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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规范

地质勘察规范
地质勘察规范

铜矿地质勘查规范(四)

铜矿地质勘查规范(四)

关于勘探工程密度表和勘探手段选择的说明:

(1)表中所列工程间距,是钻孔或坑道实际控制矿体的距离。

(2)对I类型矿床的储量一般是用钻探求得。但在地形条件有利时,B级储量也可用坑道求得;对II类型的B级储量主要用钻探求得,一般应用坑道验证。但在地形条件有利时,也可用坑道求得;对III类型的B级储量一般用坑道配合钻探求得;对IV类型的C级储量主要是用坑道配合钻探求得或坑道钻探结合求得。

如矿体埋藏深、地形条件又不利于采用坑道探矿,施工确实困难时,应专题报告勘探主管部门与有关单位具体研究确定。

(3 )表中所列各类矿床沿走向的工程间距都比沿倾向的工程间距稍大一些,这是因为一般铜矿床在厚度和品位变化方面大多是沿走向较沿倾向稳定。如果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出现沿倾斜比沿走向稳定时,可相应予以变更,沿走向的可以比沿倾斜的密一些。

(4)第V类型矿床很复杂,可以参照IV类型的勘探工程间距,控制到D级储量提供边探边采。

第四章铜矿床勘探工作的质量要求

铜矿床地质勘探工作的目的是了解地质情况,掌握成矿规律,用最短的时间和最经济、有效的工作量,探明矿产资源,提供矿山建设利用。因此,必须合理选择各种勘探研究方法,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质量要求,才能多快好省地完成勘探任务。

第一节地质调查

在勘探矿床时,必须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适当地选用各种勘探手段,调查研究矿区及其外围的区域地质情况、矿床的成矿地质条件及矿化富集规律,从而提高对地质成矿理论的认识,并进一步指导矿床的勘探及其外围普查工作。对主要地质图和比例尺要求如下:

一、调查研究矿区外围的区域地质情况,分析成矿地质背景及成矿后的地质变迁,是在一定面积的区域内阐明地层、构造、岩浆活动(变质作用、沉积作用)、各种岩性特征和成矿规律等,为进一步寻找矿产打下基础。矿区外围的地质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

1:50000。

二、调查研究矿区(床)地质,要求对矿区(床)地质构造、矿体分布、围岩蚀变、矿化作用等进行综合研究,以指导勘探工作的进行。矿区(床)地形地质图必须实测,其比例尺一般为1:1000~l:2000。

第二节物、化探工作

物、化探工作应根据矿床的地质条件,矿区的地形与其自然地理条件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前提,从勘探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出发,进行设计和选择物、化探方法及测点密度。一般应选用多种的、综合的方法。合理地利用井中物探、井中岩石化探、放射性顺便检查及地面电法等方法。

关于物、化探的工作质量要求,在物、化探规范中已有规定,在工作中要加强物、化探工作的质量检查。重视对物、化探异常的综合研究,作出合理的地质推断和解释。

编制与地质图比例尺相适应的物、化探图件。在勘探报告中应简明扼要地阐述物、化探质量及推断成果。

第三节探矿工程

勘探工作中通常采用的探矿工程有:

一、槽、井探、取样钻:主要用来揭露了解地表地质情况和探索圈定地表矿体或构造。其工程间距一般应比勘探工程密度表中的间距加密一倍。

二、坑探:应严格按照设计的方向、坡度、断面规格施工。设计的位置和规格,应以探明矿体情况为主,并考虑到将来能为生产所利用。

三、钻探:钻探质量对正确探明矿床具有重要的作用。其质量要求主要包括:

1.岩、矿心采取率:矿体和矿体顶、底板围岩3~5米的采取率平均不得低于75%,采取率低于75%的不能连续超过5米,否则,要采取补救措施。围岩的岩心采取率要求平均达到65%。

要做好钻孔设计予想柱状图,按照钻进中地质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原设计的钻孔柱状图,并通知机台。

2.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必须按岩心钻探规程的规定系统地测定顶角和方位,并保证测斜数据准确可靠。如钻孔偏斜与设计出入较大时,应及时设法补救。

3.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必须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孔深校正、原始记录和岩心保管等工作。钻孔完工后,必须按照地质设计进行封孔,还要选择部分钻孔(一般为已封钻孔的5%)进行封孔质量检查和评述,并埋设好孔口标志。

第四节化学分析样品的采取、加工和化验

所有在矿体、矿化带中的勘探工程必须采样化验。

一、化学分析样品的采取方法

基本分析样品的采取,在槽、井、坑道中一般采用断面为5×2~10×3厘米的刻槽法,也可通过试验,采用其它有效的方法。刻槽样品的长度一般1~2米,以不大于可采厚度为宜。不同类型矿石应分别取样。矿心取样一般沿矿心长轴劈取一半作为样品,长度一般1~2米。要分矿石类型采样并尽可能与钻程吻合起来。

全分析的目的是全面了解矿石中各组份的含量。采样方法是按主要矿体,分矿石类型从基本分析样品的副样中根据采样长度按比例进行组合。每一矿石类型一般作1~2个。

组合分析的目的是了解伴生有益组份和有害组份的分布和含量,作为综合评价计算储量之用。采样方法是以探矿工程为单位,按矿体、分矿石类型从连续的5~10个基本分析样品的副样中进行组合。组合原则是根据基本分析样的长度,按比例进行组合。

物相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划分氧化带、混合带和原生带的界线。在矿石经过肉眼或光片鉴定大致确定了氧化带、混合带和原生带的界线后,在这些界线上、下采取样品。一般从基本分析副样中提取。

单矿物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各种单矿物中赋存有哪些稀散元素和贵重金属及其含量,作为

按单矿物计算储量的依据。样品的采取是采用各种分选方法获得的。必要时考虑矿物的世代。单矿物样品的数量按实际需要确定。

二、样品加工。样品加工通常指破碎、过筛、拌匀、缩减重量等一系列的工作,也叫样品缩分。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为了减少样品缩分次数,提高工效,也可将样品碾碎到1毫米或更细粒后进行缩分。

样品缩分应按下列公式进行:

Q=Kd2

式中:d一样品破碎后最大颗粒的直径(毫米)

