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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6号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V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主编部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19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88年8月24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本规范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内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其它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并抄送我委,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3年3月

主要符号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九节游泳池

第十节喷泉

第三章排水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二节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第三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四节排水管道计算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第六节通气管

第七节污水泵房和集水池

第八节局部污水处理

第九节医院污水消毒处理

第十节雨水

第四章热水及饮水供应

第一节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第二节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第三节热水量和耗热量的计算

第四节水的加热和贮存

第五节管网计算

第六节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第七节饮水供应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

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

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它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

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1/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

第2.1.4条生产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

小轿车250~400L/辆·d

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洗车台的数量确定。

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

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

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

第2.2.1A条生活杂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隔断措施。

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它水管的水压。

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对,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

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

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

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方法而确定。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

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

第2.3.3条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压,均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

第2.3.4条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物层数等条件,结合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住宅、旅馆、医院宜为300~350kpa;办公楼宜为350~450kPa。

第2.3.4A条建筑物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当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超过本规范第2.3.4条规定时,宜采取减压限流措施。

第2.3.5条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宜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如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水箱;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设置升压或升压及水

量调节装置。

第2.3.6条删除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2.4.1条室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单向供水。不允许间断供水的建筑,应从室外环状管网不同管段设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状双向供水。如不可能时,应采取设贮水池(箱)或增设第二水源等保证安全供水措施。

第2.4.2条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

第2.4.3条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部门协商处理。

第2.4.4条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内,生活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木装修,并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当给水立管距小便槽端部小于及等于0.5m时,应采取建筑隔断措施。

第2.4.5条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2.4.6条生活给水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

第2.4.7条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为0.5m;交叉埋设时应为0.15m,且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第2.4.8条生活给水管道宜明设,如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地下室、技术层、吊顶或管沟内;立管可敷设在管道井内。

第2.4.9条生产给水管道应沿墙、柱、桁架明设。当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第2.4.10条给水管道与其它管道同沟或共架敷设时,宜敷设在排水管、冷冻管的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给水管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沟敷设。

第2.4.11条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井当需进大检修时,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管道井应每层设检修设施,每两层应有横向隔断。检修门宜开向走廊。

第2.4.12条给水横管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第2.4.13条给水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2.4.14条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予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m。

第2.4.15条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

第2.4.16条给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第2.4.17条给水管宜敷设在不结冻的房间内,如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2.4.18条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2.5.1条给水管管材应根据给水要求,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生活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给水塑料管;管径大于150mm时,可采用给水铸铁管。

生活给水管埋地敷设,管径等于或大于75mm时,宜采用给水铸铁管。

二、生产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一般采用非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三、大便器、大便槽和小便槽的冲洗管,宜采用给水塑料管。

四、各种管道应采用与该类管材相应的专用配件。

五、根据水质要求和建筑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给水管可采用铜管、聚丁烯管、铝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钢塑复合管等管材。

注:(1)消防、生活共用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管材应采用与生活给水管相同的管

材。

(2)镀锌钢管、镀锌无缝钢管应采用热浸锌工艺生产。

第2.5.2条给水埋地管道的外壁,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埋地或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亦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含有腐蚀性气体房间内的给水管道及其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外壁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5.3条当通过管道内的水有腐蚀性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内壁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5.4条给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阀门:

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

二、环形管网分干管、贯通枝状管网的连通管。

三、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从立管接有3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

四、工艺要求设置阀门的生产设备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时关闭的配水点不得超过6个。第2.5.5条阀门应装设在便于检修和易于操作的位置。

第2.5.6条给水管网上阀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径小于或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

二、在双向流动管段上,应采用闸阀或蝶阀。

三、在经常启闭的管段上,宜采用截止阀。

四、不经常启闭而又需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门。

注:配水点处不宜采用旋塞。

第2.5.7条给水管网的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

一、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内连通时的每条引入管。

二、利用室外给水管网压力进水的水箱,其进水管和出水管合并为一条管道时的引入管。

三、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

四、生产设备的内部可能产生的水压高于室内给水管网水压的设备配水支管。

五、升压给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

第2.5.7A条止回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止回阀。

二、止回阀的阀板或阀芯在重力作用下应能自行关闭。

第2.5.7B条用于分区给水的减压阀,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减压阀宜设置两组,其中一组备用。环网供水和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报警阀前时,可单组设置。

二、减压阀前后应装设阀门。

三、减压阀前后宜装设压力表。

四、减压阀前应装设过波器,并应便于排污。

五、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

注:当减压阀阀前压力超过阀后给水分区允许工作压力时,不得绕减压阀设旁通管。

第2.5.8条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的建筑物,应在引入管上装设水表。

建筑物的某部分或个别设备必须计量时,应在其配水管上装设水表。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门外。

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的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上,可不装设水表。

第2.5.8A条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用水量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额定流量;二、用水量不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最大流量。

第2.5.9条消防和生活、生产共用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只有一条引入管时,应绕水表设旁通管,旁通管管径应与引入管管径相同。

第2.5.10条水表应装设在管理方便、不致结冻、不受污染和不易损坏的地方。

水表前后直线管段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2.5.11条当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而又不能采用水表时,应采用其它流量测量仪表,装置前后应设规定长度的直线管段。

第2.5.12条高层建筑的给水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网压力变化情况,在输水干管上装设防水锤装置。

第2.5.13条住宅每户进户给水支管宜装设一个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隔振降噪装置和配件。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2.6.1条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第2.6.2条生产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第2.6.3条给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设计秒流量、室外管网能保证的水压和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压计算确定。

第2.6.4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宾馆、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第2.6.5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第2.6.6条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如从几条引入管供水时,应假定其中有一条被关闭修理,其余引入管应按供给全部用水量进行计算。

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引入管应按同时使用计算。

第2.6.7条引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20mm。

第2.6.8条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

三、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的要求。

注:当有防噪声要求,且管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生活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可采用08~1.0m/s。

第2.6.9条给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管和铸铁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二、塑料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三、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途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

1.生活给水管网为25~30%。

2.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20%。3.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为10%。

4.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

第2.6.10条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应按下式计算:

