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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内含中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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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规则》简称《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目录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导论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第 1 章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一种诉讼形式

第 1 条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第 2 条一种诉讼形式

第 2 章诉讼开始;传唤令状、诉答文书、申请书及命令的送达

第 3 条诉讼开始

第 4 条传唤状

第 4 条之1 其他令状的送达

第 5 条诉答文书和其他文件的送达与提交

第 6 条期间

第 3 章诉答文书和申请书

第7 条允许提出的诉答文书;申请书的格式

第8 条诉答文书的一般规则

第9 条诉答文书的特别事项

第10 条诉答文书的格式

第11 条诉答文书、申请书及其他文件的签名;向法院的陈述;制裁

第12 条抗辩和异议——提出的期间和方式——通过诉答文书或申请书——基于诉答文书请求判决的申请

第13 条反请求和交叉请求

第14 条第三当事人诉讼程序

第15 条修改和补充诉答文书

第16 条审理前会议;日程;管理第 4 章当事人

第17 条原告和被告;当事人能力

第18 条请求和救济方法的合并

第19 条为公正审判而必要合并的人

第20 条当事人的许可合并

第21 条当事人的合并错误及不合并

第22 条互争权利诉讼

第23 条集团诉讼

第23 条之 1 股东的派生诉讼

第23 条之 2 关于非法人团体的诉讼

第24 条诉讼参加

第25 条替代当事人

第 5 章庭外证言与发现程序

第26 条规范发现程序的一般规定;出示义务

第27 条诉讼之前和上诉系属期间的庭外证言

第28 条参与作成庭外证言的人员

第29 条关于发现程序的约定

第30 条口头询问的庭外证言

第31 条书面质问的庭外证言

第32 条在法院的诉讼程序中庭外证言的使用

第33 条对当事人的质问书

第34 条提供文件和物件以及为调查或其他目

的而进入房地产第35 条身体和精神状态的检查

第36 条要求自认

第37 条不出示或不协助发现:制裁

第 6 章开庭审理

第38 条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第39 条陪审团审判或法院审判

第40 条为开庭审理而分配案件

第41 条撤销诉讼

第42 条合并;分开审理

第43 条证言的取得

第44 条官方记录证明

第44 条之 1 外国法的确定

第45 条传票

第46 条不需要提出异议

第47 条选定陪审团成员

第48 条陪审团成员人数——参与裁决

第49 条特别裁决和质问书

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

《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读书笔记 美国学者史蒂文.苏本玛格瑞特.伍法律出版社02年版 序——江伟 1.规则的动态创设P5 事实上,制度规则都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人们对规则的利用和改进以及对价值的优选取舍二使其成为今天的模样,制度从来都不是单纯的理论创设,而是在微观的实务中由人们不断提出观念,不断创智和改进制度儿磨合出来的。因此,仅仅依靠思辨的理念式研究是不可能降司法改革的探讨引入纵深,我们必须关注对于实证的研究。 2.民事诉讼程序的目标和价值P6 纠纷的解决方法体现出社会价值和优先性,以及社会在如何处理不同的选择方法中的模糊性——解决私人纠纷或者设定公共规范标准,规范的程序正义或自由裁量的个别正义,效率或者公平。 民事诉讼被看作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构造中的一部分,人们不能在没有明确其所寻求的目标的情况下去评价诉讼程序。 耶林说“目的是所有法律的创造者”。法治不是单纯的形式,而只是适合特定价值选择的形式。美国民事诉讼制度如此纷繁复杂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力图同时实现多重互相对抗的目标。导论 “民事”一词 对美国法律人士而言,“民事”一词的确切含义是“非刑事”。民事诉讼案件,则是指刑事案件之外的所有的案件。其中也包括美国公民对其政府提起的民事诉讼,或者美国政府对某人提起诉讼以获得民事的而非刑事的救济。 第一章美国法律制度——多元化,不信任以及对平衡秩序的探求 1.迈克尔.考曼写的书《自相矛盾的人民——对美国文明起源的探究》 美国人意识和观念中的矛盾: 与法院和法律秩序的建立最为相关的是,祈求安定和秩序与相信个人应享有行动自由之间的互相矛盾;殖民主义赞成人人享有尊严与自由,但他们同时又征服土著美国人并拥有奴隶;既崇信法律又需要偶尔的无法无天,与对法院的需要相伴的是对法院的不信任,如果说不是对法院厌恶的话。 2.社会多元与平衡制约 “起源的多重性,种族的多元化和社会异质性导致了令人不适的紧张和压力”。在一个人民渊源多元化,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又极端矛盾的未成形的国家中,一定的秩序和平衡是极其重要的。 对宪法起草者而言,他们既不信任人性,又不信任人民,同样也不信任权力集中于少数人,同时,州之间也互不信任。但在各州纸上具有一个享有一定主权的国家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宪法以及基于法律所建立的制度无疑将为各州和极为缺乏共同传统,利益团体和明确疆域的民族带来秩序和界限。——对平衡秩序的探求:联邦制和国家机构中的三大机关。 美国几组对权力抑制因素: A联邦制; B.三权分立及三机关内部的制约平衡

