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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新发展论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新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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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最新发展【摘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2010年通则》值得我们关注。本文首先分析了修改《2000年通则》的原因,然后论述了《2010年通则》内容的主要变化,最后,概述了不同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适用。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对于从事国际贸易实务人员、国际物流实务人员、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人员、国际贸易法的教学人员来说,是值得关注、学习、探讨和研究的新问题。本文试图对《2010年通则》的最新发展做一些归纳和概括,以期对《2010年通则》的学习起一些辅助作用。

一、修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的原因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术语,可以简化磋商程序和合同内容,节省谈判时间和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交易效率。①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②国际商会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来,就不断定期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有个趋势,即每隔10年,国际商会就会推出新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通

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就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得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得地得一切费用与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得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就是卖方责任最小得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就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得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得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 需要说明得就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与卸货得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她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得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得承运人或其她人或由卖方选定得承运人或其她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 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就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得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得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得一切费用与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得装运期内在指定得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得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 三、C组 5: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得港)。就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得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得港得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得港得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得港)。 就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得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得港得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得港得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得地)。就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得地得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得事件而引起得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得地)。就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得地得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得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得事件而引起得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就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得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得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得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得指定地点所需得一切费用与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得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得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得港船上交货(---指定目得港)。就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得港得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得一切费用与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探索 摘要:《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学生在学习国际商品交换的基本知识、基本规则和具体操作技术的过程中,不仅要懂得国际贸易业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而且要针对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实际操作。传统的教学模式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注重传授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不能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建构主义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运用建构主义理论探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对培养具有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和较强具体操作技能、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应用型商务英语专门人才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 关键词:建构主义理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 一、引言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贸易往来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事对外贸易业务,需要更多具有良好英语交际能力、懂得国际贸易知识并有熟练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传统的教学方法以课程讲解为主,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缺乏积极地思考和对具体操作技能的培养,理论与实际脱节,因此有必要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探索。

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在一定的情境社会文化背景下,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活动来实现意义建构的过程,并积极提倡建构包含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等四大要素的学习环境,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教材所提供的知识不再是教师传授的内容,而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学习者要真正获得知识,主要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情境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源,通过与其他人(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协商、交流、合作和学习者本人进行意义建构方式获得。学生要成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完成意义的主动建构,就必须主动去搜集并分析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善于思考和探索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并通过协作学习中的协商过程(即交流、讨论的过程)最终完成知识意义的建构,在这种方式下培养的人才将会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社会的需求和企业的需求,所以研究基于建构主义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二、建构主义理论对《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的启示 (一)以学生为中心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下的教学模式就是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在教学活动中利用情境、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帮助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明确“以学生为中心”就要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中文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10 (2011年1月1日实施) 目 录 前言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XX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2011年1月1日实施) 目录 前言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 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 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班级:外国语学院09英语4班姓名:王秋芳 学号:2009510116

信用证使用的利弊 摘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被最为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在运用信用证结算时,各方当事人应在最大程度上趋利避害,主要方式是对信用的确认、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对风险进行投保或者与其他结算方式结合使用等等。 关键词:信用证利弊趋利避害 1、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即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开证人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或受益人的指定人付款,或者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者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信用证作为一种具有保证付款和资金融通作用的支付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 2、信用证利弊及案例 (1)利与弊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 对买家的好处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当贸易双在洽商交易和订立买卖合同时,不但要制定价格,数量,以及商品品性的条款,还要明确交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所以采用专门的贸易术语来表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 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明确规定比如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装卸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等等事项。贸易术语在合同中的应用还直接影响到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基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制定监管,并受到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的支持。目前世界上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十三种,这些贸易术语可以作为上述所引用事例的基础。下列所有的现行贸易术语是以卖方的责任排列的。 E组(启运)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卖方(出口商)将货物在自己的所在地为买方(进口商)准备好。买方一旦支付货款,就要对工厂外的货物承担所有的运费,关税,保险费,以及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工厂交货条款下的货价不含装车装船费。卖方对买方没有通关补贴。如果最终进口国的海关是以船上交货价格(FOB)作为完税价格,那么从卖方场地到出口港之间的运费和保险费还要加进工厂交货价格以达成所规定的完税价格。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工厂仓库等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已达到承担最小风险的目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港船边交货(FAS) - 卖方(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除非特别指明)并且承担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货交承运人(FCA)- 卖方(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否则买方负责装货。买方承担自交货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还要支付自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抵达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 卖方(出口商)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将货物从自己所在地运至并装上出口港的船上。一旦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运费,保险费和进口的清关手续。FOB 的成交方式要注明出口港的名称。比如说,出口港是Boston, 应该在有关文件上写明:FOB, Boston. 如果进口国的海关是以CIF 作为完税价格,那么完税价格在FOB价格的基础上还要加上国际运费及保险费。

