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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框图

三、监察内容

类别序号监察项目及内容(一)

开工项目1

新建、扩建项目,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

的采矿许可证或矿区范围批复;具有安全

设施审查设计批复。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项目承包合同及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与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委托合同。

建设单位有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施工单位的工商登记、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的有效资质并于工程级别相符。施工承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齐全。

3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4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

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

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

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二)

施工期间一般规定1

必须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有重大

设计变更时应及时进行变更审批;安全设

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 新建煤矿不允许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不得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不得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

3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煤矿建设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明确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签署的安全协议,内容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责任明确;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包括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

4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

立井开凿期间1

矿井建设期间,在未形成永久电源前,必

须保证具有两路临时供电电源,变电所设

两台变压器;对主要通风设施、立井提升

人员绞车设两回路供电,主副立井施工期

间,两绞车房可采用环行供电。

2 凿井井架的选用应能满足:安全承担施工中全部负荷;保证足够的过卷高度;跨距和平台的尺寸应满足井下施工材料、设备运输,

提升、悬吊天轮的需要。

3 开凿或延深立井时,必须有吊盘、保护盘以及凿岩、抓岩及出矸等设备的设置、运行、维修、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采用吊桶提升人员时,必须遵守吊桶提升人员的规定。

4 井筒施工用盘要保证足够的强度,其各种设施满足施工安全;施工用各种稳车必须固定牢固;吊桶应有安全标志并每年进行一次连接装置的探伤;吊泵和井筒管线的悬吊符合施工安全规定。

5 矿井建设期间的临时提升机安设后应进行技术测试并符合相关规定;改绞后采用临时提升罐笼应有安全标志,如无防坠器时,必须有防止断绳坠罐的安全措施;安全门与提升信号实现闭锁,罐笼内装设阻车器;提升用钢丝绳和井筒中各种悬吊钢丝绳应有安全标志,并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满足安全规定。

6 采用不同方法凿井时,应根据凿井方法的不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防止井壁片帮、冒落等安全措施;冬季或冻结施工应有保暖防冻、清除冰凌的措施。

(四)

井巷施工期间1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新建矿井开工前,建

设单位对主要含水层应建立地下水动态观

测;水患严重的矿井,施工单位应配置必

要的水文地质专业人员,采取有效的治理

措施。

井巷施工期间遇有可能发生水患的地段,

必须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排除水患后,

再行施工;新建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涌水

量观测制度,设立必要的防止水患的安全

装备。

2 在井筒施工时,穿越主要含水层,必须有

探、堵水的施工措施;立井井筒施工到底

后,临时改绞前,井底附近必须设置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在永久排水设施未形成前应及时设立井下临时中央变电所和临时排水系统。

3 矿井建设期间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建井期间临时风机及电动机应设置两套;主要建井风机因通风阻力过大,供风不足,需在井下设置辅助风机或主要风机时,必须供给扇风机房新鲜风流,确保停电后安全恢复运行。

矿井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专门的通风设计内容;建井二期、三期应有专门的通风设计并经审批;矿井建设期间必须建立测风制度。

建井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一通三防”、爆破材料及放炮的其它安全管理规定。

(五)

联合试运转期间1

矿井建设联合试运转必须制定联合试运转

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复并经属地煤矿安全监

察分局备案后方可进行。

2 矿井在进行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时,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各主要单位工程经过质量认证;

2、矿长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资格证书,生产人员经过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具备资格证书,且数量满足规定;

3、按生产矿井建立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

3 联合试运转的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 联合试运转到期,矿井达不到竣工验收条件或预验收没能通过的,矿井不得继续生产。

(六)

竣工验收1

煤矿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当

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图测绘,测绘成果出具后,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验收申请。申请规划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审批表》 (二)《建设工程放线验测量记录表》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五)批准的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图件; (六)批准的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图: (七)勘测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图测绘成果。 二、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的总平面位置、相对高差、间距、高度、层数、立面造型、色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主要出人四位置及地下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的附属用房、绿化、道路等各类配套工程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三)道路工程的走向、坐标、标高、红线宽度、路面宽度、道路等级、横断面形成及道路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四)管线工程的性质、走向、坐标、标高、管径、埋置深度、相互部距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五)规划确定拆除的原有房屋和施工用房等临时建设是否全部拆除; 三、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规划验收。 四、城片开发的住宅区、工业区在进行单体工程规划后收,再进行小区规划验收。小区建设分期分批进行的,其配套的工程应按规划同步完成;未完成的,同期的其他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五、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后,将竣工图等有关资料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附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⑷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 2012年6月15日

