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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培训教学大纲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完善书记员专业化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化培训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教学大纲。

第一编综合素养

第一章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书记员工作职责、地位、作用;明确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制度体系的总体框架(以《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引领的6项配套文件和1个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基本内容;《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技术标准及等级晋升暂行办法》、《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等级晋升、单独序列分级管理、

技能标准、职业保障等具体内容。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授课与讨论交流结合。

第二章书记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掌握书记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内容与要求,明确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职业道德要求;书记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书记员职业纪律要求;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制订的各类“禁令”的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处分类型与适用的规定。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侧重于案例教学,以案说法。

第三章书记员职业礼仪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明确对书记员的言谈举止和司法礼仪的要求,掌握书记员作为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基本礼仪。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基本社交礼仪;书记员职场礼仪的具体要求(法庭礼仪、职业着装要求、职场称呼;接待礼仪;会场座位排序;餐桌座位排序;乘车座位排序;电话礼仪)。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注意结合实例讲解。

第二编民事审判、执行书记员工作实务

第一章民法基础知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民事审判常用法律基础知识,理解常用民事法律概念和术语的意义。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保险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等民、商事审判常用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串讲与自学结合。

第二章民事诉讼程序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和熟悉《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掌握民事诉讼程序各阶段书记员主要工作内容及规范性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民事案件的受理、管辖条件;回避的适用情形;诉讼参与人的种类;证据的种类;期间的种类和计算;送达的方式、期限和要求;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含义;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诉讼费用的结算和退费标准、程序;各审判、执行程序的主要任务和特点;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自学结合,法律规定以自学为主,讲授应结合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规范性要求。

第三章民事笔录制作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熟练掌握调查笔录、查封、扣押财产笔录、搜查笔录、勘验笔录、保全笔录、庭审笔录、听证笔录、调解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委会讨论笔录等各类民事笔录制作、签字、补正的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各类民事笔录的适用情况、格式、应记录的重点其应注意的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现场演练、讲评相结合。

第四章民事执行书记员工作实务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执行局书记员工作职责,熟悉《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关于民事执行的各项具体要求,掌握诉讼保全以及先予执行、强制执行、执行裁决、执行协调、执行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工作技能。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诉讼前、诉讼中、申请执行前的诉讼保全以及先予执行辅助工作;强制执行案件中的事务性辅助工作;执行裁决案件中的事务性辅助工作;执行协调、执行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工作。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为主,注意结合实例讲解。

第三编刑事审判书记员工作实务

第一章刑法基础知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刑法基础知识,理解刑法基本概念和术语的意义,熟悉常见刑事类案所涉罪名的构成要件。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刑法基本原则;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刑罚的种类;量刑原则和情节;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串讲与自学结合。

第二章刑事诉讼程序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和熟悉《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掌握刑事审判程序各阶段书记员主要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刑事案件的立案与管辖;回避事由、方式和决定程序;辩护与代理;证据的形式和要求;期间及其计算;送达的方式、期限及要求;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刑事审判及执行各程序主要任务和特点;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自学结合,法律规定以自学为主,讲授应结合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规范性要求。

第三章刑事笔录制作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熟练掌握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调查笔录、讯问笔录、谈话笔录、查询、冻结笔录、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委会讨

论笔录等各类刑事笔录制作、签字、补正的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各类刑事笔录的适用情况、格式、应记录的重点其应注意的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现场演练、讲评相结合。

第四编行政审判书记员工作实务

第一章行政法基础知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行政法基础知识,理解行政法基本概念和术语的意义。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处罚的概念、原则、种类;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为主,注重案例教学。

第二章行政诉讼程序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和熟悉《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掌握行政审判程序各阶段书记员主要工作的内容及规范性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的种类和提交证据的要求;行政审判及执行各程序主要任务和特点;非诉审查执行行政案件书记员工作任务;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自学结合,法律规定以自学为主,讲授应结合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规范性要求。

第三章行政笔录制作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熟练掌握调查笔录、庭审笔录、撤诉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等各类行政笔录制作、签字、补正的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各类行政笔录的适用情况、格式、应记录的重点其应注意的

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现场演练、讲评相结合。

第五编书记员其他实务技能

第一章法律文书辅助制作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字的基本常识和使用规范;掌握裁判文书校对技能以及对生效裁判文书中出现错误的处理方式。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各类法律文书格式;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裁判文书的规范性文件;汉语言文字的基本常识和使用规范;常用多意字、多音字的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用法。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自学、训练相结合。

