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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必考点

刑法 必考点
刑法 必考点

刑法必考点!

理解和背诵

背诵部分必须拿下!这是司考,很难的不要对自己太自信,对于没基础,没时间的就是记忆,记的越多,越会通过,

理解部分, 也需要记忆,一个题有多个判断的依据和标准,比如不作为,作为义务有。。。。。。。。。这道题目考的是哪个?这就是理解题。也需要记忆,但要结合自己理解才能判断出来!理解题多做题,必须结合题目才能理解!!!错三四次你就ok了!

总则

1、刑法解释,两题,爱考:给你一句话判断是用了什么解释方法或技巧,一题理解一

题记忆,记住有哪些解释方法,记忆是送分的。

2、基本原则两题,送分题。只有三个,abcd肯定有一个是不选的。重点是罪刑法定!刑

法的精华,卷四要用,罪刑法定包括:禁止习惯法、类推、溯及既往(有利于被告除外)

3、效力,必考一题,拿下!属地属人时间、

4、构成要件要素,记述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两年一考吧,规范构成要件需要结合

价值判断,意思是好与坏的标准,每个人可能不同(露到什么地步才算淫秽?)。记述只有是与否,对与错,每个人都一样。成文不成文要素,成文就是在刑法法条中出现的。记住不成文:财产犯罪肯定都是要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些条文中没表述。多看法条(柏浪涛的书分则都有法条,没时间可以不看法条汇编)

5、身份犯,量刑身份和定罪身份,多做题就熟了,必考一题,一般结合共犯考察!有身

份利用无身份。。。。。。。

6、单位犯罪,必考,金融中三个只能自然人的尤其爱考,单位犯罪的例外(成立时为了犯

罪,成立后主要活动是犯罪,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利——只要是为了个人,就不是单位犯罪!)单位处罚单罚的话只能罚人

7、不作为!!必考两题左右,作为义务是重点!!!!还有要能够履行(不能强人所难),与

作为的伤害行为要有等价性(那个人要是坏人!记住这是犯罪!好人过失疏忽都不会判刑的!!)//////学多了会被绕进去,这个很容易陷阱,无限防卫(不算防卫过当那几个情况)导致的不作为义务不算(直接杀死都不算),本来就有加重结果(可以评价成一个罪的,不用多次评价,过失致人重伤又放任其死亡,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就好)

8、结果加重犯,必考,注意自杀也算那两个(婚姻和虐待),多做题,每次遇到就记住!

9、因果关系,两题左右!是有层次的!!!

首先条件说(没有某行为就没有某结果)注意注意!!因果关系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因果关系!就是说条件说中的某行为一定要是足够危险的!可能犯罪的!好危险!

再看行为作用时间!是作用时间,不是行为时间!同时起作用那就不是介入因素问题,都有因果关系(杯子里投毒,那个人喝水的时候是行为作用时间,看那个喝的时候杯子里有几个人的毒药,两个毒药不是介入因素,两个行为同时起作用,都有因果!都既遂!如果那个人喝了一个人的毒药,又喝另一个人的另一个人毒药就是介入因素,投毒遇到投毒好异常!冲断了!前一个未遂后一个既遂)

最后判断介入因素。介入因素就是看介入因素是否异常!异常到足以彻底彻底冲破第一行为的因果(真题肯定会用很多形容词形容它的异常,其他题目可能表述不清,不用在意)

10、正当防卫,必考很简单,拿下。不限于本人,不限于个人法益,注意区别紧急避险,防卫只能是针对人,肯定有个触碰刑法的危害分子(包括无刑事能力的疯子和小孩)!

防卫事件(一般在既遂前,在财产中延续,但不能断。)无限防卫(考就是送分,现实生活中聪明利用,别人打你说成杀你,然后就是无限防卫。。。。。)。

11、紧急避险。可能和正当防卫一起考,比较。

12、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记住柏浪涛书里的思路图,但是!思路图前提是: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如果必然发生,那就是直接故意,

13、认识错误、必考一题!判断顺序:前提必须故意犯罪(陷阱)+行为有危险性(最爱考的陷阱),要能区分某个错误是对象错误还是打击错误。了解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送分的),因果错误——就是考介入因素的异常,还有事前故意,判断是否着手是关键!

14、不同罪之间认识错误!!法定符合说三句话,必考2题,主观想犯什么,实际犯了什么,择一重。思路:最爱的考查方式——包容评价思想:

主观的包容评价:如主观想杀人,客观只是致人伤害,主观出发故意杀人未遂,客观出发故意伤害既遂(杀人故意可以包容评价伤害故意)择一重罪定故意杀人未遂。这是主观可以包容的情形!!!

