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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 检验科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 检验科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 检验科

十五、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评审标准评价要点责任部门协助部门工作组

4.1

5.1临床检验部门设臵、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

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4.1

5.1.1

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C】

1.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院临床实验室集中设臵,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2.开展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

3.检验项目具有前沿性、能够保证疑难疾病的诊断。

4.检验项目应覆盖医院各临床科室所诊治的病种。

5.对本院临床诊疗临时需要,而不能提供的特殊检验项目,可委托其他三级甲等医院提供服务,或多院联合开展服务,但应签署医院之间的委托服务协议,必须有室内与室间质量控制及结果回报时限等保证条款。

【B】符合“C”,并

1.每年根据临床科室需求,经论证后及时推出新项目。

2.微生物检验项目对院内感染控制及合理用药提供充分支持。

【A】符合“B”,并

1.定期(至少每季)向临床科室通报细菌耐药情况。

2.至少每半年一次向临床征求对项目设臵合理性意见,持续改进,确保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求。

4.1

5.1.2

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C】

1.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2.急诊项目设臵充分征求临床科室意见,使检验项目既能满足危急情况下诊断治疗的需求,又不过度浪费急诊资源。

3.明确急诊检验报告时间,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B】符合“C”,并

1.检验项目满足危急情况下诊疗需求,开展必须的常规检查。

2.急诊检验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A】符合“B”,并

1.开展心肌标志物、凝血和感染等指标的测定。

2.临床各科对开展急诊检验服务满意度高。

4.1

5.1.3

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标准的要求。【C】

1.检验项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准入范围。

2.检验仪器、试剂三证齐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标准和准入范围。

3.检验收费经过物价部门核准。

4.能开展分子诊断项目,并具有一定的针对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

5.相关人员知晓履职要求。

【B】符合“C”,并

1.职能部门定期对开展项目和仪器、试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

2.进行恰当的方法学验证以保证准确度、精密度、灵敏度、线性范围、干扰及参考范围设定等各项技术参数均能符合临床使用需求。

【A】符合“B”,并

1.仪器、试剂三证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收费规范,无违规收费。

4.1

5.1.4

有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C】

1.有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

2.新项目开展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新项目开展前应收集相关的检验资料。

(2)征求相关临床科室专家意见。

(3)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

(4)评估开展该检验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5)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

(6)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B】符合“C”,并

1.有新项目实施后的跟踪,听取临床对新项目设臵合理性的意见,改进项目管理。

2.有职能部门监管记录。

【A】符合“B”,并新项目开展符合规范,审批资料完整,为提高诊疗质量提供支持。

4.1

5.2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4.1

5.2.1

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C】

1.检验科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2.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规定各个场所、各工作流程及不同工作性质人员的安全准则。

3.保存完整的安全记录。

4.开展安全制度与流程管理培训,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B】符合“C”,并

1.各实验室设臵安全员,负责各个场所的安全。

2.保存完整的各项安全相关活动记录。

【A】符合“B”,并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研究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各项记录完整。

4.1

5.2.2

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C】

1.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合理,有明确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

区并合理安排工作

流程以避免交叉污

染。

2.合理设计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区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B】符合“C”,并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

区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A】符合“B”,并

开展1.无违规情况。

2.若设臵有结核检测实验室,则应至少达到P2实验室标准。(可选)

4.1

5.2.3

实验室配臵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C】

1.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充分的个人防护。

2.配备洗眼器、冲淋装臵及其他急救设施及耗材,并保证以上设施可正常工作。

4.1

5.2.3

实验室配臵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B】符合“C”,并

1.根据实验等级设臵个人防护,能执行。

2.实验室出口处设有专用手部消毒设备。

3.各种设施定期维护,保障正常。

4.1

5.2.3

实验室配臵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A】符合“B”,并实验室安全防护到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管理。

4.1

5.2.4有消防安全保障。【C】

1.建立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

2.设臵专门的储藏室、储藏柜。

3.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

4.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

5.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4.1

5.2.4有消防安全保障。【B】符合“C”,并

1.定期检查各种电器,电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1

5.2.4有消防安全保障。【A】符合“B”,并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与基本技能,进行消防演习并持续改进。

