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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合同

BF——2010——2717 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承租商专用版)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承租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精华版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精华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6040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精华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

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知识产权条款

关注企业技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技术合同主要分为这四大类: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 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 同,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员工在签订技术合同时,特别要注 意以下事项: 一、 首先要弄清楚签订的是哪一类型的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同,权利义务内容也有差别。若选择 不正确,不仅影响技术合同的履行,而且容易引起争议。正 确的选择合同类型,关键在于对各种类型的技术合同有正确 的理解。下面对这几类型的技术合同作一简要分析。 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它具体又可 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 是一方 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 合作开发 合同中 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 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 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 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 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 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 1 、委 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经费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 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其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研 究开发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而合作

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 的一致,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 2 、合同主体 一般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大多为专门从事研 究开发工作的科研单位,而委托开发合同,则一般是科研单 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的 约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3 、合作开发合同, 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 托开发合同,其开发风险则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 约定由双方分担。 4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是平行的,即当事人都承担类似的义务,又都有权请求和 监督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即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研究开发人 的主要权利;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 利。 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 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 的合同。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 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则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 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一方当事人 为委托方,另一方当事人为顾问方。其特点是,顾问方按照 委托方的要求所作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供委托方作出决策 时参考。咨询报告只要符合合同约定,委托方以此决策造成 损失,应由委托方承担。 技术 技术服务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其技术、知识、经 验和信息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 同。一方当事人为服务方,另一方为委托方。服务必须按期 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并保证工作 质量,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委托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补充

会展知识产权国内法规分析 来源:深圳会展网加入时间:2012-05-18 11:58 点击数:217次 一、会展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对下列各项知识财产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等。 2、会展知识产权的界定 会展知识产权包括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和展品知识产权。展览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展览会的设计理念,展台搭建设计,展览会的LOGO及名称。展品知识产权包括展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侵权频发原因 中国会展业是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的新兴行业,由于法规不健全和极少数企业的急功近利的行为,难免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这种现象出现的直接结果就是扰乱了会展业的市场秩序。因此制定和完善展览行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国内法律层面现状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已经制订的相关法律主要有:《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法》、以及《合同法》、《民法通则》中有关条款等。但是,如果想要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去解决会展业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真正可以“对得上号”的条款比较少。如果进一步具体分析,有以下一些情况说明法律尚不足涵盖维护我国会展行业知识产权的范围:

1、关于对会标的保护 有一些展览会的会标是按照商标的概念进行注册登记的。这时一旦有人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图案作为其他展览会的会标时,就可以被认定这是侵犯了原有会标的知识产权。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几乎不会有人直接地使用或明显地仿冒别人的会标,而一般只是在展会题目、展出内容等方面进行重复。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不够用了。况且在展览会的招展过程中,会标给人留下的印象和会标在展览会中的地位还远不及展览会名称和标题文字的作用。而由于展会内容和展会标题其文字部分(包括英文的文字缩写)是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以排他使用的,所以单纯的会标注册几乎无法防止展会名称被仿冒和展会内容被克隆现象的不断发生,因此,对展会名称,包含英文名称和缩写应被有关法律所保护。 2、关于对设计的保护 对于展台搭建的设计方案和图纸被抄袭的问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从法理上说,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也应当是具有著作权性质的保护对象,因此可以比照《著作权法》进行规范。但是,由于实际上对违法行为的取证很难,对抄袭行为的界定也很不容易,所以相关的诉讼成本和执法成本都会很高。目前可以采取的一种可行的方式是,展台搭建的设计方在向业主方进行投标时先与其签订附加的保密协议,以此对可能发生的抄袭行为加以适当的约束和预防。如何在展览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上体现尚待研讨。 3、关于对专利的保护 在展览会上如果发生参展商的展品侵犯他人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从本质上说这仍属于产品本身侵权的问题,而展览会只不过成为一个侵权行为被利用的平台而已。对于这种侵权厂商、侵权产品与被侵权者之间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相关的诉讼、仲裁或调解加以解决。同样,如果在搭建展台所使用的展具、道具方面出现了侵权纠纷,也是可以如同产品侵权一样进行处理。 那么作为展览会的组织者(无论是国内展会组织者还是出展项目组织者)对于参展商展品的侵权问题又应当怎么办呢?首先,还是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至于是否追溯到组展商的责任,目前由此而对展览会组织者进行处罚的判例尚不多见。因此法律界、会展界今后对这样的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具体的和深入的探讨。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引言: 2012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选修了“知识产权”这门公开课,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至此,课程也开始接近尾声,开始总结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报刊以及网上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把握,我深深了解到,我国急切需要制定更加严密的法令法规,来扭转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法律、科技、经济、文化的交叠成果与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财产,和所有有形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能 行使其权力的特点。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 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2.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一书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 权力。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 在一切,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 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多边协议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国际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 定期限,期限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二,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 不竭动力,是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 2.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 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 3.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 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 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才拥有竞争优势。 4.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 断加快,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 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的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

