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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班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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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班算范文

导语:周末加班要么就安排劳动者补休,要么就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下面为你的周末加班怎么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周末加班工资规定: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周六、周日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 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 也就是说, 正常情况下,

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 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

休息日的工资。所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 应该按照

《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 200% 支付加班工资, 而不能认为另外100% 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 因此只支付 100% 的加班工资。

劳动者在周末被安排加班,并非必然有加班工资,如果单位安

排劳动者进行补休的话,那么就不用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否则的话就要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其周末加班工资。还有更多关

于加班工资的内容,尽在网站。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

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

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三百的工资报酬。

分析:

劳动法的规定中首先明确了3种加班情形:超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

另外该法条还明确了3种加班情况发生后,是支付加班费还是

补休,具体如下:

超时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休息日加班:必须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应支付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实践中,好多企业单位通过补休或者通过抵消请假来处理加班,在超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下违法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问题

1.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2.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xx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3.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1,计件工资也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而完成的计件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但是没有支付额外的50%(或者100%或者200%),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应该将该部分补充支付给员工。

2,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

照加班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一般很难计算和统计加班时间。

但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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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月计薪天数与月工作日在加班日工资标准的计算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

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年三月十七日 解读: 一、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

公司加班通知范文6篇

公司加班通知范文6篇 有时候公司或者员工会要求加班,下面是公司加班通知范文,欢迎参阅。 公司加班通知范文1 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公司和部门的管理水平,提高员工的自身职业素质和技能,更好的促进上下级的联系和沟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集团的工作时间由原来的周六半天工作暂调整为周六全天上班(各下属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工作要求,确定本公司的工作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工作时间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当前的工作状况和管理现状做出的阶段性安排。目的是在保证工作的完成的同时,促进公司文化建设和部门员工队伍建设,促进员工培训与学习活动的开展,促进员工技能的提升,同时为上下级的沟通提供时间保证。 2、周六全天上班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要求并执行考勤和打卡,有事情要处理的执行请假程序。 3、周六主要工作事项:处理本周未完成工作;开展公司/部门/班组例 会及部门活动;开展公司/部门/班组培训;上下级的工作及生活沟通;等等。请各级管理人员负起责任,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充分利用好周六时间,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工作氛围的转变。 4、为了体现在考勤制度上对员工的承诺,周六下午工作按照加班的方式进行处理,员工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轮休或得到加班费。

特此通知 发布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 公司加班通知范文2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加班及倒休的管理与统计,现把有关加班、调休管理的具体要求再进行细化并发布实施,请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权限,共同促进加班和倒休的有序进行。 1、自2月16日起,员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备给人事部门,非常必要时可以辅助以短信申请,但事后一定要补上正式的《加班申请表》。 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报《加班申请表》的,需当日短信报经部门或项目经理,说明事由,并于加班结束时打卡,于次日补填《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确实是因外部或内部特殊情况造成的意外加班,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如仅因为个人时间安排或工作效率问题造成的"加班"时间,不得作为加班进行计录。 加班地点不在公司的,同样需于加班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填《加班申请表》并在批准后报备给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将以经批准《加班申请表》作为统计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据。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批准方可进行。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公休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或加班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照工资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如果计算小时加班加点工资,则在日加班加点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按照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上海行政部门的最新规定,计算加班工资与计算假期工资是相同的: 加班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法定比例; 假期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法定比例。 【相关阅读】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加班还有相应的加班费的,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诉讼,而且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员工的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加班时间不足该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就让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加班时间不足怎么算 1、员工工资平时工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计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正常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周末加班按照正常上班小时工资的2倍计算,节假日加班按照正常上班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

2、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如何计算,本文拟对加班费问题作一个简单梳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第一部分、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 根据 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 根据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 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 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

