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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秘诀精华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秘诀精华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秘诀精华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秘诀[精华]

★★★原创发表于https://www.sodocs.net/doc/b019004855.html,,李银惠专利博客,转载请注明原创来源★★★

https://www.sodocs.net/doc/b019004855.html,/art/599496.htm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

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三)简答题

关于简答题,应试技巧非常简单,分数也很少,难影响大局。就把它忽略不计,主要讲解:

第一,全靠审查指南,不需要任何别的书,因为考试内容基本都在审查指南里面。有的时候不在审查指南里面,比如2009年的题目审查指南里就没有,但是分数很少,无所谓的。当然,为了争取这一点分数,可以多看看别的书,比如专利法详解。但是这只是理论性的入门书,对于代理实践操作没用处。卷三考试的内容都是操作性的,不考理论性的简答题。

第二,答题时特别注意著录项目信息,出题人比较厚道的,并没有太狡猾。目前出现过的答题陷阱都在著录项目里,主要指的时间和代理人,比如题目给出的申请文件或者对比文件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和公开日,还有代理机构和代理人。

时间的陷阱在于,有的对比文件的通过著录项目可以看出只能影响新颖性,不能影响创造性(比如抵触申请)。

说出题人比较厚道指的是,很多著录项目全都省略了,都没有写。所以剩下来的那些著录项目很有可能就是陷阱,这是非常明显的提示。比如2009年卷三的几个对比文件,就是涉及到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著录项目留着,其他的著录项目根本就没写,全都是省略号。

简答题放在一边,这全靠记忆和经验。

需要特别强调两个知识点,卷三实务会考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卷一的专利法律知识部分必考。

第一是绝对新颖性标准,使用公开的范围包括了全世界,而不仅仅限于国内。这一点在卷三中考察还稍微难一点,较难编造一个使用公开的书面证据在卷三中给考生看。

第二是抵触申请,在先申请包括了申请人自己提交的申请。这一点在卷三中有可能作为简答题的陷阱,比如给出一篇申请人自己的在先申请,但是没有特别提及申请人是相同的,只是在著录项目部分偷偷地印上申请人和申请日期。

例如:给出对于专利申请A(申请人为B,申请日为C)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给出的对比文件1是申请人为B,申请日为C前,公开日为C后。此时,因为对比文件1可以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抵触申请,因此考生根据答复意见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内容,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时候,也必须考虑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内容要具有新颖性。不要按照以前的专利法,认为对比文件1不是抵触申请,从而修改错误。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技巧

撰写题和答复题都要细分之后才能讲解具体技巧。根据一个技术交底书和若干现有技术撰写一份全新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与根据无效宣告和答复意见提供的意见和对比文件,修改一份权利要求书这是完全不同的规则和技巧。因此,把撰写题分成新申请撰写和答复撰写更有助于准确理解考试技巧。

相对撰写来讲,针对审查意见做答复与针对无效宣告做答复,答复内容却是基本相同,技巧也没有什么区别,套路也没什么区别。

本文开篇四秘诀的前两个秘诀,必要技术特征和功能上位化,针对的是新申请的撰写。第三个秘诀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目的是特别强调考生一定要注意新申请撰写和答复撰写的写法是完全不同的,千万不能混为一谈,绝对不可以把必要技术特征和功能上位化应用于答复撰写。要注意,答复撰写是有其特殊要求的。

(一)新申请撰写与答复撰写的区别

在一份技术交底书的基础上撰写一份新的权利要求书,其自由发挥余地更大,不受到说明书的限制,因此可以自由地归纳必要技术特征,可以自由地将某些特征做上位化,以求得更大的保护范围。例如2007年的新申请撰写,标准答案的权利要求1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撕开所述外包装的牵拉部件”。这同时体现了上述两个秘诀,标准答案将原先在技术交底书里面的很多技术特征都不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并且将原先技术交底书的“带状部件”上位化成“牵拉部件”。

答复撰写是最需要特别注意的,特别注意答复撰写不能够照搬新申请撰写的方法。答复撰写分成答复审查意见和无效宣告两种情况。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需要修改权利要求的时候只能在说明书的文字限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不可以再归纳必要技术特征,更不能再上位化了。例如2008年的答复撰写,可以针对审查意见再增加关于油炸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但是不可以在说明书的基础上再进行上位化。增加的独立权利要求只能够照抄原说明书的文字内容,不可以像新申请撰写一样再重新组织语言。

