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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进一步理顺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1、依法治国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com 查看)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

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结果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执法。3、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等内容组成。在这些内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因为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不是靠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而主要是靠各级人民政府进行的。如果各级行政机关都能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进行管理,那幺,依法治国就有了基本保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又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大环境和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大环境,就根本谈不上依法行政。但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会落空。因此,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保证1、行政权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地位决定要依法行政所谓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内政、外交的权力,即各级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行使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力。它的管理对象是社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都是由各级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机关能否合法有效地行使好行政权力,管理好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行政权力的建设和制约。2、行政权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决定必须依法行政由于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公共权力。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自己的特征。一是行政权力是由法律设定和权力机关的授权。为了保证国家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与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不得不授予行政机关很大的权力,如行政立法权、管理权、处罚权和强制权等,而这些权力不受法律的约束,就有可能走向专横、滥用,甚至腐败。同时,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法律的执行机关,因此,必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

定和权力机关的意志,行政权的运用必须对权力机关负责,对人民负责。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不能越权。二是行政权力属于国家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只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各种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志表示,不需要与管理相对人协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行政管理相对人就具有服从的义务,其他国家机关就具有协助的职责,而且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如果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行政决定,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执行,强迫其履行。三是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无处不有,无处不在。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管理任务的繁重,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介入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已经越来越多地介入国家刑事、民事问题。如有的国家出现了“行政刑罚”现象。在我国,象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政府部门的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劳动教养。行政司法、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合同等都在急剧增加。可以说行政权力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如果不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制约,那幺,行政权力必然要走向专横、独裁、滥用和腐败,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四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国家为了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赋予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享有很大的和较宽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但行政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com查看)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存在着某种扩张性和随意性。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仅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而且还要根据依法行政原则拓展到自由裁量领域,即依据法律精神和立法目的行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要符合立法目的,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合情合理,不能畸轻畸重。由于上述行政权力的这些特点所决定,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时,只能依法行

使,不能违法和越权。否则,就会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损害。但是,由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不同,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不同,法律意识的不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常发生,有的十分严重。如有的行政失职,应该作为的不作为,该管的不管,不履行法定义务;有的行政越权,不该管的乱管,违反法定职责;有的滥用职权,从个人私利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甚至有的干部贪污受贿,成为人民的罪人,

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尤其是目前存在的乱处罚、乱罚款、乱集资和以权谋私等情况,严重地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人民群众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这些情况如果不能坚决地予以纠正和克服,势必会影响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要坚持依法行政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微观经济基础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与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我们不能直接地、过多地干预它。但是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掌握着对经济要素的控制权、物资分配权、资金调拨权、人事任免权等。这些权力是与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的身份相适应的,如果没有这些权力,就无法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因此,企业办成了政府的附属物,没有任何经营自主权。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指令性计划、行政命令和强制措施等手段,对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行政事务进行集权式的管理。行政命令就是这种体制运行的准则和依据。不需要法律的调整和规范,那时也没有法

律。主要是靠行政命令,实行“人治”。现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政府职能和干部的思想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1、干部的思想观念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但在少数干部中,仍被一些“姓社”“姓资”的抽象概念束缚着思想和手脚,认为市

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特有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这种思想反映在实践中,欲干怕犯错误,不干怕掉队,表现出瞻前顾后,左右观望。还有些干部对市场经济存在误解,认为市场经济是万能的,搞市场经济,政府什幺都不要管了,一切都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大撒手”,该管的不管,该检查的不检查,放纵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结果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牟取暴利的情况十分严重。这些思想的实质和产生的根源,还是对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没有认清。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强调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个精辟的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全党和全国人民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因此,我们各级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转变思想观念,确立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观念。2、政府管理机构和管理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政府机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建立起来的,它适应的是当时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现在国家确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模式,那幺,国家的管理职能、管理机构都必须转变,以适应新的市场经济规律。但目前的政府管理机构,远远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具体表现如下:政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尤其是少数行政职能部门,运

用手中的权力,以履行行政职能的形式,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和市场运行

进行操纵,甚至形成“行政垄断”。这与商品经济的高效率发展格格不入,严

重地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所以,国务院下决心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建立一个高效率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精干的政府领导机构,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作出了榜样,各级政府也必须抓紧进

