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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工会在保护女职工权益中的作用

浅析企业工会在保护女职工权益中的作用
浅析企业工会在保护女职工权益中的作用

浅析企业工会在保护女职工权益中的作用

[摘要]明确工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中的定位,对于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弱势群体的作用,实现建设和协调劳动关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因和具体内容,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工会如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劳动阐述笔者的观点。

[关键词]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它不仅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是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女工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实际上,女职工的保护仍存在如:女职工就业机会不平等、工资待遇较低、女职工“四期”得不到保护、女职工产假待遇难以落实、个别企业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首先,就业机会不平等,女性就业率低,晋升机会少。我国的《劳动法》就曾有规定,女性与男性拥有平等的就业和择业的机会、条件和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男女的就业机会却并非如此,常常表现出其不平等性。据相关调查表明,许多企业、公司在招聘人才时,明确表明只招聘男性。即使是男女具有同等资格条件,亦会优先录取男性。可见,就业歧视的问题还是普遍存在,女性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的机会总是小于男性的。与此同时,女性获得晋升的机会也远远低于男性。一些用人单位根本不重视女职工就业后的待遇及发展问题。对于女职工的岗位培训、深造学习、晋升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歧视。给予女职工的晋升和发展机会普遍低于男性,导致男女两性收入的差距不断加大。

其次,部分企业女职工工资待遇过低,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未实际到位。由于一些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常常被当做廉价劳动力使用。据调查,有很大一部分新建企业的经p

以上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法律不健全。我国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有法可依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在现实中,侵犯女职工权益的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加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尚健全,致使在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出现漏洞。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积极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首先,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再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最新版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男女同工同酬,推进企业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和公司女职工。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女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二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 第五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六条公司在内部公开招聘、劳动组织调整或企业改制时,坚持平等原则,防止性别歧视或单独提高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第七条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

培训和各种文化活动中,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活动,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行政应予以支持,提供方便。 第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满。 第十条公司要严格执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禁止安排已婚未育的女职工和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等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过国家卫生防护标准限量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对从事接触锰、铬、铍、砷、磷及其化合物作业的女职工,在其怀孕期、哺乳期,应调换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女职工月经期间,对其从事低温、冷水、高空、室外流动性作业,公司应予以适当照顾。 女职工月经期间,公司应发给一定数量的卫生用品或相应补贴。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承担原工作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含县,下同)医务部门证明,应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坚持工作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提前休假。提前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女职工怀孕时,所在单位安排其工作,应予适当照顾。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劳动定额

女职工保护条例

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工会及女职工组织应当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二)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三)对女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四)执行国家对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规定,书面告知其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夜班劳动的女职工在劳动场所中的安全;(六)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时,应当书面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限制其晋级、评奖,或者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第七条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女职工劳动保护事项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可以集中安排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女职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如实告知其检查结果。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三十元的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第十一条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从事国家规定的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二)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安排二十分钟工间休息;(三)医疗机构证明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一至二日的休息。第十二条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对已婚待孕女职工可以按照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予以保护。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二)经本人提出,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三)需要休息的,经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准予休息;(四)对怀孕三个月以内和七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一小时以上工间休息;有劳动定额的,减轻相应的劳动量;(五)不得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九十八日,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日;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日;晚育或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女职工权益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女职工权益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委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式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国家重点联系的首批3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一,主要从事工程机械、路面机械、起重机械、铲运机械以及建筑机械的研发和制造,其中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叉车等机械产品远销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集团公司总部设于柳州,在江阴、扬州、镇江、常州、上海、蚌埠、天津拥有7家异地整机生产厂,位于印度的首家海外工厂2009年正式投产,位于波兰的首家欧洲工厂即将签约。201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0多亿元、海外业务收入2.55亿美元,职工人均工资5.22万元,在世界工程机械50强企业中排名第20位。目前,公司现有员工16000多人,其中女职工3600多人,占公司职工总数的23%。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工会女职委始终坚持“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为女职工成长成才服务”的宗旨,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和活动方式的改进,努力增强各级女职工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团结和带领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企业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女职工队伍文化技术素质、岗位竞争能力的大幅提升,有效地增强了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扩大了女职工组织的影响力。 一、推动企业用工男女平等,保障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 我们通过《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明确公司在人员招聘及劳动用工过程中不得有性别歧视,实现男女职工的同岗同薪同待遇;通过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女职工地位的提高,赢得了企业对女职工的尊重。 作为重矿行业生产企业,为了推动用工上的男女平等,同时有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柳工每年都要招收一定比例的女职工。2008年至2010年,柳工累计招收了800多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其中女生占了近30%。今年以来,由于国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集团女职工权益保障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共30题) 1、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施行的,最后一次修正是在( C )。 A、1988年4月12日 B、1993年3月29日 C、2004年3月14日 2、《工会法》是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正是( C )。 A、2001年10月27日 B、2005年6月25日 C、2009年8月27日 3、妇女在政治的、( B )、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A、教育的 B、经济的 C、人身的 4、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 A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婚姻自主 C、平等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 A )。 A、基本职责 B、基本义务 C、基本权利 6、工会通过( C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

