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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的方案

合理避税的方案
合理避税的方案

一、公司介绍

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是一家专业提供信息化软件产品和服务的国家高新、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集资和深圳市双软企业认证,通过CMMI-3、ISO9001:2008认证。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郑州、贵阳、南昌、济南分别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主要产品是福利plus和工蚁宝,福利plus已有500多家企业客户,220万以上的员工正在使用,行业口啤,备受认可。商城上有各类在售商品300多万种,品牌供应商有100多家,客户可以在上面享受到企业集采的优惠价格,企业客户使用平台是零成本,不收平台使用费,不收取平台定制、个性化升级的费用。工蚁宝主要解决公司临时用工产生的个税和社保的问题。公司的主要客户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四大银行、大型国企、央企等;

二、产品介绍

1,网上商城:京东、网易严选、苏宁、美团、自营、办公采购等等超过200万种商品。

2,线下商城:购买苏宁、华润、沃尔玛、天虹、家乐福等各大商超购物卡!

3、充值费用:话费、油费、流量费、生活缴费、视频会员等服务

4,差旅服务:机票、火车票、酒店预订、滴滴出行等服务

5,教育培训:对接风向标、深圳新为等给企业员工提供培训服务

四、法律法规(政策解释与利用)

4.1 工会经费

工会费支出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与其他。每种支出都有明文规定,一般不可发放现金和购物卡,可发放提货券。

工会支出主要是米面粮油、旅游、电影票等商品。

工会福利通常要融入企业文化,解决对口扶贫地区商品销售。

解决方案:

将福利PLUS嵌入到工会系统,定制“工会福利”板块,挑选工会支出合规商品。

嵌入“扶贫商品”板块,划拨专门“扶贫积分”,只能消费对口扶贫商品。

5.2 薪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职工薪资总额福利支出的14%,工会费2%,教育费8%准予所得税前扣除。

《社会保险法》规定五险一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工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如何利用政策进行规划,达到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还能提高员工收入!

一、员工节日福利、生日福利、日常福利发放,做到弹性福利。

二、高管税收筹划:税率从45%降到6%。(操作手法:1、培训费;2、技术服务费等)

三、利用福利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适用严格按照薪资来交社保的企业)

以客户为例:1亿元薪资经福利筹划后,企业少支出986万,员工税前多得488万元。

5.3、差旅费、其他杂项费用

1,公司部分衣食住行与业务招待需提供正式的发票或单据;

2,需确认业务的真实性;

3,需合法合规化;

解决方案:

1,与福利平台合作,整合优质品牌如京东、网易严选、携程、去哪儿、美团、滴滴出行、美年大健康等平台资源,为企业提供方案多样的购物商城、交通差旅、门票旅游、充值转让、餐补福利解决方案;

2,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大大提高员工满意度。用“福利plus”企业统一结算各种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收到相关发票,可计入对应科目;

3,公司获得6%的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4,支付给客户的费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合法合规;

五、合作方式

1、企业与平台签订合同,服务有保障;

2、员工购物的金额、物流清晰可查;

3、所有操作合规合法,风险管控严格;

4、有效成本控制,资金绝对安全;

5、所有消费开据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实现合同、资产、发票、物流的四流合一;

(整理)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避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性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 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 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 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 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 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 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 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 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 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 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 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 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合理避税各种方法 原理

企业合理避税各种方法运用 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张小姐透露,他们在审计外资企业的时候,常会遇到一些利用现有中国税法不健全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中,就遇到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部设在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这家企业“长亏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和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贷款高利率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 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资产评估提高折旧张小姐曾遇到过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在华子公司因为要和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所以也要同时评估其在华房产。这也是外资一种避税的有效方法。如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的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地建公司记者还从一位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过的陈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他们那里曾经也采用过相同的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和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导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企业三大合理避税技巧

企业三大合理避税技巧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的创业行程,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面临纳税那个难题。对中小企业,特不是创业者来讲,就确实是曾经听讲过诸多的节税筹划,却全然无从得知自己该进哪个门,该走哪条道。甚至于哪部分行为属于节税筹划,哪部分行为属于违法的偷漏税行为都分不大清晰。 事实上,纳税与节税筹划本身并非是专门难的情况,有时候就像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它,就看得专门清晰了。因此,要捅开这层窗户纸,先要搞明白一个概念,即什幺是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纳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 筹资方案避税法

筹资方案避税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筹资方案避税要紧包括筹资渠道的选择及还本付息方法的选择两部分内容。 一般来讲,企业筹资渠道有:1、财政资金;2、金融机构信贷资金;3、企业自我积存;4、企业间拆借;5、企业内部集资;6、发行债券和股票;7、商业信用、租赁等等形式。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专门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关心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通常情况下,站在避税的角度,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存效果最差。其缘故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到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出现“削山头”现象。同样,金融机构贷款亦可实现部分避税和较轻度避税:一方面,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企业的投资产生收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从而使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降低。因此讲,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