我的论文: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总结

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它是所有涉外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也可以作为我们非经济专业的选修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的涉外经济与贸易越来越活跃,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就更加需要既懂得新的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又了解国际贸易运作的具体程序和习惯做法的实用型专业人才。因此,在当前进一步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知识,就成为所有从事有关涉外工作人员的当务之急。为了了解更多的经济知识,也为了适应这个时代的需求,我报选了这门选修课。 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当事人与标的 1、合同当事人 2、商品名称 3、商品质量 4、商品数量 5、包装 二、国际贸易术语 1、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运用 2、国际贸易惯例 三、进出口商品价格 1、商品作价原则和影响价格因素 2、作价方法 3、国际贸易术语价格构成换算 4、佣 金与折扣5、出口商品成本核算6、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四、国际货物运输 1、运输方式 2、装运条款 3、运输单据 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和原则 2、海上货运保险的承保范围4、伦敦保险协会的 保险条款5、其他运输方式项下的货运保险 六、国际货款收付——国际结算 1、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2、汇付 3、托收 4、信用证 5、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 七、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1、进出口商品概念的法律依据 2、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3、进出口商品检验 机构 八、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1、争议和索赔 2、不可抗力 3、国际贸易仲裁 九、国际商务谈判 1、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谈判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十、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1、进口合同的履行 2、出口合同的履行 十一、贸易方式 1、代理、包销、经销和寄售 2、招标投标、拍卖、租赁 3、对销贸易 4、期货交易 二、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收获和体会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内容有了总体上的了解,一学期的学习收获很多,总结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及承担约定的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都是有形商品,为了明确责任,交易双方应具体约定成交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包装等交易条件。 2、国际贸易术语有利于正确约定交货条件和合理确定成交价格,也有利于在履约过程中正

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L2)

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L2) 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L2)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L2)lemna polyrhiza l 浮萍 lemon orange sweet 柠檬柑粉夹心糖 lemon added preserved prune 柠檬梅 lemon aerated water 柠檬汽水 lemon biscuit 柠檬饼干 lemon candy 柠檬糖 lemon chocolate wafer cream 柠檬巧克力威化 lemon chrome yellow 柠檬铬黄 lemon cream biscuit 柠檬夹心饼 lemon cream shampoo 柠檬洗头膏 lemon cream 柠檬霜 lemon drop 柠檬糖 lemon essence 柠檬香精 lemon ginger 柠檬姜 lemon gum oil 柠檬桉油 lemon honey 浓缩柠檬蜂蜜 lemon ice cream bar 柠檬雪条 lemon ice cream cone 柠檬甜筒

lemon ice cream 柠檬雪糕 lemon jelly slice 柠檬软糖 lemon juice shredded ginger 柠汁姜丝lemon juice 柠檬汁 lemon kali 柠檬汽水 lemon oil 柠檬油 lemon peel 柠檬皮 lemon pie 柠檬饼 lemon preserved with orange peel 陈皮柠檬lemon puff 柠檬酥饼 lemon sausage 柠檬香肠 lemon scent detergent 柠檬洗涤剂 lemon shaker 柠檬挤汁器 lemon soap 柠檬香皂 lemon soda water 柠檬苏打水 lemon squash 柠檬汽水 lemon squeezer 柠檬挤汁器 lemon syrup 柠檬露 lemon tang 柠檬果珍 lemon tea 柠檬茶 lemon yellow cloth 柠檬黄色布 lemon yellow 柠檬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详解.doc