第2.6.11条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按式2.6.11计算后的取值尚应满足:对旋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245MPa,对水平螺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128MPa;当消防时,应分别不得大于0.049MPa和0.0294MPa。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2.7.1条水泵的扬程和出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给水系统无水箱(罐)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二、给水系统有水箱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水箱进水所需水压和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当高位水箱容积较大、用水量较均匀时,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时流量确定。

三、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扬程应满足气压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水泵出水量,当气压水罐内为平均压力时,不应小于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

四、生活、生产调速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生活、生产、消防共用调速水泵,在消防时其流量除保证消防用水总量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活、生产用水量的要求。

第2.7.2条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泵,宜设一台备用机组。生产给水系统的水泵备用机组,应按工艺要求确定。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系统的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

第2.7.2A条需增压的给水系统,在节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变频调还水泵。变频调速水泵电源应可靠,并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第2.7.2B条变频调速水泵应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起动的功能,其电机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

第2.7.2C条变频调速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工作点应在水泵主高效区范围内。

二、计算的用水工况宜在水泵流量——扬程曲线的右侧。

三、调整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在高效区内可允许下调20%。

四、当用水不均匀时,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并联配有小型加压泵的小型气压水罐在夜间供水。第2.7.3条水泵宜设置自动开关装置。

第2.7.4条水泵装置宜采用自灌式充水。

第2.7.5条室外给水管网允许直接吸水时,水泵宜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但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100kpa(从地面算起)。

第2.7.6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计入室外管网的最小水压,并应以室外管网的最大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

第2.7.7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应绕水泵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

第2.7.8条设置水泵的房间,应设排水措施,光线和通风良好,并不致结冻。

第2.7.9条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如在其它房间设置水泵,应采用下列措施:

一、应采用低噪声水泵。

二、水泵机组应设隔振装置。

三、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

四、管道支架和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措施。

五、必要时,在建筑上还可采取隔声吸音措施。

注:消防专用水泵可不受本条限制。

第2.7.10条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吸水管。水泵吸水管管内水流速度,宜采用1.0~1.2m/s。

第2.7.10A条多台水泵共用吸水管时,吸水管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

第2.7.11条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采取防水锤措施。如水泵设计为自灌式充水或水泵直接从室外管网吸水时,吸水管上应装设阀门。

第2.7.12条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电动机容量大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大于100mm,应符合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如电动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其机组的一侧与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两台相同机组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彼此不留通道;基础周围应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

三、不留通道的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个机组的突出部分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2m。

第2.7.13条水泵基础高出地面,不得小于0.10m。

第2.7.14条吸水井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其最小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水泵3min的出水量。

第2.7.15条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

贮水池宜设吸水坑或吸水井。

第2.7.16条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入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

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2.8.1条用于水量调节和贮存的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生活和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

一、调节水量应根据用水量和流入量的变化曲线确定,如无上述资料时,可根据最高日用水量的百分数确定:

当水泵为自动开关时,水箱不得小于日用水量的5%;当水泵为人工开关时,不得小于日用水量的12%。对在夜间进水的水箱,应按用水人数和用水定额确定。

二、生产事故的备用水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三、消防的贮备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第2.8.2条高位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计算确定。

贮存消防水量的水箱,其设置高度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2.8.3条水箱应设置在便于维护、光线和通风良好且不结冻的地方,水箱应加密封盖,并应设保护其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第2.8.4条水箱与水箱之间、水箱和墙面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0.7m;有浮球阀的一侧,水箱壁和墙面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水箱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得小于0.6m。

钢板水箱的四周,应有不小于0.7m的检修通道。

注:水箱旁连接管道时,以上规定的距离应从管道外表面算起。

第2.8.5条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溢流管出口应设网罩。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装置。

当水箱利用管网压力进水时,其进水管上应装设浮球阀或液压阀。浮球阀一般不宜少于二个。浮球阀直径与进水管直径相同。

水箱进、出水管宜分别设置,当进水管和出水管为同一条管道时,应在水箱的出水管上装设止回阀。

第2.8.5A条水箱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均不得影响水质,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第2.8.6条气压给水设备宜采用变压式,当供水压力有恒定要求时,应采用定压式。第2.8.7条气压水罐内的最小压力,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计算确定。

第2.8.8条气压给水设备气压水罐的总容积和气压水罐水的调节容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2.8.9条气压给水设备,应装设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和密闭人孔或手扎。

定压式气压给水设备,应装设自动调压装置。

补气式气压水罐出水管上应装设止气阀,在罐体上宜装设水位计。

生活用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其补气罐或空气压缩机的进气口应设空气过滤装置。

注:安全阀也可装设在靠近气压给水设备进出水管的管路上。

第2.8.10条采用空气压缩机补气时,定压式气压给水设备的空气压缩机组不得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备用。变压式气压给水设备,可不设备用的空气压缩机组。

注:①生活气压给水系统应采用无油润滑型空气压缩机。

②在保证有足够的压力和不间断供给压缩空气及保证气质不致影呼水质的情况下,可利用共用的压缩空气系统。

第2.8.10A条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补气方式宜采用限量补气或自平衡限量补气。隔膜式气压给水设备宜采用囊式或胆囊式气压水罐。

第2.8.11条气压给水设备的罐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罐与罐之间及罐壁与墙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7m。

第2.8.12条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应设自动开关装置。

第2.8.13条补气式气压水罐应设置在空气清洁的场所。

第九节游泳池

第2.9.1条游泳池的初次充水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2.9.2条游泳池水宜循环使用。池水循环周期应根据游泳池类型、池水容积、使用对象、使用人数和使用频繁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2.9.3条循环水应经过滤、消毒处理。过滤宜采用压力滤罐。

滤速应根据滤料种类、滤罐型式等情况确定。

注①滤前应加混凝剂,也可在滤前增加助凝剂、除藻剂、PH值调整剂。

②过滤装置前应装设毛发聚集器。

第2.9.4条滤罐的个数及单个滤池面积,应根据规模大小、运行维护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不宜少于两个。

第2.9.5条滤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腐蚀性,并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一般宜采用石英砂。

