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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1、风险因素:又叫风险条件,是指导致风险事故发生或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3、损失: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

间接损失: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的无形损失

4、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

5、财产风险: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损毁、灭失、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动力的风险。

6、静态风险:由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人们的行为所引起,与社会的经济、政

治变动无关。

动态风险: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有关。

7、自然风险:各种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风险

社会风险:过失行为、不当行为以及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政治风险:在对外投资或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经济风险:因贸易条件变化、决策失误导致损失的风险

8、风险管理: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并选择适当的风险处

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

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9、控制型技术:危险损失发生前采取,降低损失频率,减轻损失程度

财务型技术: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便对已发生的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

10、可保风险:可以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的风险。

11、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起源与发展

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

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而引发的经济需

求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2、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人员因年老

疾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止劳

动、本人及家庭失去收入来源时,由政府提供其基本生活条件、

促进社会稳定的保障制度。

3、

第三章保险的职能、作用与分类

1、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由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

由组合实施的保险

法定保险: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

2、原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

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业务,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其他保险人

共同保险: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可保利益、同一保险标的,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

重复保险: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3、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保险利益(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

利益。

4、定值保险:保险合同订立时,由双方当事人确定好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

作为保险金额,载明于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保险合同中事先不列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确定保险标的的保

险价值

第四章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保险双方为了实现保险的目的,约定双方权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2、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暂保单:临时保单,效力与保单相同,但有效期较短

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合同行为的正式书面证明

保险凭证:小保单,效力与保单相同,但内容简化

批单: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

3、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保险合同的参加者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

被保险人: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受到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具有保险金请求权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作出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

效力

保险合同的终止:当事人之间因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

第五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

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

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2、告知:狭义告知仅指投保方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将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向保

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广义告知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及在合同有

效期内,将有关保险标的危险状态、危险变更、增加或事故的发生告

知或通知保险人

3、重要事实:对一个谨慎的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确定保险费率产生影响的事

4、询问告知:是投保人仅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

询问如实告知;凡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未询问

的,投保人无需告知

无限告知:是法律上不对告知的内容作具体规定,只要实际上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有关的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告知的义务

5、明确列示: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

视为已告知投保人

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

6、保证:保险合同中以书面文字或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使被保险人承诺某一事

实状态存在或不存在,持续存在或不存在,或履行某种行为或不行为

的保险合同条款

7、弃权: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常指保险人放

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8、禁止反言:合同一方既然已经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

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9、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0、可保利益原则: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

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

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11、近因: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12、近因原则: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

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

负赔偿责任

13、损失补偿原则:对于价值补偿性的保险合同,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

务,从而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状况,但不能使被

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14、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

高于保险金额

15、实际现金价值:是损失发生时承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金额不能高于实际现

金价值

16、重置成本:损失发生时或发生后合理时间内,在当时的情况下使用类似种类

和质量的材料,以合理速度进行修理或重建财产所需的费用17、重置价值保险: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

金额的保险

18、代位:保险人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追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所有

19、代位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

致损失进行赔偿后,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

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20、代位追偿: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

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

的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

责任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

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21、物上代位: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赔

付保险金之后,即可取得对该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

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与义务。

22、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

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修复或施救的费用将超过保险价

值;或者保险标的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

推定性损失

23、委付: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

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偿的行为。24、分摊原则:指在存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向数

家保险公司索赔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在各保险人之间

分配赔偿责任,使得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得到超

过其实际损失的额外利益

25、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期限相同或重

叠,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

26、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即各保险人按其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所有保险人承保的

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来分摊保险赔偿责任的方式

27、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

险金额独自应负的赔偿限额与所有保险人应付的赔偿

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28、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按保险合同的签定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由第一个出

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首先赔偿,再由第

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

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依此类推,直到被保险

人的损失全部得到赔偿为止

第六章财产保险

1、财产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灾害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的保险

2、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为保

险标的,对其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3、财产保险基本险: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

