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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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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世纪变革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四次重大改革和反思

自辛亥革命至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近百年的跨世纪的变革。站在新中国60周年的历史关节点上回望之,它给我们带来强烈震撼和深思: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村土地关系演化有中国之剧烈、之频繁;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那样,土地归农是民心趋从的重要条件;土地制度变革常常成为社会革命的动因和前导,引发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因此土地制度变迁中的政治稳定权衡多于经济效率权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的土地政策、法律和制度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本文梳理了我国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政策思想和制度特色,分析了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的不同土地政策主张和实践,重点回顾了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反思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世纪变革中土地文化传统的影响和历次变革中的经验和教训。

自辛亥革命至今,现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98年的历程。近百年的历史跨越了两个世纪,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中国革命和风暴的时期(1911~1949.9),就农村土地制度变迁而言,先有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和“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后有共产党的“耕地农有”的思想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实践。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则背叛了三民主义的主张,极力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这种做法实际上为共产党以“耕地农有”为号召,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推翻反动政权创造了条件。“得民心者得天下”,“土地归农”再次成为民心趋从和革命成功的关键。第二个历史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建设和转型发展的时期(1949.10~今),其间,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

改革、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运动、家庭承包经营等三次重大变革,至今已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一套完整的新型土地制度,从而加速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一、中国农村土地世纪变革的政策思想和制度基础

中国是最古老的农业国家,五千年文明史其实就是农耕文明发展史。自周建立民族国家始,至辛亥革命以前的全部封建社会的经济政策思想史也是一部土地经济思想史。中国的农耕文明孕育了丰富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从而构筑了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并使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不仅维系和支撑着中国封建社会大厦沿袭两千多年不倒,甚至深刻而全面地影响着中国现代近百年的土地革命和制度变迁,乃至整个社会革命和经济发展。中国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政策思想和制度特色集中体现在下列方面:

--土地问题对国家经济发展以及政治统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管子》认为,“地者,万物之本源”,“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商君书?徕民法》说,“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因此,“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理国之道,地德为首”;“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马伯煌,1993)。显然,有无土地以及土地占有关系是否均衡,是民心趋从和离散的重大问题。所以,农民土地问题一直是历代统治者所关注和重视的政务,上述思想被不断发展,并被载入《资治通鉴》一类的著作流传至今,成为官员或干部的必读之书。

--中国历史上,反复演绎着土地“强制兼并”和“拟制兼

并”的故事,与此相对应的是朝代更迭的周而复始。强制兼并和掠夺土地的典型案例如两宋时期的“公田法”、清代前期的“圈地令”;均田和限田的典型案例如盛行于西周的“井田制”和晋代的“占田制”、北魏的“均田制”。土地强制兼并和掠夺带来极其严重的经济、政治后果,因此抑制兼并、均田和限田思想和政策主张在封建社会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从两汉时提出限田主张,经过唐宋时期抑制兼并思想的演变,到明清时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备的理论。时至今日,“土地兼并必然引发社会动荡”的后此谬误,仍然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占有王权化的思想根深蒂固。中国自秦汉以来实行地主土地私有制,但在至高无上的皇权统治下,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等私有土地权利并不稳定,田产可以随时易主,农民的私有土地产权没有保障。传统土地文化的王权化的“劣根性”挥之不去,演化为今日之“公权”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害。

从上述简短的梳理和分析中不难看出,土地问题中渗入了太多的政治问题。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既是现代中国土地制度变迁财富,又是土地制度创新的历史文化包袱。20世纪土地革命和制度变迁就是在上述文化传统和制度基础上开始的;21世纪的土地制度深化改革,还将受到这些思想的影响。这就是中国土地问题的特殊性。

二、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的不同土地政策主张和实践

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我国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的发展有三条线索。即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中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土地革命

为中心内容的农民运动及其根据地的“分田分地真忙”。

1、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中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

应该看到,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思想是对封建土地政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比如封建社会后期,王夫子提出的“土地民有论”,王源提出“有田者必自耕”的主张。这些思想必然影响后人。更重要的是,自19世纪40年代始,清王朝的腐败统治导致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内的封建压迫和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交向为恶,迫使农民走上反抗道路。这一切促使一批仁人志士在投身救国救民的道路上思考农村土地问题。早在1905年,孙中山成立中国同盟会时就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十六字纲领;同年11月,孙中山在创立的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第一次把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概括为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而民生主义的基本内容就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当时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平均地权的具体办法是:“核定天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杜虹,1998)。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对三民主义做了适应潮流的新解释:“所谓平均地权就是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农民之缺田地,论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种”(杜虹,1998)。这就是孙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田”的思想,但这些主张都没有能够实现。

2、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

蒋介石及其控制的政党和政府在孙中山先生逝世以后,背叛了三民主义的主张,极力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甚至不承认中国存在农民土地问题。1933年蒋介石曾说过:今日中国之土地不患缺乏,亦不患地主把持。统计全国人口,与土地之分配,尚属地浮于人,不苦人不得地,唯苦地不整理。为了缓和广大农民与地主阶级日益发展的矛盾,国民党政府虽然宣布过要在不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二五减租并在部分省市试行,但因遭到地方阶级的强烈反对而最后宣布取消。1930年6月30日颁布的《土地法》,也根本否定中国存在的土地问题,其“地租不得超过耕地收获总额之千分之三百七十五”的规定也是一纸空文。国民政府横征暴敛,加上天灾人祸,造成民不聊生。蒋介石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做法实际上为中国共产党以“耕地农有”为号召,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推翻反动政权创造了条件。