第2.9.6条滤池的冲洗强度宜采用12~151/s·m2,冲洗时间宜采用5min。滤池不得直接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的生活饮用水进行反冲洗。

第2.9.7条水的消毒宜采用氯消毒法(液氯、漂白粉或漂粉精)。

加氯设备宜按加氯量5mg/1进行选择。

第2.9.8条游泳池应设进水管、回水管、排污管、泄水管和溢流设施。

第2.9.9条游泳池应配水均匀,进口水流速度一般采用1~2m/s,通过吸水口网格的水流速度不得大于0.5m/s,网格孔径不得大于20mm。

第2.9.10条跳水池应设起波装置。鼓气式起波装置应采用无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第十节喷泉

第2.10.1条喷泉水质宜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感官性状指标。第2.10.2条喷泉用水应循环使用。当喷嘴有要求时,循环水应经过滤处理。循环系统的补充水量应根据蒸发、风吹、渗漏、排污等损失确定,一般宜采用循环流量的5~10%。第2.10.3条喷泉应设配水管、回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配水管泄空设施,回水管上应设滤网。

第2.10.4条喷泉配水管宜环状布置,配水管水头损失一般宜采用5~10mm燉m。第2.10.5条喷泉的配水管道接头应严密平滑,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异径管,管道转弯处应采用大转弯半径的光滑弯头。

喷嘴前应有不小于20倍喷嘴口直径的直线管段或设整流装置。

第2.10.6条喷泉的每组射流应设调节装置。调节阀应设在能观察射流的泵房或水池附近的井室内的配水干管上。

第2.10.7条喷头类型的选择应考虑造型要求、组合形式、控制方式、环境条件、水质状况等因素。喷头的采用应在最小水头损失、最少射流水量条件下,保证最佳造型效果,并结合经济因素确定。

第2.10.8条喷嘴宜采用铜质材料,其表面应光洁、匀称。

第三章排水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3.1.1条分流或合流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污水性质,污染程度,结合室外排水制度和有利于综合利用与处理要求确定。

第3.1.2条当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时,其粪便污水宜与生活废水分流。当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合流排出。

第3.1.2A条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生活废水与生活污水宜分流排出。

第3.1.3条含有毒和有害物质的生产污水,含有大量油脂的生活废水,以及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需要回收利用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均应分流排出。

第3.1.4条工业废水如不含有机物,而带大量泥砂、矿物质时,应经机械处理后方可排入室内非密闭系统雨水管道。

第3.1.5条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排出。

第二节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第3.2.1条设置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设置工业废水受水器的数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2.2条卫生器具及附件,其材质和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材质和技术要求。

第3.2.3条大便器应设置冲洗水箱或带有破坏真空的延时自闭式冲洗阀。

第3.2.4条当公共厕所内设置水冲式大便槽时,宜采用启动冲洗水箱定时冲洗。

第3.2.5条大便槽的冲洗水量、冲洗管和排水管管径应根据蹲位数、使用情况、冲洗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宜按表3.2.5确定。

第3.2.6条小便器宜设置自动冲洗水箱、自闭式小便冲洗阀或红外感应自动冲洗装置进行冲洗。小便槽宜设置自动冲洗水箱定时冲洗。

第3.2.7条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应按表3.2.7确定。

第3.2.8条厕所、盥洗室、卫生间及其它房间需经常从地面排水时,应设置地漏。注:(1)手术室等非经常性地面排水场所,应设置密闭地漏;

(2)食堂、厨房和公共浴室等排水中挟有大块杂物时应设置网框式地漏。

第3.2.8A条地漏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地面5~10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第3.2.9条淋浴室内地漏的直径,可按表3.2.9确定。

当采用排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

第3.2.10条建筑物中管道技术层内地面排水,宜设置泄水装置。

第3.2.11条卫生器具和工业废水受水器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应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不湾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注:卫生器具构造内已有存水弯时,不必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

第3.2.11A条医院建筑内门诊、病房、医疗部门等的卫生器具不得共用存水弯。

第3.2.12条卫生器具和工业废水受水器不便于安装存水弯时,应在排水支管上设水封装置。水封井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0.10m;水封盒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0.05m。第三节管道布置和敷设第3.3.1条不散发有害气体或大量蒸汽的生产和生活污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有盖或无盖的排水沟排除。

一、污水中含有大量悬浮物或沉淀物需经常冲洗。

二、生产设备排水支管很多,用管道连接困难。

三、生产设备排水点的位置不固定。

四、地面需要经常冲洗。

注:污水中如夹带纤维或大块物体,应在排水管道连接处设置格网或格栅。

第3.3.2条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

第3.3.3条下列设备和容器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一、生活饮用水贮水箱(池)的泄水管和溢流管。

二、厨房内食品制备及洗涤设备的排水。

三、医疗灭菌消毒设备的排水。

四、蒸发式冷却器、空气冷却塔等空调设备的排水。

五、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间、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风机溶霜水盘的排水。

第3.3.4条设备间接排水宜排入邻近的洗涤盆。如不可能时,可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漏斗或容器。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宜按表3.3.4确定。

第3.3.5条间接排水的漏斗或容器不得产生溅水、溢流,并应布置在容易检查、清洁的位置。

第3.3.6条排水管道一般应地下埋设或在地面上楼板下明设,如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在管槽、管道井、管沟或吊顶内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第3.3.7条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第3.3.8条架空管道不得敷设在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和变配电间内。

第3.3.9条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的主副食操作烹调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3.3.10条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烟道和风道,并不得穿过伸缩缝。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3.3.11条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应与有关专业协商处理。

第3.3.12条排水立管应设在靠近最脏、杂质最多的排水点处。

第3.3.13条生活污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病房等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第3.3.14条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连接时,可采用90°斜三通。

第3.3.15条排水管道的横管与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宜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也可采用直角顺水三通或直角顺水四通等配件。

第3.3.16条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

4倍管径的90°弯头。

第3.3.17条排水管应避免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弯头连接。

第3.3.18条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水立管仅设置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3.3.18的规定。

二、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宜小于3.0m。

三、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一、二款的要求时,则排水支管应单独排出室外。

第3.3.19条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道的连接,排出管管顶标高不得低于室外排水管管顶标高。其连接处的水流转角不得小于90°。当有跌落差并大于0.3m时,可不受角度的限制。