4.1

5.2.5

实验室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C】

1.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2.相关人员知晓职业暴露的应急措施与处臵流程。

4.1

5.2.5

实验室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B】符合“C”,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暴露的培训及演练,并作相关记录。

4.1

5.2.5

实验室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A】符合“B”,并

有职业暴露处臵登记及随访记录,有根据职业暴露的案例分析改进职业暴露管理。

4.1

5.2.6

实验室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保留各种消毒记录。定期监控各

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C】

1.制订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实施。

2.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3.有标本溢洒处理流程。

4.相关人员掌握消毒办法与消毒用品的使用。

【B】符合“C”,并

1.保留各种消毒记录,记录完整。

2.定期对消毒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监测。

3.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分析、反馈、整改。

【A】符合“B”,并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持续改进消毒管理。

4.1

5.2.7

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臵符合要求。【C】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流程并落实。

【B】符合“C”,并

1.有明确的责任人,定期检查整改,以保证对人员及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

2.职能部门有监管记录,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登记资料完整,处理规范,无污染事件发生。

4.1

5.2.8

实验室应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可选,县医院必选)【C】

1.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流程。

2.微生物实验室有专人负责菌(毒)种管理。

【B】符合“C”,并

1.样品收集、取用有相应的过程记录。

2.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3.职能部门有监管记录,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实验室微生物菌种、毒株收集、取用、处理记录完整,无意外事件发生。

4.1

5.2.9

实验室建立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C】

1.建立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2.建立化学危险品清单和安全数据表。

3.指定专门的储存地点,专人管理,对使用情况做详细记录。

4.有化学危险品溢出与暴露的应急预案。

5.相关人员对制度和预案的知晓率≥95%。

【B】符合“C”,并

有职能部门监管的记录。

【A】符合“B”,并

针对监管情况,持续改进危险品管理工作。

4.1

5.3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1

5.3.1

有明确的临床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要求。【C】

1.医院明确规定临床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与能力要求。

2.大型生化分析仪操作人员经过考核后,持证上岗。

3.医院若设臵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等”,则检验人员经培训考核后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独立工作。(可选)

【B】符合“C”,并

1.生化室≥80%的员工持卫生部核发的大型生化分析仪上岗证。

2.医院若设臵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等”,则≥60%员工持证上岗。(可选)

【A】符合“B”,并

科室负责人具备检验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4.1

5.3.2

不同实验室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C】

1.不同实验室应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

2.选择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及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检验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及结果解释工作。

【B】符合“C”,并

1.对授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2.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评价培训效果。

【A】符合“B”,并

培训及考核记录完整,有授权人员的定期评价,工作人员无超权限范围操作。

4.1

5.4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4.1

5.4.1

保证每一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C】

实验室应采用量值溯源,校准验证,能力验证或室间质评,实验室间的比对等方式充分保证每一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B】符合“C”,并

开展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保障检验质量。

【A】符合“B”,并

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结果达到质量控制目标。

4.1

5.4.2

严格执行检验报告双签字制度。【C】

1.严格执行检验报告双签字制度(急诊除外)。

2.指定经验丰富,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高的人员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

【B】符合“C”,并

1.审核重点识别分析前阶段,由于标本不规范所带来的结果错误。

2.对于识别出的分析前不合格标本,应保留相关记录。

3.制定复检制度并保留相关的复检记录。

【A】符合“B”,并

有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整改的措施,持续改进检验报告质量。

4.1

5.4.3

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能够满足临床诊疗的需求。【C】

1.严格遵守国家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明确的检验报告时限(TAT)。

2.定期评估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

3.明确规定“特殊项目”清单。特殊项目的检测,原则上不应超过2周时间;提供预约检测。

【B】符合“C”,并

1.临检常规项目≤30分钟出报告。

2.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出报告。

3.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

4.时限符合率≥90%。

【A】符合“B”,并

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有成效。

4.1

5.4.4

检验报告格式规范、统一。【C】

1.检验报告单格式规范、统一,有书写制度。

2.报告单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检测项目名称。

3.检验报告采用国际单位或权威学术机构推荐单位,并提供参考范围。

4.检验报告单包含充分的患者信息,标本类型、样本采集时间、结果报告时间。

5.有双签字。

【B】符合“C”,并

1.科室有专门人员定期自查、反馈、整改。

2.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反馈,落实整改措施。

【A】符合“B”,并

检验报告合格率≥95%。

4.1

5.4.5

实验室与临床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C】

1.实验室与临床建立有效沟通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如电话或网络等),及时接受临床咨询。

