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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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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连锁特许经营发展成功案例

本章内容:

1 便利店—“7—11”公司

2统一超商经营管理经验分享

3 林泰生小象变巨人

4 老行业新经营-天仁名茶巅覆传统茶业行销

5中式速食成功密诀

6法国的量贩旋风--家乐福集团台湾行

7全国电子—用诚恳、踏实建立起台湾地区第一大连锁家电王国8 发扬光大中式快餐连锁经营

1便利店—“7—11”公司

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至1992年底,该公司在全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590个分支店。在我国的深圳,该公司自1992后起,就开始以自营的方式开展业务,并以出售区域特许权的方式在中国开展特许业务。

1-1 7—11便利店的经营状况

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基本上都是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构成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商店的商圈为300米,经营品种达3000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另外,总部每月要向分店推荐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能给顾?

客新鲜感。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1)必需品齐全;(2)实行鲜度管理;(3)店内保持清洁、明快;(4)亲切周到的服务。这四项原则即是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1-2为分店着想的特许制度

1)培训受许人及其员工

7—11公司为了使用权受许人店主适应最初的经营,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疑虑,在新的特许分店开业前,对受许人实行课堂训练和商店训练,掌握POS系统的使用方法、接待顾客的技巧、商店的经营技术等。另外,总部还应店主的要求,为提高员工、临时工的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商店营运和商品管理、接待顾客等内容,集中进行短期的基础训练。

2)合理进行利润分配

毛利分配的原则是:总部将毛利额的57%分给24小时营业的分店(16小时营业的为55%),其余为总部所得。商店开业5年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还可按成绩增加1—3%,对分店实行奖励。

在万一毛利达不到预定计划的情况下,分支店可以被保证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毛利额,保证其收入。

3)总部对分支店进行开业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并从经营技巧培训、人才的招募与选拨、设备采购、配货等方面对分支店给予支持。总部还向分支店的日常经营指导、财会事物处理等工作。总部还负责向分店提供各种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及材料。

1-3加入7—11特许体系的程序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如下:

1)公司接待希望加入的潜在受许人。负责接待的总部人员为了能使

来访者成为受许入,向他仔细介绍公司特许权的情况,并与之认真协商。

2)介绍7—11便利店的详细情况。

A.调查店址

为确定能否作为分支店营业场所,总部要进行商圈、市场等方面

连锁加盟公司全年计划

连锁加盟公司全年计划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要站在新起点,图谋大发展,用更快的速度,更大的步伐,推动企业迈上新的台阶,从起步阶段跨入发展阶段。奋斗目标完成销售收入×××万元,公司直属超市、门店实现销售×××万元,实现利润×××万元,税金××万元,商品零售价差达到×%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不拖欠,安全经营无重伤以上事故。争取国家政策直补及贴息×××万元。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贷款,争取×月份资金到位,把××新区已申报征地××亩的手续办到位,×月份开工建设新区××市场和××中心,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争取将××新区××市场列入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得到政策性资金扶持。主动与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争取对乡、村级

直营超市和加盟店扶持资金达到×××万元(**年争取扶持资金×××万元)。具体布局为:继续在、×县、×区、×县这四个县区全年投资×××万元,发展加盟店×××户,直营店××户,配送中心×处,总面积为×××平方米,年配送额为×××万元,配送率达到×%以上,其中:①×县投资×××万元,发展加盟店××户,直营店××户,配送中心×处,面积为×××平方米,经营品种×××余种,配送车××辆,人员××人,配送额为×××万元,配送率达到×%。②×县投资×××万元,发展加盟店×××户,直营店××户,配送中心×处,面积为×××平方米,经营品种×××余种,配送车×辆,人员×人,配送率达到×××。③×区投资×××万元,发展加盟店×××户,直营店××户,配送中心×处,面积为×××平方米,经营品种×××余种,配送车×辆,人员×人,配送率达到×××。④×县投资×××万元,发展加盟店×××户,直营店××户,配送中心一处,面积为×××平方米,经营品种×××余种,配送车×辆,人员×人,