对于无效宣告的修改权利要求就比较容易了,不用多说,只能删除与合并权利要求,或者删除并列的技术方案,不存在什么答题技巧。

(二)必要技术特征

实务工作与代理人卷三考试相通的地方就在于,撰写一份新的权利要求书的时候,必须要考虑的事情首先就是归纳必要技术特征和功能上位化。有些实务经验的人都知道技术特征越多,保护范围越小。为了得到合适的保护范围,代理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决定哪些特征是必要技术特征,需要写在权利要求1里面。结合最近几年的卷三试题也能看出来这个倾向,比如2009年到底哪些部件应该写在权利要求1里面,最后是止鼾装置、比较器、声音探测器。

这里强调的就是,在面对卷三考题的时候,考生必须要做的事情一定是首先想必要技术特征是哪些。当必要技术特征找准的时候,权利要求1的分数就已经到手了。根据2006年的卷三答案,权利要求1的分数是45分。根据2008年的卷三评卷标准,权利要求1的分数是20分,而且划界正确与否是无关紧要的,不算分数。

找必要技术特征的方法?这就是因人而异而且因技术方案的不同而变化了。2006年是个衣挂的答复撰写(纯机械部件类),2007年是关于散药性的包装袋(纯机械部件类),2008年是油炸食品的方法(有方法步骤特征),2009年是止鼾装置(有方法步骤特征,甚至一点点电学类的控制方法,例如比较器的作用原理)。对于有充分撰写经验的人员来说,归纳必要技术特征应该就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没有撰写经验的人来说,就找一些资料对照答案进行实际撰写,然后自己考虑为什么答案中这些特征算作必要技术特征,其他特征就不是必要技术特征。

归纳必要技术特征,是专利代理人的撰写工作的第一块基石。

(三)功能上位化

专利代理人的撰写工作的第二块基石,就是功能上位化。

这里强调的就是拿到卷三的试卷之后,第二件要考虑的事情应该是怎样把归纳得到的必要技术特

征中的某一个变成上位化的概念。例如2009年的考试,止鼾部件有三种结构,分别是机械式的晃动,还有充气放气的气囊,以及往复移动的活动板。此时很多考生就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写在独立权利要求了。实际上,标准答案应该是“止鼾枕头,包括枕头体、声音探测器、比较器,特征是:还包括止鼾部件”,然后从属权利要求分别是三种不同的止鼾部件。

归纳必要技术特征几乎每个有撰写经验的人都懂,但是有意识地将技术特征做功能上位化则不是很多人都明白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卷三答案恰恰是比较喜欢功能上位化的,更多的是功能上位化,而不是概念上位化。

代理工作中常见的将金银铜铁锡上位化成金属,这是概念上位化。而卷三实务考试,以及代理实践中,更多的是功能上位化,指的是用很多种方法可以完成同一个功能,那么就用功能性定语描述某个部件。最典型的就是07年和09年的试题。2007年很多人的新申请者撰写就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带状部件”,标准答案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撕开所述外包装的牵拉部件”。这个牵拉部件就是功能上位化引申出来的概念,在原有的技术交底书里面是不存在牵拉部件的概念的。这是新申请撰写,就可以自由地进行功能上位化的发挥。

功能上位化是新申请撰写中常用的技巧,操作起来其实也很简单,总共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公式就是以“功能词+万用词”作为部件名称。比如一件弹簧能起到压缩复位的作用,那么就不写成弹簧,写成“弹性部件”或者“复位部件”即可。还比如2008年的带状部件写成“牵拉部件”,这就是明显的把起到牵拉功能的带状部件用功能词“牵拉”加上万用词“部件”,就形成了标准答案所需要的技术特征。

第二种功能上位化的形式,就是功能性定语限定,这实际上与第一种功能词和万用词公式是相同的,只不过在功能描述较长的时候,就要用到功能性定语。有代理实践的都知道,“还包括牵拉部件,其将所述外包装撕开”,这样的写法是不行的。但是写成“还包括能够将所述外包装撕开的牵拉部件”,就是2007年卷三的标准答案,这就是功能性定语限定。把功能性的描述写在定语,不仅符合专利法要求,而且实现了功能性上位化,扩展了保护范围。