3、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中的地政策和实践

中国共产党人在早期的革命实践活动中,逐步认识并明确地把农民问题看成是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并以主要精力领导农民运动。毛泽东曾精辟地指出,农民问题的实质是贫农问题,贫农问题的实质是土地问题。从那时开始,共产党人就一直把土地问题看成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十分明确的主张彻底推翻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耕地农有。

但是,剥夺地主豪绅的土地后到底归谁所有,在党内外一直存着争论。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耕地农有”是解除农民贫困的根本办法;如果农民得不到他们最主要的要求--耕地,他们便不能成为革命的拥护者。会议发出《告农民书》,第一次提出了 “没收地主的土地,实现耕地农有”的主张。但1927年4月,中共中央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却提出了土地国有的政策主张,认为“必须要在平均享有田地权的原则下,彻底将土地再行分配,方能使土地问题解决。而欲实现此步骤,必须土地国有”。这种错误主张导致了中国最早的农民运动发源地如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土地革命的失败。1931年2月,苏区中央局在第9号通告中明确提出“农民参加土地革命的目的是,不仅要取得土地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所有权”。这年3月,江西省县区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在毛泽东主持下通过了《土地问题提纲》,明确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1936年7月,中央发布《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正式确立了“耕地农有”政策主张。

此后,关于如何分割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稳定农民的土地占有关系等问题,在根据地土地革命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比如,1927年于11月28日,立夫为党的六大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草案》中就主张,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一切没收土地之实际使用权归之于农民,首次提出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问题;江西革命根据地1931年通过的《土地问题提纲》,按照土地归农民私有的逻辑,作出了土地可以自由租借、买卖,租额由出租和承租者双方自由议定,土地遗产由所有者生前自由处理,政府不加干涉等正确的规定。至稳定和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当时根据地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两条:一是土地按人口平均或者将田亩的50%按人口,50%按生产成员平均分配,《土地问题提纲》还规定,土地分配之后“生的不补、死的不退”;二是实行土地登记,1931年6月1日,苏区临时中央政府土地

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实行土地登记》的布告,提出“……要实行土地登记,苏维埃政府发给土地证予农民,用这个证去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他人不得侵犯,政府不得无故没收”。

上述只是中国共产党和新生的苏维埃政府在土地革命斗争中,在有限的区域内“斗地主、分田地”,对土地制度建设进行了极其艰难地探索,这种探索几乎包括了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稳定农村土地关系的所有方面。

三、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

新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延续、扩展和深化。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出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1950年6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我国土地改革在全面展开。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获得了7亿多亩土地,免除了350亿公斤的粮食地租,实现了几代人“耕者有其田”的夙愿。从新中国初期的历史文献看出:“农民在分得土地以后,是作为小的私有主而存在的……”;农民私有土地可以买卖、租佃,但要受一定的限制。为保护农民土地私有财产权利,当时的县人民政府普遍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在这份全国基本统一法律文本中规定:农民土地房产“为本户(本人)私有产业,耕种、居住、典当、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土地改革产生的深刻影响在随后几年的农业增长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1952年与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3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年平均递增13.14%;棉花总产量由44.4万吨增加到130.4万吨,年平均递增43.15%;油料由256.4万吨增加到419.3万吨,年平均递增21.17%。

第二次是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土地制度变革(1953~1957)。互助合作运动大致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全国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组和

初级社阶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级社阶段。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等形式,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在保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户私有制的基础上,农户间通过人工互变、人工变畜工、搭庄稼、并地种、伙种等形式,相互提供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或者借此提高收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最主要特点是,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必须交给初级社统一使用,允许社员保留小块自留土地,年终的分配时,农民土地股份参加分红,因此,初级社有时也称土地合作社。高级社是在初级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实行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股份)入社,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但仍允许农业合作社留下总耕地的5%由农户分散经营,自由种植蔬菜或其他园艺作物。自留地归集体所有,不征公粮,不交集体提留,规定经营者不得私自出卖、出租和非法转让。综上可以清楚看到,农户私人所有的土地被改造为社区(高级社)集体公有土地的过程和路径。

第三次是公社体制下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安排(1958~1978)。公社体制下实行农村土地三级所有。其做法是: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都无偿收归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实行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但要指出,公社体制是在长达25年的运行过程中不断整顿和完善的,从“整顿和巩固公社的组织……”(1958.12),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错误(1959.2),到要求“各地人民公社在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1959.4),再到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1962.9),标志着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关系,先后经历了人民公社所有、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所有为基础、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队所有为基础等三个阶段,逐渐走向成熟和定型。人民公社60条最终将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到生产队,分配核算也以生产队为单位,形成分别以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为基本单元的社区性全员共同所有、共同经营的农村经济管理格局。

第四次是“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改革(1979~今)。改革3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9),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第二阶段(2000~2008),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继续完善并用立法规范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探索和推进土地征用制度及农村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30年变迁采取了农民自发制度创新

与国家强力推行相结合的方式,沿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路径前行,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同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的政策内容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的经营权,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有偿转让集中土地的经营权来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这些精神和政策以法律形式载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四、农村土地制度世纪变革的历史反思

1、中国传统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近百年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并还将继续影响土地制度创新

中国传统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极其丰富,深刻影响了我国近百年农村土地变迁和必将继续产生重要影响的有三方面:

