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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原理》第2章文法和语言的形式定义

编译原理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编译原理课程组

前述内容回顾

·编译程序

·编译方式与解释方式的根本区别·编译程序的工作过程

·编译程序的结构

·编译程序的组织方式

·编译程序的构造

本章内容简介

·文法的形式定义

·语言的形式定义

·为语言构造文法

·和语法分析有关的概念·文法的实用限制

第2章文法和语言的形式定义

编译程序使得高级语言源程序所描述的功能得以在计算机上实现。编译程序的设计者就是高级语言的实现者,源程序的编写者就是高级语言的使用者,他们必须遵循同样的准则——高级语言程序的构成规则,才能使写出的源程序能够被成功地翻译,文法就是描述的就是高级语言程序的构成规则。

字母表中的元素称为符号。1.1 字母表

字母表是元素的有穷非空的集合。例如{a,b,……,y,z},{0,1}等。

2.1字母表与符号串

①符号串的长度

符号串是字母表中的符号所组成的任何有穷序列,通常用小写的字母表示。不包含任何符号的符号串为空串,记为ε。

②符号串的连接③符号串集合的乘积

④符号串的方幂⑤符号串集合的方幂

⑥符号串集合的正闭包A +

⑦符号串集合的闭包A *2.1字母表与符号串

1.2 符号串与符号串集合

V T ∩V N =?

2.2.1 文法

2.非终结符号:

非终结符号用来表示语言的语法成分(或语法范畴、语法单位),例如“赋值语句”。非终结符号所形成的集合记为V N 。

1.终结符号:

终结符号是组成语言的基本符号,如保留字、标识符、常数、运算符、界限符等。终结符号是语言的不可再分的基本符号。终结符号形成的集合记为V T 。

2.2文法及其分类

假如有若干条规则有相同的左部,通常写作:α→β1|β2|…|βn

产生式是用来定义一个语法成分的。它描述了一个语法成分的形成规则。例如标识符的构成规则可描述为:

<标识符>→<字母>|<标识符><字母>|<标识符><数字>3.产生式:产生式(规则)是一个有序对(α,β),通常写作

α→β(或α∷=β)

其中α称为产生式的左部,β称为产生式的右部。α∈(V T ∪V N )+,β∈(V T ∪V N )*。

2.2文法及其分类

V T ——终结符号集。

文法G是一个四元组,G[S]=(V T ,V N ,P,S)。

文法是产生式的有穷非空的集合。

V N ——非终结符号集。

S ——开始符号。至少要在一条产生式中作为左部出现。P ——表示产生式的有穷非空的集合。

2.2文法及其分类

例1 定义标识符的文法

G[<标识符>]=({ A,B,…,Y,Z,0,1,…,9},

{<标识符>,<字母>,<数字>},P,<标识符>)P 定义为:

<标识符>→<字母>|<标识符><字母>|<标识符><数字>

<字母>→A|B|C|D|E|F|G|……|U|V|W|X|Y|Z

<数字>→0|1|2|3|4|5|6|7|8|9

乔姆斯基(Chomsky)把文法分成四种类型,即0型、1型、2型和3型。

这四类文法的区别在于:对产生式规则的形式上施加不同的限制。 2.3 文法的分类

2.2.2 文法分类

0型文法3型文法

2型文法1型文法α→βα∈(V N ∪V T )+,β∈(V N ∪V T )*

A →βA ∈V N ,β∈(V N ∪V T )*

α→β1≤|α|≤|β|α∈(V N ∪V T )+,β

∈(V N ∪V T )*A →a 或A →aB A,B ∈V N ,a ∈V T 2.3 文法的分类

2.3 文法的分类文法——举例

例1. 文法G 1[Z]:

G 1[Z]=({S ,B ,C ,D},{a ,b ,c},

P

,S ),其中P 为S →aSBC|aBC CB →CD

CD →BD BD →BC

aB →ab bB →bb

bC →bc cC →cc

α→β1≤|α|≤|β| ,α∈(V N ∪V T )+,β∈(V N ∪V T )*

例2. 文法G 2[Z]:

G 2[Z]=({Z ,S ,A ,B ,C},

{a

,b ,c},P ,Z ),其中P 为:Z →SC

S →aAc A →aAc|bBb

C →aCb|εB →bB|ε

2型文法要求:A →βA ∈V N ,β∈(V N ∪V T )*2.3 文法的分类文法——举例

2.3 文法的分类文法——举例

例3. 文法G 3[Z]:

G 3[Z]=({Z ,U ,V},{0,1},P ,Z ),其中P 为

Z →U0|V1

U →Z1|1

V →Z0|0

左线性3型文法要求:A →a 或A →Ba ,A,B ∈V N ,a ∈V T

2.3 语言和语法树

语法成分的构成可用文法予以描述。给定文法后,可以通过推导得到该文法所描述的语言。

2.3 语言和语法树——推导

1.直接推导

如果α→β是文法G的一条产生式,而γ,δ是(V T ∪V N )*中任意一个符号串,则将α→β作用于符号串γαδ上得到符号串γβδ,称符号串γβδ是符号串γαδ的直接推导,记为

γαδ?γβδ

直接推导的逆过程称为直接归约,即由符号串γβδ可直接归约到γαδ。

* T F E E+T|T T T*F|F F 直接推导举例

文法G[E]:

→E+T|T T →T*F |F F →(

E )|i

* T F ?* T*F F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与语法范畴教学内容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与语法范畴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及语法范畴 主讲人吴锋文 一、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一)两者之间的关系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是语法学的核心内容,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没有不表示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也没有无语法形式的语法意义。例如:形容词的重叠式:高高、慢慢:语法形式(重叠式)——语法意义(程度高“很”) 猩猩、妈妈(重叠式)——不是语法形式,因为不能表示什么语法意义 很高(程度高)——因为不是通过语法形式而是通过语汇形式表示的,因而这种“程度高”不是语法义而是词汇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并非一一对应的,一种语法形式可以表示多种语法意义,不同的语法形式又可以表示相同的语法意义。例如: 红烧鱼块(偏正;动宾)安排好工作(动宾—偏正;动补) 我的朋友、我朋友(偏正)都是NP、也不VP、真是的(责怨义) (二)语法形式 1.语法形式 语法形式,也叫语法手段,它是反映词语的组合规则和语法类别的形式标志,是表示语法意义的形式手段。 语法形式可分为显性语法形式和隐性语法形式。显性的语法形式可以直接感知,主要包括语序、虚词、重叠、词缀以及各种语音手段。例如:我笑——笑我西瓜甜——甜西瓜班长和副班长——班长或副班长 隐性语法形式不能直接感知,但可以通过组合、替换、扩展、变换等方式分析抽象出来。例如:鸭蛋大鸡蛋大——什么大——鸡蛋很大(主谓) 鸡蛋大——多大——像鸡蛋那么大(偏正) 鸡不吃了(受动;施动) 2、显性语法形式 主要有语序、辅助词、词缀、内部屈折、重叠、重音、语调、异根式、零形式等形式。 (1)语序:指的是用词在句子中排列顺序的不同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 我看书。(svo)日语:我书看。(sov)看我书(vso) 古汉语和现汉语:状语语序 V+O+于+L 封禅于泰山北败晋兵于河上 定语、状语语序—中心语:

现代汉语语法学89136

现代汉语语法学》(傅雨贤)复习资料一 (2012-10-04 12:25:36) 转载▼ . 第一章语法和语法学 (一)识记: 1.国外语法学经历了传统语法、历史比较语法、描写语法、转换生成语法四个阶段; 2. 我国语法学只有一百年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草创、模仿时期(1898—1936,),代表作有两部:①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它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的语法著作。其核心是“词本位”。②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这是第一部以白话文为描述对象的语法体系,其特点是“句本位”。二是探索革新时期(1936一1949),反对简单模仿,利用西方语法理论寻找汉语语法特点,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有三:①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中国语法理论》;②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③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三是振兴、繁荣时期(1949一现在),解放初期出版了最具特色的两本著作:①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丁声树等著《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拨乱反正后又出版了几种重要专著,如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他的《现代语法分析问题》,朱德熙的《语法讲义》、《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语法答问》等。 (二)领会: 1.什么是语法 2.语法的内容 第二章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一)识记: 1.语法形式; 2.语法意义。 (二)领会: 1.语法形式的基本特征 2.语法意义的基本特征 3.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关系。 第三章汉语语法特点 (一)识记: 1.形态 2.语法范畴。 (二)领会: 1.汉语缺乏狭义形态,但有一些广义形态 2.汉语缺乏综合性语法范畴,但有一些分析性语法范畴 3.汉语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一对一的关系 4.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与与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5.汉语词序在构成语法关系时具有重要作用 6.虚词也是汉语句法构造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简单应用: 现代汉语语法的主要特点。 第四章汉语构成句义的因素 (一)识记: 1.句子 2.句义

04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第四讲关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理论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探求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对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弄清楚什么是语法形式,什么是语法意义。 4.1语法形式 什么是语法形式呢?我们先看下面的一个例子: 我们用层次分析把上面这句话分析成大大小小的片段。如果把一个大片段里包含的小片段叫做“成分”,把小片段组合而成的大片段叫做“组合”,那么上面例子中的片段可以分为三类: a.——是组合,不是成分——句子。 b.└─┘是组合,也是成分——词组。 c.不是组合,是成分——词。 a、b、c三类片段合称为语法形式,即它们都是语法形式。语法形式是具体语言里分析出来的成分或组合,或者说语法形式是词、词组和句子的形式的总和。 语法形式包括有形的语法形式和无形的语法形式。狭义的语法形式只指有形的语法形式,广义的语法形式包括有形的语法形式和无形的语法形式。对有形的语法形式和无形的语法形式进行分解,就得到了有形的语法形式和无形的语法形式的各种构成因素。 4.1.1有形的语法形式的构成因素 有形的语法形式的构成因素如下: (1)语序。语序不同,表达的语法意义也不同。例如: 红花(定中) 花红(主谓) 跑快点(述补) 快点跑(状中) (2)停顿。停顿往往是结构成分的分界点,也是层次的切分点。例如: 咬死了/猎人的狗咬死了猎人的/狗 广东和福建的/部分地区广东/和福建的部分地区 (3)轻重音。不同的轻重音也能表达不同的语法意义。轻重音区别语法意义的作用在虚词中尤为明显。例如: 你想好了再说。(“再”轻读,表示接续义) 你唱完了再唱一个。(“再”重读,表示重复义) 我已经吃过了。(“过”重读,表示完成态) 北京我以前去过。(“过”轻读,表示经历态) (4)重叠。重叠是汉语语法的一种语法手段。重叠可以表示程度的减弱,也可以表示程度的加强,可以表示短时态、尝试态等。重叠表示什么语法意义,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语法结构的意义和形式 1、语法意义 (1)基本类型: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 (1)定义:语法单位本身所具有的语法上的意义及其在组合中产生的通过语法形式来体现 的关系意义。 (2)基本结构类型的语法意义:(体现语法意义的结构关系)陈述/修饰/支配/补足/并列(选择) 2、语法形式 (1)定义:体现特定语法意义的方式。 (2)主要语法形式 ①选词(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 ②词序(汉语:SVO/日语:SOV) ③虚词和词形变化(汉语:虚词“和”“的”/印欧语系语言:词形变化) ※例如:我们学习。 结构关系主谓 语法意义陈述 语法形式主前谓后(词序) 3、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关系 (1)相互依存。