K—缩分系数

Q一缩分时取得的最低重量(公斤)

K值的大小一般采用经验值0.1~0.2。如铜矿石伴生有含量很不均匀的或含量很低的贵重组份时,则K值采用0.3~0.5。对大型新类型矿床的矿石必要时进行K值试验。

在碎样全过程中,样品损失率不得大于5%,缩分误差不得大于3%。

样品缩分后除满足基本分析、组合分析和全分析需要外,还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副样,

三、化学分析的检查。

对样品的分析结果必须进行内、外部检查,以保证化学分析的质量。

内部检查是检查基本分析的偶然误差,一般由化验室自己进行。若地质上对某些分析质量有疑问或必要时,可指定一定数量的样品重新检查。

外部检查的目的是了解基本分析单位工作中有无系统误差,检查数量一般为基本分析样品总数的5%。样品少时,外部检查样品不得少于30个。外检样由基本分析实验室分期、分批,并按矿石类型和品位高低送委托单位。

当外部检查结果证实与基本分析结果有系统误差时,应按化验质量检查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进行仲裁分析。如经仲裁分析证实基本分析是错误的,则应详细研究原因,如无补救办法,应当全部重新进行分析。

铜的化学分析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在矿石中铜的含量(%)相对偶然误差允许范围(%)

3以上<7

0.5~3 <10

0.1~0.5 <15

第五节矿石加工技术试验

在地质勘探阶段,矿石加工技术试验大致可分以下两种:

一、初步可选性试验:一般在初步勘探阶段进行,对某些新类型矿床,在详细普查阶段就要进行。目的在于了解矿石的可选性能。样品重量为50~500公斤。

二、详细可选性试验:一般应在详细勘探阶段进行,有时也在初步勘探阶段进行,特别是新类型或复杂矿床,更应提前研究。主要是取得矿石可选性能及较全面的选矿方法和流程的详细资料,对所确定的选矿流程用于工业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作出评价。样品重量500~1000公斤。

对新矿石类型或矿石组份复杂的矿床,必要时需作实验室的扩大试验,样品一般为数吨。

采样要与负责试验单位共同商量编制采样设计,并征求矿山设计生产部门的意见。

采取矿石加工技术试验样品,要在矿石类型、品位及空间分布等方面具有代表性,还要考虑到开采时的贫化率。一般是按照各矿石类型单独采取样品,同时还要按各矿石类型所占的比例组成混合试验样品。矿石加工技术试验样品可在坑道中采取,在没有坑道的条件下,也可在钻孔中采取。

在完成加工技术试验之后,应提出矿石加工技术试验报告,作为地质勘探报告的附件。

当矿石性质比较复杂,需要做半工业试验研究时,采样和试验工作由有关工业部门负责,地质勘探单位协助编好采样设计。

以上的试验成果也为确定工业指标提供资料依据。

第六节矿石体重和湿度的测定

应按矿石类型和品级分别采样,测定矿石的体重。每一矿石类型的小体重样的数量不得少于20~30个,对疏松或多裂隙空洞的矿石,还应测定大体重,一般在地表和坑道中进行,其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地表的氧化矿或疏松矿石的体重样品时,还应照顾采样的深度和季节。

测定体重的样品,需要同时测定它的湿度和品位,以便互相对比,检查测定体重的正确性。

第七节资料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必须对各项地质勘探工作所取得的地质成果及时、认真地进行编录,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如实地反映客观地质情况。要求图件清晰,文字简明扼要,图文相符。

对各项原始地质记录必须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及综合整理,为编写地质勘探报告作好准备。

地质勘探报告是矿区勘探成果的总结,是矿山建设设计的主要依据。要求内容齐全,重点突出,数据正确。

地质勘探报告的内容:

一、文字报告一般包括:绪论,区域地质和矿区地质,矿床特征,矿石加工技术性能,水文地质,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地质勘探工作及其质量评述,储量计算和结论等部分。

二、主要图件包括:交通位置图,区域地质图,矿区(床)地形地质图(采样平面图和工程布置图可视情况与之合并),勘探线剖面图(也可与储量计算剖面图合并),矿体水平断面图(坑道地质平面图),储量计算剖面图或平面图(比例尺1:500 ~1:1000),矿体投影图,缓倾斜矿体底板等高线图,参与储量计算的或有特殊地质意义的槽、井、坑道素描图及钻孔柱状图,矿区水文地质图件和物、化探主要图件等。

三、主要表格包括:各种样品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

1.规范的性质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以下简称规范)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的技术标准,属于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推荐性标准。

规范中凡涉及到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过程安全的条款都是强制性的,如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的条款。规范规定的工作量是可能查明上述地质条件的最低工作量。

规范规定的各勘查阶段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是衡量地质勘查报告是否达到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基本要求。矿业权人对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的要求,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要求。

2.关于勘查阶段划分(规范5.2条、5.3条、5.4条、5.5条)

2.1 关于勘查阶段的调整 (规范5.1条)

勘查阶段的调整、合并或跨越某个阶段的原则,主要根据资源情况和地质条件。如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单个井田以及不需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的地区,可以在普查的基础上不经过详查阶段直接

进行勘探。

老矿区深部、生产矿井之间以及孤立的小煤盆地等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地区,可一次勘查完毕。

2.2普查(最终)、详查(最终)(规范5.

3.3条、5.