第二章卷宗整理、装订与档案管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立卷归档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立卷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方法,掌握各类卷宗整理、装订技能。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主要规定;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范围;如何分立正副卷以及区分正副卷材料应遵循的原则;各类案卷诉讼文书排列规则;常见的错误;装订的要求;归档及调档的具体要求。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与演练、讲评相结合。

聘用制书记员(法律)考试试卷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 聘用制书记员(法律)考试试卷 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40分) 1、人民法院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的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D、审判机关 2、()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政法委 D、纪委 3、下列()项不符合宪法规定。 A、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B、公民终身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C、国家推 行计划生育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不满()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8 B、10 C、16 D、18 5、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审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协助与被协助关系 D、没有 关系 6、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要有书面诉状 B、要有明确的被告 C、要有足够的证据 D、要有损害后 果7、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二十年 8、()应当公开审理。 A、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涉及贪污犯罪的案件 9、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A、四审 B、三审 C、两审 D、一审 10、下列不属于法官序列的是()。 A、执行员 B、助理审判员 C、审判员 D、审判委员会委员 11、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由()认定。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政法委 12、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签署命令发布。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委员长 D、国家主席 13、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合同签订之日 C、劳动者接受录取通知书之日 D、录取通知书载明 的上班之日 14、遵守法律是每一个()的义务。 A、市民 B、社会成员 C、人民 D、公民 15、法律是()。 A、领导制订的 B、法学家制订的 C、行为规范 D、打击坏人的 16、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 A、党中央 B、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7、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 A、表达 B、思想 C、外国作品 D、未发表的作品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含参考答案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

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1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 12、复议机关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错)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 14、隐私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错) 15、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为此,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 16、当事人可以创设物权或改变物权的内容。(错) 17、任何一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对)

书记员工作技能测试题

书记员技能考试题 一、判断正误题(在括号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2、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受法官指导。(×) 3、书记员属于杂工,在法官领导下工作。(×) 4、书记员虽然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但可以领导法官。(×) 5、书记员是具有审判职称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6、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7、书记员实行的是聘任制。(√) 8、书记员不实行聘任制。(×) 9、书记员实行的是录用制。(×) 10、书记员实行的是任命制。(×) 11、书记员实行的是合同管理。(√) 12、书记员不实行合同管理。(×) 13、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 14、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依照法律订立雇用合同。(×) 15、人民法院与书记员可以不订立聘任合同。(×) 16、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履行合同规定。(√) 17、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书记员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 18、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规定。(√) 19、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高级人民法院规定。(×) 20、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由双方约定。(×) 21、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不纳入国家管理。(×) 22、国家不管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23、公告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24、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 25、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可以超员。(×) 26、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国家核定。(√) 27、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定。(×) 28、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定。(×) 29、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中级人民法院核定。(×) 30、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基层人民法院核定。(×) 31、人民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32、人民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在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33、书记员编制不是人民法院的专用编制。(×) 34、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无权要求书记员回避。(×) 35、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没有必要签订聘任合同。(×) 36、审判人员承办的案件卷宗,在审理期间由承办人保管,经书记员同意,可以外借给他人(×) 37、审判人员承办的案件卷宗,在审理期间由承办人保管,经书记员同意,可以交给他人保 管。(×) 38、书记员对案件中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保管等,要有保密安全措施。(√)

2019法院聘用书记员考试模拟试题含答案

2019法院聘用书记员考试模拟试题含答案 一、填空题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4.、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的核准权在(最高)人民法院。 5.(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7.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8.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9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10.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单项选择题 11..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A.1954年 B.1975年 C.1978年 D.1982年 【答案】D 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不包括()。 A.审判员B.人民陪审员 C.书记员D.本案证人【答案】D 13.民事证据的特征不包括()。 A.客观性 B.可触摸性 C.关联性D.合法性【答案】B 14、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15 B.16 C.17 D.18 答案:B 1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C)内审结。 A.三个月 B.四个月 C.六个月 D.十个月 16.《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书记员考试到底要考些什么

