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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权威

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权威
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权威

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权威

【复习提示】

此模块需要重点掌握的考点是:法治观念的含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三要义、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理解;易考选择题)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它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三要义】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治都是与特定的政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考点: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正确与否、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考点: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没有科学的法治理论就不可能取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考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价值追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时代的呼唤。

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考点:正确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1)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

(2)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行为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

(3)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

4.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1)深刻认识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

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共同责任和历史使命。

(2)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考点: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

一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要充分利用每年12月4日这一法律规定的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

二要加强宪法实施。宪法实施是所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通过行使建议权和意见权,主动提供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国家管理。

三要加强宪法实施,要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执行宪法和维护宪法,并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宪法实施的表率。

(3)准确把握宪法实施的正确方向

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注意与西方国家宪政划清界限。西方国家实行的宪政,是建立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法律制度基础上的,是根据西方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确立和不断发展的,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多党制,主要表现为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二是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三是实行议会民主,主要表现为两院制;四是实行军队国家化;五是强调司法独立,等等。这种宪政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决不允许把我国的宪法实施与西方国家的宪政混为一谈。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理解;易考选择题)

1.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考点:法治思维的含义】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等人类社会的美好价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最可靠的逻辑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无论是对事物及其现象的分析与综合,还是对不同对象的比较与分类,抑或对结论的概括与抽象,都是以理性方式来完成的,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也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培养法治思维,必须抛弃人治思维。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依据上,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二是在方式上,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等对待方式调节社会关系。三是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四是在标准上,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

2.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考点: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治思维主要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两个方面,价值取向是指个人如何看待和对待法律,规则意识是指个人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己。一般来讲,法治思维包括法律至上、

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

(1)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

(2)权力制约。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也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法律是约束权力最大的“笼子”,具有制约公权力的重要功能。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分配和占有。一般来讲,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公民“不偏袒”、“非歧视”;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4)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5)正当程序。做一件事情,往往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只有按照程序做,才能防止主观任性、无序混乱。

3.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考点: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

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主要有:

(1)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

(2)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按照法治的要求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法律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精神等;二是正确运用法律的方法,法律是调整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规范,涉及的专门领域和专业问题较多,法律本身也是一门专业学科,因此,了解和掌握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基本方法,有助于我们培养法治思维。

(3)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难以养成法治思维方式。

(4)养成依法办事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长期自觉养成的生活习惯很有关系。

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成员都必须具备的一种思维,与公民的专业和职业没有关系。缺乏法治思维的人做事情就可能违法。大学时代要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中国建设。

三、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理解;易考选择题)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1.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一是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起主导地位和决定作用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三是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一体遵循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四是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考点:树立法律权威的四个基本要素】

法律应当有权威,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全体社会成员都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不仅

是保证法律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和要求,也是保障个人平安幸福的底线和红线。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独特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作用,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其意义更加重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更加必要。【考点: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1)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法律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树立法律权威,就是树立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2)尊重法律权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法律权威是国家治理的坚实基础和关键。

(3)尊重法律权威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我国法律保护和实现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

(4)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面对如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与网络安全、生活安全与校园安全等各种风险。

2.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考点: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主要在如下四个方面。

(1)信仰法律。应当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树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观念,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同感。

(2)遵守法律。要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参与社会活动,实施个人行为,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规范。

(3)服从法律。应当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维护法律。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揭露、敢于抵制;坚决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心态,消除袖手旁观、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回避、私下了之的惧法现象。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感谢市局提供这个平台,让我有机会在这里谈谈工作生活中的所思所感。最近,中央电视台刚刚播放了六集的专题片《法治中国》,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今天我也蹭蹭热度,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有关“法治”的话题——“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源于大学时期的同学之间的一次闲聊,聊天的内容是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大学生,当你遇到麻烦的时候,你首先求助什么,是求助法律,还是找熟人。答案令人沮丧,大家都认为会先找熟人。将近二十年过去了,现在的答案呢?这道看似简单的选择题其实很直观地反映了我们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也正是这道选择题,让我感受到法治信仰其实离我们每个人都很近。 什么是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信服的态度,是自愿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依赖的姿态,是法律执行的社会心理基石。只有树立了法治信仰,人们才可能对法律忠诚,才会自觉地投入到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斗争中。 那么,我们要怎么做才算是信仰法治呢? 有人曾经总结,一个信仰法治的人大致有五个方面的表