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 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 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__________

为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____________ 2.展会地址:____________ 3.展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参展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审查 1.乙方应当合法参展,并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演讲稿解读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演讲稿 目录 第一部分展会,想说爱你不容易 一、我爱展会 (一)参展商将和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这种交流可以节约30%的经费(二)加速了整个销售过程,降低回访率40% (三)是企业进行产品交易重要环节与场所 二、我怕展会 (一)参展方怕展品被仿制 (二)办展方怕展会被克隆 (三)服务方怕展位设计被模仿 三、我更怕国际展会 (一)开展前展品被没收 (二)展会中展台被查封 (三)参展商在法国被抓 (四)我们被国外拒绝 四、展会侵权都是知识产权惹的祸 (一)展会上知识产权为什么容易被侵权 (二)展会上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危害 第二部分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介绍 一、展会中那些知识产权会遭侵权 二、展会中知识产权侵权的类型 (一)商标侵权 (二)专利侵权 (三)著作权侵权 三、商标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 (二)商标的功能 (三)商标的主管部门 四、专利介绍 (一)专利有那些 (二)专利具有垄断性 (三)那些专利容易在展会被侵权 五、著作权介绍 (一)著作权包括那些

(二)展会中那些著作权容易被侵犯 (三)著作权主管部门 六、商业秘密介绍 (一)商业秘密包括那些 (二)那些商业秘密容易在展会被侵权 (三)商业秘密主管部门 第三部分展会知识产权带来的新问题 一、政府对展会知识产权极为重视 (一)政府颁布法律保护展会知识产权 (二)制订保护纲要,打击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蓝天行动)(三)政府指导企业保护展会知识产权 (四)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开通“执法快车道” 二、对参展人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国内展会对知识产权有严格的要求 (二)将使仿冒行为无所遁行 (三)仿冒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四)我们必须规范自己的参展行为 第四部分如何解决展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一、参加展会前为知识产权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 (一)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学习国外企业 (三)准备充分 二、展会中知识产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严密保护,防止被侵权 (二)积极主张权利 (三)巧妙取证 (四)投诉 三、展会上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怎么办? (一)沉着冷静 (二)积极应对 (三)提出不侵权的证据以及理由 四、如何建立展会知识产权全方位的保护体系以及解决方案(一)事前,将侵权阻止在展会门外 (二)事中,将侵权赶出展会 (三)事后,将维权进行到底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与答案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与答案(1) (2010-08-07 09:31:11) 一、A型题[共-1道题,每题1.5分]【单选题。从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标注其相应字母】 1.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是(C) A. 创造性、新颖性、技术性 B. 新颖性、美观性、实用性 C.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D. 创造性、合法性、新颖性 2.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 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 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 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C )。 A. 化学元素周期表 B. 农历历法 C. 建筑图纸 D. 法律法规 4.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B ) A. 荷兰 B. 美国 C. 中国 D. 丹麦 5.广义的版权分为(B ) A. 人身权和邻接权 B. 作品的创作者权、作品的传播权 C. 财产权和邻接权 D. 人身权和表演者权 6.以下不是我国民法通则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D ) A. 著作权、专利权 B. 商标权、发明权 C. 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D. 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7.甲公司想把注册商标“梅花”用在自己新近研发的产品上,应当(A) A. 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B.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核准 C. 变更注册申请 D. 取得商标管理部门的同意 8.下列文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A ) A. 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B. 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完整版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 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BF——20xx——2714)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939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BF—— 20xx——2714)标准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BF——20xx——2714)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

