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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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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总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2)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2)

1、民法的调整对象(M2) (2)

2、民法的基本原则(M3/M4) (2)

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要素 (2)

二、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3)

1、自然人 (3)

2、法人 (6)

三、民事权利 (7)

1、财产所有权与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7)

2、债权 (9)

3、知识产权的种类 (14)

4、人身权的种类与内容第99-103条 (14)

四、民事法律行为 (14)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第54条 (14)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第55条 (15)

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效力 (15)

4、代理 (17)

五、民事责任 (19)

1、民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9)

2、民事责任的分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19)

3、21

4、 (21)

5、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又见2、3侵权之债) (22)

6、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23)

六、诉讼时效 (24)

1、诉讼时效的期间: (24)

2、诉讼时效的中止第139条、解释172 (25)

3、诉讼时效的中断第140条 (25)

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25)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第142条(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法) (25)

2、定居国外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第143条(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5

3、涉外不动产的法律适用—第144条(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5)

4、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第145条(选择适用法律,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5

5、涉外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第146条(侵权行为地法律(行为、结果),共同住所地

法律)26

6、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第147条 (26)

7、涉外抚养的法律适用—第148条(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26)

8、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第149条 (26)

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民法通则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1.民法的调整对象(M2)

●财产关系:(1)物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准物权)(2)债权法律关系(维持财产动的安全)

●人身关系:(1)人格权法律关系(维护基本人权)(2)身份权法律关系(维护特定身份权)

2.民法的基本原则(M3/M4)

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即使国家参与某一民事关系,其与对方当事人在民法

上的地位也就是平等的。

●等价有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

交换,实现各自的利益。要注意的就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财产移转也可以就是不等价的或无偿的。

●自愿原则:也就就是传统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基于自

己的自由意志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就是,民事主体的意志自由不就是绝对的,其不得违背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观念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兼顾她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信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实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双方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四个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一种人与人间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符合民法调整的对象而被其调整时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并用强制力保证其实现;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民事权利:人身权与财产权(这就是根据事权利内容的不同所作的划分。财产权指以通常可以以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主要就是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指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

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相对权与绝对权(这就是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为标准而划分的。绝对权就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绝对权的义务人就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故又称“对世权”。物权、人身权利等均属绝对权。相对权就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权为特定的人的权利。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故又称“对人权”。债权就就是典型的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就是不依赖其她权利为条件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就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这就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的不同而作的区分。支配权就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她人干涉的权利。物权就是典型的支配权。请求权就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她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的主要内容为请求权。形成权指权利人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作用就是使权利人可以依其单方意思表示(构成单方法律行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抗辩权就是指权利人在对方行使请求权时依法对抗、拒绝履行的权利。抗辩权人并不能否定对方请求权的存在或消灭对方的请求权,但就是可以根

据抗辩权对抗对方的请求权,拒绝履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事物(标的),包括物、行为、智力成

果与人身权。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就是指民事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某种民事权益,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人有权做出一定

的行为与要求她人做出相应的行为(履行义务),在必要时可请求有关国家机关(法院、行政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实现其权益。

?民事义务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二、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合伙企业、私人企业、非法人团体等)

1.自然人

1.1

?M9: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M10: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证明的,参照其她有关证明认定。

1.2民事行为能力:(或能力)M11-M13

?不就是任何公民都有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进行合法行为而取得民事权利义务的能力,还包括进行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她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她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或者征得代理人同意后独立进行。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就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就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她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5.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

己行为的人;,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7.当事人就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8.在诉讼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认定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先作出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确认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1.3监护

定监护人或保护人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

第十四条【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就是她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监护人,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她亲属朋友(须就是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父母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规定的人,由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1.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3.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14.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就是一人,也可以就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15.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7.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18.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与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9.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就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关监护资格人承担。

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就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她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她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她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她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单位或精神病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规定的人,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3.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或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精神病人单位)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居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由有关单位指定后当事人不服,可以诉讼,由法院裁决,裁决时可按上述顺序。而前一顺序明显对被监护人不利的,从后一顺序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视情况征求其意见。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她合法权益,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诉讼。监护人可以将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她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1、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认定产品是否属于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参考 依据包括() A、外观设计分类表 B、产品名称、用途、功能 C、货架分类、消费者群体 D、以外观设计分类表为唯一依据 2、对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 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B、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C、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D、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通知作出答复,则() A.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不影响审理 B.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放弃取得的专利权 C.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视为当事人已得知通知书中所涉及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4、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主张享有先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做好实施专利技术的必要准备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专利技术的行为必须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进行