权益。 A、劳动合同制度 B、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7、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在( A )领导下开展工作. A、同级工会 B、上级地方工会 C、全国总工会 8、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 A )名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A、10 B、20 C、25 9、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 B )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A、1/2以上 B、1/3以上 C、2/3以上 10、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C )。 A、协议 B、劳动合同 C、集体合同 11、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 A ),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A、交涉 B、协商 C、谈判 12、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A )应当予以协助。 A、有关单位 B、用人单位 C、被调查方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新)

(单位名称)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与工会经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对行政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积极协助行政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女职工技能水平,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女工合法权益保护条款 第五条提高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企业管理程度和能力;扩大女工参与、依法维护渠道;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第六条逐步提高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第七条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作为企业董事、监事的候选人。 第八条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积极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最大限度地将女职工吸引到女职工组织中来;配齐配强女职工干部;加强对工会女职工干部的培训。

第十条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制定及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每年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一次,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吸收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企业在公开招聘岗位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第十二条每年结合实际组织两期女职工科学文化技术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期女职工干部培训班。 第十三条每两年开展一次女职工大型文体活动。 第十四条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五条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企业行政应予支持,工会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必要保证。 第十六条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果占用工作(生产)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行政应予保证,提供方便。 第三章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条款 第十七条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享有健康和健康保障的权利,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十八条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于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权利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权利 题要 《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工人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工人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对女工人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训练。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工人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隶属女工人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职位书面告知女工人。 我们都知道,女性在很多方面相对男性而言属于较为弱势的一个群体,在就业方面也不例外,因此法律赋予了女性职工一定的特殊权利。那么,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权利?在下文中为你详细介绍。 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2) 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根据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 单选题(共50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答案:A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答案:A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答案:C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答案:B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答案:A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答案:C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答案:D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怎么写,以下是XX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上级工会工作安排,我院工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出具体安排,下面将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总结如下:一是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标志着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和加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的关怀和爱护,对新形势下保障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院紧紧抓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首先将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为女职工工作重点纳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实行广覆盖。通过横幅、简报、标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运用座谈会、知识答题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次借助社会力量,扩大影响。我院妇产科、公共卫生科开展政策解答、免费妇检、健康咨询、检查等活动,提高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透明度,增进了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上下联动,营造氛围。为了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我院根据卫生局有关工作安排,对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宣传单,组织女工干部深入到周围市场、社区进行宣讲并赠送学习资料。举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培训班,通过上下联动,营造氛围,形成学习宣传高潮。 三是注重实效,立足维权。此项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和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将学习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相结合,同时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检查,查出漏洞,及时整改。在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同时,与当前的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服务职工,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提高我院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宣传,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人心。 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三个文明建设中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女职工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维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随州市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服装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具有独特的军队+学校+家庭+球队”企业文化及优质做工品质的服装企业,因为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更好地保障和实现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女职工在创建和谐企业、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和程序,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双方集体协商达成一致而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和公司工会。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和工会主席更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二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按规定配备女职工干部,并加强对女职工干部的培训。 第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公司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应参加公司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公司改革和劳动用工等政策的制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公司进行改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原单位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和聘用。 第九条公司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和各种文化活动,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入党、提干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果占用工作时

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完整版

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完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50道)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 单选题(共50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答案:A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答案:A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答案:C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答案:B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答案:A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答案:C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答案:D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关爱女职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关爱女职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我国的女性摆脱了沉重的封建桎梏,开始积极的走向职场,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中国,女性职工在我国职工中的比例也越来大。女职工现已成为企业员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在新时期,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女性职员不但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还面临的生育问题及工作与家庭平衡等许多特殊问题。由于女性的独特心理、生理特点,使得新时期女职工的利益维护及问题解决也面临着更复杂的挑战。为了有效调动了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必须捍卫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要以人为本,维护女职工权益 企业要对女职工工作重视,各个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的原则,分析本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现状,分别召开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摸清女职工所关心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使得广大女职工的要求能够得到解决。 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有关人员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例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女职工除享受婚、丧、探亲、年休假等法定假和男女同工同酬的分配制度外,还可享受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对于女性特殊的生理特征,公司要为女职

