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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45.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范围内有人时开机的

46.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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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液压系统有漏液现象不及时处理的

1.3 掘进专业

48.锚索打设完未及时张拉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49.安装锚杆(索)不按规定使用锚固剂的

50.综掘机停机后,截割头不落地,不闭锁的

51.未安装局部通风机、瓦斯探头开口掘进的

52.巷道开口前不先开风机的

53.不执行掘进作业规程中综掘机退后5米规定的

54.风筒口距迎头距离超过6米的

55.掘进机内喷雾压力小于3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作业的

5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打设临时支柱的

57.掘进支护作业时不搭平台的

58.掘进窝头不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空顶作业的

59.维修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进行的

60.架棚支护棚间不设撑木或缺撑木的

61.窝头10米整体加固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62.掘进头超掘、超挖的

63.综掘机割煤时机箱上面站人的

64.综掘机割煤时捆住风筒的

65.扒装机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未及时处理的

66.扒装机操作把用木棍代替或司机离开未卸下操作把的

67.扒装机钢丝绳运行范围内有人停留或工作的

68.扒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锚杆或钢带等支护材料上的

69.使用支护锚杆起吊物件的。

70.扒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或打结的

71.随意开、停局扇的

72.掘进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73.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74.耙装时未执行防尘措施的

1.4 机电专业

75.打开按钮盖开机的

76.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

77.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执行不严的

78.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

79.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

80.在停止运转的皮带上行走的

81.没有避开皮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

82.皮带运行时更换皮带托滚的

83.煤电钻、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

84.操作高压电器时,不带绝缘工具倒送电的

85.检修机械开关不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的

86.允许未经防爆检验的设备入井的

87.操作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

88.无电工证进行电工操作的

89.进行接线或检修操作时不挂接地线的

90.拖移、起吊设备、装卸车时,用马蹄环连接,不穿丝戴帽拧紧封闭小

链的

91.设备不运行时,不闭锁开关电源的

92.检修完开关,未盖好隔爆外壳送电的

1.5 运输专业

93.横跨运行中的皮带、溜子不走专设过桥的

94.无措施用皮带运料、运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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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未按规定安装拉线急停机的

96.皮带运料未设上、下料平台的

97.发现设备声音异常强行开机运转的

98.未按规定注油或检修设备的

99.设备联接处螺丝未紧固达标的或未按要求上弹簧垫和平垫片的100.扒、跳运行中的各种车辆或蹬勾头的

101.新钉轨道未经验收合格开通使用的

102.在运料时顶车运输、无警示灯、未挂尾灯的

103.跨越运行中的绞车钢丝绳的

104.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

105.无信号开车的

106.站在传动设备开关上开皮带的

107.斜巷运输不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

108.停车后未上挡车器的

109.皮带机戗柱用连接管代替的

110.设备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矸和杂物的

111.起吊或托运重大物件时马蹄环不上螺丝的

112.在巷道里装卸电缆时,一边开车一边装卸车的

113.溜子头、尾未打压柱或地锚的

114.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的

115.打倒绞车护身板反向拉车的

116.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的

117.电机车灯、闸、铃、棚不全开车的

118.矿车运行时摘、挂勾的

119.司机开车时将头或身体伸出车外的

120.司机离开电车时不将电车手把取下的

121.运行列车无红尾灯的

122.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未打开密封盖的

123.平巷推车放飞车的

124.大巷行车行人的

125.用电控方法接大链的

126.用铁丝起吊设备的

127.离开皮带5米外开皮带的

128.人员乘坐皮带、煤溜的

129.人工推车顶撞风门的

130.电机车司机开车遇到拐弯或障碍物,不鸣笛、不减速的

131.起吊各种设备和物件,未打设专用锚杆、锚索的

132.起吊时吊链与物件不匹配的,物件重量大于吊链起吊重量的

133.使用损坏不完好、无护罩吊链的

134.起吊物件高度超过1米,下方未打设支点的

135.起吊大件时,人员不按规定站位的

136.起吊物件设备需掉头、翻转时,不用吊链保护的

137.起吊过程中吊链损坏,未对物件设备支垫固定就处理吊链的

138.运输作业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的

139.轨道大巷电机车异道顶车作业的

140.斜巷运输跟车工不按规定站位的

141.在矿车两侧推车的

1.6 通风专业

142.擅自打开密闭区进入危险区的

143.同时打开同一地点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的144.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盲巷的

