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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使用管理制度

医用气体使用管理制度

医用气体使用管理制度

l、中心气体室负责全院医用气体的供应、管理和保养等工作。

2、中心气体室要做好供气计划,及时调运和供应,确保供气压力按需供给,不得无故缺气。

3、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4、定期对医用气体中心供应系统保养,巡视检查系统压力表、阀门开关、管道接头、运行等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

5、工作人员接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及时修复。若遇复杂故障,应迅速逐级报告。

6、接收和发放气体时,认真核对气体的品名、规格、数最,做好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送到病房的氧气,要有科室签收。

7、室内氧气瓶摆放整齐有序,空、满标识清楚,保持室内清洁、通风。

8、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严禁在工作场地使用电焊、电炉、吸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注意安全防止火灾。

9、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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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主要负责人职责----------------------------------------------- 1安全管理员职责----------------------------------------------- 1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2工业气体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 2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3气瓶搬运、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5气瓶运输管理制度--------------------------------------------- 7气瓶储存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3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为了规范化管理毒性药品,保证医疗正常需要,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的品种范围 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生川鸟、生马钱子、生甘遂、雄黄、生草乌、红娘虫、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银、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虫、洋金花、生天仙予、生南星、红粉、生藤黄、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轻粉、闹阳花。 毒性西药品种: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包括其盐类)、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包括其盐类)、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宁(包括其盐类)。 二、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 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制剂生产。制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药检人员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

医师开写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毒性药品原料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务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岗位操作规程。严防收假、发错或其他药品混杂。毒性药品管理必须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并建立登记帐,记明收、支、存情况。 进行月质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用气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用气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483医用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Model of medical gas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瓶装气体 (一)、各类气瓶必须认真按规定注上不同颜色的图案和标记,要保持放置场所清洁卫生。 (二)、以预防为主,氧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 (三)、严禁氧气瓶和可燃气体及带油物混杂存放在一起。 (四)、氧气瓶不准与易撞击物堆放在一起,也不得放在日光曝晒及火源、电源的近处,并要有充分的自然通风。 (五)、开闭氧气瓶要小心谨慎,应慢开慢闭,人应站在侧面,阀门坚固打不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氧气瓶,操作者使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脂。 (六)、各类气瓶应分开运输和存放,严防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二、分子筛制氧系统及供氧管道系统

(一)、严格比选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许可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安装公司。 (二)、医院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前来解决或远程控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生产厂家提供的规范操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医院委托分子筛制氧机组生产厂家(签约合同)保证对分子筛制氧机组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医院严格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管道、接头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留存设备科备查。 (五)、保持制氧机房的安全运行和质量合格的环境标准。 三、负压吸引中心及管道系统 (一)、严格比选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许可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安装公司。 (二)、医院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负压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宁县人民医院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企业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和销售 四、责任:购进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1、中药饮片的采购: (1)、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销售 (1)、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售药。 (2)、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3)、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6)、严格按配方、发药师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8)、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后可发给顾客。 (9)、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况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0)、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11)、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12)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气体经营企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XXX气体经营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汇编 2014年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1、负责人岗位安全职责 (3) 2、安全员岗位职责 (3) 3、业务员岗位安全职责 (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1、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8)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2) 5、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3) 6、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 (15) 7、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7) 8、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19) 9、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20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3)

