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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草案

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草案
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草案

《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适应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生活、城市形象提升和国际交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地名规划体系,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层次化和弘扬地名文化的需要,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成果,结合坪山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坪山区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本区行政范围内,确定次干路、城市广场、城市公园、轨道站点、交通设施和郊野公园等地理实体名称的相关活动和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编制本区范围内的地名详细规划时,必须遵循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内容

地名专项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善城市地名系统;

(二)确定地名的分区空间布局及引导性原则;

(三)划分地名片区及引导性原则;

(四)制定面向未来的地名专项方案;

(五)现状地名的优化调整及重点片区地名实施规划;

(六)制定老地名及历史地名的保护发展策略。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次地名分区规划的规划范围覆盖深圳市坪山区的行政辖区范围。

第五条规划期限

坪山地名专项规划不设规划期限,修改以版本顺序编号。

第六条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地名管理条例》(1986)、《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2012)等法规;

(二)《坪山新区综合发展规划(2010-2020)》、《坪山区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在编)、《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2009)、《龙岗区地名分区规划(含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2011)、《深圳市现状道路桥梁名称梳理规划》(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和桥梁)(2010年)、《深圳市现状道路桥梁(次干路以下等级)名称梳理规划》(2015年)、坪山各地区已批/在编准法定图则等规划成果;

(三)《深圳市地名志》(1986)深圳市地名普查资料汇编(1996)等地名资料;

(四)《新安县志》(嘉庆版)等城市历史资料;

(五)2017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坪山部分、深圳市地名综合查询系统、坪山区2015年影像图、《深圳市地图集》、《鹏城街语》等地理资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七条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建立并完善坪山区的地名体系,为地名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分项目标

(1)构建坪山地名体系,服务未来坪山地名规划

(2)梳理全区现状地名问题,厘清现状地名问题

(3)建立地名分区层面的地名系统,提出地名空间指引

(4)制定主次干路、区级开敞空间的名称草案

(5)提出老地名的保护利用对策

第八条规划原则

(一)稳定性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从现状出发,尊重历史,保护地名的历史沿革和社会习惯等特性,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

(二)特色性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展现坪山区的历史、风俗、文化特色以及坪山区新时代发展的城市风貌特色。

(三)层次性原则

承接全市地名总体规划,兼顾不同形状的各类地名,细化已经形成的地名体系,同时兼顾弹性控制与刚性发展的需求,地名命名时考虑优先选用与地名备选等多层次问题。

(四)实用性原则

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从可操作、可对接等方面出发,让地名规划能够落到实地、落到实际流程中。

第三章完善地名系统规划策略

第九条构建地名系统的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反映城市功能空间布局;

(二)面状、线状和点状地名有机结合,形成有序性的地名群体;

(三)与现状城市地名环境和谐一致,体现城市地名发展特点。

第十条构建区级地名系统的要素

参考上位规划《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2007-2020)》的内容,结合国内其他地名规划,从空间上来说,地名规划主要涉及三类要素:面状要素地名、线状要素地名、点状要素地名。结合《坪山区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的要求对本次坪山区地名规划的三种要素地名进行了范畴界定:

(一)面状要素

延续上级层面面状地名要素,形成分区、片区两级的面状地名要素集合。坪山区总共形成4个分区和18个片区。

(二)线状要素

上层次规划(坪山区综合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路及法定图则确定的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线状要素地名。全区范围内线状规划要素包括轨道线路2条、高速公路4条、主次干道158条,线状要素总计164个。

(三)点状要素

在上层级规划确定的市区级广场、公园等开敞空间,以及立交桥、隧道等道路交通设施的地名等重要的城市点状地名要素的基础上增加老地名和历史地名。全区范围内广场、公园、桥梁等点状要素地名总共422个。

第四章地名分区及空间指引

第十一条地名分区原则

第十一条地名空间布局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原有地名格局,延续地方文化、历史和社会特色;

(二)与城市规划定位、区域性人文地理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地名空间布局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分区空间指引

以总体规划格局为基础、结合坪山区行政边界、自然地理实体边界等综合考量,将坪山地名总体空间分为四大分区:碧湖文化健康城分区、中心城分区、高新分区、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

(一)碧湖文化健康城分区

碧湖文化健康城分区以锦龙大道、南坪快速、清风大道、翠宝路、马峦山边界、坪山区边界作为分隔。其区域功能为:“山水新门户、宜居创意谷”,发展以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生命健康等产业为主导功能,兼具高品质生活配套的坪山区核心门户节点。区域特色为:“门户位置,山水格局;将成为坪山的‘生态门户’、‘创新软核’、‘乐活住区’”。

碧湖文化健康城地名空间指引:从传承老地名与反映分区新功能两方面入手,以“碧岭”、“沙湖”、“汤坑”、“康养”、“榕树”等词语进行派生。选择的地名命名词汇以“碧岭沙湖、汤康榕居”等为主,形成相应的特色系列地名。

(二)高新分区

高新分区以绿梓大道、南坪快速路、金田路、马峦山田头山边界、坪山区边界为分隔。区域功能为:以先进制造、未来产业为主导的产业聚集区。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平台、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未来产业创新平台、聚龙智能创新平台、产学研创新平台。区域特色为:该区域的城市更新进展较快,同时又是未来的重要产业中心、教育中心,呈现出产业、教育、居住为主导的城市面貌。

高新分区地名空间指引:以高科技产业特色、文化教育特色为主,同时结合原有的老地名,以“聚龙”、“科创”、“文教”等词语派生地名,选择的地名词汇以“聚龙创智、学文能科”为主。

(三)中心城分区

中心城分区以丹梓大道、宝龙大道、深汕公路、锦龙大道、绿梓大道、比亚迪路、南坪快速及坪山区边界为分隔。它的区域功能为:深圳都市圈东部创新与服务中心,深圳都市圈的东部创新引擎和智慧中枢、辐射粤东北的生产服务极核、服务坪山的高品质综合服务中心。

区域特色为:城市二次开发如火如荼的进行,城市面貌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中心城分区地名空间指引:以反映坪山的中心特色、坪山未来发展的美好愿望等为主,适当继承保留老地名。以未来区域功能如“创新”、“燕子湖”及已有老地名“坪山”等衍生地名词汇。选择的地名词汇以“坪联燕景、万和启智”等为主,从而形成系列地名。(四)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

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包括两个区域,区域一为以南坪快速、马峦山田头山边界及坪山区边界为分隔,区域二为以及丹梓大道、坪山区边界为界。它的区域功能为:以保护生态为主,发展为坪山慢生活的重要区域。它的区域特色为:原有零散的客家村落,且保护较为完整,区域内山水特色明显。

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空间指引:以原有的客家名称为主,辅以休闲生态相关的特色命名,以“休闲”、“生态等词汇派生地名”。选择词汇以“松坑吉康、金田休旅”等为主。

第五章地名片区及空间指引

第十三条划分地名片区的目的

把地名规划划定的分区细分为规模适宜、边界清晰稳定的片区,并进行命名,以有利于形成简洁、高效的标准地名形式,提高社会生活中的指位准确性和效率。

第十四条地名片区空间指引

根据坪山区地名的整体分区,结合综合发展规划纲要的功能分区(在编)、法定图则分区、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实体边界等方面综合考量,将四大分区进一步细分,形成18个小的地名片区,分别为:碧岭片区、汤坑沙湖片区、宝龙新布片区、燕湖片区、江岭片区、坪环片区、坪山中心片区、老中心片区、进出口加区工片区、松子坑片区、老坑片区、龙田片区、坑梓中心片区、沙田片区、金沙片区、聚龙片区、高新南片区、马峦田头片区。(一)碧岭片区