(2)不对等:一个语法形式可以表示几个语法意义,一个语法意义也可以用不同的语法形 式表示。 第二次 怎样认识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 1.语法意义 语法意义是同词汇意义相对而言的,是语法单位在组合中所产生的关系意义。语法意义只有在相关的语法单位进入某个组合结构以后才会产生,比如一个词,孤零零地是很难说明它具有什么样的语法意义。比如英语单词work,单独看很难说它有什么语法意义,可是它与别的单位组合,进入具体的结构,就产生了相应的语法意义。例如:He works in a factory.(单数第三人称〕 He worked in a factory.(过去时) He is working in a factory(进行体) 又如:“大高楼”和“高楼大”,前者是偏正结构,表示修饰关系,大修饰高楼,说明是什么样的高楼,后者是主谓结构,表示陈述关系,是陈述高楼,说明高楼具有大的属性。这些关系,都是在语法单位的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与语法范畴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及语法范畴 主讲人吴锋文 一、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一)两者之间的关系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是语法学的核心内容,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没有不表示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也没有无语法形式的语法意义。例如: 形容词的重叠式:高高、慢慢:语法形式(重叠式)——语法意义(程度高“很”) 猩猩、妈妈(重叠式)——不是语法形式,因为不能表示什么语法意义 很高(程度高)——因为不是通过语法形式而是通过语汇形式表示的,因而这种“程度高”不是语法义而是词汇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并非一一对应的,一种语法形式可以表示多种语法意义,不同的语法形式又可以表示相同的语法意义。例如: 红烧鱼块(偏正;动宾)安排好工作(动宾—偏正;动补) 我的朋友、我朋友(偏正)都是NP、也不VP、真是的(责怨义) (二)语法形式 1.语法形式 语法形式,也叫语法手段,它是反映词语的组合规则和语法类别的形式标志,是表示语法意义的形式手段。 语法形式可分为显性语法形式和隐性语法形式。显性的语法形式可以直接感知,主要包括语序、虚词、重叠、词缀以及各种语音手段。例如: 我笑——笑我西瓜甜——甜西瓜班长和副班长——班长或副班长 隐性语法形式不能直接感知,但可以通过组合、替换、扩展、变换等方式分析抽象出来。例如:鸭蛋大鸡蛋大——什么大——鸡蛋很大(主谓) 鸡蛋大——多大——像鸡蛋那么大(偏正) 鸡不吃了(受动;施动) 2、显性语法形式 主要有语序、辅助词、词缀、内部屈折、重叠、重音、语调、异根式、零形式等形式。(1)语序:指的是用词在句子中排列顺序的不同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 我看书。(svo)日语:我书看。(sov)看我书(vso) 古汉语和现汉语:状语语序V+O+于+L 封禅于泰山北败晋兵于河上 定语、状语语序—中心语: 我们正在操场打篮球。We’re playing basketball on the ground. 人称格的区分:动词前主格、动词后宾格I laugh —laugh at me (2)辅助词:专门用来表示语法意义的词,是一种重要的语法形式。主要有虚词和助动词。虚词如前置介词、后置词、连词、助词、冠词或语气词等。其语法作用有四种:

第四章语法1

第四章 语法 第一节 语法和语法学 1、 语法 语法就是语言的结构规则,即词语的组合规则。 哪些词语能相互组合,哪些词语不能组合;哪些词语能以这种方式组合,哪些词语能以那种方式组合;词语在组合时,形式是否要发生变化,又要怎样变化,都有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语法。 语法的几种基本性质: 1.语法的规约性 所谓语法的规约性,是指语法对人们的言语交际活动有制约性。 2.语法的抽象性 语法是不能直接感知的抽象存在物,它潜存于具体的言语活动和言语作品中。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语法知识,或者语法学者对语法的描述,都是从具体的话语中抽象概括出来的。 3.语法的生成性 语言的生成性主要体现为语法的生成性。 二 、语法学 研究语言结构规律的科学. 语法学内部又可分词法、句法和超句法三部分。 词法研究词的结构和功能,词的形态变化和语法范畴。 句法研究短语和句子的结构、功能以及句法变换。 超句法研究语段(或称语篇、句群、篇章等)的结构,研究句子之间的语义关联、关联手段等。 词法和句法两部分是传统语法学的两大分支。词法又称形态学,包括构词法、构形法和词类问题。超句法是现代语法学增添的新内容,也有人将这部分内容独立开来,称为篇章语言学或语篇学等,还有人将它们归入话语语言学或语用学等语言学分支中去。 此外,语法学也可分为普通语法学和具体语法学、共时语法学和历时语法学、理论语法学和3应用语法学等分支。 三、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是语法学的核心内容,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没有不表示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也没有无语法形式的语法意义。如"慢慢、高高"表示很慢、很高的意思,其中"很"(程度高)的意义是通过重叠形式表示的,所以这种重叠形式就是一种语法形式;由这种重叠语法形式所表示的意义,也就是语法意义。而"猩猩、哥哥"也都是重叠形式,可是它们重叠后并不表示什么语法意义,因此这种不表示语法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的形式与意义 8030 44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的形式与意义8030 44 3 孙德金 提要本文从语法的本质出发,对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如何处理好形式和意义的关系问 题进行讨论。文章通过对主谓谓语句等句子类型的讨论,认为目前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存在着过于注重语法形式的现象,没有很好地把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造成语法教学偏离教学目标。同时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回到语法的本质上来,必须充分考虑到教学语法,特别是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的应用本质。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学;教学语法;语法形式;语法意义 一引言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包括对外和对内的汉语教学) ,不管主张哪种教学法(听说法、直接法还是交际法) ,都离不开语法①。语法对于第二语言(或称外语教学)的教和学都是至关重要的 ,正如对外汉语教学界前辈学者王还先生曾说过的那样 ,“对外汉语教学离开语法是不可想象的” ②。语法对于第二语言教学如此重要,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很好地进行讨论 ,比如究竟该如何处理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关系 ,教学语法系统的构建或改造究竟该以哪种语法理论作为基础③,等等。过去的二十几年间,有关的理论探讨有一些 ,也曾召开过专题性的学术讨论会,但笔者认为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尚未触及 ,或者虽触及但没有深入地讨论。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法教学中,究竟该如何处理好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二者 间的关系。这个问题的提出主要基于笔者在对外汉语教学实践中所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看似具体,实则关涉全局,需要在理论上加以深入认识。这里提出来,就教于方家,以期引起重视。 二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根本任务 如果不考虑特殊的教育类型(我国对内的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第二语言教学一般即看作外语教学。而在外语教学中,特别是有了一定的语音基础后,通常即进入语法为主、句子层面的语言教学阶段,国内的对外汉语教学界往往称这个阶段为“语法阶段”,这个阶段大约在半年左右。接下去是所谓的“短文阶段”,这个阶段语法仍然是教学的重要内容。这表明,语法在第二语言教学和学习的基础阶段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语法在第二语言教学和学习过程中为什么如此重要?它承担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二语言教学的对象一般都是已经掌握了母语的人,即便是青少年,母语也已基本获得。在此基础上学习第二语言,在途径、规律、特点和效率等方面就和婴幼儿时期的母语获得必然有很大的不同。要完全获得第二语言能力,尤其是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第二语言能力,就必须借助有效的辅助手段,这个手段就应当是语法。第二语言学习者已经建立起母语的语言习惯和思维习惯,学习第二语言,就是要构建起新的语言和思维习惯。这个构建过程中,语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第二语言学习者头脑中要表达的某个范畴的意义,要在第二语言中找到相应的表达形式;当他接触到第二语言的某种语言形式(如某种句式),也要知道这种形式表达了什么意义。这就涉及到语法最本质的问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语法结构得意义与形式 1、语法意义 (1)基本类型: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 (1)定义:语法单位本身所具有得语法上得意义及其在组合中产生得通过语法形式来体现 得关系意义。 (2)基本结构类型得语法意义:(体现语法意义得结构关系) 陈述/修饰/支配/补足/并列(选择) 2、语法形式 (1)定义:体现特定语法意义得方式。 (2)主要语法形式 ①选词(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 ②词序(汉语:SVO/日语:SOV) ③虚词与词形变化(汉语:虚词“与”“得”/印欧语系语言:词形变化) ※例如: 我们学习。 结构关系主谓 语法意义陈述 语法形式主前谓后(词序) 3、语法意义与语法形式得关系 (1)相互依存。