1、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23) 2、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24) 3、气体经营部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25) 4、干粉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 (2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抓好经营环节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3、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店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批和实施,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投入,实现安全经营。 4、重视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 5、加强经营过程的安全管理,认真审核供货方和购货方的安全条件,不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供货方进货或供货。 6、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在发生事故时,组织现场施救指挥并在需要时向当地经贸局、安监局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7、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及安全技术要求者,要及时提出批评,对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2、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抓好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遵照国务院发88年第23号令《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规范我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制定制度如下: 1、按规定下列药品属于毒性药品:生附子、生川乌、生草乌、 生白附子、生半夏、生天南星、生马钱子、雪上一枝蒿、 生巴豆、生千金子、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天仙子、 洋金花、闹羊花、砒石(红砒、白砒)、砒霜、雄黄、水银、红粉、轻粉、白降丹、斑蝥、蟾酥、青娘虫、红娘虫。 2、经培训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同时拥有毒性药品处方权。 3、毒性药品的采购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严格按计划采购。 4、毒性药品的验收必须验至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纪录,双人签字。 5、毒性药品的保管采用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并建专帐,出入库由专人申领、验收,做好交接并双签字。 6、为加强毒性药品的处方管理,毒性药品的处方采用红色处方,处方格式与麻醉药品处方一致,右上角标注“毒”字;具有毒

麻药处方权的医生可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毒药处方;对患者自行购买毒性药品用于单、秘、验方的配制,须验明患者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信后方可开处方,并将证明信与处方一起交药房。

7、毒性药品实行处方限量,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8、调配毒性药品须凭有毒麻药处方权的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调剂时要认真负责,剂量准确,双人复核、签字;所用调剂工具要及时清理干净。 9、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10、医疗用毒性药品因年久失效、虫蛀、发霉等质量问题需要报损时,毒性药品管理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剂科及院相关领导审核后,采用适当的销毁方式对报损药品妥善处理(不流失、不污染环境),同时详细填写毒性药品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11、管理毒性药品的人员工作调动时须清点帐物,帐物相符方可调离。 .

医疗机构——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医用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医用氧(包括液态氧和气态氧)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医用氧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纳入各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药品管理。为了切实保证医用氧气质量,加强用氧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用氧的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业氧。 2、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建立医用氧供应商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工商执照、销售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二、医用氧的储存、保养及搬运: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搬运及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医用氧的使用

1.各用氧科室,根据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用氧科室每周做一次医用氧计划并交药剂科汇总后统一采购。 2.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3.使用科室一旦发现气瓶有损坏或漏气等安全隐患,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告知药剂科给予更换,情况危急应报医院安全办,防安全事件发生。 4.药剂科对医用氧使用科室的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所在科室负责赔偿。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三、药剂科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四、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五、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才可发出。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 年备查。 六、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防混药。 七、建立专门的收支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追查,并报主管部门。 八、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九、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十、因配方错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药品系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元素制剂或其标记药物。 二、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批准,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三、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医院必须获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期申请审核换证。 五、使用单位必须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不良反应等,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病人排泄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七、放射性药品存放地点必须根据其放射性剂量,置于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内,以确保对人和环境无影响。 八、放射性药品的销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使其放射性比度达到国家允许标准。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细胞毒性药物的定义 指在生物学方面具有危害性影响的药品,可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等方式造成包括生殖系统、泌尿、肝肾系统的毒害,还有致畸或损害生育功能。这里主要指细胞毒药物。 二、细胞毒性药物的使用 (一)应严格按照NCCN指南(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推荐的细胞毒性药物的用法用量合理应用。 (二)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细胞毒性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配臵和使用需要由受过相关培训的人员,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配臵细胞毒性药物,配臵和使用时应有防护措施。 (四)配臵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 (五)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细胞毒药物。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贮存 (一)医院各药房细胞毒药物的存放应与药品储存要求相符,专柜集中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名和外包装相似药品应有标志区分。