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103家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招录法院要求的计算机速录技能(见附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65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8e14290002.html,),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电子图片,持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应一并提交。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家法院。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8时至2016年2月15日1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16年2月16日至2月2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应聘人员应根据招录法院的通知参加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测试(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报名时提供的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招录法院所需招录技能的,视为技能资格审查通过。 五、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岗位津贴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确定书记员等级,按照初级、中级,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500元∕月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专业技能题集

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专业技能 一、判断正误题(在括号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2、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受法官指导。() 3、书记员属于杂工,在法官领导下工作。() 4、书记员虽然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但可以领导法官。() 5、书记员是具有审判职称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6、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7、书记员实行的是聘任制。() 8、书记员不实行聘任制。() 9、书记员实行的是录用制。() 10、书记员实行的是任命制。() 11、书记员实行的是合同管理。() 12、书记员不实行合同管理。() 13、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 14、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依照法律订立雇用合同。() 15、人民法院与书记员可以不订立聘任合同。() 16、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履行合同规定。() 17、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书记员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 18、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规定。() 19、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高级人民法院规定。() 20、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由双方约定。() 21、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不纳入国家管理。() 22、国家不管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23、公告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24、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 25、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可以超员。() 26、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国家核定。() 27、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定。()

2019年法院系统公招聘任制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卷含参考答案

2019 年法院系统公招聘任制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一、本试卷共 80 道题,总时限为 60 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 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 2B 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 A, 错误的涂 B;全部涂“A”或“B” ,均记为 0 分。 ) 1 、 元 朝 的 “ 刺 字 ” 作 为 附 加 刑 , 不 适 用 蒙 古 人 、 色 目 人 。 ( 对) 2、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 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 错 )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对 )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和一 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对 )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 ( 错 )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 22 岁。 ( 错 )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 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 错 )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 ( 对 ) 10 、 法 律 意 义 上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规 定 具 有 确 定 性 和 不 可 预 测 性 的 特 征 。 ( 错 ) 11 、 行 政 处 罚 的 实 施 机 关 是 法 定 行 政 机 关 和 法 律 法 规 授 权 的 组 织 。 (对 ) 12 、 复 议 机 关 对 于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的 , 都 应 当 在 收 到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60 日 内 作 出 决 定 。 ( 错 )受理申请之日起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切的 关系。 ( 对 ) 14、隐私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 ( 错 ) 15、李某,17 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为此,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 对 )

2019年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附答案)

2019年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1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 12、复议机关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错)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

江苏法院书记员定岗考试 笔试题

书记员其他技能测试题(二) 姓名:部门: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在归档前,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将卷宗交()检查并签名,不得自己代签。 A、审判长 B、审判员 C、主审法官 D、庭长 2、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阅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 A、事后 B、当庭 C、代为 D、选择 3、刑事案件庭审中有独立量刑程序的,均应在法庭调查和()笔录中完整反映。 A、核对当事人身份 B、法庭审理 C、当事人陈述 D、法庭辩论 4、结案后()个月内应将卷宗移送法院档案管理部门。 A、6 B、4 C、3 D、1 5、对于从立案部门接收的案件卷宗,内勤应当在登记后立即移交(),原则上不能让卷宗在自己手上过夜。 A、承办法官 B、主审法官 C、庭长 D、审判人员 6、下列哪一项不在审委会讨论笔录范围内()? A、委员发表的意见 B、形成的决议 C、参加人数 D、支持人归纳的结论性意见 7、裁判文书签发并经法官修改后,聘用制书记员应当配合法官对修改稿与()是否一致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送印。 A、原始稿 B、附件稿 C、核定稿 D、签发稿 8、需要办理退卷的,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填写退卷函,连同裁判文书、()等发送原审法院。 A、原审卷宗 B、二审卷宗 C、答辩状 D、起诉状 9、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实行()和使用管理的双重考核管理模式。 A、日常管理 B、综合管理 C、部门管理 D、联合管理 10、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与其()挂钩。 A、奖金福利 B、探亲休假 C、工资待遇 D、各种补贴 11、执行死刑(),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A、前 B、时 C、后 D、中 12、调解书由()和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A、审判长 B、主审法官 C、庭长 D、审判人员 13、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日内阅读。 A、三 B、五 C、十 D、十五 14、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在调解书送达后,原审法院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培训教学大纲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完善书记员专业化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化培训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教学大纲。 第一编综合素养 第一章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书记员工作职责、地位、作用;明确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制度体系的总体框架(以《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引领的6项配套文件和1个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基本内容;《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技术标准及等级晋升暂行办法》、《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等级晋升、单独序列分级管理、