加班通告怎么写

加班通告怎么写 有时候公司或者员工会要求加班,那么关于加班的通告该怎么写?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加班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加班通告范文一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无故加班,如各职能部门、项目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工作未完成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负责人指定事项需继续工作者,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加班,且需要填写《加班审批表》,以便考勤管理。 二、加班分类 员工加班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计划性加班:因项目开展计划性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可预见性原因需加班。 应急性加班:因项目临时突发事件,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加班。 三、员工加班申请流程: 员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1、计划性加班要严格履行加班申请程序,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且提前一天报至行政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加班;如实际情况需要多人或多天加班,须附《加班计划明细表》。 2、应急性加班在加班前须提前至少两个小时打电话告知所在部门经理, 同时电话知会行政人事部,加班结束后至行政人事部补办加班申请程序。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时间由加班审批表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 2、加班但未填加班审批表或填加班审批表而未打卡,均作加班无效处理; 3、行政人事部必须认真、客观、公正进行相关考勤作业,对考勤中发现的虚填假报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加班通告范文二 技术部全体员工: 你们好!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技术部每周上六天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南京正常出勤的员工每周六由原来休息改为正常上班。 2、加班期间请各级管理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各部门各组负责人,对加班期间情况要了解清楚,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技术部 20xx年月6日 加班通告范文三 全体员工: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考虑员工支持和配合公司发展的敬业程度,现公司决定对员工工资、加班费做以下调整: 1、所有新入职员工工资底薪为1500元+加班费+超产奖,包食宿; 2、所有老员工的工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近期将进行调整; 3、新员工加班费,由每小时6元调整至6.5元; 4、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员工的加班费,由每小时6.5元调整至7.5元, 5、公司设立员工推荐奖,老员工为公司介绍新员工入职,该新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公司奖励老员工:100元/人的奖励。 以上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xx年x月x日 加班通告范文四 根据近期生产运作要求,经生产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将对各部门人员有计

倒班加班费怎样计算

倒班加班费怎样计算 1、加班费的基数计算,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2、补休还是付加班费,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倒班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有一些单位需要24小时或者更多时间生产不停歇作业,所以需要有几个班次进行轮流的更替工作。那么倒班算加班吗?倒班加班费怎样计算呢?有关倒班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加班费的官方计算方法 1、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 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2、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通知 周末加班通知

周末加班通知 有时公司会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在周末加班,周末加班就会有加班通知,下面给大家带来周末加班通知,供大家参考!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一 各部门: 因本周六(1月19日)、周日(1月20日)学院组织期末考试,经研究决定,本周六、周日学院正常上班,请各部门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和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协调、安排好寒假加班工作。 特此通知 20xx-1-15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二 关于周末加班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系、部: 为保证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学生处、团委、全体辅导员、新生班主任,9月20日、9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不休息。其相关工作人员,9月21日(周日)早八点报到。 特此通知。 xxx学院东方学院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三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加班及倒休的管理与统计,现把有关加班、调休管理的具体要求再进行细化并发布实施,请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权限,共同促进加班和倒休的有序进行。 1、自2月16日起,员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备给人事部门,非常必要时可以辅助以短信申请,但事后一定要补上正式的《加班申请表》。 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报《加班申请表》的,需当日短信报经部门或项目经理,说明事由,并于加班结束时打卡,于次日补填《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确实是因外部或内部特殊情况造成的意外加班,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如仅因为个人时间安排或工作效率问题造成的"加班"时间,不得作为加班进行计录。 加班地点不在公司的,同样需于加班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填《加班申请表》并在批准后报备给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将以经批准《加班申请表》作为统计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据。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批准方可进行。 2、截至2月15日以前的因加班所结余的存休,请各位员工自行统计(以小时为单位)并汇总,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2月18日下班前返到综合管理部人事部门(前台),本次统计所结余的加班时间即为以后申请调休的依据。过期未报备的,视为无加班

公司加班费怎么算 如何计算加班费

公司加班费怎么算如何计算加班费 题要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而不同工时制度下的劳动者,在计算其加班费的时候,可能确定加班时间的范围不一样。单位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在此标准上支付加班费。 ▲一、公司加班费怎么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

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五、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

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案例.doc

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法 定加班工资案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月薪为2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工资基数就 是:2500÷21.75=114.9元。 春节加班工资算法。 下面我们来算一下春节加班工资。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春节七天假期中,初一到初三是国家法定假日,初四到初七是休息日。 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计3天。在这三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3。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300%×3=1034.5元。

