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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规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外购件管理范围和外购件采购、检验、入库、保管和发放的程序和责任作出规定。

2.外购件采购

.本制度所指外购件为公司在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中所需的配套外购、外协的零部件。.生产部负责压力容器生产流程中的外协、外委加工工作。

技术部保证外协、外委件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产品标准的规定,并规定附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物质供应部负责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中所需各类配套外购件的订货采购。保证外购件质量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产品标准的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压力容器外购件、外协件、外委件属于受压元件的,其制造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监检证书。

3.外购件检验和入库

.外购零部件采购到货后入材料库待检。由材料保管员、会同检查员对外购件的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检查员对外购件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时,在质量证明文件上进行书面确认。采购人员即可与材料库办理入库手续。

.外委、外协加工的零部件须经检查员检查,经检查确认外委、外协零

部件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时,检查员在质量证明文件上进行书面确认。生产部按规定要求并附质量证明文件交库房,并办理验收手续。

.经采购员外购的各类配套件,入材料库待检。由材料库保管员、采购员会同检查员对外购件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检查员对外购件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经检查员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时,在质量证明文件上进行书面确认。采购员即可与材料库办理入库手续。

4.外委件复验

.对外委零部件的质量指标有特殊要求时,由技术部门提出复验项目和技术要求,提出复验申请报告交质量检验部门复验。

.质量检验部门根据复验申请报告的要求,对需复验的零部件按复验项目和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检查,

.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后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外委件,由采购员负责办理退货或返修事宜。具体按照《不合格品质量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

5.外购件保管和发放

.入库外构件由材料库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作好标记和记录。

.库房对合格外购件、待检外购件、不合格外购件应分别放置,并有明显的标志。

.生产班组有关人员凭预算和开具的领料票领取产品制造所需外购件。

保管员按领料票和预算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发放。保管员保证发放的外购件是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员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在有关台帐上作好发放记录。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压力容器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灭菌设备、气瓶和液氮存储设备等各种设备。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安全性能要求,负责对学生使用压力容器的培训。 第五条使用单位须依据压力容器的有关法规和操作手册,编制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每年将压力容器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校资产设备处。 第七条使用单位须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和改造方案须按相应程序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第八条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须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校资产设备处,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第三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建立和有效地执行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 度是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 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管理责任制。各使用单位除由 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使用单位所使用 容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的专职管理人员应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 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有关压力容器 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 作。 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及 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操作责任制。每台压力容器都应有专职 的操作人员,压力容器专职操作人员应具有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所 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技术考试合格。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履行 以下职责: 1.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压力容器。 2.认真填写操作记录。 3.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压力容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技 术状态。 4.经常对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 及时进行调整,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2. 参加新进压力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 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5. 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6.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1、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条例》、《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使用压力锅炉要有下列资料: (1)锅炉总体图纸 (2)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 (3)质量证明书 (4)锅炉安装图和使用说明书 (5)检修、事故、验审记录等。 3、使用压力容器要有下列资料: (1)容器详图 (2)强度计算书 (3)质量证明书 (4)容器检修、检验原始记录。 4、在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保卫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5、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视力和听觉障碍,

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6、各种压力容器要装有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乙炔发生器要有防回火装置,蒸汽锅炉还要有水位表等; 7、压力容器的检修要在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各种介质必须放清、洗净。容器的修补焊接工人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才能操作; 8、各种气瓶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严防沾染油污,避免曝晒、碰撞、腐蚀,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 9、锅炉、压力容器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归档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报废处理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Pressure Vesse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附件E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F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年度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H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管理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1