美国移民文化

A look at the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indicates that this country has often been called "a melting pot", where various immigrant and ethnic groups have learned to work together to build a unique nation. Even those "original" Americans, the Indians, probably walked a land bridge from Asia to North America some thousands of years ago. So, who are the real Americans? The answer is that any and all of them are! And you, no matter where you come from, could also become an American should you want to.. Then you would become another addition to America's wonderfully rich "nation of immigrants". 纵观美国历史,就可见这个国家经常被称为"一个熔炉",在此,各种移民和种族团体学会了共同建设一个独特的民族。甚至那些"本土的"美国人--印第安人,也可能是几千年以前,从亚洲走过大陆桥来到北美洲的。所以,谁是真正的美国人?答案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无论你来自何处,如果你想成为美国人,就会成为美国人;你就会变成这个极其富有的"移民之国"的一个新份子。 The United States is currently shifting from being a nation of immigrants of mainly European descent to one of immigrants from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such as Asia and Latin America. The number of recent immigrants has skyrocketed. They desire to escape economic hardship and political oppression in their native countries as well as the desire to seek a better education and a more prosperous life in America, "the land of opportunity". Although there are frequent conflicts between the cultures they have brought with them from the "old country" and those found in America, most immigrants learn to adjust to and love their adopted land. 美国现在正由主要是欧洲血统移民的国家变为世界上其他各洲,如亚洲、拉丁美洲移民的国家。最近移民的数字急剧增长。他们希望摆脱在本国的经济困难、政治压迫,并在美国这片"充满机遇的土地上"寻找更好的教育和更富裕的生活。尽管他们从"故国"带来的文化与美国文化之间往往会产生冲突,但是多数移民还是学会了适应并热爱他们所归化的土地。 Americans have also learned much from the customs and ideas of the immigrants and are often influenced by them in subtle and interesting ways. Immigrants bring their native cultural, political, and social patterns and attitudes, varied academic and religious backgrounds, as well as their ethnic arts, sports, holidays, festivals, and foods. They have greatly enriched American life. 美国人从移民的风俗和观念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并且在极其细微和有趣的方面受到了它们的影响。移民们带来了他们本族的文化、政治以及社会模式和态度,不同的学术和宗教背景,以及他们种族的艺术、体育、节日和饮食。这些极大地丰富了美国人的生活。 For immigrants from all parts of the would,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a "melting pot" in which the foreigners have sometimes remained culturally and linguistically what they were in their native lands even as they move toward becoming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 country whose people share a common cultural outlook and set of values. The melting pot does not melt away all recollections of another way of life in another place----nor should it. On the contrary, immigrants should maintain the languages, skills, religions, customs and arts of their own heritage, even while they are working towards entering the mainstream of American culture.

关联性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二

关联性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二 证据规则渊源于英国普通法,十七、十八世纪后,以两种途径传播到世界各地。其途径之一是,伴随着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扩张,英国开始在其殖民地强制推行包括证据法在内的英国法律制度,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继受普通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现在,在英美法系国家里,基本上沿袭了普通法上的证据规则,一些国家甚至根据本国的需要对证据规则进行较大的发展,如美国通过宪法判例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二是,基于完善本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需要,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主动吸收、借鉴英国法的一些合理做法,也开始确立了一定数量的证据规则。经过数世纪的发展,证据规则已经超出了某一个特定国家,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些为多数国家所共认的证据规则。 在我国证据规则体系的建设中,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般作法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因为“这些规则的基本内容不仅反映对抗制诉讼的要求,也体现了发现客观真实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建立、健全证据规则的立法需求,本文以下将对西方国家普遍认同的一些主要证据规则予以介绍。由于英美法系国家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历史悠久、形式完备,在具体论述时,将主要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主,同时兼及大陆法系国家。 相关性规则,又称关联性规则,是英美法系的一项基础性证据规则。美国学者格雷厄姆。C.雷丽认为,“证据的相关性,是融汇于证据规则中带有根本性和一贯性的原则。……由于相关性这一涵义适用于所有所举出的证据,因此,也渗透于庭审的全部过程。所有具备可采性的证据必须先与要证事实具有相关性,至少当对方举证就证据的相关性质疑时,必须首先证实其具有相关性。”相关性规则的基础性地位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相关性规则涉及的是特定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该证据的存在形式。因此,相关性规则适用于任何形式的证据资料,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广泛性。第二,相关性是具有证据资格的基础条件。尽管具有相关性的证据并不必然具有证据资格(或曰可采性),但是,没有相关性的证据却必然不具证据资格。 理解相关性规则的关键在于正确地认识何谓“相关性”。在英美法国家,由于相关性问题属于法官负责的事项,判例很少关心相关性的语义界定。事实上,学者一般是在日常语义上使用该术语的。在判例中,相关性被理解为“被提出的证据对于被证明的事实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Logically Probative)’,或者说,就此目的而言具有‘逻辑上的相关性’(Logically relevant)”。“有关

