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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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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实务课程论文题目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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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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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浅谈消费税 (2)

1、消费税的含义 (2)

2、消费税的特点 (2)

二、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3)

1、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3)

2、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3)

3、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 (3)

三、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 (4)

1.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不高。 (4)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 (4)

3.部分税目的税率设置不太科学,难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4)

4.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不太合理 (4)

5.征收环节存在瑕疵 (4)

四、今后我国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5)

1、进一步调整征税范围 (5)

2、调整纳税环节 (5)

3、合理调整部分产品消费税税率 (5)

4、改革价内税 (5)

五、参考文献 (6)

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摘要:消费税是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之一,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字:消费税;税制改革;计征方法;课征范围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reform of our country consumption

tax

Abstract:Consumption tax is has strong ability to control one of the categories of taxes that, as a national tax policy tools, the legislative intent, is expected to adjust the people's consumption demand, guide the social resources allocation or regulate social wealth distribution, the nation's realization of social economic policy goals. 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

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

一、浅谈消费税

1、消费税的含义

我国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我国的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所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确定的。我国人大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十几年来,消费税制度保持相对稳定,直到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

2、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作为一种流转税,除了与其他流转税一样具有调节经济与组织收入职能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消费税具有政策调节灵活性和征税范围选择性的特点。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

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引导生产和消费。我国消费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只选择少数特定消费品交叉征税,实行双重调节。

(2)消费税计税方法和征收方式具有多样性。税率可根据消费品的种类、档次、或消费品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消费税的计税方法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方式,计税准确方便。

(3)消费税纳税环节具有征税环节单一,税负可以转嫁的特点。消费税只有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者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多次征收。因此,消费税在调节消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能够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消费税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最终消费税负担将由消费者承担。

(4)消费税是价内税。消费税的税金包含在计税价格中,计算简便,易于征收。

二、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1、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国家对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既可以调节消费量和消费结构,又可以调整生产规模和产业结构。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税负可以转嫁,让消费者面对的价格提高进而可以平抑过高或超前的消费需求、抑制一些有害的消费,并引导消费方向、促使消费者形成符合时代性要求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通过改变商品的价格来影响生产和消费,而在税负归宿不同的条件下,其作用的对象也不同。

(1)在税负完全转嫁的条件下,有选择地对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课征消费税,一方面可以调节居民的消费总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居民的消费结构,从而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

(2)在税负完全不能转嫁的条件下,有选择地对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课征消费税,一方面可以调节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生产结构,从而引导生产,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

(3)在税负完全部分转嫁的条件下,由于消费税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所以,课征消费税,既会影响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又会影响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

2、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消费税属于流转税,在收入分配方面主要起到的是间接作用,对于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进而对对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减少一部分人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调节个人可支配的实际收入,从而实现平衡社会收入与财富的功能。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对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免税或实行低税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实行免税或低税率,税后的收入分配虽然不一定能更加公平,但却具有一定的缓解贫困的作用。第二种方式是对主要由高收入者消费的奢侈品实行高税率。政府对收入弹性较大、价格较高、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课征税率较高的税收。其产生的收入效应,即通过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从而把高收入阶层的一部分收入转化为用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会达到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

3、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二是提高那些不可再生、一次性物品的价格,减少其使用量,最终达到减少资源消耗的目的。

三、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

消费税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并不能充分真实地反映消费税的立法意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

1.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不高。目前我国征收消费税的主要法律依据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其法律地位低于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因此,我国目前还没有通量整个消费税法体系的基本法,而更多的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收规章,立法层次不高,法律效力不强。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第一,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偏窄,不利于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我国目前实现的是特殊型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想的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收增值税的影响很大,课征范围仍较窄。第二,我国消费税将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可证范围,这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

3.部分税目的税率设置不太科学,难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例如,我国目前对成品油、乘用车、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对环境有害的物品、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等课征消费税的实际税率非常低,难以起到引导消费方向、节约消费、节约资源的作用。

首先就一次性筷子而言,对于一双价值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其表面意义大于实质效力。5%的税率分配到一双价值两分钱的木筷上也不过一厘,这对于引导人们消费观念和环保节约意识的影响作用不大。其次,香烟,酒类,鞭炮类商品不仅具有“劣值性”,还会产生诸多社会负面效应,应使用高税率。最后,在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税率上,个别的调整和幅度值得重新考虑。