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财产所面临的基本风险责任的财产保险4、机动车辆保险:运输工具保险中的主要业务,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

任为保险标的,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5、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

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6、船舶保险: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传统财产保险业务的重要险种之一

7、飞机保险:以飞机及其相关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国际再保险业务

的重要来源

8、货物运输保险:以运输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

受可保风险导致损失的保险

9、安装建筑工程保险: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保险

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

有关法律赔偿责任

第七章责任保险

1、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

2、公众责任:致害人在公众场所由于疏忽或过失等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

或财产受到损害,依法应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公众责任保险:承保法人、团体和家庭、个人在固定场所从事生产及日常活

动,由于疏忽、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

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地点因非故意行为或活动所造成的

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

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

经济赔偿责任

承包人责任保险:主要适用于承保各种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理工程施工;

任务的承包人

承运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担各种客、货运输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

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旅客责任保险、

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等险种

4、产品责任: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因该产品的缺陷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5、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的产品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一旦他

们因产品责任给消费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依法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有关法律费

用由保险人予以赔偿的保险

6、雇主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活动时因

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

而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

责任保险

7、职业责任: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在履行自己职责过程中因疏

忽、过失对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产生的经济赔偿责

8、职业责任保险: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中的疏忽、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

失或人身伤害依法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务人员或其前任由于医疗事故而致病人死亡或伤

残、病情加剧、痛苦增加等,受害者或其家属要求赔偿

的责任风险

律师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前任作为一个律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在

职业服务中发生的一切疏忽行为、错误或遗漏过失行为造成

的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会计师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前任因违反会计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及义

务造成的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承保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的过失而造成合

同对方或他人的财产损失与人身伤害并由此导致经济赔偿

责任的职业技术风险

9、索赔制:保险人仅对保险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

而无论导致索赔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

事故发生制: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引起的索赔负责,而无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章信用保证保险

1、信用保险: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义务人(被保证人)的信用,对义务人不守

信用给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2、保证保险:被保证人(债务人)根据权利人(债权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

担保自己的信用,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

济损失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九章人身保险

1、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

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件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

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2、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超过法定

时限(通常规定为二年)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

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

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人寿保险,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未

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中约定给予投保人一

定的宽限时间(我国法定的宽限期为60天),在宽限期间内,保

险合同效力正常

4、复效条款:对于中止、失效的合同,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

到满足,合同就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

5、保费自动垫缴条款: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若未能

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保单此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缴应

交保费及利息时,除非投保人事先另以书面做反对申明,保

险人将自动垫缴其应交保费及利息,使保单继续有效

6、不丧失价值条款:带有储蓄性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不会因保险合

同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它永远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

7、保单贷款条款: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在积累一定的保险费产生现金价值后,

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数额内,以具有现金价值的

保险单作为质押,向其投保的保险人申请贷款

8、年龄误报条款:当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一旦被发现,保险人

有权按其实际年龄调整保险费或保险金额

9、自杀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两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只退还所交保费,并一次性支付给受益人;自合同订

立两年后自杀的,保险人必须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0、保单转让条款:人寿保险单持有人在不侵犯受益人的既得权利得情况下,可

以将保单转让

11、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件,当发生保险事

件时,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12、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件,在保险事件发生时,由保险人给

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13、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生存未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一种人寿保险

单纯的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生存为给付条

件,并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年金保险: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开始时有规则地、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

14、两全保险:既提供死亡保障又提供生存保障的保险

15、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

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16、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范围

内的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

17、等待期或观望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

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该规定是对已

经患病或在等待期中出现的疾病或发生的费用不予

负责,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逆选择。

第十章再保险

1、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

的形式,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让给其他保险人承担,当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从其他保险人处取得相应部分的赔

偿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2、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3、自留额:分出公司根据自身偿付能力所确定的责任限额

4、分保额:经过分保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5、比例再保险: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法保费和赔款也

按同一比例分配

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分保方式

溢额再保险:原保险人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以上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6、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险位超赔再保险: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