C、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技术 D、.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技术 5、关于不视为侵权的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指使用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行为 B、它仅指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专门针对专利本身进行的科学研究与实验 C、非盈利性的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不视为侵权 D、任何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如果不是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都构成专利侵权 6、以下信息,在专利登记簿中有记载而在专利证书中没有记载的是() A、专利权的转让和继承 B、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C、专利权的终止或恢复 D、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7、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 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B、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辩论原则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8、使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书面证言必须经过质证和有其它证据与其相互印证才能使用;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经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所用的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间接证据之间不得存在矛盾;

2015年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2、甲乙二人于2014年5月10日就同样的面包机分别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专利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D 3、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B. 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C.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 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答案】A 4、下列哪个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伪造人民币的设备 B.快速记忆德语动词规则的方法 C.促进种子发芽的红外光 D.原子核裂变的反应器 【答案】D 5、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复合齿轮,其特征在于将熔制的钢水浇铸到齿模内,冷却、保温后而成 B、一种药膏,其特征在于包含凡士林5%-20%、尿素10%-30%、水杨酸8%-30% C、一种建筑沙子,其特征在于将其堆积成圆台状 D、一种葫芦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主体为葫芦型,容器上口内镶有衬套 【答案】D 6、张某和刘某同日就同样的吸尘器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张某和刘某的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A.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X与X’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B.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C.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及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D.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在清洁系统Y中的应用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用性”考点真题汇总(2006-2015)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用性”考点的历年真题汇总 (2006-2015) 2006-26、下列各项发明主题中哪些不具有实用性? A、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 B、一种通过逐渐降低羊的体温以测量其耐寒程度的方法 C、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 D、一种会使患者服用后食欲减退的治疗肺炎的药品 2006-29、以下关于权利要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 B、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不具有新颖性 C、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不可能具有创造性 D、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实用性 2008-37、下列哪些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实用性要求? A、一种在真空条件下制作热敏电阻的方法 B、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熊身体上提取胆汁的方法 C、一种通过逐渐降低小白鼠的体温,来检测其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方法 D、一种将水轮倾斜地放置在游泳池中,通过水轮自身重力和水的浮力不断旋转以产生波浪的方法 2009-17、某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次性植入双眼皮用具,包括缝合线及其端部装置的缝合针。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植入双眼皮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缝合针为弧形。 3.用权利要求1所述一次性植入双眼皮用具植入双眼皮的方法,包括:用缝合针牵引缝合线从上眼睑用针。 4.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针方向是从上眼睑内眼角向外眼角方向。” 上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哪些具有实用性?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2009-63、刘某提出一件有关发电机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为由予以驳回。刘某不服,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违反了自然规律,不具备实用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专利复审委员会只能针对刘某的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不能对刘某的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进行审查 B、刘某可以因需要实物演示以表明其发明具备实用性为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C、刘某应当在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书面答复 D、刘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复审通知书进行书面答复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2009-91、下列哪些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A、一种屠宰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牲畜施加1万伏特电压3~7秒 B、一种提取黑熊胆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体黑熊体内植入联通胆囊的导管,定时提取

2018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试题和参考答案解析

1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A. 张某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产生的法律关系 B. 王某请求交警队退还其多缴的违章罚款产生的法律关系 C?李某向当地科技局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产生的法律关系 D.甲公司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 【答案】D 2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 A. 法人 B. 公民 C. 个体工商户 D. 个人合伙 【答案】B 3. 陈某夫妇因意外事故双亡,二人的儿子陈畅刚刚年满3 周岁。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陈畅的监护人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 可以由陈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 B.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疋 C. 陈畅的祖父被指定担任监护人后,可以自行变更监护人 D. 若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作为陈畅的监护人 【答案】C

4.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应当予以支持 B.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 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 D.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答案】B 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情形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 商标权人林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商标权转让协议 B. 张某与某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C.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郑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 D. 刘某与徐某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协议 【答案】A 6 . 北京甲公司和上海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组装生产并向乙公司出售500 辆汽车。甲公司遂与丙公司签订零部件买卖合同,向丙公司购买组装生产汽车所需要的车轮。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车轮的运输合同,运输途中,由于丁公司驾驶员的疏忽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经验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专利代理人考试试题案例汇总

