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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全部讲义

第一节准则概述

一、修订背景

原《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主要规范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同时,修订前准则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

(2)缺乏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化,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此外,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区间法,要求全额确认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简化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列报模式。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发布后,得到了全球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完善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借鉴修订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2012年9月29日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对原职工薪酬准则进行了整体修订。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9号准则同时废止。

二、定义和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所称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现行准则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不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项目。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条款与结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分为总则、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披露、衔接规定和附则,共八章,总计三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到第四条,包括制定的目的、包含的内容以及适用范围。本准则是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第二章《短期薪酬》,第五条到第十条,包括短期薪酬的核算范围、带薪缺勤和企业利润分享计划的计量。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第十一条到第十九条,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计量。

第四章《辞退福利》,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包括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四条,包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范围、内容以及长期残疾福利义务的确认。

第六章《披露》,第二十五条到第二十九条,包括在附注中应披露的信息。

第七章《衔接规定》,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说明与修订之前规定的衔接办法。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明确准则开始施行的日期。

四、新旧准则之变化分析

原职工薪酬准则主要规范的是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而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中新增了离职后福利的核算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核算,形成了一个更加完整的体系,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日常业务中的会计核算需求。

(一)职工薪酬核算内容的变化

1.原9号准则中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中的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短期薪酬中包含的带薪缺勤和利润分享计划是原准则中没有的。离职后福

利是新增内容,对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报酬和福利的核算进行了统一。辞退福利的核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作为补充,规定除上述三种之外的都作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核算。

此外,新修订的职工薪酬准则还规定了职工的范围,明确了目前普遍存在的劳务派遣人员属于本企业职工。

(二)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的变化

(1)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新修订准则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

(2)新修订准则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解决了修订前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

(3)职工福利费原来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新修订准则规定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不再有按一定比例计提的规定。

(三)辞退福利核算方法的变化

1.原9号准则中的规定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准则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中的规定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原职工薪酬准则中提出了关于辞退福利的定义及其会计处理规定,但相对简单,例如,实务中企业向职工提供长期辞退福利的现象比较普遍,原准则规定了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如何确定,但对其他变量所

造成影响的处理尚未规范。新修订的职工薪酬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辞退福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要求明确区分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同时规定,在报告期末后十二月内不需要支付的辞退福利应适用其他长期福利的有关规定,这为职工内退等长期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充分的指南。

(四)新增内容

1.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

原职工薪酬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福利的类别,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外,没有关于离职后福利的相关规范。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增加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核算较为简单。

设定受益计划依据适当的精算假设,按照确定的公式计算每期应该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离职后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应该将累计设定受益义务按照直线法归属于该职工第一次产生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设定受益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由于未来工资水平提高导致设定受益义务显著增加的除外。

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期末企业应当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和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前两点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导致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修订前准则中没有提及其他长期职工薪酬,修订后准则规定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所有职工薪酬;对于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确认与计量应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这样处理,就解决了职工薪酬种类繁多,准则无法完全列举的问题,完整规范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主要包括长期带薪缺勤(如提前1年以上内退)、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3.衔接办法

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但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节重点条款解读

一、短期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带薪缺勤和利润分享计划是新增内容。下面主要讲解带薪缺勤和利润分享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带薪缺勤

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

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实务中,我国企业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时一并处理,即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例题1】甲公司共有1000名职工,该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病假,未使用的病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公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不能在职工离开公司时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病假是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病假余额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对职工未使用的累积带薪病假不支付现金。

2014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病假为2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预期该经验将继续适用,甲公司预计2015年有95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病假,剩余5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6天半病假,假定这5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各部门经理,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

【分析】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病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即相当于75天(50×1.5天)的病假工资22 500(75×300)元,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 2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22 500

假定2015年12月31日,上述50名部门经理中有40名享受了6天半病假,并随同正常工资以银行存款支付。另有10名只享受了5天病假,由于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未使用的权利只能结转一年,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将作废。2015年末,甲公司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8 000

贷:银行存款(40人×1.5×300)18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4 500

贷:管理费用(10人×1.5×300)4 500(冲回未使用)

假设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无限期结转,且可以于职工离开企业时以现金支付。甲公司1000名职工中,50名为总部各部门经理,100名为总部各部门职员,800名为直接生产工人,50名工人正在建造一幢自用办公楼。