工建立健康档案,以便及时了解女职工的健康状况。针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二、工会要发挥核心作用,维护女职工权益 认真履行好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女职工的社会地位,直接反映着企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工会作为女职工的娘家人,急女职工所急,想女职工所想,为女工解决实际困难。工会要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 在女职工身心健康和精神生活方面,工会应当关心和帮助,公司工会根据企业实际和广大女职工的需求特点,充分利用各种节庆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首先,要加强对女职工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培训,让广大女职工深刻了解她们所拥有的各项基本权益,营造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使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其次,工会要注重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举办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帮助树立健康生活理念。 再次,工会可以开展活动,积极丰富女职工文化生活。比如在“三·八”妇女节开展相关活动;举行“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等表彰大会、开展趣味体育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从而增进了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

关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关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也是女职工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这里主要讲以下四方面:1、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内容;2、女职工的劳动保护;3、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4、在维护工作中的作法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内容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女职工应当享受的权益。由于女职工角色的多样性,她们既是公民又是职工,同时还是妇女,因而女职工权益具有广泛性,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各种法律的配合。工会是按照工作(生产)场所和劳动单位来建立组织的比如企业中的班组、车间等。工会所代表和维护的,是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的利益。换一个角度说,女职工的利益,首先包含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之中。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秉权同志曾经讲过,男女职工的要求00%是一致的,10%是特殊的。由于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种种原因,使女职工产生了一些特殊利益和特殊要求,需要我们去维护,这就是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也是我们专门设立女职工工作部门的原因。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内容,从宏观上讲,就是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程度;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监督和协助行政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反对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为受歧视、虐待、侮辱、迫害的女职工撑腰作主,伸张正义。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保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宪法、法律规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精)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管理、和履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增强维护女职工权益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形式。我公司采用单独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签订、履约、检查等,都要纳入集体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必须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合同签订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四、以《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政治参与、经济利益、素质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特殊保护等方面着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五、专项集体合同应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均等。 六、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包括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期”保护,妇科病普查普治等。 七、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包括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女职工开展特色活动提供条件等。 八、依法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 九、要发挥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工会、职代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情况向职代会

江西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完整版

江西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 同(参考)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男女同工同酬,推进企业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

8-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一式三份))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 (示范文本) 甲方(企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企业工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1

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在新形势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由企业行政(甲方)与职工(乙方)经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协议对企业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五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

第八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九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十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一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首先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请求上级劳动部门或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并参与处理有关争议。 第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布。 3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 2013年适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规定》共1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予以废止。2012年5月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该《规定》。 【正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中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世界各国也都有类似的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具体条款因国情和体质差异又各有不同。以产假为例,世界各国对产假的规定长短不一,丹麦、瑞典、挪威、斯洛文尼亚等国家的产假均有52周或更多,而埃塞俄比亚产假仅有45天。 二、规定发布 (一)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5月7日,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背景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法规,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之后中国又陆续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施行24年来,其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1、是劳动关系领域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中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完整版)合法权益我知晓——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卷及答案

合法权益我知晓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卷 一、单选题(共60题) 1、《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2、《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起施行。 A、2019年1月3日 B、2018年1月16日 C、1991年8月23日 D、2019年3月1日 3、《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A、计划生育,合法 B、计划生育,特殊 C、男女平等,特殊 D、男女平等,合法 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一 B、二 C、三 D、四 5、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日,

并给予男方护理假()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A、三十,十 B、六十,七 C、六十,十 D、三十,七 6、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生育保险基金 7、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天。 A、90,15 B、98,15 C、90,10 D、98, 10 8、《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权利。 A、劳动,民事 B、劳动,社会保障 C、就业,社会保障 D、劳动,社会经济权利 9、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八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七十 10、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管理、和履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一、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增强维护女职工权益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形式。我公司采用单独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签订、履约、检查等,都要纳入集体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必须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合同签订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四、以《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政治参与、经济利益、素质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特殊保护等方面着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五、专项集体合同应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均等。 六、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包括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期”保护,妇科病普查普治等。 七、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包括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女职工开展特色活动提供条件等。 八、依法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 九、要发挥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工会、职代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企业职工公布。 十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到期后,应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修订并签订下一轮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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