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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

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
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

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

上完一学期的民法学,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正能量,以及杞梅老师语重心长独具特色的讲课方式所带来的深刻指导。同时我也深感遗憾,在1-18周的课程中,我因为没有处理好课程与其他工作的时间导致3次民法学课程缺席,另外有两周因为杞老师有事请假没有上课,总的来说我们只上了13周的课程,短暂的13次课程所带给我们的帮助和指导却是终身持久的。本文就杞老师独具魅力的授课方式和运用民法维护权益两方面浅谈一点自己的感受。

一.杞老师源于生活归于生活地授课方式带给我的震撼

1.上课前,在没有上这门课之前我认为选修课嘛。随便修一下就可以过关了,分不在高

及格就行,因为以前上选修课都是百无聊赖的PPT宣读,或许是因为自己不认真学习而导致对选修课的偏见,还是选修课本身以及老师的讲课方式不够吸引我引发了我对选修课漫不经心的错误认识。因为自上大学来选修课都是很多人挤在一起,老师照着课件讲课,学生在下面自由发挥,很多东西高深而不适用,很多学生纯熟为着混学分而来。这种偏见只有到上了杞老师课后才有所改变。

2.上课时,周一我依然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从学院来到课堂,但是杞老师充满磁性

的声音让我感到了不一样的课堂氛围,上了民法学才发现选修课也有别样的作用与魅力。是杞老师质朴、和蔼的声音吸引了我,更是杞老师对案例的精确分析讲述道理的教学方式震撼了我。第一次课感觉很与众不同,因为我不用挣扎着深度近视的眼睛去抄模糊PPT内容。杞老师讲课从来不用PPt,完全靠的是她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对时事的关注对生活的总结,加上她灵活的案例分析和敏锐的洞察力,用最清晰的语言把最现实的知识转化为最易理解的最有用的正能量灌输给我们。一开始我以为民法学肯定会有很多条条框框需要去记忆背诵,一定很挑战我的记忆力,但是上课时才知道杞老师没有所谓的条条框框更不用去死记硬背。她是通过自己收集的案例展开知识点的讲解,让我们把知识与生活实际融会贯通,在一种很轻松的状态下记住法律知识并灵活地应用到现实生活中,解决实际的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就上课容来看,我没有完整记录老师讲课笔记,对此有点愧疚。虽然对每次课讲述的内容不能全盘掌握,但是许多知识点任然记忆犹新。比如在老师讲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时,这个内容理论性较强,对于我们这些非专业的学生来讲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但是老师通过许多生动的例子帮助我们分析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周我迟到了就坐在第一排,老师指着我扎着的发夹问同学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从此我对此识点记忆犹新;老师讲述男女生关系时对我极富吸引力,因为我自己就处在恋爱中,杞老师就恋爱对象,恋爱成本,恋爱时如何正确处理矛盾等方面分析了男女生关系。通过讲述几个学姐的恋爱挫折给予我们启示,分析大学生恋爱的利弊,以及面对经济利益与人生价值时如何正确取舍。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在处理大学生男女关系时,应该从现实出发,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正确认识相互的依赖关系,不要过分夸大恋爱的好处,也不要过分夸大失恋的悲伤。同时面对不成熟的人际圈我们要慎重选择自己的交往对象,特别要注意取舍对方赠以自己礼物,女生要学会自立自强不能过分依赖男生,女生也可以撑起半边天,但是在与人交往中不能欺骗,更不能玩弄感情,因为任何一份真爱都需要真诚面对,精心呵护,通过杞老师的讲述我对大学生恋爱充满了自信也充满了担忧。因为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会给我们造成预想不到伤害,因此面对任何事情,都要从最好的方面的想,做最坏的打算;杞老师讲述的财产继承权,受教育权,赔偿权,债权等等对我们维护自身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就课外知识拓展来看,充分体现了杞老师高度的责任感与爱心。在上课的过程中,