(二)病房原则上不存放细胞毒性药物,现用现领。确实需要,亦专柜(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四、细胞毒性药物的应用流程 (一)主管医生对病人进行全面评估,决定病人的化疗治疗,并与病人或者委托人谈话后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二)由有资质的护士进行化疗操作,包括配制和使用。 (三)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属做好宣教,包括个人卫生,食物和环境等方面的教育,以及病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四)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五)对于化疗的病人的观察措施: 1、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教做好宣教。 2、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六)细胞毒性药物外渗的处理 1、一旦发现细胞毒性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尽量回抽漏于皮下的外渗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2、发生化疗药外渗后要及时通知主管医生及病房护士长。 3、用0.1%利多卡因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漏的药液和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419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Gas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气体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气体的采购、储存、使用及监管等工作。 3、相关文件和术语 3.1气瓶: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下(-40~60℃)可重复充气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的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3.2气体分类:具体详见附件《附件一:气体分类表》; 3.2.1有毒气体:有毒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有毒气体泄漏可能造成的危害取决于气体的毒性和浓度,扩散空间大小和环境通风状况。 3.2.2易燃气体:指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在有空气或氧气混合的环境中,遇到火源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的气体。包括CH4、C2H6、C2H2、C2H4等有机气体以及H2、CO等无机气体。 3.2.3助燃气体:21%以上的O2和氧化性气体。 3.2.4不燃气体:包括21%以下的O2、空气和不燃气体,如CO2和N2等。 3.2.5混合气体参照瓶内气体组分按有毒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进行分类; 3.3相关文件:本制度具体指导气体安全的管理,未涉及内容参见《FPI/AM1M-07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4.职责 4.1供应链中心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29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按照《湖南省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毒性药品的管理,对此类药品必须有健全的药品出入帐目、实行“五专”管理。 2.领取毒性中药及制剂成品应清楚填写规格、数量、实发数、领用用途并签字。 3.配制、加工炮制此类中药由专人负责,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制、加工炮制需经二人核对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配制、加工炮制所用原材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用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并且专用,

严防浪费与污染。 4.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的标签应有明显标记,并标明用法、用量,在标签显著位置用黑色标注“毒”的字样。 5.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核对后方可发出,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必须采用炮炙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 6.定期检查,核对帐物是否相符,严防霉变、虫蛀等变质现象,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及巡查表

******医院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特制定本 制度。 涉及科室: 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各临床科室及其他用氧科室。涉及物品: 中心供氧设备系统、管道及终端设备。用于急救的小型医 用氧气瓶。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应该包括保证病人、医务人员以及陪护人员的安全。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现在分述如下: 1.所有氧气有关设备、仪器必须由设备科统一管理、维护、保养,专 业人员操作。医务人员使用应经过专业培训。 2.中心供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 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 3.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接触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配备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4.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中心供氧室操作保养人 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说明书进行操作。

5.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 使用。 6.中心供氧需由专人负责供氧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登记。定期测试报 警系统工作性能,每天定时查看一级箱氧气输出压力和汇流排输出氧气压力,如有超压或欠压等异常现象,应立即查出原因并排除故障。 7.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下班前检查好电源、门窗等,做好防盗、 防毒、防酸、防爆等工作。 8.未经允许,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中心供氧室。 9.药剂科在采购氧气时需索要相关资质及证件,与用氧科室核对后入 账交财务。 设备科药剂科 2016年11月8日附:*******医院医用氧气安全巡查记录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范围: 对医院所有购入的毒性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2.职责: 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含制剂。 3.2 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发票回执联上填写身份证号并签字。 3.3医疗用毒性药品存放区域应标识清楚、醒目,设置规定的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各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3.4毒性药品要实行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做到双人、双锁、专册记录。毒性药品必须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调剂人员负责。严禁收假、发错,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杂。发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5 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字的正式处方。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时,应准确清楚的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3.6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再签字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调配完毕后核对处方准确无误,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3.7报损的毒性药品必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3.8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3.9建立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3.10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严格核对品名、数量,应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追究。毒性药品必须具有责任必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4.管理标准的实施与检查考核 4.1管理标准一经发布实施,应严格执行。每月进行检查一次。