行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在

管理手段上,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仍习惯采用行政手段、长官意志和行

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粗暴的管理,直接决定各种经济活动,不会用经济手段

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结果必然压制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指从过去政府机关直接组织管理

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身份,转变为间接地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宏观调

控的行政主体身份。在新形势下的政府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高服务和检查监督,采用符合市场规律

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

更快、更好地发展”。把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坚决、彻底地下放给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

竞争主体,把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切实地转移给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而政府不再以经济活动主体身份出现,而是以公共权

力享有者的身份对企业发展共同需要的外部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秩序

等进行维护,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四、当前依法行政急需作好的几项

工作1、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人治与法治,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者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范是靠人来制定、靠人来推行的,在形式上很难分开。但二者又截然对立。法治,就

是指法律至高无上,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一切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一切管理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不能以言代

法,以权压法。目前,我国基本上还是“人治”。虽然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但人治思想经过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人们的思想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影响极深。解放后又没有进行彻底的批判,相反,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继续实行人治。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法治,认为那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无产阶级不能接受。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行政命令、长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所以人治思想在广大干部思想中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我国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艰苦探索,才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树立法律观、法治观,树立依法治理社会、依法管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观念,依法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当前要树立法治观念,必须首先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封建社会是权力支配法律,“法由君出”,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国王就是法律,行政权力支配法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法律支配权力,“法律应该成为国王”。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权力制衡,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认为过分集中和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专断和腐败,这种制约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在国家各个生活领域中,法律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各机关、各部门、各政党都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都必须依法行政。这样才能做到法大于权,法律支配权力。2、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只有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作到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在全

民都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大环境中,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能加以批评、抵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行政。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知法、懂法、守法就更为重要和更为紧迫。只有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方略。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只有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很难设想在一支没有法律知识的法盲(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com查看)干部队伍的带领和管理下,能建设法治国家。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班上强调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已成为一项紧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并且要形成制度”。“领导干部学法不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带动全党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所以,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才能有保障,依法治国才有希望。3、加强政府的行政监督检查职能政府职能转变后,必须更新管理方式,各级政府由过去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加强宏观管理的力度,就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行政处罚职能。对市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或者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履行法定义务,都要通过行政监督检查来查证处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会出于小集团或个人的利益考虑,有可能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出现偷税漏税、假冒伪劣、欺诈、垄断、暴利或者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这就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督检查的职能,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行政处罚法,赋予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行政监察法,赋予了行政机关监督监察权;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权;统计法,赋予统计机关统计监督权;会计法,赋予财会人员监督权。这些行政监督机关,都

要认真负责地行使监督职权,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商检、海关等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充实和加强行政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以保证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的实现。4、加强法制监督,建立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要使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就必须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专门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这些监督从不同的渠道保证了行政机关对行zd律规范的正确实施,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法律监督工作仍然不够有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产生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上的错误,也有监督体制上的问题。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体系。一是从思想上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监督制度的认识,充分认识没有严格的法律监督的权力,最终将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二是在体制上要进行改革,并完善监督程序。将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改革为以国家权力机关为核心的外部法律监督体系,确立国家权力机关在法律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将行政内部监督机关改为直接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加强立法监督,尽快制定监督法等。5、违法必纠,严肃政纪、法纪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实施管理,其职务行为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由于行政权的特点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不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现象。甚至有个别人在执法中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侵犯了人

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这些违法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就必须予以严惩,决

