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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保健品原料 新资源食品原料 (最新)

2017 保健品原料 新资源食品原料 (最新)
2017 保健品原料 新资源食品原料 (最新)

一、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87种)

按拼音顺序排列87种 B 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 赤小豆。

D 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 阿胶。

F 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 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 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J 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K 昆布。L 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M 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P 胖大海、蒲公英。

Q 芡实、青果。R 肉豆蔻、肉桂。S 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T 桃仁。W 乌梢蛇、乌梅。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Y 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Z 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二、新增中药材物质(15种)

1 人参人参

2 山银花华南忍冬红腺忍冬灰毡毛忍冬黄褐毛忍冬

3 芫荽芫荽

4 玫瑰花玫瑰

5 松花粉马尾松

6 油松同属种植物

7 粉葛甘葛藤

8 布渣叶破布叶

9 夏枯草夏枯草

10 当归当归

11 山奈山奈

12 西红花藏红花

13 草果草果

14 姜黄姜黄

15 荜茇荜茇

……………………………………………征求意见中,未正式公布……………………………………………

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114种)

按拼音顺序排列114种 B 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 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 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 番泻叶、蜂胶。G 龟甲、骨碎补、蛤蚧。H 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J 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K 诃子、苦丁茶。L 罗布麻、芦荟。M 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

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N 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P 平贝母、佩兰、蒲黄。Q 青皮、茜草、

四、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五、新食品原料目录(最全87种)

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不包含可食用菌种),汇总截止2014年第20号公告。具体用量,自行百度对应公告。

【更新】新食品原料及食品原料相关公告总览(更新至17/02)

重新整理了卫计委审批的新食品原料(原新资源食品)及普通食品等公告,截止2017年02月06日。

2016/2/6

2月6日,国家卫计委政务大厅新公布四类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分别为黑果枸杞、磷虾油、桑叶提取物、人参组织培养物(后更名为人参组培不定根),终止审查原因各异。

—黑果枸杞—

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黑果枸杞分布于宁夏、甘肃、西藏等。青海省相关部门出具了黑果枸杞(LyciumruthenicumMurr.)在青海具有长期食用历史的证明,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卫生安全指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磷虾油—

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本产品是以磷虾为原料,经水洗、切碎、酶解去壳、干燥等工艺加工成粉后,再经乙醇提取、过滤、浓缩等工艺制成,与已批准公告的磷虾油(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6号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除生产工艺中与原公告相比增加酶解工艺外,其他要求按照已公告的磷虾油有关公告内容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人参组织培养物—

后更名为人参组培不定根

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原卫生部于2012年批准公告人参(人工种植)(PanaxGinsengC.A.Meyer)为新资源食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将人参及其制品作为食品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人参组培不定根是人参种源诱导出愈伤组织、分化培养形成不定根,通过筛选获得工作种源,再经三级培养、清洗、干燥等步骤制得,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参照人参的有关要求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

—桑叶提取物—

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本品是以桑叶为原料,经水提、微滤、超滤、浓缩、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该工艺属传统工艺,与桑叶(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具有实质等同性,其卫生安全指标按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2016/12/30

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薰衣草管理方式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989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明确薰衣草管理方式的请示》(冀食药监〔2016〕51号)收悉。经商农业部和卫生计生委,现函复如下:

一、《蔬菜名称及计算机编码》(NY/T 1741-2009)将薰衣草列入绿叶类蔬菜范围,主要是基于农业行业科学分类,不涉及具体管理方式。

二、关于薰衣草的管理方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2015年3月9日发布)的要求,薰衣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如需开发薰衣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程序进行申报。

2016/5/30

关于发酵乳杆菌CECT5716等3个菌种的公告(2016年第6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 等3个菌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通过。将发酵乳杆菌

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短双歧杆菌M-16V(Bifidobacterium breve) 列入《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将凝结芽孢杆菌(Bacillus coagulans)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2016/4/6

关于小牛葡萄球菌等3菌种的公告(2016年第4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小牛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vitulinus)、木糖