医用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一、瓶装气体 (一)、各类气瓶必须认真按规定注上不同颜色的图案和标记,要保持放置场所清洁卫生。 (二)、以预防为主,氧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 (三)、严禁氧气瓶和可燃气体及带油物混杂存放在一起。 (四)、氧气瓶不准与易撞击物堆放在一起,也不得放在日光曝晒及火源、电源的近处,并要有充分的白然通风。 (五)、开闭氧气瓶要小心谨慎,应慢开慢闭,人应站在侧面,阀门坚固打不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氧气瓶,操作者使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脂。 (六)、各类气瓶应分开运输和存放,严防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二、分子筛制氧系统及供氧管道系统 (一)、严格比选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许可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安装公司。 (二)、医院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前来解决或远程控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生产厂家提供的规范操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医院委托分子筛制氧机组生产厂家(签约合同)保证对分子筛 制氧机组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和安全运行,医院严格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安全

阀、压力表、流量计、管道、接头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留存设备科备查。 (五)、保持制氧机房的安全运行和质量合格的环境标准。 三、负压吸引中心及管道系统 (一)、严格比选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许可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安装公司。 (二八医院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负压吸引系统, 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医院工程组维修,或联系生产厂家前来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生产厂家提供的规范操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医院委托负压吸引系统生产厂家(签约合同)保证对负压吸引系统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 (五八保持负压吸引系统机房的安全运行和质量合格的环境标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 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中毒和死亡的药品。卫生部把28种中药和11种西药列为医疗用毒性药品(名单见附件1)。 3、学部指定专人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合法药品经营单位购入。 4、毒性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毒性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毒性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存放区域有专门标识。对进出专库(柜)的毒性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8、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9、对处方末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10、毒性药品处方当日当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正式版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制度,预防气体爆炸,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进入气房领气瓶时严禁吸烟。 2. 气瓶要垂直放在有遮阳的支架内,不能倒地乱放,不同气体要分开放、安全距离应在2m以上;远离明火作业点、电气设备等,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0℃。 3. 气体钢瓶搬用,不得倒地滚动,不得与硬物碰撞。 4. 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本岗位安全设

施,对老化皮管、阀门、割枪进行及时更换。 5. 燃着的割具严禁手托,不得作照明用,严禁用氧气作通风气源,工作完毕须放好。 6. 乙炔管阻严禁用氧气、空气吹洗。 7. 应用肥皂水进行漏气检查,所检查的漏气处应立即处理,严禁用明火找漏;在车间内发现乙炔或丙烷泄露,应立即停止明火和电气作业,进行通风后再作捡漏修理。 8. 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新胶管使用前应吹出内部的灰粉,严禁一付胶管接用二把割具。 9. 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割具上的乙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27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3号)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已经1988年11月15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 1988年12月27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

之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第六条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八条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供应部门方可

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37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主要负责人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制度和标准。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经营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协同组织安全考核,管好安全教育台帐。 4.参加企业安全检查。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5.负责动火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严重影响安全的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1.各岗位负责人对自己分管岗位的安全负责,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物资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发生,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二、医院采购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从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单位进药。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须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存放处有标识,毒性药品应在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的仓库妥善储存、保管。 四、医疗用毒性药品货到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保管,避免混放。 六、医疗用毒性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供应和调配,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 年备查。 七、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不清楚的处方拒绝调配,严禁估计发药。 八、建立专门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追查,报相关主管部门。 九、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须经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集中销毁,销毁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十、因配方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页脚内容1

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瓶装医用氧的使用,加强氧气瓶的管理,确保瓶装氧气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气》国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为我院固定资产,由氧房统一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护士长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固定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在本科室以备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气瓶清单经护士长和氧房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留存氧站备案。 三、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悬挂“有氧”“无氧”标识。发现无氧钢瓶应及时与氧房进行调换,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氧房和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的,需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并预交1000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充装其它气体、改变瓶体设置、颜色、用途等,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的氧气瓶一个月内必须归还,逾期不还或废瓶的将扣除押金。 七、用氧科室除固定一定数量的基数氧瓶外,如果有临时需要增加的,电话通知氧房,由氧房值班人员填写科室临时使用氧瓶报告单,交当班护士签字接收,护士长确认。科室临时借用的钢瓶应在五天内归还氧站。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金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本单位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中心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采购平台的基药交易系统采购,由市卫生局统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止到2017年末,中心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我中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金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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