主观不可以包容评价的情形:主观想开枪毁坏财物,客观却实际打死了一个人,主观出发定故意毁坏财物未遂,客观出发定过失杀人(过失犯罪只有既遂,没有未遂和预备),择一重定过失致人死亡,——还爱结合行为危险性考(永远的陷阱)在沙漠中开枪突然有个人冒出来打死了,行为无危险性,无罪,在游客很多的地方开枪杀仇人,就算没打死也顶故意杀人未遂——好危险好危险,不把他关起来不行啊!

客观包容评价:刑法和有些人思维不一样,判断标准是:A物品和B物品,如果A物品具有B物品所有特征,有比B物品多出一些特征,那么B可以包容评价为A,A不可以包容评价为B,例如A是枪,B是普通财物,枪有财物的所有特征(可以用来交易,有价值),且比普通财物多出一些特征(能杀人),故:想偷枪,偷到普通财物,主观出发盗窃枪支未遂,客观出发盗窃既遂,择一重罪。很烦吧!!

技巧——设想你是犯罪行为人,本来想去偷手机,你却偷到了一把枪!你肯定心理特兴奋,赚了!所以枪是在你意想之外的,你没有偷枪的故意,只能定普通盗窃罪既遂(枪可以评价为普通财物)反之,你想偷枪的,却偷到普通财物,你会失落,赔了!所以普通盗窃罪可以包容评价到你主观偷枪故意里面,但是客观方面(普通财物不可包容评价为枪,所以盗窃枪支未遂,盗窃罪既遂)

很多初学者混乱!这种包容评价评价主观方面目的是——故意还是过失,评价客观方面是——既遂还是未遂。法定符合说三句话前两句必须主观客观各判断一遍,看看主客观能否统一!——————我说过刑法的顿悟点在于主客观统一才能定罪!

15、年龄必考送分的记住就好

16、预备未遂中止、爱考处罚——自己搞个表格记一下,还有着手的那个点的判断!!绝对比你想的晚很多,最晚最晚那个点才是着手点,但凡还有下一步那都不算着手。

17、因果关系与既遂,可能考——结合财产犯罪的心理!记住财产犯罪两步走,首先判断谁在占有(结合书中的判断标准,加设想你是一个第三人,你发现那件东西在那里,你会以为那件东西是谁的,就是谁在占有!)然后闭上眼睛想情景,交付那一瞬间,交付的人是基于什么心理,被骗?被欺诈?被胁迫?那一瞬间心理就是依据,不是那种心理就切断了因果链条。。

18、共犯,必考3题,卷四也必考,很重要!

必考部分犯罪共同说,注意包容评价思想,就地不就高,在轻罪范围内成立共犯(前提:

共犯没超过犯罪人主观范围!不能约定去杀人,其中一人去偷东西,盗窃是轻罪,所以只想杀人那个在轻罪范围内成立共犯,这不对!!!!主观一定能包容评价进去才行!相约杀人,一人伤害可以包容,相约伤人,一人杀人不可以,相约杀人一人强奸不可以,主观要能包容评价————刑法永恒的归一:主客观相统一才能定罪)

必考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这是在客观方面讨论的,客观只要参与了一部分就要对所有结果负责————前提:在其主观的范围内!必须必须主客观一致才能归罪,包容评价!!)不是考开一枪无法查明。。。。。(书上简单详细)就是考继承的共犯(后面参与者要负责的前提是两个:一、犯罪未结束(一般犯罪既遂前,财产犯罪有延续),二、主观范围内!!还是主客观一致,不能之前的人强奸后抢劫,后加入只看见抢劫去帮忙就要他负强奸罪责任,他主观完全没有强奸的故意啊!主客观一致―――顿悟点啊!加油吧!

PS间接正犯也可能考,注意间接正犯不是共同犯罪,是单独犯罪,被利用的小孩疯子那些只是犯罪的工具!就是他们根本没有主观犯意!主观很善良只是被利用了,疯子就彻底没主观意识(法律不承认他有,不是事实上有没有)。

卷四还必考共犯从属性,这个简单就是实行犯如果无罪(未进入预备阶段)教唆犯也就无罪,实行犯中止,教唆犯未遂,(中止是主观变好人,只对自己有效力)。实行未遂,教唆也未遂,实行既遂教唆既遂(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前提主客观得一致)。19、记住那几个帮助犯和教唆犯的独立罪名,陷进题,注意区别!!!

20、共犯身份也会在卷四考察,注意记忆身份和共犯的那个表格!

