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规范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行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镇行政区域内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适用本制度。
二、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村年度财务预算和重大财务收支;
4、村公益事业事项的决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5、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租赁、调整,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标以及有关资金的筹集;
6、村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
7、村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8、宅基地使用方案;
9、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10、旧村改造中由村民决定的事项及拆迁补偿方案;
11、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12、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二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决定召开。每次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主持。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会议议题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提出,也可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村民代表发出告知通知。举行村民代表会议时,一般应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本次会议要讨论解决的议题及设想、方案,供代表讨论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在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时,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
1、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4、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
5、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应遵循以下议事规则:
1、一般村务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2、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要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决策的初步方案,然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须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六、村级民主决策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扬民主。未经民主决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集体资产。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本村村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 1、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审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5、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6、决定是否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推选办法,
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事项; 7、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享有村民会议授权的部分决策权。下列事项可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2、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经营方案以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使用方案; 3、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5、土地征占用和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6、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7、救灾救济款物和扶贫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方案; 8、村集体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发包、租赁、变卖报废方案;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
村民议事和决策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村的实际情况,一般一年内应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时间确定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有条件的村可召开两次。 2、在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召开村民会议。 3、召开村民会议,出席会议的村民必须经过全体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如果是召开户代表会议,那么出席会议的户代表必须超过全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村民会议的决定,若是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其决定必须获得参加会议的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通过,决定方能生效;若是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其决定必须获得参加会议的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决定方能生效。 5、村民代表会议是村中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议题主要有四种:一是需会议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上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需代表了解并做群众工作按期完成的上级政府交办的国家任务,如计划生育、植树造林、义务教育、服兵役等;三是需代表讨论、表决村内重大的自治事务,如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四是村民提出的急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其他“一事一议”等问题。 6、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议题应当在3日前通知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议事制度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 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 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 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三、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经常向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中事务。 四、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开展评选优秀村民代表活动。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年年未进行一次对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报区考核认定。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实证分析 ——基于广东省云浮市13村的调查 李志军 摘要:本文通过广东省云浮市13个村庄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三十余年来村级民主决策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村民在决策参与相关法律的知悉情况、参与广度、参与深度以及参与效度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村级民主决策欲取的进一步发展,既要进行制度建设,又要进行大胆实践,鼓励基层结合村庄实际勇于创新,激发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积极性。 关键词:村级民主决策村级公共事务决策村民参与 科恩认为,民主决定于参与——即受政策影响的社会成员参与决策,[1]没有政策作用主体参与相关决策就不是真正的民主,至少是不完整的民主。村民自治是中国最广泛的一种民主形式,民主决策作为村民自治的关键,其内涵是指对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由于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密切关系,下文中将二者统称为村级公共事务或村庄公共事务)。村级民主决策实践已历经三十余年,村民对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认知水平如何?其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实践状况如参与的广度、深度和效度又如何?本文依据对广东省云浮市13个村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描述和分析。 一、调查过程与数据来源 村级民主决策肇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村民自治,基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同村庄实践的效果差异很大。为了全面了解村级公共事务决策中村民参与水平,我们选择了广东省云浮市13个村进行调查,个案分布情况为云城2个、郁南1个、云安1个、新兴4个、罗定5个,每村完成20至30份调查问卷。问卷包括村民对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认知水平、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实践状况两个方面的内容。我们的调查从2012年1月持续至2012年2月,选择这一时间的原因在于恰逢春节,大部分外出打工人员返乡,能够获得较为客观的数据。在调查过程中共组建了3个调查小组,每组3人,调查小组按照预先安排分别进行调查,小组内部每天交流一次调查心得,对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此外,调查过程中我们安排了云城的L村、新兴的Z村、罗定的J村三个村作为重点进行了深入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涉及270人,其基本情况如下:(1)性别方面,267人(缺失3人)中,男性136人,占50.9%;女性131人,占49.1%。(2)文化程度方面,267人(缺失3人)中,不识字或小学没毕业的25人,占9.4%;小学毕业的41人,占15.4%;中学辍学的30人,占11.2%;中学毕业的65人,占24.3%;高中辍学的11人,占4.1%;高中、中专、
