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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急诊科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急诊科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人民医院急诊科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对我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遏制抗感染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根据《人民医院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一 .急诊科抗感染药物的管理

 (一).组织设置

(1)科室主任是急诊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管理急诊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2)职责

围绕抗菌药物在本科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

(二).相关制度

(1)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应按照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应用抗感染药物。

(2)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抗生素,但仅为一天用药量,仍需继续用药要报科室主任陈或科室副主任批准。

(3)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感染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药物的信息。

(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6)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情况。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查处力度。定时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行点评,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将上报医教科,依法规给予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

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 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 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

(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

(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

(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

(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

(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

(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

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 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一、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一线用药

(一) 抗生素类

1、 青霉素类:青霉素、氧哌嗪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苯唑青霉素。

2、 头孢菌素类: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头孢替唑钠。

3、 氨基糖甙类: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

4、 氯霉素、四环素类:氯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盐酸脱氧土霉素。

5、 大环内脂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阿齐霉素。

6、 其它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二) 合成及其它

柳氮磺胺吡啶、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酮康唑、制霉菌素、咪康唑、特比萘芬、大蒜素、黄连素、甲哨唑。

(三) 抗结核药

链霉素、异烟阱、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喷丁。

(四) 抗病毒药

无环鸟苷、三氮唑核苷。

(五)所有抗寄生虫药均为一线用药

二线用药

1、 青霉素类:氨苄西林/舒巴坦联合制剂、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羟氨苄青霉素/舒巴坦、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注射用美罗西林舒坦钠。

2、 头孢菌素类:头孢克罗、头孢呋辛﹑头孢美唑﹑头孢替安﹑头孢孟多、头孢特仑酯、头孢他美酯、头孢克肟、头孢泊肟酯。

3、 氨基糖甙类:乙基西梭霉素﹑依替米星﹑奈替米星。

4、 其它 :甲氟哌酸、左旋氧氟沙星、氟罗沙星、大观霉素、氨曲南、氟康唑、干扰素、聚肌胞、泛昔洛韦、更昔洛韦、恩替卡韦﹑替哨唑。

三线用药

头孢氨噻肟、头孢甲氧噻吩、拉氧头孢钠、头孢他定、头孢哌酮、头孢三嗪、头孢唑肟、头孢哌酮/舒巴坦*、碳青霉烯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二性霉素B、头孢吡肟*、头孢克定、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亚胺培南-西司丁、加替沙星、莫西沙星、伊曲康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最新

丰南区妇幼保健院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管理,积极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田爱钊组长,成员有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临床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等组成,并定期开展相关活动。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为医务和药学部门。 三、医院定期组织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 四、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我院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种之内,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我院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种。不重复采购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注射剂型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我院抗菌药物品种及品规目录附后。 (三)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库提出同意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药库采购供应。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1 建立健全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组织和制度 成立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或相应管理组织,由主管业务院长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各临床科室主任、感染控制护士、药学及微生物学专业人员等。制定符合本医院、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协调、监控医院抗菌药物的购进及使用;负责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定期审查、总结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根据临床用药情况,组织经常性、各层面人员的药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综合素质。 2 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及相关药理知识的培训 当今,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新型抗菌药物的品种日新月异,细菌的耐药谱也不停地发生变迁,过去经验型的治疗将随着循证医学的深入被淘汰。只有抓好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观念。通过岗前培训、举办讲座、办学习班、新药介绍等形式,对各级医护人员进行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普及合理用药观念,不断更新相关知识,提高医院抗菌药物治疗水平。各级医师应根据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药物经济学,以及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仔细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主动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强调医护人员的协作精神,强调药物使用中的合