分析: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病假权利而导致的全部金额,即相当于2000天(1000×2天)的病假工资60万元(2 000×300),并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90 000

生产成本480 000

在建工程 3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600 000

【例题2】甲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制度规定,该公司每名职工每年有权享受12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休假权利可以向后结转两个日历年度。在第2年末,公司将对职工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支付现金。假定该公司每名职工平均每月工资2 000元,每名职工每月工作日为20个,每个工作日平均工资为100元。以公司一名直接参与生产的职工为例。

①假定2014年1月,该名职工没有休假。公司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2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000

——累积带薪缺勤 100

②假定2014年2月,该名职工休了1天假。公司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反映职工使用累积权利的情况,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2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000

——累积带薪缺勤100

(计提本期休假)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00

贷:生产成本 100(使用上期休假)

③假定第2年末(2015年12月31日),该名职工有5个工作日未使用的带薪休假到期,公司以现金支付了未使用的带薪休假(如果不支付现金,就冲回成本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50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5×100)500

(二)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企业制订有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如当职工完成规定业绩指标,或者在企业工作了特定期限后,能够享有按照企业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薪酬,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有关会计处理。

准则规定,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应当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例题3】丙公司于2×14年初制订和实施了一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以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该计划规定,公司全年的净利润指标为1 000万元,如果在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完成的净利润超过1 000万元,公司管理层将可以分享超过1 000万元净利润部分的10%作为额外报酬。假定至2×14年12月31日,丙公司全年实际完成净利润1500万元。假定不考虑离职等其他因素,则丙公司管理层按照利润分享计划可以分享利润50万元[(1 500-1 000)×10%]作为其额外的薪酬。

丙公司2×14年12月31日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5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500 000

二、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包括退休福利(如养老金和一次性的退休支付)及其他离职后福利(如离职后人寿保险和离职后医疗保障)。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现行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风险和义务情况,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一)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单独主体(如基金等)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例题4】甲公司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2%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14年7月,甲公司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120万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24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43.2万元。甲公司2×14年7月的账务处理如下:借:生产成本 1 200 000

制造费用240 000

管理费用432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 1 872 000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计提后短期内应支付给相关基金机构,支付时冲减负债,借记“应付职工薪

酬”,贷记“银行存款”。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企业应当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分,取决于离职后福利计划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所包含的经济实质。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的义务以企业应向独立主体缴存的提存金金额为限,职工未来所能取得的离职后福利金额取决于向独立主体支付的提存金金额,以及提存金所产生的投资回报,从而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的义务是为现在及以前的职工提供约定的福利,并且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

1.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获得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最终义务,所需支付的预期未来金额的现值。设定受益计划的最终义务受到许多变量的影响,如职工离职率、死亡率、职工缴付的提存金等。企业在折现时,即使预期有部分义务在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结算,企业仍应对整项义务进行折现。企业应当就至报告期末的任何重大交易及环境的其他重大变化(包括市场价格和利率的变化)进行调整,在每年年末进行复核。

企业应当通过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其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和过去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职工每提供一个期间的服务,就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企业应当对每一单位的福利权利进行单独计量,并将所有单位的福利权利累计形成最终义务。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这一期间是指从职工提供服务以获取企业在未来报告期间预计支付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开始,至职工的继续服务不会导致这一福利金额显著增加之日为止。

企业在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以及过去服务成本时,应当根据计划的福利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后续年度服务是否将导致职工享有的设定受益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不应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精算假设,是指企业对影响离职后福利最终义务的各种变量的最佳估计。精算假设应当是客观公正和相互可比的,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包括人口统计假设和财务假设。人口统计假设包括死亡率、职工的离职率、伤残率、提前退休率等。财务假设包括折现率、福利水平和未来薪酬等。其中,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经验调整是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实际数与估计数之间的差异。在某些情况下,设定受益计划对于未来福利水平调整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企业将有关福利水平的增加确认为精算假设与实际经验的差异(产生精算利得或损失)还是计划的修改(产生过去服务成本),需要运用职业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设定受益计划未明确规定未来福利水平的调整,过去的调整也并不频繁,同时如果精算假设中并无福利水平增长的假设,企业应将福利水平变化的影响归属于过去服务成本。

【例题5】甲公司在2×14年1月1日设立了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并于当日开始实施。该设定受益计划规定:

