3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电脑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每台l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电脑。2012年1月5日。甲公司将电脑送到乙公司处,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经检查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2、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以下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3、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以下哪些做法表达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4、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项选择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及解析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发布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利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运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份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衡宇,并以该衡宇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衡宇被洪水冲垮。张某尽管生活艰巨,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依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一观点能够成立? A.甲以为,衡宇被洪水冲垮属于不可抗力,张某不必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画蛇添足 B.乙以为,张某已不具有还贷能力,不必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以为,张某对衡宇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形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置。坚持还贷是一厢甘心 D.丁以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衡宇被冲垮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老实信誉 【司法部答案】D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押物灭失对主合同的阻碍 【答案解析】依照物权法规定,抵押财产灭失,债权人的抵押权一样消灭,除非存在物上代位。但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并非因此受到阻碍,借款人仍负有还款义务。A选项中,尽管洪水冲垮衡宇属于不可抗力,但合同法规定的风险负担适用交付主义,该风险应当由张某负担,甲的说法不成立。B选项中,还款能力与是不是负有仍还款义务无关,乙说法不成立。C选项中,银行能够做坏账处置的系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而非只要衡宇损毁即应当做坏账处置,丙的说法倒置因果不成立。D选项成立,彰显了民法老实信誉原那么。 2.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6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速递(多选)

2016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速递(多选) 2016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速递(多选) 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提供2016司法考试卷三考真题速递(多选)试题及答案,欢迎考生前来参考学习,希望对考生理解卷三考生能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答案:A、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因此,A 选项涉及身份关系诉讼,属于除外情形,该选项表述错误,是应选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因此,选项B表述正确,不是应选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随意撤回自己的承认,需要经对方当事人同意。选项D是应选选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文字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文字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刚刚过去,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相信各位考生都十分关心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文字版)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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