第一,国家治理中高度重视土地问题传统思想,把土地问题作为民心趋从的重要筹码,在土地制度变革中政治稳定权衡多于经济效率权衡。我党领导和发动农民参加革命和建设也是如此。2005年7月,作者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古镇做典型村落调查时,瞻仰了红四方面军所在地川陕省恩阳县委旧址(恩阳镇老场社区)。看见县委厅堂内中完好地保存着当年刷写的三条标语:正中的槛方上的标语是“红军胜利万岁”,左边为“土地归农民而战争”,右边为“粉碎川陕会剿”。看见这几条红军标语,我们仿佛又看到贫苦农民被“土地归农”的期待所激励起来的高昂的革命热情。新中国60年的建设历程中,每逢自然灾害和政策失误造成农业生产出现问题、社会稳定出现隐患时,总是把土地权利部分地归还给农民,用“吃定心丸”的办法不断激励农民对土地的热情,以此来提高产出,化解经济社会矛盾。如今,我国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工业化、非农化仍然不足,经营土地仍然是农民获得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主要来源和手段,因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的社会心理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从古至今的中国历史均表明,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不是孤立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引发社会连锁反应是剧烈的,因此有效的土地政策、法律和制度也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制度是历史之必然。

第二,土地占有关系紧密联系着社会阶级的利益格局,从而决定着

政治治理格局,因此与上述理论和政策思想相关联的一个重要历史现象是:在衰落的政体中土地制度变革是社会革命的先导,在稳定的政体中土地制度变革总是滞后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土地占有关系紧密联系着社会阶级的利益格局,从而决定着政治治理格局:食封邑的等级领主土地制度,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分封体制;西晋的“占田制”与“九品中正制”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延续北魏、隋唐的“均田制”,导致了农村“三长制”(邻长、里长、党长)的产生,而且发展成中国独具特色的“乡保里甲”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在现代社会,农业份额逐步下降并没有导致土地占有关系与政治结构关系的“疏远”。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由社会底层一跃而成为社会的主人,而昔日高高在上的地主则跌到了社会底层;人民公社制度使千千万万个农村组织成为一个个带有军事化色彩的大集团;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一推行,立即导致了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并且迅速恢复和重建了乡(镇)基层政权,乡村自治制度建立起来,从而形成了“乡政村治”全新的基层政治格局。这种状况决定了历朝历代对土地制度变迁都取谨慎态度,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从本根本上触动土地制度。时至今日,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远远快于农村土地产权改革。 第三,中国农民“均田地”的文化传统对近百年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进一步创新都有重要影响;但我国农村工业化和非农化的快速推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脱离土地创造了条件,可以逐步加大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政策的实施力度。我国在传统农业经济占主导的社会发展阶段,农民不仅表现出强烈的“恋土”情结,而且对土地占有关系公平有强烈的要求。可以认为:中国农业社会阶段农民土地权利的“公平”是比“效率”更重要的问题;但这种“均田地”和“恋土”情节,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高度发达阶段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古村落民间土地契约文书的研究中发现,引发农民起义、社会动荡和朝代更迭的根源是剩余劳动力大量产生且没有生活来源,而土地兼并又加大了这一矛盾。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剩余劳动可以疏导到工业和服务业部门,农民非农就业比较充分的时候,就应该适时推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目前中国到了这样的发展阶段。

2、新中国前30年土地制度变革有哪些问题需要反思

第一,土地改革以后,农民私有土地如何迅即演变为集体所有,为什么不作价收买、不实行国家所有?按照经典社会主义理论,农民土地私有制必须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公有制。土地改革前后普遍认为,农民土地私有需要改造,但需要“十年十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不能过急”,但后来我们加快了这一速度。关于农民土地等生产资

料社会主义改造的路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8)和中宣部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提纲》(1953.12)提出:“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翌年8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逐步社会主义化问题复东北并告各地电》中指出:“鉴于……农民对土地的私有制和依赖观念尚极深厚,所以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不宜采取直接改变所有权的方式,而应如中央指示,随生产的逐步发展而逐步降低以至最后废除土地报酬。在废除土地报酬以后,实现完全按劳分配,土地私人占有的作用与意义就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如果再禁止土地买卖,那么在实质上就与公有制差别不大了。仅将地契留在社员手里,这是关系不大的问题……”。那么,土地报酬是哪年取消的呢?1956年6月30日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二条“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不分男女老少,同工同酬”,第十三条说,取消土地报酬以后,对于不能参加劳动或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困难的应当照顾,“也可以暂时给以适当的土地报酬”。至此土地报酬便取消了。至于为什么对农民土地不作价收买、不实行国家所有?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廖鲁言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中讲清楚了:“这是因为:土地这种生产资料在性质上不同于耕畜和农具;而且经过土地改革以后,农民所占有的土地大体是平均的,一般相差不多,这同耕畜农具占有差别较大的情况是不相同的。所以在土地转为集体所有时就不采取作价收买的办法”。“还有人问,为什么高级合作社实行土地集体所有,而不实行土地国家所有?这是因为,土地归合作社集体所有,容易为广大农民所接受,也同样可以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如果实行国家所有,反而可能引起农民的误解”。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应该考虑这些历史传承关系。

第二,农民宅基地怎样归了集体?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改造初期,农民宅基地、坟地等被当成生活资料,未纳入改造范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社员原有的坟地和房屋地基不必入社”。但时隔不久,《红旗杂志》(1958.7)发表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加了编者按,推广了这个简章中的“社员转入公社,应该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公社所有”,此后,中央文件对农民生活资料的例举中减少了宅基地和坟地。如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