碧岭片区的区域功能为:现代服务业,新型医疗、养生保健等健康产业。

碧岭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以农业科技、健康养生等与碧岭原有的老地名相结合,以“碧岭”、“汤坑”等词派生地名,选用“碧”、“岭”、“康”、“汤”、“居”、“榕”等词为主。(二)汤坑沙湖片区

汤坑沙湖片区的区域功能为:居住及公共服务为主的优质生活区。

汤坑沙湖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以原有的汤坑、沙湖的老地名与文化、生活的新动向充分结合。以“汤坑”、“沙湖”、“文创”等词汇为派生。主要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坑”、“汤”、“沙”、“湖”、“屋”、“居”、“文”、“创”等。

(三)宝龙新布片区

宝龙新布片区的的区域功能:优质生活服务区。

宝龙新布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东部和北部老城区域,基于片区现状地名特色,派生利用“宝龙”、“新布”等老地名。选用词汇包括“和”、“宝”、“龙”、“联”等。其余靠近坪山新中心部分,利用“六和”与“坪山”衍生的“和”与“坪”形成“和”、“坪”系列词汇。(四)坪环片区

坪环片区的区域功能:创新企业总部、健康产业升级区。

坪环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利用坪环的老地名“大万”以及新的产业定位焦点词汇“创新”为衍生词,主要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万”、“众”、“创”、“新”等词汇衍生。

(五)新中心片区

新中心片区的区域功能:高铁枢纽综合服务中心。

新中心片区地名空间指引:能够体现坪山中心地位,以及未来坪山整体发展的相关词汇。以“坪山”、“六和”等词衍生,形成“坪”、“和”为主导的系列。

(六)老中心片区

老中心片区的区域功能:公共服务区、优质生活区。

老中心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保存老城特色,派生利用“坪山”、“龙背”等老地名衍生,可选用“坪”、“龙”、“万”等词汇。

(七)进出口加工区片区

进出口加工区片区的区域功能:综合保税区、区域创新总部区。

进出口加工区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延续保税区“启”字系列,承接“智造”“兰锦”二词作为衍生词汇,命名词汇包括:“启”、“智”、“兰”、“锦”等系列。

(八)燕湖片区

燕湖片区的区域功能:中央活力之心,产学研孵化核。

燕湖片区地名空间指引:结合内部用地功能,强化了燕湖环路系列,派生利用“燕子湖景”新名词进行地名衍生,重点选用词汇包括“燕”、“景”等词汇与环路对应。

(九)江岭片区

江岭片区的区域功能:主导产业区域。

江岭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依托新能源汽车,体现主导产业发展的相关词汇以及老地名结合,以“江岭”、“创新”派生,例如:“江”、“岭”、“创”等词汇。

(十)松子坑片区

松子坑片区的区域功能:水源保护地。

松子坑片区地名空间指引:本区域受到严格保护,未来以“松子坑”地名为派生词即可满足命名需求,地名词汇选择例如“松”、“子”、“水”等。

(十一)老坑片区

老坑片区的区域功能区: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优质生活区、慢生活区。

老坑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将老地名、传统文物点名称以及产业功能等结合。以“老坑”、“吉康”、“盘”字系列等老地名为派生,主要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坑”、“盘”、“吉”、“康”等。

(十二)龙田片区

龙田片区的区域功能:创新创业片区,新能源产业。

龙田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将老地名与产业名称相结合,以“龙田”、“能源”、“智造”为衍生词。例如“龙”、“田”、“沙”、“兴”、“能”、“智”等词语。

(十三)坑梓中心片区

坑梓中心片区的区域功能:生活服务片区、客家文化区。

坑梓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充分将坑梓的有传承老地名与当地结合,营造客家传统文化区。以“坑梓”、“秀新”为衍生词汇,可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坑”、“围”、“梓”、“屋”、“秀”、“沙”、“塘”等。

(十四)沙田片区

沙田片区的区域功能:新能源汽车主导产业。

沙田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将老地名与新型产业充分结合,以“沙田”、“智造”等为衍生词,可选用的词汇包括:“沙”、“银”、“能”、“源”、“科”、“智”等。

(十五)金沙片区

金沙片区的区域功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片区。

金沙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以客家文化、老地名传承为主,以“创新”、“金沙”等衍生,地名词汇选择例如、“金”、“创”、“能”、“龙”等。

(十六)聚龙片区

聚龙片区的区域功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产业片区。

聚龙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充分体现高新技术集聚的特色,以“聚龙”、“智造”为衍生词汇,可采用“高”、“科”、“聚”、“龙”、“智”等相关词汇。

(十七)高新南片区

高新南片区的区域功能:产学研协同创新片区。

高新南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将老地名与产业名称相结合,以“田心”、“科教”为衍生词,可以用“田”、“心”、“环”、“教”、“文”、“科”、“学”等词汇。

(十八)马峦田头片区

马峦田头片区的区域功能:生态保护、慢生活.

马峦田头地名空间指引:以原有的客家名称为主,辅以休闲生态相关的特色命名。选择词汇以“金”、“贵”、“田”、“休”、“旅”、“游”等为主。

第六章道路地名规划

第十五条规划对象

(1)坪山区现状已建主、次干道;

(2)坪山区规划未建主、次干道。

第十六条规划原则

(1)强调片区整体规划,实现路名的系统性;

(2)解决现有路名问题,实现路名的规范化;

(3)规范路名通名体系,实现路名的层次化;

(4)尊重地名历史文化,维护路名的稳定性;

(5)明确简单易行原则,方便社会使用;

(6)尊重使用意愿习惯,降低沟通成本;

(7)充分体现发展延续,保持新老路名和谐。

第十七条道路规划总体情况

对规划道路主次干道逐一排查,提出了路名规划方案。根据地名相关规范,其中新命名47条,保留44条,更名21条,统一名称38条。

第十八条道路地名新命名

对于规划的主次干道既无批准名称,又无使用名称的,要进行新命名。

(一)通名命名指引

必须严格按照道路等级进行通名的命名,“快速道”、“大道”、“路”等通名必须与道路等级相符合。当道路等级发生变化,需有与之相适宜的通名变化,尤其是道路等级下降的情况下,必须修改。

可适当参考“南北向及近南北向的以‘路’为通名,东西向及近东西向的以‘道’为通名”的原则。

(二)专名命名指引

按照如下优先顺序进行专名命名:

优先考虑老地名命名;

以所连接社区名各取一字或以所在社区名拓展命名;

以所连接两端道路各取一字命名;

以附近自然地理实体命名;

以附近公共设施或标志性建筑命;

寄寓美好意义命名;

以诗词歌赋等其它方式命名。

第十九条道路地名保留

现状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符合命名规则,包括全市无重名、同音、近音,一地一名,专名通名规范,名实相符等情形。