责任额。若总赔款金额不超过自负责任额,全部损失由分

出公司赔付;若总赔款金额超过自负责任额,超过部分由

接受公司赔付。

事故超赔再保险:分出公司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的赔款总和来计算自负责

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的分保方式。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分出公司按赔款与保费的比率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

险责任额的分保方式

7、临时再保险:保险人有分保需要时,临时与再保险人协商,订立再保险合同,

合同条款临时商定。

合同再保险: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事先订立再保险合同,约定分保业务范围、条件、额度、费用等。在合同期内,对于约定业务,原保险人必

须按约定的条件分出,再保险人必须按约定条件接受预约再保险:对于约定业务,原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分出,而再保险人一经决定分出,再保险人必须接受,不能拒绝

保险学概论重要名词解释

《保险学概论》重要名词解释 1?再保险(Re in sura nee):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3.年金保险 :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 4.责任风险(Liability risk) :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 5.投机风险(Speeulative risk) :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6.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7.自杀条款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主要是为了 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但自杀毕竟是死亡的一种,有时被保险人遇意外事件的打击或心态失常亦会作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并非是在有意图谋保险给付金。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二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 8.人寿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9.比例再保险 :是指分出人与分入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法。 10.保险深度 :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 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11.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12.重复保险(Double In sura nee):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13.保险密度 :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它反映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 14.定值保险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 15.受益人(Benefieiary) :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6.保险合同(In sura nee Contract):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17.保险代理人(Insuranee Agent)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对保险代理人的含义可理解为:①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18.被保险人(Insured) :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9.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20.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

保险学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 风险: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的状态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状态 投机风险:指既有损失的可能性又有获利的可能性的不确定性状态 风险管理:指个人家庭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处理所面对的风险时,所采取的一种科学的方法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数人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 保险合同:又称为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项协议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人寿保险:指保险公司承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进行的保险金支付的保险包括1、定期寿险2、终身寿险3、两全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外来、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定期寿险:称为定期死亡保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不定期死亡保险 两全保险: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届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这一条款通常规定,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单签发之日起满两年后,除了由于被保险人欠缴保险费以外,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投保时的误告、漏告、隐瞒等为理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 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这一条款通常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如果误报年龄和性别,但仍符合合同约定的限制,其保险金额将根据真实年龄和性别进行调整 宽限期条款:对于没有按时缴纳保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时期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复效条款:保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保留一定时间的申请复效权,在此期间,投保人有权申请保单复效。 不丧失价值的选择条款:投保人享有现金价值的权利,不因保险效力的变化而丧失,投保人可以任选一个方案享用其保单上的现金价值,换句话说,即使保单失效了,投保人享用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力并不受影响 寿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人事先估计的,用于支付未来到期保险金所需的金额。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超过其寿险责任准备金,以便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额索赔。 或然准备金:虽然死亡统计反映了保险公司可以预期的全部死亡率,但在某些情况下,实际死亡率可能会偏离预期水平,保险人的实际投资回报率可能低于预期的投资回报率,实际运营费用也可能高于保险人事先的估计,这些因素都将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使偿付能力受到损害。 年金保险:指保险金的给付采取年金这种形式的生存保险,而年金是一系列固定金额、固定期限的货币收支,年金保险合同即以该保险为内容的合同。年金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签发保单的保险人2投保并购买年金保单的合同持有人 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物质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它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

保险学概论小抄完整版(填空和名词解释)