21、共犯中止卷四也肯定会涉及,必须明确告知退出+消除影响(注意题目中形容词,因为是中止,可以免除处罚的,所以要求很高,必须尽力消除影响,仅仅提到一下,那就是故意的陷阱!)预备阶段中止(无需最终阻止),实行阶段中止(实行犯退出时不够的、必须阻止结果发生。

22罪数考一题,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犯纳税的例外,吸收犯和牵连犯区别(牵连是手段和结果的牵连,记住伪造证件诈骗就好,这两个很复杂,老师自己都搞不清,不太会考难题)。最爱最爱考(三年考两次半)——陷进题:偷越国边境收买拐卖妇女,妨碍公务中那些是加重哪些需要并罚,几乎必考!!!

23必须拿下的分(约10分!!)刑罚选择题至少四题(单选、多选、不定选至少每个一题)卷四必考!没什么的就是记忆,早记忆早忘记,最好自己找张纸总结两面,方便记忆。包括刑罚种类自首立功累犯等等,都是记住就好!10分啊一页纸啊性价比多高!!!

分则

分则和总则结合一起来(可能一题即考总则也考分则)考就是考理解,属于总则考察范围,但是分则绝大部分是考记忆,不用背法条,记住那些陷阱考点,易混淆的就好,它只是选择题,选得出来就好!

分则考20题左右,肯定会涉及全面,每个大类罪名都会考一点,每年都有一两题打酱油罪名出现(很不常见的罪名)一般考了凭常识也能做出来,时间不够复习好书上重点罪名就好。

复习方案:把刘凤科音频讲分则时候提到的考点记录在相应条文旁边,定期回顾,多做题辅助记忆!!千万别刻意去背!!做题记忆!

1、侵犯人身民主权利最爱考加重结果,尤其是和偷越国边境那些一起考,这类罪名每年都考!大都结合总则,没什么难点就是记住就会定期回忆。

2、财产类犯罪,重点必考3题,卷四必考!!一定要搞懂。

一般两步走,先判断是谁在占有(占有考一题,小心陷阱,)然后闭上眼睛想!交付人交付那一瞬间是基于什么心理,害怕,胁迫,被骗?——只能基于一个!

占有开始就是常识推断(后来被总结出各种判断标准反而容易陷阱),你知道了一些判断依据反而会被出题人陷阱搞进去,所以最直接的就是——你是一个第三人,你发现那个东西在那里,你觉得那个东西会属于谁,如果你捡到你会交还给谁?谁就是占有人。

其实复习到后面最容易被出题老师玩,因为你知道了很多反而进入了陷阱,错了还乐呵呵的以为自己对了,你什么都不知道反而会做对,努力突破陷阱吧,经常想3个问题:这个人那么坏,怎么可能无罪,这个行为那么危险,怎么可能不处罚他,这个人主观根本没想过要犯这个罪,为什么要他负责!!!

财产罪一般都会全考,抢夺抢劫一题盗窃侵占一题诈骗勒索一题,一定搞懂了!真的分很多,卷四还有呢!

3危害公共安全考一题,不难,最爱考这是危害公共安全,不特定人的好多人都有危险!!!很危险很危险!

4经济秩序考一题,假币,走私加重和并罚情形,信用卡(重点!多听),其他很酱油,勾出重点考前多看!记住就会,忘的快。

5扰乱公共秩序,两题妨害公务肯定和别的结合考,注意并罚和加重,记忆加重的三种情形,其他都并罚,妨害司法那几个罪各个罪名的主体是哪些,妨害国边境,加重并罚情形区别,易混乱易忘记。毒品犯罪的处罚特殊,淫秽卖淫结合未成年考,6贪污贿赂必考一题,主体特殊性,目的的区分(想占为己有就是贪污(谋取个人利益或者给个人用),只是想挪作其他公用是挪用,刑期相差好大的!!一个是贪官严惩,一个只是想借用一下,很想很想还回来,不是坏人。)受贿注意区别诈骗,受贿罪答应收钱帮忙,诈骗是收钱更本不想帮忙,骗钱的,后来有没有实际帮忙在所不问,因为收到钱就既遂了要看收钱的那一瞬间的心理,注意题描述。受贿还爱考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区别,以及亲友那些受贿共犯等,做完真题大概就明白了不难。

其他都是酱油罪名,考两三题,在法条旁边标注一下老师讲课时候提到的考点就好。

刑法顿悟思路:

一个人要定罪,一定要主客观一致一致!!!两条线。

客观:危害行为(这是犯罪,好危险的行为!)+对法益侵害(男人被强奸不保护,)注意侵害什么法益在分则中对应的具体罪名是不同的,这是刑法指定时候划分各个罪名的标准。

主观: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象(认识错误,包容评价)+他要是个坏人,这是犯罪!!不要被陷阱搞进去。

主客观必须在一个统一的重合范围内才能定罪,只有主观或者只有客观都不能算犯罪!!!既遂一定要主观想得到的东西能包容评价客观实际的到的东西才算既遂(枪和普通财物)

所谓新理论在司法考试中就是客观归罪,被他们吹的很神奇,哇!其实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人主观有恶意还不够,一定要有客观危害行为和对法益的侵害——因为文革时期文字狱,思想也犯罪,做个生意、吹个口哨没有伤害到任何法益(投机倒把罪,流氓罪)都可能是犯罪,太恐怖了,所以强调要从客观出发!