她还根据时政热点向我们传授学习和就业的一些技巧,在毕业季老师根据最热的就业考证形势教我们如何在人才风暴中出彩,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劈波斩浪。最记得老师说过的三件事:一是提前准备毕业论文以求为实习和就业留出更多的时间,二是如何在面试中出彩,在这一知识讲解中老师细化到着装和每个动作语言。三是如何根据自己专业选择事业单位考试,以及什么时候准备考试和怎么考。这些知识与民法学一点勾不挂,但是杞老师凭着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及对学生高度的责任感及时向学生传播最迫切最实用的知识,传播最具有震撼力的正能量指导我们学习、工作、生活。在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无私奉献,兢兢业业的光芒。另外老师还根据时代特点向我们传播许多课外知识,比如,如何在网购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在面对威胁时如何利用法律知识自我保护。

3.上课后,大学时光短暂易逝,一个学期的课程结束了,此时正直我谈论课后感受的时

候,谈起民法学我更想谈杞老师,如果没有杞老师独具特色的授课方式,我们也不会收到异彩纷呈的学习效果。上完杞老师的民法学我深感法律的无穷力量,也更加敬佩杞老师独特的人格魅力,希望自己能认真总结老师的教学方式把法制的力量延续把爱与责任延续。

二.如何应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12周民法课程的学习,根据老师精心的讲解,可以把民法概括为:他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以及法人及其他非法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分为物权、债权、婚姻法、继承权。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呢?

1.懂法,对于我们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讲,真正懂法很困难,但是法律我们必须要懂,

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

2.用法,法律知识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式,但是法律我们不可以乱用,

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区分每条法律的适用范围,在遇到不同的问题时弄清事件的性

质有针对性的应用法律维护权益以达到合理有效的应用法律。

民法学课程使我受益匪浅,感谢杞老师精心的课程安排,我将带着这门课给我的指导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爱课程民法学观后感

爱课程民法学观后感 现在谈谈课程内容。庞维国老师主讲的《学习心理学》课程前三讲,对学习,知识以及智力技能的讲解清晰透彻,对个概念举出了简单易懂的例子。以下是本人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爱课程民法学观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爱课程民法学观后感1 今天看了老师推荐的爱课程华东师大庞维国老师主讲的《学习心理学》课程第1、2、3讲,受益匪浅。 先谈谈爱课程吧,现如今开放资源的盛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教育公平,让所有的人都可以领略名师名校的风采,无疑是我们课下“充电”的好途径。其次,从开放资源的发展中,我也看到了教育技术的未来。随着人们对学习要求的不断提高,现代化的学习对教育资源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资源的设计与开发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应用技术,都要精益求精。我们教育技术人员肩负着改善学习者学习效果的重担,绝不只是所谓的校园电教的身份。在此也希望广大的教师以及学习者能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运用新的教育技术资源来提高学习效率,也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实施。 现在谈谈课程内容。庞维国老师主讲的《学习心理学》课程前三讲,对学习,知识以及智力技能的讲解清晰透彻,

对个概念举出了简单易懂的例子。比如,智力技能的习得过程,庞老师举了一个很简单的小孩子过马路的例子,头脑中出现规则,然后指导自己的过马路行为,后来经过反复练习转入自动化阶段。还有对一个85*85的运算例子印象深刻,这个运算规则之前还真不太会用。还有,再谈什么是学习的时候,老师首先举出三个例子。 1、晚上出去散步,算不算学习; 2、在家没事做发呆突然想出一个新想法算不算学习; 3、晚上喝酒喝多了在校园遇见一同学说了很多话第二天醒来不记得了,这个经历是不是学习。 老师对三个例子作了详细的解释,来说明学习即使有趣的又是复杂的一种现象。通过老师的讲解,我对学习的理解确实发生了变化。 学习是信息和经验的转换过程,学习的侧面包括学习动机,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学习结果,学习环境。比我所理解的学习要宽泛得多。 爱课程民法学观后感2 观看爱课程《学习心理学》的智力技能和动作技能专题,看了一会庞维国老师的讲解,我就被他风趣幽默、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吸引了。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智力技能课程的开始庞老师举了一个学习多项式的例子,比如要解一道题(6x2-3-7x)/(1+3x)要解答这道题,以前我们脑中是自然形成的解题方法,具体