4.3条)

供煤矿设计建设使用的地质报告一律称为最终报告。普查(最终)、详查(最终)与勘探的主要区别是普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控制的”类别资源储量,该报告即为详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推断的”类别资源量,该报告即为普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的查明程度达到勘探要求,阶段性质与勘探阶段相同。

3.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规范 5.5.1条)

勘探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但同时必须注意全井田的工作程度。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范围应由具有煤炭矿井(或露天矿)设计资质的单位确定。

4.生产矿井扩大(延深)(规范

5.5.2.3条)

生产矿井在平面或垂深超出原已批准地质报告的范围扩大井田范围时,应根据扩大区所处井田的部位,结合矿井改扩建设计对扩大(延深)范围的要求,明确地质任务,合理布臵勘查工程。

扩大(延深)勘查的工作程度应根据矿井的生产、开拓水平与扩大区的相对关系来考虑。若扩大区直接作为开拓水平使用,其性质大致相当于勘探的第一水平;如近期不作为开拓水平使用,而是为了矿井生产能力增大之后有足够的资源储量,则其性质大致相当于勘探的第二、三水平,基本上以估算推断的资源量为主。

扩大(延深)勘查必须充分利用矿井生产地质资料,在最终评价扩大区实际达到的工作程度时,也应把矿井生产地质资料综合考虑在内。

5.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规范条文中)

5.1可采煤层

可采煤层包括全区可采煤层、大部分可采煤层、局部可采煤层,即包括勘查区内的主要可采煤层和次要可采煤层。可采煤层应估算资源储量。

5.2 煤层的可采程度

全区可采煤层:指在勘查评价范围内(一般为一个井田或勘查区),煤层的采用厚度、灰分、硫分、发热量全部或基本全部符合规定的资源量估算指标,可以被开采利用的煤层。

局部可采煤层:指在勘查评价范围内(一般为一个井田或勘查区),大致有三分之一左右分布比较集中的面积,其煤层的采用厚度、灰分、硫分、发热量全部或基本全部符合规定的资源量

估算指标,可以被开采利用的煤层。

大部分可采煤层:指在勘查评价范围内(一般为一个井田或勘查区),可采程度介于全区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煤层之间的煤层。

5.3 不可采煤层

在勘查评价范围内(一般为一个井田或勘查区),其煤层的采用厚度、或灰分、或硫分、或发热量不符合规定的资源量估算指标,或符合的面积只占很小的比例;或者虽然占有一定的面积,但分布零星,不便或不能被开采利用的煤层。不可采煤层是否计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4煤层的可采程度与勘查对象、资源储量估算的关系

在勘查评价范围内(一般为一个井田或勘查区),可采程度与勘查区面积直接相关。煤层的可采程度与其是否作为勘查对象,是否估算资源储量,既有联系,性质又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全区可采煤层和大部分可采煤层是勘查的主要对象,但在资源条件比较差的地区,局部可采煤层也可能成为主要勘查对象,甚至不可采煤层的某些区段也可能被开采利用。对煤层的可采程度进行划分是为了便于评价和比较,而该煤层是否作为勘查对象,是否估算资源储量,应根据对该煤层的合理利用和开采的经济意义,不致造成煤炭资源的浪费或破坏等具体条件确定。

6.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规范5.4.2条)

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表水体及最高洪水位情况、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埋藏条件、含水空间的发育程度及

分布情况,水位、水质、富水性、导水性及其变化情况,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直接充水含水层与可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的厚度、岩性组合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直接充水含水层与间接充水含水层、地表水三者之间的水力联系,有水文地质意义的断裂带的水文地质特征。间接充水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埋藏条件、富水性、含水空间的发育程度及分布情况。

7.对构造线和煤层露头的控制(规范5.5条)

规范要求将构造线和煤层露头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个范围指构造线和煤层露头线在勘查线上可能摆动的总的允许范围,在一定意义上也可理解为工程控制的间距。

对构造线和煤层露头的控制,规范并不限定使用何种勘查手段,只要能按规范要求将构造线和煤层露头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可。

8.井田水文地质条件(规范5.5.2.1条)

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包括: 地表水体及最高洪水位情况、直接充水含水层和间接充水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埋藏条件、水位、水质、富水性或导水性。直接充水含水层含水空间的发育程度及分布情况,以及强径流带的分布范围。直接充水含水层与可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的厚度、岩性组合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直接充水含水层、间接充水含水层、地表水三者之间的水力联系,以及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间接充水含水层对直接充水含水层的补给途径、部位与可能的最大补给量等。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断裂带的水文地质特征。直接充水含水层向矿井充水的途径。

9.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规范6.1条)

“合理选择和使用地质填图、物探、钻探、采样测试等勘查手段”,指为了完成某一项地质任务,通过比较后,选择使用找矿评价效果、技术经济效益最好的勘查技术手段,并且不重复使用已经过证实为有效的其它勘查手段去完成同一项地质任务;同时每一项勘查工程应力求获得尽可能多的资料和数据,即“一项工程、多种用途”。

10.地质可靠程度(规范7.1.3条)

地质可靠程度是资源储量类别的划分条件之一。地质可靠程度划分条件中没有列入水文地质条件、其它开采技术条件(如瓦斯、工程地质条件、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等方面的勘查、研究程度,原因是这些方面一般只能以井田(勘查区)为单位进行评价。

10.1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规范7.2.1条)

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相当于“旧规范”的A 级储量条件。

10.2控制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规范7.2.3条)

控制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相当于“旧规范”的B 级储量条件。

“各项勘查工程已达到详查阶段的控制要求”,指在详查阶段的一般情形,而不是勘探阶段的控制的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条件。

10.3推断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规范7.2.5条)

“各项勘查工程已达到普查阶段的控制要求”,指在普查阶

段的一般情形,而不是勘探阶段或详查阶段的推断的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条件。

11.采样点和样品的代表性(规范附录B.1.4条)

采样点的代表性是指采样点的分布位臵应与煤层情况和煤质研究的目的相吻合。用于评价煤的一般质量特征的采样点,应处于煤质的正常地段。受风、氧化,断裂、自燃烘烤,与岩浆接触等影响的采样点不能参与正常煤的质量评价。研究煤的可选性和工艺性能所选择的采样点,还应考虑煤层结构、煤类、煤的灰分、硫分等主要指标能否反映煤的基本情况。

样品的代表性是指采样方法和采样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规定。对于煤心煤样,主要指煤心采取率符合要求,煤的原始结构清楚,煤心顺序不颠倒、不磨烧,未受污染等。

12.煤样采样的种类和数量及测试工作量(规范附录F1、F2、F3)

12.1采样及测试工作量

规范将采样及测试工作量均明确为实际数量,不按勘查面积决定采样及测试的数量。

表F1中煤样数量指采样点数量,指每一独立煤层的累计数。采样点指采取煤样的地点,包括钻孔、坑道、煤矿井、探槽及自然露头等。一个采样点可能有一个至数个样品。统计时不能把采样点数和样品数相混。样品质量不合格的采样点不得统计在内。