现:一是不论在什么时间、地点或者场合,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没有被迫之心;二是不论别人是否遵守法律,自己都能坚持遵守法律,没有攀比之心;三是不论遵守法律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弊,都能坚持遵守法律,没有投机之心;四是当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怨悔之心;五是能够长期持续地信仰和遵守法律,没有放弃之心。如果一个人具有了上述五方面的表现,那么,不论他是否懂法,我们都得恭喜他,因为他已经成为信仰法治的“法治人”了。 在这里,我也想谈谈我对信仰法治的理解。 首先,信仰法治在于内化于心的规则意识。法治其实就是规则之治,信仰法治实际上就是对规则的信赖。只有当人们自发地承认和依赖规则,规则才能被遵守,讲规则、按规则办事才能成为现实,法治才有可能融入到每个人的社会活动,并成为一种信仰。关于规则意识有许多鲜活的例子,比如里约奥运会的女子接力赛,美国女子接力队因申诉成功被允许单独重赛,导致中国队被淘汰出局,其原因就在于美国代表团找到并利用了《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申诉结果出来后,中国队提出了抗议,列举了多条理由,咋一听都有道理,但遗憾的是没有援引任何规则支持自己的诉求。这一事件虽是个案,但恰恰反映了我们规则意识的欠缺,这种欠缺导致的结果是我们不知道依靠规则,

考试复习指南答题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考试复习指南答题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第四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1、(单选题)依法行政是()的基础和保障。 A.文明执法 2、(单选题)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当今, 行政机关()往往成为了行政权力运行中的 一大风险。 C.不依法决策 3、(单选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宪法始终、体现在各部法律之内。B.权力制约 4、(单选题)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先必须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C.结合实际

5、(单选题)下列关于职权法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C.非经法律授权,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超出法律授权范围,不享有对有关事务的管理权,否则都属于刑事违法 6、(单选题)()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内容和基本遵循。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7、(单选题)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C.共产党执政

8、(单选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载入宪法,明确规定“()”。B.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9、(单选题)行政机关的岗位职责来自于(),必须要牢固树立岗位权力清单意识,在想问题、作决策和办事情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尽职、依法行权。C.法律授权 10、(单选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D.权力清单 11、(单选题)1991年11月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向世界公布了新中国第一份()

法律文化与法治秩序

法律文化与法治秩序:碰撞、融合与重构摘要:法律体系承载并折射出与之相符的法律文化和社会价值,因此,对法律现象-9法律文化的关系进行认知是研究法律价值法治秩序的一种进路。这种认知能在虚实之间展开对法律本身的审视-9反思,并展示出法律文化与法治秩序的碰撞、融合与重构。中国法律文化中蕴含“天道”“情理”等伦理观念,而西方法律文化受宗教传统影响,其中包含法律与生命、伦理、宗教之关系的追问。中西方法律文化在伦理与宗教之维上的分野以及二者在证成法律的正当性上的殊途同归,为研究法律文化对法治秩序建构的意义提供了一个良好视角。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既要关注西方法律文化的根源问题,又要关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内核;要立足中国国情,建设法治国家。 关键词:法律;法律文化;法治 法律在当代生活中不可或缺已成为公认的事实。但对于孤独的个体而言,“我”是否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就不得而知了,何况“法律是什么”还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法律似乎只有关乎个体生存才能证实其真切存在,这也就意味着法学研究必须超越冰冷的条文而体察温存的法理。人们体察温存法理的场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文化。在这一场域中,法律与生死、伦理、救赎之间的关系得以完整地展示,由此可以发现,中西方不同的法律文化所对应的乃是伦理与宗教的分野,二者在型构人们生活的意义上殊途同归。本文探讨西学东渐背景下西方法理学对中国法律文化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探索新时期中国法治秩序的建构。 一、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透视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等儒家思想在具体的法律文化中体现为“天道”和“人道”的观念。“天道”是自然、神明、道德以及和谐、仁政等诸多观念的集合体,“人道”则体现为“应天、顺天、法天”,合乎“人道”的法律同时符合“天道”。由于仁政等观念体现了道德层面的要求,所以法律条文乃至法律体系符合道德观念和道德体系,正是传统法律文化的体现。质言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伦理化”了的法律文化。在这种法律文化的熏陶下,人们仅依据社会价值观进行内心确认,认为如果有人做了坏事,则其即使未受到法律制裁,也会被众人唾弃,会遭受上天给予的诸如一命偿一命、父债子还等报应。这种道德审判经常出现在古往今来的社会生活中,并一度成为文学(影