不能姑息迁就。违法必纠,这是法律本身的要求,也是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为此,国家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规定了对违法行使职权,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追偿和追惩。既要追究经济责任,又要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通过追偿和追惩,一是教育他本人,今后不再违法,二是教育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这样全国上下才能形成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局面。总之,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我们通过对依法行政原则的历史和理论考察就不难发现,依法行政原则所要求的法律至上、权利本位、社会自治、程序法治等理念正是依法治国战略在行政领域内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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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战略方针 的确立,为实现依法行政开辟了道路,创造了前提条件,而依法行政 又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所在。 不奉行依法治国的方针,就不可能有依法行政。因为依法行政不是孤 立的,依法行政需要权力机关增强立法和必要的授权,需要司法机关 的保障,需要全国人民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等等。没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就谈不上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又是依 法治国的核心、难点,以至终点所在。 法律的实施是所有国家机关的任务,但最重要的还是行政机关。大量 的法律,包括涉及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以及和人民切身利 益相关的很多法律都要靠行政机关去落实。据统计,百分之八十的法 律都有赖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最大量、最繁 重的任务,能够说,没有行政机关,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支柱。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执法,立法方面的一切努力将变为徒劳。正所以, 江泽民同志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①d 从与公民的关系说,虽然民事关系要比行政关系更广泛、更复杂,但 民事权益的保障,离不开行政机关。很多人以为保障民事权益,制止 民事侵权行为,主要依靠法院,行政机关在此无能为力。这是一种误解。民事权益的保障和民事侵权行为的制止,首先关乎行政机关。这 是因为,民事侵权行为具有双重性。例如,甲乙二人打架,甲将乙打伤,这是民事侵权,但同时甲也侵犯了治安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民 事侵权行为,侵犯的不但是公民权益,也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行政 机关为了维护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就必须给破坏治安管理秩序的甲 以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即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也 是对民事侵权行为的制止;即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公民权益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和核心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和核心,其目的在于合理配置行政权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从而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实现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价值目标。实质意义上的法治不仅要求法的权威性和依法而治的法的工具价值,而且强调立法对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的追求、法的内容的合理性等法的实质理性。法治已经演进为一个综合概念,它融汇了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诸多价值观念,包含着法律至上、民主政治、权力制约、司法独立、依法行政等丰富的制度意蕴,其核心则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几个世纪以来,法治理论与实践对政府权力予以高度关注,这与行政权力作用范围的广泛性、与人们生活联系的直接性密切相关。二十世纪以来,行政权在很多国家的权力结构中极度扩张的事实,不断提醒人们,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是国家权力制约的重中之重。 在我国,依法行政尚处在初级阶段,行政法治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面临着挑战。因此,依法行政是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当前,我国依法行政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在思想意识方面,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的观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 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由于我国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传统,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非常有害的观念或思想,严重阻碍着依法行政的实现。它们是:第一,人治观念。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是不重视,总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置法律于不顾。第二,治民不治官的观念。有些领导干部往往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总习惯地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第三,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甚至认为,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观念的根植和依法行政方略的推行。 因此,实行依法行政必须要大力培养和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重点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建设,切实地进行为依法行政所要求的观念更新。 1.树立法治观念。为此,必须明确:第一,宪法至上。法治的实质是宪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至上是法治的最高体现,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第二,法律具有极大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法大于权。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第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树立权力制约观念。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人类历史证明了的真理。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是三个内涵各不相同但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正确的理解三者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把握当前我党提出的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核。本文通过历史与逻辑的分析,提出了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对依法治国战略的进一步深化;而依法执政又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经常化的观点。 【关键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一、引言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建设的目标。《决定》分析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三大历史任务和存在的五大问题,总结了六大经验,科学、及时地作出了加强五大执政能力的对策。《决定》不仅对我党的执政能力从战略的高度加以规划,从理论的层面进行了系统阐述,而且从战术角度具体提出了全面推进的步骤。它对于我党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完善执政方略、改进执政方式、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意义深远。作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员,笔者更加关注“依法执政”概念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依法执政理念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深化,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与“依法执政”相临近的另一个范畴——依法行政又是依法执政的最经常的体现。本文正是想通过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厘清以阐明三者的内在