毛概课的心得体会

毛概课的心得体会 毛概课的心得体会1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毛泽东的思想已经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我也更深层次地理解了毛泽东思想以及其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 从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八十年中,中国人民为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命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事实表明:“中国期待着新的社会力量寻找先进理论,以开创救国救民的道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中国共产党和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这是中国近代社会和革命运动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历史产物,是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经过探索和比较后所选择的革命真理。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长期革命与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形成了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在内容上,它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揭示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并把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所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加以科学的总结和概括,使之上升为理论,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形式上,它把马克思主义从欧洲形式变成中国

的民族形式。即:根据中国的民族特点,运用中国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深入浅出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阐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政策。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毛泽东思想包括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革命军队的建设和军事战略、政策和策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多个方面的内容以及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三个活的灵魂。其精髓在于实事求是,而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路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则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根本方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所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必然结论。正如邓小平所说:“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三个基本方面,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历史便是见证毛泽东思想的最好例证。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从中国的客观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义基本原理,独立自主地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革命道路,从而开创了中国革命的新局面,并最

法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教学大纲统稿人:何焕锋 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大纲 教研室主任:执笔人:何焕锋 一、课程基本信息 开课单位:法学院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学 课程编号:023013 英文名称: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总学时:51 理论学时:40 实验学时:11 课外学时: 学分:3 开设专业:法学本科专业 先修课程:民法学 二、课程任务目标 (一)课程任务 本课程是一门法学类专业基础必修课,也是研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学学科。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从应用角度出发,在理论和实践上掌握系统的知识产权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建立较为合理的知识产权知识结构,使学生具备在法律实践中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 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 1、熟悉知识产权自身的特点,对当前法律尚不能调整的新的知识产权问题,或出 现法律冲突问题时,能够利用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去指导实践。 2、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各单行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保护对象、保护方式、保护途径的不同有明确认识,能够针对智力成果的特点,熟练应用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法律。

3、能够自行利用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顺利获得并有效维护知识产权。 4、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中,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进行有力的诉讼。 5、对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历史、现状、立法中的缺陷与不足及发展趋势等问题具有清醒的认识,为学生今后进一步的深入学习与研究知识产权法打下扎实基础。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 1、了解知识产权的范围 2、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 3、掌握知识产权的分类。 4、教学重点及难点: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了解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特定信息 2、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 3、掌握知识产权的特征 4、教学重点及难点:知识产权的特征 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 1、了解著作权的起源和发展 2、理解著作权的特点 3、掌握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 4、教学重点及难点: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 第三章著作权法的主体 1、了解著作权的其他主体 2、理解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2018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知识总结:代理和时效与期间