1.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36.(生命表)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37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38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39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40.保险赔偿方式主要:(现金赔付)(修复)(重置) 41.保险人把其原保险业务转让给其他保险人的方式叫(再保险) 42.投保人对保险表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43.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补偿损失)(给付保险金) 44.保险具有(经济性)(互助性)(契约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45.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46.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纯粹风险导致两种结果(损失)和(无损失) 47.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组成 48.再保险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集团)(兼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49.保证安保证存在形式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50.人寿保险按照有无利益分配可划分为(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 51.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2.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53.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54.对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55.再保险合同按再保险的方式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 56.保险市场的要素包括(保险主体)(保险商品)(保险价格) 57.按风险的性质不同分类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58.按保险的标的分类,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名词解释: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在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投机风险:是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的结果有有三种,即损失、无损失和赢利。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自杀条款: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2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再保险:即“保险人的保险”,也叫分保,是保险人把其原保险业务转让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方式。履约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至死亡或伤残,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保险代理人:是指保险人的代理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社会保险: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公民或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人均交纳保险费。保险准备金:保险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履行保险责任,保证保险业务的正常经营(1分),而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或自身的特点需要(1分),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一种资金准备(1分)。 弃权与禁止反言: 比例再保险:是指分出人与分入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法,在再比例保险中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和混合在保险。 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合同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表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禁止反言是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再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而后便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该种权利。弃权与禁止反言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 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种专用基金。 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重复保险:重复保险:就是投保人将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事故和同一保险利益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方式健康保险:被保险人因疾病,生育所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批单:又陈背书,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立的修订或更改的保险单内容的证明文件,他是变更保险单内容的批改书。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将支付保险储金方式的家庭财产保险称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或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长效保险.

保险学名词解释(1)

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避免: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 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商业保险: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所谓商业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它与保险的自然属性不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定额保险合同:是针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保险金额;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所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足额保险合同: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它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直接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契约。保险标的如有损失,由保险人直接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赔偿给付责任。 再保险合同: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当保险当事人由于对合同内容的用语理解不同发生争议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或者约定俗成的方式,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或文字的含义予以确定或说明。 保险利益原则的基本内涵: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投保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成人教育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保险学练习题A 一、名词解释 1、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2、相对免赔额(率) 3.变额寿险: 4.损失说: 二、判断分析题 1.定期死亡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任何时间死亡保险人都要承担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2.先天性心脏病属于健康保险的责任范围。 3.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属于第三者的范围内。 三、简述题 1.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2.保险合同的特征 3.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四、论述题 1、保险投资的来源及必要性。 2、核保的内容和意义。

保险学练习题A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超过保险单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数,保险人才负责赔付其超过部分。 2、相对免赔额(率)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只有达到保险单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数时,保险人才不作任何扣除而全部予以赔付。 3.变额寿险:是指保险金额随其保费分离帐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终生寿险。 4.损失说:损失赔偿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损失分担说——认为损失分担作为保险的本质;风险转嫁说——认为保险是一种风险转嫁机制。 二、判断分析题 1.(×),定期寿险只有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金。 2.(×),健康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先天疾病。 3.(×),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属于第三者的范围内不包括被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三、简述题 1、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理想可保风险的条件:经济可行性;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可测的;损失必须是以意外的;损失必须是确定的和可测量的 2、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学》练习题及答案

《保险学》练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风险管理 2.可保风险 3.保险 4.商业保险 5.保险合同 6.被保险人 7.受益人 8.可保利益 9.保险单10.代位追偿 权 11.近因12.委付13.重复保险14.社会保险15. 法定保险 16.超额保险17.财产保险18.人身保险19.责任保险20.信用保险 21.公众责任保险22.雇主责任保险23.人寿保险2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 健康保险 26.再保险(分保) 27.承保28.保险经纪人29.保险基金30.保险市场 二、简答题 1.风险具有哪些特征 2.; 3.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4.处理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5.简述可保风险的要件。 6.简述保险的职能。 7.保险在微观经济中有什么作用 8.保险在宏观经济中有什么作用 9.商业保险包含哪些构成要素 10.比较商业保险与储蓄的不同之处。 11.比较商业保险与赌博的不同之处。 12.投保人应具备何种条件 13.! 14.保险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 15.在保险合同的履行中,投保人应遵守哪些义务 16.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7.应如何解决保险合同的争议 18.区分保险标的和可保利益对保险合同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19.什么是可保利益原则为什么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存在 20.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是什么 21.简述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 22.简述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23.简述委付成立须具备的条件。 24.》 25.简述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及其分摊方式。 26.法定保险有何特征 27.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包括哪些程序 28.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9.责任保险有什么特征 30.简述人身保险的特点。 31.简述人寿保险的主要分类。 32.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33.简述健康保险的特征。 34.简述健康保险中为避免逆选择而进行的各种规定。