(四)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专利法26条,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法33条,修改不能超过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

对于新申请,撰写考虑的问题是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但因为新申请的说明书是与权利要求书一起写的,所以在代理实践中代理人可以自己撰写说明书,以使说明书能够支持权利要求书。怎样才叫做说明书能够支持权利要求书,这还有很多技巧,有很多无效宣告是以这个理由进行的。但因为代理人资格考试是不考说明书的撰写的,这也就意味着,考试中根本不考察说明书是否能够支持权利要求书。正因为如此,新申请撰写的考试就没有什么限制,尽可以自己归纳必要技术特征,自行考虑做功能上位化。

新申请撰写不需要考虑说明书是否支持的问题,然而答复撰写却必须考虑是否修改超范围的问题。有了更多的限制,也就意味着答复撰写的难度更小,更倾向于按部就班遵守规则答题。无效宣告中的答复撰写很简单,有些复杂的是答复审查意见中的撰写修改。

2008年的卷三考题是标准的答复审查意见撰写,也就是修改权利要求书。首先注意,在答复审查意见撰写中,从属权利要求是可以增加的,甚至可以将说明书中已有的,但是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的技术方案作为并列独权添加到权利要求书中。前提是修改不要超范围。以2008年为例,标准答案就增加了真空油炸旋转离心排油的设备的独权。

之所以强调答复撰写必须考虑修改不要超范围,就是因为有的人可能在答复撰写中还以为这是新申请撰写,还以为可以在原有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技术特征的归纳和功能上位化的总结,这可就大错特错了。在答复撰写中,增加的权利要求,或者修改的权利要求,用词用语

都必须完全照搬说明书现有的语句和名称,甚至最好连文字顺序标点符号都不好改动,否则就有修改超范围的嫌疑。

以2008年卷三为例,原说明书中对真空油炸旋转离心排油的设备的描述是非常详细的,具体到每个阀门安装在什么位置。在此情况下,不要以为需要对该设备进行一定的上位化描述,或者按照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技术上的扩展,以扩大保护范围。如果自行扩展保护范围,就是修改超范围,一分都不得。

新申请撰写不需要考虑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答复撰写要考虑修改不能超范围。因此,新申请必须认真考虑保护范围的限定,也就是必要技术特征和功能上位化。答复撰写则相对简单,既然要考虑修改超范围,则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时候肯定是照搬说明书中原有的语句,不需要任何创造性的劳动,而且必须是照搬原有语句,绝对不可以进行一丁点修改,绝对不可以进行任何的上位化归纳。答复撰写的创造性劳动仅仅在于选择哪些语句照搬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

三、意见陈述的答复套路

(一)答复意见概述

网上很多人都说专利代理人考试是简单思维者的乐园,我没这么觉得,考试总是相对公平而已,没法绝对公平,考试肯定是有技巧的,不可能完全体现个人水平。我觉得,专利代理人卷三考试是形式和套路比实质内容更重要。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专利代理的实践中的某些最合适的做法在卷三考试的时候用了,就会死的很惨,我主要指的是答复审查意见和无效宣告的答复套路。卷三考试都是非常简单的技术方案,在实践中碰到这么简单的技术方案,只要对权利要求做个修改,然后在意见陈述书中简单地论述新颖性和创造性就够了。然而,在考试中,权利要求的修改(答复撰写)只占很少分数,绝大多数分数(七八十分)都是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论述。在实践中,代理人都会节省篇幅,简要说明问题就足够了。但是在考试中,如果像实践中这样简单地做意见陈述,后果必然是死路一条。

上面我已经说了,卷三考题只有三种撰写题、答复题、简答题。其中简答题不值一提,而答复题的分数一般比撰写题更高,比如2009年我感觉答复题可能有100分,撰写题只有50分。2008年评卷标准已经表明,2008年的确就是答复题占80,撰写题占70分。

