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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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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最新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最新版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与建筑热工;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给水排水;6.电气;7.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建立了代表我国公共建筑特点和分布特征的典型公共建筑模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标准的节能目标;2.更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和冷源能效限值,并按建筑分类和建筑热工分区分别作出规定;3.增加了围护结构权衡判断的前提条件,补充细化了权衡计算软件的要求及输入输出内容;4.新增了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

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

果和新的建筑产品要求进行的。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

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

4.2.6、4.3.3A、

4.3.4、4.3.6、4.3.6A、4.

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 ~1964开始试行;

(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

业出版社,1975,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上

海市建设委员会。1988.

修订内容:

1)用水定额;

2)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

3)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

4)补充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内容;

5)增加游泳池、喷泉设计内容;

6)加入新管材和新设备;

7)提高了对供水水质安全和供水节能方面的要求。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修订版。上海市民

用建筑设计院

修订内容:(细节上的修订)

1)用水定额,增加高级住宅及别墅项;热水供水流量(3000、

6000人数);

2)新的卫生设备的使用;(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等)

3)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综合楼)

4)节水型卫生设备,关于的中水条文,红外感应冲洗;

5)引入了新的规范标准;-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6)突出供水和用水的安全性;-非饮用水的标示条文;

7)新的管材;

8)增加变频节能条文;

9)水质安全防护;(水箱内壁涂层条文和气压供水补气要求条

文)

10)补充规范以前不严密处-雨水单独排除的条文;3.2.8条:

经常性和封闭式地漏,网框式地漏;

11)新采用排水配件;

12)新的出户管标准;多层建筑厨房的排水立管;

13)高层建筑排水立管的接口规定;

14)排水立管的通过流量修订;(通气排水立管和不通气排水立

管-修改较大)

15)考虑新的环保要求;(化粪池与污水局部处理达标排放,医

院污水处理)

16)热水项水质处理与软化处理是为了适应新技术;

17)增加地热技术;

18)消声加热混合器;

19)增加4.3.3A条分储热方式确定耗热量。

20)加热设备必选。

21)补充部分技术措施;(热水系统的膨胀补偿)

22)增加饮用水循环系统。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功能增多,和系统日趋复杂,建筑用水环境

要求的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系统化和与其它规范的衔接.适用范围外延.

⑴补充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内容。

⑵调整和补充了住宅,公共建筑用水定额。

⑶补充了管道连接防污染措施。

⑷补充了新型管材应用技术。

⑸住宅给水秒流量计算采用概率修正公式。

⑹统一各种材质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⑺补充了水上游乐池水循环处理内容。

⑻补充了冷却塔及水循环设计内容。

⑼删去了推荐性标准在医院污水、游泳池给水排水等方面已有的细

节内容。

⑽删除了生产工艺给水排水的有关条文。

⑾补充了屋面雨水压力流计算参数。

⑿调整了集中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

⒀删除了自然循环热水管道系统的计算。

⒁补充了新型热水机组、加热器的有关应用技术要点和参数。

⒂补充了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有关内容。

(6)本次修订是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的修订,

( 2007)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7]第125号“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笫一批)》的通知”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会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局部修订。

对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组于2006 年6月向全国设计、科硏、教

育等近百个单位征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版修订意见,收到意见近300条。组建了规范局部修订编制组并进行章节起草分工,于2006年9月底完成了规范局部修订讨论稿。经编制组内部协调讨论,2007年3月完成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07年4月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两委会委员广泛征求意见,陆续收到意见789条。在此期间,编制组组织开展了以下调研工作:编制组集中对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并在调研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完

成局部修订送审文件。2008年8月底召开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局部修订(送审稿)审查会,并通过审查。现将规范局部修订中的重大问题介绍如下:

1.调正了生活饮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适用条件,补充了由生

活饮用水供给回流污染高危场所和设备的防回流污染要求。补充了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的设置要求。

2.补充了叠压供水原则规定,太阳能、热泵热水供应等节能技术设

计参数。

3. 根据我近几年来在太阳能、低温自然能源的利用制定了有关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36-2005。各地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也制订了有关太阳能的制备热水的地方标准。