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概述国际商业惯例,是在国际商业交往中长期形成的,经过反复使用而被国际商业的参加者接受的习惯做法或通例。 国际商业惯例具有普遍接受性、确定性和任意性的特征,国际商业惯例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在当事人约定引用惯例时,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等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惯例中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国际上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国际商会于1936年编纂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该通则是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的,在1936年首次公布后,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进行了七次修改。 2010年国际商会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于2010年9月27日正式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0年通则与以往版本不是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以往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失效,合同当事人仍可以选用以往版本中的术语。 由于不同版本术语的具体权利义务不同,当事人在选择使用通则时应注意注明具体的修订年份。 国际商会已将2010年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注册为商标,所以在选用时要注意加上?符号。 二、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 2010年通则在2000年通则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货物运输中对安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目录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 引言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 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 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买卖双方义务

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E3)

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E3) 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E3)进出口专业英语词汇(E3)energy absorber 能量吸收器 energy analyzing magnet analyzer 能量磁分析仪 energy brush 供能电刷 energy converter 换能器 energy disperser 能量扩散器 energy dispersive x-ray analyser 能量扩散式x射线分析仪 energy dispersive x-ray detector 能量扩散式x射线检测器 energy dispersive x-ray diffractometer 能量扩散x射线衍射仪 energy dispersive x-ray spectrometer 能量扩散x射线谱仪energy management indicator 能量管理指示器 energy meter 能量表 energy probe 能量探测器 energy regulator 能量调节器 energy resolved low-energy charged particle detector 能量分辨的低能带电粒子探测器 energy spectrometer 能谱测量仪 energy transducer 换能器

energy-economic transformer 节能变压器 energy-efficient check-out car 节能检测车 energy-insensitive neutron detector 能量不灵敏中子探测器energy-saving carburetor 节能化油器 energy-saving checkout automobile 节能检测车 energy-saving fluorescent lamp 节能荧光灯 energy-saving lamp 节能灯 energy-saving motor 节能电动机 energy-saving pump 节能泵 energy-selecting electron microscope 能量选择电子显微镜energy-storage al electrolytic capacitor 储能铝电解电容器energy-storage capacitor 储能电容器 energymomentum spectrometer 能量-动量谱仪 eneyne 烯炔 enflurane 恩氟烷 engagement ring 订婚戒指 engaging bevel gear 接合伞齿轮 engaging gear 接合齿轮 engine analyser 发动机综合试验机 engine and transmission alignment checking device 发动机和变速器轴线检查仪 engine bearer 发动机支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讲解学习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当贸易双在洽商交易和订立买卖合同时,不但要制定价格,数量,以及商品品性的条款,还要明确交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所以采用专门的贸易术语来表示。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 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明确规定比如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装卸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等等事项。贸易术语在合同中的应用还直接影响到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基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由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制定监管,并受到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的支持。目前世界上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十三种,这些贸易术语可以作为上述所引用事例的基础。下列所有的现行贸易术语是以卖方的责任排列的。 E组(启运)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卖方(出口商)将货物在自己的所在地为买方(进口商)准备好。买方一旦支付货款,就要对工厂外的货物承担所有的运费,关税,保险费,以及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工厂交货条款下的货价不含装车装船费。卖方对买方没有通关补贴。如果最终进口国的海关是以船上交货价格(FOB)作为完税价格,那么从卖方场地到出口港之间的运费和保险费还要加进工厂交货价格以达成所规定的完税价格。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工厂仓库等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已达到承担最小风险的目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港船边交货 (FAS) - 卖方(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除非特别指明)并且承担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货交承运人(FCA) - 卖方(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否则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题目:CIF术语使用的风险防范 摘要:当今中国经济想要取得发展,便需要不断深化“走出去”战略,强化对外贸易发展行业。如何把握机遇,规避外贸风险,将成为影响企业成败兴衰的关键。在出口业务中,出口商为了降低贸易中的风险,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本文通过对CIF术语下买卖双方风险进行分析,进而对CIF术语进行成交提出风险规避的相关建议。 引言:CIF术语是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之一,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近几年,国际货物贸易诈骗频频发生,规避贸易风险十分重要。因此,本文便通过探讨CIF贸易术语使用过程中买卖双方易产生的风险,提出相应的规避风险的建议。 正文:一、国际贸易术语与CIF术语的定义 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其含义包括两部分的内容:(1)表明了交易商品的价格构成;(2)说明在买卖双方货物交易过程中,双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 CIF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术语,具体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二、CIF风险责任划分 (一)卖方义务 (1)负责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到目的港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2)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3)安排和签订租船合约,支付到达目的港的运费。(4)办理货物保险,支付保险费。(5)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要的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手续。(6)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买方交单。作为买方应当承担以下的义务和风险:(1)接受单据和货物并支付货款。(2)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证件,办理进口手续。 (二)买方义务 (1)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3)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4)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 三、CIF术语使用注意事项 1、装卸问题:按CIF术语成交,卸货港(目的港)时合同的要件,因为它关系到进口方的利益,如果出口方违反了,进口方有权撤销合同。 2、关于风险划分的问题:CIF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地点是相互分离的(它不同于 FOB 术语, FOB 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同一地点。)费用的划分——指定的目的港。风险的划分——装运港船舷为界。