青年说法治演讲稿-关于法治的演讲稿

青年说法治演讲稿|关于法治的演讲稿 青年说法治演讲稿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思考越深就越令人敬畏,一个是头上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 我想说,有一样东西,它就源自我们心中的道德律令,也像头顶的星空一样永恒,那就是法律。在“以法为刀”的社会,法律只是一种工具; 在“以法为魂”的时代,法治则是一种信仰。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非刻在大理石上,也非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法治信仰,应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体验和心悦诚服的认同,应该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法兴则国兴。“改革”和“法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双轮驱动”。中国要真正建成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必须尊规矩而崇律令,必须让法治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 如果法治是荡涤尘埃的春雨,那么信仰就是复苏万物的春风; 如果法治是海上船只的航道,那么信仰就是燃起希望的灯塔; 如果法治是百姓心中的“中国梦”,那么信仰就是逐梦的勇气。 静听历史深处,中国并不缺少法治的声音:从战国李悝《法经》的领先群伦,到宋代宋慈《洗冤集录》的开辟新荒; 从孟子“徙法不能以自行”的法治宣言,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的法治原则; 从商鞅的“徙木立信”到刘邦的“约法三章”; 从曹操的“割发代首”到包拯的“铁面无私”; 从《唐律》的集前世之大成,到《大明律》的启后世以资用……无奈的是,法治的声音总被集权的风暴吹散,法治的阳光总被专制的乌云遮掩。公平正义往往得不到实现,典章法律常常变成一纸空文。数千年来,民众更多的养成了对权力的畏惧和崇拜,却没有真正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近代乱世,生灵涂炭,国将不国,救亡图存尚且来不及,又何谈树立法治精神。 革命年代,共产党严明的纪律,解放军整肃的作风,俨然透露呼之欲出的法治信仰。新中国成立后,伴随共和国宪法的出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文明古国终于浴火重生、走上了现代法治建设的通衢大道。法治,正在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信仰! 让法治成为信仰,我们不能无视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我们不能无视某些官员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的雷人话语直接挑战社会底线和常识; 我们不能容忍权大于法,钱重于法,情过于法,不能容忍一起起冤假错案的发生……让法治成为信仰,民主立法是基础。从环境保护法审议通过,以“让法律长出牙齿”的力度守护蓝天,到统筹修改多部法律、为改革先行先试提供依据,再到及时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与尊严……砥砺前行的法治建设,为日

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

父母财产分配】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 一、传统法律文化必然会对当代中国的法治产生影响。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端注重伦理纲常的社会,这一传统生生不息。然而当代中国是必然要实行法治的,这是中华民族兴起所必经的历史过程。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 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这一道路的主张者没有认识到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没有清醒的认识到中华法系已经整体落后的事实,没有充分认识到新的世界秩序的真谛,天真的以为中华法系只是一所只需经过一些修补就可以恢复完美的大房子。” 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这百余年并不成功的经历与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以礼入法,礼法结合”,“刑民不分,以民为主”,“息讼厌讼,崇尚调解”等法律传统相比,根基尚不够牢靠。否则,当今的老百姓就不会称秉公执法的公职人员为“青天大老爷”,也不会不自觉的将整个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为数不多的少数英雄人物的身上了。 中国要在法治的道路上赶超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必须要加速度的发展,对西方的法律文化要采取“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们必须正视历史,正视现实,搞清楚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哪些弊端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只有找到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 二、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搜寻传统法律文化的遗殇。 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将文化分为显型文化和隐型文化两大结构。他认为,文化包含有形的,也包含无形的,有形的是显型文化,隐形的是隐型文化。参照克鲁克洪的文化结构理论,法律文化可以分为显型结构层面的法律文化和隐型层面的法律文化两大结构。制度性的法律文化属于显型文化,包括三个层面: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它总要人用权力来维持和运行,是一国法律文化的表现形式;理念性的法律文化属于隐型文化,也包括三个层面: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它深藏于社会深层,是一国法律文化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一、法制与法治概念 法制(Rule by Law),法律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法治(Rule of Law),是指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 二、法制与法治的联系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摘要】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并从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改善法治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用一个专题,以较大篇幅论述了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执政党报告中首次出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到如此高度,这说明,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建设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法治建设任务任重道远。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一、深刻理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内涵 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的提法则更进一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治思维”是思想层面的要求。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和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做出结论的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在决策、执行和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要做到权力行使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合法。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法。 二、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 从当前来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我国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缩影,有了明显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但是种种现象也表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摘要: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当务之急是要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主要途径。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就学校教育而言,也不仅仅是一个课堂教学问题,需要在环境营造、观念转变和程序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法制教育;意义;方法 何为法治思维?有学者认为,法治思维是指治国理政者在尊崇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范来分析、判断和处理所遇到的问题并形成结论或作出决定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是指政治行为主体以法律规范作为认识、分析和解决各类问题的行动指南之思维方式。法治思维说到底是指政治行为主体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准绳的思维、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思维。法治思维不仅是不同于人治思维和德治思维等的概念,也是不同于法律思维的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两个概念仅有一字之差,看似是一回事,实则却不同。虽然二者都是根据法律来思考,以法律规范为基准来观察、分析及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按照法律本身的内容规定和精神原则来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职业性思维。这种思维突出的是规则性、程序性和平衡性。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一,在是否必然蕴含着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法治思维一定蕴含着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权利优先、人权保障等方面的价值判断,有着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而法律思维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蕴含着这样的价值判断及其标准。其二,在适用主体和范围上有所不同。