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12.10)说,“应当向群众宣布:社员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包括房屋、衣被、家具等)和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永远归社员所有”。到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这件事引起了农民的抵触,196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对社员宅基地问题做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提出四条:社员的宅基地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但仍旧归农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社员有买卖房屋和租赁房屋的权利;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需要建新房又没有宅基地时,由本户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由生产队统一规划,帮助解决……住宅占地无论是否耕地,一律不收地价;社员不能借口建新房屋,随便扩大院墙,扩大宅基地,来侵占集体耕地,已经扩大侵占的必须退出。1982年《宪法》在这一基础上,将农民宅基地规定为集体所有,房产农民私有。但始料不及的是由此诱导出两个问题:宅基地无偿取得的制度安排造成好了宅基地供给的“大锅饭”,占去了大量农地;由此又导致了“一户一宅”制度出台。一户一宅制度与宅基地无偿取得和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相辅相成,但却障碍着城乡居民公平的房地产权利实现,打破一户一宅的限制,同时实现宅基地市场化供给,应该成为宅基地深化改革的大方向。

第三,包产到户“三落四起”的历史记忆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迪?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包产到户“三落四起”现象特别值得关注。第一次起落发生1955-1957年,中国互助合作初期就提出了建立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都有相关规定,表明了集体生产建立责任制度的历史必然性,这一时期许多地区采取了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度,比如安徽芜湖地区的包工包产到组,四川江津地区包工包产到社员,还有山西榆次、江苏盐城、广东中山和浙江温州等地的包工包产制度,但是这种试验很快被当成“分田单干”、“右倾机会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予以清算和斗争了,第二次起落发生在1959年。人民公社初期,农村刮起共产风、浮夸风、命令主义风、干部特殊风和瞎指挥”,严重破坏了农村成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于是,从1959年5月开始,陆续有些地方或搞包产到户或扩大自留地。但这次包产到户试验也很快被打压下去。第三次起落发生在1961-1962年,自然灾害加上工作失误,使全国陷入经济危机,在这种形势下,不仅恢复了农业生产责任制,而且许多地方还兴起了“包产到户”。1962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批转安徽省改正“责任田”的情况报告》表明,我国农村第三次包产到户的试验再次被打压下

去了。第四次包产到户从小岗村兴起,引领了中国经济转型新时代的到来,这是大家所熟知的。

包产到户的三落四起的历史记忆中,最早也最悲壮的是浙江温州永嘉县委领导下有计划地推行的“统一经营、三包到队、工分到丘、责任到户”为特点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形式。1956年3月不到半年的时间,永嘉县基本实现了高级合作化。1956年2月2日,永嘉县委农工部长韩洪昌在农村干部会议上作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改进生产管理》的报告,提出了“改进生产管理的中心问题是贯彻‘四包’(包产、包工分、包肥、包农具)到队,实行高级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随后,永嘉县委成立试点工作组,在燎原社开展试点,当年年9月17日,永嘉县委即召开全县高级社社长千人大会,推广燎原社的做法和经验。到1957年春天,永嘉县有200多个高级社实行了‘包产到户’。这种做法在整个温州地区迅速蔓延和推广,到1957年春,温州地区共约1000个农业社,包括17.8万户社员(占入社农户15%左右)实行了包产到户。但是“包产到户”生不逢时,在后来永嘉县“包产到户”推行者、支持者都受到严重打击,有的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有的被划为右派分子或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下放劳动改造长达几十年,有的被判刑最后死于监狱中。温州永嘉县为什么如此激烈地推进包产到户,是因为这里人均耕地不足半亩,土地经营稍有马虎既不能解决“次饱饭”的问题。

上述历史记忆告诉我们:凡遇到水旱灾害、政策失误导致“饥荒”之时,农民总是冒着风险“分田单干”,这至少表明,家庭经营是有效率的,在人多地少的中国尤其如此。家庭经营制度不是权宜之计,“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不动摇家庭经营基本制度和不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上进行。(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新)人教版八年级历史下册第3课《土地改革》优质教案

第3课土地改革(教案) 一、教材分析 本课是第一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巩固的内容。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本课前承新中国政权的建立,后启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在本章教材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学情分析 初二学生经过一年多的历史学科的学习,具备了一定的历史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为教师在教学上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知识。初二的学生好奇心强,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理解土地改革的开展原因、开展及基本完成;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培养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引导收集整理或向家人、长辈了解有关土地改革的信息,理解和认识解放后的土地改革,形成正确的历史概念,学会收集、分析、整理信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认识土地改革的作用与抗美援朝的胜利一样,都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还为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 四、重点和难点 1、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土地改革的开展和完成。 2难点: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五、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搜集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学生准备:提前预习课文,向家人了解土地改革的历史。 六、教学方法

通过播放视频创设情景,分组讨论、启发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七、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 课件播放歌曲《白毛女——秋收》通过杨白劳的唱词中唱到:“高粱谷子望不到到边,黄家的土地数不完,东家住高楼,佃户们来收秋,流血流汗当马牛……”这种状况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呢?农民什么时候有了自己的土地呢?让我们一起进入第3课土地改革。 2、讲授新课: 本课共学习三个板块:农村筑起土地梦 改革掀起创新路 农业走向发展路 板块(一)农村筑起土地梦 课件展示中国农村解放前的具体情况。 师:通过上图可以看出当时土地大多掌握在谁的手中? 生:土地大多掌握在地主手里。

人教部编版2020年历史八年级下册 第3课《土地改革》教案

《第3课土地改革》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土地改革的概况;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及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2.注意培养学生搜集整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归纳的能力;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指导学生搜集整理教材图片、材料有关土地改革的信息,并在教师引导下展开讨论,帮助学生对教材主干知识体系进行梳理,整合。形成正确的历史概念,加深学生对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必要性及其历史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4.认识中国农民在2000多年来所憧憬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培养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 5.认识土地改革的胜利与抗美援朝的胜利一样,都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 教学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 教学难点 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课时安排 1课时 课前准备 课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白毛女》描写的是在封建土地制度下,恶霸地主黄世仁对杨白劳及其女儿喜儿肆意的压榨,而杨白劳等穷苦农民却毫无办法,黄世仁甚至还逼杨白劳用女儿抵债,后杨白劳