4.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不太合理。国际上消费税一般采取价外税的方式,而我国在1994年确立消费税时,出于方便消费税与增值税交叉征收,减少社会震动和开征的各种阻力,适应当时人们的消费习惯等各方面考虑,采取了价内税的征收形式。在日常消费中,消费税金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最后由生产者代缴而不是由消费者直接缴纳。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费品时往往不知道自己负担了多少税金,甚至误以为消费税金是由生产者负担的。这就降低了消费税的透明度,麻痹了消费者,减小了消费税调节消费者消费行为的作用,与消费税的立法意图不相适应。

5.征收环节存在瑕疵。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除了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课税,其他消费税主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多环节征收。消费税不能像增值税那样形成环环抵扣、环环监督的链条,不能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给偷、逃税以可乘之机。征收环节难以界定,厂商通常采取生产环节定低价、流通领域定高价的办法避税。尽管原则上税务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在稽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调整,但征收成本很高。一旦生产者或进口者逃避了消费税,就很难将其所偷逃的消费税从下一环节补征回来。

四、今后我国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1、进一步调整征税范围

我国应适应国际发展趋势,逐步实现有限型消费税向中间型消费税转变。(1)这次将木制一次性筷子列为了征税税目,但笔者认为这还远远不够,应采取国际通行的办法,大幅度提高卷烟、汽油、柴油、鞭炮、焰火等危害身体健康的消费品的税率和税负,并逐步将我国资源不足以及会造成污染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2)不断调整和扩大“奢侈品”范围。“奢侈品”的定义应当与时俱进。此次消费税调整的一个美中不足之处是“抓小放大”——未将豪宅、高档家具、高级娱乐列入其中,是一大缺憾。(3)借鉴国际惯例,开征环境税。通过开征水污染、空气污染、垃圾污染等环境税可以筹集资金,进行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税收入,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实行基金式管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环境治理。

2、调整纳税环节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环节除卷烟增加了批发环节5%的消费税,金银首饰和钻石及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的特殊情况外,其他应税消费品限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对于像烟、酒、成品油、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不应仅限在以上三个环节,应推广到批发环节、并可采用多环节并用的方法,以此扩大税基,增加税收,同时减轻了企业负担。为杜绝侵蚀税基现象的发生,可将部分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向后推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对烟、酒等市场需求量大、物价上涨快、国家限制生产又不提倡消费的消费品,可以在生产、消费两道环节征收消费税;对各种高档娱乐消费行为开征的消费税,在消费行为发生时征税,这既有利于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又可防止企业利用转移利润方式逃税。

3、合理调整部分产品消费税税率

从国际比较来看,应适时调整消费税税率,适当提高卷烟、汽油、柴油的税负水平;卷烟属于限制性消费品,汽油、柴油是不可再生资源,世界各国都采用较高的税率限制其消费,比如德国对汽油、柴油这类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成品油课征很高的消费税,因为石油开采过量还会造成石油资源匮乏,导致能源危机。

而我国的税率相对较低,不利于体现消费税的立法原则,应适度提高;采取国际通行的方法,加大对含铅和含铅汽油实施税收差异,来鼓励无铅汽油的消费,提高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的税收;保护环境,提高鞭炮和焰火等易导致安全事故的消费品的消费税;对于一般消费品,如摩托车、啤酒、黄酒适当降低税率,促进消费经济的发展。

4、改革价内税

我国目前的消费税是价内税,这种价内税虽然与增值税税基相同,征收管理较容易,但存在着许多弊端。(1)易产生认识误区。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生产环节的流通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税款由消费者负担,而消费税却是价内税,同样由消费者负担,却容易造成由企业负担的印象。这种误区的产生不利于引导消费,也不利于落实国家分配政策。(2)价内税使得价税混淆影响价格透明度及税收透明度,有悖于公开原则,使消费者无法分辨价格中的价款与税款,不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

将消费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可增加税收的透明度。价外税可以使消费者明确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可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这在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普遍较弱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而且突出了间接税性质,有利于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需求。最后还可明确体现国家抑制某些产品消费、服务消费的政策,价税分离后,消费者通过比较,会比较容易看清这些。

参考文献:

1.甄立敏《税法与实务》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6

2.杨冬梅《我国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报(社会科学版)2008

(2)

3.黄朝晓《试论消费税改革》[J]税务研究2010(8)

4.王亘坚、武彦民、刘植才《税收学》(修订本),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5.张军《所得税和消费税的经济学分析》,《证券时报》2007年2月16日

6.刘荣《试论消费税制的完善》,《现在财经》1999年第8期

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浅谈我国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内容提要】自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消费税;税制改革;计税方法;课征范围 Abstract: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 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 一、引言 我国的消费税是我国继增值税后第二大税源,是为体现国家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解而设置的。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存在与现实不合拍的地方。从2006年4月1日起, 我国的消费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次政策调整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消费税在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导致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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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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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 筹划方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一、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 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 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 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