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xylosus)、肉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carnosus)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通过,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2015/3/9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由于缺乏薰衣草的食用部位、食用方法、食用历史、人群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科学研究表明,大豆异黄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如需开发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有关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上述办法和说明已在我委网站公布。

2014/12/19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番茄籽油、枇杷叶、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叶、竹叶黄酮、燕麦β-葡聚糖、清酒乳杆菌、产丙酸丙酸杆菌为新食品原料;调整原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批准低聚木糖的来源、食用量和生产工艺要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4/11/19

国卫办食品函〔2014〕1075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将华西银腊梅(药王茶)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陕卫监督函〔2014〕273号)收悉。经研究, 现回复如下:一、“华西银腊梅”是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规范名称应当为“白毛银露梅(Potentilla glabra Lodd. var. mandshurica (Maxim.) Hand. -Mazz)”。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委将白毛银露梅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

2014/8/2

关于西洋参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2003年9月12日,原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对《庆元县卫生局关于要求认定西洋参是否可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等相关问题的紧急请示》(庆卫〔2003〕84 号)提出了回复意见:“西洋参不是卫生部批准生产的新资源食品,不能作为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原料或配料使用,《食品卫生法》未设立食品新产品卫生许可项目”。目前,《食品卫生法》已废止。依据《食品安全法》,我委将新资源食品已改称为新食品原料。有关新食品原料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该说明已在我委网站公布。2014/7/18

关于批准茶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等的公告(2014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茶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海藻糖按照普通食品管理。

2014/7/14

国卫办食品函〔2014〕570号: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黄明胶等胶类产品是否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鲁卫食安监督字〔2014〕10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明胶可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二、鹿角和龟甲不属于我委2013年第7号公告范围,鹿角胶和龟甲胶是传统中药材,均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2014/6/26

关于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4/5/30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塔格糖、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为新食品原料;同意罗伊氏乳杆菌(菌株号DSM17938)用于婴幼儿食品;变更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批准蛹虫草的食用量、质量指标要求和使用范围;增加塔罗油为原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批准植物甾烷醇酯的原料,并扩大植物甾烷醇酯使用范围。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4/5/29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灵芝(赤芝)和紫芝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450号):海南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将灵芝(赤芝)和紫芝划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或者调整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3〕34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灵芝(赤芝)和紫芝均是传统中药材,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尚无足够的安全性评估等科学依据。因此,灵芝(赤芝)和紫芝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

2014/5/19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滨海白首乌”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427号):江苏省卫生厅:你厅《关于“滨海白首乌”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请示》(苏卫监督〔2013〕38号)收悉。经研究, 现提出以下回复意见:一、你厅来函所称“滨海白首乌”规范名称应当为“萝藦科鹅绒藤属植物耳叶牛皮消(Cynanchum auriculatum Royle ex Wight)”,不应与何首乌、

白首乌混淆。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厅将耳叶牛皮消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

2014/5/9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你局《关于请明确破壁灵芝孢子粉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193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2014/4/16

关于批准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壳寡糖、水飞蓟籽油、柳叶蜡梅、杜仲雄花、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4/4/1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鱼肝油相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297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你厅《关于请明确鱼肝油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及其原料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162号)收悉,经研究,现回

复意见如下:鱼肝油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品,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不属于普通食品。

2014/3/1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五指毛桃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205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原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将“五指毛桃”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粤卫〔2013〕69号)收悉。经研究,根据《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同意你们将五指毛桃(桑科榕属的粗叶榕,拉丁学名Ficus hirta Vahl)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3/12/24

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磷虾油、马克斯克鲁维酵母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3/12/20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中链甘油三酯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514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你协会《关于请批准中链甘油三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请示》(中国食协〔2013〕2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中链甘油三酯即中链脂肪,天然存在于棕榈仁油、椰子油等食品和母乳中,

是膳食脂肪的来源之一,主要成分是“辛,癸酸甘油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规定,中链甘油三酯可作为食品原料或乳化剂使用。中链甘油三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执行;作为乳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辛,癸酸甘油酯》(GB28302-2012)的规定。