喝卤水自杀,女儿喜儿逃进深山老林,由于在山里的生活非常艰辛、困难,在吃的方面营养跟不上,她的头发都变白了。直到八路军解放了她的家乡,喜儿才在深山中被找回。这个故事反映了在旧社会地主剥削广大农民。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采取哪些措施改善农民的这种状况呢?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第3课土地改革》,了解这段难忘的岁月。(板书课题) 二、自主学习 1.原因: (1)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 (2)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2.地区:新解放区。 3.目的: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 4.起止时间:1950年~1952年底。 5.法律依据: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6.内容: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7.具体实施办法:从1950年冬起,全国分批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8.结果: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 9.意义: (1)政治意义: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 2 000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2)经济意义: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三、合作探究 互动探究一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3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全国土地改革前

近代中国历次土地改革

近代中国历次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改革] 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1931年)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春,毛泽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为了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县、区、乡各级都建立了土地委员会。分田的大体步骤是: (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抗战时期土地改革(1937年)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由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转变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提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5月3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中,提出准备“用立法和别的适当方法去解决土地问题”。8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利用“减租、减息、减税”等合法的斗争方式,以“求得群众生活的改善”。 到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洛川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正式决定把减租减息作为党在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 1947年11月,中共中央重新印发了毛泽东1933年主持制定的《怎样分析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重要文件。同年召开的中共中央12月会议讨论了有关土地改革的一些具体政策。 1948年3月,毛泽东对土改总的指导思想作了完整的表述:“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在晋察冀、晋冀鲁豫和华东解放区,凡是过去封建土地制度已经全部或大部分被废除、土改基础较好的地区,均实行抽补、调剂政策,以

中国土地改革的历史及政策

中国土地改革的历史及政策 生意社2009年09月11日讯 新中国最早的土地法 土地改革总论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我们这里所讲的论土地改革指的还是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土改”。 土地改革的源起

土地改革工作会议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土地改革的脉络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

产。《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第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正确贯彻和执行了党的土地改革的路线和政策。 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我国存在两千多年(建立于战国,公元前475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被彻底被摧毁,地主阶级也被消灭。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由于没有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对待,致使土地无偿占用,乱占、多占的情况屡禁不止,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

初二历史土地改革练习题

第三课土地改革 【学习目标】: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理解土地改革的意义。 【达标练习】 一、轻松入门(必做题,每题10分): 1、下边两幅图记载的历史事件是() A、1950~1952年土地改革 B、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C、西藏和平解放 D、大跃进运动 2、建国后保证农民在政治、经济上翻身得解放,成为土地主人的法律法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D.第一个五年计划 3、下列选项中,属于土地改革意义的是() ①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②解放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改善 农民生活③建立了土地公有制④农民翻了身,成为土地主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4、关于1950~1952年土地改革的有关叙述,正确的是() A、改革前我国农村均是维持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B、《中国土地法大纲》是这次土改的指导文件 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指导土改的文件之一 D、这一时期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也进行了土改 二、快乐晋阶(必做题,每题10分): 1、如果要了解有关建国后土地改革的历史资料,可以查阅下列哪部作品() A《暴风骤雨》 B《狂人日记》 C《雷雨》 D《班主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 A.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B.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C.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D.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3、判断对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彻底废除了在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剥 削制度,从此,农民成为土地真正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 4、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四年中,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巩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展 开了哪些斗争?结果如何?

中考历史二轮专题复习_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附详细参考答案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建国初期进行的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的共同作用是 A.消灭了地主阶级B.基本肃清了国内反革命势力 C.巩固了人民政权D.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2、在新中国建立之初进行的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运动的共同作用是 A.消灭了地主阶级B.基本上肃清了国内外反动势力 C.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D.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3、1952年底我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时,农村发生的变化是() A.农民连同土地牲畜都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 B.农民的土地都属于人民公社所有 C.农村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D.农民获得了土地,成为了土地的主人 4、下表为四川省资中县某镇三个村阶级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户)。表中阶级结构变动 A.新中国的成立 B.土地改革的完成 C.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D.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 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土地改革的意义 A.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B.农民翻了身,成了土地的主人 C.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D.建立了土地的公有制 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土地改革的意义?( ) A.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B.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C.建立了土地的公有制D.农民翻了身,成了土地的主人 7、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先后顺序是: ①土地改革;②人民公社化;③农业合作社;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A.①③②④B.④①③②C.①②③④D.②④③① 8、我国消灭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是在哪件事情之后? A.推翻蒋家王朝B.新中国成立 C.土地改革完成D.三大改造完成