4. 完善居住小区、集体宿舍设计流量计算

5.对同层排水管道设计提出要求

6. 推荐具有防涸功能的新型地漏,禁用钟罩(扣碗)式地漏

7.调正了通气系统不同设置的条件下排水立管最大设计通水能力,

并补充了自循环通气系统设计内容。

8.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按重力流和满管压力流两种流态设计,既保证

了屋面雨水管道设计安全性,又体现了设计先进性。

9.修正了耗热计算参数

10. 协调补充了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

1.对国外规范开展收集和研究分析。

2.2006年6月~10月组织开展了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的测试,对排水

立管在各种通气模式、立管进水高度、管径、配件类型等进行了全面验证,同时对在不伸顶通气状况下自循环通气进行了探索性测试。

3.2006年组织重力流雨水斗的研发、测试。

4.2007年12月8日~9日组织召开了“全国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硏讨

会”,重点对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同时对我国雨水道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价。

5.2008 年开展了国内外倒流防止器产品应用调研。

6.开展对居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流量和集体宿舍设计流量计算分析

研究。

7.收集调研有关太阳能、热泵应用技术参数。

8.开展对热水小时变化系数 Kh 的讨论。

本次修订反映在技术上的主要成果主要有:

1)规范的适用范围;

2)相关技术标准的最新研究成果,节水、节能的要求提高。

3)强调了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系统的可控性。

4)相关工程领域的周边规范逐步完善,重视与这些规范标准的衔接。

5)突出饮用水的安全性,多种水源系统雨水、中水、自来水不同水

源不同系统接口限定。对给水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提高了,要求水系统的分项子系统间独立封闭,采用装置连接。

6)在新材料应用上突出安全可靠性。

7)在技术术语上加强规范的严谨性和完备性。如(生物防止)

8)提出水资源利用的要求,与我国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相适应。目

前没有细则规定。

9) 清晰建筑给排水工程系统、内部子系统的边界和接口。(子系统

和大系统的出口边界、入口边界、物理边界)

10)环境要求提高。

二、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简介

分析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模块关系图如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可以看成一个由多个子系统用有效用的连接装置

连接起来的系统。各子系统统一协调工作,并与所处的建筑外部系统合理对接。其技术特点是子系统应是相对封闭的,只有通过连接装置在系统边界相互连接或与外环境连接。

1)系统内各子系统是确定的和可控制的;

2)外部系统存在不确定性;

3)由可控制的子系统构成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存在不确定性的和不可控的外部系统的耦合关系。

1 总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 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 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

1.0.3A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

2.1.4A平均时用水量 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

2.1.7A倒流防止器 backflow prevent

一种采用止回部件组成的可防止给水管道水流倒流的装置。

2.1.7B真空破坏器 vacuum breakers

一种可导入大气压消除给水管道内水流因虹吸而倒流的装置

2.1.13A 叠压供水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余压直接抽水再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1.17(此条删除)

2.1.18(此条删除)

2.1.32自灌self-priming

水泵启动时水靠重力充入泵体的引水方式。

2.1.53A自循环通气 auto circulation venting

通气立管在顶端、层间和排水立管相连,在底端与排出管连接,排

水时在管道内产生的正负压通过连接的通气管道迂回补气而达到平衡的通气方式。

2.1.54A真空排水 vacuum drain

利用真空设备使排水管道内产生一定真空度,利用空气输送介质的

排水方式。

2.1.54B 同层排水 same-floor drainage

排水横支管布置在排水层或室外,器具排水管不穿楼层的排水

方式。

2.1.55A埋设深度 buried depth

埋地排水管道内底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

2.1.58A隔油器grease interceptor

分隔、拦集生活废水中油脂的装置。

2.1.61中水 reclaimed water

各种排水经适当处理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的水。

2.1.66暴雨强度 rainfall 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

2.1.68降雨历时 duration of rainfall

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

2.1.69地面集水时间 inlet time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表径流到雨水管渠入口的时间。

简称集水时间。

2.1.70管内流行时间 time of flow

雨水在管渠中流行的时间。简称流行时间。

2.1.71汇水面积 catchment area

雨水管渠汇集降雨的面积。

2.1.73满管压力流雨水排水系统 full pressure storm system

按满管压力流原理设计管道内雨水流量、压力等可得到有效控制和

平衡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2.1.78径流系数 run-off coefficient

