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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培训市场调研

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市场调查报告

【报告人】海傲雪

目录

●前言

●调查方法

●市场分析

●结论

前言

实行“素质教育”以来,特别是高考改革以后,对学生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能使孩子多种特长集一身,将来在社会上更具竞争力,参加各种课外辅导班便成了孩子们提高技能、补习功课的最好选择。居民对教育重视程度很高,愿付诸大量的时间金钱在上面,使得各种民办院校及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地涌现,各种课外辅导市场居高不下,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和乡村,教育资源有限,中小学教育培训辅导市场空间巨大。

因企业业务的拓展和市场开拓的需求,为此在西安进行了几天走访调查,了

解了十多家中小学课外辅导培训机构的市场需求和教学开设形制,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合。

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的选择

采取随机调查方法,以中小学(包含小学、初中、高中)的文化课课外辅导培训机构为主,在中小学教育培训比较聚集的区域(如交大周边区域、各中小学学府周边区域)对十余家各个规模各种模式的培训机构通过其宣传形式(费用、师资条件)进行走访调查。

二、调查目的

了解各中小学课外辅导教育机构的市场规划形制和市场拓展需求,对于新开设、加盟教学点所需具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三、调查的步骤

1、调查目标定位——以中小学课外辅导培训机构为主

2、实地调查

(1)资料来源——各大培训教育机构走访询问记录及网上资料查阅

(2)重点关注机构成立所需资历材料、建设规模、师资力量、设施环境要求、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

3、资料的整理分析与研究——对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绘

制成图表(存在随机误差)

4、提出调查结果的分析报告

(1)针对调查提纲及问题了解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现状

(2)对比各类型、各规模培训机构市场水平

(3)统计不同层次培训机构市场开拓需求

(4)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意见

市场分析

一、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市场总体供需情况

1、中小学课外辅导机构市场的宏观环境

我国的教育培训行业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后,被国际学术界称为“影子教育”的中小学课外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学生家长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子女的教育中,另一方面学生和家长都希望能在升学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从而进入更好的学校,获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这类机构在提高学生成绩,培养学生技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同时也使得民办类辅导教学市场前景大好。据教育部不完全统计,2018年国内的课外辅导机构数量已经超过了30万个,接受过中小学课外辅导的人数已经超过1.5亿人次,在课外辅导机构从业的教师人数超过850万人,整个行业的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中国教育培训市场呈现强大的资本整合力。

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和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居民储蓄第一大支出就是教育,教育项目的支出已占到居民收入的20%。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市场在一线城市增速平稳,二三四线城市增长快速。测算2015/2020年行业市场规模约5000亿元和1.2万亿元,5年CAGR约18%。预计培训机构在一线、二线和三四线城市未来5年CAGR约10%、20%和30~50%。武汉、郑州、南京、成都、西安等二线城市由于聚集了较多的高校,学习氛围较好且师资招聘较为便利,市场空间较大且仍处于“供给创造需求”阶段,是众多机构分校扩张的重要方向;三四线城市合计的市场空间巨大且目前鲜有品牌介入,合计的市场空间巨大且保持快速增长。近几年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以及陆续出台的减负政策,在这组强烈的数据对比中备受打击。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因有庞大“刚需群体”的拥趸,正在迅速成长为涉及各阶层、各领域的一股强劲风潮,且有绵延不绝、愈演愈烈之势。

国内的课外辅导行业中,各个辅导机构所采用教学形式大多是8-15人的小班教学,业务内容拓展了3-5人的精品班及一对一式针对性教学,目标客户是5-19岁义务教育学生。教学内容大多采取与学校教材同步教学,加入辅导中心研发补充内容的策略,不断进行教学创新实践。大型辅导机构所占市场份额并不高,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被数量庞大的中小机构占去,辅导市场呈现机构众多、竞争激烈、高度分散、专业化不高的特点。

2、教育辅导机构市场类比

市面上的辅导机构众多,主要划分为中、小、幼学生的一对一个性化课外辅导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及全球语言培训、艺术体育培训等多方面的课程领域,教

育辅导的课程科目种类很多,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美术、体育、音乐等,还有一些语言类的辅导,以及社会上需要培训辅导的科目。

由下表关于中小学教育培训市场所占类比中我们可以得知,中小学课外辅导占据主体市场,高达67%的比例,语言类及艺术类分别占到13%和14%,其他培训单位只占6%的配比,课外教辅仍然是炽手可热的领域,并且伴随义务教育的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重视,艺术类和其他技能培训的市场前景不可小觊。3、教育辅导机构对课形制

①大班授课:采取面对面授课方式,每个教室通常有超过30个学生,是课外辅导比较传统的授课形式。随着个性化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发展,这种大班授课模式因效率较低其市场份额呈逐年下降趋势

②小班教学: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班,一般3-8人为一班,是个性化家教推行之后衍生出来的一种教育理念,相对于一对一辅导更有互动性,相对于大型辅导班

更有针对性。小班内的学员更具共性,教师教学便更具针对性,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不平衡现象,因人数较少使得老师能够较好关注到每一位学生并适应每个学生的需求,而且费用相对于一对一家教要低一些。据统计,这种小班教学模式市场规模已超2000亿元,预计未来5年这种授课方式所占比重仍然很大