因此,答复的套路将是决定卷三能否通过的最大秘诀。

在技术方案把握正确的基础上,掌握正确的答题套路,能得高分,至少100分(满分150)。技术方案也没掌握正确,但掌握正确的答题套路,考过应该没问题(90分)。

所谓答复套路主要是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答复,在答复的文字中要特别注意标题的突出显示,以及一些官话套话的反复提及,卷三的评卷标准仍然是按照中国常考的政治题踩点给分的形式,因此这个套路极为有用。

另外,意见陈述这种答复形式,针对审查意见或者针对无效宣告,答复套路都是相同的,下面所说的套路是同时适用于两者的。只是针对审查意见和无效宣告的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是不一样的。

(二)套路

下面加了双引号的东西都是必须在意见陈述中写在答复正文的套话。

针对审查意见或者无效宣告的答复正文,必须分成下述这些部分。

“一、修改说明”,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做些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增加了权利要求7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并增加了权利要求2,其技术方案××原先记载于说明书第2页第3行;增加权利要求3,其技术方案×××原先记载于说明书第3页第9行。对权利要求所做的上述修改均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修改没有超范围,因此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二、新颖性的陈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陈述要分开,注意新颖性要实行单独对比原则,在意见陈述书中要特别提及“根据单独对比原则”。就应该这么写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权利要求1的必要技术特征包括abcde,根据单独对比原则,对比文件1公开了abcd,但是没有公开e。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1来说,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在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的前提下,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2,3,4,5,6相对于对比文件1都具有新颖性。

根据单独对比原则,对比文件2公开了abc,但是没有公开de,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2来说,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同理,权利要求2,3,4,5,6相对于对比文件2也具有新颖性。

综上所述,根据单独对比原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都具有新颖性,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2,3,4,5,6也具有新颖性”。

“三、创造性的陈述”,创造性是最重要的,如果答复审查意见有70分的话,创造性的答复应该有50分。

第一,当某项权利要求仅仅被宣告不具有新颖性的时候,要注意,仅仅答复具有新颖性是不够的,必须在答复完毕新颖性之后,再论述一下该项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第二,创造性的三步法是创造性陈述最重要的套路。如果答复创造性有50分的话,创造性三步法应该占40分。

对于第一点,比如审查意见中仅仅指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在意见陈述中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不能仅仅答复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创造性,还必须接着陈述说

“根据创造性三步法,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也具有创造性。

(一)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公开了abcd特征,公开的特征数量最多,可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二)区别技术特征和解决的技术问题

相对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e,该区别技术特征e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三)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2并没有公开e,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的结合并不能得到技术特征e的技术启示。”对于第二点,创造性三步法是必须牢记在心,而且顺手顺嘴都能耳熟能详,毫无障碍地马上写出来的。

换句话可以说,创造性三步法是任何一年的卷三考试都必考,而且都必定有50分以上分数的内容。

这样说,算是很明确了吧,无论怎样强调创造性三步法的重要性都不为过。虽然创造性三步法仅仅是审查指南里面的建议性审查方式,但代理实践中和考试中,三步法都是唯一最重要的方法。

(三)判断创造性的三步法,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在专利法里面,创造性指的是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或者实用新型具有实质

性特点和进步,这明显都是假大空的套话,完全不具备操作性。在理论界还有一种说法叫做非显而易见性,一般都指的是美国的创造性审查理论,通俗的说就是一般人都想不到。

从法律到理论,从理论再到实践,一种能够用于审查创造性的实践的方法诞生了,就是三步法,它是在非显而易见性的理论基础上产生的。三步法的理论可以分解成一个简单的公式。下面图1的数字①②③就代表了三步法中的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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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第一步,根据哪一篇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最多,或者技术领域最为接近等原因,将该篇对比文件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考试的时候最多也就给三篇对比文件了,选择哪一篇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应该是比较简单的事情。写上“对比文件1公开了abcd技术特征,公开的技术特征数量最多,而且技术领域相同,可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于是,50分中的15分应该就到手了。

第二步,根据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对比,找到区别技术特征e,说明该区别技术特征e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

一般来说审查意见或者无效宣告中都会说对比文件2或者公知常识公开了技术特征e。

第三步,就是看对比文件2是否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e,是否起到相同的作用。因为卷三考试的技术内容实在是太简单了,所以针对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具有一丁点代理实践的考生肯定可以把权利要求修改到具有创造性的程度。所以这一步的论述必然是“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区别技术特征e,因此不能得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四)分层次编号示例