他们吹完大家就有点混乱了,记住刑法永远永远主客观相一致才能定罪!主观要想犯罪,客观要有危害!

刑法顿悟点:主客观一致!

刑法总则重点名词解释及相关要点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具体的说,也就是掌握甄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罪刑法定原则: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使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有刑法加以规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人人必须守法。定罪量刑行刑一律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属地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国家工作人员及军人更应重视)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限制外国人但又尊重他国习俗)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出海捕鲸??)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我国刑法与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公布,子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刑法通过并公布后,从1997年的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的溯及力:只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问题。如果有,则有溯及力。我国用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按新法:新法生效后犯罪,新法生效后审判或判决。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若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 犯罪构成:是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的、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具体标准,就是依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要件具体变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刑法第一章选择题

刑法习题?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单选题? 1.附属刑法是指?(C?)? A.附带规定于单行刑法的罪行规定?????? B.附带规定于非刑事法律中的违法规定?c.附带规定于非刑事法律中的罪行规范??D.刑法典的附则? 2.刑法的任务可以概括为?(D?)? A.禁止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B.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C.宣示对犯罪的惩罚起到威慑作用 D.保护法益?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主要依赖限制刑法的适用而实现? B.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主要依靠刑法的宣誓与适用来实现?c.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主要依赖限制刑法的适用而实现?D.刑法的机能包括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障机能两个机能 ?4.刑法解释的方法分为?(D)? A.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B.体系解释和历史解释c.文理解释和体系解释?D.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5.狭义刑法是指?(B)? A.治安处罚条例? B.刑法典 C.研究犯罪和刑罚的科学? D.研究刑法的科学? 6.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除了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以外,还具有?(B?)?A.强制性?B.处罚方法的严厉性C.处罚手段的强制性?D.阶级性 ?二、多选题? 1.刑法的分类包括?(ACDE)? A.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B.一般刑法与特别刑法? c.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D.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E.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2.刑法保护的法益有?(ABCDE?)? A.有关人身的法益? B.有关经济的法益 C.有关财产的法益? D.有关婚姻家庭的法益 E.有关社会秩序的法益 ?3.我国现行刑法典的组成包括?(ADE)?A.总则?B.犯罪C.刑罚?D.附则?E.分则? 4.下列哪些机关对刑法作出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ADE?)?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中国法学会c.司法部?D.最高人民法院?E.最高人民检察院 ?5.下列属于论理解释的是?(ABCD)? A.当然解释? B.反对解释 C.补正解释? D.比较解释? E.文理解释 ?6.根据《刑法》第2条的规定,刑法的任务可概括为?(ABCDE?)? 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E.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三、判断题? 1.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自1979年7月1日起实施。?(?×?)? 理由:1979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该法典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2.刑法就是对违反法律的行为直接给予刑罚制裁。?(×?)?理由:刑法只对严重违反法律并达到犯罪的行为给予刑罚制裁。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仅适用于当地,不具有普遍性。?(√?) ?4.刑法具有不完整性。?(√?)?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一、总则部分 1、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任务和功能 2、刑法的解释 3、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复习) 4、刑法的适用范围(重点复习) 5、犯罪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6、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分类(重点复习) 7、犯罪课题与犯罪对象 8、危害行为的概念 9、不属于危害行为的几种情况 10、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11、不作为的分类 12、危害结果的概念、分类 1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复习) 15、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重点复习) 16、论单位犯罪(重点复习) 17、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18、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 19、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20、简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21、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2、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要件 23、无防卫动机的情况(重点复习) 24、防卫过当的成立要件及处罚原则(重点 25、特殊防卫的概念与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6、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概念、法律规定、成立要件、处罚原则 27、犯罪未遂的分类(问答或名词辨析) 28、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9、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各自的特征、处罚原则(重点复习) 30、共同犯罪的形式(问答或名词辨析) 31、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各自包括?32、继续犯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状态犯、即成犯、接续犯的区别(重点复习) 33、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34、结合犯与集合犯(重点复习) 35、惯犯与连续犯(重点复习) 36、连续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7、连续犯与继续犯(重点复习) 38、牵连犯、吸收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9、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问答或辨析) 40、刑事责任的根据(问答) 41、刑罚的目的(重点复习) 42、罚金的执行与缴纳(问答) 43、剥夺政治权力刑(问答) 44、没收财产与罚金 45、非刑罚处理方法(问答) 46、量刑的原则(问答) 47、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 48、累犯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49、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0、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重点复习) 51、缓刑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52、假释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3、追诉时效的延长(问答) 54、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问答) 55、法定刑与宣告刑 二、分则部分(主要以罪名的比较为主) 1、罪状的概念、分类 2、事后抢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3、斡旋受贿概念、成立条件(问答) 4、如何理解公共安全?(重点复习) 5、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 6、间接走私的类别(重点复习) 温馨提示: 1、考试中往往会出现诸如比较两个相近的罪名的比较题或论述题,但两个罪名之比较未必各项均有不同,故我们应当按顺序逐一比较,相同点亦需做出说明,不同点则是重点比较之处。