中国古代土地改革

1.中国最早的土地制度出现在西周,叫“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割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在西周时盛行,为周王所有,也叫“公田”,分配给领主,领主再强迫庶民去集体耕种,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要向周王交一定的贡赋。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 2.到了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秦国的商鞅推行“废井田、开阡陌”的法令。实行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这项变革瓦解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秦国也因此奠定了强国的基础。 3.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确立后,出现了土地兼并,产生了封建地主阶层。地主将土地租给无地农民,秋后收取粮租。土地过分集中造成社会生产萎缩,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加重等问题。一些有远见的统治者出于统治需要,对土地占有状况进行调整,如东汉末年的“屯田制”;隋、唐实行的“均田制”以及清初的“更名田制”等,都是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土地,同时使农民获得一定的土地,以恢复生产,巩固统治。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灭土地兼并,但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 5.但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大小农民起义连绵不断,绝大多数的起因都是由于土地分配不均造成的。 6到了近代,中国要推翻旧的封建制度,建设工业化的现代国家,首先要改变农村封建地主土地制度,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却没有触动农村封建的土地制度,地主阶级和广大农民的矛盾仍然存在,而且日益尖锐。 7.而中国共产党则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中国革命要想取得成功,争得广大农民支持,就必须解决土地问题,这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家特殊国情所决定的。 8.从1931年起,中共就制定了依靠贫农、雇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土地革命路线。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又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使中国共产党在农村获得了广泛的支持。 9.1947年,中共又在解放区搞土地改革,把被地主、富农圈占的大片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帮助人民群众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历史夙愿,应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战胜国民党最关键的一步,解决了广大农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顺应了民心,最大限度地激发起解放区群众参军参战的积极性,从而加速了国民党政权的覆灭。 10.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此后,在3.1亿人口的农村开展了土改运动。到1953年,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被消灭。 11.农民拥有了土地之后,有人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会重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出现两极分化,产生新的地主富农阶层。所以,在土改运动的同时,我国又逐渐推行农村集体化,先从互助组开始,经过初级合作社,过渡到高级合作社。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12.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初,中国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在集体的土地上劳动,用工分计算劳动量,到年底按每人所挣工分多少分配粮食。这种方式的弊端是,用固定标准计算工分,造成了平均主义,很难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中国粮食生产也因此长期徘徊不前。 13.上世纪80年代初,改革大潮席卷中国,农村也开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制首先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出现。这种方式是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集体将土地和生产资料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分给农户经营和使用,承包户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税费和公共提留后,剩余的可以归农民自己所有。 1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和解放了生产力。在它实行的20多年来,中国的农业实现了质的飞跃,农民的收入也有了极大的提高。近期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推进农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 2010年09月28日15:14城市化网【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9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于是,所有关注三农问题的人开始探寻:农村的出路在哪里?于是关注的目光聚焦到农村的土地。业内人士预言,在农村上演的新一轮土地改革将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那么,农村土地改革带给农民的究竟是福祉还是祸患?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将助力我国社会发展逐步向着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呢? 回顾: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历程 通过梳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脉络,我们不难看出,自新中国成立,农村的土地经历了个体农民私有向集体所有制转变,新一轮土地改革尝试赋予农民在土地上的更多权利。 历程1: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建国之初,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 历程2: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 1954年-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收回土地所有权。被誉为“三大改造”之一的农业改造,目的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农民个人直接所有的土地,也从土地无偿入股、统一经营,发展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历程3:集体所有→三级集体所有

1957年-1978年,“三级所有”的土地改革。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国内农业供给相对有限,所以又一次进行土地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土地属于三级集体所有,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农村生产小队三级所有。社员集体在公有土地上统一生产和劳动,社员没有任何私有土地,彻底消灭了私有制。这一阶段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彻底被收回的阶段。 历程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邓小平提出并主张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83年开始在全国广大农村全面推行。到1983年底,98%左右的农户都实行了包干到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历程5:“新土改”允许土地流转 改革开发30年后,2008年10月1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盘点:各地探索土地流转 尽管2008年9月30日,胡锦涛考察安徽小岗村定调新土改方向——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自从有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就在悄然进行。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有的农民就把土地或转让或转包或转租给别人。 有数据表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国农地流转量仅占承包地总量的1-2%,90年代末达到4%左右,现在已经达5-6%。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省,则高达30%左右。

深化土地改革面临五大困难

深化土地改革面临五大困难 作者:刘守英 | 发表时间:2014.03.03 刊发于总2049期《中国经营报》[2014年全国两会专题报道]版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来看,土地问题在我看来这几块有重大突破: 第一,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同等同权。 第二,关于征地制度,提出多元的保障机制,原来提的是补偿机制,这次提的是保障机制。 第三,关于承包经营权制度。 第四,关于宅基地制度的改革问题。 第五,关于企业进入农业。 总体来讲,以上几条这次三中全会有重大突破。但是,这几条改革都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障碍 这次三中全会跟我们从十六大以来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逻辑是有一点差别。十六大以来整个改革的突破、闯关口一直放在征地制度改革。但是,后来十多年的征地制度改革一直不是很顺。征地制度改革一直到常委会也没有通过。主要的原因在哪里?征地制度改革首先碰到跟我们现在的发展模式的冲突。这次改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农民可以用使用权入股或者联营,跟其他主体进行合作开发,但是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租赁的。这个写进去,现在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理解它的概念和它的内涵,目前在各界对这块的解读差别是非常大的。如果我们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理解为土地管理法现在规定的,就是农民可以自用集体经营性土地建设、创办乡镇企业以及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或者是联营,那个口子是非常小的。长三角这些地区有乡镇企业的地方可能还有一定的空间。这块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们上一轮整个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已经用了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不是按我们土地管理法规定讲的。这个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在我们目前整个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土地非农化的比重非常大。比如,珠三角集体建设用地的比重在整个建设用地里面差不多占了60%,这是一个特点。在上世纪90年代改革的过程中,这些土地进入了市场,但是跟法律都有很大的冲突。 第二是我们广大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城市土地属于国有,但是我们在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宅基地和原来城乡接合部集体的企业用地很多。企业用地、宅基地这些土地基本上没有转为国有,仍然保持集体所有。我们在整个城市规划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在城市区内就存在非常大比例的。比如,深圳土地面积是498平方公里,有300多平方公里事实上是在农民手上控制的。尽管转为国有,事实上还是在农民手里。我们在北京城乡接合部做了50个城中村的试点,集体建设用地达到89平方公里。这89平方公里差不多相当于北京老城区东城和西城总和。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叫不叫经营性用地,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个概念。 在下一步实施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的非常大的一个困难是,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自用的和入股的这些土地算不算经营性建设用地?还是现在已经进入市场的处于经营状态的这些建设用地算经营性建设用地吗?我们在概念的界定上会面临非常大的麻烦。 贰征地改革难推进 第二个麻烦是关于征地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面临的困难在哪?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施非常困难,主要原因是两个:一是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范围是指城镇建设区外的这些用地,如果是非公益性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