联系,以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一点理论上的贡献。 二、依法执政是执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国理论的进一步深化 (一)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涵义 所谓依法执政,按照《决定》的精神,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它主要体现在: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3、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种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4、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5、以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所谓依法治国,或者法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从古希腊时期就曾经为柏拉图以及亚理士多德详细阐述过,归根结底,其核心就是要确立法律的无上权威。法治与人治是一个相互对立的范畴,法治讲求用没有感情的、理性的法律来代替喜怒无常的君主以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法治与民主不可分割,法治是民主的外在表现形式,没有民主,所谓的法治只能流于空谈。亚理士多德认为法治实质是摆脱个人欲望,求助理智统治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进一步理顺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1、依法治国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com 查看)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党的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及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之一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加强对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加强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依法治国即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治理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行政则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 。 政立法权、管理权、处罚权和强制权等而这些权力不受法律的约束就有可能走向专横、滥用甚至腐败。同时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也是法律的执行机关因此必须执法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权力机关的意志行政权的运用必须对权力机关负责对人民负责。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不能越权。二是行政权力属于国家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只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各种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志表示不需要与管理相对人协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行政管理相对人就具有服从的义务其它国家机关就具有协助的职责而且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如果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行政决定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执行强迫其履行。三是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无处不在。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管理任务的繁重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介入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已经越来越多地介入国家刑事、民事问题。如有的国家出现了“行政刑罚”现象。在我国象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政府部门的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劳动教养。行政司法、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合同等都在急剧增加。可以说行政权力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如果不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制约那么行政权力必然要走向专横、独裁、滥用和腐败甚至影响到国家前途和命运。四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玫权力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国家为了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赋予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享有很大和较宽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存在着某种扩张性和随意性。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仅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而且还要根据依法行政原则拓展到自由裁量领域即依据法律精神和立法目的行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要符合立法目的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合情合理不能畸轻畸重。由于上述行政权力的这些特点所决定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时只能依法行使不能违法和越权。否则就会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损害。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要坚持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微观经济基础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与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我们不能直接地、过多地干预它。但是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掌握着对经济要素的控制权、物资分配权、资金调拨权、人事任免权等。这些权力是与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的身份相适应的如果没有这些权力就无法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因此企业办成了政府的附属物没有任何经营自主权。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也是难点和重点。实现依法行政,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度。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也是难点和重点。近几年来,随着法律的逐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意识与日俱增,执法机关普遍能执法守法、依法行政。 一、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1.依法行政工作制度逐步健全 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科学开展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四是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2.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及收费,减少行政审批 结合上级关于清理取消、下放和合并的决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汇总。对保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办理时限的根底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把领导干部学法和执行人员轮训工作作为提高依行政意识和能力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广阔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4.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宣传。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报告会以及播送、电视等方式宣传报道。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领导干部自身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个别执法部门领导不能正确理解依法行政工作内涵,依靠老经验、老习惯等开展工作,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人治重于法治〞的执政理念还普遍存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缺乏,成员单位相互配合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普法力度不大,法制意识不强,应付思想、形式主义仍一定程度存在。 2.法制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法制机构力量薄弱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一、引言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基本方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思维、法治体系、法治能力和法治文化四个方面。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二、法治思维 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树立法治思维,即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个人行为中始终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治思维要求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政府要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各类事务;公民要自觉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只有树立起法治思维,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预期性。 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法治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是具体行为的规范,行政法规是政府行为的规定,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解释,习惯法是长期形成的社会规范。各级法律规范之间要形成上下衔接、相互协调的体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四、法治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级政府和法治机构具备法治能力。政府要加强法治思维的培养,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做到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强法治机构的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司法机关要保证司法独立,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 五、法治文化 全面依法治国要培育和弘扬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它强调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倡导人们依法行事、遵纪守法。要通过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起法治文化的导向,让法治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同时,要加强法治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使法治理念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 六、结语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国家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选择。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思维、法治体系、法治能力和法治文化四个方面。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预期性,让人民享有更加公平、公正和有尊严的社会环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

2020中考道德与法治核心考点归纳

2019中考道德与法治核心考点归纳【考点一:要点名词识记】

【考点二:改革开放】 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的意义? 我国确立了基本经济制度。 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 “四个尊重”成为社会共识。 2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腾飞主要表现?成就? ⑴综合国力方面,,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2)人民生活方面,中国人民通过改革开放过上了幸福生活。 (3)国际影响力方面,中国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力量。 3 .中国的腾飞证明了什么道理?(重要性) 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 色。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富民之路。 (1) (2) (3)