(完整版)刑法分则复习资料汇总

刑法分则复习资料汇总注意: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满161 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周岁的人不犯16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14周岁的人,3、不满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1.罪状和法定刑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罪行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罪行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中的种类和幅度 2.分裂国家罪概念和特征 概念:指抗拒中央统一领导,割据一方或制造民族

矛盾,破坏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行为。 特征: 1犯罪客体:国家安全-国家的统一。○2犯罪客观方面:具有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故意○3.间谍罪概念、特征 概念: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

○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3、3○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 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4.投放危险物质罪概念、特征 概念: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刑法总则复习要点 (1)

第一章刑法概说 刑法的渊源:①,刑法典,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 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②,单行刑法,即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 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 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③,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 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刑法的分类: A,按形式分类 广义刑法:包括单行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是关 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 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和效力;﹝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 事项。﹝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形式刑法:又称纯粹刑法,从名称上便知其为刑法的 法律。 实质刑法:又称不纯粹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 但内容规定了犯罪与刑法的法律或条款, 如附属刑法。 固有刑法:规定既侵害法益又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及其

法律后果的刑法。 行政刑法:行政法律中的罪刑条款的总称。 B,按性质分类。 权威刑法:以保护国家权威为侧重点,过于限制公民自 由。 自由刑法:以保护公民自由为侧重点,重在限制国家刑 罚权的发动。 侵害刑法:将刑法或刑罚对象侧重于客观行为及其法益 侵害结果。 意志刑法:将刑法或刑罚对象侧重于犯罪人的危险恶 意。 行为刑法:以客观的违法行为及结果作为刑罚的根据。 行为人刑法:直接以犯罪人的危险性格作为刑罚的根 据。 国内刑法:是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 国际刑法: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的犯罪及制裁的法 律。﹝我国﹞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意义的说明。 解释效力A ,正式的刑法解释主要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B,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即在刑法施

刑法选择题练习(分则)

刑法选择题练习(分则) 一、单项选择题 1.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1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甲、乙均无罪 B 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 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D甲触犯非法出租枪支罪、乙触犯非法特有枪支罪2.甲违章驾驶将一行人撞伤,同行的乘客乙怂恿甲赶快逃离现场。甲听从了乙的劝告,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被撞行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对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异议,但对乙的行为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下列选项中,关于乙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共犯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伤害致死罪3.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盗窃枪支、弹药罪 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 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 4.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次为等待执行任务的一架波音747 客机进行机械检修时,故意对飞机的发动机装置进行了破坏。但恰好这架飞机此次没有投入运营。在第二天运营前机械师陈某在对飞机进行检修时发现了故障及时进行了排除。对陆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 B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 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既遂 D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 5.矿工丁某在看管矿井通风设备时,私自折卸其中的一些零部件归己所有,不顾可能会损坏设备的正常功能,结果导致整个设备工作失灵,使井下千余名矿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失,并使矿场的正常生产秩序被破坏,经济损失近万元。丁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性质? A盗窃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李某系某工厂工人,因未得到提级而心怀不满。一日,李某趁本厂食堂炊事员不备,将购买的毒药磷化锌投入已做好的饭中。开饭时,炊事员闻到气味不对,便将饭拿去化验,发现含有磷化锌,从而幸免一场灾难。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7.炉工于某与王某不和,一日二人又发生争执,于某怀恨在心。当日夜里,于某将锅炉的水表打坏,锅炉不再加水持续干烧,估计锅炉会在王某接班后5分钟内爆炸。果然发生爆炸,不仅王某被炸死,而且锅炉房被炸毁。并导致附近的一间民房倒塌,死伤数人。对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故意杀人罪 B爆炸罪 C故意破坏财物罪 D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 D按意外事件处理 9.被告人李某,出租汽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轧死5人,撞伤19人。李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刑法必背五大知识点