第3.3.20条排水管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5m。

注:高层建筑的排出管,应采取有效的防沉降措施。

第3.2.20A铸铁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柔性接口:

一、高耸构筑物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内,排水立管应采用柔性接口;

二、排水立管高度在50m以上,或在抗震设防8度地区的高层建筑,应在立管上第隔二层设置柔性接口;在抗震设防的9度地

区,立管和横管均应设置柔性接口。

注:其他建筑在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柔性接口。

第3.3.21条排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3.3.22条排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出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第3.3.23条在一般厂房内,为防止管道受机械损坏,排水管的最小埋设深度,应按表3.3.23确定。

第四节排水管道计算

第3.4.1条卫生器具排水的流量、当量和排水管的管径,最小坡度,应按表3.4.1确定。

第3.4.2条生活污水的最大小时流量与生活用水的最大小进流量相同,应按本规范第2.6.1规定计算确定。

第3.4.3条生活污水排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与生活用水定额相同,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确定。

第3.4.4条工业废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第3.4.5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和学校等建筑生活污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第3.4.6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污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第3.4.7条排水横管的水力计算,应按下式计算:

第3.4.8条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宜按表3.4.8确定。

第3.4.9条工业废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根据污水的性质自净流速,经计算确定。一般可按表3.4.9采用。

第3.4.10条排水管道的最大计算充满度,应按表3.4.10确定。

第3.4.11条公共食堂厨房内的污水采用管道排除时,其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大一级,但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支管管径第3.4.11A条多层住宅厨房间的立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不得小于75mm。

第3.4.12条医院污物洗涤间内洗涤盆(池)和污水盆(池)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第3.4.13条小便槽或连接3个及3个以上的小便器,其污水支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第3.4.14条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3.4.14—1和表3.4.14—2确定。但立管管径不得小于所连接的横支管管径。

第3.4.15条当建筑物内底层的生活污水管道单独排出时,排水能力可采用表3.4.14—2中的立管工作高度小于等于2m时的数值。

第3.4.16条此条删除。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第3.5.1条生活污水管管道,一般采用排水铸铁管或硬聚氯乙烯管。

注:①管径小于50mm时,可采用钢管。

②生活污水埋地管可采用带釉的陶土管。

第3.5.2条工业废水管管材,应根据废水的性质、管材的机械强度及管道敷设方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3.5.3条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水管道上,应根据建筑物层高和清通方式按下列规定合理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一、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m,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坡顶建筑物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检查口,平顶建筑可用通气管顶口代替检查口。当立管上有乙字管时,在该层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

检查口的设置高度,从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宜为1.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注:如采用机械清扫时,立管检查口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二、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的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三、在水流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四、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3.5.3的规定。第3.5.4条在污水横管上设清扫口,应将清扫口设置在楼板或地坪上与地面相平。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污水横管相垂直的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15m。

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堵头与墙面应有不小于0.4m的距离。

第3.5.5条管径小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与管道同径;管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采用100mm管径。

第3.5.6条不散发有害气体或大量蒸汽的工业废水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可在建筑物内设检查井:

一、在管道转弯和连接支管处。

二、在管道的管径、坡度改变处。

三、在直线管段上,当排除生产废水时,检查井距离不宜大于30m;排除生产污水时,检查井距离不宜大于20m。

第3.5.7条生活污水管道不宜在建筑物内设检查井。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密闭措施。第3.5.8条排出管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检查井。检查井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3.0m。

第3.5.9条从污水立管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应按表

建筑给排水课程设计说明书最终版要点

北京交通大学 《建筑给排水》大作业设计 专业:环境工程 班级:环境1101 学生姓名:沈悦 学生学号:11233017 指导教师:王锦 土建学院建筑市政环境工程系 二○一四年四月

目录 第1篇设计说明书 第1章设计基本内容和要求 1.1设计资料 (3) 1.2设计主要内容 (3) 1.3课程设计基本要求 (3) 1.4设计重点研究问题 (3) 1.5评分标准 (3) 第2章室内给水工程 2.1 给水方式的选择 (4) 2.2 给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4) 2.3 管材和管件 (5) 第3章建筑消防给水系统 3.1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布置 (5) 3.2 消火栓布置 (6) 3.3 消防管道布置 (7) 3.5 具体设计图样 (7) 第4章建筑排水系统 4.1 排水系统分类 (7) 4.2 排水系统组成 (7) 4.3 排水方式的选择 (8) 4.4 排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8) 4.5 排水管网设计图样 (10) 第5章建筑雨水系统 (11) 第2篇设计计算书 第1章室内生活给水系统 (11) 第2章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 (13) 第3章建筑排水系统设计 (15) 第4章建筑雨水排水系统设计 (18) 第5章参考文献 (18) 第3篇课程设计总结 第1章心得及致谢 (19)

第1篇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设计基本内容和要求: 1.1设计资料 1. 工程概况:该建筑为一幢7层高的多层建筑,该建筑为一类、耐火等级一级。该幢楼包括四个单元,各单元各层的建筑结构基本相同(见建筑平面图)。在该幢建筑物的北侧共建四个出口:分别对应于每个单元,每个单元的每层有两个住户,每个住户为三室两厅的一套,每套间均设有厨房与两个卫生间。 该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8733.16m2,总高度为20.9m,标准层高为2.9m,一层地评标高位±0.000m,冻土深度为0.7m。 2. 背景资料 本建筑水源为小区自备井,经给水泵站加压后供给小区各用水点,一层引入管压力不低于0.35MPa。 本建筑±0.00以上排水采用重力排水,±0.00以下采用压力提升排水。污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室外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建筑图纸:首层及标准层。 4. 气候暴雨强度等条件按各位同学家乡考虑。 1.2设计主要内容 1. 多层建筑给水系统方式选择与设计计算,完成该建筑的给水系统平面图和系统图草图; 2. 多层建筑消防系统方式选择与设计计算,完成该建筑的消防系统平面图和系统图草图; 3. 多层建筑排水系统方式选择与设计计算,完成该建筑的排水平面图和系统图草图; 4. 多层建筑雨水系统方式选择与设计计算,完成该建筑的排水平面图和系统图草图; 1.3基本要求 1. 建筑给水、排水、消防、雨水各系统的体制应当合理选择,注意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2. 根据选定的系统体制,按照相关设计手册,确定有关的设计参数、尺寸和所需的材料、规格等。 3.平面图管线布置合理,并注意各管线交叉连接,注意立管编号。 1.4设计重点研究的问题: 建筑给水、排水、雨水、消防系统的体制选择,尤其是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计算。 参考资料推荐: [1]王增长,《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第六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 [2]高明远,《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1998 [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陈耀宗,《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给排水设计手册(完整版)