12.2可选性试验

井田内或邻近生产矿井已有筛分、浮沉试验资料可供利用时,

可少采或不采此类煤样,钻孔简选样亦可少采。

炼焦用煤的可选性试验应包括煤粉的小筛分、小浮沉和浮选试验。

作筛分、浮沉试验的煤样应同时测定原煤样和各粒级的散煤容重、安息角(静止角)和摩擦角。泥化试验应包括对比、泥质夹矸、伪顶和伪底等的试验。

动力用煤、民用煤只需确定风化带的下界;炼焦用煤、气化用煤和液化用煤还需确定氧化带的下界。

12.3 试验项目及数量

(1)全测:所有采样点的全部样品都必须测该项目;

(2)百分数:需测点数占煤样应测点数的百分比;

(3)已确定只能用作民用燃料的煤层及低热值燃料、天然焦等一般只作原煤工业分析、全硫、发热量、有害元素等主要项目,并选少数点作浮煤工业分析、粘结指数、胶质层等,以便确定煤类;

(4)对容易泥化,用浮煤确有困难的年轻褐煤,可用灰分接近10%的原煤样的试验结果确定煤类;

(5)夹矸、伪顶和伪底样,一般只作M ad、A d、真(相对)密度(真比重),必要时增测全硫、微量元素和有害元素,含碳高的炭质泥岩增测发热量。

12.4 煤的工艺性能

煤的工艺性能主要指燃烧性能(发热量、可磨性指数、结渣指数、结污指数),热解和粘结成焦性质(罗加指数、粘结指数、

胶质层厚度、奥亚膨胀度、坩埚膨胀序数、葛金焦型、基氏流动度),气化性能(抗碎强度、热稳定性、煤对二氧化碳反应性、着火点或燃点、结渣性),可选性,液化性能(焦油产率)。

13.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项目(规范附录B3、H4)

工程地质采样钻孔的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项目应根据研究目的的实际需要结合岩石性质和勘查区的具体条件确定。

13.1根据不同岩性选择的试验项目

松软类岩石:砂性土一般作颗粒分析、真(相对)密度(真比重)、给水度、渗透性、持水性、天然安息角和水下安息角、粘土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可溶盐、视(相对)密度(视比重)、含水率、塑性、膨胀及湿化性、抗剪强度等。

半坚硬岩类:一般作矿物成分、可溶盐、真(相对)密度(真比重)、视(相对)密度(视比重)、含水率、孔隙度、膨胀性、湿化性、吸水率、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软化系数。

坚硬岩类:一般项目为真(相对)密度(真比重)、视(相对)密度(视比重)、孔隙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软化系数、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泊松比等。

13.2根据研究目的选择的试验项目

露天边坡工程地质评价:除砂性土外,重点试验项目是抗剪强度、真(相对)密度(真比重)、视(相对)密度(视比重)、含水率。必要时粘性土应增测塑性、膨胀性、湿化性等;砂性土应作粒度分析、安息角、持水性等;坚硬和半坚硬岩石增测抗压强度、软化系数。对边坡岩层中的软弱夹层,应增作粘土矿物成分、塑性

和膨胀性等。

露天岩石强度勘查:对松软土类一般不作要求。坚硬和半坚硬岩石以抗压强度、真(相对)密度(真比重)、视(相对)密度(视比重)、含水率为主,必要时作软化系数。对有可能采用轮斗开采的露天,应根据需要作抗压强度与切割强度的对比试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岩石的冻结强度试验。

煤层顶底板工程地质评价:坚硬岩类以真(相对)密度(真比重)、视(相对)密度(视比重)、抗压强度为主,必要时配合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泊松比。半坚硬岩类以抗压强度、塑性、膨胀性为主。对于松散砂土(岩)类应分析颗粒成分、透水性,必要时作持水性。粘土(岩)类应作膨胀性、塑性、抗剪强度等。高温区的主要煤层顶底板必要时应作密度、比热、热导率等。

底板延深孔的延深段一般作抗压强度、真(相对)密度(真比重)、视(相对)密度(视比重),必要时作抗拉强度,石灰岩可增作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

14.瓦斯地质工作(规范附录B4.3条)

《煤矿安全规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同)规定,“新矿井设计文件中,应有各煤层的瓦斯含量资料。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

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岩)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

“新建矿井的煤层突出危险性根据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单位鉴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

地质勘查有条件时可在钻孔中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煤和瓦斯突出可能性,并估算煤层气资源量。

瓦斯采样点密度应体现不同的瓦斯带的区别;有利于瓦斯赋存的地段应有控制点;瓦斯测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地质勘查阶段,应充分收集邻近生产矿井、煤窑的瓦斯资料,并互相对比。

15.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规范附录B4.4条)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井田中只要有一个煤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该井田就应评价为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井田。

煤尘爆炸性采样点应超过风氧化带,样品应剔除所有夹矸。

对有爆炸性危险的煤尘样,应确定扑灭火焰所需的最低岩粉量。

16.煤的自燃趋势试验工作(规范附录B.4.5条)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类”,“新建矿井的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由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煤样和资料,送国家授权单位作出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备案”。

调查地表、浅部及矿井内煤层自燃情况;地表、矸石堆的自燃现象;发火期多长(以月为单位),报告应收集开采煤层的最短发火期记录。

17.煤炭资源储量估算(规范8条)

17.1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规范8.1条)

煤层厚度:指见煤点的采用厚度。

最高灰分(A d):指该煤层可采见煤点(或全层)的灰分平均值。

可采见煤点的灰分是该见煤点的可采部分中各煤分层的灰分和所有单层厚度不大于0.05m夹矸灰分的加权平均值。

最低发热量(Q net,d):指该煤层可采见煤点(或全层)的发热量平均值。

可采见煤点的发热量指该见煤点的可采部分中各煤分层的发热量和所有单层厚度不大于0.05m夹矸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以干燥基低位发热量作为估算指标。