(2)不对等:一个语法形式可以表示几个语法意义,一个语法意义也可以用不同得语法形 式表示。 第二次 怎样认识语法意义与语法形式 1、语法意义 语法意义就是同词汇意义相对而言得,就是语法单位在组合中所产生 得关系意义。语法意义只有在相关得语法单位进入某个组合结构以后才会产生,比如一个词,孤零零地就是很难说明它具有什么样得语法 意义。比如英语单词work,单独瞧很难说它有什么语法意义,可就是 它与别得单位组合,进入具体得结构,就产生了相应得语法意义。例如: He works in a factory、(单数第三人称〕 He worked in a factory、(过去时) He is working in a factory(进行体) 又如:“大高楼”与“高楼大”,前者就是偏正结构,表示修饰关系, 大修饰高楼,说明就是什么样得高楼,后者就是主谓结构,表示陈述关系,就是陈述高楼,说明高楼具有大得属性。这些关系,都就是在语法 单位得组合中产生得关系意义,像“大”、“高楼”,在独立存在时, 无所谓修饰,也无所谓陈述,就说不上有什么样得语法意义。所以,语 法意义就是与一定得语法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得。分析句子,说这个 词就是主语,那个词就是谓语,这个词就是定语,那个词就是状语,等等,这些意义都就是在组合结构中产生得语法意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练习”参考答案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练习”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形式意义 2.语法意义语法形式 3.语法手段 4.语法范畴 5. 词法手段句法手段词法手段综合性手段句法手段分析性手段6.词形变化词的轻重音词的重叠 7.形态变化附加屈折异根零形式 8.词尾语音换用不同的词根原形形式 9.重读或轻读重音移动 10.虚词词类选择词序语调 11.词汇意义语法意义 12.辅助词功能词 13.词类或短语(词组)的类 14.位置顺序 15.音高重音停顿 16.综合性语言分析性语言 17.词法范畴句法范畴词法范畴句法范畴 18.体词性范畴谓词性范畴类别范畴关系范畴 19.名词名词性数格有定无定 20.属性事物数量名词与其他词的语法结构关系名词指称性质21.时体态 22.说话的时间的关系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 23.动词所反映的动作行为进行的状况进行体完成体未完成体24.施受关系主动态被动态 25.一致关系 26.词类词类选择形式虚词词序 二、单项选择题 1.A 2.D 3.D 4.C 5.D 6.B 7.B 8.C 9.D 10.A 11.A 12.B 13.B 14. D 15. D 16.B 17.D 18.D 19.B 20. D 三、多项选择题 1.AE 2.BD 3.ACD 4.BC 5.BDE 6.BDE 7.AD 8.ABCD 9.ABCE 10.ACE 四、判断题 1.× 2. ×3.√4.× 5.×6.×7.×8.√ 9.√10.√11.√ 五、分析题 1.(1) 格虚词格附加 (2) 数零形式数附加