有个小技巧是比较管用的,为了套路用得清清楚楚,最好将答复意见层次分明地标上序号,序号就用我这篇文章的编号层次。

第一级别,用“一二三四”这种没有括号的大写汉字。

第二级别,用“(一)(二)(三)(四)”这种带有括号的大写汉字。

第三级别,用“1,2,3,4”这种没有括号的阿拉伯数字。

第四级别,用“(1)(2)(3)(4)”这种有括号的阿拉伯数字。

以下就做个示例。

一、修改说明

(一)权利要求1修改没有超范围

(二)权利要求2修改没有超范围

二、新颖性

(一)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

根据单独对比原则

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

2、权利要求2,3,4,5,6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

3、独立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

4、权利要求8,9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

(二)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

根据单独对比原则

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

2、权利要求2,3,4,5,6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

3、独立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

4、权利要求8,9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

三、创造性

(一)权利要求1

根据判断创造性的三步法

1、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可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2、区别技术特征和解决的技术问题

3、技术启示

(二)独立权利要求7

根据判断创造性的三步法。

1、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可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2、区别技术特征和解决的技术问题

3、技术启示

四、其他论述

比如单一性,得到说明书支持,充分公开,权利要求完整

五、结论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单一性),请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授予专利权。

四、一点小技巧

当看到技术交底书和附图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把看到的所有附图标记的名称都标到附图上去。例如在附图1标上基板,2标上探测器,3标上温度计,这样的名词。因为刚刚看到技术资料的时候还记不住这些部件名称,快速地标注好这些附图标记能够很快地进入状态。

我看对比文件的时候每次都是这样的,例如图2。

图2

五、没经验的人多写写权利要求

秘诀仅仅是秘诀,有可能让某些人在读了之后有一些意识上的提升,但是肯定不能代替踏踏实实的实际锻炼。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老老实实地多看书,多写写申请文件。

对于没有经验的人,必须多写写申请文件,先按照练习题写一遍,然后按照书上的答案看几遍。对于有代理经验的人,完全用不着复习卷三。尤其对于经常写实用新型的人来说,绝对用不着复习卷三。

对于经常写电子信息或者生物化学医药的发明的人,则需要考虑练习写一些实用新型。因为卷三的难度实际上就是机械领域的实用新型那种技术难度级别,技术上很简单,但必定是机械类写法,与生化电子类发明略有区别。

上述答复套路秘诀对于具有长期的代理经验的人士是最为管用的,在不需要复习卷三撰写的情况下,只要看了这篇文章,认真领会了,起码能多出来40分。2009年考60分,却觉得自己的答复思路毫无问题,实质性问题全都写对了,反而只得60分的人士,只要看了这篇文章,2010

年考100分以上是轻而易举。

★★★原创发表于https://www.sodocs.net/doc/b019004855.html,,李银惠专利博客,转载请注明原创来源★★★

图1

bestlyh edited on 2010-04-02 13:30

图2

yangyang118 wrote:

我想请教个问题,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可以主动增加独权和从权吗?

考试中,根据2008年卷三的评卷标准,答复审查意见可以主动增加独权和从权。

实践操作中当然也可以了,看具体的技术问题了。

longy0915 wrote:

请教楼主个问题,08年的考题是以06版的审查指南为标准。在最新版的审查指南中,对答复审查意见时的权利要求的修改作了新规定。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 5.2.1.3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即使修改的内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能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因而不予接受:

(4)主动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

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5)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

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我的问题是如何理解“主动”二字,审查员说你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针对这条审查意见增加新权利要求,是否不属于“主动”。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针对新指南,08年的答案新增了那么多权利要求,是不是就不符合新指南的规定了。

我和本所资深代理人猛工讨论了一下,结果如下:

按照2010年审查指南的规定,答复OA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无疑是严格了许多。

2006年审查指南规定“不允许增加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没有在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过”。2010年审查指南规定为“不允许主动增加独权和从权,该独权和从权没有在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过”。

这就很明确,非主动的增加独权和从权是可以的。

你的问题“审查员说你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如果仅仅是独权没有新颖性,那么就是把从权提升为独权,不用多说。