2018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知识总 结:代理和时效与期间 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是指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起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 实施代理行为。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代理人须有代理 权,代理权的产生或因委托,或因法定和指定。没有授权属于无权代理。二是法律规定或 当事人约定只能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遗嘱等;三是代理人在进行代 理行为时,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可视具体情况而决定表示内容。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 活动,其行为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受,如果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就不是代理,而是自己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即代理主要是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消灭一定民事 法律关系。如代签合同、代为诉讼等。 4?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目的是为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的行为效力当然归属于被代理人,包括设定的权利归被代理人享受,义务归被代理人 承担,也包括代理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被代理人赔偿。 代理权的概念及行使规则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 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 行使规则: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代 理行为,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的行为,除被代理人追认的以外,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由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为民事 活动不作否认表示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代理人的职责就是为被代理人服 务,所以,代理人应从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本着对被代理人最有利的原则,行使代理权。 3?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 人进行民事活动,前者叫自己代理,后者叫双方代理。自己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同时为代 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第三人,意思表示双方实际上只由一人实施,很难保证不发生代理人为 自己利益而牺牲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所以法律禁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指代理人同时代理 双方当事人为同一项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无法实现双方为各自的利益而进行的讨价、还价过程,代理人最终总是要倾向于一方的,所以法律也禁止双方代理。 时效的概念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财产达一定期间,即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效,又叫占有时效。 诉讼时效,又叫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以致该权利或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法原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会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掌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因此学习法律应当或者必须从研习民法开始。众所周知,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学习过程中应当掌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更好的对民法知识融会贯通,领会民法学的真谛。 对于民法学的学习方法,曾有诸多的民法学者撰文论述,我结合自己学习民法的实际感受和收获来对学习民法的方法进行粗浅的介绍。 一爱好第一,留意培养对民法学习的爱好 兴趣是第一动力,熟悉和学习任何一种学科都应当建立在兴趣之上,民法学习也是如此,只有对民法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才能在学习过程中一直保持学习激情和热情,才可能有动力去对某个详细知识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很多人在论述民法学习方法时留意强调如何思维等方面,其忽略了兴趣这一大前提,没有兴趣是学不好或者说是学不“专”民法的。因此我们在开始学习民法时就要努力培养自己对该学科的兴趣。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培养学习兴趣呢?以下几方面可以参考:如像本文开始的那段笑话一样,把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家熟知的现象想象成民法中的名词和原理,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我们理解民法中一些名词的基本含义,更能使我们加深记忆,从而有兴趣对这些知识深入学习;还可以通过对一件大家所熟知的事来进行小组讨论或者辩论赛的形式来培养学习的兴趣;此外可以介绍一些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了解他们的求学经历、毕业院校、学术成就等方面的情况,或许发现其中有自己的校友,这样也会对民法学习兴趣的培养产生一定刺激和促进作用。 二点面结合,宏观上把握民法的完整体系,微观上掌握民法的详细知识点民法是法学的“老大哥”,其理论体系是经过长时间发展和完善的,是否能正确的把握民法的理论体系,对于能否把民法“学会”、“学精”、“学专”起着要害重要的作用。民法体系虽庞大,琐碎的知识也很多,但真正把握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孟德斯鸠曾说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通过这句名言。我们可以看出民法的权利本位,即民法主要关注对于个人利益的调整和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也可以成为自己利益的国王。了解了民法的出发点,接下来对于其性质、基本原则等方面的理解就简朴多了:既然保护的是个人利益,那么其私法性就不言而喻;既然“每个人可以成为自己利益的国王”,那么其必然要遵守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自然人要进行交往,那么必然会产生对某些事情的约定或者会对别人造成一些侵害,那么民法体系中自然会有合同、侵权之类的内容,这样看来对于物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内容就不难理解了。其实仔细分析,对于民法的理论体系,都是可以遵循着“保障个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这条基线来一步步推导出来。把握了民法的基本体系,接下来就要求我们对体系中每部分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加以学习和掌握,就像盖房子一样,大致的框架弄完后,再开始对于房内布局进行完善和补充。这样我们的知识才是系统的,才是具有生命力的。对于每个知识点的学习,一定要把其“理解透”、“掌握熟”、“运用巧”,不懂就问,勤于巩固。这样我们所建的“房子”才会更耐用,更稳固,我们的理论基础才会更扎实,更充分,对以后的学习和研究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促进作用。 三民法学习要坚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人生处处皆民法”,民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早上买菜做饭会形成买卖关系,吃完饭坐车上班会产生运输合同,下车不小心被狗咬会产生动物侵权问题,去医院路上交话费不

