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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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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欢迎辞

欢迎您,成为有限公司的一员!

本规章制度将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尽快与公司成为一体。使您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价值有关情况,帮助您了解就职于我公司对您的要求和您可能对公司作出的贡献,以及阐明有关公司管理事项的基本条款和使用,以便使您了解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其享有的权益。

祝愿您在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事业有成!

总经理:

年月日本公司为明确劳资双方之权利义务、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技能,

促使劳资双方同心协力,现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已经员工代表讨论通过。请各位员工熟记和牢记本规章制度内容,严格遵守各条款,不得违反。倘有疑问,或有不明确之处可向上级领导或行政人事部问讯,要求完全理解并作为在职期间的行为准则。各部门亦应服从本规章制度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有权对员工规章制度进行适当的修改及补充,并经一定程序后在指定场所予以公示。

行政人事部

20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2)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9)

第四章加班管理制度 (12)

第五章出差制度 (16)

第六章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7)

第七章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2)

第八章印章管理制度 (25)

第九章员工基本守则 (27)

第十章工作会议制度 (31)

第十一章员工报销流程管理规定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使公司经营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大家能依照同一个标准为公司服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在充分保护投资方及全体员工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应变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规章制度相关内容与公司现行规定、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有相抵触时,依公司最新公布的办法或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执行。

第四条定义

企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或“制度”)是指公司有关部门针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制定的、经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等制度审批部门,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处理的规范总称;是企业制定的要求下属全体

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对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制度涉及的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和管理,热爱本职工作,相互合作,尽职尽责服从公司指示,维护公司秩序,为求公司的不断发展各尽所能。

第五条制订、修订与生效

一、规章制度的起草,须征求有关负责人、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其他部门工作或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规章制度,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充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依照各部门权责关系,以公司总体利益优先为原则,作相应调整。

二、起草规章制度,必须注意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

三、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自发布之日的次日起发生效力,所替代的旧制度同时相应废止。

四、因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或废止应作相应修改的;因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调整等因素应变更内容的等,应予以修订。修订与生效按正常程序进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招聘

一、公司招聘不分种族、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籍贯、性别、语言、宗教信仰、资历不同而影响其雇佣、培训、酬报和提升。

二、所有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其他相关证明,如工资、学历、证书等证明文件(外国人应具备条件为:①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②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③无犯罪记录;④持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籍旅行证件;⑤临时居住登记单)

三、招聘员工需通过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体检合格。

四、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录用:

1.有参加不良帮派、酗酒、吸食毒品或其代用品之违法行为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就业协议,不能在本公司服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以及承担治安处罚、刑罚等责任的

5.有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从业经历及其他虚假情报的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7.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或不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健康要求者

8.有欺骗、隐瞒或任何不诚实行为者

9.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年年初制定出当年度用人计划和薪资预算汇总至总经理批准。

六、用人需求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编制内增加长期或临时岗位人员,应首先由用人部门详细填写《招聘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及要求,送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部收到审批后的《招聘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八种招聘渠道同时招募所需人才:

1.公司内部招聘;

2.公司内部员工介绍;

3.查询公司简历库;

4.在各类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

5.通过猎头公司寻找优秀人才(主管级以上人员);

6.参加各种现场招聘会;

7. 通过各种人才网站发布招聘广告或查询人才信息;

七、面试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第一轮筛选,并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要求应聘者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由行政人事部校验;财务人员面试需另行携带会计上岗证书原件,人事部人员需另行携带人事资格证书原件,其他专业也应携带相关的资格证书或资质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招聘职位决定做面试试题等。

同时,在面试时面试人将公司情况、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薪资标准等与对方沟通,回答对方的有关问题。

面试及审批人员须依次在《面试评价表》上填写评价意见,并最终返回备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条录用及试用期

一、按公司面试程序,经最终审核通过后的人员,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二、行政人事部将待录用新员工参照薪资制度将“录用及工资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人事部通知相关部门,指定新员工辅导员,作好员工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录用者发出《入职通知书》。

四、新员工入职当天应携带以下文件资料,由行政人事部为其建立员工档案:

1.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有效体检证明

2.原公司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原件(必选,如无法获得离职证明需由本人手写相关声明)

3.个人社会保险有关信息;如养老金、公积金账号、医疗保险等

4.个人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5.个人劳动手册原件(限青海地区)

6.正面一寸免冠照两张

五、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签收递交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签字后回收。

六、行政人事部为新员工安排工作台、电脑、电话、文具、电子邮件等必需品。

七、行政人事部门发放《规章制度》,并集中为新员工做入职培训。

八、员工的住址、电话、教育程度或其他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员工有责任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若因员工未提供及时准确的个人资料而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九、公司试用期时限及试用期内各项国家规定的待遇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员工试用期满前二周,由员工在《试用期满考评表》填写试用期工作总结,交所由部门总监填写考评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最后报行政人事部、按程序审核同意即行转正,未通过审核即刻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员工内部流动