项目名称: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整合 项目地址:遵义县山盆镇 设计规模:15万吨/年 设计单位: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施工时间:2008年10月至2012年3月 申请验收单位: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验收时间:2012年6月15至6月15日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关于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的申请》(贵思矿字[2012]??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遵义监察分局与遵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6月8~9日对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丁村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结合《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对矿井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安全监控系统、矿山救护保健及安全管理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 一、矿井概况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井田地理位置、交通及气候 丁村煤矿位于遵义县城北西方向,属山盆镇管辖,行业管理属贵州省遵义县工业经济局。矿区距遵义县约72 Km,距鸭溪电厂88 Km,离210省道27 Km,距遵义火车站60Km,交通较为方便。地理坐标东经106o41′31″~106o43′09″,北纬27o53′57″~27o55′21″,交通方便。丁村煤矿属温带高原气候区,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据有关气象资料记载:冬季有冰冻和降雪天气,

煤炭建设项目的基本流程介绍

煤炭建设项目的基本流程(修订) 范小强律师 煤炭项目建设涉及的主管部门众多,在不同的阶段需要继续推进项目建设需要不同的项目支持文件。笔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经验,对此进行了初步整理,与大家共享。 路条的全称一般为“关于某矿井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所谓“小路条”,即省级政府同意将该项目列入本省建设规划的批文。“小路条”在做了项目初可研,并进行审查后,由建设单位向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列为省建设规划。“大路条”应当在有“小路条”的基础上,有了工程的可研报告,由省级政府及项目投资方(最终投资方,不是投资方的代理机构)共同向国家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 以下程序主要针对新建煤矿项目进行总结,并不完全适用整合煤炭、技改煤矿、火区治理项目等审批及建设程序,敬请注意! 一、煤炭探矿权申请阶段 (一)取得煤炭项目勘查许可证 可开展的工作: 1、招标选择地质勘探施工单位,勘查单位提出勘查设计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后实施,同步选择地质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 2、根据工作安排及各阶段的不同需要,分别进行普查、详查。 3、各阶段的成果经储量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意见书后,获得省级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备案证明。 普查及必要的详查完成后,省级发改委委托编制矿区总体规划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复,作为审批煤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省级国土资源厅委托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报国土资源部批复,作为审批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依据。 (二)《矿井地质勘探报告》 该阶段主要有两项工作: 1、项目单位协调勘探部门与设计院确定首采区具体范围

2、将编制好的报告,地质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后连同评审意见书报送国土资源部,取得部颁发的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矿种名称单位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 煤 (煤田)原煤(亿吨)≥5010~50<10 (矿区)原煤(亿吨)≥52~5<2 (井田)原煤(亿吨)≥10.5~1<0.5 二、煤炭建设项目筹备阶段 (三)《矿井及选煤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用于内部决策使用,该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1、给设计部门提供基础资料:详查地质报告,其他按设计院收资目录要求的资料。 2、取得支持性文件,主要包含:《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项目建设申请用电协议书》、《项目建设申请用水批复函》 3、委托土地勘测部门进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预审、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评价等工作。 4、由业主委托煤炭咨询公司进行评审,以获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四)煤炭项目及审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地震部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节水措施方案审查;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和招标最高限价评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招投标;人防部门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住建部门的工程报建意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外进企业入境备案、中标结果备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煤矿新建项目和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不含)以上的大中型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他煤矿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竣工验收。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划分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05)执行。 本办法所称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办理(或变更)煤炭生产许可等证件,正式投入生产。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

第五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具体组织国家核准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或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批复的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及以下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或批复文件; (四)经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变更以及概算调整批准文件等; (五)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适用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区域,下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专项文件;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煤矿项目建议书批复

煤矿项目建议书批复 篇一:“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矿管理项目建议书 “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矿管理项目建 议书(立项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定义及作用 定义: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战略、市场和销售、规模、选址、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和定员、投资、效益、风险等,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项目建议书通常是在项目早期使用,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 作用: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基本情况的汇