连锁加盟(特许经营)操作方案

连锁加盟(特许经营)操作方案 连锁加盟(特许经营)自十九世纪中叶起源于美国以来,已经成为全球第三产业最成功的营销方式。而在中国,随着国内的经济与法规等条件的成熟,以及政府的肯定与支持,连锁加盟必将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热点。 美国中小企业局针对美国商业十六年的追踪统计显示,自行开店五年后仅32%幸存,而加盟连锁店五年后却仍高达94%存在。另外一个日本零售业的统计则显示,自行开店能撑到五年者仅8%,而加盟连锁店能支持到第五年的约达77%。 绿巨人特许连锁经营总部是金鼎高新技术集团所属企业,它以先进的特许经营方式经营所属系列涂料产品,是国外涂料行业较早开展规范特许连锁经营的公司,并越来越被众多销售商、开发商、消费者等认同。2003年,绿巨人连锁经营进入中国大陆一年来,取得娇人的成绩,累计加盟店二十余家。 (以店面20平方米的区级或县级连锁店为例计算) 投资预算 一、商品周转金—————————————————————约15000元 二、装修费概算 1.室内 墙壁装饰—————————————————20×3.5=70平方

米×10元=700元 木制装修———————————————————— 15平方米××30元=450元 电器——————————————————————————300元 地板————————————————————————20平方米×20元=400元 安装电话————————————————————————500元 传真——————————————————————————1000元 电脑——————————————————————————约4000元 2.室外 招牌、门头、墙壁涂饰、玻璃装饰、灯箱——————————1000-1500元 三、设备概算 各种展示牌、办公桌椅、展示架、货架———————————2000元 房租——————————————————————————10000元 加盟费———————————————————————

关于城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实施方案

关于城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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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 关于城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方案 为适应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的需要,加强城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管理,满足城市居民出行需求,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城区的发展规划,市公汽公司提出了我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案概述(简介、目标、立意及有关信息) 1、项目名称: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 2、承办单位简介: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92年,曾隶属于松原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7月份划归市交通运输局,是国有公益性企业,承担着政府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能和义务。经营上,公司实行“面向社会、单车承包、定额上缴、超收归己”的经营模式。管理上,针对从业司乘人员成份复杂的特点,以“标本兼治、管护并重、优质服务、共谋发展”的理念,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司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公司内部管理上实行管理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强化职工工作的自觉性。目前,公司拥有公交线路13条,运营车辆512台,线路总里程186公里,日营运里程7.6万公里,日载客量达25万多人次,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已接近10标台的客运指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基本满足了市民出行乘车的需求,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着积极作用。 3、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 4、项目提出的过程与理由: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为此,自2005年始,国务院及部委等相继下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等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的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公交优先的各项经济政策。 实行公交特许经营权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它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政府必须给予优先发展、优先保障。其次,老百姓选择何种出行方式是自由的,政府不可能强制,公交运行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老百姓选不选择公交。因此,政府为了让百姓乐意选择公交出行,就必须按照百姓意愿制定严格的公交服务标准。第三,城市公交的角色和作用就是公共服务,尽管也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但不能完全市场化,更不能无限、无序竞争。第四,由于城市资源有限,尤其是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的局限,只有把大部分的出行吸引到公交上来,才有可能避免拥堵,避免资源的大量消耗,避免环境的恶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否真正确

最新解读国务院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最新解读国务院“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4月21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E20环境平台第一时间连线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徐向东,就相关话题进行了交流。下文根据交流内容编辑整理,形式为编者设计。 来源:E20环境平台整理:谷林 对话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 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向东 E20环境平台:国务院“管理办法”,相比之前建设部的126号令,以及发改委和各省市相关文件,效力如何? 徐向东:今年1月19日,发改委就在其官网上发布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随后根据意见反馈,继续征询了很多专家,包括清华大学一些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至今天,国务院会议通过,标志着基本成熟和完善,可以对外发布了。 之前建设部发布的126号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连部门规章都算不上,只能算一个法律规范性文件。126号令从法律效力上讲,无法约束地方政府。比如《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其法律效力就比126号令效力高。 而此次的“管理办法”,至少是部门规章,相比126号令、发改委的2724号文,财政部发布的113号文,以及当前很多部门和省市出台的PPP实施意见、特许经营办法等,法律效力都高。 E20环境平台:你对“管理办法”如何评价? 徐向东:关于“管理办法”,会议对于其定位有明确表述——是重要的改革和制