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 1 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设计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设备动力部。 2.2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生产部、企管部、化机部及各事业部。 3 管理内容 3.1 职责划分 3.1.1 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前,使用部门(以下简称事业部)必须先提交压力容器更新(或新增)报告,经生产部、设备动力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1.2 事业部负责提供压力容器设计详细的工艺参数和结构型式,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3.1.3 生产部负责对压力容器设计的工艺符合性进行审核。 3.1.4 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压力容器设计的使用安全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选定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包括化机部、集团化机部或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3.1.5 企管部招标中心负责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 3.2 设计参数选定 由事业部提供技术协议(含详细的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介质、换热面积、容积及结构型式和制造、验收标准等)和《设备设计条件表》(见附件一),报设备动力部(先经压容处审核)、生产部审核。工艺参数由事业部工艺副部长(或工艺技术员)提供;《设备设计条件表》由事业部设备副部长(或压容主管)提供。以上资料均需经事业部部长审核。 3.3 压力容器设计 3.3.1 压力容器设计一般由化机部或集团化机部完成,必要时通过招标选定。 3.3.2 化机部或集团化机部承担压力容器设计任务时,由事业部向其提供经审批的《设备设计条件表》和《工程项目申报表》,由其进行压力容器施工图设计。 3.3.3 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时,由事业部向企管部招标中心提供经审批的《设备设计条件表》和技术协议(见附件二)等资料,由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 3.4 设计图纸要求 压力容器设计总图(蓝图)上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资格印章失效的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定)人员的签名,并经事业部和设备动力部会签后生效。第三类中压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为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规定。 2.主题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和检验的有关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部门。 3.工作要求 3.1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同时具有齐全的安全检验技术资料,容器本体上应装金属铭牌。 3.2压力容器在进行安装前,应由压力容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安装。先制定施工方案,报主管经理、设备、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方可施工。 3.3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先有我公司初验后,再报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验收,同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并进行安全定级,

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3.4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参加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5压力容器在使用中,若需进行修理,应报修理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安全部门备案后方可修理。 3.6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未经审验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必须报废。 3.7压力容器应装有灵敏可靠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表、温度计、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校验。 3.8压力容器如需变更使用条件和用途,应报安全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压力容器报废应办理报废手续。 3.9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考核 按照《安全检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安全保卫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压力容器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本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是本公司竹木碳化罐特种设备的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 2、公司经理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协助管理。 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 3.1 新购或更新压力容器,或进行压力容器工程招标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或安装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前,按规定到延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2 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a) 压力容器档案卡(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四); b)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技术条件、强度计算书,以及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c)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说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等); d) 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e) 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f) 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保证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g)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h)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3.3 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⑴储罐罐体无明显变形,储罐基础无不均匀沉降(倾斜度超过1%时,不得继续储气,应清空进行修复)。保持罐基周围排水沟畅通无积水,储罐区内无杂物、畅通无阻。防雷、防静电装置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⑵压力容器罐体焊缝、附件及所有连接点无泄漏,阀门开关灵活;罐体外壁防腐涂层完好无脱落,罐体及附件无锈蚀。 ⑶温度计、液位计、压力表等仪表应保持完好和有效状态,指示符合实际情况。 3.4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 3.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超压、超量、超温运行。做好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若情况异常,要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向上汇报。 3.6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编制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维修、保养计划。 对压力容器的检查、检验、维修、保养的安全要求是: a)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b) 处理紧急泄漏需要带压堵漏时,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操作方案和严格的防护措施,经公司经理批准,选用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员来操作,并有公司经理派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 c) 对本公司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或进行技术改造、修理的外来单位,必须是已经取得相应资格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内容和严格的要求,我公司对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1、用压力容器的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负责对压力容器使用的培训。 2、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将压力容器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 3、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应及时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4、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应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领导,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地执行和落实,是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为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所使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容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①、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②、参加新进压力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③、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④、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⑤、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⑥、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及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爆炸是压力容器的灾难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从 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压力 容器破坏失效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1.压力容器选购、安装的安全审查 (1)保证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从安全出发, 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结构合理、 过渡连续、变形均匀、强度可靠、稳定性好、材质适宜 等。 (2)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不同,选用配备合适的安全 附件,并保证安全附件运行灵敏、可靠。 (3)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 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

证、质量证明书等。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和原始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所需资料有: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②产品合格证;③产品质量证明书;④产品竣工总图;⑤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⑥进口压力容器应有 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申报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申报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1-22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二)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三)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四)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五)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七)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八)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九)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的标记管理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对未列入本制度而工艺文件要求标记的其它零部件,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需要标记的零部件种类 指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中的筒体、封头(端盖),换热器管板和换热管、膨胀节、设备法兰、直径大于250mm的接管。 3.标记规定 压力容器用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标记。 .压力容器材料及零部件标记位置、内容、方法、标记者、确认者责任等具体规定。 3.2.1板材 3.2.1.1板材标记在板材长度方向的底靠左首位置,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1.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1 3.2.2管材与棒材 3.2.2

