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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指标体系

全面小康指标体系

《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修订试行)》解读

为了更好地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和监测作用,真正使江苏"两个率先"成果具有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满意度,日前我省正式发布《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修订,试行)》(以下简称《小康指标体系》)。

一、编制的背景与意义

我省于制定出台《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对“两个率先”进程起到了重要的导向、激励和监测作用,实践表明是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方法。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对江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有必要对我省相关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了省内外专家及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省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制定)进行修订,形成了《小康指标体系》。

二、指标体系调整情况

此次对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调整,由原来的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扩展到五大类22项36个指标。一是新增了部分指标,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城乡居民收入达标人口比例等;二是强化了部分指标,主要包括研发经费指出占GDP比重、城镇化率、居民收入水平等;三是替换了部分指标,替换成信息化发展水平、居民住房成套比例、现代教育发展水平等。

三、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小康指标体系》的22项36个指标,具体为经济发展6项、权重26分,人民生活5项、权重22分,社会发展5项、权重22分,民主法治3项、权重12分,生态环境3项、权重18分。另设1项评判指标,即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满意度,作为综合评判的必达指标。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指一定时期内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标值按可比价计算。地区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平均常住人口

2.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实现的增加值之和在全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中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即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它各行业。

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GDP)×100%

3.城镇化率(%)。指一个地区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常住总人口的比重。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

城镇化率=年末城镇常住人口/年末常住总人口×100%

4.信息化发展水平(%)。该指标是评价一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衡量利用信息技术来创造、获取、使用和分享信息和知识的能力,以及信息化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信息化发展水平由五个分类指数构成: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技术指数、知识支撑指数、应用消费指数、发展效果指数。资料来源:经信部门。计算公式:

信息化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指数×20%+产业技术指数×20%+知识支撑指数×20%+应用消费指数×20%+发展效果指数×20%

5.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以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综合得分作为指标值。该指标反映农业现代化程度,从农业产出效益、科技进步、产业经营、设施装备、生态环境、支持保障等6个方面综合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状况。资料来源:统计部门。

6.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指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资料来源:统计部门、科技部门。计算公式:

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研发经费支出/GDP×100%

7.居民收入水平。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乡居民收入达标人口比例3个子项。资料来源:调查总队、统计部门。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指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和调查户记帐补贴后的人均收入。家庭总收入只包括城镇居民以现金形式获得的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指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包括货币收入和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3)城乡居民收入达标人口比例(%)。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目标值(46000元)的人口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目标值( 0元)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

城乡居民收入达标人口比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标人口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标人口数)/总人口数×100%

8.居民住房水平。包括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和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2个子项。成套住房是指室外配套设施(道路、水、电、气等)和室内居住功能(具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基本齐全的住房。资料来源:住建部门。计算公式:

(1)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城镇国有土地上登记的成套住房面积/城镇国有土地上登记的住宅总面积×100%。

(2)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农村家庭成套住房面积/农村家庭住宅总面积×100%

农村家庭成套住房面积=混合结构以上的住宅建筑面积×配套设施达标比例。满足配套设施达标的住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行政村为单位,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农户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均达到90%以上;道路满足基本出行需求比例达100%。

9.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包括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和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2个子项。资料来源:交通部门。

(1)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标台)。指城市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计算公式:

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城市人口数

(2)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指农村通客运班线的行政村个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重。计算公式:

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通客运班线的行政村个数/行政村总数)×100%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非农业人口,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资料来源:人社部门。计算公式: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年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11.恩格尔系数(%)。指居民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食品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主食、副食、其它食品以及在外饮食的支出总和。资料来源:调查总队、统计部门。计算公式:

恩格尔系数=(城镇食品支出/消费性支出×100%)×城镇化率+(农村食品支出/消费性支出×100%)×(1-城镇化率)

12.现代教育发展水平(%)。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综合得分作为指标值。该指标反映教育现代化程度,从教育普及度、教育公平度、教育质量度、教育开放度、教育保障度、教育统筹度、教育贡献度和教育满意度等8个方面综合反映现代教育发展状况。资料来源:教育部门。

13.基本社会保障。包括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失业保险覆盖率、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等5个子项。

(1)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人数之和占应参保人数的比重。资料来源:人社部门。计算公式: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100%

(2)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含城镇居民参加新农合人数)以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之和占应参保人数的比重。资料来源:人社部门、卫生部门。计算公式: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参加新农合人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应参保人数×100%

(3)失业保险覆盖率(%)。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重。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它单位和人员。资料来源:人社部门。计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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