最高硫分(S t,d):指该煤层可采见煤点(或全层)的硫分平均值。

可采见煤点的硫分是该见煤点的可采部分中各煤分层的硫分和所有单层厚度不大于0.05m夹矸硫分的加权平均值。

对灰分和发热量指标,一般可优先考虑灰分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当灰分指标符合要求时,可不考虑发热量指标;当灰分指标超过规定指标时,以发热量指标为准。

在确定估算指标时,要避免确定的估算指标不合理,从而造成煤炭资源的浪费或破坏。

煤炭资源贫缺地区:指因客观地质条件而煤炭资源贫乏的地区。主要指我国南方的一些省、市、区,如重庆、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以及苏南和皖南等。其资源量估算指标,由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在没有出台具体资源量估算指标前,可参照以下指标。

在煤炭资源较丰富的省区,也可能存在相对贫缺的地区。在相对贫缺的地区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其估算指标的采用,也可按上述办法处理。

有特殊用途的煤炭资源或需单独确定估算指标的煤炭资源,其采用的估算指标应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估算资源储量的视密度值一般应采用实测值。

17.2煤炭资源储量估算时的煤柱问题(规范8.3条)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应以客观地质条件为主要考虑因素,凡符合估算指标的,均应予以估算。在矿井设计和开采时,对报告的资源储量如何利用,原则上不应影响资源储量估算。

在预查、普查和详查阶段不单独估算煤柱煤量。

在勘探阶段,如未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时,不单独估算煤柱煤量。对在矿井设计和生产中可能划出的煤柱(如防水煤柱、断层煤柱、广场及建筑物煤柱和其它等),设计部门如有明确的划分方案,可以单独估算和统计。但在划分资源储量类别时,不能因将来可能划为煤柱而改变或降低其类别。

18.各类资源量估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规范8.2条)

规范明确规定“划分各类型块段,原则上以达到相应控制程度的勘查线、煤层底板等高线或主要构造线为边界。相应的控制程度,是指在相应密度的勘查工程见煤点连线以内和在连线以外以本种基本线距(钻孔间距)的1/4~1/2的距离所划定的全部范围”。相当于“旧规范”的第10.1.7条1.2项的表述内容。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达到了相应控制程度时,原则上按勘查线、煤层底板等高线或主要构造线为边界来划分各类别块段;其次是:在达到了相应控制程度的勘查工程见煤点连线以内和连线以外以本种基本线距(钻孔间距)的1/4~1/2的距离所划定的全部范围内,都视为达到了相同的控制程度,而不再视为外推的范围(划定工程见煤点连线以外1/4~1/2的距离范围时,其外侧还应有

工程见煤点控制)。上述两种块段划分办法的采用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9.断层两侧划为推断的块段(规范8.2.2条)

由于断层对煤层破坏的影响,断层旁侧小断层的发育,断层位臵和倾角局部小范围变动等因素,断层即使已查明,其两侧资源储量的可靠程度也较差。因此,规范规定在断层两侧各划出30~50m为推断的块段。它不等同于矿井设计时划出的断层煤柱。地质报告在统计资源储量总量时一般不作煤柱资源储量统计。

20.露天勘探各类别块段的划分,不受平行等间距加密剖面的影响(规范6.7条、8.2.4条)。

露天勘探工程控制密度要求在初期采区用平行等间距加密,其剖面间距为同类型井田勘探阶段先期开采地段基本线距的1/2,但是在圈定各类资源储量块段时,仍与同类型井田圈定各类资源储量块段原则相同,与是否加密剖面无关。

21.资源储量的估算深度(规范8.3.1条)

预查、普查阶段资源储量估算的垂深,一般为1000m,最大不超过1200m。在详查、勘探阶段,资源储量估算的范围应该和工作区一致。在具备开采利用条件时,可估算至垂深1500m。

垂深的起算点,一般规定如下:

平原地区以地面标高起算;

丘陵、低山区一般以最低侵蚀基准面起算;

中、高山区以含煤地层(或主要含煤段)出露的一般(或平均)标高为起算点。

如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定。

22.各项勘查工程(工作)成果和基础资料的质量应当可靠(规范8.3.3条)

根据规范的原则,主要应分清可靠和不可靠这两类的基本分界线。

22.1以工程质量为基础,强调综合分析研究的重要作用

工程质量是评价资料可靠性的基础,但不能简单地以工程质量的优劣来代替资料的可靠性。必须对所获得的各种原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才能得到可靠性的正确评价。

22.2钻孔煤层的原始资料和基础资料的区别

原始资料指在钻孔钻进过程中获得的,根据钻孔岩心编录以及测井曲线综合解释所获得的资料。

基础资料是以原始资料为基础,经过综合分析研究后,所确定的能够正式提供使用的资料,即所谓的综合定案资料。

22.3煤层厚度、煤样代表性、煤层空间位臵实行分项评级

对煤层厚度、煤样代表性、煤层空间位臵三项实行分项评级,分别使用,不采取综合评级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保证在可靠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所有资料成果的使用价值。

22.4用于煤层稳定性、可采性及资源量估算的基础资料必须可靠

可靠类资料均可作为地质研究和报告编制的基础资料,用于评价煤层稳定性、可采性及资源量估算。

如何能看懂岩土工程地勘报告材料

如何看懂岩土工程地勘报告? 勘察设计(岩土工程)人员的主要工作通常是基坑支护设计、边坡设计、地基处理设计、降水止水设计等,所主要依据的就是该工程的《勘察报告》,那么拿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后,我们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阅读理解,具体如下: 一、确认地勘的有效性: 1.第一个为地勘公司(单位)公章; 2.第二个为地勘单位专业人员的“中华人民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章; 3.第三个为“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 4.三章均齐,有效;否则无效,此时,作为一名优秀的工程师,需要做的是神马?等待?暂停?还是……(A这么差的地勘,老子不干了; B兄弟没地勘都能做,我忍了;C干一遍拿一遍钱,签你字盖他章,