一定汇水面积的径流雨水量与降雨量的比值。

2.1.79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centr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给一幢(不含单幢别墅)或数幢建筑物所需热水的系统。

2.1.80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loc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给单个或数个配水点所需热水的供应系统。

2.1.80A全日热水供应系统all day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全日、工作班或营业时间内不间断供应热水的系统。

2.1.80B定时热水供应系统 fixed tim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全日、工作班或营业时间内某一时段供应热水的系统。

2.1.83A 热泵热水供应系统 heat pump hot water system

通过热泵机组运行吸收环境低温热能制备和供应热水的系统。

2.1.83B 水源热泵 heat pump of water source

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低温热源的热泵。

2.1.83C 空气源热泵 heat pump of air source

以环境空气为低温热源的热泵。

2.1.86A 太阳能保证率 solar fraction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除以系统总负荷。

2.1.86B太阳幅照量 solar irradiation

接收到太阳辐射能的面密度。

2.1.86C燃油(气)热水机组 butning oil and gas hot water heaters

由燃烧器、水加热炉体(炉体水套与大气相通,呈常压状态)和

燃油(气)供应系统等组成的设备组合体。

2.1.87设计小时耗热量 design heat consumption of maximum time

热水供应系统中用水设备、器具最大时段内的耗热量。

2.1.87A设计小时供热量 design heat supply of maximum time

热水供应系统中加热设备最大时段内的产热量。

2.1.88同程热水供应系统 reversed return hot water system

对应每个配水点的供水与回水管路长度之和基本相等的热水供

应系统。

2.1.89A第二循环系统 hot water circulation system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水加热器或热水贮水器与热水配水点之

间组成的热水循环系统。

2.1.93管道直饮水系统 purified drinking water system

原水经深度净化处理,通过管道输送,供人们直接饮用的供水

系统。

2.1.94 水质阻垢缓蚀处理water quality treatment of

scale-prevent & corrosion-delay

采用电、磁、化学稳定剂等物理、化学方法稳定水中钙、镁离

子,使其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形成水垢,延缓对加热设备或管道的腐蚀的水质处理。

2.2符号

2.2.1 流量、流速

●q g ——给水流量;

●q o——卫生器具给水或排水额定流量;

●q p——排水流量;

●q w——每人每日计算污水量;

●q n——每人每日计算污泥量;

●q r——热水用水定额;

●q rd——设计日热水用水量;

●q rjd ——集热器单位采光面积平均每日产热水量;

●q gz ——单位采光面积集热器对应的工质流量;

●q rh——设计小时热水量;

●q h ——卫生器具热水的小时用水定额;

●q x ——循环流量;

●q max ——最大流量;

●q bc ——补充水水量;

●q y——设计雨水流量;

●q j——设计降雨强度;

●q z——冷却塔蒸发损失水量;

●q b——水泵出流量;

● v——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

2.2.2 水压、水头损失

●h p——循环流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h jx ——集热系统循环管道的沿程与局部阻力损失;

●h j ——循环流量流经集热器的阻力损失;

●h e ——循环流量经集热水加热器的阻力损失;

●h z ——集热器与贮热水箱之间的几何高差;

●h f ——附加压力;

●h x——循环流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H xr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

●H b——水泵扬程;

●H x——循环泵扬程。

●I ——水力坡度;

●i ——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

●P——压力;

●R ——水力半径;

2.2.3 几何特征

●A ——水流有效断面积;

●A j ——集热器总面积;

●A jz——直接加热集热器总面积;

●A jj——间接加热集热器总面积;

●d j——管道计算内径。

●F jr ——加热面积;

●F w ——汇水面积;

●h、H——高度;

●V——容积;

●V q——气压水罐总容积;

●V q1——气压水罐水容积;

●V q2——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

●V r————贮水箱有效容积;

●V w——化粪池污水部分容积;

●V n——化粪池污泥部分容积;

●V r——贮热容积;

●V p——膨胀水箱的有效容积;

●V e——膨胀罐的容积;