合理避税的手法

作假帐的手法,妈呀,这还不偷走!! 几乎所的财务人员都被逼着要做假帐,以下就把本人将做假帐的手法粗略总结如下,仅当是各位进行审计工作时一个备参吧,别说是我教你做假帐哦: 1.成本费用互化 操作方法:将属于成本项目的支出帐务处理变为费用以达到当期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将属于费用项目的支出成本化以达到控制税前扣除比例及夸大当期利润的目的。原因:因为成本由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组成,而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容易混饶,所以是该操作的漏洞。另直接材料中包含的运费及人工搬运等费用也与管理费用较容易整合。 2.费用资本(产)互化 操作方法:将属于费用项目的帐务处理变为资产,从折旧中递延税前扣除。或将属于资产类科目的支出直接确认费用,当期税前扣除。 原因:部分资产价值本身就包含费用,故可将其他费用整合进入资产价值,反之亦然。另资产修理,借款费用等本身确认边界比较容易人工虚拟。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确认的依据较容易虚拟。 3.费用名目转化 操作方法:将部分税前扣除有比率限制的费用超额部分转变为其他限制较宽松的或没限制的费用名目入帐,以达到全额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减少相关税费等目的。原因:费用确认以发票为依据,发票容易虚拟。 4.费用预提/递延/选择性分摊 操作方法:为控制当期税前利润大小,预提费用,以推迟纳税。或为其他目的(如股权转让价,当期业绩)夸大当期利润选择递延确认。 另有选择性的将费用分摊,如在各费用支出项目上分摊比例进行调节,控制因该项目造成的税费(如调节土地增值税)。原因:同第3点。 5.成本名目转化 操作方法:将属于本期可结转成本的项目转变为其他不能结转成本的项目,或反行之。 6.成本提前&推迟确认/选择性分摊 操作方法:将本期结转成本时多结转,或本期少结转,下期补齐,或选择成本分摊方法达到上述2个目的。原因:成本结转规定较模糊。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避税与反避税)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避税与反避税)

合理避税方法: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 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 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 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二)原材料 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 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 销项税额"。(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 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 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五)价外收入不 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 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 冲减财务费用。(六)三包收入"不记销 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 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 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 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 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 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

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十

企业利润常用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企业利润常用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成果。企业的利润一般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等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扣与转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和债券利息,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投资损失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以及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退还的增值税等。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营业外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利润常发生的舞弊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业务。关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等常发生的舞弊,譬如:虚列产品和其他销售收入调节利润,虚列销售成本和费用调节利润等,前面章节已用阐述。本章重点放在揭示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等业务事项的舞弊行为。 1、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帐或跨期入帐,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帐,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2、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增值税合理避税要点与方法

一、增值税合理避税要点与方法 通过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已经成为国税的第一大税,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条文,增值税的避税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差别,利用基本税率的项目与低税率项目混合,以低税率来避税 增值税条例规定仅有5类货物可以享受低档税率,而避税者则是千方百计地将其他货物混入这5类之内。其所应用的手段一方面在于根据税收法规对这5类货物的界定上的缺陷或疏忽,例如这5类货物中有农机和农用物品这一类,规定适用13%税率的农机是指农机整机,而农机零部件则不属于“农机”的征收范围,而一些生产农机的企业也许既生产农机整机也销售农机零部件,而且可以把一些小农机装配成功能效用更大的农机,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很难区分哪些是销售整机的收入,哪些是销售部件的收入,而且是否因为一些小农机可以装配成更大的农机而认为这些小农机是属于17%税率的“零部件”,恐怕这都很难界定。所以企业就往往利用这些法规规定上的模糊概念来逃避较高的税收。这就要求税务主管部门在法规的界定上应该准确严密,从而防止避税。另一方面,企业利用税率差异避税的手段还在于人为地混合高、低税商品,与前一种手段相比,这种手段就显得更加赤裸和恶劣。例如,法规明文规定农用汽车、机动渔船不属于“农机”的范畴,但一些企业就偏偏通过各种虚假手段将它们混入“农机”,按13%税率纳税。对于这类避税的反避税,税务机关就应该着重在查证上下功夫了。 2.通过挂靠几种免征增值税项目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新增值税条例规定了几类免征增值税项目,于是一些企业就以各种方式挂靠在这几个项目名下,利用免税项目,进行有效的避税活动。 3.利用采购农产品享有10%的扣除条款来避税 这方面,往往避税额比较大,特别是直接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农产品,因为这部分商品与农民有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商品经济不发达,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导致农产品买卖的结算制度、付款制度以及票证管理极不健全,这给企业避税带来很多机会。如企业可扩大购人农产品的收购额,从而扩大了扣除税额,甚至虚减利润,影响所得税的征收。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不是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16种方法,做足税收 筹划! 现在每个行业竞争都很激烈,每个老板都希望把自己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下来,让企业利润更多一点。企业老板想要降低成本费用,还要搞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别到最后让企业多交了冤枉税,减少企业的利润,这就需要财务上有个会计方面的能手。 所以很多企业的老板,要求自己企业的会计把税收筹划和企业税收风险的问题放在首位。 日前,后台也收到了很多关于税收筹划的会计朋友留言,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具体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什么不同?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doc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 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 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 所以叫做“增值”税。现 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 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性的 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 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岀公平、个性、透明、 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 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 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 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 ,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 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 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 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 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 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 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 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X 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就销 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 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 收入; 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 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以物换物; 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岀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 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 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 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 (一) 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二) 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 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三) 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 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 (四)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四) (五) (七) (八) (九