(3)时零形式时附加 2.附加屈折异根异根屈折屈折附加屈折附加附加屈折异根 六、简答题 1.答:语言中不管是语音的表现形式,词形的变化形式,还是成分的组合和类别形式,凡是能够体现一类意义或有共同作用的形式,就都是语法形式。语言中不管是词语意义,还是结构意义,凡是通过一类形式或共同功能所获得的意义,就是语法意义。 2.答:词形变化是指通过词的形态变化产生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世界上很多语言,尤其是印欧语,很多采用这种语法形式。具体说词形变化又包括附加、屈折、异根和零形式四种情况。第一种是“附加”,即在词的后面加上词尾。例如英语名词“book/books(书)”、“tree/trees(树)”就是加上词尾“-s”来表示复数的;第二种是“屈折”,即词的内部发生语音交替变化。比如英语表示名词的单数和复数,有时也用屈折的形式,如“man/men(男人)”、“foot/feet(脚)”等;第三种是“异根”,即换用不同的词根构成相同意义的词。例如英语有少数动词的过去式用异根形式表示,如“go/went(走)”;第四种是“零形式”,即相对于词形变化的词的原形形式。附加、屈折和异根等形式可以产生某种语法意义,那么相对而言,词在变化前的形式,即原形,当然也应有某种语法意义,所以原形也就可以看作是一种词形变化,或者说变化的是一个零成分。例如英语名词“books(一些书)”是通过加词尾“-s”来表示复数的,那么未加词尾的“book(书)就表示单数,因此单数就是用零形式表示的。 3.答:词的轻重音是指通过词的某个部分重读或轻读而产生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一般说轻重音中重音形式更重要,所以也可以叫做“重音移动”,例如英语有时可以用词的重音区别动词和名词,如“re`cord(记录,动词)/`record(记录,名词)”,“im`port(输入,动词)/`import(输入,名词)”等就是这种情况。有些语言中轻音也有语法作用。比如汉语就较多利用轻声的形式,有些相同的组合形式,既可能是短语也可能是词,意义也不同,往往就可以利用是否包含轻声的成分来区别,如“东西/东·西”、“买卖/买·卖”等。 4.答:词的重叠是指通过词或词中某个语素重复使用而产生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表面上看,词的重叠已超出了一个词,但词重叠和语素重叠不仅形式相同,而且重叠的形式往往都相当于词的独立用法,它也还是词的一种变化形式。例如名词或量词重叠“人/人人”、“天/天天”、“件/件件”都有“每一”的意思;动词或动词语素重叠“看/看看”、“说/说说”、“研究/研究研究”,都有短时和尝试等量小的意思;形容词或形容词语素重叠“大/大大(的)”、“高/高高(的)”、“清楚/清清楚楚”,都有加强程度的意思。 5.答:语法范畴可以分成“词法范畴”和“句法范畴”两大类。凡是主要由词的变化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就属于词法范畴,也叫属性范畴;凡是主要由结构的变化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就属于句法范畴,也叫类别范畴和关系范畴。 6.答:体词属性范畴是指由名词的词形变化形式表示的意义。综合性语言中的名词都有词形变化,主要表示四种范畴意义,即性、数、格和有定无定。第一种是“性”范畴,即在某些语言中表示人或事物有关性属的一组特征。俄语、德语名词都分阳性、中性和阴性三类,法语有阳性和阴性两类,汉语没有“性”的范畴。第二种是“数”范畴,即表示事物数量的一组特征。如英语“house/houses(房子)”前者是单数名词,后者是复数名词。汉语无严格的数范畴。第三种是“格”范畴,即表示名词与其他词的语法结构关系的一组特征。英语中的名词除了用加“-s”的形式表示所有格,另外代词还有主格、宾格等区别外,格的形式已经相当弱化了。汉语没有格范畴。第四种范畴是“有定和无定”范畴,即表示名词指称性质的一组特征。在印欧语的很多语言中都用定冠词和不定冠词来表示名词的有定和无定意义,这也是一种重要的语法意义。例如英语“I have just read the book(我刚刚读完这本书)”,“the book”是有定的,即特定的某本书;“I bought a book yesterday(我昨天买了一本书)”“a

现代汉语语法学

现代汉语语法学

现代汉语语法学》(傅雨贤)复习资料一 (2012-10-04 12:25:36) 转载▼ . 第一章语法和语法学 (一)识记: 1.国外语法学经历了传统语法、历史比较语法、描写语法、转换生成语法四个阶段; 2. 我国语法学只有一百年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草创、模仿时期(1898—1936,),代表作有两部:①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它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的语法著作。其核心是“词本位”。②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这是第一部以白话文为描述对象的语法体系,其特点是“句本位”。二是探索革新时期(1936一1949),反对简单模仿,利用西方语法理论寻找汉语语法特点,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有三:①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中国语法理论》;②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③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三是振兴、繁荣时期(1949一现在),解放初期出版了最具特色的两本著作:①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丁声树等著《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拨乱反正后又出版了几种重要专著,如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他的《现代语法分析问题》,朱德熙的《语法讲义》、《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语法答问》等。 (二)领会: 1.什么是语法 2.语法的内容 第二章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一)识记: 1.语法形式; 2.语法意义。

(二)领会: 1.语法形式的基本特征 2.语法意义的基本特征 3.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关系。 第三章汉语语法特点 (一)识记: 1.形态 2.语法范畴。 (二)领会: 1.汉语缺乏狭义形态,但有一些广义形态 2.汉语缺乏综合性语法范畴,但有一些分析性语法范畴 3.汉语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一对一的关系 4.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与与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5.汉语词序在构成语法关系时具有重要作用 6.虚词也是汉语句法构造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简单应用: 现代汉语语法的主要特点。 第四章汉语构成句义的因素 (一)识记: 1.句子 2.句义 (二)领会:构成句义的因素有六个方面:A. 成分词的异同。B. 词语的次序。 C. 组合层次。 D. 语法结构关系。 E. 语义结构关系。 F. 句调。 (三)简单应用:句义与信息之间的关系。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