技能标准、职业保障等具体内容。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授课与讨论交流结合。 第二章书记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掌握书记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内容与要求,明确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职业道德要求;书记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书记员职业纪律要求;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制订的各类“禁令”的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处分类型与适用的规定。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侧重于案例教学,以案说法。 第三章书记员职业礼仪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明确对书记员的言谈举止和司法礼仪的要求,掌握书记员作为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基本礼仪。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基本社交礼仪;书记员职场礼仪的具体要求(法庭礼仪、职业着装要求、职场称呼;接待礼仪;会场座位排序;餐桌座位排序;乘车座位排序;电话礼仪)。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题讲授,注意结合实例讲解。 第二编民事审判、执行书记员工作实务 第一章民法基础知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 了解民事审判常用法律基础知识,理解常用民事法律概念和术语的意义。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 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保险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聘用制法官助理考试试卷

聘用制法官助理(法律)考试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40分) 1、人民法院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的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D、审判机关 2、()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政法委 D、纪委 3、下列()项不符合宪法规定。 A、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B、公民终身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C、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不满()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8 B、10 C、16

D、18 5、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审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协助与被协助关系 D、没有关系 6、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要有书面诉状 B、要有明确的被告 C、要有足够的证据 D、要有损害后果 7、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二十年 8、()应当公开审理。 A、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涉及贪污犯罪的案件 9、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A、四审 B、三审 C、两审 D、一审 10、下列不属于法官序列的是()。 A、执行员 B、助理审判员 C、审判员 D、审判委员会委员11、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由()认定。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政法委12、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签署命令发布。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委员长 D、国家主席 13、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合同签订之日 C、劳动者接受录取通知书之日 D、录取通知书载明的上班之日 14、遵守法律是每一个()的义务。 A、市民 B、社会成员 C、人民 D、公民 15、法律是()。 A、领导制订的 B、法学家制订的 C、行为规范

2018年法院聘用书记员考试试题含答案

2018年法院聘用书记员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30题,共30分) 1.”三个至上”不包括( ) A.党的事业至上B.人民利益至上C.宪法法律至上D.工人阶级利益至上【答案】D 2.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 ) A环境权 B.平等权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3.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D ) A.1954年 B.1975年 C.1978年 D.1982年 4.(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答案】A 5. 在物的分类中,和原物相对应的是(). A不动产 B不可分物 C 孳息D 特定物【答案】C 6.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20年 B、2年 C、15年 D、18年【答案】A 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不包括()。 A.审判员B.人民陪审员 C.书记员D.本案证人【答案】D 8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是下列哪一项?(C) A.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B.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C.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D.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9.广义上的当事人不包括 ( D )在内。 A.原告B.被告C.第三人D.代理人 10.民事证据的特征不包括()。 A.客观性 B.可触摸性 C.关联性D.合法性【答案】B

11.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天。A.15 B.30 C.10 D.60 【答案】B 12.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一定的原则予以认定,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B.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C.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D.传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原始证据【答案】D 13. 某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天,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间为()天。() A15和10 B.15和15 C10和10 D.10和15 【答案】A 14.( )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D转交送达【答案】A 15.( )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D转交送达【答案】B 16. 公告送达方式按照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日,即视为送达。 A、60 B15 C30 D 90 【答案】A 1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 A.当事人自愿原则B.一调到底原则 C.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D.合法原则【答案】B 1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不包括()。 A.查封B.拍卖

人民法院2019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法律)考试试卷

人民法院2019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法律)考试试卷 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40分) 1、人民法院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的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D、审判机关 2、()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政法委 D、纪委 3、下列()项不符合宪法规定。 A、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B、公民终身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C、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不满()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8 B、10 C、16 D、18 5、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审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协助与被协助关系 D、没有关系 6、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要有书面诉状 B、要有明确的被告 C、要有足够的证据 D、要有损害后果 7、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二十年 8、()应当公开审理。 A、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涉及贪污犯罪的案件 9、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A、四审 B、三审 C、两审 D、一审 10、下列不属于法官序列的是()。 A、执行员 B、助理审判员 C、审判员 D、审判委员会委员 11、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由()认定。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政法委 12、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签署命令发布。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委员长 D、国家主席 13、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合同签订之日 C、劳动者接受录取通知书之日 D、录取通知书载明的上班之日 14、遵守法律是每一个()的义务。 A、市民 B、社会成员 C、人民 D、公民 15、法律是()。 A、领导制订的 B、法学家制订的 C、行为规范 D、打击坏人的 16、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 A、党中央 B、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7、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 A、表达 B、思想 C、外国作品 D、未发表的作品 18、“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现实的未来”,这句话表明了现实与理想的()。 A、矛盾性 B、统一性 C、包容性 D、互补性 19、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级别上属于()。