(1)甲公司向所有在职员工提供统筹外补充退休金,这些职工在退休后每年可以额外获得12万元退休金,直至去世。

(2)职工获得该额外退休金基于自该计划开始日起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且应当自该设定受益计划开始日起一直为公司服务至退休。

为简化起见,假定符合计划的职工为100人,当前平均年龄为40岁,退休年龄为60岁,还可以为公

计算职工服务期间每期服务成本见表2。

*456.35=9127/20

*74.62=456.35/(1+10%)19

**82.08=456.35/(1+10%)18

***414.86=456.35/(1+10%)

****含尾数调整。

服务第1年至第20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服务第1年年末,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746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746 200

服务第2年年末,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820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820 800

借: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74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 600

服务第3年至第20年,以此类推处理。

2.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向独立主体缴存提存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计划资产包括长期职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资产、符合条件的保险单等,但不包括企业应付但未付给独立主体的提存金、由企业发行并由独立主体持有的任何不可转换的金融工具。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在损益中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其中,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除非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企业应当将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期服务成本。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在例5中,甲公司服务第1年年末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当期服务成本为74.62万元。

(2)过去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当企业设立或取消一项设定受益计划或是改变现有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应付福利时,设定受益计划就发生了修改。

过去服务成本可以是正的,如设立或改变设定受益计划从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增加,也可以是负的,如取消或改变设定受益计划从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少。如果企业减少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应付福利,但同时增加了在该计划下针对相同职工其他应付福利,企业应当将变动的净额作为单项变动处理。

(3)结算利得和损失。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是指企业为了消除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部分或所有未来义务进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据计划条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设向职工支付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①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

②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4)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是指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由于时间变化而产生的变动,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企业应当通过将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适当的折现率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企业应当在会计期间开始时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和折现率,并考虑该期间由于福利提存和福利支付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但不应当考虑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本会计期间的任何其他变动(例如精算利得和损失)。

企业应当通过将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乘以折现率来确定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作为计划资产回报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当将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和计划资产回报之间的差额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重新计量中。

企业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时,应当考虑资产上限的影响。企业应当通过将资产上限的影响乘以折现率来确定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作为资产上限影响总变动的一部分。企业应当在会计期间开始时确定资产上限的影响和折现率。企业应当将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金额与资产上限影响总变动之间的差额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中。

4.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未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离职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过高或过低的薪酬、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因素,将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精算利得或损失。精算利得或损失不包括因设立、修改或结算设定受益计划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变动,或者设定受益计划下应付福利的变动。这些变动产生了过去服务成本或结算利得或损失。

【例题6】承【例题5】,假定甲公司在该计划开始后职工提供服务的第3年年末重新计量该设定受益计划的净负债。甲公司发现,由于预期寿命等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增加,形成精算损失15万元。

借:其他综合收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重新计量——精算损失1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150 000

(2)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划资产的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确定计划资产回报时,应当扣除管理该计划资产的成本以及计划本身的应付税款,但计量设定受益义务时所采用的精

算假设所包括的税款除外。管理该计划资产以外的其他管理费用不需从计划资产回报中扣减。

(3)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三、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企业在确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当区分辞退福利和正常退休养老金。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提供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应当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即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了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上表,2014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 1.2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26

2014年末支付内退工资和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 5

贷:银行存款 5

③2015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 1.0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4 2015年末支付内退工资和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 5