语法形式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任何语法意义总是要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它包括的内容多种多样,象词的构形变化、构词变化、轻重音、重叠、语序、语调、句调、虚词以及句法关系等都是作为语法意义的外部标志而存在的。举例来说,“漂漂亮亮”比“漂亮”的程度高这一语法意义就是通过重叠这一语法形式表现出来的。“他来了。”和“他来了?”的不同意义就是通过语调这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语法手段也称“语法方式” 。构成语法形式*的手段或方式, 是归纳各种语法形式的共同点而成的类别。例如汉语某些实词有词缀, 名词有前缀“老” 、“阿” 等, 后缀有“子” 、“儿”、“头” 等。每个词缀都有特定的形式标志表示一定的语法意义。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附加” 的方式, 这便是一种语法手段。 二)语法形式 1.语法形式 语法形式,也叫语法手段,它是反映词语的组合规则和语法类别的形式标志,是表示 语法意义的形式手段。 语法形式可分为显性语法形式和隐性语法形式。显性的语法形式可以直接感知,主要 包括语序、虚词、重叠、词缀以及各种语音手段。例如: 我笑——笑我

西瓜甜——甜西瓜 班长和副班长——班长或副班长 隐性语法形式不能直接感知,但可以通过组合、替换、扩展、变换等方式分析抽象出 来。例如:鸭蛋大 鸡蛋大——什么大——鸡蛋很大(主谓) 鸡蛋大——多大——像鸡蛋那么大(偏正) 鸡不吃了(受动;施动) 2、显性语法形式 主要有语序、辅助词、词缀、内部屈折、重叠、重音、语调、异根式、零形式 等形式。语序: 指的是用词在句子中排列顺序的不同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 我看书。日语:我书看。 古汉语和现汉语:状语语序 北败晋兵于河定语、状语语序 中心语: 我们正在操场打篮球。 We’re playing basketball on the ground .人称格的区分:动词前主格、动词后宾格 laugh at me

语法范畴和汉语语法研究一

语法范畴和汉语语法研究一、语法范畴:一个历史概念 语法范畴的“范畴”源于希腊语,本义是“谓语”,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范畴就是“谓语的类别”或“存在的类别”,他把谓语所要表达的“什么”归纳为本体(一作实体)、数量(一作量)、性质、关系、地方、状态、时间、情景、动作(一作能动)、被动(一作遭受或所动)10种范畴。这虽然说的是逻辑范畴,但也是欧洲语言学关于语法范畴研究的源头,亚氏本人也提出过词类、格、性等范畴。公元前2世纪的古希腊学者退拉斯从形式和意义结合角度来解释语法范畴,他认为某种词类是以某种语法范畴为特征的,同时又指明某种意义。退拉斯的看法对欧洲传统语法学家研究语法范畴有很大影响。印欧语研究中向来重视对语法范畴的探讨和解释,但传统上只把语法范畴看成是各类词所有而由特殊语法形式——词形变化一来表达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后来人们认为词类本身也是语法范畴,有人又进而把任何语法意义的概括都看作语法范畴。〔1〕 国内对语法范畴作过深入研究的高名凯先生认为,语法范畴属于语法意义学的范围,是语法意义的概括和归类,而语法范畴所含有的语法意义必须有语法形式作为它的物质外壳或物质标志。高先生将语法范畴分为狭义的、准狭义的、广义三类,狭义的是只指由词形变化所表示的同类语法意义的聚合,只涉及词的内部与词类意义有关的语法意义;准狭义的是指由词的外部形态(如虚词及辅助词等)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广义的理解,一是将词类也看作语法范畴,一是将各种句法结构关系的意义类聚以及句法成分(句子成分)等都看作语法范畴。〔2〕 与词的形态(词法)有关的语法意义的类聚是公认的语法范畴,至于构词法、词类及各层次句法结构中有无语法范畴,则认识不一。这主要与对语法形式的认识不同有关。随着语法研究的深入以及对更多种语言的考察,人们已不仅仅站在传统印欧语的基础上只承认词的形态是表达语法意义的形式,语法形式应当比形态更丰富多样、外延更广,否则就会狭隘地得出有的语言语法简单或没有语法的结论。因而对与传统印欧语不同的语言更应着力于发掘其与传统印欧语不同的语法形式,如构词形式、词类形式、句法结构形式等。就语法范畴说,也不必拘泥于词法范畴,应当有词类范畴等其他层次的范畴。一定的语法形式所表达的语法意义的类聚都可以也应该概括为语法范畴,这种开放性的认识有助于探讨语言中各种层次、范围、类型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哈特曼(r.r.k.hartmann)和斯托克(f.c.stork)的《语言与语言学词典》就对语法范畴作了这种很宽泛的解释:语法范畴指在形式、功能上或意义上有不同特点的语法项目的类别。”〔3〕 二、语法形式:语法范畴的关键 古今中外对语法范畴的阐述尽管互有出入,但有一点是较一致的,即作为语法意义概括或归类的语法范畴总是和一定的语法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语法范畴乃是某一语言所特有的概括性语法意义,这些语法意义在语形变化和用词造句中有自己的表达法。至于语法形式则应该看作是在词和句子的具体外壳中表达这些一般范畴的手段。语法范畴是通过语法形式表达出来的,而语法范畴不能脱离语法形式而独立存在,这就构成了不可分割的语法意义和表达这些意义的形式——语法标志的统一体。”〔4〕可见语法范畴的建立不能仅仅作语法意义的概括和归类,必须以语法形式为依据,把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结合起来。当前国内出版的语法学或语言学词典在解释语法范畴时多能把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结合起来表述,反映了人们认识的进一步发展,如“语法范畴:某种语法意义和表示这种意义的形式手段两者的统一体”〔5〕、“语法范畴:语法意义和表达这种意义的语法形式标志的统一体。语法意义和表达这种意义的语法手段,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语法范畴”〔6〕有人甚至认为:“语法范畴是语法形式的一个大类”〔7〕。总之,语法形式是确定语法范畴的标志和依据,对语法形式的探讨应该是语法范畴研究的中心。罗宾斯(r.h.robins)说:“今天的语法理论和语法方法的重点,是强调用于建立语法成分和语法范畴的形式分析和形式标准,以便跟语言学作为经验科学之一的地位保持一致。”〔8〕既然“语法范畴的基础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9〕,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语法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各种语法范畴的研究,因为对语法范畴的研究就是探讨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而这正是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文炼先生认为:“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统一体是语法结构,它是语法学唯一研究的对象。”〔10〕朱德熙先生也强调指出:“语言包括形式和意义两方面。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句中语法意义和语义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句中语法意义和语义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内容简介】语法意义也属于语义学中的语义,它是具体的语法结构表示出来的高度抽象的意义。论述句中的语义关系主要涉及相对具体的语义关系,有时涉及抽象的语义关系。有的句子(一个具体的语法结构)要根据语法理论约定俗成的规则、语义关系、语法规则与逻辑推理才能看出显性与隐性的语法关系,进而考察具体的语义关系理解句意。 任何语言,尤其现代世界上的语言,都不可能不存在语法,都要凭借语法构成句子。思维中的语义关系也通过语法表达出来才能进行交流。 语义是语言所表达的意义,是语言形式对现实世界进行编码时所对应的内容。在语言学内部,语言学各平面对句子完整释义的作用常称作该平面的“意义”,主要区分为词汇意义(即词项的意义)和语法意义,语法意义是语法结构的内容。语法结构形式表示的高度抽象的意义或意义关系都是从相对具体的语义或语义关系概括出来的,这些意义或意义关系构成语法意义知识系统成为语法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语义或语义关系被抽象纳入语法意义系统就是被语法化了。语法化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学习、教授、掌握语言,使抽象化了的语言形成普遍的规律指导语言实践、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语法意义借着语法形式(包括语法结构形式)表达出来,不存在没有形式的语法意义。存在于脑中没有用语法形式表达的高度抽象的语义、语义关系都不叫语法意义,尽管它们本质上与语法意义是完全相同的。语义结构也有形式和内容,但这套不同的形式系统所表达的语义、语义关系也不叫语法意义——虽然这些语义、语义关系有的与语法意义本质上是重叠的。相对具体的语义关系都不是语法意义,它们借着具体的句法