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及问题的调研工作报告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及问题调研报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决策权利,依法开展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它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产生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八甲口镇的农村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探索、发展、提高三个阶段,特别是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级民主管理条例》、《阳城县村务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八甲口镇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八甲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历程和现状 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从1998年开展财务公开起步的。从1998年到XX年年十年间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从简单、粗放到细致、完善,从单一民主监督到全方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深刻转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民主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全镇7个村都建立起了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理财、村民代表联系户、两委干部联系村民代表、会计委托代理、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十项村务民主管理制度。 2、民主管理组织健全。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各村都成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选监督、决策、管理组织。镇、村二级形成了较完善的农村民主管理组织体系。 3、民主氛围日益浓厚。随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组织的日益健全,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越来越宽,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一是农村民主选举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据统计,1998年全镇村民代表的总人数仅为125人,且大部分由村干部指定,到XX年底全镇村民代表的总人数达到了385人,并且全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较98年增长了3倍多。二是村民参与村务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得到了不断拓展,形式得到了不断创新。如原来农村民主议政日报告会的内容仅为财务、村务,现在拓展为财务、村务、校务、企务、电务、计划生育等六项内容。村务公开也得到不断深化和发展,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由原来的六项逐步增加到了十六项;公开阵地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的对策与措施 摘要:村民自治是国家与农村社会进行互动的一个主要形式,它们之间互动的状况如何。将关系到国家对新农村建设能否合理调控。文章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中的问题。尝试性地提出相关的对策措施,以期促使村民自治能更好地良性发展。 关键词:村民自治;选举;民主建设;法律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09)23-0053-03 所谓村民自治,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中并获得这一区域相应身份的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渠道的形式,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对本区域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依法进行管理、参与的群众性自治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1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现实意义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几经曲折。建国初期,我国大部分农村实行的是行政村体制。20世纪5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民公社在农村占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结束了人民公社体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进而农民主意识增强,日益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于是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诞生了。特别是自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农村村民自治逐步深化,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政治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由于村级事务与广大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广大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4项民主权利与民主制度的实践,逐渐认识了现代民主运作的基本制度及基本技术、基本程序,民主管理能力大大提高。农村村民自治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习惯,学会民主管理,锻炼和提高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可以这样说,搞好农村村民自治,就等于办好了中国大部分农民的民主培训班。农村村民自治推动了农村社会民主的发展,进而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以村民自治为主体的社会民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 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间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査研究一一充分听取意见一一基本形成共识一一待庄乡三套班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 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
**市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农村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事务管 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村设立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 员会、团组织、妇代会、民兵组织等组织,有条件的村可根 据产业发展情况依法登记成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 会依据有关规定可设立相关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 心,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负责本村的全面工作,依据《中国共 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履行职责。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 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村党 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办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设立的对村级事务实施民主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乡镇党委纪检机构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独立开展村务监督活动。 第六条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配套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工作需要确定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各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及村级配套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第二章村级民主选举 第七条村级组织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原因提前或不能按期换届选举的,须经上级组织批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村委会及村级配套组织的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选举办法和各自章程进行。 第八条村级各组织的成员候选人必须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文化知识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村民选举委员会可根据实际,对候选人资格提出原则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作为推荐和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依据。
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及问题调研报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决策权利,依法开展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它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产生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八甲口镇的农村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探索、发展、提高三个阶段,特别是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级民主管理条例》、《阳城县村务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八甲口镇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八甲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历程和现状 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从1998年开展财务公开起步的。从1998年到XX年年十年间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从简单、粗放到细致、完善,从单一民主监督到全方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深刻转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民主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全镇7个村都建立起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理财、村民代表联系户、两委干部联系村民代表、会计委托代理、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十项村务民主管理制度。 2、民主管理组织健全。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各村都成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选监督、决策、管理组织。镇、村二级形成了较完善的农村民主管理组织体系。 3、民主氛围日益浓厚。随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组织的日益健全,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越来越宽,参政议政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 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 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 (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 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 (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 (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 (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 (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 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