2013/10/30

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裸藻、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丹凤牡丹花、狭基线纹香茶菜、长柄扁桃油、光皮梾木果油、青钱柳叶、低聚甘露糖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13/8/28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号):河北省卫生厅:你厅《关于牛蒡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冀卫办监督函〔2013〕20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牛蒡根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和使用牛蒡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二、牛蒡子仍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的规定执行。

2013/8/1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118号):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你协会《关于低聚果糖使用的请示》(中生发协〔2013〕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低聚果糖是常用的食品配料,也是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用于婴幼儿食品及调制乳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规定。低聚果糖作为食品配料用于其他食品时,应当符合相应食品的标准。

2013/5/14

关于沙棘叶、天贝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沙棘叶、天贝(以大豆为原料经米根霉发酵制成)作为普通食品管理。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委不再受理上述物质新资源食品的申请。

2013/4/10

关于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卫计生函〔2013〕86号):海南省卫生厅:你厅《关于调整冬青科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2〕38号)收悉。经研究, 我委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Ilex kudingcha C.J.Tseng)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种减肥药品食品原料配料汇总

20种减肥药品食品原料配料汇总 1、丙酮酸钙(国产,进口) 能增强运动耐力,增加细胞能量,防止或减少因过多进食而造成的脂肪和体重的增加,抑制心脏、肌肉的效能,降低高脂肪进食者的胆固醇。丙酮酸钙作为膳食补充剂,具有加速脂肪消耗、减轻体重、增强人体耐力、提高竞技成绩等功效;对心脏有特殊的保护作用,可增强心脏肌肉的效能,减少心脏病或心脏局部缺血造成的损伤;同时,丙酮酸钙具有吞噬体内自由基和抑制自由基的生成等显著效果。 最初是在运动领域中脱颖而出,随后又风靡全社会的一种新型膳食补充剂丙酮酸钙是丙酮酸和矿物质钙的化合物,丙酮酸天然存在于蔬菜和水果中,也是人体代谢中最重要的中间产物之一,而钙是人体骨骼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因此丙酮酸钙作为膳食补充剂是安全的。丙酮酸钙全新的减肥保健新概念,使其在美国一上市便被评为A级膳食补充剂,成为运动科学领域具有突破性进展的二十一世纪膳食补充剂。 分子式(Formula):(CH3COCOO)Ca?nH2O(n=2.5) 分子量(Molecular Weight): 214.19 CAS No.: 52009-14-0 质量指标(Specification) 外观(Appearance):淡黄色至白色粉末 含量(Purity):药用级 包装(Package): 25公斤/纸板桶 物化性质(Physical Properties)

1、丙酮酸含量:≥66.0%; 2、钙含量:≥15.2%; 3、水含量:≤17.5%; 4、重金属(Pb):≤10PPM; 5、砷:≤1PPM 储运(Storeage) 置阴凉通风干燥处,防日晒,雨淋 用途(Useage) 用作医药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2、共轭亚麻油酸 共轭亚麻油酸是不饱和脂肪酸的一种,它是从次亚麻油酸中产生的物质,不过与次亚麻油酸构造不同,也被称为异性化次亚麻油酸。脂肪酸是构成脂质的主要成分,也是构成身体的基础及成为热量的重要营养素。脂肪酸依构造的不同分有饱和脂肪酸及不饱和脂肪酸,若摄取过多饱和脂肪酸,会增加血中胆固醇及中性脂肪,造成动脉硬化;反之,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脂肪被称为是好的脂肪,具代表性的有富含橄榄油和菜籽油中的油酸,及可从青背鱼摄取到的EPA和DHA。 共轭亚麻油酸是从向日葵种子里发现的天然物质,牛肉及乳制品也含有极微量共轭亚麻油酸。牛及羊有一种叫反刍胃的胃,胃中的微生物会消化食物、转换为成分。这类反刍动物若吃到含丰富次亚麻油酸的饲料,消化器官内的微生物就会将次亚麻油酸转换为共轭亚麻油酸。 共轭亚麻油酸能防止可称为生活习惯病元凶的“肥胖”。当脂肪在体内消化吸收后,会由一种叫做脂蛋白酶的酵素帮助储存,被储存的脂肪会由荷尔蒙感受性解酯酶分解,转变为热量。若荷尔蒙感受性解酯酶无法发挥功效,脂肪就会愈积愈多,而共轭亚麻油酸能让荷尔蒙感受性解酯