③一对一辅导:其理念是通过个性化测评,掌握孩子的学习心理、学习习惯、应试态度,以此确定最佳辅导方案。并在辅导过程中适时调整,结果反馈,通过家长与老师的良性互动和适时沟通,共同促进孩子的学习。这种以学生具体情况和需求为基础的个性化辅导服务近年来不断增加,费用虽然高一些,但能够较好地针对孩子的个性特点制定方案,且有很完善的回访跟踪制度,更受家长和学生的欢迎,其市场份额逐年激增。

④网络课程:通过网站提供预先录制或直播的

教学视频并提供相关资料达到授课目的,其因

不受地理时间限制而有广泛的学生群体。但传

统面对面的授课方式敦促效果更加显着且网络

课程需要通信限制,故所占市场份额不大,但

依然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趋势。

总结来看,现阶段考虑到课外辅导的效率及费用,小班教学最受青睐,成为最主流授课班型;随着教育阶段的推进和应试压力,家长更偏好选择一对一班型,但由于一对一教学成本偏高,故整体的选择比例依然不高;大班授课的方式正逐渐退出市场被小班所取代,市场相对集中于三四线城市;网络课程有优势也有劣势,多作为辅助的教学手段,比例相对较少但前途不可预估。

4、辅导教育机构师资情况

①在职教师:该群体大多是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凭借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得家长们的认可,特别是各地重点中小学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更是炙手可热。因个人精力有限、优秀师资有限,课时费相对较高,重点中学骨干教师高中家教课时费多在100元/小时左右,初中家教课时费在60元/小时左右。

②专业家教教员:多为中小学退休教师、毕业大学生就职于某专业家教机构,接受教育机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企业课程培训后择优上岗。该类家教机构一般以个性化家教为主,多为国内几个大型家教机构的连锁或当地分支机构,管理相对较正规。辅导费用较高,一般初中学生在60-90元/小时左右,高中学生在90-120元/小时左右。

③在校大学生:年龄与高中生接近,沟通更方便,而家教费用相对较低廉,又能同时担任多个科目的辅导,所以深得众多家长的青睐,各地多以师范类院校学生为主体。大学生家教具有灵活性的特点,但是,这种家教形式一直处于零散和不规范的状态。大学生的教授内容一般局限于自己过往的学习经验中,对教学重点的把握难免会有一定的偏差。而且,这种形式的家教还停留在答疑解惑上面,一般不关注孩子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养成,以及心理素质、亲子关系的改善等综合能力的提高。随着企业对人才能力的重视,这种家教形式的局限性将会越来越明显。

5、课外辅导机构市场消费者关注因素

消费者在教育投入选择上,考虑因素由高到低分别为教学质量、教学口碑、师资水平、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机构品牌知名度,同时交通是否便利、课程价格是否合算、服务的专业化等也是消费者考虑的因素。教学质量和口碑成为辅导机构生存发展必须重视的核心竞争力,好的教学口碑一定程度上也受师资水平的限定,而相对于价格的不关注则印证了课外辅导行业不是“价格敏感”行业。二、各容量各规模培训机构的市场开拓要求

根据整体的调查情况,选择出几个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培训机构进行对比和简要概述。

不同形式的培训机构可划分为:中小学文化课的课外辅导培训、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培训、语言(以英语为主)培训和其他(棋艺、航模、跆拳道等)培训。

艺术类培训市场仍处于产业发展成长期,培训需求巨大,并且响应素质教育大潮,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其市场前景广阔,利润十分可观,吸引了众多中小机构和组织投身于此,但培训机构“大市场、小作坊”的现象突出,鱼龙混杂,

以舞蹈培训机构“小天鹅艺术团”为例,大中小城市皆有,均挂名从业,并非是同一企业公司运营;并且没有相应政策举措监督管理从而导致艺术类培训市场往往出现乱办班、乱收费、乱宣传的现象,比如在西安美院周遭美术培训画室大大小小近1000多家,费用也没有明示,在职教师流动性很大并且培训教员素质参差不齐,常有无证无照无资质上岗的情况,教学水平根本无法保证。加之艺术类的培训对教学环境和设施硬件都有限定,如音乐类培训需配备乐器且对教的隔音设施要求严格,故很多教学环境根本无法保证。总体来看,我国现阶段艺术类领军式的培训机构还很少,没有如像新东方等较强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大型机构,缺乏规范管理和产业专业性,大型的机构才初涉足并采取兼收中小机构的合作模式,艺术类培训市场的出路目前需要通过优势品牌的整合推广艺术市场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才得以进一步洗牌。

语言类培训市场形成较早,体制标准也趋于成熟,早在十几年前,就有机构做到高专精了,这些机构品牌效应很好,生源充足,如环球英语、英孚英语、山木培训等等,其消费群体广泛,并且语言类培训对象已不只限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群体,对于现今中小学培训市场来说不算炽手可热的产业,学生需要德智体美综合发展,不单只需掌握一种语言技能了,如以前老牌的新概念、新东方等英语机构,已达到顶尖水准并且进行了新的转型并开拓了新的业务范围,加之国家政策大力发展传统文化、提倡国学教育,语言类培训机构的市场光景大不如以前。