出现五年以上的企业名、工业区名等,按照尊重使用习惯及降低成本的考虑,按照老地名要求保留地名。例如“比亚迪路”。

第二十条统一道路地名

有多个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且至少其中之一符合命名规则,进行统一地名。根据《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地名应当遵循一地一名的原则。一地多名的,应当进行标准化处理,确定唯一的名称和用字”,一路多名的道路必须统一地名。统一地名时,按照如下规则优先操作:

优先统一为本身无问题地名,包括全市无重名、同音、近音,一地一名,专名通名规范,名实相符等情形。

优先处理主次干道适合统一道路名的情形,例如金牛西、中、东路统一为金牛西、金牛东路;

优先统一为老地名;

优先统一为等级较高、路宽较宽道路名;

优先统一为较长一端道路名;

优先统一为使用者较多一端道路名;

第二十一条道路地名更名

现状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不符合命名规则的必须更名。

根据《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同类地名的专名不得重名,避免同音、近音”相冲突;第十六条规定:“地名应当遵循名实相符的原则。通名用字应当真实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第十八条规定:地名用词应当符合“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第二十一条规定:“同类地名专名相同的重名情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更名。因此专名不规范的必须进行更名。

(1)地名通名更名按照规划道路通名命名指引进行更名;

(2)市内重名以及市内同音、近音,如果为坪山区老地名,为稳定老地名传承,在道路名前加“坪山”或所在街道、片区名作为前缀,从而更名。如果非老地名,按照分区地名空间指引、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及专名命名规则进行更名。

(3)宜分段路,发生走向变化的道路长度在0.5公里以内的,采用同一名称进行命名。发生走向变化的道路长度在0.5公里以上的,宜分别进行命名;具有两处及以上弯曲点、整体上呈曲线状的连续道路,总长度在3公里以内的,宜以同一名称进行命名;总长度在3

公里以上的,宜以显著的弯曲点为界,对超过0.5公里以上的路段分别命名。Y形道路,取其中较为连贯的道路一起进行命名,其它道路分别命名。

第二十二条道路地名保留

现状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符合命名规则,且该地名所代表的含义不会引起歧义的,应当保留道路地名。

第七章道路设施名称规划

第二十三条道路设施名称规划方式

道路设施与公共开敞空间属于点状要素,包括坪山区内的人行天桥、高架桥、涵洞、隧道、主次干道上的跨河桥类。

主要的规划方式有新命名、保留及更名三种方式。

(一)保留

对于有名字,且符合相关命名规范的道路设施名称予以保留。

(二)新命名

无名称的道路设施进行新命名。命名原则遵循分区地名空间指引、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优先考虑老地名,优先考虑附近职能区,优先考虑联通两段的地理事物,优先考虑寄托美好愿望的词汇等。

(三)更名

对于严重不符合使用习惯,或者周边职能与道路设施名称严重不符合的予以更名,更名时优先考虑老地名,优先考虑附近职能区,优先考虑联通两段的地理事物,优先考虑寄托美好愿望的词汇。

第二十四条道路设施名称规命名

(一)人行天桥

坪山的人行天桥宜以周边的地名以及地块职能充分结合,积极利用:

已有的片区名称命名。

功能组团命名。

地块职能事务命名。例如中心区中山学校外的人行天桥可命名为“中山学校天桥”。

重要文物点或老地名命名。例如大万世居附近有人行天桥,此人行天桥可命名为“大万世居人行天桥”,或者“大万人行天桥”。

(二)高架桥

高架桥的命名一般以片区名或者以其顶端的道路命名,例如坪盐高速的高架桥命名为“坪盐高架桥”。

(三)涵洞

涵洞的命名也是一般以片区或者以其顶端的道路命名。但目前坪山没有需要命名的涵洞。

(四)隧道

隧道的命名也是一般以片区或者以连接的两端为命名,或以山体等作为命名。

(五)跨河桥

因坪山境内的河流相对较少,而且桥梁也较少。因此坪山的河流上的桥梁命名可以遵循以下方法:

如果一条河流上仅有一座桥梁,可以直接以该河的名称命名桥梁。

可以以该桥梁所在地的片区或组团为名称,例如,碧岭河。

如果一条河流上有多座桥梁。最简单的可以以“某河+数字+桥”按照上下游依次命名,例如“坪山河一桥”、“坪山河二桥”等,但要注意其序列性,按此序列命名则最好按顺序依次进行命名,且不要中断其次序。

可以以该桥梁所在地区的片区名、组团名或历史文物点名命名。但要注意的是同一片区、组团内有多座桥梁时,需要注意不能重名或混淆。

历史上有老地名或文物点地名的,应当沿用或加以继承。

第八章轨道站点名称规划

第二十五条轨道站点命名指引

本次轨道站点名称规划对象为坪山区范围内的轨道交通站点。其空间指引如下:

(1)“专名”+“站”命名

以“专名”+“站”的形式进行命名。

(2)杜绝重名

轨道站点一定要避免在全市范围内的重名。

(3)名字简短

轨道站点的专名加通命名尽量在五个字以内。

(4)反映职能

轨道站点命名要能够反应区域职能。

(5)保护老地名及特色地名

优先考虑老地名及特色地名,从而形成轨道站点特色。

第九章开敞空间名称规划

第二十六条规划对象

在地名分区规划层面,开敞空间名称规划对象是指社区级以上的独立占地的开敞空间的名称。主要包括社区级以上的郊野公园、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和其它公共绿地等。

第二十七条公共开敞空间命名指引

(1)杜绝重名

在名称前增加所属街道区分相同或相近的开敞空间的名称。也可采用所属街道、社区、街区等名称派生命名的方法形成系列地名。

(2)体现文化

挖掘具有特色的当地老地名作为新建设的开敞空间名称,或以之为基点拓展命名周边开敞空间,体现城市的文化内涵。

(3)尊重习惯

对已经在使用但还不属于标准地名的开敞空间的名称,尽量尊重使用习惯予以保留,将其标准化。

(4)名称与规模相适应

对于城市公园,面积较大的通名以“公园”为主,面积较小的则以“园”为主。对于临近的公园则可起表达相似意向或让人们产生相关联想的专名。

新命名的名称应尽可能反映美好的事物和祝福,避免出现粗俗和不雅的用语。

第十章地名文化保护与发展规划

第二十八条规划内容

在坪山地名专项规划层面,地名文化保护是在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挖掘更多值得保护的老地名,并且提出具体的保护对策。

第二十九条保护与发展原则

(1)传承性原则

具备较好的传承性,能够有着一定的传承秩序与意义。

(2)延续性原则

在一定范围或者人群中具备较好的延续性,能够延续其文化意义。

(3)时代性原则

符合时代的需求,或者在新的时代具备新的发展价值。

(4)便利性原则

使用、传承、保护、管理过程中能够便利化。

(5)创新性原则

具备相应的创新价值与手段,能够较好的进行再开发或再发展。

第三十条保护对象

(一)老地名界定

改革开放以前出现的地名及《深圳地名志》(1986年版)出现的地名。

(二)老地名界定的理由:

(1)改革开放以后,深圳开始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城市规模快速扩张;

(2)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移民涌入深圳,使社会形态文化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三)老地名的收集范围:

(1)上层次规划梳理的老地名;

(2)记载于《深港史料丛刊第二辑【嘉庆】<新安县志>校注》的地名;