三案例三① (一)申请案情况介绍 本案例涉及一件客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2年2月25日。提出申请后未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过主动修改,审查员针对其原始申请文件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了三篇对比文件。要求考生完成两项工作: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提供给客户的咨询意见,即参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且给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撰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意见陈述书。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 申请号201210035678.9 (22) 申请日2012.2.25 (71) 申请人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①本案例根据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有关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试题部分改编。 1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4. 一种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空气经过光催化剂板(7)进行过滤净化的步骤。 5. 一种治疗呼吸道类疾病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2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篇一: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 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 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 实施细则65条 ①权利要求 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 保密审查法20.1 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 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 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 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 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 ②说明书 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 修改超原范围法33 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 ③权利冲突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 (法26.3)充分公开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 (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 (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 (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1.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2. 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3.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 C.艺术花瓶的设计 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 7.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 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2012年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某中文期刊 B.在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2012年11月出版的专业书籍,该书籍印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审查意见答复套路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X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X项。(由于不能主动增加权项了,因此这一句可以不要了。)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从而克服了“”缺陷。增加了技术特征“”、“”,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上述修改的依据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0000]段(或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和第[0000]段)、图*和图*。 2.删除了原独立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X公开了*******,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使其不具备新颖性,应当删除原权利要求4。 3.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技术术语“”和“”统一修改为“”。 4.申请人主动将原权利要求2中存在的错别字“”改正为“”,以克服该形式缺陷、加快审查程序。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上述修改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或本申请存在的缺陷进行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不同意审查意见的说明(如:修改后的[如有修改]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理由如下: 说明书第[0000]段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用于*、*和*,说明书第[XXXX]段记载了******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之外的其它***。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技术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任何(需要油炸的食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三、关于新颖性 1.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N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主题名称),包括**、**、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包括XX,和YY,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特征XX和YY。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包括*、*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包括XX、ZZ,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技术特征XX和ZZ。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3)权利要求2—N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N也具备新颖性。 2.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N+1-P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含答案)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含答案) 目录: 1.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试题 2.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答案 3.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科目二)试题 4.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科目二)答案 目录1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发某产品,乙公司指定员工李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后来,为了加快研发进度,甲公司又派员工周某参与研发。李某和周某共同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下列哪个公司或个人? A.李某和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2.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A.某产权交易所 B.某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C.刚刚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甲 D.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且执业多年的乙 3.下面哪项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 A.蒙娜丽莎油画 B.王者荣耀游戏界面 C.刻有文字的花瓶 D.依山而建的别墅 4.甲于2019年2月10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乙于2019年7月11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19年7月16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19年8月2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并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且附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的发明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甲于2019年2月10日将其新产品进行展出的行为不影响其获得专利权 C.乙的发明是独立作出的,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D.甲的发明享有6个月的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5.甲公司发明了一种新的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增加粒子能量的粒子加速方法X。同时甲公司发明了一种设备Y,设备Y能以方法X对粒子加速来完成原子核变换。假设方法X和设备Y满足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方法X能被授予专利权 B.只有设备Y能被授予专利权 C.方法X和设备Y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方法X和设备Y都能被授予专利权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专 利 代 理 实 务 考 试 试 卷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料: .......................................................................................................................... 4 技术交底书材料附图 ...............................................................................................................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第一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1-3页上; 第二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4-5页上; 第三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6-7页上; 第四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8页上。 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写在答题卡相应区域内的,不予计分。 5.为方便答题,考试时,考生可将试卷第15--19页的草稿纸沿虚线撕下来使用;考试结束时,草稿纸需随试卷、答题卡一同由监考老师收回,请勿带出考场,否则一律给予零分。 6.每个考生配有两张答题卡,不予增补,请认真思考后作答。 祝您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一、分析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1、在时间上,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 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是否能构成抵触申请,需要考察其公开的内容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在内容上,经过分析,结论是:对比文件1影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比文件1结合对 比文件2影响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一体成型的塑料卡箍,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 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 二、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其他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缺陷: 通过分析可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且权利要求4中使用“最好是”,连接着一个上位概念和一个下位概念,导致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两个不同的保护范围,使权利要求4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三、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的使用: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和2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宣告权利要求1,3以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无效。 尊敬的客户: 我方根据贵方提供的涉案专利及对比文件1-3,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证据的使用: 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从时间上可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比文件3公开的卡箍箍体是一体成型的,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放弃使用对比文件3。 (2)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卡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管道连接卡箍,并具体公开了包括第一箍套1和第二箍套2,第一箍套上设置挂轴11,在第二箍套的对应端设置与挂轴对应的轴套21;在第一箍套和第二箍套各自的另一端设置连接耳,连接耳上设置有供连接螺栓穿过的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整合