结构相对具体地表达出来或存在于脑中。 一个语言结构如果没有聚合性,那么,这个语言结构只能表示一个语义关系(无歧义时),只能表示一个相对具体的意思。这样的语言结构就不是语法结构。语法结构必须具有组合性和聚合性,语法结构在一定范围内就都具有普遍规律性。所以,语法结构所表示的语法关系具有高度抽象性。语义关系可以是具体的:Jim passed away yesterday.(吉姆昨天去世了。) 也可以是抽象的:to do things(做事情);technical innovations(技术的创新)。语法关系上,to do things表示“谓语动词-宾语”,technical innovations表示“修饰语-名词中心词”,就更抽象得多了。所以说语法意义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语义关系抽象为语义结构里的“动作-受事”,这时的语义关系就与语法关系“谓语动词-宾语”重叠了。若语义结构的“动作-受事”改称(写)为“谓语动词-宾语”,就变成语法结构了。它们的说法不同,可以从语义的不同侧面互相补充说明,相得益彰,淋漓尽致,所以语法书上常常利用语义结构的说法来说明语法关系。语法意义的语法关系属于语义关系中的一部分。句法范围内的语法关系管高度抽象的语义关系部分,其他相对具体的语义关系部分称为“语义关系”,这是语句内“语法关系”与“语义关系”并举时的分工。 一个个具体的语法结构形式在一定的上下文或特定的情景下都表示一个个相对具体的语义关系。与语法关系一一对应的语法结构形式不能与相对具体的语义关系一一对应,因为前者是高度抽象的,后者是相对具体的,无法一一对应。一个具体的语法结构形式间接表示着一个具有高度抽象的语法关系,如“He likes sports.(他喜欢运动。)”代表着“主-动-宾(SVO)”这一个高度抽象的语法关系。具体的语法结构形式He likes sports同时直接表示了一个具体的语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语法结构的意义 和形式 1、语法意义 (1)基本类型: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 (1 )定义:语法单位本身所具有的语法上的意义及其在组合中产生的通过语法形式来体现 的关系意义。 (2)基本结构类型的语法意义:(体现语法意义的结构关系) 陈述/修饰/支配/补足/并列(选择) 2、语法形式 (1)定义:体现特定语法意义的方式。 (2)主要语法形式 ①选词(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 ②词序(汉语:SVO/日语:SOV)

③虚词和词形变化(汉语:虚词“和”“的”/印欧语系语言:词形变化) ※例如:我们学习。 结构关系主谓 语法意义陈述 语法形式主前谓后(词序) 3、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关系 (1)相互依存。 (2)不对等:一个语法形式可以表示几个语法意义,一个语法 意义也可以用不同的语法形 式表示。 第二次 怎样认识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 1.语法意义 语法意义是同词汇意义相对而言的,是语法单位在组合中所产生的关系意义。语法意义只有在相关的语法单位进入某个组合结构以后才会产生,比如一个词,孤零零地是很难说明它具有什么样的语法意义。比如

英语单词work,单独看很难说它有什么语法意义,可是它与别的单位组合,进入具体的结构,就产生了相应的语法意义。例如: He works in a factory.(单数第三人称〕 He worked in a factory. (过去时) He is worki ng in a factory (进行体) 又如:“大高楼”和“高楼大”,前者是偏正结构,表示修饰关系,大修饰高楼,说明是什么样的高楼,后者是主谓结构,表示陈述关系, 是陈述高楼,说明高楼具有大的属性。这些关系,都是在语法单位的组合中产生的关系意义,像“大”、“高楼”,在独立存在时,无所谓修饰,也无所谓陈述,就说不上有什么样的语法意义。所以,语法意义是和一定的语法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分析句子,说这个词是主语,那个词是谓语,这个词是定语,那个词是状语,等等,这些意义都是在组合结构中产生的语法意义。 而反过来说,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也要通过词的语法意义表现出来,如果一个词在语句结构种没有相应的语法意义,那么这个词在结构中是站不住脚的。例如“ She read a book ”中的read,在这里是中性的,没有体现出人称的差异来,因而是不正确的。我们可以用一个兼类词来说明问题。比如“编辑”,在“一个编辑”中,它具有表示人的词汇意义,在“编辑新书”中,它具有表示对资料或现成的作品进行加工整理的词汇意义,而这些词汇意义则要通过作为名词、做主语、宾语等语法意义表示出来,当它具有表示某种动作的词汇意义时,贝U 要通过动词、做谓语、受状语修饰、带宾语等一系列语法意义表示出来。如果在一个语