保险学名词解释 (完)

《保险学》名词解释 责任风险: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社会风险:过失行为、不当行为以及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10、可保风险:可以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的风险。 11、道德风险:由于机会主义行为而带来更大风险的情形称为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的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或者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 12.逆选择:逆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对产品的类型和质量等信息的不对称而导致次货驱赶良货的一种现象。 13.冒险借贷:由借款人以船舶或船载货物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在船舶或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后一定期限内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若船舶航行途中受损、失事沉没,则免去借款人部分或全部还本付息义务的借贷合同。 14.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15.保险密度: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入口总量 16.保险深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费收入与该国或地区的GDP的比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 17.纯费率:是指纯保费占保险金额的比率,是作为保险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金额。 18.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保险人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也是国家对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 19.保险价值: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20.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21.犹豫期条款: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 22.等待期条款: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

保险专业名词解释

保险专业名词解释 1.危险(Risk) 又称风险,指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后,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危险的特征有: (1)客观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由于客观原因所产生,人们可以借助科学的手段认识它、预测它,但不能从根本上消灭它。 (2)偶然性。危险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即对每一个单位的标的来讲,事先无法知道它是否会发生、什么时候发生以及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失。 (3)灾害性。危险的发生须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或形成特殊的经济需要。特殊的经济需要是指人们因疾病、伤残、失业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所需的善后费用和遗属的赡养费等。 2.危险事故(Peril) 指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原因。如火灾、爆炸、机动车辆倾覆、飞机失事等。危险事故意味着危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即危险通过事故的发生才导致损失。 3.危险因素(Hazard) 指足以引起或增加危险事故发生可能的条件,也包括危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扩大的条件。例如汽车的刹车系统失灵是足以引起或增加车祸事故的危险因素。此外,道路结冰、车速过快、驾驶员不合格等,均为车祸的危险因素。 危险因素通常可分为三种类型: (1)实质危险因素(Physical Hazard)。指足以引起或增加损失发生机会或严重程度的物质性条件。如房屋的建筑材料、所在地点、

使用目的以及消防设施等,都可视作导致或增加火灾损失的实质危险因素。 (2)道德危险因素(Moral Hazard)。指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出于谋取保险金赔款或给付的不良企图,故意制造危险事故,以至形成保险标的受损结果,或在保险标的受损时不采取减轻损失的有效措施,故意扩大保险标的的受损程度。如纵火焚烧房屋、凿沉船只、毁损车辆、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蓄意谋害被保险人。 (3)心理危险因素(Morale Hazard)。是指由于人们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以至增加危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损失的严重性。凡是被保险人因有保险而怠于保护被保险财产的事实,均可纳入心理危险这一概念中。 4.危险单位(Risk Unit) 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不同的保险有不同的危险单位,保险人在确定其本身可以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时,用危险单位来作为计算的基础。危险单位的划分较为复杂,应根据各种不同的险别来决定。例如,船舶险以每一艘船为一个危险单位;关于火险,通常以一栋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危险单位,但如果数栋建筑物毗连在一起或一个高层建筑中承保了若干楼层,如何划分一个危险单位,就要考虑建筑物的等级、使用性质、有无防火墙隔开、周围环境和消防设备等各种因素才能决定。危险单位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两座建筑物之间本来没有通道,后来修建了天桥,将两者连接在一起,这样就把互相分割的两个危险单位变成了一个危险单位。 5.危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指社会经济单位、个人通过对各种危险的认识、损害后果的衡量、