(3)深圳86年《地名志》中明确了产生时间的地名;

(4)记载于70年代以前的地形图上村落和聚居点名称;

第三十一条保护策略

(一)分等级地名文化保护发展

对地名评价体系,将老地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的地名保护与发展,明确等级序列与相关投入。经统计,坪山区老地名共约231处。其中一级老地名保护有21处,二级老地名保护有26处,三级老地名保护有184处。

(二)活化、传承、延续为主导

积极探讨地名文化的活化、传承与延续,寻找其活化、传承、延续的地域范围及受众人群,积极扩大其影响范围。

(三)政府引导、民间主导

积极探讨相关的地名文化保护的优惠性政策,从用地、税收等各方面引导民间力量进行地名文化保护。

(四)属地原则、重在落实

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地名文化保护的相关考核,将资金引导等落实性的事务下放至属地。第三十二条发展行动

(一)老地名的标准化

列入上述重点保护的老地名,均属于标准地名。在行政区划的更改和旧城旧村改造的时候,这些地名必须得到科学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其名称的更改必须通过当地居民和相关专家

的论证,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二)根据地名空间布局指引,合理派生利用老地名

结合地名布局指引的内容,在后续命名和地名规划中,将那些有历史及社会文化意义的老地名重新启用或派生到与之相关联的其它人文地理实体上,使这些老地名通过广泛的社会使用而得到保留于传承。

(三)老地名标志的设立

对老地名的记忆和保护,依靠标准地名数据库和派生使用的地名等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结合深圳地名设标工作设立老地名标志就必然成为对保护工作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在老地名原指示地点上或地域内设立标识,可以避免地名的使用与其生长地相脱节。

第十一章地名信息数据库

第三十三条地名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目的

坪山区地名信息数据库采用授权型半开放式架构,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的地理信息数据化功能以及相应的数据库管理功能直接开发而成。通过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并采用半开放式授权,能够让各地名使用部门,如国土、交通、民政、发改、公安、街道、社区等各部门能够有一个基本的沟通平台。

第三十四条地名信息数据库的构建

坪山区地名信息数据库总共分为三个层面:数据层、服务层与应用层。

(一)数据层

数据层包括元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地名数据、地名规划相关数据四种类型数据组成。元数据是基于GIS的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代码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卫星影像数据、道路交通矢量数据、土地利用栅格数据等,他们构成了地名信息数据库的基底。地名数据包括各类地名数据:道路、街区、社区、交通附属设施、公共开敞空间、老地名及历史地名等各类地名,以及相关包含地理信息的照片。实地调研的照片数据按照自身带有的地理坐标被添加进来。地名规划相关数据,包括上位规划对坪山区的地名分区导则,坪山区自身的分区导则,以及相关的法定图则、道路交通规划等规划数据。

(二)服务层

服务层包括地名信息以及地名使用两类,地名信息主要是信息储存及备案,地名使用

则是地名的更新、改善、预警等多方面的使用。

(三)应用层

主要是通过系统进行的应用,包括地名浏览、查询、管理等各类应用,采用窗口化管理。

第三十五条地名信息数据库功能

地名信息数据库主要有四方面功能。第一方面作为基础工具功能,具有地名浏览相关基础功能。第二方面业务协同功能,具有辅助项目报建图文一体化相关功能。第三方面高级分析功能,具有地名规划分析等辅助决策功能。第四方面系统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进行地名信息库管理相关功能。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地名专项规划与法定图则的衔接

鉴于地名的新命名、更名、统一名称等业务一般以法定图则为依据,而现有的法定图则中地名规划部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建议未来法定图则修编工作以《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为依据,遵循本规划的地名命名原则、分区规划及片区规划的地名空间指引,以增强本项目的实施性。

第三十七条完善未建项目地名管理流程

结合《行政服务手册工作规程卷》规定的各部门服务流程,完善未建项目地名管理流程。对于未建新命名的,立项前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失对地名的审核。建议在项目申请立项同时,由市交委坪山运输局、前期办或建设单位提出命名预案并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征求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意见。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参照法定图则和《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从地名是否规范、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审核。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核准名称统一公告并纳入地名数据库。

第三十八条完善已建项目更名的流程

对于已建项目,在实际更名中需要完善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两种情形。

(一)自下而上的需求。

由所在社区、街道或其他使用部门在地名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向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提出更名申请,并提交更名建议方案,由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定期组织审议、公示,并将服务

部份在年度服务包中加以体现,并在地名信息数据库中加以更改。

(二)自上而下的要求。

由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主导,结合每年对不规范地名的清理工作,梳理出需要更名的道路,然后进行公众咨询,并进行更名,最后对地名信息数据库进行更新。

第三十九条设立年度地名服务包长效服务

建议完善地名服务的长效机制,以设立年度地名服务包的形式进行年度地名服务。年度地名服务包包括:(1)地名普查与核对;(2)城市更新地名服务;(3)大型项目地名服务;(4)地名更名台账服务;(5)现状地名定期核查服务;(6)地名个案服务;(6)地名数据库定期更新服务。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条名词解释

本规划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专名是指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

2、通名是指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

3、地名系统是指以达到为使用者提供高效、便捷寻访方式为目的,因循人的记忆和意向习惯,依城市地籍、规划、建设管理为基础,通过一定的社会通行方式建立起来的地名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

第四十一条解释部门

本规划由坪山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广东省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年数据专题报告2020版

广东省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年数据专题报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对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做出全面梳理,从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理解,洞悉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 (1) 第二节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指标分析 (3) 一、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3) 三、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统计 (3) 四、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深圳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同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深圳坪山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深圳坪山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深圳坪山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 析 (7) 四、深圳坪山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深圳坪山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8-2019)变动分析 (8)

深圳市坪山新区房地产发展报告

坪山新区房地产发展报告 一、坪山新区概况 1.1区位简介 1.1.1 地理位置 2009年6月30日,坪山新区挂牌成立,坪山新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东北部,包括坪山、坑梓两街道办事处和大工业区在内,总面积为168平方公里,是深圳市东部主要工业基地。新区东靠惠州大亚湾石化城,南连具有优美原生态的大鹏半岛,西邻世界最大的单体港——盐田港,北面是商贸发达、配套齐全的龙岗中心城,是深化深莞惠合作的重要战略节点。新区剩余可建设用地近30平方公里,是深圳市可开发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域之一,发展潜力巨大,可以为深圳未来的产业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1.1.2 土地储备 在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环境下,土地储备是衡量一个区域发展空间和发展高度的重要标志,坪山新区剩余可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居于全市各行政区第3位,充裕的土地储备,为坪山新区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为高科技企业、大型文化产业、大型体育设施和娱乐设施进驻坪山提供了良好的选择空间。

附:土地整备规划图

1.2规划简介 1.2.1坪山新区定位 深圳市东部新城、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产业:高新技术制造业、石化下游产业以及其他新兴产业。其中大工业中心片区重点发展产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核心技术及国家级生物医药。 1.2.2坪山新区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 到2015年,城市化质量显著提升,城市建设与特区的差距显著缩小;以新能源、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建设坪山东部成片产业园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GDP总量超过8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为20%,万元GDP建设用地累计下降25%。社会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建设保障性住房2.5万套。 2、中期目标 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及先进装备制造业成为拉动坪山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金融、保税物流等产业规模不断做强做大,第三产业比例超过40%,现代产业体系日趋完善,GDP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翻。保障性住房达到6.2万套。 3、远期目标 到2040年,成为深圳市重要的城市副中心,深圳跨越与转型发展的先锋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基地、粤东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中心。 1.2.3 区域合作策略 整合区域产业链,土地资源共享,从竞争走向合作;在东部经济走廊上争取高端产业;以深惠合作示范区为带动,依托周边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提升生产生活环境,吸引高端人才。