度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个人认为这个定位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将特许经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机制体制变革,定位很准、很高。这个定位也与国家赋予特许经营的新概念和新含义统一,体现了机制或制度方面的创新和变革。 特许经营分三大类:一个是商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自然领域的特许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而在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与我们平常讲的PPP是重合,是统一的。 从对“管理办法”的定位描述中,可以认为是把现在的管理办法和将来会出台的特许经营基本法,从战略角度做了定位,即在中国特许经营的重要性,是国家战略和治理机制体制的变革的需要。 增加公共产品服务和供给,个人理解,实际是说特许经营的最终目的或实质,是政府为大众采购公共服务。 对于政府来说,“管理办法”强调了两点:一是政府履约,强调了政府信用。另外一点严格监督,强调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包含了两层意思。 E20环境平台:与类似政策相比,此次“管理办法”有哪些不同? 徐向东:发布的“管理办法”,与以前的内部征求意见稿和19日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或增加的最新内容是金融部分,针对PPP项目融资,文件提到了一些创新的融资模式,如预期收益质押贷款、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项目公司设立私募基金等等,延续了国发60号文的提法,与其精神一脉相承。 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金融机构今年的贷款需要放出去。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需要资金,这二者之间的桥梁,就是特许经营模式。今

广东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特许经营 (2) 第三章管理监督 (8) 第四章罚则 (15) 第五章附则 (16)

广东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规范我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及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及管道、排水防涝、垃圾清运及处理、轨道交通及其他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共同管沟、路灯、园林绿化和养护及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对特许经营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级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环保、财政、工商、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实施特许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保持相互之间监管行为与措施协调统一,确保特许经营项目能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 第四条选择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公用事业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合理布局,有效配置资源的原则,鼓励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鼓励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共享。 对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或有统一运营标准和要求的同类项目,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特许经营 第六条属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得到政府批准的,具备特许经营招商条件。 第七条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行业领域、阶段类型选择特许经营形式,特许经营可采取下列主要形式:(一)增量项目

如何利用连锁加盟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

如何利用连锁加盟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在座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首先感谢举办方给我这次演讲的机会。今天论坛的主题是民营企业的品牌建设。我因为是做连锁加盟出生的,所以在这里就说说,连锁加盟对于企业品牌的作用,企业如何利用连锁加盟提升品牌知名度。 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或多或少对连锁加盟有一些了解。在这里,我也简单介绍一下,连锁加盟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肯德基”、“麦当劳”相继落户中国,正是他们带来了连锁加盟这一新的商业模式。即便如此,连锁加盟在中国发展却异常迅速,据最新数据统计,我国现有特许连锁体系超过2100个,已经是全球特许体系最多的国家。 那么什么是连锁加盟呢?“连锁加盟”的准确定义是指加盟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契约,加盟总公司将商标、商品、经营技术授权于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权利时,支付一定金额给加盟总公司,根据加盟总公司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等。 因此,连锁加盟就具备统一领导、统一商号、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服饰装饰、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经营形式、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售后服务、统一管理体系这样“十个统一”特征,于是连锁加盟这一模式就勇于了一种一举三得,多方共赢的巨大优势:1.共享成功品牌资源,优化广告宣传成本;独立经营的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自身资金、管理、经验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很难在短期内创出自己的品牌。而加入连锁体系,便可与总部共享品牌资源,使自己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得到快速提升。同时,连锁总部统一的营销策划、广告宣传,有利于降低广告成本,可以使所有加盟者均从中受益。2.享受专业技术和管理支持;一家新企业,如果要摸索一套可行的管理方法,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但如果投资者加入连锁体系,就不必一切从头做起,即使完全没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也可以立即得到总部在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连锁总部那些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并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系统,将帮助加盟商获得创业的成功。3.降低采购成本;特许经营最大的优势体现在集中进货和配送上。由于加盟总部将众多分散的小零售商组织成一体,从总体上加大了规模,这就降低进货成本和库存成本。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1(1)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 本章内容: 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 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连锁店经营专营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5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 6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方法 8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9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10 国家知识产权经济合同以及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8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内贸易部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特许经営行为,保护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连锁经営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修正应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包括餐饮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开展特许经营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特许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 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分特许(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特许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独特的、可传