一、因工作需要申请公司内部员工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填写内部流动审批表。

二、经考核,因工作需要需从内部员工中提拔干部的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内部员工调动或晋升审批表。

三、其他员工调动填写人事变动表

第四条合同签订、终止与续签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员工先填写“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如员工不愿续签,则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员工办理移交手续。

二、如员工同意续签,则由部门总监审批“,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并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1.不同意续签。合同到期终止,给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办理相关

手续。

2.同意续签。可续签或重签劳动合同。

三、如公司同意续签并且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未发生变化或高于原有条件的,员工不同意续签的视同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低于原条件的,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公司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辞职

1、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离职的,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通知其部门总监,试用期结束后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其上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报告。

2、如经公司同意,认定移交工作已经结束,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工资也至结束日止。

3、如员工违约未提前30日通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辞退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未经单位同意,在职(含试用期)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劳动教养的。

6.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辞退,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也可以以前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严重亏损需裁员等。

5.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经商定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协议“。

6.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有行政人事部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经审批后备案,与辞退员工

谈话并发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有关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离职手续

一、员工辞职或被解雇时,需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员工辞职需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辞职申请书》(书面)→所属部门总监签字→行政人事部签字→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案。

行政人事部负责与辞职员工面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明确进程,办理相关手续。三、解雇员工需按以下进行审批:部门总监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属部门总监签字→行政人事部签字→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案,并送达给员工签字确认,一试两份,一份留公司,一份给员工本人。

四、离职手续按以下手续办理: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工作移交表”由归口部门签字最后到财务部门结算工资,

五、离职时必须把相关业务及资料移交给公司指定的相应人员,并在移交资料单上双方签字确认,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的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如有发生因业务没有移交好而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员工责任。

第八条工资计算方法

一、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其他补贴-扣除项目

二、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确定其工资标准以及岗位补贴。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三、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总监负责;部门总监考核由总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5号前上报至行政人事部。

第九条员工工资标准及变更

一、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总经理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二、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总监、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直接由总经理确定。

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三、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五、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人事变动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行政人事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第十条工资发放

一、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83天,平均每月计薪日为21.75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1.75。

二、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三、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8日。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或顺延。

四、加班: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原则上以调休为主,无法调休的支付其加班费。

五、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七、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工资。

八、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和行政人事部门在发现后必须立即纠正,当事人应立即退还多领工资或向财务领取不足部分工资。

九、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十、调休必须持行政人事部开出的“调休单”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调休,“调休单”有效期为开具日起得一年内有效,过期不休的作为员工自动放弃该权利。

第十一条福利与补贴

一、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关系调入

公司者

2、进入公司后公司为员工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入司前此项保险由员工

本人随同档案关系转入公司或与原单位协商补建事宜(员工表示自愿放弃或

自费补建入司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

理补建手续)

3、员工离司,在公司期间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关系与档案关系随转;

未参加者申请补建的,对符合建立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建

4、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与核算、帐户管理、关系建转及支取使用等办法,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

1、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

2、进入公司后由所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3、员工离司,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帐户余额支取或关系转移

手续;未建立关系并申请补建的,对符合建立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建

4、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核算、帐户管理、关系建转及支取使用等办法,按国家及

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餐贴

公司给予员工每月元的用餐补贴。缺勤者按每天元扣除。

四、手机通话费报销额度

1、公司总监级(含副职)及以上人员按元以内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的按

60%报销。

2、营销部总监助理、品牌中心总监助理、营销部经理、销售人员、品牌中心空

间设计、品牌中心企划按元以内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的按60%报销。

3、财务部经理,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秘书,行政秘书,平面设计以及同级人

员按元以内报销。

4、其他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比照本规定,给予手机费报销。

手机通话费报销需凭手机费账单在报销限额内按实际通话费报销。

第十二条绩效管理

一、考核体系

1、绩效考核分为“目标考核”与“行为考核”两部分。针对不同部门和不同职位的

员工,其考核权重也不同。

2、目标考核:是对工作任务结果的评价,一般情况下只考核工作的进展情况与效果,

而不对工作的过程和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是客观数据、抽样结果与实例。

考核标准应该是:可衡量的、具体的、有时间限制以及可实现的。

3、行为考核:主要对员工工作过程和方式和工作能力的评价。通过质化与量化举证,

考核其工作的行为与过程

二、绩效结果的应用

1、记入员工人事档案,与工资、奖金挂钩,作为年度奖金发放、年度薪酬调整,确

定职务晋升、岗位调配、教育培训等人事待遇的依据。

2、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除降低其工资等级外,还进入“观察培

训计划”为期1个月,并可以考虑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脱

岗培训,合格通过“计划”后方可恢复正式员工状态,否则做辞退处理。

3、对于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为“D”的经理以上级别管理者,除按制度规定降低

其工资等级外,人力资源部向公司领导提出免职或降职处理建议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请假、休假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权责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订和修订,汇总审核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及员工休假的