村干部管理及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目录 一、村干部工作制度 (1) 二、村干部学习制度 (2) 三、村干部考勤制度 (3) 四、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4) 五、村干部审计制度 (5) 六、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 (6) 七、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7) 八、村务公开制度 (8) 九、党务公开制度 (9) 十、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0) 十一、“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11)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与乡党委、乡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搪塞。 4.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安抚群众情绪。
1.村干部须定期、不定期参加乡上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专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 2.各村要有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坚持经常性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学习,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学习。 3.每月组织村干部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党员、村组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4.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并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学每月不少于6小时。 5.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各项学习之中,对村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 6.各村要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学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检查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提升村干部理论学习的效果。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加强民主管理,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体现决策的制度化、责任化,以达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下列重大决策事项适用本意见: (一)公司经济和发展计划、经济调节和公司治理的政策措施; (二)公司预算; (三)涉及公司投资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和专项计划; (四)国有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五)关系公司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六)关系公司员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八)公司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决策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原则 总的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一)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的方式,选择最佳的决策方案,使决策符合集团公司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坚持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拓宽集体参与决策的渠道,体现和反映集体的要求。 (三)坚持依法决策。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效率原则。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行政决策效率,防止久一步决。 三、确定决策事项 (一)公司经理可以提出拟决策事项; (二)提出的拟决策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由经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 四、拟制备选方案 (一)决策事项提出人或者批准人,应当明确指定承办决策事项的部门或者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以下统称承办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收集信息,拟制方案。 (二)决策事项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就决策的事项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获取和掌握系统的决策信息。 (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承办单位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或者研究、咨询、中介机构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就决策事项成立咨询专家组。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挥集体智慧,避免工作失误,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后勤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范围 1、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2、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和重大决策的出台; 3、机构改革、科室职能界定、内设机构调整; 4、班子成员分工、人事任免和人员的调入、调出; 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干部职工的考评推优与惩处; 6、年度各类资金收支预算及年终各类资金的决算,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及处理,一次性支付30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上级规定的除外),全局性有关费用的支付; 7、临时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8、涉及中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 1、民主决策方式通过中心支部委员会议或中心主任会议的形式进行。 2、重大决策会议的举行必须由主持人或办公室在会前进行通知,并原则要求全体班子成员都能参加。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策要进行表决。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讨论,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对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4、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或突出任务,应当相互协商、支持、配合,较大的问题及时通气,防止各行其是。 2、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主任(书记)临时决定并提交下次会议通过。 3、坚持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基层和干部职工意见,使方案贯彻实施更有成效。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实行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决策的形式和规则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党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或需要,党组会议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 二、决策的范围和内容 1、讨论和研究中央、省、市、县和上级人事部门的指示、决议和决定贯彻落实事项。 2、讨论和决定本局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事项。 3、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的配备、任免、考察、培养等事项。 4、讨论和决定本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5、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党组认为有必要提交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确定决策议题的原则和程序 1、党组会议讨论的决策,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2、凡须提交党组会议的讨论事项,事先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由书记审定同意后列入议题,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对需决策事项事先要作充分准备,并拟定提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供讨论参考。 3、未经党组书记审定同意和未作充分准备的议题,不列入党组会讨论和研究。 四、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实行民主集中制。 2、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提出或指定专人汇报。决策议题应逐项汇报、讨论,一事一议,事事有结论。
3、在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应综合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慎重考虑;对问题的看法或意见差距较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或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或将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求裁决,但必须议而有决,决而必行。 4、对重大决策应认真作好记录,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露会议讨论经过。 五、决策的实施检查 1、党组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贯彻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重大决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沟通情况,并积极主动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提请党组会议专题讨论。 3、凡按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受上级领导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科学决策制度 为保证政协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尽可能地减小决策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1、系统分析原则。在决策时要运用系统的观点,全面地分析决策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内容,避免做出顾此失彼的决策。 2、信息准全原则。掌握准确全面的信息,并进行归纳、整理、比较、选择,作出科学决策。在决策时,要重视收集信息,注重调查研究,准确全面地掌握决策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 3、科学预测原则。在决策过程中,要通过已有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对事物的未来进行科学的估计和推测。 4、切实可行原则。决策要符合经济合祘、技术合理、方案合法等要求。 5、对比选优原则。决策时要拟出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并进行分析对比,选出最佳的方案。 6、集中决策原则。充分采用行政领导集体的决策方法和发挥咨询参谋机构在决策中的作用。 7、民主决策原则。在决策过程中要发扬民主作风,以保证决策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二、决策应遵循的程序 1、明确问题。要善于发现问题和确定问题。
2、确定目标。要根据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的环境条件,确定必须达到或希望达到的结果。 3、拟定方案。要根据目标性、可行性和独立性的原则,拟定两个以上的方案供选择。 4、选择方案。选择方案是行政决策的关键步骤,要认真组织抓好确定选择方案的标准和组织专家评选方案两项工作,使选择方案工作扎实可靠。 5、实施方案。要通过动员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等步骤抓好实施方案工作。 三、决策的具体方法 1、先拟出需要决策的问题和方案。 2、根据需要将拟定的决策问题和方案提交讨论,广泛听取意见。 3、根据广泛听取和收集的意见修订方案。 4、根据决策内容将正式修订方案提交讨论,以多数赞成通过,并作出正式决定。.