常熟市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前言 城市管道天然气是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和自然垄断性。 我国城镇燃气行业面对城镇燃气大发展,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建设资金缺口比较大,二是行业改革相对滞后,划域而治的管理体系还没有完全打破,要解决这两个难题必须实行市场化改革,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则是实现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主要形式,运用特许经营的方式择优选择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的主体,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管理优势,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按时保质保量建设项目,向社会提供协议规定的产品服务,政府即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进行监管,允许企业通过政府核定的价格收取经营所得,以获得回报,经营期满后再收回。因此可以说,特许经营的方式是这种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的运作方式,既发挥了企业追求利益的积极性,又解决了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是发展我国城镇燃气的必由之路。 我公司接受常熟市住建局的委托,为常熟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审慎地分析本项目的核心条件和关键问题,为常熟市住建局的决策提供参考,并为下一步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提供指导意见。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4) 一、项目名称 (4) 二、项目区域背景 (4) 三、常熟市天然气专项规划情况 (5) 四、常熟市现有管道天然气企业基本情况 (6) 第二章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依据 (9) 一、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 (9) 二、项目实施的依据 (10) 第三章项目实施思路及原则 (12) 一、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 (12) 二、项目实施的原则 (13) 第四章项目实施的法律结构 (15) 第五章项目实施的主要经济指标 (16) 一、特许经营权内容 (16) 二、特许经营期限 (16) 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16) 四、土地使用权 (17) 五、燃气建设费 (17) 六、燃气设施建设与改造 (18) 七、特许经营权费 (19) 第六章项目实施的关键问题 (21) 一、服务价格的收费和调整机制 (21)

论市政特许经营中的双重法律关系一

论市政特许经营中的双重法律关系一 一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的概念与特点 世纪以来,随着各国政府在公共项目上的支出愈益庞大,资金和资源的稀缺与社会的需求矛盾日趋突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历了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相互替代过程。西方国家于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开始了公共行政的企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对基础设施投融资进行民营化的改革,进而逐渐形成了“融私为公”的特许经营制度。由于我国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营管理历来都是由政府来组织进行的,在传统体制下,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以财政融资和国有银行融资为主,各种机构均属事业性单位。直到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也开始引入竞争机制来打破独家垄断的传统市政管理经营模式,这不但使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而且似乎目前已成为该领域内市场运作的主要方式。 不过,对于究竟什么是“特许经营”,其实在国际上也并无一个确定的通行定义。据考证,“特许经营”一词本源于英文“”,原指“关于奴隶、苦役的身份”,后即指“给予特权”。世纪时,人们将这个词运用到了商业上,使其产生了新的含义,特指一种全新的商业经营模式,即特定的制造商或商业公司授予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技术、模式、制度、系统等来销售、批发该制造商或商业公司的产品或特定的服务项目的权利;而享有特许权的批发商或销售商在享有这种权利的同时则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特许加盟费等,双方对取得这种特权的商业具有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此即所谓“由企业授予的特许经营”。 与其相区别,我们这里讨论的所谓的“市政特许经营”则是指“由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这在一般情况下其实就是指那种需要经营者参加特许权竞拍,因而才可获得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权”。譬如国外的收费高速公路一般就是此种特许经营。

集中供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集中供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的市场化进程,规范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供热产品或者提供某项供热服务的制度。 第三条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采取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将集中供热项目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运营,期限届满无偿移交给市政府。集中供热项目全部产权归市政府所有。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市政府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供热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实施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实施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合理布局,有效配置资源的原则,鼓励跨行政区域的集中 1 供热基础设施共享。 第七条参与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竞标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 (三)有良好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四)有相应的从业经验和良好业绩; (五)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六)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主管部门依照下列程序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 (一)提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条件,受理投标; (二)根据招标条件,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 (三)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进行评审,并经过质询和公开答辩,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 (四)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20 2 天; (五)公示期满,对中标者无异议的,经市政府批准,与中标者(以下简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供热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九条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 (二)产品和服务标准; (三)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四)设施的权属与处置; (五)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 (六)安全管理; (七)履约担保;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不同点有哪些