145.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

146.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

147.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

148.瓦检员每班结束后不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14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及没有专人看管的

150.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存放杂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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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井下灭火器材失效更换不及时的

152.出煤或喷浆时不开喷雾的

153.送风前不检查瓦斯的

154.放炮不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口的

155.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专用瓦排巷的

156.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瓦斯排放管路出气口区域的

157.撞坏瓦斯抽放管路,未及时汇报的

158.故意损坏瓦斯抽放管路或正、负压放水器等瓦斯抽放设施的159.未经允许擅自停止抽放泵运转的

160.私自甩开风电、瓦斯电闭锁进行作业的

161.瓦斯检查时间与巡回图表不相符的

162.通风设施未按规程措施进行打设的

163.瓦检员、安全员不按指定地点现场交接班的

164.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1.7 地测防治水

165.未经地测办给定中腰线私自开口的

166.有透水预兆不及时汇报或撤人的

167.不执行掘探一体化,掘进超过掘探一体化安全距离的

168.未按规定填写掘探一体化牌版的

169.未按地测办给定中腰线施工的

170.掘进作业规程无明确规定不执行先探后掘,现场私自不探就掘的。1.8 监测监控

171.监控系统未安装到位组织生产的

172.瓦斯传感器悬挂不到位的

173.电话机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

174.私自关掉或甩掉风门闭锁电源和压风设备的

1.9 火工品

17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未经安全员签字就交回炸药库保管员收存的

176.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的

177.引药未短路的

178.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

179.电雷管和炸药放在同一容器里的

180.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和甲烷便携仪的

181.不按规定处理拒爆或拒爆未处理就交班的

182.放炮母线有破口或接头的

183.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

184.放炮距离和放炮警戒距离不够的

185.背炮时无安全员随行监护的

186.背雷管和背炸药工同行不按规定保持10米间距的

187.装药前不先做好引药的

188.边装药边加工引药的

189.临时存放火药雷管无人看守的

190.放炮母线不够规定长度的

191.爆破员无爆破证上岗的

192.放炮不设警戒的

193.多人放炮或不用专用放炮器放炮的

194.边打眼边装药的

195.爆破作业不使用水炮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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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其它

196.安排职工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的

197.安排职工干超过规程规定工作的

198.不采取任何保护让职工做危险工作的

199.职工情绪不佳、思想不集中强行上班的

200.职工喝酒后强行其上班的

201.安排职工干从未干过的工作或其根本不会操作的工作202.跟班队干未跟职工同时作业,提前上井的

203.安全员、班长未在现场监管,职工自行作业的204.现场安全情况不明,安排职工冒险探试的

2.严重“三违”行为

2.1 共性部分

205.采掘工作面无规程措施组织生产的

206.非常规作业无措施施工的

207.安装、回撤工作面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208.“四位一体”人员不到位开工的

209.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生产的

210.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的

21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强令工人作业的

21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213.殴打、漫骂或报复安全管理人员的

2.2 采煤专业

214.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

215.进入采空区作业的

216.采煤工作面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

2.3 掘进专业

217.掘进迎头空顶作业的

218.掘进工作面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

2.4 机电专业

219.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

220.将各种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221.强行送电的

222.开关打木楔或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223.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未处理的

2.5 运输专业

224.爬运行中的皮带、电车的

225.超挂车的

226.斜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强行走钩的

227.斜巷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228.“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执行不力,强行进入运输封闭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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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通风专业

229.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强行生产的

230.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

231.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232.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