新晋的语言培训机构立足点更针对客户群,且更专业化、精细化,比如有专门的少儿英语培训、出国留学生语言培训机构,中小学英语机构较少,加之国家减负政策的加持,禁止中小学考级竞赛,使得语言市场风头放缓。

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如棋艺、书法等市场范围面小且多是个人承办,区域零散且目标对象较为局限,市场发展前景无法统计分析,故这里不多做阐述。

下面我们重点分析中小学课外辅导培训机构。根据在西安市区内中小学课外辅导培训机构的随机调查研究,为方便了解市场投入,将调研的培训机构划分为四个梯段:

第一梯段:实力较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培训机构,以新东方、学大、好未来(学而思培优)为代表。

市值:上百亿

教学点(教学中心):分布广泛,全国连锁

教学所需面积:每个教学点面积需满足5000㎡以上可活动场地

教学所需资质:具备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教师资格证、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等证明证书。

新教学点开设方式:自营,企业内部派专员选址选点。

教师资源:企业内部专职培训,配备教育咨询师、学科老师和学习管理师

教学形制:主推学生个性化辅导模式,一对一辅导和精品小班(不超15人)小班授课

教学设施环境:经营管理均有相关人事部门负责,统一风格装修,自主研发教学课件和材料,教学、经营管理一体化自主负责

特点:提供更丰富更全面更专业的教育创新服务,教学口碑值得信赖,具备业内领先的服务能力,具有强大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跨地域经营管理能力。对于场地条件、消防要求、师资力量、现场检查等关键环节具有成系统的专业化实行规定。消费水准较高

第二梯段:有一定实力和品牌基础的大中型培训机构,如领军教育、(西安)秦学教育、优胜教育等

市值:千万至过亿

教学点(教学中心):在二、三线城市较为集中分布

教学所需面积:每个教学点面积需满足2000㎡以上可活动场地

教学所需资质:具备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教师资格证、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等证明证书。

新教学点开设方式:绝大多数自营少数存在合作加盟方式,自营由企业内部派专员选址选点;合作加盟其费用约估500万以上。

教师资源:企业内部专职培训,少数存在兼职、离职教师聘请情况,据教学形式选派学习管理师和教学督导

教学形制:主要为学生个性化一对一辅导模式和小班授课(5-20人),存在大班课程

教学设施环境:经营管理均有相关人员负责,统一风格装修,统一课件和教学材料,教学、经营管理一体化自主服务

特点:企业未上市或刚上市,在本土或一些地方有一定知名度的教育培训中坚力量。品牌效应在本土有一定优势,专业性较强,对于场地条件、周边环境、消防安全、师资水平良好把控。在部分地区创设教学点并开始向全国扩散,做大自有品牌,学习优势品牌创设形制和服务理念,价格适应广大工薪阶级消费水准。

第三梯段:企业刚开始在本土地区立穏,开始计划扩张的中小培训机构。如西安地区的朴新杨建教育、星火教育(广州)、交大旭邦教育、海顿教育、学而优教育等。

市值:百万以上

教学点(教学中心):在某一两个城市设有2-5个教学点

教学所需面积:每个教学点面积需满足600㎡以上可活动场地

教学所需资质:具备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教师资格证、消防安全等证明证书。

新教学点开设方式:绝大多数为合作加盟方式,合作加盟费用约估80万以上。

教师资源:企业内部有专职教师,存在多聘请教师情况

教学形制:中小班授课和一对一家庭辅导比较普遍

教学设施环境:经营管理较统一,人事职责划分明确,统一风格装修,教学材料由机构统一负责收集整理

特点:在本土经营稳定,在各学区有一定名声,品牌效应欠佳,有较规范的教学点,处于市场开拓起步状态,是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的新生力量。

第四梯段:刚刚成立的由个体经营的小型培训机构或辅导班。其鱼目混杂,机构众多,本次调研了中有新联盟教育、名师校园培训机构、启博教育等

市值:百万以下

教学点(教学中心):仅有一到两个教学点,多在学府区段租用写字楼或居民房改造

教学所需面积:有合适教室和办公场地,一般300㎡以上即可

教学所需资质:具备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证明证书。

新教学点开设方式:目前不存在市场拓展业务,在其他区县开设需要合作加盟的情况,加盟费用20万左右。

教师资源:多聘请兼职、离职教师,大也招收师范学院本硕学生作为一对一家庭辅导老师。

教学形制:由于教学环境限制多为大班课程教学或学生一对一家庭辅导

教学设施环境:,没有统一装修风格规定,教学材料由学科老师负责,经营管理

与教学教辅的人员职责划分模糊

特点:个体经营维稳,知名度不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努力做好学生教辅工作,由于场地条件和市场开拓的局限,服务性和专业性不太到位,教学品质也参差不齐。但相对一对一家庭辅导培训服务比较贴心,价格比较实惠。

三、产业政策

②2018年教育部第3号文件中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

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整改: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

登记等标准,有关部门将共同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

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

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八)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十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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