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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2)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2)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2)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各县(市)农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条各县(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账,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停止拨付工程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该项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资,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

第四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力度,地区农业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区农业局将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做为项目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项目县市应成立相应的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由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组织牵头,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最后形成总体督查情况总结,并向局务会议汇报通过后,及时上报农业厅项目监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第二条各相关业务科(室)、业务(中心)站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本行业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完成项目建设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

第三条局项目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科(室)结合地区负责的竣工验收项目,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进行严格抽查;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今年项目督查的安排开展认真自查,2月、6月、9月底前向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单位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检查辖区内已建成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情况。及时向地区农业局上报县、市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项目监督检查应重点围绕项目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招投标及合同、、开工条件、、竣工验收、项目运行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第六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农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原则

1.便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项一档。

2.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便于查阅。

第二条:存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纪要、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照片、工作报告等。

2.上级部门发来的有关的项目指南、项目管理办法、计划等文件材料。

3.项目办公室印发的通报、通知、规定等文件。

4.项目办公室的请示及上级部门的批复,下设部门的请示及项目办公室的批复。

5.反映活动情况的报告、总结。

6.项目办公室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来往文书。

7.项目办公室的各种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简报。

8.项目工作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9.关于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简报、照片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

1.设立专人管理档案。

2.项目办公室成立后,各项材料的原稿由各部门部门归档,另向项目办公室提交副本备案。如为特殊案卷因具体项目的需要,原稿须交由项目办公室归档,各部门留副本备案。

3.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项目办公室负责档案的人员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原小组。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整理,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使其整齐划一。

档案分类: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区分,应力求切合实用。

第四条:档案收集

1.档案材料要整洁,不能残缺不全。

2.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3.严格执行立卷归档及登记制度。

农业项目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项目决策水平,根据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有关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与计划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符合财政资金投资方向,项目能解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及投资计划,坚持先开展前期研究,后申报项目,先专家评估后进行决策,先审批项目,后进行投资的原则。同时坚持和规范农业项目逐级上报程序,杜绝越级上报行为。

第五条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承担。评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按类别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估(评审)费用根据实际支出由项目承担县(市)负担。

第六条经专家评估通过的行业项目,应根据上级有关项目投资指南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一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质量、压缩投

资规模等。

第八条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向上级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变更:

(一)变更建设地点的:

(二)变更建设性质的;

(三)变更建设单位的;

(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五)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上的,或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

第九条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批的初步设计。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一)变更建设期限;

(二)变更招标方案;

(三)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但不属于第八条第四项情形的;

(四)变更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下的,或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下的;

(五)其它变更。

第十一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可列入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投资。

农业项目峻工验收制度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建设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初验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条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

(管理与人事)孵化基地相关管理的制度性文件

行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 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 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 领取记录。 二、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 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需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 员的意见。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接待来访客人,处理当日事务。 3.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在值班记录表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四、综合协调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指令,负责监督协调各 部门工作。 2.负责组织、承办公司有关会议,并形成和发布会议纪要。 3.负责协调、沟通公司内外关系,来信来访和对外宣传, 处理公司办公日常事务,树立公司形象。 4.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公文处理 1.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和归档。 2.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文件的起草、制文和发文。 3.负责公司内外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六、档案管理

公司制度汇编-一-招聘管理制度-农业公司

招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及时有效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 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发展人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 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规定、要求。 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招聘需求和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每年1月份组织进行岗位及人员需求调查和汇总,根据业务变化、岗位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分工,确 定人员编制并制定年度招聘需求和招聘计划; 2、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 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3、空缺岗位所需人员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 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 4、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5、编制范围内的招聘: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 总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6、编制范围外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编制用人计划,并写出人才需求分析报告后,由行政总监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如通过则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三、内部招聘 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或内部竞聘程序"。 2、内部招聘由用人部门负责编制用人报告,由行政总监审核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进行组织、规划,用人部门负责人参与实施。 3、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特殊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授权用人部门独立完成招聘相关工作。 4、公司监察部门要对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复试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和结果的公正性。 5、最后确定录用名单由监察部门签字后交行政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复。 6、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四、外部招聘人员甄选及录用 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招聘员工不能满足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2、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