●V s——热水管道系统内的水容量;

2.2.4 计算系数

●b ——卫生器具同时给水、排水百分数及卫生器具同时使用百分数;

●b f——化粪池使用人数百分数;

●b x——新鲜污泥含水率;

●b n——浓缩后污泥含水率;

●C h ——海澄—威廉系数;

●C r ——热水供应系数的热损失系数;

●f ——太阳能保证率;

●F R U L——集热器热损失系数;

●K ——传热系数;

●K h——小时变化系数;

●M——折减系数;

●M s——污泥发酵后体积缩减系数;

●N n——浓缩倍数;

●n ——管道粗糙系数;

●u ——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同时出流概率;

●u o——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α、k——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

●αa、k1、k2 ——安全系数;

●αb——气压水罐工作压力比;

●αc——对应Uo的系数;

●β——气压水罐的容积系数;

●ε——结垢和热媒分布不均匀影响传热效率的系数;

给排水设计手册(完整版)

给排水设计手册 目录 壹、设计原则 2 贰、设计内容.2 叁、初步设计.3 A 设计说明.3 (一)设计依据 3 (二)设计范围 3 (三)室外给水设计 3 (四)室外排水设计 3 (五)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4 Ⅰ、说明.4 Ⅱ、给水系统.4 Ⅲ、消防系统13 Ⅳ、热水系统29 Ⅴ、排水系统37 Ⅵ、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53 (六)节水、节能措施.53 B 设计图纸53

(一)给水排水总平面图.53 (二)建筑给排水平面图54 C 主要设备表57 肆、施工图设计.58 (一)设计内容.58 (二)图纸目录.58 (三)设计总说明.58 (四)给水排水总平面图.58 (五)水泵房平、剖面图.59 (六)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详图.59 (七)建筑给水排水图纸.59 (八)系统图.60 (九)局部设施.61 (十)主要设备材料表61 (十一)施工图图纸设计61 (十二)给排水专业与其它专业协调内容61 五、设计图纸校对63 六、给排水工程师任职能力74 七、工作职责说明75 六、设计流程76

给排水施工图目录及内容 项 施工图名称内容 图纸次比例 1 接入公共下水道、管渠的位置及高程的详细尺寸。 1 基地排水管 2 排水横主管 3 排水立主管 4 横支管 5 器具排水管 6 通气主立管 7 通气支管 8 管道间2 管路转向的检查井清扫口位置,每个节点的高程及管段的坡度。 1 穿越地下室的外墙位置及防水措施的做法 2 管道位置,相关尺寸、坡度 3 管道转向或与其它横干管连接位置 4 清扫口位置详细尺寸 5 与排水立管底端接点位置、高程等。 1 管道转向位置及高程 2 通气立管廷伸位置、高程及与邻墙尺寸 3 各排水横支管接入位置、高程与邻墙尺寸 4 伸顶接通气立管位置 5 伸顶管的通气帽位置及高程 6 辅助通气管出入位置及与邻墙尺寸 1 管道位置相邻尺寸、坡度及高程 2 接卫生器具排水管的位置相邻尺寸 3 伸廷通气管的位置 4 管道转向或与其它横支管连接的位置 5 清扫口的位置 6 埋在找平层中的位置及相邻尺寸 1 通气管的位置上下接法 2 与背部通气管的接法,位置 3 管路转向与相邻墙的尺寸 4 与存水弯的接法位置与相邻墙的尺寸 1 管道转向位置 2 环状通气管、汇合通气管、通气支管接入处位置 3 通气辅助管接入位置 1 坡度 2 3 立管与支管的接入点 4 管路转向位置 1 所有管道的位置与固定方式(包括消防、空调、电气)。 2 与结构的相邻尺寸 3 维修口的详细尺寸 4 屋顶泛水 5 屋顶盖、百叶窗、通风等施工措施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6号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V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主编部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19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88年8月24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本规范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内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其它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并抄送我委,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3年3月 主要符号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九节游泳池 第十节喷泉 第三章排水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二节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第三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四节排水管道计算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第六节通气管 第七节污水泵房和集水池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3.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3.2.3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3.2.3A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3.2.4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3.2.4A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 3.2.4C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3.2.5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1.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 2.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 3.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3.2.5A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3.2.5B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