233.擅自进入盲巷的

234.发现火情不及时汇报的

235.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

236.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

2.7 地测防治水

237.掘进工作面未执行“掘探一体化”的

238.采掘工作面未执行探放水的

2.8 监测监控

239.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报警时,甩掉强行生产的

240.故意损坏通讯设施,导致井下通讯中断的

2.9 火工品

241.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的

242.私藏炸药雷管的

243.放明炮或糊炮的

244.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245.干打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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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附件12 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按其违章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和安全管理“红线”四个等级。我矿为规范职工行为、操作标准,并且在吸取往年中的一些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年度“三违”界定标准。 一、轻微“三违”(不良行为) (一)通用部分 1、“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风险预控不规范、不熟练; 2、进入井口安全确认区又返场; 3、下井人员劳保用品穿戴不符合标准; 4、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的或矿灯不用灯带扎在腰间,随意斜挎、拖拉矿灯的或手提灯线甩灯头; 5、井下随意关灭矿灯; 6、井下乱扔饮料瓶、食品袋等杂物的人员; 7、升井人员未走刷鞋机道; 8、乘座乘人车不关闭车门或不挂上销子的; 9、乘坐乘人器,双脚不放在脚蹬处; 10、有证未带入井证下井; 11、井下随意摘、坐安全帽; 12、井下奔跑、乱喊(紧急情况除外); 1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 14、风水软管连接使用异物代替U型卡; 15、风动工具连接处未用铁丝扎牢且未栓留绳; 16、井下坐着、斜靠巷帮等行为有睡觉嫌疑; 17、支设液压支柱未拴点柱防倒绳的; 18、气动道岔使用后,未恢复原位的。 (三)掘进部分 1、使用风动工具不规范的;

2、锚杆机钻孔前,未撤离锚杆机机身附近人员的; 3、放炮前,未对耙矸机操作按钮、照明、电缆等采取保护措施的; 4、大块矸石未破开强行耙装进矿车; 6、耙矸机作业时,未使用照明的; 7、锚杆(索)穿皮的。 二、一般“三违” (一)通用部分 1、未进行入井前安全确认的入井人员; 2、上、下井人员不听从把勾人员指挥; 3、入井前不服从检身; 4、乘罐时拥挤打闹、抢上抢下的。或升、入井人员在罐笼内打闹的,罐笼未停稳打开罐门的; 5、乘罐笼私自提前拉开罐笼门; 6、一般岗位职工井下睡觉; 7、未组织集体升入井或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管理人员; 8、两人及两人以上单项作业未安排安全负责人的分工者; 9、跟班干部和班队长开工前、收工前没有进行安全确认,安全确认无记录; 10、开工前、收工前、重要工序转换前、起重吊拉前、开启闭锁前,未进行手指口述、有声安全确认; 11、岗位职工带隐患作业;或存在威胁人身安全隐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12、集团公司和矿所查的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处理的责任人; 13、无证入井人员、特殊工种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 14、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 15、井下班队长、管技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及仪器、仪表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未在作业地点正确使用瓦斯便携仪; 16、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四大员”、井下流动电工、电瓶车司机等不携带瓦斯便携仪; 17、锋利工具、配件等入井不装入包内的;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45.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范围内有人时开机的 46.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优选稿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9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