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法治价值实现的支持作用及路径

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法治价值实现的支持作用及路径

够弥补西方法治发展弊端的内容,大力发掘并在当代中国法治实践过程中发扬光大,发挥它们对法治的价值追求的补充、制约作用,避免法治价值在当代中国的扭曲性发展。 2.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法治价值获得人们的认同与接受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法治建设如果缺乏获得民众广泛认同的规则、习惯、伦理的支持,也就失去了它自身的社会基础和权威;法治建设如果不符合社会的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不切公众的内心需求和心理习惯,就会举步维艰,法治价值在当代中国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为了使法律家喻户晓,常常需要习惯作为补充,因为立法者所用的概念要求借助习惯予以阐明”。所以,“立法必须在原有的民德中寻找立足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含有大量的社会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我们能够发挥它对法治建设的正面作用,抑制其负面作用,就能促使法律深入人心,获得人们的接受和认可,从而促进法治价值的实现。一方面,作为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的社会习惯、民间规则,是促进法律深入人心、获得认可和接受的催化剂。缺少了它们,法律就无法落实,法治价值的实现也就无从

谈起。另一方面,传统法律文化对传统伦理道德、社会习俗的重视,可以成为促进法治价值实现的有力工具。例如,“无讼”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价值取向。统治者经常借助已经获得社会民众广泛认同的一些基本的社会伦理,采用道德教化和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等感化手段,进行社会调解,从而达到息讼的目的。从现代法治的视野来看,这些社会伦理有其落后性一面。但是它也启示我们,现代法治下的社会调解工作,可以充分借助获得广泛认同的优秀传统社会伦理 道德、风俗习惯的作用,这对法治所追求的秩序价值的实现,也是有益的推动。 3.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法治价值在当代中国的实现提供“水之源”和“木之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有许多内容,与现代法治的价值要求,存在许多暗合与相似之处。通过将这些暗合与相似之处,与法治价值进行对接,可以使人们对现代法治价值有一种认同感和亲和力,从而使这些法治价值在中国的实现获得本土资源的支持。例如,公平和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要的价值追求。但是,中西方文化对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追求,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

道德与法治 法律专题知识填空

板块二(40分) 三、心中有法 1、法律的特征 ①法律是由国家或认可的; ②法律是由保证实施的;(最主要特征) ③法律对具有普遍。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地享有和履行;触犯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的作用:①作用;②作用。 3、违法行为的分类 ①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②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一般违法行为(违法、违法);严重违法行为(违法即犯罪)。 4、犯罪的基本特征 (最本质特征);违法性;应受处罚性。 5、刑罚:主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6、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演变过程:开始是沾染上了、坏习气;有了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便会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 ,就会越走越远,直至滑向犯罪泥潭。 7、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 ①认清,远离犯罪。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 ③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④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防患于未然。 8、为什么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1)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能力弱,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强,易受不良因素影响和不法侵害。(2)国家、民族的未来希望,人类文明进步的应有之义。 9、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10、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线(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保护(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等。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保护:司法机关(公检法),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1、如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1)国家:加大,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社会:净化,动员社会力量。有关部门,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及时和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家庭: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的职责,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5)个人:依法自律,自觉守法。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五、权利与义务 1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由规定的。 13、任何非法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勇敢地拿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4、人身自由权 ①意义: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 ②内容:包括不受侵犯,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③人格尊严权包括权、姓名权、权、荣誉权、权。 15、如何行使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的、社会的、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有界限) ②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守程序)