关于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技巧

关于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技巧 2011 合理避税不仅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不失为一种较为现实的做法。本文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合理避税的方法,与大家分享。 一、绩效工资均量发放避税策略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高,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比重就越大。如果某个纳税义务人的工资、薪金类收入极不平均,相对于工资、薪金收入非常平均的纳税义务人而言,其缴纳税收的比重就大得多。这个时候,对工资、薪金的筹划就可以采用平均分摊的方法。 案例1:某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制度,底薪为1200元,提成奖金为销售额的1%,每年5~8月为销售旺季,销售员小王在销售旺季每月提成额约为1万元,4个月累计为4万元,小王在销售旺季每个月纳税=[10000+1200-2000]×20%-375=1465元,全年纳税约5860元。 若小王的销售提成在5月至次年4月分摊,则小王每月纳税额=[(1500+40000÷12-2000)×15%]-125=300(元),全年纳税约3600元,两者比较,节税2260元,相当于淡季两个月的工资,节税效果相当可观。 在某些受季节或产量等方面因素影响的特定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行业,对于其职工工资收入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合理调节奖金发放的时间,能为员工节税,提高实际收入水平,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与发放比例调整避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 合理避税方法: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

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 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

合理避税的10种方法

1差旅费补贴 (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 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 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 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 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20%=24000元 应纳税额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 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

合理避税方案

合理避税方案: 到手的工资奖金多点再多点纳税光荣节税有方 经过一个月的繁忙工作,人们总会盼望到手的工资奖金可以多点再多点,这样才能抚慰一颗早已疲惫不堪的心;而公司老板则期望公司的收益可以好点再好点,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成功企业的形象。可是,一个问题却让众人逃避不了的,那就是“纳税”!一方面积极纳税是光荣的,另一方面,学会节税也是不错的! 哪些收入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如下: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一个人一生要缴多少税? 一位税务专家按照虚拟的案例估算出,一个月薪4000元的

上班族一生大概要缴纳20万元的税。该案例假设一个人25岁参加工作,月平均工资4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奖金1.2万元,30岁时存款达到20万元,花费30万元买了普通住宅一套,贷款20万元;35岁花费20万元买了一辆车,贷款10万元。那么到60岁退休他将要缴纳20万元的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8万元。 节税方案一:一次性收入分次申报税法规定: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广告设计,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通过适当分次领取报酬,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总额。 合理避税方案(二) 案例1 小姐是一知名室设计师,最近,她遇到一件难题,那就是该怎么缴税。“我并不想逃税,只是想知道可否能让我少缴一点?”她希望以她为某公司做室设计所得的一次性收入25000元为例:节税筹划前如果一次申报,按照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如果一次收入超过20000元,20000元至50000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税呢?常用的避税方法风险多多大?下面为你一一分析:歪招之一:先签合同后过户即“以租代售” 规定原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避税方法: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买主付给房主租金抵扣房款。双方约定,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税费。案例分析:王小姐在朝阳区看中一套二手房,价格 34 万元,面积合理,装修也不错,王小姐很满意,便告诉中介想买下这套房子。中介却告诉王小姐,这套房子是房主2003 年才购买的,按相关规定,购房未满5 年需征收5% 的营业税。见王小姐打起了退堂鼓,中介便给王小姐出了一个主意,让王小姐和卖方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说明房屋归王小姐所有,王小姐把购房款交一部分给卖方, 5 年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 合理避税” 。专家评论:这种方式的市场潜在风险很大。房屋系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买卖,仅有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相关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不动产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以先签合同后过户的方式转让房产,在合同期间,当房价波动较大时,房主可随时毁约,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则只能重新选择房源,这对买方来说是一个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歪招之二:“黑白合同” 规定原文: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避税方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低于实际支付的房款,到房管部门缴纳税款时,再按照评估的价格缴纳。这样的话虽然营业税和个税并不能逃掉,但能把合同交易价格做低一些,缴税税基小,纳税额也会减少。案例分析:霍小姐2004年在亚运村以6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花了6万的装修费;今年8月份以100万卖给了王先生。如果按照实际的交易价格办理登记,则霍小姐需要交纳5.5万的营业税、1万的个人所得税(按售房收入1%计算);王先生也需要交纳15000元的契税。而交易双方为了避税,将合同价做到72万,则霍小姐只需要交纳3.96万的营业税,由于没有售房收入的差额所得,霍小姐就不需要交纳个税,同时,王先生的契税只需要交纳10800。这样,通过做低合同价,可以为交易双方节省的税费总共为2.96万元。专家评论:在众多的偷逃税行为中,虚报房价,低价评估的数量最多。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另一方面,买方如果动起歪脑筋,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也会产生纠纷。同时今年