律伴网(https://www.sodocs.net/doc/949627873.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不同点有哪些 特许经营不一定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它涉及到某种商业形式的授权使用问题,特许者通过授权给被特许者此种商业模式的使用权而靠被特许者的努力来销售产品或服务。直销并不涉及转让销售权问题,一般是采取厂方派员直接向客户销售或通过直销店、媒体广告等方式来销售商品,其主要目的是要减少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 1、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 2、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合同形式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是独立的,特许者无权进行干涉。被特许者需要对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和提供的服务以某种形式支付报酬。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3、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同。直营连锁经营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得多,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 4、法律关系不同。在特许经营中,特许者和被特许者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拥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5、发展方式不同。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扩张体系,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被特许者,还需选择被特许者,并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则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相比之下,特许经营利用他人资产扩大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而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sodocs.net/doc/949627873.html,/

哈尔滨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

哈尔滨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市人民政府依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 第四条下列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利益、公共资源配置的项目,可以实行特许经营: (一)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管道燃气; (二)城市污水、污泥处理; (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四)城市公共汽(电)车、轮渡、出租汽车、轨道交通; (五)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政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条例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本行业特许经营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价格、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特许经营的相关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特许经营项目,依法实施监管。 第八条社会公众享有对特许经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第九条法律、法规对特许经营授予主体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特许经营授予主体未作出明确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职能分工,授权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特许经营授予主体。 第十条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在一定期限内,将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授予特许经营投资者进行建设并运营,期限届满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

特许经营,策划方案

特许经营,策划方案 篇一:特许经营商业计划书 特许经营商业计划书 地加盟者姓名:陈勇良 地址:杨凌渭惠路18号 电话号码: 计划日期:XX年6月2日 一、执行概要 我陈勇良决定加盟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杨凌地区开设一家马兰拉面的分店。由于饮食业是一个永不没落的行业,也是利润较高的行业,面食,也是大众喜爱的食品,我认为,马兰拉面凭其独特鲜香的口味,具有相当的市场潜力。而且杨凌区经济规模较大,发展态势良好,是中国的一个经济大示范区总面积94平方公里,下辖县级杨陵区,总人口14万,新建区规划面积22.12平方公里。由农业科学园区、现代农业及乡村建设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综合园区、农业中试园区、生活服务园区、农业观光及休闲带等七个功能区组成,因此我杨凌区的加盟店的发展前景很大,我有实力也有信心将杨凌加盟店的营业利润提升。 我的目标是:日营业额在XX~3000元之间,单品面条约

400~600碗;我有信心实现我的目标,我会严格按照总部的操作流程进行制作拉面,一切听从总部的指导。 二、关于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一)特许经营描述 1、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1995年,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在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基础上,借鉴了现代快餐简捷、明快的风格,形成了中国传统餐饮与现代快餐相结合的中式快餐模式。在中式餐饮的标准化、工业化、连锁化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从民间小吃走向快餐企业,从作坊加工走向工业化生产,截止XX年底,在全国建立连锁店385家,其中北京\天津地区101家。1999年底,马兰拉面第一家海外连锁店在美国洛杉机开业,标志着中式快餐迈出了跨国经营的战略,XX年8月,(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特许经营,策划方案)马兰公司董事长与法国凯宾斯基总裁签署了在法国巴黎开办3家连锁店的合作协议,马兰拉面顺利进军欧洲,XX年4月马兰新加坡店开业。 1999年,北京世纪亚太信息公司进行的市场调研显示,马兰拉面在北京的知名度仅次于麦当劳、肯德基,位居连锁快餐排名之三; 在第三、四、五、六届全国中式快餐研讨会上,马兰拉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有何区别

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权中,品牌和技术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志等;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管理技术等。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第一,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作为特许人的经营核心,而代理经销则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 第二,特许经营行为是在统一与成熟的模式下从事商业行为,而代理经销的经营形式可以随意设立与变化; 第三,特许人需要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指导与支持,而代理经销行为靠自身的渠道占领市场。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关系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总部通过对下属门店(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连锁经营一般包括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形式之一。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关系不同。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各店铺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店铺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二)法律关系不同。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

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三)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负责人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简介论文

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简介摘要以贵州省某城市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项目为实例,简要而全面的介绍了城镇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的中一些经验和体会,供类似项目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污水,tot,实施 中图分类号:tu9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brief on implementation of tot franchising of waste water treatment plant luo mei (fiscal investment review center of jinyang district, guiyang, 550001) abstract: the writer introduced one actual tot (transfer-operation-transfer) case of waste water treatment plant, briefly and generally discussed some experience that earned in real executing tot implementation, which could be some reference for the similar engineering project. key words: waste water; tot; execute 1、概述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目前主要分为委托经营、bot和tot三种方式,其中后两种方式均涉及到投融资。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指政府将一个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投资者,投资者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回