眼镜外贸英语专业词汇

眼镜英语词汇 Nose pad 叶子 Nose bridge 鼻中 Tip 脚套 Metal rod 铜针 Hinge 铰链(明铰和暗铰,1-2barerel/tooth, 2-3 barrel/tooth ) Spring 弹弓(铜针中的一种,比可以自由活动的) Metal parts/decoration 金属角花 Solid color 实色(用于板料和镜片) Transparent color 渐近色/ 透明色(用于描述镜片颜色和板料颜色) Carve 弯度(比的弯度,太阳眼镜450 弯-600 弯,光学架小于450 弯) Temple 脚丝,肶 Plating 电镀 Printing 印字 Laser 镭射 Engraving and polishing 打磨和抛光 V groove and U groove V 和U 槽是镜框里面放镜片的槽,一般都使用有客 U 槽,人明确使用V 槽 Pouch 眼镜袋 Clean cloth 眼镜布

Case 眼镜盒 Spectacle frames 眼镜架 Sunglasses 太阳眼镜 Sports spectacles 运动眼镜 Kids eyewear 儿童眼镜 Reading glasses 老花镜 Contact lens 隐形眼镜 Glass optical lenses 玻璃镜片 Plastic optical lenses 塑胶镜片 Sunglasses lenses, sun clips 太阳镜片、镜夹Progressive lenses 渐进多焦点镜片 Photochromic lenses 变色镜片 Optical blanks 镜片毛胚加工工序working operations Sawing sheet 开料 Wire reducing 切线 Swaging 拉线 Punching 飞边 Edging 磨批锋

十三种贸易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共

十三种贸易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E组:启运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 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组:主要运费已付 (五)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一 回顾整个学期的外贸实践课,感触是很深的,收获也是丰硕的。这学期的外贸实践课,主要是通过模拟的形式学习现在中外贸工作的流程,通过看各种外贸订单、商业邮件、各种原始合同,进行各种数据输入,让我对实际的外贸工作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针对不懂的问题我会及时请教老师和其他同学,并将自己在书上学到的知识与当天模拟课中了解到、所学到的结合在一起,使我对外贸这个专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通过整个学期的外贸实践课,我又第一次课的模糊,对什么事情单据都不认识,转而逐渐适应这样的流程,做事情有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这次的外贸实践课,让我懂了很多,知道了许多。课本的知识与实际的外贸有一定的差距,让我明白了外贸模拟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培养主动学习能力和创造性的重要性,我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适应时代的需要。 通过本次的外贸实践,我还发现了自己以前学习中所出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并为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会为我将来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之前,每次填单总是填补完整,而且会出现很多小错误,经过这学期的训练,我已经可以比较正确的填制一些必要的单据。虽然我还未真正

参与到现实的外贸业务中,只是做了一些模拟,但这次的模拟为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使我们及早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以便以后与用到现实外贸中去。通过这次的模拟实践,我可以熟练掌握实物的基本流程,同时让我懂得只有通过刻苦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在现实的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应对自如。 总体来说,这次实习不仅仅是锻炼了我在外贸操作方面的一些技能,同时,经过这次外贸实践课,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所没有提及的知识,还有就是在就业心态上我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因为我对外贸流程熟悉了解,让我为外贸工作有了更大的信心。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二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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