4.为什么改革只有进行时?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因: (1)我国过去40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依靠改革开放。(2)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需要有效应对重大挑战。 (3)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4)我国还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实挑战。 5.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 6.如何全面深化改革?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创新发展; (3)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先进文明成果;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7.改革开放40年,我国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是? (1)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2)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 (4)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了中国力量。 【考点三:共同富裕】 1.为何坚持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富裕?精准扶贫? (1)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方面。 (2)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3)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增进民生福祉。 (4)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2.如何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 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⑵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⑶加强社会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4)动员广泛的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努力。 3.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扶贫工作,说明了什么? (1)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2)党和政府重视民生问题; (3)我国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4.列举党和国家近年来采取的扶贫措施: ⑴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⑵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制; ⑶实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制度。 5.青少年能为精准扶贫做些什么? (1)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基层公务员普法演讲稿

山西清泽律师事务所 基层公务员的普法演讲稿 -------------------基层公务员应具备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被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以来,社会各界经过研讨,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行政法治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形成共识。依法行政不仅要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更要有公务员自身的高素质。因法律意识是公务员素质中最基本的素质,本文仅就基层公务员应具备的法律意识谈几点看法。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相对人(即行政管理中的被管理者),代表政府的形象,其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政府的信任。基层公务员,是行政处级及其以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及各类有法律授权具有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中的公务人员。法律意识是指基层公务员对于广义的法(尤其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态度,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 一、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是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要素,也是依法治国的最基本条件。 从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公务员制度的问题;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到十五大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经过公务员过渡培训,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已初步形成,十六大提出的“政治文明”中当然包括宪政、法治、民主之意,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也就更高。

但从近几年行政执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清醒地看到这样一种现实: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远远没有达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个:一是客观原因。现在的基层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构成,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是原基层党政干部经过渡培训而转过来的。虽然这些人的政治素质比较过硬,但由于我国的法治是在民主法制传统少,专制思想浓厚,且新中国成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不重视法制建设,这样的环境中开始起步的,因此这些人的工作经验中,就形成了政治的行政的方式占绝对优势,而少有依法办事习惯的状态。二是主观原因。现在的基层公务员在思想上没有或者说少有关于自己也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认识。关于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大多数公务员是在公务员过渡培训中了解到,自己的身份随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由“干部”明确为公务员了。但由于公务员的初任、岗前培训时间较短,基层公务员工作任务重,而思想认识的转变是长期的过程,因此不少基层公务员在主观认识上,对公务员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意识并不明确。 我们知道,依法治国必须有一支健康的执法队伍,即要有健全的公务员体制和具有高素质的公务人员。基层公务员身处执法第一线,是国家机关(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桥梁。只有基层公务员具备了与其法律地位、职权相应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才能使依法治国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也才能使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可以说基层公务员法律意识水平 2

依法行政的核心初中道法和依法行政的核心

依法行政的核心初中道法和依法行政的核心依法执政的核心 1、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 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2、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 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3、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 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1、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 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2、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 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4、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解释: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坚持依法行政,其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1、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2、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3、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是规范行政权力,是规范行政审批权、行政服务权和行政监督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 4、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5、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原理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原理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原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裁判,以法治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党对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全面依法治国还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法律规范的完善和健全,同时也要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要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法、依法服务。政府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要求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的司法权益。司法机关要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要求全社会都要守法。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办事,参与社会治理。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要求加强法治建设。要完善法律体系,推动法律法规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提高法律的适应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加强法治监督,推动形成有效的法治监督机制,保障法律的实施和执行。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要求加强国际合作。要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事务,推动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和国际秩序。要加强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法治理念的交流与碰撞,促进国际间法治观念的融合与共识。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原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本原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要求全社会守法,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和国际合作。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愿景。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政程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重实体轻程序是当前影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成绩斐然,但它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仍比较落后。这种落后最重要的表现就是: 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我国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程序上的规范,如对行政的方式、步