新人教版七下道德与法治:走进法治天地测试卷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法治是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下列案例中能够体现法治这一要求的有( ) ①李某因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而被公安机关逮捕 ②李某在得知自己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后,依法获得了商家的相应赔偿 ③张某利用自己的零花钱购买了复习资料 ④某造纸厂因为排放污水严重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环保部门处以巨额罚款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下面漫画表明( ) ①活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②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③我们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④在生活中,法律是调节我们行为的唯一规则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体现了( ) A.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B.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C.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D.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 4.下面漫画《全军覆灭》告诉我们,法治就是( ) ①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②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 ③坚持以德治国,德治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④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有人说:“法律使人不敢犯罪,道德使人不愿犯罪。”这说明( ) ①道德比法律更加有效 ②法律比道德更加有效 ③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④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规定分别体现了法律的( ) A.保护作用和规范作用 B.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 C.保护作用和教育作用 D.规范作用和教育作用 7.村民李某长期不孝敬父母,年迈的父母无奈之下将儿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依

法治思维的定义和内涵

法治思维的定义和内涵 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价值来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是法治价值在人们头脑的思维形态中形成思维定势,并由此产生指导人们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理论。与“法治思维”相对应的思维方法通常可界定为“非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种新理念。我国从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转变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理念的改变必然是一场思想的革命。法治思维改变了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中存在的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误区;改变了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中超越法律的特权思想,铲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违法行政等悖离法治精神现象的温床;要求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人民享有更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法治思维是一种方法论。法治思维要求行政管理主体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等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判断。行政管理主体为了认识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首先要根据问题的类型确定适用法律依据的类型,然后按照法律的思维规则、逻辑推理和证成方式来分析、思考和理解问题,形成认识和解决相应问题的决策、结论。法治思维把个案与法律结合起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杜绝机械使用法律及其方法的陈旧模式;克服了法律和一般法律方法的机械性,抛弃了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论对法律的套用。 法治思维是一种价值观。治国理政面临诸多问题,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问题对应的有政治、道德、经济和法治等多种思维方式。政治思维方式的核心是利与弊的权衡,道德思维方式的核心是善与恶的评价,经济思维方式的核心是成本和效益的对比,法治思维方式的核心则是合法与非法的预判,即把合法性作为处理问题的前提;围绕合法与非法对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利益和关系进行思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影响 10会计3班袁颖思201030970331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法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当今的法治建设正在施以其潜在的影响力。本文从探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入手,分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从而认识到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影响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我国在法治建设上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关键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治建设积极影响消极影响 所谓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利用其所掌握的权力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任何一种法律文化的形成,必然会受到社会历史传统的制约,进而形成一定的规范或制度,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心理、行为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一个国家当今和未来的法律发展走向以及社会秩序。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勤劳的中国人创造了先进灿烂的古代文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自成体系,统治着中华民族数千年,同时还对周边诸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几千年来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统称,是指从上古起至清末止,广泛流传于中华大地的具有高度稳定性和持续性的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数千年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称,它既包含了中国古代博大精深的法律思想、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包含了中国历代沿革演变的法律制度和设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同时融合了法、道、释等各派学说。这种带有自身独特法律精神和制度特征的法律文化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积极影响 新中国已经成立六十四周年了,这期间,中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起起伏伏的过程。党的十五大会议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党的十七大确定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地位,实行依法治国,贯彻科学发展观。纵观中国的法治建设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子,对此我们应该科学地正确地认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让我们的法治文化源远流长。 (一).执法公平、公正的思想。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家的“法治”思想非常引人注目,法家的思想家们认为法具有普适性,应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公开宣扬宗法等级制度的儒家,从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也历来重视圣君贤人的典范作用,强调君臣守法的重要性。 (二).重视民生。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文化为基础,在儒家中孔子最重要的观点就是“仁者爱人”,即重视人,关心人。国家法律都必须要以社会和人民的最大幸福为价值追求。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以人为本”思想其实是对古代的“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以人为本”在当代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德法共行”的思想。 人类社会中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法律和道德这两种行为规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直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必然联系。当今,我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9a18987000.html,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作者:梁成义 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32期 前言: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十八大报告都提出了提高领导 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为什么当前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这方面的能力呢?本文从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破除人治思维的不二选择、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日益成为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首次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基本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有三个标志性事件: 一是将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 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二是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是2005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内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 ),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程序 B.结果 C.过程 D.效果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 )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 B.省.市 C.省.县 D.县.乡 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A.公众 B.领导 C.监察机关 D.人事机关.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B.必须把维护政府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6、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 B.人事机构 C.监察机构