2.实验室通过有效的途径(如参与临床查房、现场宣讲、提供网络资料等)宣传新项目的用途,解答临床对结果的疑问。

【B】符合“C”,并定期对咨询情况和沟通信息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共性问题,开展培训。

【A】符合“B”,并建立检验与临床的科间协调会议制度,每年1~2次,共同改进检验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4.1

5.5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

4.1

5.5.1

有管理试剂与校准品制度,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C】

1.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的相关制度。

2.专人管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B】符合“C”,并

1.试剂与校准全部符合法规规定的标准。

2.医院统一采购,途径合法。

3.有使用登记制度。

【A】符合“B”,并

1.试剂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获得相应的批准文号。

2.无因试剂和校准品管理问题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的情况发生。

4.1

5.6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比对和质量控制。

4.1

5.

6.1

由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C】

1.由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组成人员结

构合理,可覆盖各实验室,有明确的职责。

2.有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操作规程和记录表格等。

4.有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并定期进行量化评估。

5.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B】符合“C”,并质量体系完整,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覆盖全面,能监控分析前、中、后关键流程。

【A】符合“B”,并有质量与安全管理完整资料,体现持续改进成效。

4.1

5.

6.2

有完整的标本采集运输指南.交接规范,检验回报时间控制等相关制度。【C】

1.实验室与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部门共同制订完整的标本采集运输指南,临床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方便获取。

2.实验室有明确的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保留标本接收和拒收的记录。

3.对标本能全程跟踪,检验结果回报时间(TAT)明确可查。

4.标本处理和保存专人负责,标本废弃有记录,储存标本冰箱有温度24小时监控。

5.对临床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B】符合“C”,并

1.实验室与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有监管流程与记录。

2.根据监管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A】符合“B”,并

1.标本采集、运送规范,标本合格率≥95%。

2.标本交接记录完整,标本保存符合规范。

4.1

5.

6.3

常规开展室内质控。【C】

1.室内质控覆盖实验室全部检测项目及不同标本类型。

2.保证每检测批次至少有1次室内质控结果。

3.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规则。

4.室内质控报告有负责人签字。

5.室内质控重点项目:

(1)临床化学、免疫学、血液学和凝血试验的质量控制流程。

(2)血涂片评价和分类计数的质量控制流程。

(3)细菌、分枝杆菌和真菌检测的质量控制流程。

(4)尿液分析和临床显微镜检查的质量控制流程。

(5)采用质量控制鉴别病毒鉴定试验中的错误检验结果。

(6)病毒鉴定的实验室须保留相关记录。

(7)对未知标本进行血清学检测时,须同时进行已知滴度的血清阳性质控和阴性质控。

【B】符合“C”,并

1.定期评估室内质控各项参数及失控率。

2.有效处理失控,应详细分析失控原因,处理方法及评估临床影响,提出预防措施。

【A】符合“B”,并

1.室内质控文件齐全,记录完整。

2.根据失控原因分析,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4.1

5.

6.4

参加室间质评或能力验证活动。【C】

1.参加本区域室间质量评价或能力验证活动。

2.室间质评或能力验证应覆盖实验室内全部检测项目及不同标本类型。

【B】符合“C”,并

1.明确无法提供相应评价计划的项目的目录/清单。

2.对无法提供相应评价计划的项目,应有替代评估方案。

【A】符合“B”,并

参加地区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价或能力验证活动。

4.1

5.

6.5

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C】

1.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2.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B】符合“C”,并

1.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保养、维护与管理。

2.有定期校准、维修维护记录。

【A】符合“B”,并

仪器设备规范操作合格率≥95%。

4.1

5.