毛概课程心得体会

毛概课程心得体会 这次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让我对于平时枯燥无味的思想政治课程有了新的改观。众所周知,上了大学就会有几门必学的课程,其中,“毛概”是必不可少的。本来以为这会是非常枯燥的课程,但是在老师的教学下,它变得有趣了起来。 在听取我的第一节“毛概”课程之前,我一度认为它是一个和党课非常接近的,充满着理论和晦涩的哲理的政治课。所以我在大二才硬着头皮选下了我唯一没有修习的必须政治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在上课之前,我以为“毛概”课会像马克思之类的课程那样通篇的理论体系让我一头雾水,或是如同党课那样沉重又枯燥,让人严肃无比。老师的课堂气氛相当活跃,让我开始不排斥本来枯燥无味的政治课起来。 老师利用每节课开堂的时候,让我们对自己所了解的关于毛概和关于社会主义的知识进行一番分享和讨论。在课程初期,老师布置给我们课题,让我们自己去了解与课题相关的内容。于是我在下课就只对老师所布置的课题进行了了解,并没有带入生活中去。后来,老师白每节课开场的分享变成了同学提问,这大大地提高了我们对于身边的时政的兴趣。由于提问和回答,我们可以自我发挥,平时对于学习的热情明显比以前高涨了许多。开设“毛概”课程的本质目的是为了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价值观的教育这三者,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的,而老师用的教学方法让我们更多地接触到了与毛概课程以及其他社科类课程的知识,并且锻炼了我们的自学能力,让我觉得我查找资料、自主学习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并且因为由于对“毛概”的学习,我对于先前学习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有了更加透彻的了解和掌握,从而加深了我对于现在我所处于的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祖国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从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价值观,端正了自己目前学习的态度,思考了我现在学习,生活的意义。 我觉得老师的上课方式非常得好,是个好老师,因为老师让自己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尽可能的多样化,并不是一味的“满堂灌”、“我说你听”而是充分地利用多媒体设施,如电视、广播、录音、录像、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化的传播工具和手段让我们的课堂气氛活跃起来,所以在课堂上我明显的觉得我主动听课的时间变多了,老师幽默风趣的话语让我不再觉得上政治课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同时老师也会和我们分享他以前的学习经历和其他与课程相关的趣事,这种做法活跃了课堂气氛,同时也调动了我们的积极性、主动性。 以前看到过这么一句话:“老师是知识化身,是生活的典范。”所以如果老师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人格魅力并且知识渊博的话,课堂自然不会太冷清。很幸运的,我正碰到了这么一位老师,卢老师用自己丰富的学科知识和多彩的生活经历点亮了我们的课堂,也给予了我深刻的影响和启迪。 我们这一届的学生都是90后的孩子了,虽然不是非主流之类的,但是还是个性鲜明的,思想活跃的,喜欢独立思考问题,同时会有较强的自我表现欲,希望与他人交流,以获得他人的理解。所以如果老师只以一种单独的教学模式,没有新鲜事物的话会让我们有一种对于课程的抗拒心理。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给我管科其他老师的教学录像资料,还有一些有意义的,有利于我们掌握课程的视频,这样让我们不觉得单调,同时在上课之前的交流又满足了同学们希望表现自己,与他人交流的要求。所以我觉得老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好老师!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 学大纲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一、《民法学》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 02231001 (二)课程英文名称 Principle and Practice of Civil law (三)开课对象 法学院专科专业学生 (四)课程性质 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民法理论知识和运用民法进行司法实务操作的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中国的民事法律实践。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等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五)教学目的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民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并对民法学的各项具体制度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具备较为熟练地运用民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主要包括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民事责任等几个部分。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讲授时应注意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协调。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64学时 学分数: 4学分

八)教学方式 课堂教学为主,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讨论为辅;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评成绩的40%和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民法概述 教学要点:了解我国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之一;重点掌握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弄清我国民法的沿革、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教学内容: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沿革;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法学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