春节休息日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休息日为农历正月初四至初七共计4天。在这四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4。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他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200%×4=952.4元。 春节加班工资总数。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春节加班工资等于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之和。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春节加班工资=1034.5+952.4=1986.9元。 五一假期加班工资。 下面,我们在算一下五一假期加班工资。五一假期中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二日、三日2天为休息日。如果月工资为2500,五一加班工资=(2500÷21.75天×300%×1)+(2500÷21.75天×200%×2)=804.6元。 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

公司加班通告怎么写

公司加班通告怎么写 公司加班通告1 各位同事员工: 公司进来业务繁忙,在此阶段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一起去完成,为公司的更快更好开展而努力, 所以希望大家周末加班, 当然公司不会白白占用大家的周末时间,除了加班费外,公司还会有其他奖励, 希望员工能够支持公司,理解公司,为公司的开展做出奉献, 特此公告。 xx公司行政部 年月日 公司加班通告2 根据近期生产运作要求,经生产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将对各部门人员有计划性的加班安排。 加班时间段:从18:00加班至21:00下班,3月20日加班人员名单如下: 以上请各位同事积极配合,谢谢! xx公司生产部 20xx—3—20

公司加班通告3 近期公司各部门对于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有点混乱,为保障员工的加班利益和标准公司加班管理办法,现将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加班的手册重申如下: ⑴员工加班需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中心副总批准,于加班前的正常工作时段内5小时交人力资源部,加班次日12:00时前填写经部门主管确认的《加班确认单》交人力资源部方可计算加班时间,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⑵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的,应于次日上午12:0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及《加班确认单》,按正常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核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方可生效,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⑶加班时数核定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未满半小时不予计算,超过1小时,不到1。5小时以1小时计;超过1。5小时,不到2。0小时以1。5小时计,以此类推。 ⑷加班时数应据实申请,如虚报加班按《奖惩管理管理办法》相应手册执行。 ⑸加班后如需安排调休的,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作缺勤处理。 ⑹调休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如不能安排在周六或周日的,调休申请必须经中心副总审批方可生效。

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 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 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 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 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 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 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 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 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

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 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 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 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 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工资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约定的工资确定。 (二)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 (三)其它情况下,按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另外,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平时加班每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平时加班每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每天8小时以内不计算,您每天工作10小时也就是说有2个小时属于是加点,如果你的月薪以3000元为基础,平均每天100块。周1---周5那么每天应该给您的加班费:10小时工作时间减去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100÷8)×(10- 8)×150%=37。5元的加班费。↓↓↓ 每小时工资工作超时时间加点工资给付比例 周六周日加班按照200%的日工资比例给付,如果也是10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就是50块的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300%的日工资比例给付,如果也是10小时的工作时间,加班费75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 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 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 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 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 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 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0年最新版周末加班通知

( 通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3732 2020年最新版周末加班通知Latest weekend overtime notice 2020

2020年最新版周末加班通知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一 各部门: 因本周六(1月19日)、周日(1月20日)学院组织期末考试,经研究决定,本周六、周日学院正常上班,请各部门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和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协调、安排好寒假加班工作。 特此通知 20xx-1-15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二 关于周末加班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系、部: 为保证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学生处、团委、全体辅导员、新生班主任,9月20日、9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不休息。其相关工作人员,9月21日(周日)早八点报到。 特此通知。 xxx学院东方学院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三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加班及倒休的管理与统计,现把有关加班、调休管理的具体要求再进行细化并发布实施,请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权限,共同促进加班和倒休的有序进行。 1、自2月16日起,员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备给人事部门,非常必要时可以辅助以短信申请,但事后一定要补上正式的《加班申请表》。 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报《加班申请表》的,需当日短信报经部门或项目经理,说明事由,并于加班结束时打卡,于次日补填《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确实是因外部或内部特殊情况造成的意外加班,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如仅因为个人时间安排或工作效率问题造成的“加班”时间,不得作为加班进行计录。 加班地点不在公司的,同样需于加班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填《加班申请表》并在批准后报备给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将以经批准《加班申请表》作为统计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据。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批准方可进行。 2、截至2月15日以前的因加班所结余的存休,请各位员工自行统计(以小时为单位)并汇总,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2月18日下班前返到综合管理部人事部门(前台),本次统计所结余的加班时间即为以后申请调休的依据。过期未报备的,视为无加班记录,日后不再补批。