第3课 土地改革

第3课土地改革 【学习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 【学习难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 【学习目标】 1、了解土地改革的必要性; 2、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时间和主要内容; 3、掌握和理解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学习过程】: 一、自主学习: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文,对于重要年代、事件、概念等做读书标记,思考完成下列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小组为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探讨,达成共识。 1、阅读教材第一段和第二段概括土地改革的原因、起止时间和基本内容。 思考:土地改革的起止时间与抗美援朝的起止时间有什么异同?出示解放前我国土地占有情况统计表。从这份表格中我们可以得出哪样一些结论?这样的土地占有状况,会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不利影响?你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新成立的人民政府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2、简述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二、互动提高: 这节课你有收获吗?和你同组的同学比一比,看谁学得更好。比一比:谁掌握的知识更多? 1、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人口___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___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__________,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_______,实行农民的_____。到____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 2、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_____制度,_____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_____,成为_____的主人。这使_____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_____,_____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_____建设准备了条件。 三、问题大盘点:请你归纳和回忆本节所学内容,认真想一想,你还有哪些疑难问题没有解决,说出来大家共同解决。 1、我的问题: 2、我们的问题:(交流作答,请同学们相互排忧解难) 3、老师的问题:思维比拼(1)1.在土地改革中,为什么给地主也分土地?土改完成后,我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其实质是什么? (2)你知道现在的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改革完成后的所有制有什么不同吗? 四、拓展延伸 你知道我们现在农村施行的是什么政策吗?他和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共同作用是什么?你能为党和政府为“三农”建设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吗? 五、巩固归纳: 六、能力训练: 1、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是在() A.《共同纲领》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宪法》 2、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土地改革是在() A.1950年 B.1951年 C.1952年底 D.1953年 3、下列选项中,属于土地改革意义的是() ①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 ③建立了土地公有制④农民翻了身,成为土地的主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子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他们早出晚归,积肥、修堤,添置耕牛和农具。1950年冬,湖南省就动工建水塘九万八千多个,修堤坝二万二千多座,修沟渠四千多公里,受益田地七百五十万亩。辽宁全县二十里堡梅家村的翻身农民,昼夜不停地拉土垫地,把一千多亩盐碱地改变为良田,种上花生和棉花。由于翻身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产量不断增加。1951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4000万吨,比1949年增长26.9%。 (1)依据材料所述,说说土地改革的意义。 (2)解放后,土地改革以哪一年颁布的什么法为指导? (六)当堂反思:说出本节课的收获和不足

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巨大的社会存在。几千年延续至今,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而与农民问题联系最密切的则是土地。如果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那么土地则是农业的基础,它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证。而我国只占世界7%的耕地却要养活占世界20%以上的人口,土地显得更加重要,土地的占有和利用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国的稳定。因此,土地问题是维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围绕土地问题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一切引起了世人的瞩目。 一、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 1.土地改革阶段: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革为农民私有的土地制度 1949年7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开辟道路。”规定了对“所有没收和征收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应“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到1952年底,除新疆、西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省以外,全国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已全部完成。 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把土地农民私有制改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在根据地,农业合作运动的主要形式是劳动互助,但也发展了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大规模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1952年,首先开始的主要是初级社,即在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前提下,农民以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入股,集体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初级社虽然不涉及土地私有权,但使用权则由个人使用变为集体共同使用,这是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 3.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化阶段:把农民土地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改革为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 1955年8月以前,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初级社方面,高级社只是作为试点,数量很少,也不提倡,但在1955年秋,毛泽东同志强调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强行推动农业高级合作化运动,只有一年半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组建农业高级合作社的任务。在高级社阶段,农民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农具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如塘、井等水利设施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取消初级合作社的土地与大农具入社分红制度。 在人民公社化阶段,更是全面无偿剥削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自然资源,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还是很低的条件下,必然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把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变革为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必将为新的制度所代替。以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的“包产到户”为开端,中国开始了又一次重要的土地制度变革,即将纯粹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变成为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中共三次土地改革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1大革命时期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发展十分迅速,农民阶级在中共的领导下,组织农会,起来打倒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推翻地主政权和武装,建立农民的政权和武装,并有力的支援了北伐战争,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没有明确提出土地革命路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土地革命对于发动农民阶级参加革命的重要作用。 2、国共的十年对峙时期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吸取历史教训,在“八七”会议上确立了土地革命的方针。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到达井冈山地区后,为取得农民的支持,领导农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土豪、分田地活动,土地革命在井冈山根据地蓬勃开展起来了。1928年12月,毛泽东总结井冈山一年的土地革命斗争经验,颁布了中国农村革命根据地的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1928年党的“六大”对土地政策作了原则性的调整:只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区别对待富农。1929年4月,毛泽东又总结赣南土地斗争经验,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1929年7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土地问题决议案》:提出“抽多补少”的分田原则;区别对待大地主与中小地主;不过分打击富农;保护大小商店。1930年毛泽东在赣南吉安县陂头村召开联席会议,又规定“抽多补少”之外加上“抽肥补瘦”原则。1931年2月,毛泽东致信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明确宣布:土地由农民私有。到1931年春,经过长期的土地革命斗争实践,中国共产党通过总结土地革命斗争经验,基本形成一条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的制定,调动了一切反封建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进一步开展和胜利。 3、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时期华北事变后,随着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开始实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我党逐步确立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政策。洛川会议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用纲领的形式正式确立“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政策为我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基本土地政策,它与国共政权十年对峙时期的土地政策相比具有三个特点:①、产生于日本全面侵华,民族矛盾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具有统一战线的性质;②、这一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团结抗日,一致对外,体现了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一致性;③、具有不彻底性,但它削弱了封建剥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解决了农民的生活问题,调动了农民的抗日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同时也照顾到了地主阶级的利益,联合了地主阶级,巩固了统一战线,是抗战时期最符合实际的进步性土地政策,对争取抗战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 4、人民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中日民族矛盾转变为阶级矛盾,以及国共双方内战危机的加深,党中央对抗战时期的土地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决定采取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并在各解放区迅速展开。1947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并在具体的土地改革中,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总路线。由于我党制定了正确的土地改革政策与路线,解放区的土改迅速取得了重大成就,获得土地的广大农民踊跃地生产、参军、支援前线,为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民主革命遗留任务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因此,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为了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土改任务,中央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这次