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附件2 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是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支持对象】申报主体原则上必须是注册地、纳税地及经营地均在坪山区,且属于坪山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招商引资 第四条【先进制造业】 (一)适用范围 先进制造业范围包括符合坪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

来产业。 (二)落户奖励 1.世界500强新设立或新迁入总部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中国500强新设立或新迁入总部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 2.主板上市的企业总部迁入坪山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总部迁入坪山区的,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 3.落户企业在坪山区第一个会计年度形成产值在5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产值在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4.符合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总部企业落户坪山区的,按照市级奖励额度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5.对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属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的项目,按市级资助额度1:1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奖励。 第五条【生产性服务业】 (一)适用范围 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包括金融、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等行业。属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的非制造业企业,可适用本条内容。 (二)落户奖励 1.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新设立或新迁入总部的,给予

数字龙岗

深圳市龙岗区综合发展规划 (2014-2030) 附件一 数字龙岗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2014年05月

数字龙岗 1.空间土地 现状工业及生活用地穿插混杂,用地松散凌乱,各类型用地布局有待优化。 龙岗区全面进入紧约束时期,增量空间受限;规划城市功能结构有待优化,建议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的比重,适当降低居住用地比例。图13-01 深圳市区划图 图13-02 深圳市建设用地历年扩张示意图 图13-03 深圳市各区各类用地比重对比 图13-04 深圳各区建设用地规模及增量空间示意图 (一)深圳市 (二)龙岗区 图13-05 2012年龙岗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1. 空间土地 全区现状工业用地69.48平方公里,其中集体工业用地11.36平方公里,集体厂房建筑面积约4480万平米,现状厂房租金为10-15元/月?平米,产业普遍为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该类型产业空间资产有待激活。 上图为龙岗区各片区法定图则拼合规划方案,该方案有结合社区发展诉求和问题进一步优化的可能性。 图13-07 龙岗区现状工业用地分类示意图 图13-06 龙岗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原法定图则拼合)

1. 空间土地 龙岗区未批未建的增量土地资源达规模以上的仅有11.37平方公里;除去市政公用设施及广场+停车场用地仅剩约10.27平方公里;增量用地相对集中分布在龙岗、龙城、横岗和坪地街道办。 政府可控的产业用地增量空间规模日趋减少,空间分散; 现状城市更新主要围绕龙岗大道及轨道3号线站点布局,规划建议在进一步甄别各地区发展责任、用地投放时间与产业、就业功能关联性的基础上,分期、分区逐步释放,并引导更新行为从空间更新转变为产业更新、社会更新和文明进程的提升。 图13-08 龙岗区新增可连片工业用地分布示意图图13-09 龙岗区更新项目分布示意图图13-10 龙岗区增量用地空间分布示意图

深圳坪山至盐田长大隧道终点选址遭反对

深圳坪盐通道终点选址遭反对2012年06月06日南方日报 北边接南坪快速路,南边接盐坝高速,这条打通至盐田的通道,被称为坪盐通道,从坪山龙坪路出发,直通盐田。但坪山新区修路的愿望并非坦途。因坪盐通道规划暂定选取大梅沙或溪涌作为终点出口,坪盐通道规划方案遭到盐田和大鹏两区的反对,导致规划进展缓慢。 一个新区,一个筑路的梦想。修一条快速路与市中心区建立40分钟生活圈,在坪山人心中憧憬了多年。 北边接南坪快速路,南边接盐坝高速,这条打通至盐田的通道,被称为坪盐通道,从坪山龙坪路出发,直通盐田。 但坪山新区修路的愿望并非坦途。因坪盐通道规划暂定选取大梅沙或溪涌作为终点出口,坪盐通道规划方案遭到盐田和大鹏两区的反对,导致规划进展缓慢。 1薄弱的交通到港口需绕路而行 坪山出行难众所周知。从福田到坪山,林小姐需从新洲路接上北环再走南坪路,之后上水官高速,然后在横岗出口接横坪公路,“因横坪公路红绿灯多,从福田到坪山,开车需要50分钟”。 对于开集装箱货车的严师傅来说,从坪山到盐田把集装箱送到港口,一定要绕路。 “从坪山到盐田,没有直通的路。”严师傅说,坪山新区的货物要通过盐田港出口,但坪山和盐田之间没有直通的快速通道,车辆要绕到葵涌或横岗才能到达盐田。但绕道提高了运输成本,加上道路经常堵车,也会耽误时间。 目前,坪山新区与市中心区的交通主要由横坪公路承担,但这个方向的车流量日趋密集,轿车和货车挤在一起,增加了行车的不安全性。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调研发现,深圳东部发展轴交通基础设施极为薄弱,多年来,坪山由于缺乏对外的快速通道,市政道路客货运交通拥挤、通行能力差,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受到了制约。 2修路的梦想打通至盐田的通道 早在2010年的人大会议上,坪山新区人大代表就在“两会”上提出了打通坪山至盐田的壁垒,建设一条直通市区的坪盐快速通道的构想,以解决坪山新区对外交通瓶颈,让坪山的货物能快速到达港口,同时打通坪山通往市区的命脉。 “如果对外交通问题不解决,坪山新区的经济就难有大的发展,坪山新区的环境就难有质的提升,市委、市政府成立坪山新区的战略意图就难以实现。”坪山新区党工委书记杨绪松曾如是表示。 坪盐通道成为坪山新区人通往市区的一个梦想,寄望尽快实现以解决坪山新区和市区交通联络问题,强化新区与市区、坪山工业园区与盐田各物流港口的交通联系,提高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周转效率。 xxxx的修路梦想,得到了回应。 2010年1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坪盐通道规划进行研究。 今年2月,市政府原则同意建设坪盐通道。坪盐通道规划为北接南坪快速,南接盐坝高速,定位为城市快速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坪盐通道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曾形成6个方案,后因部分接口工程复杂,制约因素多,坪盐通道剩下两个起点和两个终点设计方案作为比较。两个起点是龙坪路、锦龙大道,两个终点是大梅沙、溪涌。因新区锦龙大道接驳存在困难,龙坪——大梅沙、龙坪——溪涌两个方案最为成熟。 当中,龙坪到大梅沙路线全长10公里,需要修建两处隧道,投资估算约 24.36亿元,如果主线采取双向四车道方案,投资估算为 19.8亿元。xx到溪涌路线全长为