如果全部权利要求都没有新颖性,那么就只能从说明书中寻找其他技术方案补充进入权利要求,但这个时候不是增加权利要求,而是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补充更多的技术特征,使其保护范围变小,从而授权前景更大。

上述是实践中的问题,无论怎么做,审查员都会给你二次机会陈述,最差也可以复审,有很多救济手段。

关键是考试,考试一年只有一次,没有救济手段。

2008年卷三,原权利要求书有油炸方法的独权和油炸设备的独权,有两个独权。答复审查意见的标准答案中,对原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是对两个独权增加了很多技术特征,并增加了很多从属权利要求。没有增加独立权利要求,增加了很多从权,这是符合2006年审查指南不允许增加独立权利要求的规定的。2006审查指南对答复审查意见是否增加从权没有规定,实际上就是默许。实践中,审查员也是允许增加从权的。

但是2010年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不再允许主动增加独权和从权,那么就是很明显不允许任意性地增加无限多个权利要求了,不仅仅不允许增加独权,连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允许自由增加了,只能在审查员指出的缺陷下增加,只能为了克服审查员指出的缺陷而增加。

至于怎么样才算是针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增加权利要求,要看具体情况,现在也想不到具体的例子。

因此上述讨论的结论是:2010年卷三考试,在答复审查意见修改权利要求时,无限制地任意增加从属权利要求,是不允许的。当然,增加独立权利要求本来就是不允许的,当然就更不允许了。

怎样的情况才能增加从权?只有审查员的通知书里面非常明确地指示在说明书中存在能够授权的内容,此时可以补充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进入权利要求书(但是这只是补充技术特征,不是增加从权),或者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上述要注意两点。

第一,卷三答复审查意见中修改权利要求书,预计分数不多,因此不要过于纠缠,别太在意,别乱花时间。2010审查指南不允许主动增加从权,你就干脆一个也不增加算了,不用考虑太多,分数孰重孰轻,要有取舍。最重要的是答复审查意见或者无效宣告的意见陈述书,这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别人的经验总是有限制的,不要以为我写的真的就是秘诀了。我的学习经历表示上述是我的秘诀,但你的学习经历可能偏偏其他方面更需要秘诀,看了我的文章反而可能误入歧途,上述内容学习学习就好,千万别当真,关键还是要提升综合能力。

多看书,多练笔,这才是绝对的秘诀。

第二层次的秘诀,就是多看审查指南。

2015年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2、甲乙二人于2014年5月10日就同样的面包机分别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专利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D 3、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B. 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C.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 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答案】A 4、下列哪个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伪造人民币的设备 B.快速记忆德语动词规则的方法 C.促进种子发芽的红外光 D.原子核裂变的反应器 【答案】D 5、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复合齿轮,其特征在于将熔制的钢水浇铸到齿模内,冷却、保温后而成 B、一种药膏,其特征在于包含凡士林5%-20%、尿素10%-30%、水杨酸8%-30% C、一种建筑沙子,其特征在于将其堆积成圆台状 D、一种葫芦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主体为葫芦型,容器上口内镶有衬套 【答案】D 6、张某和刘某同日就同样的吸尘器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张某和刘某的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A.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X与X’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B.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C.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及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D.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在清洁系统Y中的应用

