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考验变质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新招追究商家责任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

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

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

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

售者索赔。考验非法添加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新招细管狠罚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

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考验名牌免检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新招取消免检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

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

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

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

品还可信吗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

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考验索赔事件结

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新招先赔偿后处罚去年9月国内著名企业三鹿集团宣布召回700吨受化学物品三聚氰胺污染的婴

幼儿配方奶粉。最后拥有52年历史的三鹿品牌以破产告终结石患儿家长们一度无从入手索赔。直到最后成立了赔偿基金问题才得到缓解。不过如果是日常普通消费纠纷中的赔偿问题恐怕难享“特事特办”的便利。专家诊断消费者在纠纷发生后的索赔环节通常都处在弱势。尤其如果企业面临破产或倒闭消费者可能根本无法追讨损失。此外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不同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还可能遭遇被“踢皮球”的局面。新法支招为消费者索赔提供更大保障。按《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如果先交了罚款、罚金剩下的财产赔偿不了消费者的话要先赔偿消费者然后再接受其他处罚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外执法部门甭想“踢皮球”。《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不得推诿要及时答复、核实、处理。不属本部门职责的应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考验法规“打架” 事件王老吉再陷“夏枯草门” 新招暂缺今年5月份红罐王老吉再度陷入尴尬的“夏枯草门”。有消费者以其添加了夏枯草这种并未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的物质欲将其告上法庭。卫生部有关人士也承认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正当矛头都指向王老吉时事件却峰回路转。王老吉回应早于2005年已将配方在卫生部备案。最后事件以卫生部承认夏枯草已备案告终。然而仍然让

人摸不清头脑的是既然依法备了案为何又不在法定名单之列这种“双重标准”到底哪个说了才算难点诊断这是由于法规法定允许名单更新滞后所造成的“打架”现象。我国不少食品标准和法规都存在更新滞后现象。新法支招目前《食品卫生法》里暂时还没有针对食品标准或法规的及时更新提出要求。考验抗生素残留事件问题多宝鱼药物超标新招管理链条向前延长2006年11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多宝鱼的一次抽检结果发现采集的30个样品全部检出了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有渔药经销商爆出了一个“潜规则”不少多宝鱼养殖户都在用呋喃西林。事实上不仅价值较高的水产品存在抗生素残留牛奶中也有同样的问题。让人担心的是如果长期食用抗生素残留的食品会增加人体内细菌的耐药性导致降低或完全抵消抗生素类药物的疗效。难点诊断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只针对食品没有兼顾对上游农产品等食品原料的监管也没有对农产品质量根据和抗生素残留等作出明确规定。农产品的质量监控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来监管。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现有的几个食品强制性标准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管理的链条大大向前阶段延长。考验食品添加事件特仑苏牛奶促癌传闻新招有必要才添加今年2月份蒙牛特仑苏OMP牛奶被传出含有怀疑会促进癌细胞生长的激素类蛋白

IGF-1物质。尽管企业立即否认该消息卫生部最后也作出结论消费者饮用特仑苏OMP牛奶没有健康危害。但许多消费者仍然心有余悸更有甚者已经闻添加剂色变。香精、色素、防腐剂……种种食品添加剂看得消费者心惊肉跳。专家诊断首先国家对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一个目录目录范围内的都是可以安全使用的。特仑苏牛奶事件涉及到新资源食品的问题。《食品卫生法》对此也有规定但比较简单只要求提出产品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所需的材料企业容易打“擦边球”。罚款门槛也比较低只是违法所得一到3倍以下或5000元以下罚款。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管理更加严谨。除要求申请利用新食品原料、新品种添加剂等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产品安全性评估材料外还突破性地首次提出了“技术必要性”的条件简单理解就是有必要才添加。而且规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

学法: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学法: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6-03-14 信息来源:国家食药总局网站 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以看病开处方的形式,销售其违法生产的森健降糖冲剂等10种假冒保健食品。这些产品均标注虚假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11批次产品中检出化学物质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等药物成分。此案共查获上述假冒保健食品35000余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考验:变质 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 新招:追究商家责任 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售者索赔。 考验:非法添加 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 新招:细管狠罚 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

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 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考验:名牌免检 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 新招:取消免检 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品还可信吗? 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 考验:索赔 事件:结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 新招:先赔偿后处罚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 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每斤1.25元。而皮革奶事件的爆发使得鲜奶的价格跌到历史最低位,每斤只能卖到1.1元,鲜奶的贱卖严重损害的奶农们的利益。 内地消费者对于奶粉的信心再次受到打击,对于国产奶粉的信心明显不足。中央电视台《国产奶粉的“危”与“机”》节目调查显示,有七成受访者表示不选择国产奶粉。由于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不足,导致大部分超市和专卖店中,进口奶粉的销量都明显好于国产奶粉。显然,这也是国内奶粉业的危机时代,由于皮革奶事件造成人们对奶粉业的二度恐慌,国产奶粉和整个乳制品行业正在经受的煎熬实际是重建公共信任的高成本付出。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关乎国民健康安全的大问题。因此,怎样切实保障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个生产者和监管者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只有脚踏实地,认