坪山新区基本资料

引言 特区东拓,斥1900亿巨资将坪山新区打造成“新动力之城,未来之城”,区域规划、交通、教育及生活设施全面升级,坪山新区将逐渐形成深圳东站CBD、聚龙山CBD两大中心,未来深圳将形成“西看前海,东看坪山”的新格局。 地理 地貌特征 自然地形主要为浅丘陵和坪山盆地,地势舒缓,建设条件良好。地势为西、南高,东、北低,中部东西走向为宽谷冲积台地和剥蚀平原,适于开发建设与耕作;西部为低山丘陵; 南部为连片山地,属砂页岩和花岗岩赤红壤,适于发展林果。 地质土壤 深圳市的岩溶地质作用主要发育在龙岗区,分布于龙岗、坪山、坪地和葵涌4个岩溶盆地地貌单元,成为岩溶塌陷多发区。新区范围内属于岩溶地质,分布石岩系石磴子组灰岩,该岩层为可溶性岩层,在长期的岩溶地质作用下,形成溶蚀洼地,在上述地区石灰岩隐伏于溶蚀洼地松散堆积层下部,成为隐伏岩溶发育区。在隐伏岩溶发育区,由于地下存在溶洞、暗河、土洞等,当地下水位变动时,易形成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易导致地面建(构)筑物沉陷、变形、破坏等,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造成严重的影响。 生态环境 环境概况 坪山新区区域内地势南高北低,山川秀美,旅游资源丰富。深圳主要河流——坪山河贯穿全境。北、东、南三面有规划中的坪山—龙岗城市绿廊、坪山—坑梓绿廊、马峦山森林郊野公园环抱。 生态控制线 坪山新区生态控制线内用地88.89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53.22%,河湖水面10.0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6.00%。 2资源

土地资源 根据新一轮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坪山新区剩余可建设用地约30平方公里,是全市可建设开发用地空间最大的城区。其中,国有土地22.22平方公里, 3.4平方公里已场平,通过土地整备项目可以再清理出6.6平方公里,即新区将有10.06平 方公里土地可用于建设。 在剩余的可建设用地中,成片可建设用地(面积大于1.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聚龙等七个区域: 聚龙功能区(905公顷)、大工业文化体育区(155公顷)、大工业田心村(246公顷)、坪山新中心区(160公顷)、罗湖工业园(156公顷)、坪山马峦山(455公顷)、坑梓龙田村(152公顷)。 水资源 坪山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坪山河、坑梓河为境内的主要河流,坪山河是深圳市五大河流之一,属东江水系淡水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三洲田梅沙尖,在兔岗岭下入惠阳市境。 流域水系呈梳状,支流主要发育在右岸,主要支流有三洲田水、碧岭水、汤坑水、大山陂水、赤坳水、墩子水、石溪河7条。坑梓河发源于松子坑,经坑梓流入龙岗河。境内有竹坑、松子坑、石桥沥等众多水库,总水面面积1524公顷。其中西部松子坑水库面积达54公顷,是深圳市东部引水工程的储水库区之一。 3历史 坪山新区辖区,最早隶属宝安县,分为坪山与坑梓两镇。1992年,龙岗区成立,两镇隶属龙岗区管辖。1994年深圳市开始筹建大工业区。1997年大工业区正式动工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在坪山镇和坑梓镇的部分用地共38平方公里,设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管理。 2004年,深圳撤销坪山、坑梓两镇,分别设立坪山街道办事处和坑梓街道办事处。 2009年6月3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东部片区统筹发展,促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设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原大工业区管委会同时撤销。 4人口 据龙岗区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年末人口统计数据显示,新区2008年末管理服务人口为55.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0.8万人(包括户籍人口3.6万人,非户籍人口17.3万人),流动人口34.3万人。 5交通 新区距盐田港、大亚湾港等交通枢纽约30至40公里,并有深汕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深汕高速)、横坪公路等交通干道穿境而过。规划建设中的杭福深城际铁路设站坪山(深圳东站),深圳地铁12号线、14号线、深圳东部过境通道、南坪快速干线相继连接

深圳市坪山新区产业扶持政策及

深圳市坪山新区产业扶持政策及 申请资料汇编 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录 一.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2013年修订版) (01) 1、大力实施总部经济和特色产业园区带动战略 (01) 2、大力实施引进大项目、大企业替代优先战略 (02) 3、大力实施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变发展方式战略 (04) 4、大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以消助长战略 (05) 5、附则 (07) 二.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08) 1、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一类) (09) 2、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二类) (16) 3、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二条) (23) 4、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三条) (30) 5、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四条) (36) 6、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五条) (42) 7、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六条) (48) 8、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七条) (54) 9、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八条) (61) 10、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九条) (68) 11、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条) (75) 12、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81) 13、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88) 14、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95) 15、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101) 16、坪山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109)

深圳市龙岗20301号片区[坪西地区].

深圳市龙岗203-01号片区[坪西地区] 法定图则 No.LG203-01/01 (草案)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下达的2008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市龙岗203-01号片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目录 文本 1.总则 (1) 2.发展功能与定位 (2) 3.土地利用性质 (2) 4.土地开发强度 (4) 5.配套设施 (4) 6.道路交通 (6) 7.地名规划 (8) 8.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 (10) 图表

1.总则 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外环大道以南,环城路以西,龙 坪路以北,深惠大道西北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381.63公顷。 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送 审稿)、《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龙城、龙岗、坪地](2005-2020)》和其它专项规划。 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原则,优化用地功能组 织与协调原则,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原则,优先考虑落实公共设施原则。 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 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本图则中特别注明者除外)依据《深圳市城 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附件《法定图则统一注释》(以下简称 《注释》)。《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 1.7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8 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设计 时确需修改的,须按程序报批。 1.9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 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

深圳龙岗区片区发展分析报告

深圳龙岗区片区进展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章、龙岗环境分析 一、龙岗概况 二、龙岗区经济进展现状 三、居民生活水平 四、商业 五、工业 六、进展成就概况 第二章、龙岗街道片区概况 平湖、布吉、横岗、龙岗、龙城、坪山、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 第三章、龙岗区各功能片区分析 一、五大都市规划组团 二、五大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三、三大工业园区

四、三大商圈 五、四大房地产片区 第四章、龙岗区片区支柱产业分析 一、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 二、物流产业 三、旅游产业 四、文化产业 第五章、龙岗中心城定位及进展分析 一、英国及韩国卫星城的进展 二、深圳中心区的进展 三、龙岗中心城进展及前景 第六章、龙岗片区进展利弊因素分析第七章、龙岗片区进展预测

第一章、龙岗环境分析 一、龙岗概况 龙岗区是深圳市的市辖区,1993年1月1 日正式建立,位于深圳市东北部,东临大亚湾、大鹏湾,南接深圳经济特区,西连宝安区,北靠惠州市、东莞市,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全区总面积844.07平方公里,占深圳市的41.8%,总人口133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7.2万人,辖平湖、布吉、横岗、龙岗、龙城、坪山、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11个街道办。全区2004年末总人口1241042人,比上年增长10.5%。其中户籍人口246769人,比上年增长8.1%;外来人口994273人,比上年增长11.2%。 二、龙岗区经济进展现状 龙岗区2005年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为24.5%,增速居全市六区第一位。2004年,龙岗区国民经济生产总值59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工业总产值1208亿元,增长26.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8.5亿元,增长2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7亿元,增长1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万元。 2004年,龙岗区大多数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尤其是