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工人的上班时间是早九晚五,也就是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8个小时。但在8个小时之后,单位可能还需要安排工人加班,虽然法律赋予了工人拒绝的权利,但其实大部分工人都是服从加班安排的。那此时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

关于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目前公司已全面进入运营期,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值班津贴的发放,结合实际情况,特对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如下: 1、公司提倡在8小时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如需要加班,应提前提交EHR加班申请,得到事先授权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提前申请核准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员工上下班路途时间及用餐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2、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正常工作当日延长的工作时间,统计时以累计8小时为1天; 3、双休日加、值班和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优先安排调休(1年内有效),无法安排调休再进行加班津贴支付; 4、公休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两天双休日和长假期间扣除法定节日以外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双休日上班、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不计算加班津贴; 6、凡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安排值班的,按照加班津贴标准计算; 7、加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1加班津贴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标准工资。 .2加班津贴支付: .2.1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

支付加 班工资; 7.2.2 公休假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7.2.3 法定节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8.1 值班津贴标准 8.1.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津贴标准:100元/次; 8.1.2其他人员值班津贴标准:80元/次; 8.2 值班津贴支付 8.2.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按照100元/次支付; 8.2.2 其他人员值班:按照80元/次支付;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4日之前各部门事务员上报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至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如对加值班数据有异议,以打卡记录和EHR请假审批记录为准。以上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2015年12月25

周末加班通知

周末加班通知 本文是关于周末加班通知,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一 各部门: 因本周六(1月19日)、周日(1月20日)学院组织期末考试,经研究决定,本周六、周日学院正常上班,请各部门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和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协调、安排好寒假加班工作。 特此通知 20xx-1-15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二 关于周末加班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系、部: 为保证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学生处、团委、全体辅导员、新生班主任,9月20日、9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不休息。其相关工作人员,9月21日(周日)早八点报到。 特此通知。 xxx学院东方学院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周末加班通知范文三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加班及倒休的管理与统计,现把有关加班、调休管理的具体要求再进行细化并发布实施,请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权限,共同促进加班和倒休的有序进行。 1、自2月16日起,员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备给人事部门,非常必要时可以辅助以短信申请,但事后一定要补上正式的《加班申请表》。 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报《加班申请表》的,需当日短

信报经部门或项目经理,说明事由,并于加班结束时打卡,于次日补填《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确实是因外部或内部特殊情况造成的意外加班,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如仅因为个人时间安排或工作效率问题造成的“加班”时间,不得作为加班进行计录。 加班地点不在公司的,同样需于加班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填《加班申请表》并在批准后报备给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将以经批准《加班申请表》作为统计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据。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批准方可进行。 2、截至2月15日以前的因加班所结余的存休,请各位员工自行统计(以小时为单位)并汇总,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2月18日下班前返到综合管理部人事部门(前台),本次统计所结余的加班时间即为以后申请调休的依据。过期未报备的,视为无加班记录,日后不再补批。 3、员工请调休假需在《请假单》上标明调休那天的加班时间,人事部门会依照经批准的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存休。前台每月统计完当月考勤后同时生成新的存休表作为下期员工请假的依据。 4、本通知所指加班与存休,仅在本年度(公历)有效,不进行跨年记存。员工有存休时间,本人申请调休后因公司工作需要未能让员工享受调休的,公司会在每年元旦前,按本人工资标准核算出小时工资,并按两倍标准进行折算(法定假时间加班按三倍标准),一次性结算给员工。但员工未提起调休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调休,不再另行折算工资。 5、原来文件中与本通知要求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xx年2月12日

星期天工作工资怎么算

星期天工作工资怎么算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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