寒假毛概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寒假毛概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一经过这几周时间的调查分析,在我们小组三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终于完成了这次的毛概实践报告,想想在这段时间,虽说不长,但真的是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们的调查报告的主题是大学生业余生活,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主题,那是因为这是与我们目前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且很多人对此也有困扰,所以,对此的调查报告才显得格外的有意义。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的任务是繁杂琐碎,包括设计、派发、回收问卷,统计分析结果,翻阅资料,总结结论,,制作、填写大纲,,绘制表格,后期完善。做的过程里,我们遇到过各种问题,有想过偷懒,但在大家的相互勉励之下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不管我们的报告是否合格,但我们至少可以问心无愧,我们是用了心、尽了力去完成的,这个过程我们走的不简单,但我们回想起就觉得很开心。 调查过程里,首先发现的就是是存在的问题。问题有许多,包括课余时间充裕,但没有效利用,不会安排课余时间,没正确认识课余时间,课余时间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多,课余生活脱离社会,没有经验上的提高。其次是成因。之所以大学生的业余生活的安排会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是有他不可忽视的因素的。包括了各种主观、客观的条件,在我们调查的同时,我们也在自我的反省,反省自身是否也存在着结果里的不良习惯,当然,我们也是存在着许多陋习的。所以我们在调研的同时,也在虚心学习,改正。

其实一开始,对这个实践报告并没怎么放在心上,想想不过是发一些调查问卷然后分析总结,写篇报告而已。但真正做起来的时候才发觉并非那么简单,首先是选择一个要调查的问题,然后要出一些围绕着这个主题的问题,问卷上虽说只有十四个问题,但就是这十几个问题以及选项就花费了我们很多时间,之后就是发放这份问卷,我们选择了晚上在自习室和图书馆发这些问卷,这一百二十份问卷,我们三个人也足足花了两个星期才发完收完,之后就是分析问卷,统计数据,这些数据还要分类统计,如何分类,这期间我们意见上也发生过分歧,但最后通过讨论还是解决了。 所以通过这次时间报告给我们感受很深,其一就是了解到实践中每一件事都不可小看,它不比我们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学习中所遇见的问题通过几个公式,几个概念,总能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而实际中则不然,总会出现这样那样意想不到的问题,也许只是个小问题,但也足够阻挡我们完成这件事的脚步,还有要办成这件事,会有多种途径多种办法,我们还要从这些方法中选出最便捷最合理的。 在这期间,我们也都意识到了一个东西的重要性,那就是团队意识,大家都知道,一个人很难能够做到完全靠自己去完成一件事,就算做到了,那也不知道得付出多少汗水,而且得到的未必是最佳的方案。但虽说都知道团队意识的概念,但做起来就并非那么简单了,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人的想法也不可能会一致的相同,而大家都会有捍卫自己的想法的心理,于是便会出现争执,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最需要的是平心静气的大家和和气气的讨论,这次实践的组员还都是

民法教学大纲

《民法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B1052104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学时数:50 执笔人: 编写日期: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是教育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以《民法通则》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按照民法调整对象的内容及其内在规律,系统地阐述了民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本课程内容广泛,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要求能用理论来分析具体案例。使学生在交流掌握民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掌握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与理论,了解国外民法学的发展的动态和趋势,理论联系实践,用以指导司法实践。并培养学生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最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民事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二、教学时间分配表

三、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明确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了解 法体系和历史发展及适用范围,理解和掌握民法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各项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难点: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法的含义 民法有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民法典和民法通则之分,着重掌握我国民法的含义。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依此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就是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渊源是指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制定的各种有关民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民法的渊源的各种类型是: 一、宪法; 二、民事法律; 三、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四、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五、地方性法规; 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的指示; 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最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正确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准确地制订、解释和执行民法,依据民法原则处理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民法学重点知识