管理;

二、部门总监: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审批本部门员工1天以内的请假申请;

三、总经理:审批1天以上的请假,及部门总监的请假申请。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午餐及休息时间为12:00-14:00,如有变动,以行

政人事部通知为准。

二、法定休假日规定:(遇周休日按国务院通知为准)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清明节1天

五一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第五条加班: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公司因工作需要将安排加班。

1.公司加班时间为,工作日20:00起以及其他法定休假日。

2.安排双休日加班的,公司原则上给予调休处理,无法给予调休的给予加班费具体

的补贴标准参见《加班管理制度》。

第六条日常考勤记录相关规定:

1.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并由本

人打卡登记考勤,不得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伪造出勤记录;

2.打卡时间:正常上班人员一日打卡2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打卡有效时间

为上班前半小时及下班后一小时内;

3.因公外出:临时性外出(1小时以内)需向部门总监告知去向及返回时间,并且

在前台登记备案。长时间外出(1小时以上)原则上员工应先到公司打卡后得到

部门总监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事务,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直接外出办事者,

应填写“外出申请单”于前一天办好相关外出审批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当天

上午9:00前电话联系部门总监,经批准后待回公司补办手续;

第七条打卡异常处理:

1.正常情况上下班忘打卡,员工应于当日到行政人事部核实并填写“出勤证明单”,

交部门总监证明后报备行政人事部,但每月只允许1次,超出1次后,按迟到计

算扣款;

2.若因停电,打卡设备出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打卡,可不予处罚,

但应以签到方式替代打卡做好考勤记录。

3.行政人事部应对考勤记录随时抽查,遇到打卡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八条迟到、早退、旷工相应规定:

1.迟到:9:00-9:30以内视为迟到,每月前3次(含3次)10分钟内迟到不扣薪。迟

到及3次以上迟到10分钟者,每次扣薪10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总监级员工因工作晚归造成第二天迟到者,需至人事部提交情况说明,人事部将情况说明报总经理签字后,按总经理批示处理。

年累计迟到15天者,公司有权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做“辞退”处理。

2.早退:下班时间提前者视为早退处以警告处分,早退30分钟内扣薪100元并,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2天处理;

3.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且未到岗或假满未到岗且未办续假手续者视为旷

工。旷工期间扣2倍全薪。连续旷工3天者做辞退处理。

第九条代打卡相关规定:

请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均属禁止行为,若有违反者处以“记大过”处分,扣款500元,情节严重者按“辞退”处理。

第十条考勤记录及检查:

一、公司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每周一对上周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二、不以打卡方式记录考勤的部门,由相关部门自定考勤表进行考勤,行政人事部将

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员工每月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计发工资的依据。

第十一条请假规定:

一、假别:员工请假共有八种假,分别为事假、病假、婚假、慰唁假、工伤假、年休

假、公假(含出差);

二、各种假别的相应规定:

1.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请假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申请,一天以上的需提前一个

月申请,休假期间不予计薪;

2.病假:员工生病或受伤可请病假,请假应提供甲等二级医院病假单方视为病假,

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参照各地相关规定);

3.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一次性给假3天,符合晚

婚年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员工一次给假10天(含3

天法定假),遇公休日不顺延,婚假期间薪资照发(参照各地相关规定);

4.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慰唁假3天,假期期间工资照发;

5.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员工,可按地方相关规定享受产假;

6.工伤假:员工因公受伤或生病给予工伤假,工伤假的处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

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7.年休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享有年休假。年休假期限规定如下:

A.工龄1—10年(不含10年)休假5天

B.工龄10—20年(不含20年)休假10天

C.工龄20年以后,15天,之后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30天年休假在当年一年内有效。使用年休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员工事假可用年休假抵充,

如员工自愿,年休假亦可抵充病假。员工辞职时,如有年休假未休完,则视为自动放

弃。

8.公假:指出差办理公务、外派培训、调休等而缺勤的情况,薪资照发,具体操作

程序依《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必要时附上有关证明。

二、员工请假须办好本职工作的交接或代理手续后方可离岗,批准后之《请假申请单》

汇总到行政人事部存查。

三、若员工提前结束假期,应及时向部门总监销假,注明于《请假申请单》上。

四、员工因病或遇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电话告知部门总监或托他人

代请假,并于休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请假最少以半天计算,请假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申请,一天以上的需

提前一个月申请。

第四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公司给予调休。

各部门总监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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