基地管理制度

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 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

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局长统筹车辆管理,副局长为车辆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做好监管,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并由财务按月核对行车公里数及油耗,据实核销。驾驶员车辆加油使用油卡,由财务人员负责油耗的监督和管理。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各县(市)农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 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条各县 ( 市)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 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 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账,严禁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停止拨付工程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该项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资,同 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 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 范; 第四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 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力度,地区农业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区农业局将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做为项目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项目县市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由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组织 牵头,局相关业务科 (室 )、局属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最后形成总体督查情 况总结,并向局务会议汇报通过后,及时上报农业厅项目监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第二条各相关业务科 (室) 、业务(中心)站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本行业项目进行认真 检查,完成项目建设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 第三条局项目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科(室)结合地区负责的竣工验收项目,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进行严 格抽查;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今年项目督查的安排开展认真自查, 2 月、6 月、 9 月底前向地区农 业局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单位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检查辖 区内已建成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情况。及时向地区农业局上报县、市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项

农业集团公司员工管制规章制度汇编1.doc

农业集团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 农业集团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则守工员 遵法纪第一条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职员。 爱集体第二条 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勤奋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 化建议,牢固树立“团队、竟创、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 听指挥第三条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守纪律第四条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 事。 重仪表第五条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统一着装上岗。男职工不留长发,女职工要淡妆上岗,装扮适度。 讲卫生第六条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 讲礼貌第七条 “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户相遇,要主动相让。、“欢迎您”、、使用“您好”1 、电话铃响尽快接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2 、接转电话时,细心聆听,声调要温和,勿忘使用岗位礼貌语言。3 敬客户第八条 、接待客户时面带微笑,与客户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1 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 及时上报。 “不会”、“不知道”、、遇到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2、“不明白”、“不管”、 “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对待客户。、“不行”

守机密第九条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公司的秘密事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 收锁再离人。 勤节约第十条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爱护各种设备和物品。要发扬勤俭克服“浪费难免论” 兴业的好传统,为某公司的增收节支做贡献。 1 度制用聘 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各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或申请,经总经理第一条: 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以下证件资料: 、个人履历表;1 、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 张;1、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

农业种植业基地管理制度

农业种植业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节种植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葡萄基地的职能是在常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葡萄种植基地全面工作,组织种植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及葡萄采收的安排及落实。 种植基地主要负责种植基地葡萄种植计划及管理;种植基地肥料、农药使用管理;种植基地病虫害防治;种植基地田间档案管理;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种植基地产品采收事宜。 二、种植基地的组织结构 种植基地组织结构设置如图所示。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岗位职责 一、种植基地主任岗位职责 1、葡萄种植基地主任受常务副总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 面工作,并向常务副总经理负责。 2、负责组织种植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 各种植区的产量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负责编制种植基地各种种植产品的种植操作规程。 4、负责种植基地掌握财务支出状况,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落实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5、负责种植基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员工学习种植种植技 术,努力提高他们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6、做好种植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为种植基地的 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7、组织好种植基地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基地及各种植区的卫生 和安全工作。 8、做好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生产落实情况,月底进行总结, 上报公司并备案。 9、完成常务副总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种植基地技术工作职责 1、种植技术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基地种植生产技术的指导和 实施。

2、有计划、有重点的观察各葡萄的生长规律及特点,根据实际情 况及时制订出适合的园艺措施并付诸实践,同时指导种植人员 科学管理种植基地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种植中遇到的困难。 3、每天对种葡萄地进行观察一次,及时对植株的生长状况进行了 解,并对观察的情况进行整理,制定日报表。 4、对葡萄基地的日常园艺操作的整理和统计其中包括: ◆发生的病、虫、草名称,施用农药名称、追肥、剂型、用药数 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凭证等。 ◆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 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凭 证等。 ◆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出库数量等情况的统计。 ◆农业投入品和种植的入库、出库等记录。 5、为每一种植区设立一个档案,将每月的田间档案记录整理成册, 保存到档案袋。 6、指导种植员防治种植生长过程中发生的病虫害,做好各种植区 苗种植前的消毒工作,定期给种植人员传授种植的基础知识和 实用技术。 7、配合经理做好种植技术种植资料的总结和积累工作,月底进行 总结,上报经理并备案。 8、完成种植基地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农业项目管理与评价