全国保健食品企业50强排名

2010全国保健食品企业50强排名 1、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4、劲酒有限公司 5、仙妮蕾德企业有限公司 6、海南养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 7、广东南方李锦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 8、湖南健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9、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10、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大连珍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2、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 13、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4、海南养生堂有限公司 15、汕头大印象(集团)公司 16、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17、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天狮工程公司) 18、北京宝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9、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20、重庆海浪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广州珠江美乐多饮品香港有限公司 23、海南加华海产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4、南通双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5、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6、杭州天地保健品有限公司 27、上海高博特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28、威州许氏洋参(南京)有限公司 29、杭州康恩贝保健品有限公司 30、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31、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 32、山东亚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3、四川省江油市恒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34、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 35、上海恒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36、沈阳辰龙保龄参有限公司 37、广东九极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38、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39、四川仙牌灵芝集团有限公司 40、上海统一文化贸易有限公司 41、江苏银杏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43、三九生物北京九港科贸有限公司 44、福州一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9新版版食品安全法试题和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考核试卷 考试日期:年月日姓名:分数: . 一、单选题(共80题)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新《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B、新《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C、新《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D、新《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食品企业管理人员

C、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食品企业管理人员 3、在中国境内从事()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 A、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B、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D、以上都正确 4、公民发现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有质量问题,应当向()部门投诉。 A、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D、食品安全委员会 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并且负责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A、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B、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C、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D、以上都正确 6、()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A、食品企业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

最新食品安全法试题带答案

食品安全法试题 部门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C)起施行 A、2015年6月24日 B、2015年9月1日 C、2015年10月1日 D、2015年11月24日 3、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D) 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A、10% B、30% C、50% D、90% 4、新《食品安全法》共有(C)。 A、10章104条 B、9章154条 C、10章154条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B): A、不允许在食品工厂工作 B、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C、允许在食品工厂工作 6、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才能组织生产。 A、食品生产许可证 B、食品流通许可证 C、餐饮服务许可证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A、注销相关许可 B、加强质量抽查频次 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 A、学籍管理制度 B、固定培训机构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A、甲型 B、乙型 C、丙型 D、丁型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

附件1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 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 原料名称每日用量功效 营养素化合物 名称 标准依据适用范围 功效 成分 适宜 人群 最低值最高值 钙 碳酸钙 GB1886.214《碳酸钙 (包括轻质和重质 碳酸钙)》 所有人群 Ca(以Ca 计,mg) 1—3 120 500 补充钙醋酸钙GB15572《乙酸钙》 4岁以上人 群 4—6 150 700 氯化钙GB1886.45《氯化钙》所有人群7—10 200 800 柠檬酸钙GB17203《柠檬酸钙》所有人群 11—13 250 1000 葡萄糖酸 钙 GB15571《葡萄糖酸 钙》 所有人群 乳酸钙GB1886.21《乳酸钙》4岁以上人 群 14—17 200 800 磷酸氢钙GB1886.3《磷酸氢 钙》 所有人群成人200 1000 磷酸二氢 钙 GB25559《磷酸二氢 钙》 4岁以上人 群 孕妇200 800 磷酸三钙 (磷酸 钙) GB25558《磷酸三钙》所有人群 硫酸钙GB1886.6《硫酸钙》所有人群 乳母200 1000 L-乳酸钙GB25555 《L-乳酸 钙》 所有人群 甘油磷酸 钙 中国药典《甘油磷酸 钙》 4岁以上人 群 镁碳酸镁GB25587《碳酸镁》所有人群 Mg(以Mg 计,mg) 4—6 30 200 补充镁硫酸镁GB29207《硫酸镁》所有人群 7—10 45 250 11—13 60 300 氧化镁 GB1886.216《氧化镁 (包括重质和轻 质)》 所有人群 14—17 65 300 成人65 350 —2—