理配伍,强化根据药敏试验用药的观念。 3 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通过向患者发放健康教育杂志,设立本院健康教育橱窗、病床边等多种方式进行宣教,特别是门诊医生要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使其清楚根据个体用药的重要性,让患者积极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达到合理用药的日的。 4 制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要求医生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及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原则:根据患者生理、病理特点及抗菌药物的临床药理特点,综合考虑感染部位、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严格掌握局部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确保抗菌药物治疗能获得最佳疗效和最小的不良反应。 5 严把进药关,建立完善的合理用药网络 根据检验科提供的细菌耐药情况,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要及时调整本院的抗菌药物用药目录,医院采用招标购药,保证进药质量;选择疗效可靠、不良反应小、相对价廉的药物作为常规品种,暂停或淘汰临床应用无效或已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引入药物经济学概念,通过鉴别、测量和对比不同的治疗方案,优化治疗成本与效果结构,使药物达到最好效应,避免只强调用药安全有效性,而忽视支付药物费用的情况,使临床用药更趋于治疗有效、费用合理。医院可通过自己的局域网、电话、窗口其他途径,就医院所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这节课学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这里边抗菌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情况要遵循哪些相关的管理规定?今天就学习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这节课的主要内容,跟大家学习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里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情况以及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还有就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现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里边要求,要对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管理,而且要达到一定的目标。 这次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什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的管理,在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要依据这样的管理制定去实施。其二,要制定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在WHO里边药物的合理使用包括选择的药物,它是不是安全的。第二点是不是有效的,第三点是不是经济的。提高了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达到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可以有效地控制细菌的耐药,这几年细菌的耐药情况很严重,国家抗菌药物的耐药,比如喹诺酮类的药物,还有链球菌的耐药的问题,还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的问题,也就是非常非常的严峻。在做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时候,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是最主要的方面。 说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它是由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

发的文件,就是所说的56号文件,文件的名称是《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专项整治为期3年,是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结束。药师或者医务工作者都知道,在2011年6月份就按照卫生部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建立了每个省市自治区相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每一级区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要根据当地的卫生局或者卫生厅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又制定了相应的每个医院活动的方案,而且有具体的目标、具体的步骤、具体的方案。全国的范围主要在哪儿开展?医院主要是重点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要注意一下。这类的医院要不要按照卫生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下面所说的一些目标是要求,如果私立的医院或者民营的医院要评定,我想也应该是纳入到范围的。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前段时间就把一些民营医院有升级,要达标,所以纳入到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里边。在其中也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目录是试行版,但最终没有颁布。但目前制定的每个医院的分级管理的目录是借鉴这个目录来的。同时,还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这节课主要讲的是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目标。 看一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内容是什么?史上最严格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人归纳成为“硬指标”的12条。在这“硬指标”12条里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接下来跟大家一一叙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三大块,第一就是抗菌药物购用的管理,就是所说的抗菌药物品种的限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卫生局办公室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二级医疗机构职能。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荆楚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 全院各科室。 四、活动内容 (一)健全组织,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成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附件1),院长与临床科室主任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将抗菌药物预警制度临床应用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二)摸清底数,全面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调查范围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在前 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培养专业人员,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积极培养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为临床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责任落实,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鼓励临床药师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指导,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 (四)分级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切实履行指导本院合理用药的工作职能,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新)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调查小组成员及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调查小组成员: 组长:陈祥 成员:李文江(药剂科主任)谭胜华(检验科主任)刘建丽(院感科科长)莫代芬(院感科副科长) 黄志刚(院感科兼职检验师)周鹏(院感科兼职医生) 杨水才(院感科兼职医生)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抗菌药 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 2、主要针对导致多重耐药菌病例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查分 析,找出多重耐药菌感染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止 医院感染暴发。 3、研究制定订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细则; 4、组织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检查分析, 减少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5、督促临床加强病原学检查,根据病原菌变迁、耐药情况, 进行抗菌药物应用品种干预;

6、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等。 7、每年组织一次对出院病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出 具相应的调查报告结果。 药品调剂差错管理程序 1.发现调配差错发生后必须立即向室负责人报告,并由室负责人向科主任报告。室负责人应调查差错发生经过及原因,分析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处理结果。 2.立即同患者或护士取得联系,分别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药品、致歉、随访,取得