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它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三、纳税筹划的法律依据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中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中国一直不断地修

浅谈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8e14677739.html, 浅谈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作者:玄心怡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2期 摘要:在国家的税收中,消费税作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一直以来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的进程不断推进,我国消费税征收过程中弊病日显,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文章从消费税的概述、消费税制度存在的弊病及消费税改革的思路等三个方面入手,建言献策,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消费税;改革;税收政策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是以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从消费税的征收群体而言,征收的主体便是产生消费行为的消费者。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来看,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其具体体现在于税收的征收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引导着我国现行相关的产业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明确未来消费的发展方向。 针对当下消费税制度的弊病问题,有学者提出了个人建议,试图调整消费税征收的范围,从以前的生产环节变为更接近消费者的零售环节,“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可以将消费税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情况。由于现实价格方面的差距,境外购买化妆品等商品成为中国人境外旅游的主要任务之一,随着消费税进程的推进,这一状况有望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换言之,国内消费者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买到国外质量较好的产品。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调整来看,调整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对一些居民必需,供应丰富,已经不需要消费税调整的商品就可以从消费税税目的名单上清除掉。根据当前消费的情况来看,一些原先的高档消费品成为一般消费品,不管是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将不再是消费税的征收范畴。 为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提升国家整体的环保水平,将对一些环境破坏大,高污染、高能耗商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畴,用倒逼的方法提高整体的环保水平。同时,对消费税征收的一些具体条件和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对一些具备条件的应税消费品,在征收环节上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从生产转向批发或零售,具体而言,优化征收的环节,明确商品的种类。 (一)征税商品分布不均 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消费税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始设置。在消费税的征收过程中,根据不同商品的属性进行征税,对于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一般民众难以消费或者无购买能力以及国家虽然不禁止也不鼓励消费的商品征收一定数额消费税。此后,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征税方式,一直在不断调整中。其中,最大的一次税制调整发生在2006年,此次在内容和原则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从征税的范围来看,一次性商品、高档娱乐休闲运动用品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 析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 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消费税重大改革回顾

215 消费税重大改革回顾 吴 椰 作者简介:吴椰(1995-),男,硕士研究生在读,东北石油大学,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和税制改革。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 大庆163318) 摘要:目前为了适应整体经济的发展变化,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税制改革,其中2016年5月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已经顺利收尾,接下来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目标,今后我国新一轮税改的重心将渐渐转向消费税改革。在此节点上,总结历次消费税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希望能为我国消费税改革提供一点助力。 关键词:税制改革;消费税改革;消费税发展一、1950-1992时期的多种特别消费税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开始着力恢复经济基础建设,并着手建立我国新税制加以配套。1950年初中央政府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规定了我国建国初的14种税种,其中就包括现行消费税的前身“特种消费行为税” ,并开始了对特种消费行为如筵席,娱乐等的征税活动。到了1953年,我国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但将其中大多改征文化娱乐税(并于1966年停止征收),余下部分转而征收工商业税。随后多年对此并未作出其他重大改变,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中央在1982年,1989年对我国当时紧缺的原油,彩色电视机和小轿车进行特别消费税的征收。此阶段内我国特别消费税的特点是为了调节我国稀缺商品的供需和引导当时的社会风尚减少娱乐性活动消费。 二、1993-2005暂行条例下的消费税的初期发展 作为我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次税制改革,1994年的税制改革为我国现行税制打下了夯实的基础,也是在本次税改中,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正式将消费税独立的作为一项税种,并由中央统一征收,税收收入全部归属于中央政府。本次改革设立了11个税目。并在1995年开创性地在零售环节征收金银首饰、钻石饰品的消费税。1997年为了使得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我国将原各类卷烟统一税率征收改为将卷烟分为五大类分别适用3档税率。2001年将原来适用比例税率的卷烟和白酒改为适用比例加定额的复合计税方法征收。 在此阶段我国消费税完成了有无到有的转变,并且开创性地在零售环节对部分商品进行征收和对人类身体健康有害的白酒和卷烟进行复合计税征收,反映出我国消费税完成了从仅对原来供给不充分的商品的调控到对奢侈商品为主的消费品的征收拟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转型,并且在税收征管方法上也有了大幅的提升。 三、2006-2009大规模消费税改革 2006年我国迎来了我国历史上最大的消费税改革,此次改革增加了6个税目,取消了3个税目使得最终税目数量为14个,并对部分现行消费税税目与税率进行调整。新增成品油税目对原有的汽油柴油和新增加的航空煤油等进行消费税征收;增加木质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两个税目来反应国家对环境的保护并引导民众降低对木材的使用;增加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和高档手表来体现国家对高档奢侈消费的调节并间接调整收入分配;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以支持大众生活品质的提升;将原来的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并入新增 的成品油税目当中。此次消费税改革的另一方面反应对于小汽车和摩托车进行了更为标准和细致的划分,统一了薯类白酒和粮食白酒的税率并降低了汽车轮胎的税率。随后2008年和2009年分别对2006年的税改进行了小部分调整,调高了小汽车,成品油的税率和对卷烟加征零售环节的消费税。 本阶段消费税改革力度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改革,一次性对多种税目和税率进行调整,并且首次提到利用消费税来体现国家对环境的重视和保护,使得原来仅有稳定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两项功能的消费税新增了环境保护的第三项功能,至此我国消费税的功能和世界各先进经济体达到一致。 四、2015年至今几次小规模改动 2009年以后我国消费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进行变动了,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细则也是在2009年以后就没进行过大的修改。2015年将电池和涂料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同年还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2016年我国取消了对普通化妆品的消费税征收,并将高档化妆品税率调高到15%。 最近几年消费税对比增值税而言近乎属于改革的空白区,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营改增的任务巨大且复杂,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近十年未曾改革的消费税已经无法有效的服务我国现行的经济发展。 五、总结 从建国开始我国消费税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改革,每次改革都是结合相应的时代背景进行的,但是进十年来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经济发展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慢车道,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因此在近几年应当加快消费税的改革以适应经济变化。 参考文献:[ 1]杨贤超.税制改革背景下消费税改革问题研究[J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8(05):63-68. [2]李淑红.“十三五”期间我国居民消费税改革及策略[J ].改革与战略,2017,33(03):79-82. [3]刘静,陈懿赟.我国消费税的发展现状及改革思考[J ].商业时代,2013(02):112-113.