贷:银行存款 5

其余略。

企业会计准则解读2014 第39号

1. 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施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2.企业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取决于该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正确) 1.以下各项中,不属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好处的是(能够有效的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2.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正确) 1.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实物上是否可能,应当考虑的因素是(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实物特征)。 2.不履约风险,是指企业不履行义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正确) 1.不存在其他更适当的形式时,企业应当披露本准则要求的量化信息的形式为(表格)。 2.企业应披露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每组资产在各层次之间转换的金额和原因,每一层次的转入与转出应当分别披露。(正确) 1.在确定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时,适用的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企业判断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实物上是否可能,应当考虑的因素是(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实物特征)。 3.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4.下列情形中,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不可以变更的是(市场情况稳定)。 5.企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3 )个层次。 6.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仅指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错误) 7.对于已持有资产适当的市场报价应该是当时卖方的要价;对于已发行的负债,适当的市场报价应该是当时买方的出价。(错误) 8.企业采用脱手价值而非进入价值入账。(正确) 9.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应当考虑所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以及在该市场上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等因素,从总体上识别市场参与者。(正确) 10.当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与其当前用途不同时,企业应当披露这一事实及其原因。(正确) 1.反映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的是(可观察输入值)。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每组资产和负债信息的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已实现利得或损失总额)。 3.企业判断初始确认时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的依据是(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4.下列各项中,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使用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是(固定资产)。 5.下列关于公允价值级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计量级次越高,要求披露的信息越多)。 6.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应当考虑所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以及在该市场上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等因素,从总体上识别市场参与者。(正确) 7.企业在识别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时,应当考虑所有可合理取得的信息,需要考察所有市场。(错误) 8.主要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错误) 9.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前言 2 0 1 7 年 3 月3 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 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 4 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全球财经教育领导者,高顿预计,财政部将相继对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进行重大修订。结合目前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 4 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 6 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已出台多时,鉴于收入准则也将对绝大多数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高顿研究院基于对金融工具准则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的理解,权威发布《 2 0 1 7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报告汇总解读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修订意见稿,结合案例研究分析四大类准则变化点及在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注意: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内容,具体应以最终文件为准。 )

目录 第一部分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读 .............................................................................................. 1 .1 修订背景 (4) 1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4) 1 .3 金融资产分类原则 (6) 1 .3 .1 金融资产分类标准................................................................................................ 1 .3 . 2 金融资产的“三分类” ........................................................................................... 1 .3 .3 金融资产分类示例................................................................................................. 1 .4 金融负债的最新变化...................................................................................................................... 1 1 1 .5 嵌入衍生工具的简化处理............................................................................................................. 1 1 1 .6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 1 2 1 .7 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1 8 1 .8 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联系更紧密 ........................................................................ 1 9 1 .9 新准则执行时间............................................................................................................................... 2 1 第二部分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2 .1 修订背景.............................................................................................................................................. 2 2 2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 2 3 2 . 3 适用范围.............................................................................................................................................. 2 3 2 .4 收入确认“新模型” ....................................................................................................................... 2 4 2 .4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2 .4 . 3 确定交易价格....................................................................................................... 2 .4 .4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 2 9 2 .4 .5 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3 0 2 .5 细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 3 1 2 .6 预计实施时间 ................................................................................................................................. 3 1 2 .7 预计对不同行业产生的影响...................................................................................................... 3 1 第三部分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 3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2 3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2 第四部分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3 4 4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4 4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4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分析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1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4计税方法

1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5销售额的确定 1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具体方法

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解读2014第9号-职工薪酬答案

1. 关于带薪缺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 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判断题 (共 1 题)
2.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 错误 正确
单项选择题 (共 1 题)
1. 企业将自己拥有的住房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固定资产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累计折旧 借: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
判断题 (共 1 题)
2. 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 (共 5 题)

1. 关于带薪缺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 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 用
2. 关于职工的范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不包括临时工 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3. 关于带薪缺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 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 用
4. 下列内容不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是( )。 长期利润分享计划 长期残疾福利 离职后福利 长期带薪缺勤
5. 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是指( )。 辞退福利计划 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