法制、法治、人治区别

一直以来都很困惑,我们的国家到底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一个法治社会还是一个人治社会呢? 首先来看看人治,人治比较好理解。我从网络上搜了一些人治的解释,跟大家一起来看看。人治的解释:人治就是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 1.中国儒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依靠道德高尚的圣贤通过道德感化来治理国家。儒家重视人治,主张为政在人;法固然不可缺,但执政者“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行不正,虽令不从”。主张君主以身作则,施德行仁,并尚贤使能,任用得力官吏推行礼治,以达“文武之治,布衣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的境界。主张把人治与礼治、德政结合起来。 2.与“法治”相对。主张“人治”者认为国之治乱,不在法而在统治者的贤能与否。 所以从儒家的思想来说,他们推崇人治为主,法治辅助。这就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的社会主流思想。社会发展到今天,儒家的思想在继续发扬它的作用,但从主观上来说,我们已经摈弃了人治的内容,加强了法治的部分,因此我相信没有一个执法者承认现在是一个人治社会。

再看看我搜到的对法治的解释。法治是指在某一社会中,任何人都必需遵守法律,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需是法律或法规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或法规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机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理性原则,表现为良好的法律秩序,并包含着内在价值规定的法律精神的一种治国方略。 要真真彻底实施法治,很难,所有的法律都是人来制定和执行,只要有人参与就会有感情和思维在里面,就不会像机器一样毫无思维的执行。 最后来看看法制,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 从字面上就可以知道,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我们在看看它们的区别: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

简述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简述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你知道如何简述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吗?下面是整理的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一、法律至上。 指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显然这规矩就是规则,按规则来规范国家的行为,规范公民的行为。 规则治理与民主治理相辅相成。 法治本身也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反映民众期望,符合民众利益,体现了共同信念,共同理想,故法治应当受到尊重遵从。 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都应在法治框架下进行,法不阿贵,法不阿权,法律是平衡器。 无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还是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公民个人在做决策、解决问题时,都要遵从法律、依法办事,如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科学立法。 指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换言之,立法机关在符合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对必须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并形成法律规范的活动。 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立法,体现良法之治。 只有良法之治才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效力。 三、严格执法。 它包含权由法定,权责相等,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说细一点,无权不执法,标准要一样,不能放松,不能走样,要严厉,要公平,要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凭好恶执法,不凭关系执法,不凭人情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如随意执法,则会秩序混乱,就等于人治。 四、公正司法,或称司法公正。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不付诸于实践,即使写在纸上,也形同虚设。 公正司法指弘扬法治,惩恶扬善,匡正压邪,要公开,要公平,要公正,无罪推定,罪由法定,罪行相当,公正裁判,禁止刑讯逼供这些现代法治原则,也是公正司法的重要标志。 当然公正司法,还靠独立司法做支撑。 司法不公永远是司法腐败之源。 五、保障人权。 以人为本,保护人权,实则是保障公民个人人权,规范公权,有效防止政府的侵害。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内容摘要】: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五千年法律实践的沉淀。这其中有别于其他国家、民族法律文化传统的特点,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何克服传统法律文化的弊端,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所在,并为之所用,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试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的消极影响和积极贡献等三个方面阐述如何继承发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趋利避害,为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 【关键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作者张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员,助理检察官。 200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国家的灵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文化建设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这些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性、变异性,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实的基础。虽然其中的许多法律思想为今天的人们所摒弃,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甚至是现代社会所缺乏的而又是必需的法律文化,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特点 “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特定的法律,而每一种特定的法律也都有其特定的文化”1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对法律所持1李其瑞。法学研究和方法论[M].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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