原料名称每日用量功效 镁 氯化镁GB25584《氯化镁》所有人群 Mg(以Mg 计,mg) 孕妇70 350 补充镁 乳母70 400 L-苏糖酸 镁 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6年第8号 所有人群 钾磷酸氢二 钾 GB25561《磷酸氢二 钾》 所有人群 K(以K计, mg) 4—6 250 1200 补充钾磷酸二氢 钾 GB25560《磷酸二氢 钾》 所有人群 7—10 300 1500 11—13 400 2000 氯化钾GB25585《氯化钾》所有人群14—17 400 2200 柠檬酸钾 GB1886.74《柠檬酸 钾》 所有人群 成人400 2000 孕妇400 2000 碳酸钾GB25588《碳酸钾》4岁以上人 群 乳母500 2400 锰 硫酸锰GB29208《硫酸锰》所有人群 Mn(以Mn 计,mg) 4—6 0.3 1.5 补充锰 7—10 0.5 2.5 11—13 0.6 3.5 葡萄糖酸 锰 GB1903.7《葡萄糖酸 锰》 所有人群 14—17 0.8 3.8 成人 1.0 4.0 孕妇 1.0 4.0 乳母 1.0 4.0 铁葡萄糖酸 亚铁 GB1903.10《葡萄糖酸亚 铁》 所有人群 Fe(以Fe 计,mg) 1—3 1.5 7.0 补充铁富马酸亚 铁 中国药典《富马酸亚 铁》 所有人群4—6 2.0 8.0 硫酸亚铁 GB29211 《硫酸亚 铁》 所有人群7—10 2.5 10.0 乳酸亚铁GB6781 《乳酸亚铁》 4岁以上人 群 11—13 3.5 15.0 —3—

卫生部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doc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 的通知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号:卫法监发[2002]51号 发布日期:2002-2-28 执行日期:2002-2-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执行。 四、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等文件执行。 五、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中对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测试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测试题 部门: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 C )实施 A、2009年2月28日B、2009年6月1日 C、2015年10月1日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A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 B、各级政府要求 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5、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 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A、可以继续销售 B、不得继续销售 C、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决定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A )部门通报。 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卫生局 C、工商行政管理局 7、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C )。 A、3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8、食品安全标准是( B )的标准。 A、自愿性 B、强制性 C、科学性 9、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 C )的赔偿金。 A、三倍 B、五倍 C、十倍 10、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订、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是( A )。

2017-保健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原料-(最新)

一、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87种) 按拼音顺序排列87种 B 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 赤小豆。 D 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 阿胶。 F 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 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 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 J 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 K 昆布。 L 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 M 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 P 胖大海、蒲公英。 Q 芡实、青果。 R 肉豆蔻、肉桂。 S 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 T 桃仁。 W 乌梢蛇、乌梅。 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 Y 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 Z 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二、新增中药材物质(15种) 1 人参人参 2 山银花华南忍冬红腺忍冬灰毡毛忍冬黄褐毛忍冬 3 芫荽芫荽 4 玫瑰花玫瑰 5 松花粉马尾松 6 油松同属种植物 7 粉葛甘葛藤 8 布渣叶破布叶 9 夏枯草夏枯草 10 当归当归 11 山奈山奈 12 西红花藏红花 13 草果草果 14 姜黄姜黄

15 荜茇荜茇 ……………………………………………征求意见中,未正式公布…………………………………………… 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114种) 按拼音顺序排列114种 B 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 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 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 番泻叶、蜂胶。 G 龟甲、骨碎补、蛤蚧。 H 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 J 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 K 诃子、苦丁茶。 L 罗布麻、芦荟。 M 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 N 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 P 平贝母、佩兰、蒲黄。 Q 青皮、茜草、 四、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五、新食品原料目录(最全87种) 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生部51号文