美国清洁能源立法经验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美国清洁能源立法经验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发表时间:2012-07-09T15:32:29.013Z 来源:《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年5月(下)供稿作者:严蔚 [导读] 美国清洁能源立法较为及时,法律体系较为完备,立法与政策有机结合,且法律可操作性较强,尤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严蔚(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2206) 中图分类号:X3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5-0157-01 摘要:美国清洁能源立法较为及时,法律体系较为完备,立法与政策有机结合,且法律可操作性较强,尤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国宜吸收美国发展清洁能源立法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加快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法律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及实施机制。 关键词:美国清洁能源;立法;启示 从广义上讲,清洁能源是指在其生产转换过程中不排放破坏大气环境的污染物、不排放温室气体的各种一次能源,包括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以及采用先进减排技术后的洁净传统能源。当前,能源、环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电力,推进能源战略转型,成为世界能源发展的新趋势。我国高度重视清洁能源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我国能源战略调整、转变电力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但是,在积极发展的同时,我们随之面临众多的问题,如清洁能源的发展缺少相应的法律政策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清洁能源法出台,在管理和规划上也存在较多的漏洞。在这些方面,美国在通过立法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值得我国在清洁能源立法中予以借鉴。 美国大规模地制定清洁能源法律法规始于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78年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1978年能源税法》、《1990年大气洁净法》、《1992年能源政策法》、《2005年能源政策法》、《2009年清洁能源与安全法》等。从法律机制层面看,美国通过上述立法建立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色电力上网制度、设立公共效益基金等在美国清洁能源立法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美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立法保障对清洁生能源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和美国同为世界能源生产消费大国,同样面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巨大压力,因此,美国在发展清洁能源立法方面的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具体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通过相关立法明确清洁能源的发展目标 美国在2009年6月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中,要求电力供应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满足一定比例的电力需求,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到2020年要占到电力需求总量的15%。为促进我国清洁能源科学发展,我们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制定法律、规划和计划,明确清洁能源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加强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协调、标准规范制定及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从而达到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目的。 二、要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资金投入数额或比例 美国《2005年能源政策法》规定,在未来五年内要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超过30亿美元的资金,还批准了可再生能源激励计划,为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的开发提供资助,并为住宅采用多样化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资金支持。按照《2009清洁能源与安全法》,美国将在未来10年内投入1500亿美元,资助包括乙醇燃料、混合燃料动力汽车研发等替代能源技术的研究。虽然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清洁能源发展的资金投入,但是和美国相比较而言,我们需要通过法律形式而不仅仅是政策做出具体规定。 三、要将价格财税等优惠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 为促进我国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我们在完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财税政策,增强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和实效性的同时,要通过法律的相关规定保障这些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美国通过立法主要推行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1)在财政补贴方面,美国《2009清洁能源与安全法》制订了5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补贴措施,包括电价补贴、天然气价格补贴、供热用油补贴、中低收入家庭补贴等。包括钢铁、水泥、造纸在内的高耗能产业将获得资金补贴,补偿能源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增加。补贴机制的优点是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增加生产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缺点是这种补贴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关,不能起到刺激企业更新技术和降低成本的作用。(2)在税收优惠方面,一类是直接对可再生能源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如美国风力发电可享受1.7美分/千瓦时的生产税抵扣;另一类是对非可再生能源实施强制性税收政策,例如环境税和碳税等。强制性税收政策,不仅能起到鼓励开发清洁能源的作用,还能促使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3)在信贷支持方面,低息或贴息等金融政策可以减轻企业还本付息的负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美国能源部在2009年10月公布了一份新的贷款担保计划。旨在通过加强与私人贷款商的合作为规模大约80亿美元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支持。 四、通过相关立法加强清洁能源发电的并网管理 在制定激励政策与法规时,美国力求综合考虑清洁能源开发方、电网企业和消费者等多方的利益,既鼓励投资方在清洁能源开发领域的商业运作,又努力提高电网企业收购清洁能源电力的积极性,加强清洁能源并网运行管理,如美国2008年开始实施的“太阳能发电并网系统”(SEGIS)计划,并投资850万美元加强太阳能发电并网建设。虽然我国的发电并网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当中,且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等也在逐步走向规范化,但还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控制和电网智能化水平,保证清洁能源发电能够送得出去,并且用得上来。并且,这些规定要通过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等形式做出规定。 五、通过相关立法促进清洁能源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美国在清洁能源发展初期,多采用清洁能源电力强制上网、全额收购等政策鼓励其发展,但随着清洁能源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许多国家认为清洁能源未来能否实现真正发展主要还在于市场,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以市场为导向的政策和立法措施。同时,美国注重提高公众对清洁能源的接受度,制定和推广市场标准规范,努力开拓清洁能源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以核电为例,虽然美国是世界核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但在三哩岛核电站事故后,美国核电发展一度陷入停滞。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出于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考虑,提出了适度发展核电的战略。为此,政府与核能行业协会及核电企业一起,在消除公众对核电的恐惧心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突出宣传核电安全性和在温室气体减排中的作用,为核电项目的建设营造有利氛围。在政府的鼓励下,美国核电建设逐渐复苏。据美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预计,到2020年和2030年,美国新增核电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2400万千瓦和6400万千瓦。另外,美国政府鼓励公众消费清洁能源。实行