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地址: 2.展会期限: 3.展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

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供货商、联营商专用)

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供货商、联营商专用) 甲方(商业零售企业): 乙方(供货商、联营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时,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授权文件的,应当具备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甲方进货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也可以要求提供原件以作验证。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补充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发现向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对在售商品作相应处理。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予以赔偿。

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承租商专用) 甲方(商业零售企业): 乙方(承租商):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时,应当具备相应的权利及法律状态等证明文件。接受他人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授权文件的,应当具备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也可以要求提供原件以作验证。 乙方有义务保证其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发现销售的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义务立即纠正。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予以赔偿。

展会中知识产权问题

会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学员:XXX 学号: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17年2月

第一章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过去三十年时间里,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势头,第三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会展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加。而另一方面,会展业也暴露了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展品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等被不法侵占,展会设计、展品宣传、展具陈列等被仿制和模仿。上述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会展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会展知识产权创新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我国会展业科技创新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会长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以为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提供有益指导和参考。 1.1会展知识产权属性的界定 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和知识产权关系密切,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展品的知识产权属性是一致公认的,但目前在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对展会中的一些精神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仍然认识不清,有纷争。目前对展会精神成果(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只是能对会徽进行商标和著作权保护。而在实践中直接侵犯会徽的案件要远远低于对展会名称和展会项目创意的抄袭。因此,明确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能否享有知识产权,重复办展、冒牌展览是否侵犯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问题。 1.1.1.具有独创性或显著性的展会名称享有知识产权。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作品要想取得著作权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是经作者独立构思而成,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展会名称的独创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在会展业服务领域内没有完全或基本相同的展会名称。从商标权的角度来看,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该商标为能够区别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可视性标志。商标取得显著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具有可识别性。一是通过权利人长期使用或其他原因使得商标产生了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特征,即由普通名称转化为了特有名称。如“中国国际机床展”、“中国国际服装博览会”。展会名称的显著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本身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识别性,要么经过长期的使用具有了可识别性即名牌展,可注册取得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保护教案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教学目标: 1、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 2、让学生懂得维护知识产权,抵制购买和使用盗版产品。 二、课时安排:3课时 三、教学过程: 1、导入: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专利拥有量和质量成为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以及科技实力的标志,成为市场竞争制高点和焦点。我们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会遵守法律,维护正当权益,对以后自己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 2、考考你。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2)查一查,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唱片和广播节目。 ●外观设计。 ●…… (3)、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有:

生产、销售盗版光盘、图书、软件以及销售假冒驰名商标等行为都是侵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3、侵权现象探究。 (1)社会上有哪些侵权现象,我们周围有哪些侵权行为?现在我们就去调查一下。 盗版假冒侵犯知识产权调查表 (2)说一说你身边的侵权行为。 (3)案例分析:海城公司将“本田”商标用作门店招牌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案例略) (4)我国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4、与小组同学到软件园、出版社、生产基地、工商局等部门了解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及对社会的影响。 5、讨论区: 小学生可以给自己的小发明申请专利吗?怎样申请呢?可以在班级举办一个专利申请模拟现场活动。 6、维权行为。 你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应通过什么样的途径? (1)举办一个“知识产权模拟法庭”。 (2)开办一个“知识产权宣传点” (3)举办一次“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 (4)小组写一份倡议书,题目是“从我做起,拒绝盗版”。反对购买、使用盗版光碟、图书等现象。 7、总结。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协议书范本

主办方(甲方): 参展方(乙方):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年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年月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科研团队从事发明创造,提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科研水平,保护电研院的知识产权,协调科研人员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与他方发生的利益关系,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科研人员在执行电研院任务或利用电研院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利。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是指:科研人员利用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电研院资金、设备、科研场所、元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做出的有关智力劳动成果;自选项目、自筹资金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等;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电研院位的其他任务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离职、停薪留职、调动工作人员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职时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凡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范围的,均可以定为非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和技术秘密,主要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物质、新工艺、新配方、新材料、新设计半导体芯片和计算机软件等。 (二)商业和商业秘密,主要包括电研院及所属单位拥有的注册