给排水设计手册 目录 壹、设计原则 2 贰、设计内容.2 叁、初步设计.3 A 设计说明.3 (一)设计依据 3 (二)设计范围 3 (三)室外给水设计 3 (四)室外排水设计 3 (五)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4 Ⅰ、说明.4 Ⅱ、给水系统.4 Ⅲ、消防系统13 Ⅳ、热水系统29 Ⅴ、排水系统37 Ⅵ、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53 (六)节水、节能措施.53 B 设计图纸53

(一)给水排水总平面图.53 (二)建筑给排水平面图54 C 主要设备表57 肆、施工图设计.58 (一)设计内容.58 (二)图纸目录.58 (三)设计总说明.58 (四)给水排水总平面图.58 (五)水泵房平、剖面图.59 (六)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详图.59 (七)建筑给水排水图纸.59 (八)系统图.60 (九)局部设施.61 (十)主要设备材料表61 (十一)施工图图纸设计61 (十二)给排水专业与其它专业协调内容61 五、设计图纸校对63 六、给排水工程师任职能力74 七、工作职责说明75 六、设计流程76

给排水施工图目录及内容 项 施工图名称内容 图纸次比例 1 接入公共下水道、管渠的位置及高程的详细尺寸。 1 基地排水管 2 排水横主管 3 排水立主管 4 横支管 5 器具排水管 6 通气主立管 7 通气支管 8 管道间2 管路转向的检查井清扫口位置,每个节点的高程及管段的坡度。 1 穿越地下室的外墙位置及防水措施的做法 2 管道位置,相关尺寸、坡度 3 管道转向或与其它横干管连接位置 4 清扫口位置详细尺寸 5 与排水立管底端接点位置、高程等。 1 管道转向位置及高程 2 通气立管廷伸位置、高程及与邻墙尺寸 3 各排水横支管接入位置、高程与邻墙尺寸 4 伸顶接通气立管位置 5 伸顶管的通气帽位置及高程 6 辅助通气管出入位置及与邻墙尺寸 1 管道位置相邻尺寸、坡度及高程 2 接卫生器具排水管的位置相邻尺寸 3 伸廷通气管的位置 4 管道转向或与其它横支管连接的位置 5 清扫口的位置 6 埋在找平层中的位置及相邻尺寸 1 通气管的位置上下接法 2 与背部通气管的接法,位置 3 管路转向与相邻墙的尺寸 4 与存水弯的接法位置与相邻墙的尺寸 1 管道转向位置 2 环状通气管、汇合通气管、通气支管接入处位置 3 通气辅助管接入位置 1 坡度 2 3 立管与支管的接入点 4 管路转向位置 1 所有管道的位置与固定方式(包括消防、空调、电气)。 2 与结构的相邻尺寸 3 维修口的详细尺寸 4 屋顶泛水 5 屋顶盖、百叶窗、通风等施工措施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6号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V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主编部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19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88年8月24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本规范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内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其它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并抄送我委,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3年3月 主要符号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九节游泳池 第十节喷泉 第三章排水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二节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第三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四节排水管道计算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第六节通气管 第七节污水泵房和集水池

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法和步骤

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法和步骤 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给定的设计依据。确定室内与室外的给排水方案。 2.在建筑图上布置给排水立管位置。(原则:沿柱、墙角、墙面布置)布置给水干管位置。 3.在建筑图中从给水立管引水到各用水点。从各用水点将排水引入排水立管。 4.在建筑图上布置消火栓箱、消防立管、水平干管及连接消防栓管道和连接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消防水泵出水管。 5.绘制给水、消防管网的总系统图和排水、雨水系统图;绘制给排水详图。 6.确定最不利点的配水点及最不利点消火栓。 7.绘制计算简图——总系统图,删去部分连接管。(使得环状管网变成枝状管网计算) 8.确定计算管路,进行管段编号和确定管段流量。 9.列表进行水力计算: 10.确定系统的总水压:H=△Z+∑h+hч 11.排水(雨水)管径按最小管径法和负荷流量法(负荷面积法)查表确定。最后将计算结果标注于图纸上。並按规定布置灭火器。 12.选择生活及消防水泵,满足:Qp>Qx;Hp>H 并使工作点落在高效区内。 13.确定生活及消防水箱容积Vx=10min的室内消防水量(住宅≥6立方米;一般高层≥12立方米;大于50米的高层≥18立方米)並绘制水箱配管图。 14.确定消防水箱的高度(可提供给土建参考)若水箱出口到最不利点消火栓出口高差(高层<7m;超高层<15m)需要增设加压稳压设备(泵)。 消火栓系统Q≤5L/S,H——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的灭火要求; 自喷系统Q≤1L/S, H——满足最不利点喷头出水要求。

15.确定生活水池容积;消防水池容积V=(Q内+Q外) X T 並绘制水池配管图 注:Q内—室内消防水量 Q外—室外消防水量 T—火灾持续时间 16.作水泵房工艺设计:①作平面布置②绘制管路系统图③统计材料表④写设计说明 17.整理设计图纸,统计总材料表,编写给排水工程设计说明及图纸目录。 18.整理设计计算说明书。 相关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3.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3.2.3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3.2.3A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3.2.4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3.2.4A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 3.2.4C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3.2.5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1.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 2.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 3.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3.2.5A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3.2.5B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

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3.2.5C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 1.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 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3.消防(软管)卷盘; 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3.2.6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 3.2.9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用防污染的措施。 3.2.10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3.2.14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引误用的措施。 3.5 管道布置和敷设 3.5.8室内给水管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3.9 游泳池与水上游乐池

