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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资料

工商变更资料
工商变更资料

1、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3、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在不实际改变住所的情况下,变更住所写法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5、6两项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第1、2、4项材料。

5、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6、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7、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8、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9、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提醒:表格中需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的,请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所需材料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般要提交:(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在申报办理代码登记后,凡机构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机构类型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核准变更后的30天内,持批准或核准变更文件(证书),向同级的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变更换证请携带以下资料: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外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代码证书时,还需携带其隶属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士,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3)单位公章等 三、税务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5. 房产、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6.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工商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sodocs.net/doc/971443871.html,)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变更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去工商管理局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30日内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 变更公司地址应提交的文件:需要文件: 工商注册用的: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地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用的,另带租赁协议; 3、公章; 公司章程, 4、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经办人身份证; 7、<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网上下载) 组织机构用的: 代码证注销证明 1、代码证正、副本,IC卡;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地税税务所需文件:(本区);要是跨区还要办迁出单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证正、副本 6、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 国税需要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 4、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办理跨区经营地址变更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工商变更流程及需要资料

设立新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海淀为例) 一、名称设立: 1、网上登记: 公司名称的字号最好4字避免审核到相似名,法人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确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提交等待审核。 2、审核通过后打印通知单工商局领取核准通知书, 开设验资户(工商局核准通知书,法人经办人原件复印件,法人人名章,出资为单位的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亲笔签字,带公章) 二、设立登记: 1、网上登记: 住所信息,董事会成员简历18周岁至今,企业秘书等。审核通过确认财务入资、验资后预约 2、工商局所需资料: 特别友好提示表格法人签字,打印所有生成文件,设立登记申请书1、8、9(监事会、法人)、18页法人签字,7页粘贴法人一寸照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等文件,出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提交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带公章。 3、领取执照:经办人本人拿身份证领取。 4、刻制印章:执照副本原件航天桥工商所登记。(刻章代办) 5、组织机构代码证: 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出资人为单位的需知道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税务登记证: 地税: 先网登打印出来拿执照盖章或者直接拿执照副本领取表格上3楼网登然后手填表格到窗口办理,购买印花税(租房、注册资本) 执照副本复印件,房租合同复印件(个人租房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组代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国税: 执照副本复印件,组代副本复印件,产权证租房合同复印件,章程复印件,验资报告或银行入资资金凭证,办地税时的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开设银行帐户 8、统计证: 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章。 9、划资: 开户许可证,执照正副本,经办人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变更公司事项所需资料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由于住所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因此公司不能没有住所,一般来说,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都需要什么资料呢?公司地址的变更又需要什么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

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

工商变更申请表(全)

企业变更(变动申报事项)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号: T-2

(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 2. 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申报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 3. 出资总额栏目:公司填写认缴的注册资本、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注册资金数额、合伙企业填写认缴的出资数额、个人独资企业填写出资额。分支机构不须填写此栏目。 4.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5.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6.企业类型栏目: A.内资企业: A-1有限责任公司、A-2股份有限公司、A-3国有独资公司、A-4全民所有制企业、A-5集体所有制企业、A-6联营企业、A-7股份合作企业、A-8普通合伙企业、A-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A-10有限合伙企业、A-11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 A-12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A-13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A-1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A-15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A-16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A-17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B外资企业: 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 B-10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B-1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B-1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B-13 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B-1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7.勾选处请在“□”内勾选; 8.董事、监事、经理栏目:填写变动后的人员名单; 9.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10.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1.提交的材料涉及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外资企业外方股东是法人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提交授权书。 12.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仅供参考)、章程/协议范本(仅供参考)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971443871.html,/)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广州市工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13.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971443871.html,/)提供登记(申报事项)业务网上办理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注册账号登陆方式提出商事登记(申报事项)申请,并使用快递方式递送资料及领取执照或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对网上申请业务实行快捷绿色通道服务。

工商局名称核准资料

受理日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申请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围、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投资人名称或者及出资额等容; (二)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明; (四)全体投资人的饿明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资人明是指该投资人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登记机关的印章;其他投资人明复印件由该单位加盖公章。 自然人明是指复印件。 外国(地区)投资人的明是指:

(1)外国(地区)投资人是企业的。为该企业注册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出具的证明。 (2)外国(地区)投资人是其经济组织的,为该经济组织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文件。 (3)外国(地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为确认其国籍的国家(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文件。 以上文件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非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全体股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特制定本协议。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三、公司经营围: 四、公司注册资本:(大写)

万元人民币; 五、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一: 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股东二: 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股东三: 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股东四: 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股东五: 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如股东人数较多,可另附纸填写)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注册公司需要提交材料清单

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一、名称核准(省工商局或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投资方法人的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费用:50元(外资企业核省名再加500元) 二、验资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货币资金缴款单原件(缴款人要与股东名称相符,款项来源为投资款) 3、银行询证函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有发生额和余额,银行盖章),(货币缴款单和对账单的取得需提交核名通知书和银行询证函原件)。 4、被审验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制作的会计凭证(会计事务所提供,由投资人或委托人签字) 5、资信证明(每个股东一份,有模板) 6、章程、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 7、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有模板) 8、自然人出资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企业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9、填制业务约定书、基本情况表、管理当局声明书