6.6

所有POCT项目均应开展【C】

有规定对所有POCT项目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评。

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评。【B】符合“C”,并

1.定期对POCT结果进行比对,并包括大型仪器检测结果与各POCT点之间的比对,并明确比对的允许偏倚。

2.对超出允许范围的应及时进行校准和纠正,有工作记录。

【A】符合“B”,并POCT项目比对≥95%。

4.1

5.

6.7实验室信息管理完善。【C】

1.建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

2.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贯穿于检验全程管理。

【B】符合“C”,并

1.提供自助取化验报告单系统。

2.标本使用条形码管理。

【A】符合“B”,并

实验室数据至少保留3年以上在线查询资料。

二级乙等医院评审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发表者:徐江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用于二级综合性医院,其他各类二级医院参照使用。 设置7章69节356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5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 1.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标准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

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3.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 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二)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 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三)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 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 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 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 先合理使用。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 (一)医疗服务 (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 (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 (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共7章72节,设置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

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2

二级精神专科医院评审标准12月30日

四川省二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参照卫生部《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2〕16 号)制定《四川省二级精神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四川省二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适用于二级精神医院。 本细则共设置7章, 61节33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16条,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 29项。 第七章共3节18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精神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精神专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

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臵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一)院领导履行对护理工作领导责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协调与落实全院各部门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二级(医院-科室)护理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三)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明确临床护理内涵及工作规范,对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四)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二)护士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士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三)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根据收住患者特点、

护理等级比例、床位使用率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 (四)建立基于护理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并结合护理难度、技术要求等要素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评优、晋升、薪酬分配相结合,实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调动护士积极性。 (五)有护士在职培训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一)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依据《护士条例》、《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等文件要求,规范护理行为,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四)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康复指导、健康教育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 (五)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到位,患者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六)遵照医嘱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术前和术后护理。 (七)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治疗、用药等护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

附件1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有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中医药诊疗能力。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急性期康复诊疗、疑难重症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医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版(释义归纳)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 年版)释义总结 三级医院设置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原卫生部2004 颁布。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卫生技术人员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1.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 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 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开放床位:指医院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 病房护士:指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不包括重症监护、手术室、门诊等。 在岗护士:全院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医院水电气管道维修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区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起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和培植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 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 号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医院总床位:是指开放床位。 重症收治标准: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一收治标准,第十七条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 正高职称:指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包括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教授等。包括本院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制度、已按规定进行定期能力考核并合格、医院下达低职高聘文件及兑现待遇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公立医院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 号),《国务院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 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 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卫管发[2010]20 号)。

评定二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二级综合性医院,其他各类二级医院参照使用。 本标准共设置7章69节356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5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 1.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标准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人民卫生,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3.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爱编译)。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二)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三)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二、科学规的部管理机制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实施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工作。 (三)将推进规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标准(doc 70页)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标准(doc 70页)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标准分值评审要点检查方法得分 2

3

一、医院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科学管理,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责任制。170 25 6 1.医院应该了解所有 涉及医院的医疗卫生 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 2.医院应当组织全体 医务人员学习、掌握 1.查医院是否了解所有涉及医院管 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视了解的情 况,酌情扣0~3 分; 2.抽查医务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共3个)的情况,和落实 情况等。不落实,酌情扣1~2分; 4

6 与其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 3.严禁科室“出租”、 “承包”等违规行为。 1.医院应当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本院 实际,制定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 2.医院应当组织工作 人员学习并认真执行 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 3.查阅有关组织学习的记录资料;抽 考10名医务人员(与下款考试一同 进行);无资料,扣 1 分;1人不合 格,扣0.5 分; 4.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了解情况或 实地查看,发现存在出租、承包等行 为,扣2 分。 1.查医院制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 员职责,未制定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 或不健全,酌情扣2~3 分; 2.查医院组织职工学习规章制度、岗 位职责的有关资料。无资料,扣2 分;抽考10名职工(行政、医务、 后勤等),1人不合格,扣0.5 分; 5

职责; 3.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每位工作人员能够方便获得上述文件。3.抽查3项制度,实地了解执行情况。执行有缺陷,酌情扣0.5-1分; 4.实地查看,了解职工获得上述文件的情况。无法方便得到,扣1 分。 标准分值评审要点检查方法得分 6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