让我咋干我咋干)?根据本人我多年不画图的经验判断,我们大部分的优秀结构工程师会选C,必须的嘛,与我何干? 二、结合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了解工程概况 1、根据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及建筑总图,看清楚地勘的平面图和我们手里的建筑总图是一样的吗?如果一样,很好!如果不一样,作为一名优秀的工程师,需要做的又是神马?等待?暂停?还是…(A靠,又让我忍啊!B 地勘那哥们儿太远,我让建筑mm改总图;C 数钱中…)?为啥有不一样的时候?答:建筑总图改了,地勘不知道或…. 2、核对地勘的钻孔位置是否合理,钻孔的距离一般我们就不看了,主要看钻孔的平面是否将我们要设计的建筑外轮廓(含地下室外轮廓)包含了没有,如果没有包住,就要提请甲方要求地勘公司进行补勘。有时候也会发生个别建筑没有布置钻孔的情况,处理方法同上。 3、顺便看看钻孔的勘探深度够不够,尤其是要做桩基础时,再尤其是开始建议不用做桩基础,后来发现得做桩基础时。(要勘多深才够?答:这么深奥的问题,千万别问我,自己查查勘察规吧,记得回来告我一下。)作为一名优秀的结构工程师,要能够发现地勘的不足 4、确认钻孔的定位坐标是否以黄海高程系为基准。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工程,地勘采用了一个假定的黄海高程标高,该标高在文字部分有说明(为假定黄海高程),但在工程地质剖面图中的竖向坐标栏书写的是“黄海高程”,设计人员在进行基础设计的时候没有发现这

2015最新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6.《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E40-2007)+ 7.《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 B02-01-2008)+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11.《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12.《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2007)+ 1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14.《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 15.《水运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2013)+ 1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17.《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20.《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

2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4.《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 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2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2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 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3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3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 50869 - 2013)3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009年局部修订) 3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3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3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3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4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4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7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 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适用范围增加了“核电厂”的勘察;2.增加了“术 语和 符号”章;3.增加了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完整程度分类和岩体基本质量分级;4.修订了“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及“桩基础”勘察的要求5.修订了“地下洞室”、“岸边工程”、“基坑工程”和“地基处理”勘察的规定;6.将“尾矿坝和贮灰坝”节改为“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勘察;7.将“场地稳定性”章名改为“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将“强震区的场地和地基”、“地震液化”合为一节,取名“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9.对特殊性土中的“湿陷性土”和“红粘土”作了修订;10.加强了对“地下水”勘察的要求;11.增加了“深层载荷试验”和“扁铲侧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工作勘查研究程度、勘察类型及其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可行性评价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银、镍、钼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和审批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对铜、铅、锌、银、镍、钼矿有成矿远景的地区,通过综合地质研究、初步野外观察、极少量工程验证,初步预测可能的资源量,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 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或地段通过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工作、数量有限的工程验证和取样测试,进行可行性概略评价,相应估算矿产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详查 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对详查区内的矿体加以控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 3.4 勘探 对勘探区内的矿体,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及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手段,探求矿产资源/储量,同时为可行性评价和矿业权转让、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须的地质资料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5 勘查工作顺序 勘查工作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等顺序进行。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1.1 预查阶段 收集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选定找矿远景区进行预查。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阶段收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成矿远景。 4.1.3 详查阶段 根据该区域相关地质、矿产及物探、化探资料,大致了解区域成矿地质背景。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应根据该区地质、矿产和物探、化探资料,简要反映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主要成矿因素,了解区域成矿远景。 4.1.4.2 矿区地址:通过(1:5000)~(1:1000)甚至(1:5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工作查明地层层序,详细划分与成矿有关的地层,研究岩性和组合特征及其与成矿的时空关系。4.1.4.3 矿床地质:用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范围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顶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详勘)

******************** 勘 察 方 案 (详细勘察) 编写人: 审核人: 审批人: ************************** 日期:二O一九年一月二日

目录 一、现场情况概述 二、勘察方案编写依据 三、勘察技术要求 四.主要勘察方法和具体指标 五.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六.勘察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七、勘察质量薄弱环节的预防措施及勘察优质服务附件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一、现场情况概述 1.1工程概况 宜昌****D区建设项目,场地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山大道以北、桔城路以东的其征地范围内,我单位于2018年7月根据设计图纸布点进行了勘察,现因设计变更需进行补充勘察,本方案为设计调整后补勘方案。 该项目主要分为商业办公区和住宅区两个区域,商业办公区地下为整体2层地下室(局部1层),上部为2栋20/21层办公楼和酒店组成;住宅区为整体1层地下室,地上由4栋15-22层和1栋31层塔楼组成。场地地层在勘探深度范围内由上至下主要由填土(Qml),其下为第四系残坡积成因(Qel+dl) 砂质粘性土,下伏基岩为白垩系(K)泥质砂岩,局部可见少量砂砾岩组成。本项目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场地),地基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拟建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级)。 1.2场地概况 本勘察场地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山大道以北、桔城路以东的其征地范围内,勘察期间场地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根据原始地形进行了初步处理,高程在52.0-56.5m之间呈坡状,。 根据拟建场地前期详细勘察及周边地质资料,拟建场地地层概况如下:填土:杂色,松散,稍湿,主要由粘性土及碎石组成。堆填年限小于10年。 淤泥质粉质粘土:黄褐色,饱和,可塑,含少量铁锰氧化物及结合物。干强度及韧性差。 含砂粉质粘土:褐色,饱和,硬塑,含少量铁锰氧化物及结合物。干强度及韧性高。 粉质粘土:红褐、黄褐色,饱和,硬塑,局部含较多灰白色条带状高岭土。含少量角砾,角砾主要成份为石英,块径0.5-2.0cm,含量约20%,局部富集。原岩结构基本遭到破坏,但尚可分辨,局部含少量强风化泥质粉砂岩碎屑。 强风化砂岩:棕红色,砂状结构,层状构造,节理、裂隙极发育,含少量砾石,局部富集,砾石多为石英砂岩。因风化及机械破碎影响,岩芯多呈碎块状和砂状,其岩石完整程度等级为极破碎。 中风化砂岩:棕红色,砂状结构,层状构造,节理、裂隙较发育。含少量砾石,局部富集,砾石多为石英砂岩、硅质岩,岩芯多呈短柱状,少量碎块状,锤击易断,锤击声较哑,其岩石完整程度等级为较完整,岩体质量较差(RQD为60%),岩石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分布厚度大,未揭穿。 本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有上层滞水和基岩裂隙水。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部分地段的(1-1)杂填土、(1-2)素填土中的上层滞水,该层主要受大气降水、生产、生活排放水等地表水体渗透补给,其水位、水量随季节变化,在丰水季节及地表水体渗透补给充分时有一定水量,无统一水位,其水量一般可疏干,对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较小。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基岩裂隙中,基岩含水性和透水性与裂隙发育、充填程度有关,一般水量很小,对本工程影响不大。