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食品新资源名单 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粱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执行。 四、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等文件执行。 五、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 1-1994)中对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六、以往公布的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3.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卫生部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报材料最全样本

目录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1)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3) 3、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4) 4、经营场所和仓库(贮货区或柜)地理位置图 (5) 5、经营场所和仓库(贮货区或柜)总平面图 (6) 6、从业人员健康证 (7)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8) 8、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 (9) 9、任职文件 (10) 10、营业场所有效使用证明材料 (11) 11、拟销售的保健食品品种表 (12) 12、相关资质文件 (13) 13、保健食品安全承诺书 (14) 14、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 (15)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文书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康煦大药房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请许可项目:经营保健食品 申请单位 康煦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或安全管理员 验收时间 验收组成员(签字) 验收结论 年 月 日 组长 组员 组员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或安全 管理员 许可范围 许可证编号 内卫食证字()第 号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现场 验收 情况 核 准 事 项 内 容

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 预先核准证明

药店企业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目录 1.主要岗位人员职责............................................... 2-3 1.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 1.2保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2) 1.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3)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4) 3.索证索票制度................................................... 4-5 4.卫生管理制度................................................... 6-7 5.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7-8 6.储存制度....................................................... 8-9 7.出库制度................................................. 9-11 8.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1-12 9............................................................................................................................ 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2-13 10..........................................................................................................................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3-15

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2019年版) 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产品名称命名,避免误导消费,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产品的命名。 一、保健食品名称组成 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依次排列组成。 (一)商标名是指保健食品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的商标名称。 (二)通用名是指表明产品主要原料等特性的名称。 (三)属性名是指表明产品剂型或者食品分类属性等的名称。 二、保健食品名称命名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遵循一品一名。 (三)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便于消费者识别记忆。

(四)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三、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 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字母及数字等,但注册商标、对于通用名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商标名、通用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 2.明示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词语; 3.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 5.人名、特定人群等词语; 6.地名词语; 7.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 8.字母及数字,但注册商标作为商标名、通用名中含有维生素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含字母及数字的原料除外; 9.保健功能名称或与表述产品保健功能相关(近似、谐音、暗示、形似等)的文字; 10.除“?”之外的符号; 11.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二)通用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已经注册的药品通用名,但以原料名称命名或者保健食品注册批准在先的除外; 2.保健功能名称或者明示、暗示保健功能的文字;

2015年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食品安全考试 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起施行。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5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2015年10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括()。 A.九章共一百零一条 B.十章共一百零一条 C.九章共一百零四条 D.十章共一百五十四条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A.食品添加剂 B.食品污染 C.食品有害物质残留 4、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 A.食品卫生许可 B.食品生产许可 C.食品流通许可 D.餐饮服务许可 5、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六、二 B.二、六 C.十二、三 D.三、十二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7、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 ) A.鼓励性标准

B.引导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自愿性标准 8、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以上才能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 A.60度 B.70度 C.80度 D.100度 9、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A.实验室 B.食品检验机构 C.第三方检测机构 10、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A.一 B.三 C.六 D.十二 11.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12.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 )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是 13.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14.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

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办案逻辑和思路

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办案逻辑和思路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明确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卫生部等6部局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明确了含芦荟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保健食品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明确了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

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中安全性评价证明指: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负责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 综上:普通预包装食品中添加“用于保健食品物品”的,同时未取得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会食品安全性评价证明的,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第(一)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015食品安全法试题

2015《食品安全法》试题卷答案 部门姓名评分 一、填空题:( 80分,0.5分/空) 1、为了保证安全,保障公众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于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月日起施行。新的食品安全法总计章条。 2、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建立科学、严 格的。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对、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标准。 5、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 许可。但是,销售,不需要取得许可。 6、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的物质。 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 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的工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后方可工作。 8、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的要求贮存食品,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期 的食品。 9、食品生产或食品添加剂生产者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 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或者、、、销售日期以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其再次流入市场。 11、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责任和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档案。 12、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