1、罪名问题。 分则条文的理想结构包括罪状、法定刑以及罪名三部分,但我国刑法分则基本上没有显示出罪名(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司法解释所确定的,见后附表格),鉴于这些罪名的表述又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所以大家要注意具体罪名的准确表述,不能按照分则条文的意思自己总结,建议大家一边对照分则条文,一边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法定的罪名标注在所对应的条款前,这样在以后翻看刑法条文时,这一条到底规定了什么罪名、有几个罪名、是否为选择性罪名等就一目了然了。 2、法定刑问题。 我国刑法对法定刑的设置采取的是相对确定法定刑主义,那么作为刑事责任具体体现的法定刑是否需要记忆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而言是不需要记忆的而且你也不可能完全记忆,司法考试也没有直接考察法定刑的先例,但对于某些非常重要的罪名之法定刑如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贪污受贿罪等法定刑记忆一下还是有必要的,可以帮助你界定这些常见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少、有助于你搞清楚是否为加重构成、有助于你在分析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吸收犯时明确何者为重罪等等。 3、刑法修正案问题。 自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最高立法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刑法典先后作出六次修改,有个六单行法律文件(一个补充规定和六个修正案):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是修改了刑法第190条、增加了“骗购外汇罪”;19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一)》的主要内容是对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和第八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进行了修正;2001年8月31日《刑法修正案(二)》是对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修正,将其修订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即刑法保护的对象由原来的耕地扩大至耕地、林地等农用地;20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三)》是以修改和规定恐怖性犯罪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增加了“资助恐怖活动罪”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两个新罪名,扩大了第191条洗钱罪的对象(增加了恐怖犯罪活动)。2002年12月28日《刑法修正案(四)》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第145条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的犯罪形态由原来的危险犯修改为行为犯、明确了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刑幅度、增加了“非法雇用童工罪”和“枉法执行裁判罪”。2005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五)》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信用卡犯罪,增加了第177条之一,同时修改了第196条。此外,关于军人犯罪,第369条增加了一款。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更是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增加了多个罪名,主要涉及妨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方面的一些个罪及渎职罪方面的内容。这是在08年刑法中应当高度注意的一个变化。 4、关于刑事立法解释的掌握。 刑事立法解释同样是由最高立法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法律解释,同刑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已经有9个立法解释:如对93条第2款“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内容的解释;对228条等土地犯罪解释;对294条“黑

2020年法律硕士刑法总则重要知识点:数罪并罚

2020年法律硕士刑法总则重要知识点:数罪并罚 一、有期徒刑限制加重★★★★★ (一)一般情形:刑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判处刑罚(总和刑期﹤35年,20年;总和刑期≧35年,25年) (二)漏罪:“先并后减”:(漏罪的判决+先前的判决)- 已经执行 (三)新罪:“先减后并”:(先前判决-已经执行)+ 新罪判决 (四)既有漏罪又有新罪:“先并后减”+ 新罪判决 如,①甲犯C.D.E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0年、11年, 对甲应该怎样量刑? 11以上20年以下。 ②如果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在执行5年后,法院发现甲在判 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A罪、B罪,并就A罪、B罪分别判处有期 徒刑10年、11年。问:对甲应该怎样量刑? 漏罪:18+10+11=39 18年以上25年以下 ③如果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5年。则甲还应执行多少年? 25-5=20年——在漏罪的情形,最终的执行的刑期不可能突破相对应的上线 ④如果甲不但有漏罪A.B,同时还犯F罪、G罪,法院就F罪、G 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问:对甲应该怎样量刑? 新罪:20+7+8=35

20年以上25年以下,如果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5年,25年是甲还 应执行的刑期,加上之前的5年,甲一共执行了30年。——在新罪的 情形,最终的执行的刑期可能突破相对应的上线 二、缓刑制度★★★★ (一)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下”包括本数。宣告刑。 (二)能够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理应缓刑:(判决时)不满18周岁的人、(判决时)怀孕的妇女和 (判决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理应宣告缓刑。 不得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能够适用禁止令,理应实行社区矫正。 注意: 1.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通常原则,因为 没有执行过);又符合缓刑条件的,能够再次缓刑。 2.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不得撤销缓刑。针对漏罪单独定罪 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能够再次缓刑。 3.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无论什么时候发现,撤销缓刑,收监 执行原判刑罚。如果新罪没过追诉时效,数罪并罚(通常原则,因为没 有执行过),不能再适用缓刑。 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试题及答案