吉林建筑大学建筑给排水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

吉林建筑大学 课程设计(论文)说明书 课题名称长春市正大光明城2#楼 室内给水、排水设计、消防设计 院(系)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给水排水工程101班 姓名宋天芳 学号21 起讫日期7月1 日- 7月 12日 指导教师 2013年 7 月12日

前言 建筑给水排水是给水排水工程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本次设计说明书就是针对室内给水排水的设计及其计算,从而了解并掌握建筑室内给水排水设计的方法和要求。 水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每个人每天必须摄入一定的水量来满足机体的生活需要,因此建筑给水排水也成为我们现在建筑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做好室内给水排水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室内给水排水的设计要合理的安排好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的布局,计量避免交叉和错乱。 此次设计说明书也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做的一次设计。 此次设计主要依据建筑条件图和设计规范、设计手册、技术措施、标准图集设计。其余参考书详见参考书目。

目录 一、设计指导书 二、设计过程说明 三、室内给水系统计算 四、室内排水系统的计算 五、建筑内部消防系统的计算 六、小结

一、《建筑给排水工程课程设计》指导书 一、收集资料:气象、土建、水质资料、参考资料 二、设计计算: 根据建筑性质、卫生器具及用水点位置,布置给水、排水管线,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给水排水流量。并分别确定其管径、管道坡度、阻力损失等。 三、绘施工图: 1、图纸内容 各系统设计一般由设计说明、平面图、系统图组成(必要时宜带有局部详图)。 A.设计说明 设计图纸上用图线表达不清楚的问题,需要用文字加以说明。主要内容有:给水所需总压力;给排水管道采用的管材及接口方式;对管道敷设的技术要求;对施工质量及验收的要求;各系统主要材料、设备的统计等。 B.平面图 平面图是设计图纸的主要部分。本图应表明给水、排水系统管道(立管,横管、支管)的水平位置及管径、立管编号,管道坡度。 C.系统图 系统图也叫轴侧图,该图表明系统各管道的空间关系,图内除注明管径及立管编号外,还应标明管道标高及坡度。 D.详图 当某些设备的构造或管道的连接情况在以上图中表示不清楚,用文字也说明不清,可将这些部分绘成详图。 E.设备及材料明细表 为方便施工备料,应将工程涉及的管材、阀门、仪表、容器设备等列出并制成明细表。一般表中项目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备注等项目,其中备注栏内主要写明对材料设备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家等。 2.设计图例 为使工程设计图纸,满足设计、报批、施工、存档、交流等方面的使用要求,图面中的线条粗细及符号的表示应尽量做到标准化、统一化。 A.图线、图例 各种管线、管材、阀门、仪表等所用图例均参见《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吉林省标《暖卫工程设计综合图例》。 B.文字 图纸上标注的文字均应以规范的仿宋字写出,在设计说明中列出的内容应全面、简明、扼要。 3.参考资料 A.《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王增长主编第五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B.《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刘文镔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C.《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毕业设计计算书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毕业设计计算书

XX学院2012届毕业设计学号: X X 学院 毕业设计计算书 设计题目:XX学院科研教学楼建设工程 设计编号: 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班级: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答辩日期:

XX学院科研教学楼给水排水设计 学生姓名:指导教师: (XX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摘要:本工程位于XX市,无冻土情况,地上11层,地下1层 (人防和设备层),主要功能为双层机械停车、科研、办公、储藏、阅览、活动、会议、手术、实验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1300平方米,属于一类重要科研楼,设计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消火栓系统设计﹑自喷系统设计﹑雨水系统设计和人防系统设计。生活给水系统设计包括各层给水平面图﹑系统图及泵房大样图;排水系统设计包括各层排水平面图及排水系统图;消火栓系统设计包括各层消火栓平面图及消火栓系统图;自喷系统设计包括各层自喷平面图及自喷系统图;雨水系统设计包括各层雨水平面图及雨水系统图;人防系统设计包括人防系统平面图及人防系统图。本文通过设计计算,为该工程的给排水专业设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依据。 关键词:科研教学楼;给水;排水;设计 The Research Teaching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Of Taizhou University Student: Xiaobin Yu Adviser: Shuyuan Liu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Taizhou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design is a Eleven layer research teaching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No permafrost conditions.The main

给排水设计说明

给水排水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依据: 1.设计招标文件。 2.建筑专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3.国家现行的有关给水排水及消防设计规范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汽车库、修理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三、设计内容: 红线范围内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雨水系统及消防系统。 四、给水系统: 1.水源: 本工程水源采用城市自来水,分别从学府大道及20米规划路各引入一根DN200给水管,供基地内生活及消防用水。市政供水压力按照0.15MPa考虑。 2.生活用水量估算: 最高日生活用水量约为1230m3/d,最大时生活用水量约125m3/h。 生活用水定额见下表