广东深圳坪山区高中排名详情

广东深圳坪山区高中排名详情 NO.5深圳市盐港中学(普高) 盐港中学是盐田区政府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在盐田中学和盐田小学的基础上合作创办的深大师院二附校分设的中学,系国有民办体制学校。 2018年盐港中学普高班参考人数207人,重点上线率37.2%,本科上线率82.12%。 NO.4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 与盐港中学一同挤进前五的还有龙华新区的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属于公办全寄宿制普通高中,毗邻观澜高尔夫和华为基地,占地面积11.9万平方米,硬件设施全部按照目前国内最先进标准配置。 2013年,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在首次高考试炼中取得了本科率85.30%的惊人成绩,之后两年数据稍稍下降,2018年深二外高考重点本科上线93人,本科上线人数创历史新高,突破600*关,这体现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状态的回归。 NO.3坪山高级中学 深圳市坪山高级中学创办于2006年,是位于深圳东部坪山新城中心的一所坪山新区公办全寄宿制高中。 学校先后被授予广东省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 坪山高级中学近几年来高考成绩一直进步,2018年重点上线人数一举突破300大关,重点上线率34.5%;本科上线596人,上线率63.5%。 NO.2盐田高级中学 实力榜上排名第二的盐田高级中学是盐田区的重点普通高中。 深圳市政府投资近五亿元兴建盐田高级中学。2014年8月,已创办30年的沙头角中学整体搬迁后更名为“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校内环境优美,是全市一所海景高中,学生住宿环境、学校配备设施均是国内一流水平。 深圳外国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作为深圳“四大名高中”,绝对稳坐排行榜王座。 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创办于1990年,位于盐田区,占地13万平方米,紧靠梧桐山,环境优美。 深圳外国语是具有鲜明外语特色的市教育局直属重点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英语教育可谓是深圳外国语学校的镇校之宝。 2018年深外高中部继续往年的上升态势,高考重点率高达95.07%,排名全省第三。 除此之外,深外高中部还被誉为“保送大户”。深圳外国语学校是广东省仅有的两所具有外语保送生名额的学校,每年输送外国语保送生上百名,保送人数位居全国第三。

龙岗环境环境生态区规划使用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2011-2020年总体规划 规划说明书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1年8月

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建设必要性分析 (1) 1.1环境保护建设的基础条件 (1) 1.2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3) 1.3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建设的必要性 (6) 第二章龙岗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1995年)回顾性评估 (8) 2.1水环境规划 (8) 2.2大气环境规划 (8) 2.3噪声控制规划 (9) 2.4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10) 2.5生态规划 (10) 2.6产业导向及工业发展布局 (11) 第三章规划主要依据、理论方法与成果 (13) 3.1规划主要依据 (13) 3.2本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16) 3.3规划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法与基础信息来源 (17) 3.4规划成果表现形式 (19)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21) 4.1指导思想与目标确定原则 (21) 4.2规划指标体系 (22) 第五章环境与生态功能区划 (23) 5.1环境功能区划分 (23)

5.2生态功能区划分 (24) 第六章环境容量测算 (25) 6.1水环境容量 (25) 6.2大气环境容量 (26) 第七章规划主要对策编制说明 (27) 7.1跨界水污染防治对策 (27) 7.2水污染防治规划 (28) 7.3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30) 7.4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31) 7.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32) 7.6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32) 7.7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规划 (33) 7.8大鹏半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5) 第八章规划实施预期效果 (38) 8.1实现全区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 (38) 8.2优化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 (39) 8.3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40)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简介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简介 坪山新区人民医院是坪山新区成立后上级拟定的区域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广东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广州医学院和广东药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广东省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基地。 医院现有职工820多人,其中主任医(技)师16人、副主任医(护)师70多名,医学院兼职正、副教授26名、有中级职称100多人以及各级技师100多人,其中硕士生导师1人,形成最有活力的专家群。现有病床300张,可开放病床380张,年门诊人数100多万人次,年住院人数1万多人次,年急诊5万人次,年业务收入1.5亿多元。拥有全身螺旋CT、800毫安、500毫安X光机、C型臂X 光机、C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弹道碎石机、体外震波碎石机(X光、B超定位)、全数字鼻内窥镜、全数字腹腔镜、经皮肾镜、口腔数字成像系统、动态心电监护系统等大批先进的医疗设备。院本部占地面积50多亩,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设有急诊科、内科、骨科、手外科、脑外科、泌尿科、普外科、胸外科、肛肠科、烧伤科、感染疾病科、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理疗科、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CT室、B 超室、彩超、心电图室、腔镜室、法医鉴定室、病人服务中心等30

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及22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作为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坪山新区于2009年6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面积近1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境内工业区云集,中芯国际、比亚迪、日立环球等国际知名集团进驻,是个后发优势明显的地区。新区突出改革创新、产业特色、绿色环保、和谐安定,是深圳市的改革创新试验区、高端产业聚集区、绿色人居示范区,贯彻科学发展观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 在深圳特区三十华诞之际,随着坪山新区的成立,该院已更名为“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一跃而成深圳东部区域性医疗保健中心。

龙岗区大运新城片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龙岗LG201-04&05&07号片区[大运新城地区] 法定图则 目录 1、总则 2、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3、土地利用性质规定 4、土地开发强度规定 5、配套设施规定 6、道路交通规定 7、地名规划 8、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 附件: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关于该片区法定图则的局部修改申请(增补中…) 1、总则 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龙岗区龙岗中心组团西部,机荷高速、深惠大道以北,黄阁路以西,规划龙岗区盐龙大道以东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 854.80 公顷。 1.2 制订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 - 2010 )》、《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 2005 -2020 )》、《深圳市大运新城规划设计国际咨询及优化汇总方案》等。 1.3 制订本图则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公共设施优先开发原则;土地集约使用原则;持续活力原则;刚性与弹性并重的原则;生态优先与可持续发展原则。 1.4 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本图则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4 版)确定。 1.6 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附件《法定图则统一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 1.7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8 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规划设计时确需略有修改的,须按程序报批。 1.9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 1.10 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签发之日起实行。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图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废止。

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草案

《坪山区地名专项规划》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适应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生活、城市形象提升和国际交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地名规划体系,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层次化和弘扬地名文化的需要,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成果,结合坪山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坪山区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本区行政范围内,确定次干路、城市广场、城市公园、轨道站点、交通设施和郊野公园等地理实体名称的相关活动和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编制本区范围内的地名详细规划时,必须遵循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内容 地名专项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善城市地名系统; (二)确定地名的分区空间布局及引导性原则; (三)划分地名片区及引导性原则; (四)制定面向未来的地名专项方案; (五)现状地名的优化调整及重点片区地名实施规划; (六)制定老地名及历史地名的保护发展策略。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次地名分区规划的规划范围覆盖深圳市坪山区的行政辖区范围。 第五条规划期限 坪山地名专项规划不设规划期限,修改以版本顺序编号。 第六条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地名管理条例》(1986)、《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2012)等法规; (二)《坪山新区综合发展规划(2010-2020)》、《坪山区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在编)、《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2009)、《龙岗区地名分区规划(含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2011)、《深圳市现状道路桥梁名称梳理规划》(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和桥梁)(2010年)、《深圳市现状道路桥梁(次干路以下等级)名称梳理规划》(2015年)、坪山各地区已批/在编准法定图则等规划成果; (三)《深圳市地名志》(1986)深圳市地名普查资料汇编(1996)等地名资料; (四)《新安县志》(嘉庆版)等城市历史资料; (五)2017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坪山部分、深圳市地名综合查询系统、坪山区2015年影像图、《深圳市地图集》、《鹏城街语》等地理资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七条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建立并完善坪山区的地名体系,为地名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分项目标 (1)构建坪山地名体系,服务未来坪山地名规划 (2)梳理全区现状地名问题,厘清现状地名问题 (3)建立地名分区层面的地名系统,提出地名空间指引 (4)制定主次干路、区级开敞空间的名称草案 (5)提出老地名的保护利用对策 第八条规划原则 (一)稳定性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从现状出发,尊重历史,保护地名的历史沿革和社会习惯等特性,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 (二)特色性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展现坪山区的历史、风俗、文化特色以及坪山区新时代发展的城市风貌特色。 (三)层次性原则 承接全市地名总体规划,兼顾不同形状的各类地名,细化已经形成的地名体系,同时兼顾弹性控制与刚性发展的需求,地名命名时考虑优先选用与地名备选等多层次问题。