骤、时限,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在有关立法中很少规定。在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中,多只是涉及监督和救济,如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很少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如行政公开、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向相对人说明理由、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举行听证等。 程序概念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甚至片面认为行政执法只是依照法定职权,对法定程序无关紧要;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依法行政,阻碍国家法治进程。 ——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我国的法律执行得不是很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反映强烈,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之一就是不重视行政程序法,可操作性差。以至有法难依,有法不依,法律虚置。 ——有碍公民行使正当权利。依法行政不仅是对行政机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目录 论文摘要 一依法治国的概念………………………………………………………………… 二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依法行政………………………………………… 三要实行依法行政,首先必须树立的观念……………………………………… 四依法行政目前所制定的措施和急需解决的问题………………………………1.健全对行政规章的审查制度………………………………………………………2.尽快制订行政程序法,确保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在程序上合法…………3.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执法效率的高低,执法人员的廉洁公正,是广大公民极为关心且与其利益极为密切的问题………………………………………… 五依法治国需要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最重要的内容……………………… 参考文献 ……………………………………………………………………………… 摘要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都严格依法(包括宪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治理国家。世界各国都一样,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且休戚相关,因而权力最大、机构最多、人数最众的,是行政机关。自然,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办事,对公民的榜样作用也最强。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百分之八十都须行政机关执行。因此,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bstract Legally rules a nation requests various state agency to be all strict legally (including constitution) exercises its authority, legally handles the affair of state, the government country. The various countries is all same, in the state agency develops the influence to the economy and the society in a big way, relates with the citizen most makes also is bound by a common cause, thus the authority biggest, the organization are most, the population most numerous, is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 The nature, whether does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 legally handle matters, is also strongest to citizen's example function. The country promulgates the law,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试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试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摘要:本文阐述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并重点从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 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行依法行政、当前依法行政应该关注 的主要工作等方面进行强调,为依法行政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经济体制法制监督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 加强对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 加强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 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1.行政权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要依法行政。所谓行政权力,是国 家行政机关管理内政、外交的权力,即各级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国家权力机 关的授权行使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力。它的管理对象是社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都 是由各级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机关能否合法有效地行使好行政权力、管理好国 家各项行政事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 视行政权力的建设和制约。 2.行政权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必须依法行政。由于行政权力是国家 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公共权力,因此,行政权力的 行使具有自己的特征。一是行政权力是由法律设定和权力机关的授权;二是行政 权力属于国家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三是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 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四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由于上述行政权力的特点,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时只能依法行使, 不能违法和越权,否则就会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损害。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行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在价值规律的 作用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产品质量、增 强企业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微观经济基础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实现优 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与发展。现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政府职能和干部的思想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干部的思想观念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 想观念。 2.政府管理机构和管理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政府机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 上形成和建立起来的,它适应的是当时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 三、当前依法行政应该关注的主要工作 1.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人治与法治,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 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范是靠人来制定、靠人来推行的,在形式上很难分开,但二者又截然对立。法治,就是指法律至高 无上,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 必须遵守,一切管理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2.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律 意识,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

[依法治国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基本内涵包括

[依法治国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基本内涵包括 [依法治国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基本内涵包括 1.依法治国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含义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中培养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涵:(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2.简要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和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其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理念。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五)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六)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环节。 3、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简述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诈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5)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6)冒充军警人员拍摄的。 4、请结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证据种类、收集证据基本原则。 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5、请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 被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6、请简述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什么情形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1,2021年4月1日凌晨,李某(17周岁)、陈某(20周岁)正在盗窃窨井盖时被巡逻民警查获。民警将两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后,两人陈述前几天曾盗窃窨井盖2只(价值400元),其中1只已卖给收购废品的高某(31周岁),另1只尚在两人住处。陈某检举李某曾于2021年3月5日独自盗窃旧彩电一台(价值300元),当给邻县“发达典当行”。经查,此事属实,同时发现“发达典当行”工作人员长期承接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另经查实陈某、李某没有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前科事实。

三大主体

政治生活常识 三大主体:公民、政府、党 三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国际社会 三大主体 公民的政治生活 区分公民和人民:公民是法律概念(有国籍),人民是政治概念(国家主人),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 一、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一)人民民主专政 1.国家的含义: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其根本属性) 2.国家的性质:决定因素: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划分类型: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剥削)、社会主义(新型国家) 3.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内涵: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 (二)人民民主专制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主观题答题方向) 1)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 3)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4)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5)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 区别权利与权力,right&power (二)政治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主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三)公民参加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 正确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立法上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生活中仍存在着不平等现象。 2. 三、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二)民主决策 1.间接参与:民主选举 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1)有利于决策充分反应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2)有助于决策者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科学性。 3)有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实施。 4)有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人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 正确理解基层民主自治机构:非国家权力机关、非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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