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3.2.5C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 1.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 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3.消防(软管)卷盘; 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3.2.6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 3.2.9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用防污染的措施。 3.2.10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3.2.14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引误用的措施。 3.5 管道布置和敷设 3.5.8室内给水管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3.9 游泳池与水上游乐池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毕业设计计算书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毕业设计计算书

XX学院2012届毕业设计学号: X X 学院 毕业设计计算书 设计题目:XX学院科研教学楼建设工程 设计编号: 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班级: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答辩日期:

XX学院科研教学楼给水排水设计 学生姓名:指导教师: (XX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摘要:本工程位于XX市,无冻土情况,地上11层,地下1层 (人防和设备层),主要功能为双层机械停车、科研、办公、储藏、阅览、活动、会议、手术、实验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1300平方米,属于一类重要科研楼,设计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消火栓系统设计﹑自喷系统设计﹑雨水系统设计和人防系统设计。生活给水系统设计包括各层给水平面图﹑系统图及泵房大样图;排水系统设计包括各层排水平面图及排水系统图;消火栓系统设计包括各层消火栓平面图及消火栓系统图;自喷系统设计包括各层自喷平面图及自喷系统图;雨水系统设计包括各层雨水平面图及雨水系统图;人防系统设计包括人防系统平面图及人防系统图。本文通过设计计算,为该工程的给排水专业设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依据。 关键词:科研教学楼;给水;排水;设计 The Research Teaching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Of Taizhou University Student: Xiaobin Yu Adviser: Shuyuan Liu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Taizhou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design is a Eleven layer research teaching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No permafrost conditions.The main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设计规范办

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第3.1.4条窗 一、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三、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第3.1.5条门 一、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二、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第3.1.6条门厅 一、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二、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它防寒设施。 第3.1.7条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 注: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面布房走道。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 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条采光 一、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窗地 比不应小于1∶6。 二、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5。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第3.1.9条隔声 一、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A声级),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声级)。 二、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否则 应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第3.1.10条超高层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区)、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等的设置 应执行国家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3.1.11条办公室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0m,设空调的可不低于2.40m; 走道净高不得低于2.10m,贮藏间净高不得低于2.00m。 第二节办公用房 第3.2.1条办公用房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包括设计绘图室与研究工作室等。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强条汇编修订稿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强条汇编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倍。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1.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 2.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 3.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 1.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 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 3.消防(软管)卷盘; 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用防污染的措施。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引误用的措施。 管道布置和敷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该设计为花园小区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自动喷水系统设计。由于该建筑高度58.4米,市政管网压力0.20MPa,无法满足压力要求,故采用分区供水。给水分区为高、中、低区,10-17层为高区,3-9层为中区,一、二层为低区。中区、高区由高位水箱-减压阀联合供水,低区利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的方式。该建筑物高度低于100米,消防系统不分区,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自喷系统采用中危一级标准,正常压力为0.1MPa,作用面积为160平方米。 1 生活给水系统 根据有关设计相关资料,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层高及设计要求,结合室外城市管网能够提供的水压,确定给水系统的方式及组成。 1.1 相关规范 摘自(《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3.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 3.3.5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 2 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置; 3 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3.3.6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连供水方式。 3.4.7 住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且宜设置于户外;对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采用远传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 1.2 竖向分区 由《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1.0.3条知:建筑高度高于或等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高于或等于10层的住宅称为高层建筑。对于高层建筑而言,生活给水系统由于其层数多、竖向高度大,为避免建筑低层配水点静水压力过大,需要进行竖向分区。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 JG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2006-11-29发布 2006-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11月29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 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规范参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50015-2003 4.9.2设计雨水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9.2) 4.9.4 建筑屋面、建筑物基地、居住小区的雨水管道的设计降雨历时,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屋面雨水排水管道设计降雨历时按5min计算。 2居住小区雨水管道设计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4.9.4)