浅谈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浅谈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摘要:本文列举了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研究方面富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从许多语言学家在不同角度对二者的定义开始谈及,进而讨论它们的关系,并介绍与此有关的汉语语法研究方法。 关键词:语法形式;语法意义 朱德熙在语法答问中谈及语法研究,他认为:“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关系是语法研究中的根本问题。”[1]自五十年代以来,众多语法研究者在坚持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下,对汉语语法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就。但是关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术语的理解和使用上还存在很大分歧,与此相关的语法研究方法也在发展,因此,本文试就这些方面,依据所能检索到的论文和著作,罗列各家观点,有些问题也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定义 一般说来,许多语法书上认为表现语法意义的就是语法形

式,而由语法形式表现的意义就是语法意义。然而如此定义,却不免坠入循环定义的泥潭,让人弄不清楚。关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许多语言学家都在不同的角度给出自己的理解。 高名凯在1957年出版的《普通语言学》(增订本)上说:“任何语言的成分都是语音和语义的结合……任何起着语法作用的语言成分都是语法成分,语法成分是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结合体或统一体。”他没有明确地下定义,但从他的说明中可以看出,他认为语法形式是语法成分的语音方面,语法意义是语法成分的意义方面;语法形式代表语法意义,也就是说,语法形式是表示语法意义的。高名凯的定义有利于认识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但是它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受传统的语法形式的观念影响太深,语法形式被局限于“语法的声音”部分,因此忽视了没有特定的语音标志的情形。传统的语法形式只讲词的语法形式,而词的语法形式乃是词形变化。王今铮等在1984年出版的《简明语言学词典》上接受并修改了高名凯的定义。他们认为:“语法形式是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语法意义的外部标志。”“语法意义是相对词汇意义而言的,是语言中一定的语法成分或结构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意义。” 胡明扬1958年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中说:“语法形式的普遍意义应该是:‘表达一定的语法意义的语言形式为

浅谈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浅谈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孙婷 (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摘要:本文列举了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研究方面富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从许多语言学家在不同角度对二者的定义开始谈及,进而讨论它们的关系,并介绍与此有关的汉语语法研究方法。 关键词:语法形式;语法意义 朱德熙在语法答问中谈及语法研究,他认为:“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关系是语法研究中的根本问题。”[1]自五十年代以来,众多语法研究者在坚持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下,对汉语语法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就。但是关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术语的理解和使用上还存在很大分歧,与此相关的语法研究方法也在发展,因此,本文试就这些方面,依据所能检索到的论文和著作,罗列各家观点,有些问题也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定义 一般说来,许多语法书上认为表现语法意义的就是语法形式,而由语法形式表现的意义就是语法意义。然而如此定义,却不免坠入循环定义的泥潭,让人弄不清楚。关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许多语言学家都在不同的角度给出自己的理解。 高名凯在1957年出版的《普通语言学》(增订本)上说:“任何语言的成分都是语音和语义的结合……任何起着语法作用的语言成分都是语法成分,语法成

分是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结合体或统一体。”他没有明确地下定义,但从他的说明中可以看出,他认为语法形式是语法成分的语音方面,语法意义是语法成分的意义方面;语法形式代表语法意义,也就是说,语法形式是表示语法意义的。高名凯的定义有利于认识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但是它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受传统的语法形式的观念影响太深,语法形式被局限于“语法的声音”部分,因此忽视了没有特定的语音标志的情形。传统的语法形式只讲词的语法形式,而词的语法形式乃是词形变化。王今铮等在1984年出版的《简明语言学词典》上接受并修改了高名凯的定义。他们认为:“语法形式是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语法意义的外部标志。”“语法意义是相对词汇意义而言的,是语言中一定的语法成分或结构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意义。” 胡明扬1958年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中说:“语法形式的普遍意义应该是:‘表达一定的语法意义的语言形式为语法形式。’”“区别语法意义和非语法意义的准则不在意义本身而在这一意义的表达方式。……如果是通过语法形式来表达的,那就称为语法意义。”[2]胡明扬没有提到语法成分概念,而是直接从语法形式跟语法意义的相互联系上下定义以拓展思路。但是,胡的定义也存在问题:他给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下的定义,是以二者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为前提的,而不是以组合为前提。二者互为前提,产生了循环论证。想要知道一个,必先知道另一个。这样的定义太过牵强。 沈开木认为在自然语言中,语法形式可以直观地概括为三种情形:(一)词形变化形式,即用词的形态变化来运载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包括词尾变化,零形式,词根或词干变换,构词词缀的增减,重叠,词或词的构成部分重叠以及声调;(二)辅助词形式,即采用辅助性的词来帮助表示语法形式的形式;(三)词,词组组合形式。这是用词,词组的组合来表示语法意义的形式。另外,语调和语气词加语调对句子意义也有影响,也可看作是语法形式的一种。除此之外他还认为,在自然语言中,语言形式还可以根据有没有特定的语音标志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有特定语音标志的,也就是说,表示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有特定的语音标志。例如,英语中的speaks, treats ,可以表示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未完成时的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有特定的语音标志-s;另一种是没有特定语音标志的,即表示语法意义的突发形式没有特定的语音标志。如现代汉语词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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