保险学试题库十套题和答案

保险学模拟试题一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风险 2、保险供给 3、被保险人 4、重要事实91 5、保险单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 1、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是() A 自然风险 B 投机风险 C 纯粹风险 D 财产风险 2、风险管理程序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环节是() A 风险识别 B 风险衡量 C 风险评价 D 风险自留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追偿到的金额大于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超出部分应归 ()所有。 A 保险人 B 被保险人 C 投保人 D 保险代理人 4、下面各方中()有资格直接指定受益人。 A 投保人 B 保险人 C 被保险人 D 受益人自己 5、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由保险人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是() A 保险费收据 B 投保单 C 保险凭证 D 暂保单 6、某批货物以定值保险方式投保,保额为110万元,后该批货物发生全损,事故发生地货物的市场价值是9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 A 90万元 B 110万元 C 100万元 D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某业主将自有的一套价值120万元的住宅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90万元,后房屋发生火灾,造成部分损失共计40万元。按第一风险责任赔偿方式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是()。 A 120万元 B 90万元 C 40万元 D 30万元 8、某企业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约定的免赔额是1000元,保险事故发生后总计造成的损失为50万元,若按相对免赔额保险公司应赔偿()。 A 1000元 B 499000元 C 500000元 D 不予赔偿 9、各国普遍采用的保险组织形式是() A 相互保险公司 B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C 互助保险组织 D 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学(名词解释与简答)

名词解释 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 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保险费率: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一般由纯费率与附加费率构成。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监管是政府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简称 保险基金是指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 保险公估人: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 保险人:亦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保险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人。 保险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保险准备金:指的是保险人为履行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或应付未来发生的赔款,从所收的保险费或资产中提留的一项基金。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而提存的部分保险费。 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 保证:是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财产风险:是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或者以物质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风险因素的类型及其与风险事故的区分。(P2)★★★★★单选、多选 1、物质风险因素(有实体物质本身所导致的风险) 2、道德风险(不诚实、不正直) 3、心里风险(侥幸、过失) 4、与风险事故的区别是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含义及结果。(P8)★★★☆☆单选 1、纯粹风险:造成损失可能性的风险,结果就是损失和无损失 2、投机风险: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失的风险,结果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风险管理措施。(P12)★★★★☆单选、多选 1、避免风险 2、损失控制 3、风险中和 4、风险自留 5、风险转移 保险与赌博的区别。(P22)★★★☆☆多选 1、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欺诈、获取暴利。 2、动机不同:保险利己利人、转移风险;赌博损人利己、冒险获利 3、科学依据不同: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位存在和发展的科学依据;赌博完全是以偶 然性为依据 4、结果不同:保险变危险为安全,赌博是变安全为危险 社会保险与普通保险(商业保险)的区别。(P24)★★★★☆多选 1、社会保险: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采取立法手段筹集基金,对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与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说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制度。 2、普通保险(商业保险):采取商业化经营的原则,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含义。(P24)名词解释、判断重点 1、共同保险:一笔业务由若干保险人同时承包一笔业务,在发生赔偿责任时,由被保险人按各自承担的份额或比例赔偿损失。 2、重复保险:对于同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总额的保险。(寿险不存在)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行实施的一种保险。 2.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通过订立保 险合同或者自愿组合而建立起的保险关系。 3.足额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保险价值的全部投保,在投保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通常与保 险价值相等的一种保险。 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 的一种保险。 5.保险深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收入与该国或地区的GDP的比率。 6.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二、填空题 1.按照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按照承保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 和(共同保险)。 3.按照风险转嫁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4.按照保险性质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 5.按照经营目的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盈利保险)和(非盈利保险)。 6.按照投保单位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7.凡为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而遭受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种 原则称为(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则,并于公元前916年为(罗地安)海商法所采用。 8.1667年,(尼古拉·巴蓬)开设了第一家专门承保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并于1681年