注:资金到位证明: a、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原件及银行询证 函原件和银行余额表; b、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提交近期发票原件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书》和实物资产转移手续,销货单位提供的款、货两清证明; c、法人投资的应提供法人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 费用:根据注册资本金确定。 三、企业注册登记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盖章或签字; 3、公司章程原件(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4、验资报告(由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经 理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董事、监事,经理以及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文件(有模板) 7、董事会名单(设董事会的公司提交);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9、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需全体股东签字/ 盖章); 注:a、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b、提交复印件的均应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工商变更问题汇总

企业工商变更问题汇总 大多企业都明白,很多时候随着企业的发展与改进都会遇到工商变更的情况,比如营业地址的变化、名称更待、办理新执照等等。今天我特意归纳了一些工商变更的问题来和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请问工商局可以随便给企业变工经营范围吗? 不可以,但企业经营范围中有需要经过批准才能经营的,企业未经批准,工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 2.请问变更法人需要本人到现场吗? 不需要新旧法人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所需的资料给多有米就可以全程为您办理,如不涉及到股权转让的话,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新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去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即可 3.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价应该如何确定? 如果进行股权转让,以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为准;如果进行股权并购,在符合市场公允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最新审计报告内容。定值,请参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4.请问如何办理增资手续? 增资手续按照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来办理,填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按上面要求提交材料。新增注册资本不审核和登记实收到位情况,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有主动要求实收资本备案的,可以按照实收资本变动备案事项补充提交材料。 5.请问三证合一后多久到税务局办理税号变更? 三证合一后得去基本户变更三证资料,让银行上传人行备案,这样再去一般户变更一下资料就方便以后银行业务的办理。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6.请问企业吊销后还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吗? 需要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因为吊销只是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资格,但作为民事关系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办理注销登记。(一)将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不得出质的;(三)以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再次出质的;(四)以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权出质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办理出质登记的其他情形。 7.请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8.公司的法人代表如何注销?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法会司章程规定的选举方式变更,不可以注销,只有企业法

工商局-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sodocs.net/doc/971443871.html,)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来源:省工商局网站办事指南)

工商局股权质押所需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doc

股权质押清单 申请股权质押所需手续: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见附件2); 3.《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见附件3); 4.《股权质押协议》(附件4); 5.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股东花名册)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6.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7.出质人股东会决议; 8.主借款合同复印件(只看,不收); 9.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 相关职能部门: 政务大厅对应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所,除此,在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办理(即OTC);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3.出资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4.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正常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出质手续通常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所需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更换或丢失补办 材料清单 一、材料要求 1、企业同时有多个变更事项的,均在同一张《审核表》上填写。 2、企业需在所有附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备查、核验。 3、企业需按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附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 4、企业具有多套资质证书的,需分别向各发证机关提交变更、更换、丢失补办申请。 5、材料份数:除报部需《审核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外,其余为一式一份。 6、养老保险证明包括: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和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发票。 二、材料明细 (一)通用材料 1、《申请书》; 2、《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专用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或任职文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属于通过股权出资转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供股权出资转让协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详细地址变更 本设区市(县)内: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住所地址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3)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跨省或设区市(县):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2)新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决议或文件; (5)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上海市工商变更(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1、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附表1(设立及负责人变更填写) 负责人信息

附表2(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承诺书 手机扫一扫 查看上海企业登记前置改后置 审批事项目录 ________________ 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查询,经营范围涉及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方能经营的事项为: 签字:隶属企业(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工商局全套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1.2.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 号) 3. 经营范围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万元) 企业类型住所地 投 资 人 姓名或名称 证照号码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签名盖章)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固定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 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 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实收资本(万元)出资方式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备案事项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提交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应当注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工商局各项变更的流程知识整理

一、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1份,见说明2)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

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见说明4)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 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原件(见说明5)

工商注册流程示意图及各环节所需资料明细

工商注册流程示意图及各环节所需资料明细 (一)工商注册流程示意图 公司名称预审验资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证发放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立 二)工商注册各环节所需资料明细 注册公司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审 通过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审”窗口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向工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申办人提供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4-6个, 拟定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3.到工商局名称预审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全体股东在填好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签字并盖私章,递交窗口预审; 5.如不重名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例:宝鸡或陕西(地区名)+某某(字数2-4个、企业名字)+商贸(行业名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提交到宝鸡市或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核准。 注册公司第二步:开立验资账户,委托会计事务所验资 1.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2.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3.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4.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酱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5.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②公司章程; ③公司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房产的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④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⑤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⑥如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帐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备注: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6.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位情况; 7.一个工作日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专门登记备案。 注册公司第三步:提交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材料至工商局注册受理窗口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提供原件); 2.拟定的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企业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及所需要准备材料 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9、100元工本费。

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2、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免去的董事职务; 4、同意免去的监事职务; (原)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新的股权设置为:股东的出资万元; 股东的出资万元; 2、同意选举为公司的董事职务; 3、同意选举为公司监事职务; 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新)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并选举为董事长; 2、同意解聘的经理职务,并聘用为经理; 3、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办理批准及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 年月日 (公章)

公司变更股权所需资料清单及模板

公司变更股权所需资料清单 ①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股权转让协议; ③章程修正案; ④股东会决议; ⑤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 ⑥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合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样本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 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 ___共同签署。 出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 (以下称乙方)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丙方)住所:; (以下称丁方)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作价__ 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乙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作价___ 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丁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丙方、丁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份,标的公司执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丁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注:①此处二者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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