特许经营法律问题

特许经营法律问题 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童新朝 从有关特许经营的法律来说,首先,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建设部代表性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5),这个管理办法非常重要,对准入市场机制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地方立法只有新疆做到本地人大通过的地方条例,有些城市和政府比如说北京、天津、深圳都有相应的政府规章,但是现在还没有上升到地方立法层次,据了解到的情况,比如深圳和北京上升到条例,但是讨论遇到了障碍。 今天主要讲述经常被政府主管部门问到的四个问题,我觉得这几个问题其实都跟钱有关,如果政府在引入市场机制的时候,想引入高明的投资运营商,恨不得是世界五百强公司,政府没有配套的知识或者专业人才支撑的话是要吃大亏的。所以,在这些问题上,政府首先要自己学会怎么分析这些风险,怎么控制这些问题。第一个是特许期满后延期。法律规定30年,我们运作项目的时候怎么确定年限呢?我在给政府提建议的时候非常简单,就是看投资人怎么算它的投资财务模型就明白了。特许期的长短跟投资人回报相关,所以不能太短,如果在新建项目中马上确定基本因素,考虑到投资人股本金的回报,也要考虑到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中长期贷款十年,最多15年,加上股本金,法规考虑到特许经营投资回报时间长的特点,因此在时间确定上太短不行。但是,时间太长也不行,现在有了建设部令以后,最长30年为限制了。30年是不是满了呢?我认为用满30年不太合理,现在正处于摸索阶段,体制并不是特别完备,适当控制年限为未来政府留有余地。特许经营期的延长是政府补偿赔偿非常有效的手段,适当延长实际上给投资人一个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政府根据特许经营弥补对企业的补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特许经营在时间上有缩短的趋势。引入市场机制的时候,公共项目并不是能挣钱的项目,如果是好项目,对市场定期开放竞争,不仅体现竞争也对原来投资人形成压力,这对提高效率、改善服务非常有利。同时,这也是关于期限的长短怎么取舍的问题,期满以后怎么延期。建设部规定期满重新招标,有的省市规定期满应该重新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有优先权,还有地方政府规定期满以后,企业写申请、政府给予批准。期满以后重新招标是非常正确的,准入的时候就有竞标,简单竞争不考虑历史条件也是不好的,同等经验者有优先权这是符合经营惯例的,这是一个鞭策,特别在晚期的时候。经过申请就可以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在现有基础上强调特许经营制度在摸索阶段,延期的时候要加上一个条件,二三十年后政府也许摸索到一个更合适的项目操作方式,不一定特许经营,到期时候政府继续实行特许经营则规定如何,这是比较合理的,为以后政府留有余地。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抵押、质押与融资模式的问题。对特许经营项目,允许不允许这些操作呢?建设部规定禁止获得特许经营企业擅自将自己的资产抵押,这些规定是非常正确的,这些规定是对保护项目非常有用的。特许经营本身和资产不可能不经过政府同意经营者擅自主持,政府是特意授予某一个公司的,不可能让它随便转让的。我们也必须考虑到市场的接口,引进市场机制,市场上通行的融资手段必须使用抵押和质押的。水务的项目投资额这么大,企业的股本金占很少,充其量20%,剩下的银行贷款占最大的比率。银行的风险最大,银行贷款有标准,肯定有抵押才可以贷款,政府一定不要指望投资人自己掏腰包。商业银行贷款和原来使用国债和专项贷款,或者中央政府用自己的国家的信誉做抵押获得贷款的性质都是不同的,那种情况下已经是政府自己抵押了。 商业银行必须要有抵押和质押才能提供贷款,可能要求项目公司抵押厂房等设施。这都是可能的,既然我们说只有在抵押的时候才能实现对特许经营项目投资量大的项目贷款,必须充分考虑怎么样抵押才能获得贷款也获得特许经营项目能够比较安全,防止投资人滥用这个渠道挪用资金。我们的一个做法是做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抵押获得融资,这种结构非常适