《食品安全法》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行政执法案例1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06-01起正式实施,各地就相继发生消费者购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要求商家10倍赔偿的事件,通过《食品安全法》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从多起事件报道看,事件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举报投诉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主要采取责令商家将不安全食品下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商家按货值十倍赔偿消费者的处理措施。但依据《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履行其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追究商家违反食品安全法民事赔偿责任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1 案例 2009-06-04,呼和浩特市民魏先生在一家超市花3元钱买了3包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回家后,他发现该饼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拨打了工商部门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后,该地工商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消费者申诉情况属实,所购板栗饼已经过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将过期食品下架,并且依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责令超市退还魏先生的购货款并且支付10倍赔偿金[1]。 2 分析与讨论 该事件中,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生产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予以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食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超市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流通,按《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规定的职责,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食品安全管理职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该事件时还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追究超市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法律责任。查明超市从06-01起至违法行为发现之日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违法所得,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板栗饼),根据超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货值金额确定罚款金额,至少罚款额度在2千元以上。而此事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完全依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南京[2]、郑州[3]等地也发生多起食品10倍赔偿事件,处理方式相近,仅追究了商家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举事例中,仅要求超市支付货值的10倍赔偿给消费者,超市的违法成本为30元(3元10倍)。如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加上至少2千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至少为2030元(违法所得未计算在内)。两者相比,后者付出的违法成本是前者的60多倍,大大超过其违法利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戒力度会明显增强,也会有力促进其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 3 思考与建议 《食品安全法》从2009-02-28通过至06-01施行,期间历时3个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公民能够有充足时间了解本法的内容,有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使有关部门在这期间熟悉、理解、掌握新法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本法得以有效遵守和实施[4]。从这些事件反映出,新法实施以来,公民维权意识有较大提高,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食品安全形势而制定的。而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考验变质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新招追究商家责任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售者索赔。考验非法添加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新招细管狠罚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

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考验名牌免检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新招取消免检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品还可信吗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考验索赔事件结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新招先赔偿后处罚去年9月国内著名企业三鹿集团宣布召回700吨受化学物品三聚氰胺污染的婴

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详解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令狐采学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论文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论食品安全的法律保护

目录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3) 二、案例一:三鹿奶粉 (3) (1)案例的经过 (3) (2)案例的结果 (4) 2.案例的反映出的问题 (4) 三、案例二:双汇“瘦肉精” (4) 1.案例的经过和结果 (5) (1)案例的经过 (5) (2)案例的结果 (5) 2.案例的反映出的问题 (5) 四.两个案例的共性归纳 (6) 五、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6) 六、问题的形成根源或机理探索 (7) 七、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8) 参考文献: (10)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论食品安全的法律保护 摘要: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文章以三鹿三聚氰 胺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两个案例展开,提出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食品法律保护的对策,对食品领域的立法和司法实 践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食品安全;毒奶粉;瘦肉精;法律性质;法律保护——————————————————————————————————————————————————————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选题背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学科。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频频出问题,各大网站纷纷曝光了三鹿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墨汁粉条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经各大媒体曝光后,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使得大家的目光聚焦到了食品安全问题上来。 研究意义: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要素,在任何一个国家,食品及其安全都是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布衣百姓共同关注的一个永恒主题。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触目惊心的严重后果,迫使我们必须重视食品安全。 二、案例一:三鹿奶粉 1.案例的经过和结果 (1)案例的经过 2008年9月8日甘肃岷县14名婴儿同时患有肾结石病症,引起外界关注。至2008年9月11日甘肃全省共发现59例肾结石患儿,部分患儿已发展为肾功能不全,同时已死亡1人,这些婴儿均食用了三鹿18元左右价位的奶粉。而且人们发现两个月来,中国多省已相继有类似事件发生。中国卫生部高度怀疑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以提高蛋白质检测值,人如果长期摄入会导致人体泌尿系统膀胱、肾产生结石,并可诱发膀胱癌。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考验:变质 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 新招:追究商家责任 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售者索赔。 考验:非法添加 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 新招:细管狠罚 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 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考验:名牌免检 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 新招:取消免检 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

食品安全法导读及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导读及案例分析 (1)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学习《食品安全法》。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开门七件事”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开门五件事”是吃、喝、拉、撒、睡。可见食品和老百姓是息息相关的。每当生活中遇到与食品有关的事件,人们都会用这句戒律来提醒大家要珍惜食品,注意食品安全。正因为它关系到人的生命,人们才把它看做是天大的事情。然而最近几年,我们却从大米中认识了石蜡,从奶粉里认识了三聚氰胺,从银耳、蜜枣里认识了硫磺,从火腿和生啤中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认识了福尔马林,从白酒中认识了甲醇,从水产品里认识了孔雀石绿,从韭菜和西红柿中认识了有机磷农药,从猪肉里认识了瘦肉精,从豆腐中认识了吊白块,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等等等等。 食品安全问题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人们已经开始担忧地认为“还有什么食品可以吃”。其实食品安全问题是现在

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进一步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依法规范食品行业的有序发展,使人们的食品消费由基本的生存需要,发展到安全消费、健康消费。也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我认为,学习食品安全法对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重要。不过,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员,我们对某部法律的理解,往往依托在某些操作条款以及与我们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案例上,所以我今天的课程是对《食品安全法》的一个导读和一些案例的法律应用分析。希望通过我的课程,能使大家对2009年6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一个更具体的了解。 关于食品安全,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不少的言论。比如: (2)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日本人一杯奶振兴了一个民族,中国人一杯奶震憾了一个民族。这些言论来源于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不断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国际贸易,更严重影响国家的形象。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