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

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律师与当事人保密特权(The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的历史发展、美国对此的法律规定以及该规则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 一、历史发展 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是普通法所确定的一项最古老的权利。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在普通法上的起源很难确定。它可能起源于罗马法时代。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的部分规定可以追溯到英国伊丽莎白时期,那时有关证人不作证特权的规定已经被法院所认可,并得以实施。著名学者John Wigmore曾经提到:“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因此它是最古老的一项关于秘密交流的内容不作为证据使用的特权。”在当时这项特权并不是要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尊重律师的人格和尊严。因此在当时,该特权的权利人是律师。关于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的案例最早出现于1577年。 十七世纪英国的两个案例确定了律师对于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咨询不负有作证义务的权利。这两个案例的起因就是因为当事人律师的证言能证明当事人有罪。1743年,在Annelsey v. Anglesea一案中,该判例将这个特权仅限于律师协助当事人犯罪的案件中。到了18世纪后期,这个特权的权利人才被认定是当事人,并且法律认为:为了促进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自由交流,强迫律师公开与当事人之间的谈话内容是不正当的,因此法律禁止在没有当事人的同意下公开双方谈话的内容。在19世纪早期这种特权的范围逐渐扩张。当时有一个案例指出,即使律师只是通过自己的观察(而不是通过与当事人的交流)所了解到的事实(这些事实可能是当事人犯罪的事实),也被禁止作为证据在法庭使用。在这一方面,英国的枢密院走得更远,他们甚至禁止调查律师是否接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discovery通知。 19世纪早期律师与当事人的保密特权在英国和美国只是一种初步的概念,那时的法官只是试验性质的利用这些不是很清晰的概念处理涉及该特权的法律问题。美国第一篇关于保密特权的论文发表于1810年,是Zephaniah Swift的《Digest of the Law of Evidence》。作者详细论述了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夫妻之间的保密特权,但是没有提及医生和病人之间的保密特权,并且他的论述并没有得到立法的实证支持。从1790年至19世纪早期美国国会和州议会都没有在证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6版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介绍:首席大法官沃伦于1965年任命一个顾问委员会为联邦法院起草证据规则。该委员会起草的初稿于1969年发表以征求意见。修订稿于1971年公布。1972年,联邦高等法院将其命名为《联邦证据规则》,于1973年7月1日生效。道格拉斯大法官持不同意见。根据有关授权法案,首席大法官伯格将该证据规则提交国会审议,国会将其搁置以作进一步的研究。经过广泛详尽的研究,国会将该规则作有关修改后颁布为法律。1975年1月2日批准,1975年2月1日生效。这样,联邦证据规则是联邦高等法院制订规则的程序与国会的立法程序相结合的产物。至少,广泛收集普通法的案例与有关的制订法是同等重要,两者共同构成证据规则演进的背景。在理解证据规则时,这些立法渊源都必须加以考虑。 -----爱德华特W.克利瑞 第一章总则 规则101 范围和定义 (a)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联邦法院程序,具体法院、程序及其例外,从规则1101之规定。 (b)定义 在本证据规则中: (1)“民事案件”是指民事诉讼或者程序; (2)“刑事案件”包括刑事程序; (3)“公共机构”包括公共机关; (4)“记录”包括备忘录、报告或者数据汇编; (5)“高等法院指定的规则”是指高等法院根据国会立法授权制定的规则; (6)以电子数据格式存储的书面材料和其他。 规则102 目的 本规则将用以保证公正的施行,消除不合理耗费和延误,促进证据法的发展壮大,以实现查明事实真相,公正处理诉讼。 规则103 关于证据的裁定 (a)错误裁定的后果 只有在重大权利遭受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时,当事人方可主张采纳或者排除证据的裁定存在错误:(1)如系采纳证据的裁定,依审判之记录,当事人: (A)已及时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删除证据;并且 (B)已说明具体理由,除非该理由能从上下文中体现出来;或者 (2)如系排除证据的裁定,当事人已通过提出证明的方式告知法院具体理由,除非该理由能从上下文中体现出来。 (b)不需要重新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证明 无论在审判时还是在审判前,一旦法院已作出明确裁定并记录在案,当事人不需要为上诉该裁定而重新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证明。 (c)法院关于裁定的陈述,对提供证明进行指示 法院可以就证据的性质、形式、提出的异议和裁定进行任何陈述。 法院可以指示以提问和回答的方式来提出证明。 (d)防止陪审团听见不可采的证据 在可行的范围内,法院在进行陪审团审判时,必须防止以任何方式将不可采的证据暗示给陪审团。