撰写两件申请的原因: 客户A公司给出的交底材料中一共给出了三个实施方式,其中前两种实施方式所共有的且与现有技术相区别的特征是:“·····”; 第三种实施方式和现有技术想区别的特征是:“······”。 上述两个区别技术特征不是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第三种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和前两种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3条关于单一性的规定,不能够合案申请。所以应当分别撰写两项单独的申请。 说明书公开充分: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专利法审查指南2010》中规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 根据·····都可以明确的看出,现有技术中的····完全能够适用本发明,并使本发明在整体上得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采用现有技术中已有的···,足以实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能够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取得本发明预期的技术效果。 一、无效宣告请求书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本申请人A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45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对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以下简称“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专利号为ZL201202····,申请日为····,优先权日为···,授权公告日为····。 请求人体统的证据如下: 附件1:该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附件2: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为····,申请日为·····,授权公告号····。 附件3: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为····,申请日为·····,授权公告号····。

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和参考答案解析.doc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 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 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 甲公司 B. 甲公司和张某 C. 张某 D. 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答案】C 3.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4. 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A. 2017年7月4日 B. 2017年8月4日 C. 2017年8月17日 D. 2017年8月24日 【答案】C 5. 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 代理机构 B. 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 专利代理人资格 C. 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 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答案】C 6. 专利代理人李某在代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由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其所在的代理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李某追偿 D. 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答案】C 7. 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下列哪种手续? A. 提出专利申请 B. 委托专利代理 C. 转让专利申请权 D. 答复补正通知书 【答案】D 8. 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B.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重要

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 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 实施细则65条 ①权利要求 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 保密审查法20.1 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 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 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 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 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 ②说明书 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 修改超原范围法33 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 ③权利冲突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 (法26.3)充分公开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 (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 段; (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 实现;

(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 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 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权利要求的概括应当不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用上位概念概括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的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不恰当的功能限定的技术特征或权利要求: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覆盖了上述其他替代方式或者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方式的功能性限定。纯功能

专利代理人《专利知识》试题及答案

专利代理人《专利知识》试题及答案 选择题 二选一(14) 1、在我国,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应授予谁 A A. 最先申请的人 B. 最先发明的人 2、我国对于发明专利所采用的审查制度为 B A. 形式审查制 B. 早期公开,请求实审制 3、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是指B A. 新颖性、创造性、显著性 B.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专利代理机构对被代理人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公布”是指 A A. “公布”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后的公布 B. “公布”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授权后的公布 5.下列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B A.培育的新型高产水稻 B.培育的一种新的治理污染的细菌 6.外国人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A A 6个月 B. 12个月 7.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下列哪些保藏单位提交发明所涉及的生物材料样品 B 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内保藏单位 B.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内保藏单位 8.B提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B A.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其他文件 B.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 9、以下属于不予退款的情形有 A A.对多缴或重缴的专利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1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B.对多缴重缴的专利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6个月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10、专利局于2002年5月16日发出补正或审查意见的通知书,如果该通知书的指定期限为2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 B A.2002年7月16日 B.2002年7月30日 11、《专利法》中的临时保护适用于 A A.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 B.申请日至公布日期间的发明专利申请 12、间接侵权帮助和导致了直接侵权的发生,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应承担B A.各自的侵权责任 B.共同的侵权责任 13、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A.200310102344.5为发明专利申请号 B.200405022423.6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 14、从属实施许可合同又称为 A A.分许可证 B.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2019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一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一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1、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只能对发明专利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B、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C、只能对实用新型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D、只有发明专利才能由国务院批准推广应用 2、某电机厂职工张某所作的职务发明被授予了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有在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B、张某有从该电机厂获得奖励的权利 C、在该电机厂不实施该专利的情况下,张某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D、在该专利权被侵犯时,张某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3、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紫草可治疗感冒的特性 B、治疗心脏病的方法 C、可使彩灯闪烁的电流 D、可喷出浓硫酸的防盗门 4、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电动研磨装置,包括研磨柄,所述研磨柄一端的端部为研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体的端部具有凸起,所述凸起的外表面粘结有由金刚石颗粒组成的微粒层。” 下列哪些从属权利要求存在不清楚的缺陷? A、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所述端部为圆锥形。 B、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外表面上设置一条以上的凹槽。 C、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所述磨损指示剂为一种可见染料。 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所述微粒层的厚度小于0.5mm,最好小于0.3mm。 5、当事人因耽误下列哪些期限而造成权利丧失的,不能请求恢复权利? A、要求优先权的期限 B、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C、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D、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 6、刘某于2009年5月6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下列做法哪些不符合相关规定? A、刘某于2009年9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B、刘某的妻子王某于2009年7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C、刘某于2009年9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刘某于2009年7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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