深圳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

《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 文本 深圳市规划局 二○○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2) 第三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3) 第四章 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3) 第五章 布局结构和片区发展策略 (4) 第六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7) 第七章 公共设施规划 (8) 第八章 城市更新 (10)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 (11) 第十章 综合交通规划 (13)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17) 第十二章 环卫设施规划 (18) 第十三章 给水工程规划 (19) 第十四章 污水工程规划 (20) 第十五章 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 (21) 第十六章 电力工程规划 (21) 第十七章 通信工程规划 (22) 第十八章 燃气工程规划 (22) 第十九章 规划实施对策 (24) 附表 (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岗中心组团【龙城、龙岗、坪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 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中期 规划》、《深圳市城市功能组团结构研究》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他相关法规和 条例,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龙岗中心组团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建设 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区包括龙城、龙岗、坪地、横岗(机荷高速以北地区),面积为195.88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5-2020年。 第五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授权的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深圳 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本规划经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 城市建设目标 1、推进特区内外城市的一体化进程,龙岗中心组团按照现代化的标准进行建 设,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城 市建设质量的明显提高,形成深圳市东部地区的区域中心; 2、强化规划的调控力度,促进龙岗中心组团内各片区间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 展; 3、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为把龙岗中心组团建 设成为东部区域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4、构建安全的生态体系,提高龙岗中心组团环境品质。 第九条 规划原则 1、空间协调和功能整合原则 规划协调行政界线对规划区建设的影响,在功能、配套、交通、建设时序、物 质空间环境方面予以统一。加强城市建设的空间集聚拓展,实现土地集约化利 用的规模效益,完善城市空间的等级结构。注重城市化质量的协调发展是龙岗 中心组团整体发展趋势和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区级大型设施,发展综合 服务产业,使组团形成一个紧密的整体,协调发展。

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真题及答 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诞生了许多歌颂爱情的诗词。下列诗词与作者对应错误的是()。 A、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李之仪 B、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煜 C、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 D、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 【答案】B 【解析】“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出自唐代诗人李商隐的《锦瑟》,B项错误,当选。“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出自北宋诗人李之仪的《卜算子?我住长江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出自唐代诗人元稹的《离思五首》。“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出自北宋词人柳永的《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 2、列宁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爱因斯坦说:“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非从野心或仅从责任感产生,而是从对客观事物的爱与热诚中产生”。这充分说明()。 A、理性因素在认识中起主导作用 B、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不起作用 C、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起微小作用 D、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起重要作用 【答案】D 【解析】理性因素指人的理性、抽象思维和逻辑推理的能力,非理性因素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理 3、陈某是某控股公司员工,且持有本公司的一些股票。年底获3万元股息收入,这3万元属于()。 A、资本要素获得的收入 B、技术要素获得的收入 C、按劳分配获得的收入 D、经营获得的收入 【答案】A 【解析】资本要素指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投入最终产品和劳务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和金融性资本,主要有债权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债券、股票交易收入等。所以答案为A项。 4、在人和世界的相互作用中,人与世界同时得到了改变,并获得日益丰富的内容。造成这一变化的基础是

深圳城市发展规划

深圳城市发展规划 深圳市前身为宝安县,其经济收入是以农业为主的农村经济,主要种植水稻、甘蔗、花生等农作物,经济效益极低,1978年工业总产值仅3142万元、农业总产值9575万元。1979年3月撤县建市,并于1980年8月设立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经济特区前,全县城市人口仅1万人,农村人口30万人,城市和农村的人口比例为1:30。1981年12月恢复了宝安县但隶属深圳市管辖。1990年1月,在特区内设立福田、罗湖和南山3个市辖区。1993年1月,再次撤销宝安县,建立宝安、龙岗2个行政区。1998年3月新建盐田区。2007年5月和2009年7月又分别设立了光明和坪山两个新区(市政府派出机构)。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7月起深圳经济特区扩大至整个深圳市。2011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媒体通报,深圳近期将启动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暂定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 截止到2012年10 月,深圳市规划为10个一级区域,包括6个行政区和4个功能区。6个行政区分别是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4个功能区,即光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龙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坪山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大鹏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 目前各区所辖街道办分别如下: 【福田区】:园岭、南园、华富、莲花、福田、沙头、香蜜湖、福保、华强北梅林 【罗湖区】:黄贝、东门、南湖、桂园、笋岗、清水河、翠竹、

东湖、东晓莲塘 【南山区】:南头、南山、招商、蛇口、粤海、沙河、西丽桃源 【盐田区】:沙头角、梅沙、盐田海山 【龙岗区】:布吉、坂田、南湾、平湖、横岗、龙岗、龙城、坪地 【宝安区】: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 【龙华新区】:龙华、大浪、民治、观澜 【光明新区】:公明、光明 【坪山新区】:坪山、坑梓 【大鹏新区】:大鹏、葵涌、南澳 综观深圳的城市区域规划,假如未来完全实行市直管街道办是不现实的,因为关内加关外的街道办,有五十一个之多。 可是,现在关外的龙岗区和宝安区区域划分实在是不合理,原因是宝安和龙岗两区实在太大,难以管理。按照深圳现在的城市发展规模,综合考虑宝安区和龙岗区的区域面积和人口总量,则至少应该将深圳划分为十个区以上。但是增加新的区域必然会增加管理成本和各项政府投入。 笔者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提出了在区域数量保持为原来十个不变

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地球自转一圈的时间是一天,地球半径约为6371千米,毛泽东诗词“坐地日行八万里”是有科学依据的,人可以随着地球自转运动,那么与诗句最吻合的可能是哪个国家的人()。 A、阿富汗 B、南非 C、新加坡 D、挪威 【答案】C 【解析】八万里指的是地球赤道周长。因此,本题要找的是离赤道最近的国家。四个国家中,新加坡离赤道最近。 2、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A、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B、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所揭示的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不可改变的趋势 C、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的稳定性突出地表现为它的重复性 D、规律是事物的应然联系 【答案】ABC 【解析】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所揭示的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不可改变的趋势;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的稳定性突出地表现为它的重复性。据此可知,本题应选ABC。 3、下列公文标题正确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B、《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告》 C、《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D、《关于坚决制止和认真清理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物的通告》 【答案】ACD 【解析】B错误,应该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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