篮球对 规则及解读

第1条球场和比赛用球 比赛应在拥有一个球篮的三对三篮球场地上进行。标准的三对三篮球场地面积应为15米(宽)×11米(长)。场地须具有一个标准篮球场尺寸的区域,包括一条罚球线(5.80米)、一条2分球线(6.75米),以及球篮正下方的一个“无撞人半圆区”。 可以使用传统篮球场的半个比赛场地。 所有级别比赛统一使用6号球。 [解读]可以看到,三对三比赛使用的场地就是一般的篮球场,但是长度比标准半场要短3米。 第2条球队 每支球队应由4名队员组成(其中3名为场上队员,1名为替补队员)。 [解读]对于这条规则FIBA并没有要求基层比赛严格执行。 第4条比赛的开始 4.2 双方球队以掷硬币的方式决定拥有第1次球权。获胜一方可以选择拥有比赛开始时的球权或拥有可能进行的决胜期开始时的球权。 [解读] 开球不用跳球,直接掷硬币了。 第5条得分 5.1 每次在圆弧线以内区域出手中篮,计1分。 5.2 每次在圆弧线以外区域出手中篮,计2分。 5.3 每次罚球出手中篮,计1分。 [解读] 最大的区别在这里!三分线内的投篮和罚球得一分,三分线外出手,得两分!这是为了鼓励外线攻击,避免半场比赛常见的囤积内线。 第6条比赛时间/胜者 6.1 一节常规的比赛时间为10分钟,在死球状态下和罚球期间应停止计时钟。在双方之间完成一次传递球后,进攻队员获得防守队的传球时,应重新开动计时钟。 [解读]比赛时间(净时)为10分钟。 6.2 然而,球队如果在常规比赛时间结束之前率先得到21分或以上则获胜。该规则仅适用于常规的比赛时间(而不适用于可能发生的决胜期)。 [解读]但是只要一方得到21分,比赛就提前结束。 6.3 如果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决胜期开始前,应有1分钟的休息时间。决胜期中率先取得2分的球队获胜。 [解读]加时赛类似于突然死亡法。 备注:在没有比赛计时钟的情况下,由组委会决定比赛的时长。国际篮联建议采取与比赛时长一致的得分限制(10分钟/10分;15分钟/15分;21分钟/21分)。[解读]如果没有比赛计时钟,那么组委会决定比赛时长(毛时)。然后21分的得分上限,FIBA建议改为和时长一致。 第7条犯规/罚球 7.1 某队全队犯规发生6次后,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为避免疑义,对应规则第15条,队员不因个人犯规的次数被逐出场外。 [解读]犯规的区别也比较大,累计6犯开始进入全队犯规处罚状态(除进攻犯规、双方犯规外的犯规都要罚球),但是没有犯满毕业一说。 7.2 对在圆弧线以内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1次罚球。 对在圆弧线以外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营安排》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营安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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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准则概述 一、制定背景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制定之前,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对于合营安排的相关内容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涉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的相关业务越来越多,我国有必要制定一个专门的准则来予以规范。 同时在2011年5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的权益》和《解释公告第13号——共同控制主体:合营者的非货币性投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合营安排的相关业务及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2012年11月15日起草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合营安排(征求意见稿)》。 2014年2月17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二、定义和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中给出的相关定义如下: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准则适用于符合合营安排定义的各项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新会计准则解读

新会计准则解读(常见问题)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但在日常操作中有许多问题在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以下内容就与合并报表相关的一些常见问题做出具体解读。 一、资本公积能否全部转增资本?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股东投资溢价和股票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借差,借记”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贷差,贷记”资本公积”。 (3)”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2)”权益法”下,享有被投资企业除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3)关联方交易时,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差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差额。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的差额。 (6)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包括的内容。 股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资性质,属于准资本,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中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二、为什么新准则对控制的子公司用成本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的有关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之所以将原准则(制度)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局限性有关,也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结果。

篮球规则变化解读

目录

2014篮球规则变化解读 前言:篮球规则的演进 近年来国际篮联一直致力于推广篮球运动,提升篮球运动的影响力,今年学习足球世界杯的模式已经将男篮世锦赛变为男篮世界杯,同时进一步修改规则并意图全世界使用同一套篮球规则。有人说新规则就是学NBA,国际篮联的规则也不是单方面向NBA靠拢。比如为了顾及进行,2008年NBA将后场控制球过半场的时间由原先的10秒改为国际通行的8秒。 今年2月,国际篮联中央局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中央局会议通过了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提交的2014年篮球规则。 篮球规则两年一小改,四年一大改。继2010年国际篮联修改限制区形状、3

分线距离、增设无撞人半圆区之后,2014年又是对篮球规则的重要改动。 2014年5月,国际篮联正式公布了2014年篮球规则,并宣布新的篮球规则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扩大了无撞人半圆区(大约半米) 无撞人半圆区的线是无撞人半圆区的一部分(原先不是),防守队员一脚或双脚触及无撞人半圆区就是在无撞人半圆区(原先要求双脚完全在无撞人半圆区内才是队员在无撞人半圆区内)。相当于扩大了无撞人半圆区两个运动员的鞋长度(大约半米)。 二、球队 允许使用0、00和1~99的号码(原先只允许使用4~15号) 新号码的手势图见规则,与原手势的区别在于16~19号的打法。分两个节拍与20以上的号码打法统一起来,但原10~15号打法不变。 三、增设一种特殊情况可以允许替换 罚球之间出现队员受伤(流血、开放性伤口),受伤队员允许被替换,这包括: 1.罚球队员本身的替换;