3.生活给水系统: 本工程地下一和地上一、二层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地上二层以上用水由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水。无负压供水设备设于地下室的水泵房内。 4.热水供应: 根据各单体建筑功能,综合考虑初期投资、年管理费用,并尽可能的利用太阳能,本工程热水供水方案如下: 1)酒店考虑集中热水系统,热媒为锅炉房热水,经容积式换热器换热后供给客房卫生间及厨房等需用生活热水的地方。 2)办公、公寓等其他建筑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并配以电辅设加热系统和贮热水罐,为卫生间和厨房等地提供所需用的生活热水。 3)热水系统分区与给水一致,热水采用机械循环方式。 5.饮水供应 自饮水供应由小型一体式直饮水供水设备在各供应点直接供应。 五、排水系统: 1.本工程各建筑室内采用生活污废水分流制排水的管道系统。 2.室内地面层(±0.000m)以上的生活污废水重力流排入室外污水管道或中水处理间的调节水箱;地面层(±0.000m)以下的污废水采用管道汇集至地下室的集水坑内,用潜水排污泵提升后、排入室外污水管道(厨房排水须经过隔油处理); 3.室外污水管道统一排至室外化粪池,所有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入20米规划路污水管道。 六、中水系统: 为节约用水,保护环境,本工程设有中水处理系统。中水水源为各单体建筑的盥洗用水,中水回用主要用于基地的冲厕、绿化、道路洒浇和车库地面冲洗。中水工艺流程为: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强条汇编修订稿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强条汇编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倍。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1.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 2.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 3.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 1.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 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 3.消防(软管)卷盘; 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用防污染的措施。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引误用的措施。 管道布置和敷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该设计为花园小区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自动喷水系统设计。由于该建筑高度58.4米,市政管网压力0.20MPa,无法满足压力要求,故采用分区供水。给水分区为高、中、低区,10-17层为高区,3-9层为中区,一、二层为低区。中区、高区由高位水箱-减压阀联合供水,低区利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的方式。该建筑物高度低于100米,消防系统不分区,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自喷系统采用中危一级标准,正常压力为0.1MPa,作用面积为160平方米。 1 生活给水系统 根据有关设计相关资料,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层高及设计要求,结合室外城市管网能够提供的水压,确定给水系统的方式及组成。 1.1 相关规范 摘自(《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3.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 3.3.5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 2 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置; 3 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3.3.6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连供水方式。 3.4.7 住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且宜设置于户外;对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采用远传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 1.2 竖向分区 由《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1.0.3条知:建筑高度高于或等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高于或等于10层的住宅称为高层建筑。对于高层建筑而言,生活给水系统由于其层数多、竖向高度大,为避免建筑低层配水点静水压力过大,需要进行竖向分区。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50015-2003 4.9.2设计雨水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9.2) 4.9.4 建筑屋面、建筑物基地、居住小区的雨水管道的设计降雨历时,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屋面雨水排水管道设计降雨历时按5min计算。 2居住小区雨水管道设计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4.9.4)

4.9.5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地形特点、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各种汇水区域的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表4.9.5中规定的数值: 4.9.6各种屋面、地面的雨水径流系数可按表4.9.6采用。 4.9.7雨水汇水面积应按地面、屋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出屋面的侧墙,应附加其最大受雨面正投影的一半作为有效汇水面积计算。窗井、贴近高层建筑外墙的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和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汇水面积,应附加其高出部分侧墙面积的二分之一。 4.9.8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 4.9.9一般建筑的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 4.9.10建筑屋面雨水管道设计流态宜符合下列状态: 1檐沟外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2长天沟外排水宜按压力流设计。 3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4工业厂房、库房、公共建筑的大型屋面雨水排水宜按压力流设计。 4.9.11 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应单独排放。 4.9.12阳台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 4.9.13屋面雨水管道如按压力流设计时,同一系统的雨水斗宜在同一水平面上。 4.9.14屋面排水系统应设置雨水斗、不同设计排水流态、排水特征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选用相应的雨水斗。 4.9.15雨水斗的设置应根据屋面汇水情况并结合建筑结构承接、管系敷设等因素确定。

给排水初步设计说明42807

给排水初步设计说明 6.1 设计依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2工程概况(略) 本工程现有西二道及环河西路接入两根DN200给水管,厂区内DN200环状布置,室外消火栓6座。污水DN200及雨水DN400排放口各一处,位于西二道。 室内给水管供原有卫生间、厨房及淋浴间枝状供水,燃气热水炉一套,为淋浴提供热水。两根DN100接入室内,DN100消火栓管道成环状。消火栓为SN65,保证室内同时两股水柱到达。室内污水排入室外污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6.3 设计范围 6.3.1.室外给排水管网根据工程室内改扩建情况进行局部增加和改造。增加新增地界的室外雨水排放系统。 6.3.2.室内给排水包括: 1,扩建WEAVING线及FILTER线车间卫生间给排水设计。 2,改建餐厅厨房实验室及卫生间更衣淋浴间给排水设计。 6.3.3.消防: 1.室内消防增加5处消火栓,改动4处。 2.新增地界增加一座室外消火栓。

6.4 建筑室外给水设计 6.4.1水源 本项目厂区内原有DN200环状给水干管,分别接自西二道和环河西道市政给水管网。厂区内枝状接往厂房内各用水点。供水压力为0.24MPa,生活及消防用水均有保障。 6.4.2 给水方式 本工程给水系统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管道系统。管道沿厂区主干道成环状布置,并从市政管网接两根DN200引入管与厂区环状干管相连,可确保本工程生产和消防用水量要求。 6.4.3水质及用水量 市政给水水质符合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可以满足普通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的水质要求。 生产生活日用水量约200m3 /d。其水量分配详表1 用水量表表1

建筑给排水计算题

1.一住宅建筑给水系统,经计算总水表通过的设计流量为52m3/h,欲选用LXL-DN80mm的水表,其最大流量为100 m3/h,额定流量为60m3/h,试计算水表的水头损失。 2.某办公楼建筑给水系统,水泵从贮水池抽水,其吸水管和压水管总长为50m,至贮水池最低水位 0.00m,至水管最高水位为30.00m,已知该管路水头损失为5.16mH2O,试计算水泵所需总扬程。 3.已知某城市最高日用水量标准为100l/人.d的办公楼一座共五层,每层洗手间内设冲洗水箱大便器3个,污水池一个,普通水龙头5个。求该楼引入管中的设计秒流量以及横支管的设计秒流量。 4.某建筑物拟定设气压给水设备供水方式,已知住宅楼共100户,每户平均4人,用水量定额为160l/人.d,时变化系统Kh=4.5,Pmin=280KPa,Pmax=400KPa,求隔膜式气压罐的总容积。 5.某旅馆建筑给水系统选用的给水方式为自动启动水泵供水到管网和水箱,此种工况的水泵出水量qb=15m3/h,试求水箱静容积。 6.某办公楼建筑给水系统,水泵的吸水管和压水管总长为40m,自-0.30最低水位压水到水箱+32.00最高水位,已知该管路水头损失为5.16mH2O试求: ●水泵所应具有的总扬程; ●若水泵不从贮水池吸水而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若室外自来水管网最小的水压为 20mH2O时,则此种工况水泵扬程为多少? 7.一办公楼共十层,层高不超过3.5m,已知外网水压为28mH2O,试确定其合理的给水方式。 8.某集体宿舍的厕所间及浴洗间共设高位水箱大便器8个,小便槽3.0m,洗脸盆12个, 9.某公共建筑物三层。按照建筑物消防规定,该建筑物为中危险级,设有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用Ф15玻璃球型喷头,其管网轴测图如下所示,若管路总的沿程水头损失为200KPa,试按作用面积法和特性系数法计算各管段的流量并确定水泵的出水量和扬程。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主要符号 流量、流速 q g——给水流量 qu——污水流量 qo——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 qp——卫生器具排水流量 qxn——消火射流出水量 qr——每人每日热水用水量 qh——卫生器具热水的小时用水量 qx——循环流量 qf——循环附加流量 qmax——最大流量 qb——水泵的出水量 qy——雨水设计流量 q5——降雨历时为5分钟的降雨强度 q1——水表的流通能力 qt——水表的特性流量 u——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 水压、水头损失 R——水力半径 I——水力坡度 Az——水带的比阻 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 hd——水带的水头损失 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高度充实水柱所需水压 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 Hzr——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 hp——循环流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hx——循环流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Hb——水泵扬程 几何特征