浅议农业项目管理与评价 浅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摘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对今后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抗灾能力至关重要。本文针对当前农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竣工验收三个环节提出了加强农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加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逐年增加,单项资金规模动辄成百上千万。以“十五”期间国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例,投资资金规模达18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92.7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88.5亿元。然而,这些庞大的基建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出现了诸多问题,贪污、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经常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为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势在必行。 一、当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 项目建设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更多的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二)建设资金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不熟悉新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部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了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又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三)项目概算科学性、合理性差,细化程度不够 有些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甚至捏造论证的基础数据,项目工程投资成本测算不合理,导致概算不切实际,造成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不能完成。项目预算细化不够,概算不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四)重“争项目”、轻“建项目” 一些地方在申报项目时,受“跑步(部)前(钱)进”潜规则影响,抱着“不要白不要”的态度,只重视项目资金的争取,不注重调查研究和项目论证,设计方案不切实际、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五)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 自1994年国家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落后地区本级财政收入较少,基层财政可支配财力不多,保吃饭、保机构运行都有问题,基本上无力解决基本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问题。但有些项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 1、初创型电商企业 1) 员工人数4人以上; 2) 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 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 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 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 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 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 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圣农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规 章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远景规划 第三节组织架构 第二章财务治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采购治理 第三章人事治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岗位编制治理 第三节职员聘用治理 第四节职员薪酬治理 第五节职员考核治理 第六节劳动合同治理 第七节职员作息与请假休假治理第四章行政治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文件治理

第三节文件及办公设备治理 第四节办公用品领用治理 第五节保密治理 第六节会议治理 第七节职员合理化建议治理 第八节职员考勤治理 第九节职员奖惩治理 第十节职员劳动纪律治理 第十一节车辆治理 第十二节安全保卫 第十三节档案治理 第五章生产治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生产打算治理 第三节生产作业治理 第四节生产临时用工治理附:《生产治理手册》 第六章公司要紧治理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章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为加强圣农园的规范化治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不断进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农业种植项目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农业种植项目组系专业从事农产品的种植和配送,科学合理地开发生态观光农业与体验式农业相结合的行政性企业。 第三条农业种植项目组全体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决议与公司决定。 第四条公司农业种植项目组坚持“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企业宗旨,本着“生态、环保和可持续经营”的企业经营理念。公司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进展的行为。

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苗圃基地管理手册 第一节苗圃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种植基地的职能是在苗木管理部副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苗圃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 落实。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岗位职责 一、基地主任岗位职责

1、苗圃基地主任受苗木管理部副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面工作,并向苗 木管理部副经理负责。 2、负责组织苗圃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各苗木品种的存 圃量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负责编制苗圃基地各种苗木品种的种植养护操作规程。 4、 5、 6、 7、 8、 9、 1、 2、 基地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种植、养护中遇到的困难。 3、每天对基地观察一次,及时对苗木的生长状况进行了解,并对观察的情况进行 整理,制定日报表。 4、对苗木种植、养护的日常园艺操作的整理和统计其中包括:

◆发生的病、虫、草名称,施用农药名称、追肥、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 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凭证等。 ◆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 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凭证等。 ◆产品分期分批出圃时间、出圃数量、出库数量等情况的统计。 ◆ 5、 6、 7、 8、 1、 2、 理苗圃基地的各项工作,有效防止种植、养护过程中各种病虫害的发生。 3、每天对基地巡视一次,及时对苗木的生长状况进行了解,严密监控各种苗木品 种的生长状况及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对巡视的情况进行整理,制定日报表。 4、对苗木生长及病虫害监控的日常巡视情况的整理和统计其中包括: a)发生的病、虫、草名称,施用农药名称、追肥、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 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凭证等。