标记。 3.2.2.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2 3.2.3焊材 3.2.3.1焊材的标记直接在材料标识卡片上填写材料牌号、规格、材检号。 3.2.3.2焊材的标记要经过焊接责任人的检查与确认。 3.2.4法兰 3.2. 4.1法兰标记在法兰外圆上,采用打钢印的方法进行标记。 3.2. 4.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法兰规格、材检号。 3.2.5其他锻件 3.2.5.1锻件直接在材料表面用油漆书写标记内容。 3.2.5.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 3.2.6外购封头 3.2.6.1封头标记在外圆沿圆周方向,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6.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6 3.2.7标记位置、内容、方法见本章节附表所示。 3.2.8焊位标记见Q/《压力容器焊位标记制度》。

TSGR1001-2008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1月8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单位条件 第三章设计许可程序 第四章增项和变更 第五章换证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附件A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 附件B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 附件C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内容附件D 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基本条件 附件E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模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谈锋鸳瀣黼象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设计单位同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的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第六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从事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 器相应的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 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应当经过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取得相应审批范围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审批人员的考核计划每年年初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相关设计人员、审批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为4年。 第七条取得A级或者C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SA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A级、C级或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和设计审批资格,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分析设计工作。 取得GA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C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61226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61226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设计: 1.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市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2.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4.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 .5.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 .6.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7.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行。 8.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二)使用与管理: 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2.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一班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 2、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工作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对各项共同核查,如果班次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是:(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4)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四不交是:(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容器操作人员。(2)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容器操作人员。(4)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

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等;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压力容器标准全解

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介绍 一、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 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主要分以下五个层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第一层次:法律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行政许可法》等; 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2003年3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的决定》(第549号国务院令)公布。 第三层次: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 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6001-200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SM-ZD-42897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发生爆裂,危及人身安全、污染环境及灾难性恶果,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使其安全、可靠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制冷装置中的立式壳管冷凝器、卧式壳管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淋水式冷凝器、油氨分离器、高压贮液器、中间冷却器、低压循环桶(立式、卧式)氨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2、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气瓶属于压力容器。 3、更新采购安装的上述压力容器,必须向生产单位索取产品的竣工图样、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原则上对压力容器不得在无制造、维修资质的情况下任意进行自行改装、制造。 确因生产及时性需要,在有资质和焊接经验的焊工配合下,对制冷装置中的低压容器,并经公司领导、总工程师批

石化设备公司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汇编

石化设备公司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 汇编 1 2020年4月19日

XXXXX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压力容器设计 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05月08日 实施日期:05月08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1) 1、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5) 3、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7) 4、压力容器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制度 (10) 5、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11) 6、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 (15) 7、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复用管理规定 (17) 8、压力容器设计条件图(表)编写制度 (18) 9、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签署制度 (21) 10、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制度 (22) 11、标准化管理制度 (24) 12、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规定 (25) 13、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管理规定 (27) 14、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质量信息反馈管理规定 (29) 设计质量信息反馈图 (30) 15、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 (31) 16、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程序 (32) 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程序图 (34) 17、压力容器外来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35) 18、纠正预防措施 (36) 二、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38) 1、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38)

1. 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范围 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包括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责任工程师、审核、校核、设计人员。 2. 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聘任 2.1各级设计人员应按<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2压力容器设计责任工程师及审核人员需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资格,不得在其它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兼职。 2.3各级设计人员须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任命。 2.4各级设计人员应每年任命一次,个别调整应及时任命。 3. 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各级设计人员应熟练地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SW6及CAD)对产品的设计进行计算和绘图。 3.1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由设计单位主管压力容器技术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压力容器相关专 业知识,了解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做出正确 决定。 3.2压力容器设计责任工程师 (1) 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相应压力容器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六、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隐患治理规定 七、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和实施规定 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十一、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一)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流程,了解设备。参加公司内部的工也设备安全培训后才能准备本岗位工作。 2、上岗前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取证后必须跟班实操三天以上方可独立操作。 3、保证压力容器操作平稳。 4、严格控制工艺参数。 5、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 6、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叁与压力容器及其装置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2、参与制定并发布操作规程,考评操作工作;编制容器运行记录,检查运行工作,及时对具体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停机、开机物料的调度方案实施。制定日常容器维护保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5、建立、保管设备档案。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些,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企业有关压力容器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压力容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动协助教育、劳资部门抓好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企业容器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使用车间做好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制止和提出批评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 8、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安装质量验收或试车工作。 9、负责协助有关部门选好安全附件的配备,且做好及时调校,保证其灵敏可靠。 10、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对一般事故有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附件9: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其中超高压容器应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简单压力容器应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不适用本规定,按各自的技术监察规程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对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验收、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引用的文件: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二)《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四)《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 (五)《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 (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 (八)《超高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 (九)《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 (十)《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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