2015年最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解读

买个包子吃,却吃下不少“超标铝”;明明食品袋上写着生产日期,不想买到了“早产儿”;去知名快餐店吃汉堡,不料里面含有“回锅重做”的过期肉……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少人已经到了时刻担心“吃出祸患”的地步。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法程序。 24日下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法律亮点多多,下面,记者为您详细盘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法律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声音: 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的做法,我们理应加以借鉴。 ——王明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法律规定: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声音: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高度发达,现在有2400多种,多数是化学合成品,虽然一再强调按标准添加,但实践中乱用、滥用现象十分突出,在监管上几乎是空白。很多商家大量宣传食品添加剂功能积极的方面和作用,但对其负面作用却无人宣传,老百姓根本不知情。 ——宋心仿(全国人大代表)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法律规定: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声音: 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去监督销毁。因为既然是召回的食品还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应该是比较严重的事,这个必须去现场监督。

完美保健品为什么能调理好那么多的慢性疾病

完美保健品为什么能调理好那么多的慢性疾病 有病吃药这好象已经成为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有病到医院吃药也是一般人的做法,其实这里面有几个误区: 一是:人自己就有免疫系统,只要这个系统能够正常工作,人一般是不会得病的,所以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提高我们自身的免疫能力上,那提高免疫能力最有效果的手段是吃优质的保健品,而非吃药; 二是:药物中含有毒素,是药三分毒,国家也允许药物中还有一定的毒性,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许多疾病吃的药越多,身体的病越多,即使调理好一种病,其他的器官也被搞伤了; 三是:人是靠营养活着,而非靠药物,人想活的好,应该从营养出发,而非通过药物; 四是:病的好转是靠两个方面,一个是药物的暂时维持和控制,防止病情的加重;二是自身调理机能的提高,这必须靠保健品在两者的合力下把疾病消除,所以药和保健品的功能是互相不能替代的,所以我们不要迷信任何一个方面。 其实好多慢性病人,你们可以想一想,你们吃了那么多年的药物,您的病是越吃越轻呢,还是越吃越厉害呢?您自己一想就都明白了,所以需要亲爱的朋友们转变一下思维,不妨换个方法试一试。我敢说您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选择优质的保健品,完美保健品的功效性,已经被千万消费者所证实,希望朋友们好好了解完美保健品,对慢性疾病的确有非常好的调理作用。 首先大家看看完美拿下四个国际认证。从2002年6月开始,在短短的7个月内,完美在全国率先顺利通过具备国内及国际高度权威资质的“四个认证”。即国内的保健食品GMP认证和国际的HACCP食品安全

控制体系认证、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不是目的,但从另外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完美在行业内追求卓越的企业品质的态度。其公众认知度骤然而生。 为什么有这么多病吃药打针都没治好,吃完美保健品后却好了? 这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有许多疾病吃药打针的疗效不明显? 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现代医学有它的局限性。要治疗疾病必须从这三方面着手:一是去除病因,也就是中医所说的“治本”和“驱邪”;二是减轻直至消除症状,中医称之为“治标”;三是增强免疫机能和康复机能,中医称之为“扶正”。 可能不少人认为医学发展到今天应该已经很发达了,但至今还有很多疾病的病因尚未明确或未形成定论,比如高血压、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无法确定病因,就难以有针对性地根除病因,治疗变成了主要是控制症状。比如治疗高血压病,不清楚病因的高血压,我们称之为“原发性高血压”,主要治疗的手段是使用降压剂,治标不治本,这样是治不好高血压的。 有些疾病我们知道主要病因,比如知道某人的胃溃疡是由于长期心情忧郁引起的,但医生并不一定能改善患者的心情,患者的心情受很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医生可以控制胃溃疡的症状,但患者心情不改变,不久就会复发。有些病的病因是不好的生活习惯,如某人的支气管炎是吸烟引起的,医生可以用药物控制患者的炎症,但却无法控制他不吸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2002年2月28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2002年2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执行。 四、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等文件执行。 五、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中对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六、以往公布的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实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 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附件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 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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