一、法学复习的重点 民法学是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其重点不可能体现在部分的内容上,所以考生在复习民法学内容时,重点应在于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理论、民法的调整原则和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 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09年政法干警招录用《民法学考试大纲》(后称大纲)来看,民法学考试的内容大体包括民法总论部分、物权法部分、债法部分和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部分。 根据大纲的要求,我们认为各部分的复习重点主要为以下内容: (一)总论部分 民法学总论部分包括了民法的一些重要制度,学好这一部分内容,是深入学习民法学的基础。这一部分的重点内容包括: 1。民法的本质。所谓民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原则。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民法的调整原则是贯彻宪法宗旨、体现民法精神、规范民事活动、指导民事审判的基本准则。把握好民法的调整原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各项民事制度。考生在复习民法的调整原则时,应结合民法的其他内容,深入理解。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被认为是民法的“帝王原则”,考生应准确把握其基本含义和该原则在民法基本制度中的体现。 3。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考生要有较清楚地认识。就民事法律事实而言,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及其基本分类、各项分类的含义。 4。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制度。首先,应掌握公民的概念与本质;其次,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考生应当掌握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特点及比较,考生在复习时,更应当重点掌握。其他的如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及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也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5。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和民法学的核心内容,其知识点也比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对这一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附条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 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考生应当能够准确记住它的概念和特征,能够理解它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能够掌握它的法律效力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 6。代理。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考生要注意准确掌握代理的概念,并根据此概念,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其他如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无权代理的效力以及表见代理制度,这些都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7。诉讼时效。重点掌握时效和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及其性质、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意义、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期间的概念、种类病情计算等。 8。民事责任。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分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一: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一、对民法的一些认识。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任何部门法皆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之调整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原因,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和身份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就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就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民法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民法的性质。首先民法为权利法,其次,民法为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人社会的宪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在民法的范围内活动。而民事活动超出了它的范围才与行政法和刑法发生关系。民事活动是最基本的市民社会的活动,可以说民法具有领先性。 民法是私人社会的法,是民间社会的法非权力社会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调整民事社会的法。它保护的是私权。因此我认为民法是民众之法,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植根于民众的社会生活,来源于民众的社会实践,与民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在诸法之中,与民众利益关系最紧密者,莫过于民法。 二、学习民法的心得。 学习民法不能只看法条,即使是把《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都背下来也是无济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即要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学民法,要多做练习,对实际上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这种途径去理解法条,也就是说在对法条有充足的理解基础上,再去记忆。 三、民法的展望 展望民法有两个角度,一是从法本身来看法,二是从法外来看法。进入21世纪的中国民法会怎样发展?能否如前面所讲,把市民社会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权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来,深入人心,这关系到中国法治化的整个进程,也关系到经济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毛概心得体会500字_0

毛概心得体会500字 大学生是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一门良好的课程很重。以下关于毛概课心得体会500字两篇,仅供参考。 毛概课心得体会500字(一) 如今我们学习毛泽东思想,一方面是为了了解中国的革命史,因为如果不了解过去,就会妨碍我们对当前问题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是为了学习前辈们在探索中国革命道路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学习毛泽东同志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正确的科学的理论原则。 在现代社会,在如今正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认真学习并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是极其必要的。因为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现在还并不发达,我们新一代青年肩上仍然承受着开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局面的重任。特别是我们科大即将吸收国外先进科学经验的学子们,要时刻记住理论永远得由实践证明的真理,特忌眼高手低不切实际地乱搞一通。不能瞎犯错误,中国的国情不容许我们吃一堑长一智。国外的许多成功方法并不一定在中国同样行得通,这是我们时刻要记住的。正如创造了十月革命辉煌的苏联革命经验并不适用于中国。这时候我们就得学习毛泽东同志,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指导下,创造性的运用所得来的经验,而不能拘泥于理论。另一方面,在我们今后为促进祖国繁荣昌盛发展而有效的工作中,我们也切不能盲目自大,一概排除外来经验,因为实际上我们工作中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农民和城市部分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缓慢,失业人数增多,有些群众的生活还很困难;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市场经济秩序有待继续整顿和规范;有些地方社会治安状况不好;一些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相当严重,有些腐败现象仍然突出;当前有些党的干部的领导方法与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在这种情况下,工作若不做到底层,党的政策很可能不能执行