浅析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2

课程论文 (2014届) 题目我国上市公司利润质量探析 专业辅修会计学 年级2012级 姓名冯进萍 学号12010242956 指导教师袁荣

摘要 消费税作为一个承担了特殊调节功能的税种,其税收负担较重。本文从构成消费税的具体税制要素着眼,提出若干进行消费税收筹划的建议,以求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以达到减轻税负,规避税收风险,实现企业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消费税税收筹划 Abstract Consumption tax as a commitment to the special regulatory function of the types of taxes, their tax burden is heavier. I focus from specific tax elements constitute a consumption tax, made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for consumer tax planning, in order to reduce the consumption tax burden in the reasonable range. Taxpayers within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law, by operating, investing, financial and other economic activities prior planning and arrangements, and take full advantage of the tax law provides preferent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to reduce the tax burden, to avoid the tax risk, enterprise overall after-tax income a series of planning activities to maximize financial goals. 【Key word】:Consumption tax, plan and prepare of tax revenue, Consumption tax of planning

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税法与实务课程论文题目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姓名 学号 院系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 得分 任课教师 年月日

目录 一、浅谈消费税 (2) 1、消费税的含义 (2) 2、消费税的特点 (2) 二、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3) 1、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3) 2、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3) 3、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 (3) 三、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 (4) 1.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不高。 (4)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 (4) 3.部分税目的税率设置不太科学,难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4) 4.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不太合理 (4) 5.征收环节存在瑕疵 (4) 四、今后我国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5) 1、进一步调整征税范围 (5) 2、调整纳税环节 (5) 3、合理调整部分产品消费税税率 (5) 4、改革价内税 (5) 五、参考文献 (6)

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摘要:消费税是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之一,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字:消费税;税制改革;计征方法;课征范围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reform of our country consumption tax Abstract:Consumption tax is has strong ability to control one of the categories of taxes that, as a national tax policy tools, the legislative intent, is expected to adjust the people's consumption demand, guide the social resources allocation or regulate social wealth distribution, the nation's realization of social economic policy goals. 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 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 一、浅谈消费税 1、消费税的含义 我国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我国的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所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确定的。我国人大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十几年来,消费税制度保持相对稳定,直到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 2、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作为一种流转税,除了与其他流转税一样具有调节经济与组织收入职能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消费税具有政策调节灵活性和征税范围选择性的特点。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