2.非罚球队员的替换。 以上两种替换,对方队可请求同等数量的替换。 四、比赛休息期间 明确比赛计时钟信号响同时出现犯规带来罚球时,比赛休息期间从罚球结束之后开始。 (意味着罚球期间如果出现诸如技术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犯规都按照比赛中处理?和在休息期间出现有区别吗?) 五、一节的开始和结束(举例) 明确关于少于5人比赛的一点实际问题处理要点。 比赛开始没有5名队员不能开始比赛,但下半时开始时因为各种原因,一方不足5人参数,比赛应该继续,且能有5人参赛的队应始终场上保持5人。 六、球中篮和它的分值 中蓝的分值、对投篮动作返回的罚球数量,按球出手位置决定。 1.在3分投篮区投篮球离手,球在上升过程中被2分投篮区的对方队员封盖触及 球,球如中篮算3分。如不中且宣判对投篮队员的犯规,则罚球3次。 2.在2分投篮区投篮球离手,球在上升过程中被3分投篮区的对方队员封盖触及 球,球如中篮算2分。如不中且宣判对投篮队员的犯规,则罚球2次。 3.强调是投入对方球篮。如:3分区域出手投对方球篮,如果是在自己的3分区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2014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2014解读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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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 B、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 C、按照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D、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正确答案】ABC 【您的答案】ABCD 2、在下列()情况下,不得抵销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A、使用多项不同金融工具来仿效单项金融工具的特征,即“合成工具”。例如,利用浮动利率长期债券与收取浮动利息且支付固定利息的利率互换,合成一项固定利率长期负债 B、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虽然具有相同的主要风险敞口(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方 C、无追索权金融负债与作为其担保品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 D、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而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例如偿债基金或类似安排),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D 3、当企业遇到下列情况()时,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活动通常不应作为有序交易。 A、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市场在计量日之前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惯常市场交易活动 B、在计量日之前,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惯常的市场交易,但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仅与单一的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 C、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处于或者接近于破产或托管状态,即资产出售方或负债转移方已陷入财务困境 D、资产出售方为满足法律或者监管规定而被要求出售资产,即被迫出售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正确] 4、在判断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时,通常要结合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和设计。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资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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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2)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3)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5) (四)现值 (15)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7)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4) 第四章衔接规定 (29) 第五章附则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0) 第三章后续计量 (31) 第四章转换 (32) 第五章处置 (33) 第六章披露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确认 (34) 第三章初始计量 (35) 第四章后续计量 (36) 第五章处置 (38) 第六章披露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9) 第一章总则 (3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0) 第三章后续计量 (43)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5) 第五章披露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7) 第一章总则 (47) 第二章确认 (47) 第三章初始计量 (49) 第四章后续计量 (50)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3) 第三章披露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7)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8)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2)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2)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6) 第七章披露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0) 第一章总则 (70) 第二章短期薪酬 (72)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4) 第四章辞退福利 (78)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9) 第六章披露 (80) 第七章衔接规定 (81) 第八章附则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1)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2) 第三章列报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7) 第一章总则 (87)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7)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9) 第四章披露 (9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1) 第一章总则 (91)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解读