2019年检察院书记员面试专业知识测试试题含参考答案

2019 年检察院书记员面试专业知识测试试题含参考答案
1.请你谈谈人民法院的基本组织结构。
解析: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第一,从全国法院系统来看,我国实行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四级法院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所有案件的终审法院,高级 人民法院设在省一级,中级人民法院设地级市(或设区的市)一级,基层法院设在区县所在 地。除此之外,我国还设有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以及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第二,从法院系统内部来看,一个法院内部包括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 务部门包括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庭;非审判 业务部门包括行装处、政治处、研究室、司法警察处、纪检监察处和办公室等部门。
2.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有些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 工作考核的指标,你对此怎么看?
解析: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相互理解、非对抗性的特点、在民 事审判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我国目前在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大量增长的情 况下,通过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过,我们同时也要注意到,调解是具有其自身要求,只有在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况下法官 才可能运用调解的方式,考虑到有些案件的特殊性,比如家庭暴力案件,在很多情况下都是 建议不采用调解的方式。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调解是由案件本身的性质和案件双方当事人 的意愿决定的。
因此,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不科学,它可能会导致法官为了 在工作考核中获得肯定,盲目地进行调解,最终导致该调的调,不该调的也调,结果必然是 当事人不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3.在学习“三个至上原则”的过程中,有人认为不可能同时存在三个最高的原则,三者 是冲突的,你是否同意他们的看法,为什么?
解析:三个至上指的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政法工作中应坚 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三个至上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 法律性的统一。人民利益是党的事业的根本,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 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我们所说的三个至上关系到事业、利益和规范三个方面。就事业来说,具体组织的事业、 个人的事业应该服从于党的事业;就利益来说,具体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人民 的利益;就规范来说,任何规范包括什么道德、宗教、纪律的规范都必须服从宪法法律规范。 事业、利益、规范三个方面的三个至上分别而相关地成立。它们各自在某一个范畴是至上的, 因此并不存在矛盾。
实践中有人认为三个至上是矛盾的说法是错误的,这完全是他们对三个至上的误解,没有 认清三个至上是三个方面的至上。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工作中,党的事业是政法工作的政

2019法院聘用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含答案

2019法院聘用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含答案1.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C)。 A.个人所有财产B.依法规定享有的财产 C.个人合法财产D.公民收入和储蓄 2、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C)。A.法律体系B.法的历史类型 C.法系D.法律制度 3.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都属于(B)。 A.规范性法律文件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司法机关公文D.证据 4.法系的分类标准是(B)。 A.法的历史类型B.法的历史传统 C.法律体系D.法律部门 5.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有(D)。 A.罗马法系B.社会主义法系 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D.普通法系 6.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D)。A.基本法律B.行政法规 C.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D.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7.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D)。 A.自然法B.习惯性 C.不成文法D.习惯 8.大陆法系在法的形式主要采用(C)。 A.判例法B.习惯法 C.法典D.不成文法 9.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B)。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D.纪律检查委员会 10.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B)。 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 11.司法解释是指(B)。 A.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法所作的解释 B.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C.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法律的解释 D.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12.划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标准为(B)。 A.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 B.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不同 C.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 D.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13.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C)。 A.人和物B.违法对象 C.社会关系D.社会秩序 14.法律事实包括:一法律事件,二(C)。 A.法律后果B.法律制裁 C.法律行为D.法律责任 15.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是(A)。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最初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16.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D)。 A.调整范围相同B.规范内容相同 C.要求相同D.历史使命相同 17.法典编纂是指(C)。。 A.是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B.是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 C.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 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程度,可将法律规范分为(C)。 A.确定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B.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D.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19.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属于(B)。 A.法律解释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D.法律部门 20.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之一的国际条约是指(D)。 A.国际宣言 B.国际公约 C.国际协定 D.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 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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