岩土工程勘察课程设计重点

泰通小区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一总述 (一)工程概述 拟建泰通小区位于邯郸市东部东小屯中街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北角。受邯郸市远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该工程包括1 栋高层、裙楼及地下车库,拟建高层为地上17层, 地下2层,拟采用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约 6.00m,基底 压力(标准组合)320k P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拟建裙楼为地上2 层,地下1 层,拟采用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基础埋深约6.00m,基底压力(标准组合)lOOkP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拟建地下车库为地下1 层,拟采用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基础埋深约6.00m,基底压力(标准组合)100kP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该工程高层部分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其余建筑物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三级, 场地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场地),地基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二)勘察目的及依据规范 依据有关规范,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勘察纲要,达到了勘察目的。 勘察目的及要求如下: 判定该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有无不良地质作用。 2查明场地的地层情况、均匀性,软弱下卧层的分布情况,各层 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并对液化可能性做出评价。 3 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情况、渗透性及其腐蚀性,地下水位 季节变化规律,评价场地土的腐蚀性。

4提供各层土的承载力和压缩模量,对基础设计方案提供建议, 对地基处理方式提出建议,并提供有关参数。 5对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建议。 6确定覆盖层厚度及场地土类别。 7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高层建筑岩土勘察规程》的有 关要求。勘察依据的主要规范如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高层建筑岩土勘察规程》(JGJ72--2004) (J366—200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J220—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河北省建筑地基承载力技术规程》(试行)DB1( J) /T48--2005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87—201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 标准贯入试验》SL237-045-1999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01458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关于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技术与方法分析

关于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技术与方法分析 摘要:岩土工程勘察是整个建设工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只有进行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才能对工程项目选择合适的基础形式,并确保工程的安全。因此本文介绍了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和勘察方法与应用。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准备;勘察技术 1、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准备 1.1准备阶段 ①明确勘察任务要求:勘察任务书应写明建筑物的性质、规模(高度和层数)、结构特点、基础埋深(有无地下室)、荷载情况、基础形式及连接方式等。以及基础设计、施工的特殊要求。②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我院 应注意这一条严格执行)。③编写纲要前应做好以下两点: 收集要勘察场地周边已有资料;做好踏勘工作。④确定工作量: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踏勘的情况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布置工作量。 1.2现场工作 工程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首先应完整盯一个钻孔,尤其上部地层,统一描述。根据现场地层条件可

调整工作量,规范的要求,也是工程负责人的职责。注意填土的厚度和性质,对主要持力层应详细做工作。注意对粉土和砂土做标贯,对有可能液化的粉土应留样做颗分,注意标贯的刃口取土的要求(怎样取原状土、注意取土器刃口、看是否顶土)。注意水位的测量,地下水分上层滞水、潜水(层间潜水)、承压水(微)。 1.3岩土工程评价 ①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的评价。②地基的均匀性评价。 ③涉及抗震有关的评价(场地类别、液化判别等)。④地下 水有关评价。⑤地基方案的评价(分不同场地、不同建筑物),首先进行天然地基评价。 2、工程地质勘察与方法 工程地质勘察方法主要包括:测绘、勘探(物探、坑探、钻探)、试验(室内试验、室外试验)、检测等构成。 2.1岩土工程勘察基本要求 2.1.1岩土工程勘察分级:①岩土工程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②场地等级划分。③地基复杂程度划分。④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2.2工程地质测绘 工程地质测绘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建筑场地内的地层、岩性、构造、地貌、不良地质现象及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并为勘察工作量的布置提供依

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标准、规范

2019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6.《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2015) 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8.《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 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007) 1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 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5.《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 147-2017) 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93-2017 J464-2017) 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2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5395-2007) 2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22.《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16 J447-2016) 2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25.《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 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28.《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16 J449-2016) 29.《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3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3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 3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 3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12 J1407-2012) 3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12 J1408-2012)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3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3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38.《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 39.《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 40.《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 4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完整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 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 —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 —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 —2000 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 —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 —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 —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 —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 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只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 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 总则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岩土工程勘察分析

岩土工程勘察分析 摘要:水文地质问题在地质勘察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首先分析水文地质的勘察要求,随后说明了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最后以具体工程为例,论述了岩土工程中水文勘察的具体内容。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hydrogeology plays a role can not be ignored in geological exploration. this paper analysis on hydro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requirements, then illustrates the geotechnical hazards caused by groundwater, the specific project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the concrete content of hydrologic survey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key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surveying, hydrology geology 中图分类号:p641.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受广州市建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对其拟建的广州珠光路综合楼场地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目的主要是查明场地内岩土层的分布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分布状况,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透水层的渗透性及地下水的腐蚀性情况,以及地下水对基础施工、基坑开挖的影响,并提出预防措施;对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及地基岩土的承载力作出评价,为基础、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提供适用、可靠

最新岩土工程勘察(中国地质大学)

绪论 一、岩土工程的含义和研究对象 1、岩土工程是以求解岩体与土体工程问题,包括地基与基础、边坡和地下工程等问题,作 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涉及到岩体与土体的利用、整治和改造,包括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四个方面。 2、岩土工程以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岩体力学和基础工程学为理论基础,以解决在建设过 程中出现的与岩体和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是一门地质与工程紧密结合的学科。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和特点 具体任务归纳如下: (1)阐述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指出场地内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对场地稳定性作出评价。(2)查明工程范围内岩土体的分布、性状和地下水活动条件,提供设计、施工和整治所需的地质资料和岩土技术参数。(3)分析、研究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并作出评价结论。(4)对场地内建筑总平面布置、各类岩土工程设计、岩土体加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整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5)预测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对地质环境和周围建筑物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 第一章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技术要求 1.1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的等级,是由工程安全等级、场地和地基的复杂程度三项因素决定的。首先应分别对三项因素进行分级,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的等级划分。 (P7 表1-5) 四、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1.2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明确规定勘察工作划分为规划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图勘察四个阶段。 1)规划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也称为选址勘察,其目的是要强调在可行性研究时勘察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工程更为重要。 2)初步勘察: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密切结合工程初步设计的要求,提出岩土工程方案设 计和论证。 3)详细勘察:详细勘察的目的,是对岩土工程设计、岩土体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 防治工程进行计算与评价,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4)施工勘察: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工程,还需要进行施工勘察。