4.9.5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地形特点、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各种汇水区域的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表4.9.5中规定的数值: 4.9.6各种屋面、地面的雨水径流系数可按表4.9.6采用。 4.9.7雨水汇水面积应按地面、屋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出屋面的侧墙,应附加其最大受雨面正投影的一半作为有效汇水面积计算。窗井、贴近高层建筑外墙的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和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汇水面积,应附加其高出部分侧墙面积的二分之一。 4.9.8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 4.9.9一般建筑的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 4.9.10建筑屋面雨水管道设计流态宜符合下列状态: 1檐沟外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2长天沟外排水宜按压力流设计。 3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4工业厂房、库房、公共建筑的大型屋面雨水排水宜按压力流设计。 4.9.11 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应单独排放。 4.9.12阳台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 4.9.13屋面雨水管道如按压力流设计时,同一系统的雨水斗宜在同一水平面上。 4.9.14屋面排水系统应设置雨水斗、不同设计排水流态、排水特征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选用相应的雨水斗。 4.9.15雨水斗的设置应根据屋面汇水情况并结合建筑结构承接、管系敷设等因素确定。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主要符号 流量、流速 q g——给水流量 qu——污水流量 qo——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 qp——卫生器具排水流量 qxn——消火射流出水量 qr——每人每日热水用水量 qh——卫生器具热水的小时用水量 qx——循环流量 qf——循环附加流量 qmax——最大流量 qb——水泵的出水量 qy——雨水设计流量 q5——降雨历时为5分钟的降雨强度 q1——水表的流通能力 qt——水表的特性流量 u——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 水压、水头损失 R——水力半径 I——水力坡度 Az——水带的比阻 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 hd——水带的水头损失 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高度充实水柱所需水压 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 Hzr——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 hp——循环流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hx——循环流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Hb——水泵扬程 几何特征

Fjr——加热面积 Fw——汇水面积 Ld——水带长度 h、H——高度 Δh——标高差 Vz——气压水罐内空气和水的总容积 Vx——气压水罐内的水容积 dj——管道计算内径 计算系数 k、d——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 b——卫生器具同时给水、排水百分数,及卫生器具同时使用百分数B——水流特性系数 ab——气压水罐内最小工作压力与最大工作压力比 Ca——气压给水安全系数 β——气压给水罐容积附加系数 n——管道粗糙系数 K——传热系数 Kb——水表特性系数 K1——设计重现期为一年和屋面渲泄的能力的系数 ε——结垢和热媒分布不均匀影响传热效率的系数 Cr——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损失系数 热量、温度和比重 Q——设计小时耗热量 Qg——制备热水所需的热量 Qs——配水管道的热损失 tr——热水温度 t1——冷水温度 Δt——温度差 γ——水的比重 c——水的比热 其他 Ng——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Np——管段的卫生器具排水当量总数 nb——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m——用水计算单位数 nmax——水泵一小时内最多启动次数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计算案例讲解

江西省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 (江西师大附中使用)高三理科数学分析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二、亮点试题分析 1.【试卷原题】11.已知,,A B C 是单位圆上互不相同的三点,且满足AB AC → → =,则A BA C →→ ?的最小值为( ) A .1 4- B .12- C .34- D .1-

建筑给排水设计论文

关于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探讨 摘要:在给排水的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规范,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实用的建筑精品。文章通过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的实践,阐述了设计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关键字:给排水;生活给排水;消防给排水 abstract: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existing norms, constantly sum up the lessons learned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installation process, improve and enhance the level of the overall installation process, and strive to provide the community with a full-featured, reliable, beautiful and practical building products.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building drainage works design construction, described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their treatment measures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key words: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lif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fir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中图分类号:tl3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一般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包括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排水系统,它们都是楼宇自动化系统重要的监控对象,是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重点汇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重点汇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 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基地 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 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 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 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 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 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 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条件不允许时, 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 应留有堆放场地。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1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 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 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 合理确定建筑平面, 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 JG6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1-29发布 -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 ,自 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1月29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

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规范参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2总平面 4建筑设计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版强条汇编修订稿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版强条汇编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5-2003(2009版)强条汇编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倍。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1.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 2.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 3.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 1.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 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 3.消防(软管)卷盘; 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用防污染的措施。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引误用的措施。 管道布置和敷设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1 总则 1.0.1 为在办公建筑设计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办公建筑的设计,保证办公建筑安全、卫生、适用、高效,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3.jpg 1.0.4办公建筑设计应遵循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1.0.5办公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1.0.6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语 2.0.1办公建筑office building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办公综合楼multiple-use office building 由办公楼层和其他使用功能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3商务办公楼business office building