或未注册商标,以及不为公众所知,只有电研院拥有的管理程序、设计、市场、服务、财务信息等。 (三)职务科学作品,主要利用电研院的物质条件创作,并由电研院承担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等。职务科学作品创作人有署名权,其他的权利属法人单位所有。 第四条电研院科技创新部负责电研院的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工作。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电研院在职职工必须签署知识产权合同或协议,约定电研院与每位在职职工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责任和权利。离职、停薪留职、调动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其在离职第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职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成果均属学校职务成果的协议或合同。 对外派技术人员,必须签署防止丧失电研院的知识产权和防止泄漏电研院技术秘密的协议或合同。 外来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研究生、博士后或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签署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的协议或合同。派出的出国人员,必须签署保护电研院知识产权的协议或合同。 第六条职工有义务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若出现知识产权流失现象,应主动向单位汇报并配合单位制止对方的违法行为。

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当前,会展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以其影响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等独特的魅力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会展经济与知识产权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我国会展经济中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问题,直接干扰正常的会展交易秩序乃至市场经济秩序,也制约着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给我国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会展经济的发展,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显出来。 一、我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由于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不能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又由于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在我国各类展览会中,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依然不少,在侵权现象较为严重的时期,许多国际大型展会拒绝中国企业参加,比如瑞士巴塞尔钟表展、德国科隆电气展以及美国部分家具展览等,这说明我国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上仍存在很多问题。 ⒈克隆展会屡见不鲜 展览业本身具有创意、多样化、体现个性化、立意新颖等特点,属于智力成果,相关内容也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当前相当多办展公司剽窃其他机构或办展公司开发的展览项目的名称、LOGO和定位,这种情况是重复办展的直接表现,每年全国要举行的各类展览多达3000多个,很多有名气、效果好的展会经常会遭到模仿,很多只是把地区名字改换一下就盗用过去。对于大多数参展商和参观者来说,很难通过展览名称进行辨别,因为这些展览会的中外文名称几乎相同。定位、内容、市场、题目完全一致的展会在全国泛滥。 以“广告四新展”为例,国际广告四新展是由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于1994年在北京创办的,可是到目前为止,在全国已经有近40个左右相同主题或类似的展览在四新展举办前后上演“模仿秀”。这其实是国内重复办展的一个缩影。然而,国家主管部门缺乏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相应法规,对展会名称的侵权尚处于无奈的境地,导致出现克隆展会、题目雷同。目前我国只能对展览会会标注册,在对展览会名称的保护方面还没有妥善的处理办法,这是造成重复办展的原因之一。另外,没有资质认证、评估系统和服务标准,缺少协调功能和自律机制,造成无序竞争、资源分散。同时,信息化管理薄弱,缺少权威统计。由于信息不对称,误导一批投资者迷惑于会展经济热,盲目投资,急功近利。尽管一些大型展览会无法被克隆,但往往也被利用。科博会三年前就已经进行商标注册了,但仍然存在被冒用的情况。比如,一些机

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文章导读】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从事[ ]岗位的专业人员;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将涉及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权和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协议下: 一、为本协议之目的,“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二、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全部属于甲方: 1.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 4.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两年内,如为甲方合法取得或维持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所需要,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仅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知识产权;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处置。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立即停止对前述知识产权的一切使用行为。 四、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承诺,不再声称是甲方的雇员、或声称具有代表甲方的权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复制、带走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任何文件、资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五、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项协议内容,盗取、泄密、侵犯本协议所述的“知识产权”,属于违反职业道德和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经甲方查实,并且应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乙方的违法行为,乙方应为这种不法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离职前上一年度税前工资总额的30%。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则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在受聘期间,不侵犯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七、乙方声明,此前未曾与第三方签署过任何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的合同,或者其已与曾经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的第三方以适当方式解除了该等“竞业禁止”义务。 前款所谓“竞业禁止”条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从事甲方现有工作的条款。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连带侵权,乙方应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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