解读美国国家能源政策新法案

解读美国国家能源政策新法案 2005/9/14/15:35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盛立中 8月8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案”,使之正式成为法律。布什政府希望借助这项法案,使美国减少对来自国外能源的依赖,以解决导致美国国内能源价格高涨的根本原因,确保美国未来的能源安全。 能源战略转型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石油消费国,占世界总数5%的人口却消耗着全球42%的能源。作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美国对海外石油依赖严重,石油进口量到目前仍占世界消费总量的25%。布什在不同的场合都宣称:"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多地依赖外国原油,从而使我们国家的能源安全落入外国手中。其中一些国家与我们的价值观并不一致。" 美国能源部下属的能源情报署(EIA)的统计显示,2005年世界全年石油平均日需求量为8470万桶(美国日消耗量为2100万桶),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1.21亿桶。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分析,与上世纪70年代世界原油供求关系不同的是,今天油价上涨已不再是因为产油国主动限产,包括非欧佩克成员国在内的产油国增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担心原油供应中断,才是近几年油价攀升的主要原因。 美国的能源专家预测,未来作为一种能源,石油在世界市场上仍会占据一席之地,但价格只会更加升高,这种趋势将对全球经济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世界主要石油生产国的石油产量逐渐萎缩,石油时代或将面临终结。美国的能源新政就建立在这样一个基调上:如果美国不能减少来自国外石油的依赖,扩大可替代能源开发,美国的经济和社会安全将难以得到保证。 鼓励节约能源 美国此次颁发的新能源法的重点是鼓励企业使用再生能源和无污染能源,并以减税等奖励性立法措施,刺激企业及家庭、个人更多地使用节能、洁能产品。新能源法提出,在未来10年内,美国政府将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等采取节能、洁能措施。为提高能效和开发可再生能源,法案还决定将给予相关企业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的补助。 按照新能源法的要求,到2012年,美国炼油厂将达到生产75亿加仑酒精的规模,用于燃料,这将使目前的使用比例提升1倍。在空调和冰箱等家用耗能电器的生产方面,节能标准将明显提高;对于洁能技术及新核能的研究开发,政府将提供贷款保证及其它方面的补贴,对于煤炭清洁利用方面的技术研发,政府将提供近20亿美元的援助资金。 新能源法还推出了一个13亿美元的个人节能消费优惠预算方案,鼓励人们使用零污染的太阳能等。而在私人使用太阳能设备方面,购买太阳能设施30%的费用可以用来抵税。 为更有效地利用日光,减少电灯照明以及家庭电器的使用,新能源法规定,从2007年起,美国将原有“夏令时”时间再增加四周达7个月。 重在增加供给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能源法节能并非主基调,能源开发和拓宽新的能源来源俨然是新能源法案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比如,美国确定重起核电建设项目就是一个例证。美国自从上

从综艺节目看美国移民文化的特征

从综艺节目看美国移民文化的特征 美国移民文化的内涵包括很多方面,其中的包容性是造就今日的美国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文章以美国王牌选秀节目“美国偶像”这一综艺节目为切入点,回顾美国移民的历史以及美国移民文化的主要特点,试图在分析美国移民文化包容性具体体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美国移民文化的内涵。 标签:美国移民;移民文化;多元化;包容性;综艺;美国偶像 1 如何成为“大熔炉”:美国移民的三次浪潮 从历史的角度看,美国文化的发展与汹涌的移民热潮密切相关。从“五月花号”带来的首批移民以及《五月花号公约》为美国政治文化奠定了基石到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由于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急速发展,需要引进大量劳力,从而使母语为非英语的大量欧洲移民涌入。1961-1984年间,美国通过了移民和归化法,移民政策的宽松带来了以亚洲、拉丁美洲移民占主导的热潮。回顾历史,可以发现美国移民可分为如上所述的三个阶段,时至今日,美国每年仍然不断的接受着新移民,这些来自世界不同区域的移民构成了美国人口的主体,并逐步改变着美国人口的种族、民族构成比率,为美国传统文化注入新鲜血液,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形成了美国特有的移民文化。 2 美国移民文化的特点之多元化 移民的地域性决定了美国文化的多元化。地域的差异便衍生出了不同的民族多样的习俗。这些多样化的因素又在不同时代对美国文化的发展产生影响,甚至被应用和更新。因此,在美国文化的不同方面都可以找到这些来自不同地域多样因素的缩影。 首先,美国移民文化的多元化体现在语言上。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与缩影。美国英语中丰富的外来词汇是美国移民文化中多元化的充分体现。这些外来词汇来自世界各地,包涵多种语系,有的甚至被沿用至今。例如,来源于法语résumé(简历),changier(即:change,改变);来源于拉丁语cuppa(cup,杯子),cetel (即:kettle,壶);来源于西班牙语puma(美洲豹),cigar(雪茄烟);来源于汉语kowtow (磕头),qipao(旗袍)等等。除了来自世界各国移民能从美国英语中找到本民族的词汇以外,美国本土黑人也可以在美国英语中找到各自文化的缩影。例如,美国黑人在文艺和体育上有着卓越的成就。美国英语就从黑人文化中吸收了jazz(爵士乐)break dancing(霹雳舞)等词汇。 另外,美国移民文化的多元化在美国饮食文化中也有所体现。试图找出美国菜的典型代表并非像中国人的饺子、日本人的寿司、意大利人的千层饼、墨西哥人的粟米脆饼那样轻松。究竟什么是美国菜呢?在美国饮食文化中,美国菜的主要样式大部分为舶来品,随处可见世界各种菜系,从美国人民饮食的选择和餐饮业涉及的菜系种类不难体会到美国饮食文化中的多元化。