八年级历史下册第3课土地改革教学设计新人教版

《土地改革》 一、教学目标 1.理解土地改革的必要性,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了解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基本完成,掌握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2.有效利用课本插图,收集整理或向家人、长辈了解有关土地改革的信息,理解和认识解放后的土地改革,形成正确的历史概念,学会收集、分析、整理信息。 3.认识、掌握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认识到土地改革的作用与抗美援朝的胜利一样,都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基本完成。 理由: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人民迫切需要土地。土地改革的胜利,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创造了条件。 教学难点: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理由:课本表述较为简单和理论化,需要结合材料和数据让学生理解土地改革完成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国家政权的巩固作用。 三、教学策略 经历过土地改革的还大有人在,可以提前布置学生作采访调查,先自行了解这段历史,对于本课教学大有辅弼。教师可采用多媒体课件,运用启发式和问题目标教学法进行本课教学。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搜集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2.学生准备:提前预习课文,向家人了解土地改革的历史。 五、教学过程 1.学生课前读书 2.导入新课 教师: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

革,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进行土地改革以获得土地。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3课,了解一下这段历史。 3.教师播放视频《百年中国·土地改革》(约4分30秒),学生观看,初步了解土地改革历史。 4.学生读一遍课文后,完成导学题。 土地改革: ①背景:新解放区人民迫切要求得到土地。 ②原因: ③开始: ④法律依据: ⑤内容: ⑥实施: ⑦结果: ⑧历史意义: 5.教师使用课件,结合课本,引导学生注意观察书上的插图、引文、书上的小字等,理解土地改革及其带来的巨大变化。同时简要说明西藏民主改革,补充比较1950年土地改革同1946年土地改革的不同点。 【教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思考: (1)土地改革的起止时间与抗美援朝的起止时间有什么异同? (都开始于1950年;但是,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于1952年底,抗美援朝胜利于1953年7月。) (2)土地改革时颁布了一部什么法律文献?有哪些主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等,将没收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地让他们自食其力、自力更生。) (3)这次土地改革同过去的土地改革有什么不同?

第3课土地改革 (2)

第3课土地改革 良庆区那马初级中学谢秋菊 一、教材分析 本课是第一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巩固的内容。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本课前承新中国政权的建立,后启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在本章教材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学情分析 初二学生经过一年多的历史学科的学习,具备了一定的历史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为教师在教学上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知识。初二的学生好奇心强,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理解土地改革的开展原因、开展及基本完成;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培养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引导收集整理或向家人、长辈了解有关土地改革的信息,理解和认识解放后的土地改革,形成正确的历史概念,

学会收集、分析、整理信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认识土地改革的作用与抗美援朝的胜利一样,都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还为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 四、重点和难点 1、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土地改革的开展和完成。 2难点: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五、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搜集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提前预习课文,向家人了解土地改革的历史。 六、教学方法 通过播放视频创设情景,分组讨论、启发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七、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 课件播放歌曲《白毛女——秋收》通过杨白劳的唱词中唱到:“高粱谷子望不到到边,黄家的土地数不完,东家住高楼,佃户们来收秋,流血流汗当马牛……”这种状况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呢?农民什么时候有了自己的土地呢?让我们一起进入第3课土地改革。 2、讲授新课: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1.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2.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3.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 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 ,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4.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5.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新中国政权; 三次土改的区别 三次之间的区别:第一次是民族主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致抗日,全国一致反抗日本侵略。第二次是阶级斗争时期,中国人民与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实行有阶级区分的土地政策,联合贫下中农对抗资产阶级。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措施,所以保留了富农经济,减少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阻力,为经济恢复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 第三次与前两次的区别:1.范围更广(以往是在根据地或解放区进行,这次是在全国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推行);2.目的有了新变化(以往是为了赢得革命的胜利,这次是为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和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3.对富农实行了新的政策(以往是打击或限制,这次采取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4.影响更深远(这次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使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意义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中国近代史上的三次土地革命: 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中共在根据地开展以“依靠贫下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路线的土地革命; ②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即“双减双交”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③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注:还有一次也就是最后一次,④建国初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保护富农阶级的土改运动,到1952年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但不在你问的问题范畴之内,因为题目是近代史。新中国成立是现代史的事情。 【土地革命】1931~ 内容: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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