2018煤矿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2018煤矿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特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开除留用处分,住安全学习班。 1、瓦斯超限仍违章指挥生产或强行作业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提前脱岗或虚报假检者。 4、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放炮制度,造成放炮崩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扒车、扒皮带、蹬钩、跳车以及打过信号后仍强行上下罐笼者。 6、由于工作失职造成水灾、火灾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者。 7、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人为停电或打过线,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探头出现负偏差者。 8、殴打、辱骂、威胁制止或处理“三违”人员者。 9、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责任者。 10、斜坡轨道断绳、跑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降一岗工资一年处分,住安全学习班 1、擅自甩掉漏电、过载、短路等安全保护装置,强行送电的直接责任者。 2、造成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虽未造成事故,但酿成重大隐患的责任者。 4、穿化纤衣服入井或携带烟草等点火物品入井者。 5、无证操作电机车,绞车或其它运转设备者。 6、井下带电作业者或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7、造成电机车碰头、追尾、翻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8、违章作业造成采掘头面冒顶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9、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汇报者。 10、特殊工种在岗位上睡岗者。 11、发生事故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者。 12、关键岗位人员脱岗者。 13、采煤工作面、顶层煤巷及石门揭煤放炮时,不按规定组织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内的责任者。 14、擅自停、开风机的责任者。 15、违章停、送电及违章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责任者。 16、故意损毁达标成果的直接责任人。 17、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爆破区域内者。 18、无措施施工,措施未贯彻或贯彻不到位进行施工者。 19、扒岩机工作时,在扒斗运行范围内工作或行走者。 20、强行进入炮区者。 21、在井下乱写乱画的责任者。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 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分析“三违”的原因,造成“三违”的主要因素和对象是人,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分析和掌握造成人们“三违”的不同思想,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中心桥煤业公司多年来反“三违”的经验,针对煤矿如何反事故,分析煤矿职工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1)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受传统的封建观念影响较深,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2)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致使事故发生;(3)凑合型。这类人员自持有经验处理问题凑合行事;(4)逞能型。这类人员往往工作能力很强,但总爱头脑发热,逞能违章;(5)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的情况不了,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6)好奇型。这类人员往往被好奇心驱使,不该摸的偏摸,不该动的骗动;(7)模仿型。这类人员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反而刻意模仿;(8)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致使操作出现错误; (9)意向型。人的心理是不稳定的,容易受喜怒哀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操作错误性;(10)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设备的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地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针对以上是10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要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教育转化工作:一是对侥幸型、马虎型、凑合型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析“三违”后果的严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惩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局属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矿务局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 “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三违”行为,往往由师传徒,由甲传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由于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 使违章者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 一、“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产生的根源 “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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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煤矿三违认定和处罚办法(DOCX 58页)

煤矿三违认定和处罚办法(DOCX 58 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煤矿“三违”认定和处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三违”的认定和处罚管理,依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令、规定,有效地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矿井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三违”概述 “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或现象。“三违”是引发事故的根源,“无章可循”是最大的违章。每一起事故都是由若干个违章、隐患叠加而引发的,而每一起违章的发生不仅仅是主管方面的不安全性行为表现,更是制度缺失、技术失误、设备缺陷等诸多管理漏洞造成的。因此,根除“三违”、防范事故,不仅要在规范作业行为上下功夫,更要强化作业现场“人、机、环、管”各方面不安全因素的预控管理,坚持依法治安,按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三违”管理流程,切实消除“三违”发生的土壤和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三违”的定义和分类 1、违章指挥: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同意、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4、“三违”的分类:按照违章群体分为指挥类违章(包括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作业类违章(包括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两大类。指挥类违章从管理、环境、设备方面按照职责、职能,具体划分为一类违章指挥行为(决策、指挥层)和二类违章指挥行为(现场安排、组织层);作业类违章划分为一般规定、掘、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地面建筑及其他作业八个部分,并按其情节轻重程度以及可能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说明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峻“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觉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治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接着组织生产的。 6.治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治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预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觉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专门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治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28.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勾的。 29.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 30.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31.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3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3.高层建筑支架不按标准架设作业的。 34.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 35.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 36.装火车皮试、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绳鼻子和绞车机尾站人的,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的,绞车超挂车的。 37.焊接人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 38.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 3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

煤矿常见三违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为: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空岗的。? 12.破坏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二)一般“违章”?1全措施作业的。? 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的。?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1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When Carrying Out Various Production T asks,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Product Quality, Ensure Safe 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共性部分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 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 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 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 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 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 15、喝酒后上岗的