A集团合理避税的方案

A集团合理避税的方案 “企业生产、销售、投资各个环节的不同安排,都可能导致税负的变化。”东方百纳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姜海霖说,企业的每个动作都要花钱,因此要学会核算同一动作因方式不同而导致的成本变化。 产品、服务税率从高 某上市公司(A集团)是一家生产空调设备为主的民营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不含税),年利润1亿元,年缴纳各项税费5000万元,其中增值税3000万元。增值税税负(增值税占总销售额的比例)高达6%,高于一般制造业企业4%~5%的平均水平。 为何增值税税负会比其他企业高出一大截?A集团找了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帮他们分析 原因。结果发现,企业把空调销售及后续安装、维修、技术服务、运输等业务收入都开在一张发票上。“这是典型的混合销售。”姜海霖说,这种现象在制造业企业非常普遍。 假如A集团销售一批空调,加上后续服务所得为100万元,其中空调价格80万元,运输费5万元,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共计15万元。售卖空调应该缴纳增值税,现行税率为17%;而其他只需缴纳营业税,现行税率为3%或5%。 “这种情况下,就会从高征税。”姜海霖说,A集团这100万元都将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共计17万元。但如果把生产之外的服务性环节都剥离出去,成立独立的运输公司、独立的空调服务公司,其中20万元就只需缴纳营业税,这样,每100万元可以节税2.4万元~2.8万元。

利用无形资产能节税 A集团在全国各地有生产企业5家,其中生产制冷设备整机企业3家,分别是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其中C公司是今年新设立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二免三减半(两年内免缴所得税,从第3年开始的三年所得税税率为16.5%),目前处在免税期。另外两家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都已到期,现行税率为33%。 这种情况下,如何减少集团总税负?很多企业会使用降价销售方式。但姜海霖指出,这种方法越来越行不通了:“当地税务机关有公司历史销售数据,他们很可能会要求公司给出一个降价的合理理由。” “可以利用无形资产做文章。”姜说,因为C公司是新公司,在未来5年内都可享有免税以及减税优惠。A集团可以试着把C公司做成一个品牌企业,然后让其他四家生产型企业以贴牌或者以C公司租赁其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的方式,成为C公司的产品供应厂家。 这样一来,其余四家企业就必须使用C公司的品牌,也就需要向C公司缴纳品牌使用费。“这个费用可以折入企业的成本中,从而抵扣部分应税收入。”姜海霖分析,假设其余四家公司每年分别向C公司缴纳品牌使用费600万元,那么这2400万元成为C公司收入后无须缴税,四家公司可以少缴总计198万元企业所得税。 出口、促销周密安排 A集团本部及生产企业都自营出口,但除了本部之外,其他所有出口企业均在东北。这让集团领导非常头疼。尽管有退税,但因当地退税效率不高,造成了资金占用。其中一家生产企业90%的产品都用于出口,当地政府提出用内销部门的税收来抵扣退税额度。这就造成了应退税永远都扣不完。

一般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能帮助企业合理节省一定的费用,但是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将方案进行的合理、合法,很大程度上避税方案的选择与企业有很大关系,尤其是企业的性质、身份,不同身份选择上有很大不同。 一般纳税人纳税的优势 1、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这也为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2、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3、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不能企及的; 4、可以享受免,抵,退税; 一般纳税人税务筹划的方向

企业如何纳税筹划不仅是各位企业家关心的话题,国家也一直致力于减轻企业负担。一系列降负减税的政策红利下发,一方面是为了减少企业税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从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一方面也是鼓励企业认真阅读仔细钻研税务法规和政府文件,在不违法的大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理合法的避税方案。 对于纳税,主要是两块,即销售额避税和和进项税额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 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进项税额节税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 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 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合理避税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项技术,并非随想所欲就能进行的,选择合理避税方案时,保持合理避税方案的合法性是首位,也是比较基础和关键的。

企业合理避税的60种方法+42个技巧

【绝对干货】企业合理避税的60种方法+42个技巧,赶紧收藏!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母公司,下挂*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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