农业项目管理规定

农业项目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各县(市)农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条各县(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账,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停止拨付工程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该项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资,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 第四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力度,地区农业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区农业局将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做为项目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项目县市应成立相应的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由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组织牵头,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最后形成总体督查情况总结,并向局务会议汇报通过后,及时上报农业厅项目监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第二条各相关业务科(室)、业务(中心)站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本行业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完成项目建设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 第三条局项目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科(室)结合地区负责的竣工验收项目,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进行严格抽查;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今年项目督查的安排开展认真自查,2月、6月、9月底前向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单位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检查辖区内已建成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情况。及时向地区农业局上报县、市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项目监督检查应重点围绕项目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招投标及合同、、开工条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孵化基地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1 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基地公共场地,以及基地内的使用单位。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在赔付后予以清除。 2 基地管理部门 2.1负责基地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联系; 2.2负责编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和联系; 2.3 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2.4 负责代运营在合同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2.5负责受理个人及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初级评审工作; 2.6 负责协调入驻企业与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对接,相关咨询服务; 2.7负责监控运营方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 2.8负责开办电子商务类公开课程,对入驻企业进行相关普及知识培训部门 2.9负责管理日常物业管理的基地分属物业公司 3 资产管理 3.1 由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和瓦房店市服务业局牵头派驻基地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中心对孵化基地内的全部企业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分账及档案材料,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部门备份保管。 3.2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对入驻企业账目和实物进行一次核对,对企业绩效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

的问题报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并根据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中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3.3 新增、报废、调出等的资产由入驻企业向基地管理部门报备,经审核后实施。报政府和局对相关资料档案信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3.4 各种设备、设施、产品等如有需要的,将其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保修单、验收合格证等)交基地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保管。保管时应注意防潮、防蛀、防腐、防丢失、使用资料人员借用复印后及时归还。 4 安保管理 4.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值班,各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将本班内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并写上值班人的姓名。每月最后一天应将电子监控记录及值班纸制记录交基地管理中心保存。 4.2保安人员对进出基地内的人员应仔细观察,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主动盘查。 4.3 保安人员对进入基础进行施工的人员进行登记,施工完毕后应注销登记。 4.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基地。 4.5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进出基地时应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充许进入或放行。 4.6当基地发生纠纷时,应主动上前处置,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基地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 4.7 严禁安保人员在岗时间酗酒、吸烟,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 4.8 严禁各使用单位在基地内从事与基地无关的任何活动,若有违反,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基地管理中心。 5 安全管理 5.1 在下班后,应锁好门、窗,驻防盗案发生。

农业管理规章制度

农业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农业生态园区管理制度】 核心出品必属精品 池州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及《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池州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全市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市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池州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科技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的引导与示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 第二条科技园区采用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服务、农民参与的运行机制。政府为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科技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科技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科技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池州市科技局成立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组长由市科技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综合计划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0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客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可以为入驻的初创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孵化对象”)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一定的政策扶持、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的各类创业载体。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以搭建创业平台,培育初创阶段的创业主体为宗旨;以提供创业服务、营造创业氛围为手段;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为目标,多渠道、多样化推进基地建设。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并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孵化基地的认定、检查和监督。市财政部门负责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并牵头协调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大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力度。 第二章主要功能 第五条创业孵化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一)场地保障功能。能为孵化对象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二)创业指导功能。组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三)市场推广功能。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市场营销、项目推广等服务,并开展孵化基地及孵化对象宣传活动,提高市场知名度。 (四)事务代理功能。能协助孵化对象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变更手续,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代理服务。 (五)政策落实功能。能为孵化对象提供较完善的创业政策咨询,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税费减免、社保资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第六条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的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残疾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各类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孵化服务。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外,均可申请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创业。 第七条创业孵化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超过期限的孵化对象应迁出创业孵化基地,以便接纳新的创业主体。 第八条创业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孵化对象的管理服务,督促其合法创业、守法经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地管理规定的,由创业孵化基地对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清退。 第三章认定条件及申请程序 第九条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要具备的条件:

农业公司管制制度汇编1.doc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总经理工作职责 1、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以及奖惩。 3、决定公司生产经营方案。 4、做好农场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 5、负责召集员工会议,听取员工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审批公司产品收购标准、收购价格。 8、审核田间管理员生产成本,核发田间管理员绩效奖励。 9、审批公司农资采购计划。 9、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技术顾问工作职责 1、为公司的发展及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参考。 2、推介新品种、新技术,参与审核新品种、新技术引进。 3、技术咨询与培训,针对生产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为公司推荐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5、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置公司事务。 2、参与公司的调研和内外交流。 3、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机产品生产标准》(GB/T 1963.1-2011),编制各种产品有机生产操作规程。 4、参与审核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审核产品质量标准,审核产品质量。 5、负责公司有关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推介新品种,负责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6、切实做好有机生产技术培训与指导,针对生产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导田间管理员及时处理问题。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产队长工作职责 1、制定本生产队生产经营计划,并按照总经理审批的生产经营方案组织生产,审核生产计划调整。 2、制定本生产队产品收购等级标准及收购价格。 3、负责本生产队田间管理员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田间生

蔬菜基地管理制度

蔬菜基地管理于册 第一节蔬菜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种植基地的职能是在管理部副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蔬菜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 蔬菜基地主要负责种植基地蔬菜种植计划及管理;基地肥料、农药使用管理;基地病虫害防治;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基地产品出事宜。 二、种植基地的组织结构 蔬菜基地组织结构设置如图所示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岗位职责 一、基地主任岗位职责 1、蔬菜基地主任受蔬菜管理部副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面工作, 并向蔬菜管理部副经理负责。 2、负责组织蔬菜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各蔬 菜品种生产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负责编制蔬菜基地各种蔬菜品种的种植操作规程。 4、负责蔬菜基地掌握财务支出状况,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落实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5、负责蔬菜基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蔬菜种植、养护 技术,努力高基地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6、做好苗蔬菜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为基地的生产创造 良好的环境。 7、组织好基地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基地及各种植区的卫生和安全工 作。 8、做好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生产落实情况,月底进行总结,上 报蔬菜管理部副经理并备案。 9、完成蔬菜管理部副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蔬菜基地园艺技术员工作职责 1、园艺技术员在基地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基地种植生产、养护技术的 指导和实施。

2、有计划、有重点的观察各种蔬菜品种种植的生长规律及特点,根据 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出适合的园艺措施并付诸实践,同时指导种植、养护人员科学管理基地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种植、养护中遇到的 困难。 3、每天对基地观察一次,及时对蔬菜的生长状况进行了解,并对观察 的情况进行整理,制定日报表。 4、对蔬菜种植、养护的日常园艺操作的整理和统计其中包括:发生的 病、虫、草名称,施用农药名称、追肥、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 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凭证等。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 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 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凭证等。 产品分期分批出园时间、出园数量、出库数量等情况的统计。采购 和种植蔬菜品种的入库、出库等记录。 5、为每一苗蔬菜种植区设立一个档案,将每月的田间档案记录整理成 册,保存到档案袋。 6、指导园艺工人防治蔬菜种植、养护、生长过程中发生的病虫害,做 好各种植区蔬菜种植前的准备工作,定期给园艺工人传授种植、养 护的基础知识和实用技术。 7、配合基地主任做好种植养护技术资料的总结和积累工作,月底进行 总结,上报基地主任并备案。 8、完成种植基地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蔬菜基地植保技术员工作职责: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第五条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六条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七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全国农田建设规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研究编制本省农田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接省级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牵头组织编制本级农田建设规划,并与当地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衔接。 县级农田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域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落实到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县级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县级项目库,形成省级农田建设项目库。

孵化器管理制度汇编(20201021150734)

孵化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入孵标准,并与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第四条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 .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

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 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 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专业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 内容。 9.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 内容。 第二章入孵标准 第五条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 业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 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4、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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