煤矿习惯性三违汇总

王家寨煤矿常见“三违”汇总 一、采煤专业 1、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合格率低于80%的。 2、采空区悬顶超规定不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达到强放数值未及时组织强放的。 3、采煤机与工作面运输机不闭锁,无断开馈电开关装置,隔离开关不起作用的。 4、采煤机进刀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5、采面单摘顶梁无措施的、机组超宽采煤的。 6、采煤工作面支护结构、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7、采煤工作面的副巷溜子溜尾滞后于切顶线,上下平巷的回撤滞后于工作面切顶排,未设关门点柱的。 8、工作面支护密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的。 9、工作面软底穿鞋后钻底量仍超过100毫米的。 10、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行人的。 11、分段作业距离、机组割煤与移溜距离、移溜与支柱距离、支柱与回柱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12、单体支柱支护工作面测压表无法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配备备用测压表的。 13、机采工作面不按规程要求预挂顶梁、架设π型钢的;机道片帮超宽不打临时贴帮柱的。 14、联网质量差,致使切顶排出现撕网造成窜矸埋柱3根以上的、联网时,抽采空区网子联网的; 15、顶梁走向或倾斜方向连续两根不铰接的。 1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断层构造处,未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17、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超前支护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8、架棚巷道与工作面接茬处缺π型钢或π型钢不合格的。 19、连续2棵支柱超高使用或无活柱的。 20、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21、π型钢单摘、临时密集不全、丛柱距离超规定的。 22、防倒绳子(钩)不全的。 23、切顶排特殊支护数量不足的。 24、现场无施工图牌板或施工图牌板与现场不符的。 25、移溜头溜尾时不停电的;停煤机时不打隔离开关及闭锁的。 26、支柱时抽倒斜撑,密集柱,升程不足或升程超限的、支柱时不紧固水平销,吊梁松动的。 27、回柱时不提前加戗棚,护身柱的、不使用长把工具回收物料的、不制止人员来回走动的、不提前联网的、不清好退路的;用手拿顶梁的;不严格执行“四不回”“两必须”等一系列回柱安全防范措施的; 28、移溜子时不及时打设基本柱的; 29、开溜子又打眼的; 30、回采工作面人员注液时,站在支柱下方及正对三用阀的; 31、移溜子时,将单位支柱直接顶住顶梁或直接顶单体柱子的; 32、支柱倒水平销时,一人站在上方倒,一人站在下方扶柱及水平销的; 33、支柱后,联锁绳头不连或松懈不紧的;支柱时,挂好悬空梁后,将手放在支柱里侧升柱的; 34、人员注液时,特别是上下端头注液时,插上注液枪直接注液的;注液升柱,用手握住枪卡子的; 35、采煤机维修人员,支护不全维修的; 36、移溜子时,综采架子卸荷后,人员穿行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通用版)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精编)煤矿常见“三违”行为

(精编)煤矿常见“三 违” 行为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MEIKUANGCHANGJIANSANWE IXINGWEI400LI 400 例资料学习安监科整编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 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将 各生产系统“三违”表现、查处规定归纳整理出400 例,现摘编 如下,供参考执行。 一、采煤部分 1、采煤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部分各部位(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试转、不给声光信号、不嘹望开运输机,采煤机或输送机联销控制失灵开采煤机。 3、采煤机开机后,进入机道。 4、不按规定开下缺口。 5、前移上来的支架高度达不到规程要求标准。 6、片阀不回零位,乱拔液压支架胶管,拔完不复位。 7、乳化液箱常流水。 8、机组割完煤后留伞檐子。 9、工作面及两顺槽超前20 米清理不净。 10、不分段式、间隔式、多轮次放煤,造成架前冒顶。

11 、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 米以上无措施。 12、前部输送机或液压支架推拉不到位。 13、机械不按规定保养,因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出现事故。 14、各采区不按规定开、关胶带输送机,造成罐笼水大。 15、采煤机内外喷雾不合格或不开喷雾作业,放煤时不开喷雾,拉、移架前不开架前喷雾,不按要求使用移动喷雾。 16、采煤机滚筒缺截齿。 17 、采煤机割刀遇到旧巷中铁器时,不停机处理或割坏顺槽的棚腿及各种管线。 18 、割煤机开机时挂离合器不减速。 19、用单体液压支柱顶电机、减速机。 20、不按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21 、输送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足0.7 米。 22、刮扳机缺刮板、刮板螺丝掉一头、弯板及坏中节不及时更换。 23 、工作面没做直、做平,不从两端头而从中部开始推拉输送机。推移前部输送机不滞后机组15 米或弯曲段长不足15 米。 24 、前后刮板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或刮板输送机没推平、调直,水平弯曲超过3°。 25、电机、减速机上有浮煤或被浮煤埋住电机。 26、卸压的单体液压支柱或断裂的铰接梁不及时更换。 27 、液压支架推拉杆损坏。 28、用单体液压支柱拉架子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 29、工作面支架压死、咬架子、放煤压死刮板输送机。 30、调整支柱不先打后翻。 31、打点信号、按钮没有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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