地质勘察要求

xx路地质勘察要求 一、道路工程概况 xx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1.28公里。 二、勘察目的与任务 根据规划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为确定路基设计方案、工程构造物的位置和编制设计文件,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 1、查明工程场地范围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地基土各土层的分布规律、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2、提供地基土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判定场地类别及建筑场地类型。 三、施工图地质勘探技术要求: 1、本次地质勘察按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进行。 2、本次勘察应为地基处理提供详细的地基土结构资料,沿线按微地貌特征分段,查明各段的地质结构、岩土类别、土的密度和含水状态,基岩风化情况,地下水埋深、变化规律和地表水活动情况;确定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划分土石工程等级。提供各种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及防治措施。 3、本次勘察应提供地基土受力层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与分布、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地基承载力等。对已出现沉降和滑移问题的原有路堤,应落实其有关地层层位、层厚、岩土类别、分布范围和水文条件;对有关地层进行测试,掌握设计所需的各种物理力学指

标,特别是固结和抗剪指标。 4、应按照上述要求详细进行地层层位、层厚、土质类别和地下水埋深、分布调查;确定土的承载能力、抗剪指标、粘聚力和内摩擦角等指标。 5、沿线水塘、沟渠等水系应探明,查明沿线现状水渠及鱼塘的水深、淤泥深度及水面设计高程。并探明其分布范围,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与措施。 6、其余要求应遵照《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执行。 四、施工图地质勘探试验项目技术要求: 1、钻孔要求 1)静力触探孔布设2个,孔深20m。 2)钻探孔布设原则上每100m布设一个,以静力触探孔结果为判断依据。钻探孔深度应穿透全部软土层,进入下卧层3~5m。当遇岩层时,深度应进入岩层2m。 2、取样 对于粘性土层的取样: 1)路基孔10m以浅每1m一件,10m以深每1.5m一件。 2)当土层厚度大于5m时,可在上、中、下分别取样,但间距不得大于2.5m。对于砂土,以扰动样为主,20m以浅的砂土样品在标准贯入器重截取。 3、试验项目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oc 10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Dl0001—8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rvey for Geologicai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1:1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标准。 1.1.2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使用,并可供相应精度的矿山设计及生产利用。 1.1.3 在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基本精度时,可采用其它作业方法或新技术作业,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1.4 作业前,应根据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测区各项有关资料,分析测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情况进行测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书。作业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成果工作报告,进行成果成图验收。 1.2平面控制测量 1.2.1 平面控制点是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基础。根据测区的面积及测图比例尺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级三角或导线测量。各等级三角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各等级导线网最弱点与起始点或相邻路线中最弱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1.2.2 无论采用那一种方法测制地形图,均应布设满足相应测图比例尺所需密度和精度的平面基本控制点。 1.3高程控制测量 1.3.1 测区的高程基本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亦可布设等外水准或等外光电测距高程导线。 1.3.2 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对起始点不大于0.05m。1.3.3 各等级三角点(导线点)的高程,采用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测定,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l/20等高距,当采用0.5m等高距时,不大于1/10等高距。

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宜昌市共升村搬迁安置房-东苑小区地下车库 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 告 湖北万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

项目名称:宜昌市共升村搬迁安置房-东苑小区地下车库岩土工程地质勘察 报告编号:2017-kc- 工程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 建设单位:宜昌市伍家乡共升村村委会 勘察资质 项目负责:牛英朝 报告编制:朱灵一 校对:冯丹 审核:牛英朝 总工程师:牛英朝 单位负责:谭敦才 勘察单位:湖北万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提交日期:二零一七年六月 目录

附表 附表1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1页 附表2 勘探点地层厚度一览表 1页 附表3 标准贯入试验成果表 2页 附表4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成果表 3页 附表5 土工、岩石试验汇总表 4页 附图 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1张 2、工程地质剖面图 16张 附件 1、《宜昌市共升村搬迁安置房-东苑小区地下车库勘察设计委托书》 1页 2、审查意见及回复(后附)

宜昌市共升村搬迁安置房-东苑小区地下车库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一、拟建工程概况 宜昌市共升村搬迁安置房-东苑小区地下车库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升村,已建汉宜公路南侧。本项目由宜昌三峡广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拟建建筑为地下车库,具体分布见平面布置图,拟建建筑为2层地下建筑,为框架结构,±0设计标高,车库高度,最大单柱荷载3000KN,重要等级为二级。 (本次勘察仅针对地下车库进行,地下车库上部拟建建筑参考原地勘报告) 2012年4月,宜昌万泰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场地进行了勘察,并提交了《宜昌市共升村搬迁安置房-东苑小区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由于设计变更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现状基坑的设计要求,受宜昌市伍家乡共升村村委会的委托,湖北万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了东苑小区地下车库的岩土工程勘察施工任务。 二、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一)勘察目的、任务要求 1、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结构与成因类型、分布规律及其在水平与垂直方向的变化,尤其需查明软土及粉土夹层或黏性土与粉土、粉砂交互层的分布与特征; 2、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及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参数指标; 3、查明岩土层的膨胀性、软化性、崩解性、触变性等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4、对岩质基坑,应查明岩体的地质构造(含褶皱、断层、节理、破碎带)、岩性、产状、风化程度,结构面特征(包括结构面的类型、力学性质、发育程度、闭合状态、充填与充水情况、各结构面组合关系)以及软质岩石开挖暴露后工程性能恶化对基坑稳定性的影响等;岩土组合基坑或坑底以下隐伏岩体对支护结构有影响时,应查明土、岩交界面倾斜方向及其对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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