美国的民事诉讼流程

在任何民事诉讼中,从提交起诉状到审判期间都存在着诸多步骤,而这其间的许多步骤都发生在审前阶段。在美国,一个民事案件以一种宜于审判的形式而被明朗化之前,可能会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审前准备。 的确,审前程序是美国民事诉讼最重要的步骤之一。今天,审前程序在美国不再是审判的前奏,相反,它被设定为一个无须审判而结束案件的途径。据美国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统计,1999年,在联邦法院系统中起诉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不到3%,其余都在审前阶段得以解决。而在我国,每年几乎90%以上的案件都需进入审判程序得到解决。 确立审前程序的目的非常简单:清除无关的事项,准许当事人获得信息,并且确定是否存在适于审判的争点,所有的内容都导向一个有效率的审判或在知情后作出的和解。 美国的审前实务包括审前会议、动议、证据开示(Discovery)、即决判决等几个核心机制。 (一)审前会议 最初的审前会议被设定为法官和律师为准备审判而召开的会议,以后审前会议则被扩展为包括司法案件管理及和解讨论在内的程序。确定审前会议的理念在于,如果存在适当的审前程序,那么只有那些真正存在争执的事实焦点才会被提交给事实审理者进行审判。而且早期的司法介入能够帮助所有的程序参加人尽可能清楚地了解纠纷,关注其核心内容,迅速发掘需要了解的信息,促进协商处理或将事项及时地、整洁地交给审判法官。 首次审前会议也被称为日程安排会议,即由法官主持双方达成一个关于提交动议、修改诉辩状、合并其他当事人和完成证据提交与展示以及确定审判日期等事项的时间表。 在审前会议中另一个要讨论的重要问题当然就是和解。和解通常由主审法官主持,但主审法官应在多大程度上推进案件和解?法官是否应该和双方当事人分享她对于案件的看法?法官分别接触各方当事人或者同时与双方谈话是否无关紧要?假如法官扮演一个和解的角色,那么如果随后案件在该法官面前审判,当事人是否会感到不舒服?等等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美国司法系统。 新近的研究表明,尽管联邦法官鼓励和解,但是大多数法官仅限于简短地提出多个适于和解的理由。一些调查数据也表明,和解率最高的法官往往是那些简单地通过设定严格的审判日期以迅速将案件推进审判的法官,而非积极从事和解谈判或其他形式的案件管理的法官。 在临近审判日期时,如果案件还没有和解,将会举行一个最后审前会议。在会议上,当事人将制定一个审判计划,包括促进证据采纳的计划。法院会命 令律师或当事人列出一个预期将在审判中提出的所有证据清单,包括将出庭作证的证人和专家。

中美新能源对比与研究

中美新能源对比与研究 碳关税方面,星野泉、崔景华XXXX年介绍了1975年开始美国颁布的与新能源税收相关的法案,XXXX年开始的税收改革过程,并详尽地介绍了对传统能源税收上增加和新能源的税收扶持,通过对比指出国内税收优惠体系对待完善,应该加强在新能源投资,增值税优惠等领域的优惠力度,同时提高传统能源的税务负担,考虑引入环境税和碳排放税,在发展中实现税收和行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关于碳关税重要性的论证上,美国的阿兰·V尼斯XXXX年将经济学和能源的关系进行分析,提出了空气、水、闲置土地也并非可再生能源,提出了可耗竭能源最优利用方式的函数论证方法以及能源、环境、经济增长之间的函数关系,通过对成本、能源价格、环境等要素的分析,提出了在新的能源环境关系体系下,碳税制度的必要性。陈清泰、吴琏XXXX年详尽地介绍了美国新能源从法律法规、参数标准等行政手段和税收、贷款、基金支持等经济手段两个方面推动行业发展,最后指出美国新能源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从国家高度来制定新能源发展战略,提高全民对新能源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法规的制定要增强可操作性,减少口号;制订一套新能源发展的完整的政策体系;增加前期政府投资力度,推进行业技术、人才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本课题主攻方向 通过对比中美能源的发展情况,来研究中美新能源合作机遇与现