改组,正式设立火灾保险公司。 9.近代海上保险发源地是(意大利) 10.(大数法则)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1.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不同表现在(实施方式)、(举办主体)、(保费来源)和(保 险金额)等。 三、判断题 1.非寿险就是指财产保险。(×) 2.按照投保时是否足额保险,财产保险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3.国外最早产生保险思想的并非现代保险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巴比伦、埃及和欧洲的希腊和罗马等文明古国。(√) 4.频繁的火灾使人们渴望保障,故近代保险首先从火灾保险发展而来。(×) 5.1523年佛罗伦萨制定了一部较完整的条例,规定火灾标准格式保险单。(×) 6.劳合社是世界著名的保险公司之一。(√)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取代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保险监管职责。(×) 8.商业保险公司按商业经营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都不是强制保险。(×) 9.商业保险以赢利为经营目的,故商业保险不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10.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各国法律一般规定社会保险应遵循自愿原则。(×) 11.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 四、单项选择题 1.从法律角度讲,保险关系一般被认为是一种(B )。 A.行政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 C.刑事法律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 2.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分为(C )。

保险学练习题与案例题目

保险学习题与案例题题目(第一至十一章)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一、名词解释 1.风险 2.风险因素 3.风险事故 4.损失 5.风险管理 6.可保风险 二、填空题 1.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和()。 2.风险因素通常可以分为三类,即()、()和()。 3.风险按照涉及的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和()。 4.风险管理方式可以分为()型和()两种类型。 5.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是()。 6.财产风险是指导致物质财产发生()和()的可能性。 7.通常将导致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称之为()风险。 8.通常将显示风险损失发生后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规模的指标,称之为()。 9.在已有损失资料的基础上衡量风险主要应该做好估计( )和估计( ) 两方面的工作。 10.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损失 D.风险单位 2.某房东外出时忘记锁门,结果小偷进屋、家具被偷,则风险因素是()。 A.小偷进屋 B.家具被偷 C.外出时忘记锁门 D.房东外出 3.风险按性质分类可以分为()。 A. 人身风险和财产风险 B.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C. 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 D.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4.权利人因义务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 A.责任风险 B.信用风险 C.财产风险 D.自然风险 5.股票市场的波动属于()性质的风险。 A.社会风险 B.纯粹风险 C.投机风险 D.技术风险 6.自然损耗不能保险,是因为它不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是()。 A.必须是纯粹风险 B.风险事故的发生是意外的 C.损失幅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D.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存在 7.对某种特定的风险,测定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称为()。 A.风险识别 B.风险衡量 C.风险处理 D.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本科保险学-5-11章习题(.11.4.调整后)教学内容

保险学习题(第五章至第十一章(节选) 第五章财产保险 一、名词解释 1.财产保险 2.财产损失保险 3.责任保险 4.信用保险 5.工程保险 6.海上保险 7.火灾保险 二、填空题 1.信用保险是()向保险人投保()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主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投资保险三种。保证保险是由()为被保证人向()以保险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2.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或经过特别约定的()为保险标的,属于()的财产保险范畴。 3.财产损失保险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它主要包括()、()、()、()、()等业务及险种。 4.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车辆的()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5.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其中,基本险别有()、()和()三种。 6.我国的火灾保险业务按照投保主体不同分为()与()。 7.农业保险承保的主要是指()、(),亦被称为“两业保险”。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财产保险基本险责任范围。 A.火灾 B.施救费用 C.地震 D.雷击 2.财产保险综合险与基本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的规定不同。 A.保险期限 B.保险金额 C.保险标的 D.保险责任 3.团体火灾保险的赔偿方式采取()。 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B.分项计赔、比例赔偿方式 C.限额赔偿方式 D.顺序赔偿方式 4.财产保险基本险对()风险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A.火灾 B.爆炸 C.暴雨 D.雷击 5.以下()不属于运输工具保险。 A.汽车保险 B.卫星保险 C.飞机保险 D.船舶保险 6.下列不属于团体火灾保险承保财产的是()。 A.土地、矿藏、森林 B.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C.在运输过程中的财产 D.机器和附属设备 7.保证业务与信用保险的标的是一致的,都是() A.保证风险 B.信用风险 C.责任风险 D.自然风险 8.出口信用保险除了承保商业风险之外,还承保() A.自然风险 B.市场风险 C.政治风险 D.跌价风险 9.产品责任保险不负责() A.有缺陷产品引起的人身损失 B.有缺陷产品引起的财产损失 C.有缺陷产品本身的置换 D.必要的法律费用支出 四、判断题 1.运输工具保险和运输工具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性质完全不同。() 2.火灾保险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绝对静止状态的财产为保险标的。()