刑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狭义刑法是指( B ) A.单行刑法 B.刑法典 C.附属刑法 D.实质刑法 2.概括地说,我国刑法任务是( C ) A.惩罚犯罪 B.打击敌人 C.保护法益 D.保护人民 3.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思想基础是( C ) A.三权分立学说 B.心理强制学说 C.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D.自然法思想 4.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个人私分( A ) A.属于自然人犯罪 B.属于单位犯罪 C.自然人和单位成立共犯 D.适用双罚制 根据该特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情形: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設立单位实施犯罪,按个人犯罪处理. (2)单位設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以单位犯罪处理.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按个人犯罪处理. (4)刑法393条,单位行贿后利益由个人私分,按个人犯罪处理. (5)涉嫌犯罪单位在审判之前或过程中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不复存在,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 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D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处罚 C.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任何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一定不是既遂结果),应

当减轻处罚. 6.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应当按照它犯罪情节( D ) A.减轻处罚 B.免除处罚 C.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属丁处断一罪是( B ) A.继续犯 B.连续犯 C.想象竞合犯 D.结果加重犯 实质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惯犯、结合犯; 处断一罪(数行为处断为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8.在我国刑法中,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是( C ) A.拘留 B.罚金 C.管制 D.劳动教养 9.我国刑法中规定驱逐出境是( D ) A.强迫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B.请求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C.强迫犯罪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D.强迫犯罪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l0.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人( D ) 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行为 B.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犯罪事实行为 C.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行为 D.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罪行及其所知道 它人罪行行为 11.我国刑法规定叛逃罪主体是( D ) A.一般主体 B.国家工作人员 C.司法工作人员 D.国家機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其它国家工作人员 1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劫持航空器罪行为对象是( B ) A.航空器 B.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航空器 C.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民用航空器 D.我国航空器

刑法分论重点罪名知识点总结

危害国家安全罪 提示:本章犯罪均应剥夺政治权利(死刑,无期,危害国家) 可以附加没收财产 死刑七罪,无死刑五罪,(其中叛逃罪最高刑10年,其余四个最高刑15年) 危害国家安全罪: 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构成要件行为的提前性,错综性 犯罪行为阶段的混合性 具有勾结外国,境外背景的从严处罚 处罚比一般的严厉 构成要件:侵犯客体:国家安全(主权,领空,政权,制度) 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多数一般主体,少数特殊主体,无单位犯罪 主观方面:故意,绝大多数直接故意 102-113 ,12条文,12罪名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客观:勾结外国,危害主权领土完整安全 主体:我国公民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 特征:客观上实施了以上行为 本罪属行为犯 分裂国家:抗拒中央统一领导管辖,将我国领土割裂出去,破坏国家统一,制造民族分裂,将某一民族从统一的民族分裂出去。 武装叛乱罪:勾结外国,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行为。 武装暴乱罪:国内人员独立组织策划实施武装暴乱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主体:窃取党和国家重要权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境内外组织,机构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个人实施前六罪的行为 犯罪是特定的,帮助行为独立成罪 特征:客观方面,资助行为,仅限于提供经费场所物质,如果参加具体犯罪以共犯论处。 主体:境内外组织机构直接负责人或个人 主观方面:故意 叛逃罪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密秘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 履行公务期间:从任职起到解职止的期间 叛逃境外:通过非法途径出境投奔境外组织机构 在境外叛逃:不同于滞留不归,行为人属合法出境在境外投奔境外组织机构。 间谍罪 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任务, 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 国家机关人员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任务的,数罪并罚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非法提供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刑法总则主要论述题考点

论述题 一、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异同 间接故意的含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含义: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危害后果的心理态度。相同点: 认识上:都对危害结果有预见 意志上:对危害结果都是不希望的,没有最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意欲不同点: 1、认识程度有所不同,间接故意认识程度较高 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即危害结果发不发生,行为人都不在乎。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4、具有避险意识 5、限制条件:不得已而为之、别无他法 6、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三、单位犯罪的特征 1、主体特征:必须是依法成立、拥有一定财产和经费、能够以自己名义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行为特征: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

定,由直接负责人员实施,与单位精英管理活动有关的危害社会的组织行为。 3、主观特征:单位犯罪主观上表现为,体现单位的整体意志和整体利益,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 4、法律特征:单位犯罪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前提,具有法定性的特征。 四、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1、主体条件:二人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二人以上都承担法律责任 2、主观条件:(1)、共犯人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即具有共同的认识因素与意志要素,各共犯人都明知自己行为的后果与性质,都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都知道自己不是在孤立的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2)、各共犯人之间有犯意联络。 3、客观要件;共同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的实行行为和预备行为。不仅指各共犯人都实施了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且指各共犯人的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整体,各犯罪人的行为对犯罪事实的发生具有同方向性。 五、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关系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的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相同点:(1)、从性质看,都属于犯罪的停止形态 (2)、从处罚上看,都属于刑罚上的从宽情节 (3)、都属于未完成形态