状,来改变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政策重心的不断变化的过程。虽然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最大两个能源消费国,中美两国有着合作的良好前景:对新能源产品拥有共同诉求,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在生产分工和技术出口的产品管制将成为未来双方合作的一大障碍。 三、主要研究内容、途径及技术路线 第一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能源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意义、环境问题的不断恶化、新能源对未来世界格局的影响、以及完善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介绍了新能源的含义和行业发展情况,新能源特征、种类、发展规模和在能源行业中所占的比例,说明了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 第三介绍了中国和美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情况,分别从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世界排名等角度,通过分析统计数据,客观的评析了目前双方的发展程度,通过对比分析了各自的优势和不足. 第四介绍了中国和美国能源行业的发展历程,从多个角度对中美能源政策进行了全面的介绍,通过对比并结合政策发展理论,说明了我国能源方面的不足之处. 4 四、研究的主要阶段、进度及完成时间 1. XXXX年前,发现和采集火种让人类告别了原始狩猎时代而步入了以木材为主要能源的农业文明时代;18世纪,煤炭作为主体能

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与审理程序对接的功能_省略__从比较法的视野看我国_民事诉

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与审理程序对接的 功能性反思与建构 ———从比较法的视野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毕玉谦* 一、引论 自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修订,分 别发生在1991年、 2007年和今年(即2012年)。其中,1991年是一次全面修订,2007年是一次局部修订(仅涉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今年最新的一次属于较大的局部性修订。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未将审前程序作为一种完全独立于审判程序来加以规定的,而是将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诉讼阶段与开庭审理相区别,并一并规 定在法典第二编“审判程序”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项下,这种立法模式主要体现的是强调开庭的实体审理而忽略庭前准备程序潜在功能的特点。 应当说,1991年《民事诉讼法》是在对我国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全面补充完善基础上的产物。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市场经济大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该法在1991年开始实施以后,因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审判方式改革的 热潮首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悄然兴起, 并且对《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前准备程序带来极大冲击。这一审判方式改革体现了“私权意识”、“主体意识”、“程序意识”等新兴 思想,为改革的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活力。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行之后,最高人民法 院相继出台了有关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1〕对审判方式改革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引发了一波波新的改革浪潮,其根本动因在于当时的审判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提出的时代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对于通过司法正义(作为社会正义的核心内容之一)来维护其物质权益、精神权益的迫切需求。 · 61·*〔1〕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例如,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等。

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又称反传闻规则,是指在审判中一般不能采纳传闻证据,已 经在法庭上提出的,不得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依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802条规定:“传闻证据,除本法或联邦最高法院依法定授权制定的其它规则或国会立法另有规定外,不予采纳”。澳大利亚《1995年证据法典》第59条规定:“不得采纳他人先前陈述的证据,以证明该人陈述所宣称的事实”。 米兰达规则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询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自白规则,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 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的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也就是说,自白仅指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所作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自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自白包括自认,即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部分承认或有保留的承认。狭义上的自白则专指对于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全部供认。自白规则所针对的是狭义上的自白。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 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

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 篇一:美国的审判制度 美国的审判制度 ——美国司法制度简介之三 发布时间:20XX-12-0215:33:20一、美国民事审判制度 美国联邦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三级二审终审制。一般民事案件由联邦地区法院作为初审法院,当事人不服初审法院的判决,可以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如对法院适用的法律有异议,可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的请求。 在美国法律中,民事案件是指公民、法人之间的索赔或者要求补救的纠纷。民事诉讼往往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由于美国是一个成文法和判例法并存的普通法系国家,因此在民事审判制度中许多内容是由法院的判例所确认的,而不同于其它成文法国家,凭借一部完整的民事诉讼法,确认该国的民事审判制度。从美国的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和民事判例看,其民事审判制度大致如下。 (一)起诉与受理 如果公民或法人认为自己已经受到其它公民或法人的不法侵犯或损害,他就开始去聘请律师,并向律师陈述自己起诉的理由及有关情况。在接受当事人的聘请之后,律师就开始着手调查,会见证人,查看有