消费税改革对烟草企业的影响

目录 消费税改革对烟草企业的影响 (1) 摘要 (1) 关键词:消费税;改革;影响;建议 (2) 引言 (4) 1、消费税的基本概念 (5) 1.1消费税的概念 (5) 1.2消费税改革历史 (5) 1.3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5) 1.4消费税的征收税率 (5) 1.5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5) 1.6消费税的征收目的 (6) 2、烟草消费税的特点 (6) 2.1烟草消费税征收范围 (6) 2.2烟草消费税征收环节 (6) 2.3烟草消费税的征收税率 (6) 2.4烟草消费税的征收方式 (7) 3、烟草消费税改革 (7) 3.1烟草消费税的改革进程 (7) 3.2烟草消费税的现状 (8) 4、消费税改革对烟草企业的影响 (9) 4.1公司简介 (9) 表4.1 利润表 (10) 4.3消费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10) 4.3.1价格上涨可能导致需求下降,加大卷烟营销的难度 (10) 4.3.2增加企业税收负担 (11) 4.3.3减少企业利润的实现 (12) 4.3.4影响企业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13) 5、应对消费税改革的措施 (13) 5.1突出公司产品营销地位 (13) 5.2加强烟草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以及零售商之间的联系 (14) 5.3控制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14) 5.4构建适合现阶段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14) 5.5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5) 6.结语 (17) 消费税改革对烟草企业的影响 摘要 2009年5月以后,我国的卷烟消费税一直未曾做过调整,但是为了更好的控制烟草消费,减少烟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共同宣布,从2015年5

从消费税角度谈化妆品行业税制改革问题

从消费税角度谈化妆品行业税制改革问题 从消费税角度谈化妆品行业税制改革问题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消费税对化妆品的征税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要求,正确引导消费,笔者觉得应该调整化妆品这一消费税税目。 【关键词】消费税政策化妆品免税 一、消费税的引导消费作用 居民的消费结构是多样化的,包括衣、食、住、行、用、文化、娱乐、保健、教育等多项支出,并且消费结构的变化也较快,政府需要有选择地对一些高档消费品或奢侈品开征消费税,以正确引导消费方向。由于征税的目标直接针对高收入阶层,普通收入水平居民的必需品消费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化妆品已经成为了大众消费品的一类,还对化妆品不分种类的苛以30%的重税已经有点不合乎消费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 二、发达国家消费税政策的借鉴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宽窄,不仅关系着消费税调节的深度、广度和实施成效,更反映着政府税收政策的取向及其指导思想,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除了同其他流转税一样具有调节经济与组织收入职能外,还具有独特的作用: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引导生产和消费。 台湾地区的货物税(即我们的消费税概念)课税范围包括橡胶轮胎、水泥、饮料品、平板玻璃、油气类(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汽油、燃料油、天然气、溶剂油、液化石油气)、电器类(包括电冰箱、彩色电视机、冷暖气机、除湿机、录影机、电唱机、录音机、音响组合、电烤箱)、车辆类(包括汽车、机车)7个税目。此外,台湾对烟酒独立征收烟酒税,也没有化妆品这一对象。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税制趋向规范统一,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一个重要税种,在调节收入与消费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

税务会计消费税论文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税务会计》结课论文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浅谈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姓 名 储 涛 学 号 20093059382 所属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班 级 093会计8班 授课教师 丁启军 摘要: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整消费税征纳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部分消费品所征收的一道价内税, 企业缴纳消费税的多少,

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作为消费税纳税人,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筹划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实现最大的财务利益,已成为纳税人比较关注的问题。对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很多,本文主要从加工方式的合理选用、计税依据的选择、高税负的规避、临界点的测定等方法分析税收筹划,尽可能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目前,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关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却较少。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到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确切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现行消费税的纳税范围包括5类消费品:(1)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一次性筷子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高档手表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5)只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

浅析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调整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 系经济管理系 专业会计与审计班级 姓名学号 题目浅析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调整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年月日

指导教师情况 姓名师璇技术职称讲师单位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答辩小组成员 评语: 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成绩: 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所引发的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优化资源配置。06年和09年都坚持以调节收入分配和扩大消费需求和调节收入分配及环境保护为原则,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过调整。但仍然存在不足,比如忽略了一些既是不可再生资源,同时又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矿物能源产品等等。在未来的改革方向上应该注重划分消费品档次来确定课税范围,对于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普通消费品应不纳入征收范围。对于高档消费行为应选择一些适当的征税对象,来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索引关键词:消费税征收范围改革

1消费税现状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我国目前经济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消费税作用..................................................................................................错误!未定义书签。2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的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2.2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带来的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3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后的不足及未来改革方向.........................................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后的不足...................................................................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未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改革方向...............................................................错误!未定义书签。后记...................................................................................................................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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