Fjr——加热面积 Fw——汇水面积 Ld——水带长度 h、H——高度 Δh——标高差 Vz——气压水罐内空气和水的总容积 Vx——气压水罐内的水容积 dj——管道计算内径 计算系数 k、d——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 b——卫生器具同时给水、排水百分数,及卫生器具同时使用百分数B——水流特性系数 ab——气压水罐内最小工作压力与最大工作压力比 Ca——气压给水安全系数 β——气压给水罐容积附加系数 n——管道粗糙系数 K——传热系数 Kb——水表特性系数 K1——设计重现期为一年和屋面渲泄的能力的系数 ε——结垢和热媒分布不均匀影响传热效率的系数 Cr——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损失系数 热量、温度和比重 Q——设计小时耗热量 Qg——制备热水所需的热量 Qs——配水管道的热损失 tr——热水温度 t1——冷水温度 Δt——温度差 γ——水的比重 c——水的比热 其他 Ng——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Np——管段的卫生器具排水当量总数 nb——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m——用水计算单位数 nmax——水泵一小时内最多启动次数

建筑给排水设计说明

建筑给排水课程设计 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系)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生姓名:邹凡方 学号: 27 指导教师:张宇坤 评阅教师:张宇坤 完成日期:

大连民族大学 目录 1 设计任务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设计说明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过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设计计算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给水系统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计算案例讲解

江西省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 (江西师大附中使用)高三理科数学分析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二、亮点试题分析 1.【试卷原题】11.已知,,A B C 是单位圆上互不相同的三点,且满足AB AC → → =,则A BA C →→ ?的最小值为( ) A .1 4- B .12- C .34- D .1-

建筑给排水设计论文

关于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探讨 摘要:在给排水的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规范,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实用的建筑精品。文章通过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的实践,阐述了设计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关键字:给排水;生活给排水;消防给排水 abstract: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existing norms, constantly sum up the lessons learned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installation process, improve and enhance the level of the overall installation process, and strive to provide the community with a full-featured, reliable, beautiful and practical building products.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building drainage works design construction, described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their treatment measures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key words: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lif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fir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中图分类号:tl3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一般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包括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排水系统,它们都是楼宇自动化系统重要的监控对象,是

建筑给排水设计计算书

湖南工业大学 课程设计任务书 土木工程学院(系、部)给水排水工程专业1202 班课程名称: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 设计题目:长沙市某办公楼给水、排水及消防喷淋设计 完成期限:自2015 年12 月15 日至2015 年12 月29 日共 2 周 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 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设计计算说明书 1 室内给水系统的计算 1.1给水用水定额及时变化系数 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50015-2003-2009)该建筑一楼为大厅厨房,用水定额为20顾客.次,设一天顾客200人次,时变化系数取2.0。二楼为包房,里面不带用水设施,二楼只有厕所,用水定额为25顾客,一个房间容纳10个人,共有9个包房,时变化系数取2.5。三、四楼为办公楼,用水定额为35L /人.班,每个办公室2人,16个办公室,均为一天一班制,时变化系数取1.3。 五、六楼为公寓,用水定额为250房,共22个房间,时变化系数取2.0。则: 最高日用水量为 Q1= m1?q12?q2+ m3?q34?q4 =(200*20+25*90+35*2*16+250*22)/1000=128.7m3。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为: =10.7m3 1.2 设计秒流量 式中 ——计算管网的给水设计秒流量,; ——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α——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因为本工程为宾馆,α 取2.5。 1.3给水管网水力计算 采用塑料给水管 确定最不利点,确定计算管段,进行节点编号如下图所示 g N α2.0q g =

由计算表可得,管路的沿程水头损失:∑21.15 局部水头损失: ∑30%∑6.35 计算管段水头损失为: H2=∑∑21.15+6.35=27.5 安全水头损失取 H4=50 计算水表的水头损失 水表安装在22-23管段上 35-36管段0.933.348m3 选用32C;公称直径为32的水表,常用流量为6m3,过载流量为12m3,所以水表的水头损失为1=20.5; 引入管起点至最不利配水点位置高度所要求的静水压力为200 最不利点处最低工作压力为50 则该建筑供水压力200 +20.5+27.5+50=298 外网压力H0=350> H,则该建筑采用在直接供水的供水方式。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修订 西南交通大学 2009-12-3 (杨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 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 品要求进行的。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1964开始试行; (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5, 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8. 修订内容: 1)用水定额; 2)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 3)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 4)补充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内容; 5)增加游泳池、喷泉设计内容; 6)加入新管材和新设备; 7)提高了对供水水质安全和供水节能方面的要求。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修订版。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修订内容:(细节上的修订) 1)用水定额,增加高级住宅及别墅项;热水供水流量(3000、6000人数); 2)新的卫生设备的使用;(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等) 3)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综合楼) 4)节水型卫生设备,关于的中水条文,红外感应冲洗; 5)引入了新的规范标准;-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6)突出供水和用水的安全性;-非饮用水的标示条文; 7)新的管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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