谅解。 3.应进行彻底的调查并向科主任提交一份”药品调剂差错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差错的事实; (2)药房是如何发现该差错的; (3)确认差错发生的过程细节; (4)经调查确认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 (5)事后对患者的处理; (6)对杜绝再次发生该类差错的建议; (7)该处方的复印件。 4.改进措施 (1)室负责人应修订工作流程,以利于防止或减少类似差错的发生。 (2)室负责人应将所发生的重要差错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科室,共同杜绝重要差错的发生。 (3)当事人应当端正态度、接受教训,以利改进。 药品调剂差错报告

2019年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 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 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 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 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 5 天,超过5 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

分析记录 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48 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 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 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 )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 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 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包括: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范

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范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征发[2009]3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特修订《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范》,望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价格等因素,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实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症或使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症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价格昂贵的药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集团现有抗菌药物进行分级,详见表1 (三)各级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1.经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并取得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的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表2),由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专

抗菌药物专项考核答案

抗菌药专业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2016年度) 日期:姓名:成绩: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100分) 1、实施抗菌药物管理责任制,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是(A); A.院长 B.医教科科长 C.临床科室主任 D.主任医师 2、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是(C) A. 院长 B.医教科科长 C.临床科室主任 D.主任医师 3、肿瘤专科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B) A.30% B.40% C.50% D.60% 4、肿瘤专科医院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C) A.1% B.5% C.10% D.20% 5、肿瘤专科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D)以下。 A.10DDDs B.20DDDs C.25DDDs D.30DDDs 6、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得超过(C) A. 0 B.50% C.30% D.25%

7、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是(ABCD) A.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B.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C.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D. 未获知致病菌前,可根据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结合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8、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分别为(ABC) A. 非限制使用级 B. 限制使用级 C. 特殊使用级 D.一般使用级 9、关于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获得,下列正确的是(ABCD) A. 医师经培训须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分级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B.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考核合格,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C. 中级以上医师考核合格,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D. 初级以上医师考核合格,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10、抗菌药物分级用药指征是(ABC) A.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B.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 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C.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D.治疗轻度感染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11、下列属于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有(ABCD)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考试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 1.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的抗菌药物有: A.庆大霉素、青霉素、头孢唑啉 B.氨苄西林酯化物、异烟肼、四环素类 C.磺胺药、酮康唑、咪康唑、两性霉素B D.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 C.左心室 D.左心房 6.发生CRI/CRBSI的危险性顺序正确的是: A.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股静脉

B.锁骨下静脉<股静脉<颈内静脉 C.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股静脉 D.股静脉<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7.移植肝发生的感染性并发症中,较少见却最重要的是: A.胆道感染 B.肠出血 9.骨髓炎的治疗应选用能在骨关节中形成有效治疗浓度的抗菌药物,从这个角度考虑,首选: A.万古霉素、氨基糖苷类 B.较大剂量β内酰胺类、克林霉素 C.大环内酯类

10.ABCD 10.狂犬病从临床发病到死亡的平均持续时间为: A.5天 刘建10:39:31 怎么就一个题 子梦10:39:53 1.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的抗菌药物有: A.庆大霉素、青霉素、头孢唑啉

C.磺胺药、酮康唑、咪康唑、两性霉素B D.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 2.治疗深部真菌感染的药物不包括:A.丁醇类 D.13% 5.感染性心内膜炎常出现肺栓塞症状,多是哪侧心腔脱落的栓子引起: A.右心室 B.右心房

D.左心房 6.发生CRI/CRBSI的危险性顺序正确的是: A.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股静脉 B.锁骨下静脉<股静脉<颈内静脉 8.化脓性关节炎最常见的来源是: A.血行感染 B.继发于关节创伤、手术及穿刺的感染 C.密切接触感染