浅谈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中政府监管工作内容与常见问题

浅谈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中政府监管工作内容与常见问题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分院齐大谦 江苏南京 210046 摘要:城镇管道燃气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是为抑制市场失灵和维护公众利益。城镇管道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政府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了市场秩序监管、工程建设监管、经营状况监管、运营成本监管、资产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管六个方面。 关键词: 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城镇管道燃气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是为抑制市场失灵和维护公众利益,即在该行业存在公共物品、外部性、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性、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的现实因素。为纠正市场失灵,维护公众利益,政府必须要从价格、市场准入与退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经营风险等方面进行监管。 城镇管道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政府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了市场秩序监管、工程建设监管、经营状况监管、运营成本监管、资产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管六个方面。 1 政府监管工作内容 1.1市场秩序监管 市场准入、退出都是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的重要制度,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严格操作规程,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特许经营的体系下,企业得到了特许的市场准入,形成了区域性的垄断性经营,一方面政府需要确保企业市场经营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另一方面,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探索市场秩序和机制的不断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也是市场秩序监管的重要内容。 1.2工程建设监管 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对工程建设的设计、进度、造价、质量等环节进行监管,有效维护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政府工程建设监管部门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但是特许经营的工

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实施方 案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项目实施方案是指政府为实施PPP项目编制的计划性文件,由于PPP项目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专业性较强,实施周期漫长,为保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有必要针对PPP项目拟定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逐步推进PPP项目的实施。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情况发展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因此,项目实施方案一般是由政府确定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负责编制。而实施方案的内容,参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实施机构;(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四)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五)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分析估算等;(六)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及特许经营期限;(七)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八)政府承诺和保障;(九)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十)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虽然特许经营属于PPP模式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操作模式,但其规定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涵盖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即实践中PPP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基本分配框架、项目运作方式、项目合作期限、交易机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及采购方式选择等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 一、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概况 (一)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基本情况 (二)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三)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二、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风险分担与利益共享 (一)风险分担 1、政策风险 2、汇率风险 3、技术风险 4、财务风险 5、营运风险 6、环境风险 7、社会风险 8、法律风险 9、不可抗力风险 (二)利益共享 三、公益性公墓特许经营PPP项目运作方式 实践中,常见的项目运作方式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形式。

探究被特许人对特许经营关系中商业秘密法律问题处理

探究被特许人对特许经营关系中商业秘密 法律问题处理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将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例如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营业标志授予被特许人,同时有权收取被特许人一定费用。因此,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必然伴随着商业秘密的授权和使用。商业秘密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地位:首先,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必然会知悉并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特许人有义务将相关商业秘密交予被特许人使用,此时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将会无限扩大。其次,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的商业秘密的客体形态呈现多元化的特点,199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商品型的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中,秘密配方和加工方法等是商业秘密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在经营模式型的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中,商业秘密是除了产品的配方和加工方法外,更主要表现为营销计划、经销策略、商业数据和服务方式。[1] 被特许人在商业特许经营关系中既享有使用商业秘密的权利,同时又有履行保护商业秘密的义务。以下我们将从特许经营关系的开始阶段、冷静阶段、存续阶段以及结束后阶段来分析被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特许经营活动开始阶段被特许人对商业秘密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特许经营关系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鉴于合同及相关营销计划、经营策略、商业数据及服务方式等都是由特许人自行制定的,潜在被特许人对于特许人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在特许经营关系中是一种弱势地位。因此,在商业特许经营关系中,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关系开始之前有权要求特许人进行初始信息披露。初始信息披露制度是指特许人按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向特定潜在的被特许人事前提供相关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资源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重要信息等。[2]我国对于特许人向潜在被特许人履行的初始信息披露义务属于法定义务,而不是约定义务。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特许人必须向被特许人真实披露包括特许人经营状况、知识产权、服务条件、特许经营费用、指导和督导办法、现有被特许人数量和经营情况以及近2 年财务报表和5 年内特许经营相关诉讼和仲裁情况等十二项内容。当出现特许人不真实、不充分和不准确履行该义务的情形,特许人对此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被特许人的侵权行为,《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办法》第七条要求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披露信息前,有权要求被特许人签署保密协议。也就是说被特许人须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才可以获得特许人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即使最终双方未形成特许经营关系,潜在被特许人也必须对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不得向他人告之其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二、特许经营活动冷静期阶段被特许人对商业秘密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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