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办公空间组成的办公建筑。 2.0.4开放式办公室open office space 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5半开放式办公室semi-open office space 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2.0.6单元式办公室unit-typed office space 由接待空间、办公空间、专用卫生间以及服务空间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形式。 2.0.7单间式办公室office space in single module 一个开间(或多个开间)和以一个进深为尺度而隔成的独立办公空间形式。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办公建筑基地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3.1.2办公建筑基地宜选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利、市政设施完善且交通和通信方便的地段。 3.1.3办公建筑基地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产生噪声、尘烟、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 3.1.4 A类办公建筑应至少有两面直接邻接城市道路或公路;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说明书

第二节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北农业大学科技中心,位于农大西校区。 总建筑面积:14100.82m 本工程建筑等级Ⅱ级,耐火等级:Ⅱ级 首层层高4.2m,2--5层为3.9m,水箱间和电梯机房层高为3.9m,室内外高差为0.45m。每层均设卫生间。 给水水源:室外给水管网压力为0.32MPa,DN200,埋深1.2m 一.设计内容 生活给水、生活排水、消防系统 二.设计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3.《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纸》05S1 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6.《建筑设计防火规划》 三.系统划分 1.给水系统:生活给水利用外网压力直接供水。 2.排水系统:直接排到室外管网。 3.消防系统:消防给水利用外网压力直接供水。 四.管材 1.生活冷水管道采用PP-R管,热熔连接。 2.排水管采用U-PVC管(防酸),粘接,排水管伸缩节详见05S1 六.防腐及保温 1.吊顶内的给排水管道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保温,保温厚度:20mm,七.给水配件的选择 1.实验室水龙头采用化验水龙头。 2.本设计水嘴采用陶芯不锈钢水嘴,坐便器水箱配件采用节水型, 3.小便器采用红外线自动冲洗阀。 八.设计参数 1.单位用水定额:45L/人d,最高日生活用水量:11.25吨/日最高小时生活用水量:3.2吨/小时,小时变化系数2.3, 九.其它说明 1.本设计标高以米计,其余以毫米计。 2.排水支管大于2米增设伸缩节。 3.排水立管与排水出户管连接处采用两个45度弯头相连接,以利于排水顺畅。4.地漏篦子比相应地面低10mm。 5.给水系统试验压力1.0MPa,详见《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规定。 6.隐藏或埋地的排水管应做闭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满水15分钟 7.液面下降后,再灌满延续5分钟,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设计规范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 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 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 3.1.3 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 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第3.1.4 条窗 一、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三、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第3.1.5 条门 一、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二、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第3.1.6 条门厅 一、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

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二、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它防寒设施。 第3.1.7 条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 的规定。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 条采光 一、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6。 二、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5。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第3.1.9 条隔声 一、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A 声级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 声级。 二、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50015—2003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9月1日



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改计划 (第一批)”的通知》,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 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88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 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建设、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 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⑴补充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内容。⑵调整和补充了住宅,公共 建筑用水定额。⑶补充了管道连接防污染措施。⑷补充了新型管材应用技术。⑸住宅给水秒流量计 算采用概率修正公式。⑹统一各种材质管道水力计算公式。⑺补充了水上游乐池水循环处理内容。 ⑻补充了冷却塔及水循环设计内容。⑼删去了推荐性标准在医院污水、游泳池给水排水等方面已有 的细节内容。⑽删除了生产工艺给水排水的有关条文。⑾补充了屋面雨水压力流计算参数。⑿调整 了集中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⒀删除了自然循环热水管道系统的计算。⒁ 补充了新型热水机组、 加热器的有关应用技术要点和参数。 ⒂补充了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有关内容。 本规范将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时,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 志上。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现 代建筑设计 (集团) 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 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石门二路258号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国 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管理组,邮政编码:200041),以供修改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 淼 刘振印 何冠钦 冯旭东 桑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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