第一节准则概述 一、制定背景 此前,有关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散见于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不仅披露范围有限,而且披露内容不全面,不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风险及其对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上述状况,主要体现在:(1)统一原有相关准则的有关披露内容。原有相关准则所披露的内容仅涉及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但不包括有关共同经营和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财务报表使用者难以了解结构化主体这一表外业务。 (2)优化原有相关准则的披露内容。原有准则披露要求不够全面、充分,只要求披露诸如注册地、持股比例、主要财务信息等有限的内容,未包括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风险以及对企业影响的其他信息,例如:少数股东持有的所有者权益比例等。 (3)完善原有准则披露对象。原有相关准则披露对象不够全面,未涵盖有关结构化主体和表外主体的风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因为缺乏该部分披露而在始于2007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众多批判和指责。 基于上述原因,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之后,我们即着手研究长期股权投资及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等相关披露要求,根据研究成果,在原有准则披露基础上对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进行了整合、补充和完善,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于2012年11月15日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该稿同时也遵循了2010年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2014年3月14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胡文霞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会务组织:一六八培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05月27-28日广州 06月04-05日上海 06月25-26日深圳 学员对象:总经理、高管、税务专员、财务人员等企业税务方面专业人员 授课方式:案例研讨、角色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 1 月 1 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和行业逐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房地产、建筑施工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 “营改增”税收法规的大范围变化给企业的 布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寻求战略布局及税务筹划的创新思维和方法,来提升企业税收策略和对策,同时防范由税务引发的法律风险。具体培训收益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全面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法规变化 2、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3、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4、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避税方法 5、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1、“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的解读 2、“营改增”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 二、 “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分析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解析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4、可抵扣与不得抵扣进项税 5、“营改增”过渡政策如何执行 第二讲:“营改增”带给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一、“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1、全面降低纳税成本的深度分析 2、节税效益促发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升级 二、“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严峻挑战 1、企业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2、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增大 第三讲:“营改增”企业经营应对策略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流程的规整与设计 1、不同的商业模式(经营流程)决定税负的轻重。 2、如何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流程),从而获得节税效益的最大化。 二、组织结构的梳理与设计 1、如何选择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从而改变企业的纳税待遇。 2、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有效路径与方法。 第四讲:“营改增”财务管控方法 一、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思考与设计 1、采购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2、销售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二、销项税额中的管控与疑难问题处理 三、进项税额抵扣疑难问题的管控 四、“营改增”票据管理涉税风险防范 第五讲、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筹划与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要点与筹划思路 1、“营改增”政策税务筹划要点 2、“营改增”税务筹划思路 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三、税率的税务筹划 四、应纳税额的税务筹划 五、“营改增”税务筹划方式

(完整版)篮球竞赛规则

篮 球 竞 赛 规 则
体育教研室崔利成

第一章 篮球
根据《江苏省海门中学 2014-2015 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报告》精神,我们要在 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同时,大力强化教学改革力度,着力丰富我校的校本课程 资源,激励更多教师研发和开设校本课程,构建由学术性课程、拓展性课程、价 值性课程和技能性课程组成的富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第一节 篮球运动概述
一、篮球运动的起源、发展与演变 篮球运动是在 1891 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旧译春田)市基督 教青年会训练学校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所创造的。因这项游戏起初使 用的是桃篮和球,所以取名为“篮球”。并在 1892 年制定了原始的 13 条比赛规 则 ,1893 年篮球运动传入法国,1894 年出入我国天津,1901 年传入日本和波 斯(现在的伊朗),1904 年,美国青年会男子篮球队,在第三届奥运会进行了篮 球表演赛。1932 年在瑞士的日瓦内成立了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FIBA),成员国 从最初八个国家发展到现在的 178 个国家。1936 年第十一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 列入正式比赛项目。1950 年和 1953 年分别举行了第一届世界男、女篮球锦标赛。 1976 年第二十一届奥运会又增加了女子篮球比赛项目。 随着篮球运动的不断发展,竞赛规则也日趋完善。1984 年又对场地设备、 违例和犯规等方面作了修改。扩大了球场面积,又原来的 26 米×14 米扩大为 28 ×15 米、增设三分投篮区,全队 8 次犯规改为 7 次,修改了球回后场的概念… 等。 二、篮球运动的特点与价值 (一)特点: 空间对抗性 多变、综合性 健身、增智性 启示、教育性 集体、协同性 职业、商业性 (二)价值 篮球运动的技术动作是各种各样的跑、跳、投、掷等基本技能所组成。因此, 从事篮球运动对人的集体有综合性的影响,能增进健康,促进力量、速度、耐力、 灵敏性等身体多方面素质的全面发展,对提高内脏器官的功能,提高神经中枢的 灵活性,以及协调、支配各器官的能力,也有一定的作用。篮球运动竞赛富有兴 趣性,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参赛者不受年龄、性别的限制,他能达到增强体制、 促进健康的目的,对丰富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建设精神文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 用。 三、中国篮球运动简况 (一)旧中国的篮球运动
1894 年,篮球运动传入我国,由美国人莱会理博士(中国名字叫李昂)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定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

企业会计准则2018试题和答案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试题及答案法条2--? 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2分)? A、正确? B、错误? 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法条2与应用指南--?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2分)? A、正确? B、错误?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盈余公积”科目()(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分)?

A、正确? B、错误? 固定资产应当按会计年度进行折旧,并且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法条3与应用指南--? 下列对林木类生物资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分)? A、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郁闭前的必要支出? B、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的 必要支出? C、自行营造的林木公益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郁闭前的必要支出? D、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应用指南--?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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