保险学名词解释、简答范围完整

定值保险: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视为足额投保。 重置价值保险: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重复保险: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共同保险: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险位超赔再保险: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事故超赔再保险: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的总和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物上代位: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的一方既然已经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则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应收保费:应收保费是权责发生制条件下的概念。它是指已经入账,即已经记录为本期保费收入,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寿险、储金性非寿险不存在应收保费,只有非寿险存在应收保费。 已付赔款:是指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款。 实收保费:即保险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收到的保费,它包括已记录为上期保费收入但实际是在本期收到的保费。不包括记为本期保费收入,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 入帐保费:指保险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签发的保险单项下已经收到的和尚未收到的保费总额。 未决赔款:它是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已经发生的损失,但尚未处理或已处理但尚未确立最后赔款金额、也未办理给付手续的赔款。为承担未决赔款的保险责任,保险企业应该采取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

保险学重点(名词解释和简答)

1.代位求偿 2.重复保险 3.静态风险 4.动态风险 5.禁止反言 6.确认保证 7.承诺保证 8.偿付能力 9.人寿险 10.产品责任 11.建筑工程保险 12.工程保险13.再保险 14.比例再保险 15.事故超赔再保险 16.险位超额再保险 17.保险公估人18.受益人 19.保险人 20.近因 21.近因原则 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3.委付成立的条件。 4.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5.原保险和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6.风险管理技术: 7.委付成立的条件 8.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 9.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10.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11.责任保险的特点? 12.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 13.人身保险的特点 14.人身保险的主要条款 15.核保的要素: 16.保险投资的原则 17.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18.保险投资基金的基本特征: 19.保险市场的特征 20.保险市场的模式 21.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22.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哪些? 23.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名词解释 1.代位求偿: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想该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2.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 3.静态风险: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民的过失行为导致的风险。 4.动态风险: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5.禁止反言: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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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重复保险:也称为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2.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3.弃权和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4.代位追偿原则: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人责任方索赔。 5.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 (二)简述题 1.简述可保风险的要件。 答: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保险标的数量的充足程度关系到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的偏离程度,影响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3)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的发生应当由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是被保险人不愿承担的。如果损失很轻微,则无参加保险的必要。此外,保险费不仅包含损失成本,而且包括保险人经营的费用成本。因而对被保险人来讲,将轻微的损失通过保险转嫁给保险人在经济上是非常不合算的。 (4)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这一条件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以多数人支付的小额保费赔付少数人遭遇的大额损失。如果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重大损失,则保险人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所建立起的保险资金根本无法抵消损失。然而,在保险实践中,有些可保风险可能并不完全满足上述条件,如洪水、地震等巨灾往往导致多数保险标同时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保险人在承保时力求将风险单位分散,这不仅可以避免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重大损失,而且可以保证预期的损失与实际的损失相一致,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在保险经营中,通过再保险的方式转嫁一部分风险责任,也能达到力求风险单位分散的目的。 (5)风险必须具体现实的可测性。在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须制定出准确的保险费率,而保险费率的计算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这就要求风险具有可测性。如果风险发生及其所致的损失无法测定,保险人就无法制定可靠稳定的保险费率,也难于科学经营,这将使保险人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如果风险缺乏现实可测性,一般不能成为可保风险。 但是,可保风险的条件也会随着保险基数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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