刑法试题库大全

《刑法》试题库 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刑法反映的意志,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的阶级性质所决定。 ※2、我国刑法的解释从解释的效力来划分,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学理解释。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刑法就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题1分,共30分) 1、刑法是关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A、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总和 B、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C、总则和分则 ※2、下列()没有法律效力。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3、我国刑法第91条至99条是对“公共财产”等规范含义的说明,属于()。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做的解释是()。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5、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6、直接对法律条文的文字和语义加以注释说明的是()。 A、论理解释 B、学理解释 C、文理解释 四、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我国刑法的解释从方法上分类可分为()。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文字解释 D、论理解释 E、学理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 __, ________ 和。 ※2、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 ___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________。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刑法面前人人平等,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公民。 三、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题1分,共30分) 1、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一规定体现了()原则。 A、实事求是 B、罪刑法定 C、罪刑相适应※ 2、甲实施的某一行为,新的刑法规范认为是犯罪,而旧的法律认为不是犯罪,此时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A、罪刑相适应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原则

2017刑法知识点总结(简洁版)

刑法考点总结(简略版) 总则部分: 一、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刑法的适用范围 (1)空间效力: ①国内犯:属地管辖; ②国外犯: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2)时间效力:溯及力:禁止溯及既往(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犯罪论 1.刑法概说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分类 2.犯罪构成 (1)违法性: ①危害行为: A.刑法禁止的行为不是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任何身体动作,而是在客观上可能侵犯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B.作为与不作为危害行为; C.持有行为 ②行为对象:是指实行行为所作用的物、人、组织 ③危害后果: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 A.分为:侵害犯与危险犯 B.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a.意义:影响罪数的认定;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 判定;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b.特点:共性:客观性;顺序性;相对性;规律性;复杂性 特殊性: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都具有特殊的因果关系发展进程 c.认定:合法则的因果关系;条件关系与危险的现实化 ④特定身份:必须是在行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就已经具有的特殊资格或者已经形成的特殊地位。 ⑤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都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2)责任性: ①故意/过失: A.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要求行为人认识所有的客观构成要件事实,所以任何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都是特定的。

刑法总则知识点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及其解释 (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可以分为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典就是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等名义发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我国目前的附属刑法一般只是重申刑法典的内容,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无刑法之外的特别规定。 (二)刑法的修改 我国在1997年修订了刑法后,截至目前,我国共颁布了七个刑法修正案。 单行刑法必须是对刑法典进行了修改或补充的《决定》,即增加、删除、修改了罪名或法定刑 (三)刑法的结构 1.从形式上划分 刑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五)刑法的解释 按照法律效力,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分为三大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需要注意的是学理解释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对于刑事司法乃至刑事立法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按照解释方法,可以将刑法解释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以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通常是超出刑法字面含义的,否则就是文理解释了。因此,要严格限制论理解释。只有文理解释无法得出结论或者得出的结论明显不合理,甚至荒谬时,才能适用论理解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经典练习题

刑法经典练习题 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构成犯罪的行为B: 一切违法行为 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 答案: A 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 宪法 B: 民法 C: 行政法D: 侵权法 答案: A 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 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 答案: C 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A: 程序法B: 实体法 C: 特别法D: 临时法 答案: A 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B: 区治安联防队 C: 区公安分局D: 李某 答案: C 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 答案: C 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 C: 18周岁D: 20周岁 答案: A 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A: 杀人中止B: 杀人未遂 C: 杀人预备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10: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三年 B: 四年 C: 五年 D: 十年 答案: C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讲解学习

学刑理整点识知法.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 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 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 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 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3(.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刑法单项选择题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确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 C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有罪推定原则 B、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有罪推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D、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无罪推定原则 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A )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A、所犯罪行 B、犯罪情节 C、所犯罪的性质 D、认罪态度 3、“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这句话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A )原则。 A、罪刑法定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罪刑相适应 D、罪责自负 4、下列情形中,不认为是犯罪的有( B ) A、甲打电话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5、甲意图杀死其妻子,某日误以碱面为砒霜投放入其妻将要吃饭的碗中,其妻吃后安 然无恙。甲的行为( B )。 A、属于对象错误 B、属于故意犯罪 C、属于意外事件 D、不构成犯罪 6、黄某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际恐怖主义组织,但未参与严重暴力犯罪活 动。黄某的行为属于( B )。 A、预备犯 B、实行犯 C、帮助犯 D、未遂犯 7、牛某挪用公款40万元,交给其弟弟做假酒生产,一个月后出于恐惧又将赃款悄悄 退回单位。朱某的行为属于( D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8、对于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外国人( D )。 A、判决生效后立即驱逐出境 B、在主刑执行过程中随时驱逐出境 C、根据外国政府的要求决定何时驱逐出境 D、主刑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9、我国《刑法》对放火罪规定了比失火罪更重的法定刑,体现了( B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D、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 10、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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