总,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是国家选择和审批项目的依据,也是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只有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才可以开展对外工作。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以着手成立相关项目法人。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再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只有在土地一级开发等少数领域,由于行政审批机关习惯沿袭老的审批模式,有时还要求项目方编写项目建议书。外资项目目前主要采用核准方式,项目 方委托智博睿等有资格的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即可。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两个不同的阶段,其内容、深度、作用都是不一样的。 项目建议书往往是在项目早期,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 一般地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之一。此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至少有方案设计,市政、交通和环境等专业咨询意见也必不可少了。对于房地产项目,一般还要有详规或修建性详规的批复。此阶段投资估算要求较细,原则上误差在±10%;相应地,融资方案也要详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报告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项目名称: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设计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规模:8、00Mt/a 施工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工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时间:2009年07月至2014年09月 监理单位: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 验收单位: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 验收时间:2016年01月07日至08日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 一、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专家组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矿井安全设施验收必备条件、开拓开采系统、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系统、粉尘灾害防治系统、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电气工程系统、提升运输与空气压缩机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了井上、下全面检查、验收。 二、矿井概况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以下简称“杭来湾煤矿”)位于榆阳区金鸡滩镇,即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的西南部,行政区划隶属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管辖。杭来湾煤矿为新建矿井,井田由9个拐点坐标圈定,东西长约12、0km,南北宽约7、7km,面积90、364km2。井田内可采煤层6层,分别为3、3-1、4-1、5、7、8号煤层,资源量1153、20Mt,设计可采储量为705、69Mt。井田范围内3号煤层全井田可采,就是主采煤层;3-1、8号煤层大部分可采,属次要可采煤层;4-1、5、7号煤层局部可采,其它煤层仅个别点可采。 井田位于鄂尔多斯盆地次级构造单元陕北斜坡东部,井田内无较大断裂与褶皱,地质构造简单。3号主采煤层顶板属中等冒落顶板~难冒落顶板,煤层底板在井田中部范围内为砂岩,其余地段煤层之下均有薄厚不一的泥岩存在,属不稳定底板,易“底鼓”。根据矿井涌水量实测资料,目前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91、7m3/h,最大涌水量为937、7m3/h,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复杂”。3号煤层

建筑设计工程竣工验收流程.doc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 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 住建委备案。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 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也许不全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完工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 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将竣工验收10项条件 和资料向质监站汇报 建设单位向质监站申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质监站 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 质监站审查建设单位递交的 竣工验收10项条件和资料 符合条件的,发给建设工程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 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重新确定验收时间 ?添加评论 评论读取中... 取消 ?jieryouh | 2009-10-12 05:46:23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 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 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煤矿项目建设程序

煤矿项目建设程序 一、项目核准阶段 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井田勘查地质报告,其煤 炭储量、构造、瓦斯、水文等开采条件等须满足煤矿设计要求,地质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须进行补勘。 2、井田勘查地质报告须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评审。对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达不 到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设计单位也不得接受委托。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询单位编制可研、安全专篇。 4、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询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资金 申请报告、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评价报告)。 5、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 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自治区、盟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6、建设单位办理土地规划意见批文、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批文。 7、建设单位办理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评价 报告)批文。 8、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以下附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9、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 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承担责任。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10、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 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1、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 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12、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 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13、申请项目核准后,建设单位可按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煤炭项目 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 二、前期技术准备工作阶段 14、申请项目核准后,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询单位编制 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15、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评审备案的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和安全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山东省实施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本细则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工程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三)对于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五)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有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合格文件及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达到节能标准,并出具建筑节能部门颁发的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3)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 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 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 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 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5、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6、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三、联合试运转1、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2、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3、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4、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5、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6、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范文)7、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四、消防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程序2、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4、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五、职业病防护(劳动卫生)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3、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4、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八、档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2、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申请验收表4、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报告书(范文)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6、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7、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8、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料目录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1、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2、煤矿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报告主要附件明细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1、《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2、《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井工矿)3、《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露天矿)4、《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表5、《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6、《煤炭生产许可证》现场复核专家咨询报告7、煤矿井巷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8、煤矿土建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9、煤矿安装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10、煤矿主要设备仪器设计与实际对照表附件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附件二: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附件三: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 资料明细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附件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一、定义1、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工程竣设工具体条件包括: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包括: 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和其它。 (二)具体验收程序是: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在约定期间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 3、建设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后,再次提请建设单位验收。

建设项目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程序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建设项目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两年),进行项目后评价。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和步骤主要有: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 (一)前期工作阶段 1、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 2、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察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3、设计工作:一般建设项目(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1)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的内容是指项目的总体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项和安装设计,土建工程量及费用的估算等。 (2)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施工准备。一是开工建设前的准备。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征地、组织设备、组织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二是项目开工审批。向项目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申请项目开工审批。 2、建设实施。主要确定项目新开工建设时间;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生产或使用准备等。(三)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验收的范围。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运转和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都要及时组织验收。 2、竣工验收的依据。依据是经过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过程的设计修改签证、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3、竣工验收的准备。一是整理技术资料;二是绘制竣工图纸;三是编制竣工决算。竣工验收必须提供的资料文件有:项目的审批文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工程竣工审计报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4、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建设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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