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方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二级医院评审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疗养院 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 专科门诊部 普通专科门诊部 口腔门诊部 整形外科门诊部 医疗美容门诊部 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中医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民族医诊所 口腔诊所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 精神卫生诊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院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急救中心 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 省临床检验中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1].12.21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方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版)核心条款

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2年版)33核心条款 评审标准评价要点 1.1.2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 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1.1. 2.1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C】 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臵能力。 2.急诊部门独立设臵,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 3.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 4.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2%。 5.医学影像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B】符合“C”,并 1.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 3.医学影像(含CT、超声)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A】符合“B”,并 1.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 1.4.3.2 编制各类应急预案。(★)【C】 1.根据灾害易损性分析的结果制订各种专项预案,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 2.制订医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部门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以及应急反应行动的程序。 3.有节假日及夜间应急相关工作预案,配备充分的应急处理资源,包括人员、应急物资、应急通讯工具等。 【B】符合“C”,并 编制医院应急预案手册,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知晓本部门和本岗位相关职责与流程。 【A】符合“B”,并 定期并及时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持续完善。 1.6.4 根据政府指令,接受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的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1.6.4.1 政府指令的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C】 1、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具体的方案。 2、有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保证达标工作进行。 3、相关人员熟悉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变旧有的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本标准共7章72条390条。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与社会评价,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6条,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质量与安全信息进行日常监测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提示为核心标准条款。

目录 第一章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二、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四、应急管理 五、临床医学教育 六、科研及其成果 第二章医院服务 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 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投诉管理 八、就诊环境管理 第三章患者安全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_麻醉科

七、麻醉管理与持续改进 评审标准评价要点支撑材料 4.7.1实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4.7.1.1 实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并有明确的制度。【C】 1.有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 理相关制度与程序。 2.麻醉分级授权管理落实到每 一位麻醉医师,权限设置与其 资格、能力相符。 3.独立实施麻醉的医师须具备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4.麻醉医师知晓率100%。 【C】—1.1《执业医师法》 【C】—1.2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 理制度与程序 【C】—1.3麻醉科医师资格授权评审 专家小组及职责 【C】—2.1麻醉医师申请授权表 【C】—2.2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审请表 【C】—2.3麻醉医师执业权限 【C】—3.中级以上麻醉医师任职资格 【C】—4.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培训试 题 【B】符合“C”,并 1.独立实施全身麻醉的医师须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或中级四年以上)资格。 2.职能部门对授权情况实施动 态管理。有监督检查、反馈、 处理。 【B】—1.1全身麻醉医师高级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 【B】—1.2麻醉医师全身麻醉资格 授权表 【A】符合“B”,并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执 行良好,无超权限操作情况。

4.7.1.2 对麻醉医师有定期执业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C】 1.有定期对麻醉医师执业能力 评价与再授权的制度,并落实。 2.麻醉医师均能知晓。 【C】—1.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 授权制度与程序。 【C】—2.麻醉医师执业能力与在授权 培训记录 【B】符合“C”,并 有麻醉医师定期执业能力评价 与再授权的档案资料。 【B】—1.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表 【B】—2麻醉医师定期执业能力评价 与再授权审批表 【A】符合“B”,并 1.每二年一次的能力与质量安 全再评价、再授权的工作制度与 程序。 2.公开麻醉医师权限,及时更新 相关信息。 【A】—1.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 再授权制度与程序 【A】—2.各麻醉医师执业权限。

二级医院评审基本标准

二级医院评审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组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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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本标准共7章72节,设置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Public welfare in the hospital, PWH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评审标准与要点评价要素与方法 PWH1.1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PWH.1.1.1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达到“C”级】 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五年以上。 1)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之比1:1.15。 2)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为1:0.4。 3)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2.上周期三级医院评审后增加床位,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注文件。 3.无院中院。 【达到“B”级】 除达到C级的标准外,三级甲等医院至少还应具备: 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 2.在岗护理人员中具有大专学历者>50%。 3.平均住院日≤14天(内科与外科总床位占开放总床位>60%。) 4.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84%~93%。 5.保持适宜的每床位工作日与门诊人次之比为1:3(±10%)。 【达到“A”级】 除达到A级的标准外,还应有: 自上周期三级医院评审之后,历年卫生部检查项目(包括医院管理年、大型医院巡查等)所提出的全部意见与问题的整改有效。 PWH1.2 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PWH.1.2.1 主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在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比重;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达到“C”级】 1.医院有承担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 2.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5%,符合危重评估标准的患者≥40%。 3.在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比重。 4.能接受外辖区转入患者服务,在住院患者中所占的比重。 5.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达到“B”级】 除达到C级的标准外,还应: 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比例≥6%,符合危重评估标准的患者≥50%。 【达到“A”级】 除达到B级的标准外,还应:

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

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1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一类二类指标 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一、一类指标: (一)一类指标Ⅰ: 1、基本标准:医院编制(实际开放)床位数,当地卫生、编制部门文件和医院资料(院办)。 2、建筑面积:达到《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后勤、院办)。 3、依法执业: (1)《医疗执业许可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校验(院办)。 (2)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卫技人员之比在1:以上(院办)。 (3)医院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注册护士之比在1:以上(护理部)(4)医院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院办)。 (5)医院不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院办)。 (6)医院不得外包、租赁科室(院办)。 (7)医院必须设置重症医学科(床位按每100张床位设2张以上)、病理科(室)(院办)。 (8)医院临床用血必须来自指定血站,严禁非法自采自供(院办、输血科)。 4、行风建设:医德医风无重大缺陷,病人满意度≥85%,随机调查50名出院病人(党支部)。 5、医疗安全:

2(1)申请评审的前一年内被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受到行政处罚(院办)。 (2)申请评审的前一年内有定性为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院办)。 (3)因管理原因直接造成重大事件(发生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或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院办)。 二、二类指标: 1、实际开放床位使用率≥85%(院办)。 2、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二甲《12天(院办)。 3、主要科室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配备(院办、医务科)。 4、二甲:大内、大外科床位数相加≥50%(院办)。 5、住院病历合格率≥90%(医务科)。 6、教学与进修: (1)为中等卫生以上学校教学医院(院办)。 (2)具有接受同级或下级医院进修的能力和条件(院办)。 7、二甲:三年内至少有1项以上厅级(地市级)科研奖励或立项(医务科)。 8、医院信息管理符合卫生部门管理要求(信息科)。 9、完成指令性任务,完成率达100%(院办)。 10、二甲:卫生技术人员专科以上≥50%(院办)。 11、外聘的专兼职人员职称、执业资格符合要求,手续齐全。所有聘用人员符合国家劳动人事制度规定(院办、医务科)。

二甲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核心条款

★二甲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核心条款 一、1.1.2.1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 【C】 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臵能力。 2.急诊部门独立设臵,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 3.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臵。 4.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2%。 5.医学影像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B】符合“C”,并 1.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 3.医学影像(含CT、超声)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A】符合“B”,并 1.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 二、1.4.3.2编制各类应急预案。(★) 【C】 1.根据灾害易损性分析的结果制订各种专项预案,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 2.制订医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部门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以及应急反应行动的程序。 3.有节假日及夜间应急相关工作预案,配备充分的应急处理资

源,包括人员、 应急物资、应急通讯工具等。 【B】符合“C”,并编制医院应急预案手册,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知晓本部门和本岗位相关职责与流程。 【A】符合“B”,并定期并及时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持续完善。 三、1.6.4.1政府指令的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C】 1、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具体的方案。 2、有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保证达标工作进行。 3、相关人员熟悉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B】符合“C”,并用当年案例证实在以下二方面能有提升: (1)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任务,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能力有一定提升。 (2)开展24小时连续性急诊科院内急救服务,组织建立本县域内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承担日常院前急救救治任务的能力有一定提升。 【A】符合“B”,并 1.有数据及相关案例证实受援方案取得预定目标。 2.数据指标显示在严重外伤(颅腔、胸腔、腹腔内大出血,与其它威胁生命需要紧急手术抢救)、急性心肌梗死(仅STEMI)、急性脑卒中等急危重症病人诊治效率及处理结果取得显著进步,其能力在本区域具有明显优势。 四、2.3.4.2对急性创伤、农药中毒、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妊娠孕产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能落实到位。(★)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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