关法令或法院的判例,以决定当事人是否有理由起诉。如果认为当事人起诉理由充分,且又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律师便决定起草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列举出明确的被告人,提出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律师必须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起诉,原告律师还必须向法庭书记官提出关于要求发出传票的命令状,请求法庭书记官发出传票,或通知、指示司法行政长官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司法行政长官将传票送达被告人后,必须将传票的原本送返法院,并向法院说明送达传票的主要情况。送达传票是向被告人发出的诉讼正式通知诉讼就从提交起诉书和送达传票开始。 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法院必须能够对被告人实行控制,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必须坐落在该法院的管辖区域内。也就是说,有些诉讼是采用属人原则,只要找到被告人并送达传票的任何州的任何地区都可以起诉。例如,人身伤害案件,就是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受理。有些诉讼则采用属地原则,即这些诉讼只能在诉讼标的所在地法院受理。例如有关房屋买卖、租赁所引起的诉讼案件。 在某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审判案件前当地新闻媒体或其它社会团体已对案件进行了足以引起法官偏见的宣传,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变更法院的管辖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与另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有某种联系,足以影响法官进行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变更法院的管辖权。(二)庭前准备 答辩。开庭前法官并不主动调查有关案件的详细情况,因此,原、被告人的律师就必须搜集和整理好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材料,其中被告人

《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简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简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许鸣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122 刊名: 新西部(下半月) 英文刊名:NEW WEST 年,卷(期):2010,""(3)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9条) 1.钱博章温室气体减排--全球总动员 2007(11) 2.刘文燕.蒋悦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具体措施分析 2008(6) 3.何建坤.柴麒敏关于全球减排温室气体长效机制的探索 2008(4) 4.Climate change and congress-Weak medicine 2009 5.美国众议院能源委员会通过温室气体减排法案 6.美国迈出应对气候变化重要一步 7.House Passes Carbon Cap-and -Trade Bill 8.美国承诺减排并致力发展清洁能源 9.这里强调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而不是"低碳经济",因为很多低碳经济产业仍旧需要燃烧大量的煤,如电动车的使用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张中祥.Zhang Zhongxiang美国拟征收碳关税中国当如何应对-国际石油经济2009,17(8) 美国众议院2009年6月底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允许美国对来自没有采取与美国相当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国家的高能耗、初级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尽管相应的法案还有待美国参议院通过,但中国应未雨绸缪,采取适当策略加以应对.中国应适时向世界预示何时对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控制,消除美国通过实施碳关税指责中国的把柄;应综合考量确定排放总量,承诺控制排放应循序渐进,由易而难,留有过渡期和相对应的承诺;应充分利用气候变化国际框架公约搭建的平台,有效应对碳关税. 2.期刊论文美清洁能源法案在众院涉险过关-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09,29(9) 旨在降低美国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减少美国对海外石油依赖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上周末在众议院以微弱多数(219票对212票)涉险过关. 按照该法案,到2020年时,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到2050年减少83%.法案还要求到2020年,美国电力生产中至少15%为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清洁能源,另有5%通过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消费,两项相加必须达到20%. 3.期刊论文尚春香低碳经济与美元"玄机"-中国信用卡(生活)2010,""(3) 美国拟引领低碳经济 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的微弱票数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是美国首个温室气体减排法案,它吹响了奥巴马政府"绿色新政"的号角.该法案规定以2005年排放标准为基数,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小17%,到2050年减少83%.该法案同时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4.期刊论文朴华世界需要绿金英雄-三联竞争力2009,90(9) 美国需要奥巴马总统,奥巴马总统需要绿金英雄.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以微弱多数通过奥巴马力主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位美国的新总统希望借此法案促进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创造数百万就业岗位. 5.期刊论文郭毅.张硕碳关税:责任督促还是贸易壁垒-WTO经济导刊2009,""(9) 2009年6月26日晚,美国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亦称气候法案),该法案设置了未来几十年内美国减少碳排放的目标,并提出了具体的减排方案.该法案还规定,从2020年起美国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未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国家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6.期刊论文马华碳关税法理逻辑批判-北方经济2010,""(9) 2009年6月22日,<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在众议院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该法案中一个称为"边境调节税"的特别关税条款引起世人关注,其主要内容是美国将在2020年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即所谓的"碳关税".上述政策立即招致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坚决反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2009年12月17日指出:"中国坚决反对使用碳关税来限制贸易发展.因为它忽视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历史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完全不一样的,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减排技术水平还需要改进的过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认为碳关税违反了WTO规则,而美国政府及其部分学者则也在WTO框架下寻找碳关税的合法性依据. 7.期刊论文储昭根低碳化:世界新话语权-浙江经济2009,""(14) 美国奥巴马政府一改往届政府不参加京都协定的消极态度,选择经济低碳化作为化"危"为"机"和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政策手段,积极推动国会对气候问题进行立法.美国众议院6月26日最终以219票对212票通过<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标志着美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已出现根本转变,同时这也意味着美国已经着手"后京都时代"的国际竞争战略布局. 8.期刊论文王超后哥本哈根时代我国企业面对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及应对策略-商场现代化2010,""(14) 自从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以来,围绕着碳关税,不少学者从国家战略和政策制定等角度进行了诸多讨论.本文尝试从企业角度出发,探讨碳关税的影响,分析由此可能出现的新的贸易壁垒形式,阐释采取应对措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讨论其中的成胁和机遇,为我国企业提供相关的对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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