民法教学大纲

民法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Civil law 课程编码: 学时: 144 学分:9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程类别:理论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开课学期:2、3 适用专业:法学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民法学是教育部所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之一。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属于部门法学,民法学不仅要研究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以及各制度之间的关系,研究民法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研究民法适用中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它在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秩序,增强人们的平等观念、民主观念、权利观念、法治观念,自由观念,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以及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决定了民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门基本学科,决定民法学在法学教育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课程教学目标与要求: 设置民法学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民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民法意识和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民法的基本技能,提高利用民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的基本内容与教学要求: 第一章民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要求了解我国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弄清和掌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及民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明确民法的渊源及民法的效力。 [本章主要内容]: 1.1民法的概念、构成要素 1.2民法的体系、渊源 1.3民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 1 . 4民法的性质、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本章重点]: 民法的调整对象。 [本章难点]: 民法的性质、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法理学 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学时:3学时/周 学分: 3 适用对象: 法学本科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 法理学则属于理论法学中的牵头性学科。属于思想性、思维性学科,它相对区别于法学中的直接以具体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法理学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 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英文简介 Jurisprudence is the leading discipline in theoretical jurisprudence. i t belongs to the subject of thought and thinking, and it is relative to the department law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pecific legal system. Specific issues of jurisprudence is not the answer to the legal practice, such as how case hearing, how to carry out the program, citing, what kind of legal sanctions and so on, for which, it is concerned with the problem of legal principle,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a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it is the theoretical and thinking of.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但是也与实践有关。教学目的如下: 第一,提供系统、全面的关于法学和法律的概括性知识,特别是有关当代中国法学和法制的基本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法学教育的布局以及我国法制建设的概括情况,为学生今后继续全面、深入地学习其它法律知识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起一个引导性的法律知识入门课程的作用;

民法分则知识点梳理

民法分则 人身权编 第十二章人格权概述 一、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的民事权利 二、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不可分离性、非财产性、绝对性、法定性、不可转让性、支配性、无意思性、专属性 三、分类 人格权、身份权 人身权属于人权的范畴 四、人身权法律关系 1、内容 权能:控制权、利用权、有限转让权、利益处分权 义务:消极义务 第十三章一般人格权 一、人格概述 1、一般概念

①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 ②个人的道德品质 ③人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 2、法律概念 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刑事法律权利、服从法律义务和责任能力的集合 3、中国法上的人格,源于日本法,首次在《大清民律草案》 中引用 4、法律人格的含义 ①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事主体 ②指作为民事主体必备条件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人格权概述 1、概念 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 2、人格权性质: ①自然性。A、人格权始终与民事主体相伴随而客观存在,不依其意志更无需其行为而取得;B、民事主体只能享有权利而不能转让、放弃;C、法律可剥夺某些人格权,但不能剥夺尊严 ②法定性:A、自然权利需要通过法律化(确认);B、非法定权利得不到法律救济C、应然权利如何转化为法定(实然)权利? D、人格权本质上为私权

3、客体:人格利益 A、指民事主体就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名称、名誉、隐私、肖像等所享有的利益的总和 B、通常分为一般人格利益与具体人格利益 C、具有无形性特征(精神利益) 三、人格权分类 1、基本分类 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 2、分类标准:人格权的客体 (1)一般人格权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独立、自由、尊严而享有的进本权利,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包容性(宪法38、民法通则101)(2)具体人格权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表彰型人格权、自由型人格权、尊严型人格权 四、一般人格权 1、来源于罗马法 2、一般人格权产生并决定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是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化 3、一般人格权解释、产生、补充具体人格权,是一种“渊源权” 4、特征 A、主体的普遍性; B、客体的高度概括性;c、内容的抽象性 五、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关系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心得体会作文5篇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心得体会作文5篇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下面是小偏整理的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心得体会作文5篇,感谢您的每一次阅读。 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一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

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 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 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 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 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二 民法典的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 件大事。这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民法典对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 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民法典的实施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一是要尽 快制定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修改现有与民 法典规定不一致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二是政府机关要进一 步推进政府法制建设,把民法典作为决策和处理相关问题的依据。三是司法机关要以司法为民为中心,加强司法监督,畅通 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普法 力度,增加全民的法典意识。 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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