9.ABCD 9.骨髓炎的治疗应选用能在骨关节中形成有效治疗浓度的抗菌药物,从这个角度考虑,首选: A.万古霉素、氨基糖苷类 11.由痢疾志贺菌引起的菌痢特别严重,死亡率可高达: A.10% B.20% C.30% D.40%

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八、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子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的管理实施细则.doc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

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 副主任:药械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院方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题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强度、金额、使用量排名前几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等。通过基本情况调查,找出我院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与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与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她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与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与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与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就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就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就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与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与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与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

三甲评审抗菌药物核心条款一般条款专项

抗菌药物4核心条款2一般条款专项 4.5.2.3【C】1.有规范使用与管理抗菌药物的相关制度。2.抗菌药物使用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3.实行三级管理,临床医师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相应级别的处方权。4.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按细菌耐药的信息调整抗菌药物使用。 4.6. 5.1【C】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2.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相关人员知晓并执行上述制度与规范。【B】1.Ⅰ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手术,预防性抗菌药使用比例≤30%。2.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有分析、反馈和整改措施。 ★4.15.5.1【C】1.药事管理组织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2.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4次/年。3.有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 ★4.15.5.2【C】1.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实行责任制管理。2.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能够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持。3.有本院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至少每6个月一次。 ★4.15.5.3【C】1.手术室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2.有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规定,对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规范管理。3.对外科系统围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常规监控和有效管理,并有月报告制度。★4.15.5.4【C】1.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有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的制度与程序。 1、查看文字资料和记录: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议记录。(4.15.5.1)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分析报告,是否有干预措施及干预前后分析报告;每月至少要抽查使用抗菌药物的100份门诊处方、100份急诊处方和30份住院病历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相关资料与记录完整。(4.15.5.1)(3)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管理相关知识培训记录。(4.15.5.1)(4)参加地区或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情况。 (4.5.2.3) (5)当年度医院门急诊患者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15.5.1) (6)呼吸科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情况。(4.15.5.2) (7)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细菌耐药监测分析与干预管理情况。(4.15.5.2) (8)“特殊管理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及监控与干预管理情况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保证安全、有效、经济临床用药,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制度及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分级管理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病例,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耒茯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茯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禾表现

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帅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病理生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四)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并尽可能的选用医保、农保报销范围内的药物。 第五条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一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第七条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药。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全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对控制、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和围术期感染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可以引起各种不良反应。目前,抗菌药物的滥用问题已日益突出,滥用抗菌药物不仅可引起耐药菌株的产生,还可引起细菌变异,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也是医院内感染的原因之一。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以便在保障病人能得到最佳疗效前提下,选用毒副反应最小的抗菌药物,同时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并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率。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 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 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 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 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完整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北医三院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治疗性应用: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1.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临床确定适应证后:a.根据经验选药的同时,应尽早采集相应部位的标本查明感染病原体,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用药。b.门诊基本不使用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抗菌药物用量一般感染处方三日量,慢性感染二周量,避免长期用药。 2.抗菌药物治疗方案还应综合患者的情况(新生儿、老年人、孕妇、肝肾功能损害、免疫功能低下、过敏体质等)、疾病的严重程度、患者病理生理状况;另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不良反应、价格等也是考虑的因素。 3.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联合用药的指征: (1)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应用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需长期用药,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者,如抗结核药物的联合; (6) 联合用药的协同作用可使单一抗菌药物剂量减小,因而减少不良反应。 预防性应用:用于预防特定病原菌(非病毒)入侵或在某一时间段内可能发生的感染。不宜长期连续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必须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的效果,耐药性的产生,二重感染,不良反应以及价格等各种因素后决定是否应用。外科手术应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非外科预防应用的适应症: (1)链球菌感染、风湿热、风心患者; (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3)其他可能发生细菌感染的疾病,并肯定能取得相当效果,反之不适当预防用药。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原则: (1)清洁手术: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a)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及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应视预防目的而定:接受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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