村财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民主管理机构。 (一)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八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和各组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二)配备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要参与村民委员会年初制定财务收支预算,负责管理村民委员会的帐目工作,村财务人员任免报区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小组财务人员任免报村委会审批。严格执行市、区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要从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村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公开的内容有:现金的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征地补偿使用、承包租凭收入、基建工程式开支、公益事业的支出、财务收支预算制度承包项目招标、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宅基地的审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工资报酬、功绩过失情况、农民负担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在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时,要做到形式橱窗化、地点公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题化。 财务公开的办法是: 1、会计员每月按区农林水办公室制定的公开内容进行公布,每季公开承包租赁款收缴情况。 2、每季度定“民主理财日”,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上月的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并把结果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接受区审计办或审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审计完毕后,要把审计结果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民主理财工作制度 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有效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村民委员会必须设置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由村各组股东代表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实施对村务和财务管理的监督。 2、每个季度审查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及开支。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区、村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对村务、财务的监督工作。 4、民主理财人员的职责。 (1)有权参与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决定分配方案和发展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情况。 (2)参与集体投资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 (3)参与和监督土地转让、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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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组长:z(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z(学校校长) 成员:z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然后听取其他老师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全体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申报制度》 为了加强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对重大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申报内容和范围 1、上级决议和决定,需要两委 落实好。 2、本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本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4、本村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 5、其它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民主决策申报的程序和方法 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要经过七大程序: 第一步。提出议案。一般由村两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第二步。两委议事。召开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参加的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如有过半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议案,便形成了初步的决策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党委政府。 第三步。审查议案。党委政府对上报的议案进行审查、把关,看程序是否完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然后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四步。党员审议。支部根据党委政府审查后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第五步。形成决议。村两委经过党员大会审议后,把议案提交给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 第六步。及时公布。村两委要把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步。组织实施。村两委根据决议的事项,组织实施。 第八步。公示结果。经这实施后,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决策申报的要求和监督 1、申报民主决策初步议案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各村在申报民主决策初步议案时,必须认真填写《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申报单》,并统一上报到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会同镇纪委、包村干部及包片领导对申报内容进行商量、研究,如无重大问题,在三天之内作出明确答复。同时,在申报单上写明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2、各包村干部要及时掌握所包村的动态情况,在村重大事务决策时要督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民主决策八大程序进行。凡村会议在决策重大事务时没有事先向党委政府申报的,且决策失误,而引起村民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篇:2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最终版)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健全完善单位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转变党政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特制定本细则。 一、科学民主决策的范围 (一) 重大事项的决策 采取党团联席会议、团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等形式决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定的方案和意见; (2)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方案与改革措施; (4)党建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计划; (5)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方案; (6)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7)人员的奖惩和奖酬金发放规定; (8)单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9)人事安排; (10)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11)涉及单位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二) 一般事项的决策 由决策承办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基本原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规律。 (二) 坚持民主决策 切实做到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主管部门决策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三) 坚持高效决策 凡列入需要决策的事项,必须明确责任和时限。防止扯皮和拖拉。 (四) 坚持公开决策 除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决策的内容应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三、决策程序 需由党团联席会议、团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决策的重大工作事项, 按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准备、决策确定及决策实施四个步骤进行。 (一) 决策事项的提出 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各科室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二) 决策事项的准备 由分管领导提出的决策事项,准备工作由与决策事项相关的科、教研室承办,各科室应根据工作内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决策事项的意见。决策事项涉及其它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必须如实、明确、具体地列举有关不同意见。凡未经认真研究或充分协商的问题不得上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加快健全以下制度:(一)依法决策制度。决策的合法性,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违法决策、越权决策,决策的合法性就无从谈起。对于重大决策,必须实施决策者资格审查制度和依法备案制度。对已经作出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复查,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或撤销。现在,在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决策中流行的“一支笔”审批等现象,有一些明显不合法,必须加以改变。 (二)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是领导决策活动的前提、依据和基础性环节,贯穿于决策活动的始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不应有决策权。要把不深入调研不决策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在进行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之前,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制度。 (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调查研究制度的经常化、制度化的特殊表现形式,主要是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受理机构、处理方式等作出规范。这项制度有助于党政机关迅速、准确地捕捉到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群的思想动态、活动趋势。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是要把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完善提案议案制度。二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联系不同社会阶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发挥信访作为社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四是发挥大众传媒表达群众意愿、交流社会信息、执行社会监督的功能。五是完善社情民意调查网络,不断整合和培养民间调查力量。 (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层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充分讨论才能作出决策,有的还要经专家和研究机构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特别注意倾听少数人的意见。建立投票表决制度,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未经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得作出决策,要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五)专家咨询制度。现代社会是分工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现代社会又是信息社会,科技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为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一要发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二要加强党政机关内部研究机构建设。三要重视培育和发展民间咨询机构。此外,在进行专家咨询过程中,要保证专家组成的全面性,尤其是要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专家的作用。应改变现在一些重大决策很少经过人文社会科学论证的状况。还要保持专家咨询的独立性。杜绝领导先下结论、然后专家论证的不良现象出现。 (六)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公开的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除重要机密外,属于党内的,应向党员公开;属于国家和政府的,应向社会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一是决策事项要公开。凡是需要领导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决策依据要公开。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定都要公开。三是决策结果要公开。 (七)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这既是决策公开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保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社会公示的范围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标准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 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 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 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 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 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
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 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 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 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 3、村级重大事务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级重大事务的范围明确。主要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明确。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四、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