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最佳复习经验

如何通过专代考试 一、考试四要素:决心、毅力、思考、技巧 1. 决心:告诉自己,既然我今年考了,就一定要考过。机会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在你打算参加考试的时候,就要报着一次通过的决心,不要给自己留退路。记得以前听过新东方老师“17天背出GRE单词”,在讲座时,老师先问我们:“如果让你17天内背出GRE单词,你行吗?”大家都摇头。然后他又问:“如果把一把枪架在你的脑袋上好所,你必须在17天内不出GRE单词,你看你能背出吗?”这时很多人都表示可以。其实每个人能力的弹性是很大的,不要小看自己,用以上的这个例子去督促自己,其实没什么是做不到的。 2. 毅力:所有的大型考试拼的都不是智力而是毅力,从我的自身经验来看,毅力不是天生的,而是靠人为约束的。 例如,你知道自己看到电脑就喜欢打游戏,就喜欢qq或msn,那你就把电脑锁起来,等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再拿出来;如果你看了会儿书就觉得没劲,不高兴看了,宁愿翻翻杂志或者看看电视什么的,那么请保证你的书房除了复习材料之外没有其他可供你娱乐的东西;不要坐在床上或软绵绵的椅子里复习,越是休闲的环境越是容易击溃你的意志。例如我喜欢去图书馆,因为那里没有电脑、没有沙发、没有电视机,看累了也不能发牢骚,除了桌子就是复习材料,在那种环境下才能保证效率。 3. 思考: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按照别人的复习经验来走自己的路,因为经验是别人的,你只能借鉴但不能完全效仿,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每个人的复习都会走弯路,如何“拨乱反正”,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寻找出适合自己的并且适合这门考试的复习方法,你必须要不停地思考。例如,如果你觉得你最近的复习效果不好,一定要找原因,是工作压力太大了,还是某些事让自己分心了,或是学习方法不对,事倍功半,以致自己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不要自欺欺人说“以后会好的”,只有找到了原因,才能寻求解决的方法,当然,寻求到了解决的方法就必须要立刻施行。 4. 技巧:技巧就是思考的产物,多思考了,你就会知道复习的技巧、考试的技巧是什么。技巧是靠自己总结的,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不断摸索,有了心得就要及时记录。 二、时间分配: 第一个月:每天有效时间3H,对象:审查指南。 1.审查指南是红宝,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背的。第一遍看的时候不管你懂还是不懂,能背多少就背多少,一遍记忆率达到70%,之后的效率会大大提高。 2.不要按审查指南的顺序复习,而应该遵循法律课程的一般学习方法,先实体后程序,因为程序是为了保证实体的,实体规范不懂,程序是很难学的。我建议的复习顺序是这样的(06版审查指南): (1)第二部分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有时间的可以看看第九章,如果你不是学化学的,第十章不用看) (2)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部分第二章、第八章 (3)第一部分第二章(只要看6,其他和发明部分一样,不需再看)第三章(主要看4、6、7)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呕心沥血总结的实务

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

专利代理人考试试题案例汇总

三案例三① (一)申请案情况介绍 本案例涉及一件客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2年2月25日。提出申请后未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过主动修改,审查员针对其原始申请文件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了三篇对比文件。要求考生完成两项工作: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提供给客户的咨询意见,即参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且给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撰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意见陈述书。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 申请号201210035678.9 (22) 申请日2012.2.25 (71) 申请人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①本案例根据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有关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试题部分改编。 1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4. 一种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空气经过光催化剂板(7)进行过滤净化的步骤。 5. 一种治疗呼吸道类疾病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2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专 利 代 理 实 务 考 试 试 卷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料: .......................................................................................................................... 4 技术交底书材料附图 ...............................................................................................................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第一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1-3页上; 第二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4-5页上; 第三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6-7页上; 第四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8页上。 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写在答题卡相应区域内的,不予计分。 5.为方便答题,考试时,考生可将试卷第15--19页的草稿纸沿虚线撕下来使用;考试结束时,草稿纸需随试卷、答题卡一同由监考老师收回,请勿带出考场,否则一律给予零分。 6.每个考生配有两张答题卡,不予增补,请认真思考后作答。 祝您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1、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认定产品是否属于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参考 依据包括() A、外观设计分类表 B、产品名称、用途、功能 C、货架分类、消费者群体 D、以外观设计分类表为唯一依据 2、对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 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B、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C、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D、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通知作出答复,则() A.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不影响审理 B.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放弃取得的专利权 C.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视为当事人已得知通知书中所涉及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4、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主张享有先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做好实施专利技术的必要准备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专利技术的行为必须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进行

C、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技术 D、.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技术 5、关于不视为侵权的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指使用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行为 B、它仅指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专门针对专利本身进行的科学研究与实验 C、非盈利性的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不视为侵权 D、任何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如果不是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都构成专利侵权 6、以下信息,在专利登记簿中有记载而在专利证书中没有记载的是() A、专利权的转让和继承 B、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C、专利权的终止或恢复 D、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7、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 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B、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辩论原则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8、使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书面证言必须经过质证和有其它证据与其相互印证才能使用;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经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所用的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间接证据之间不得存在矛盾;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含答案)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含答案) 目录: 1.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试题 2.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答案 3.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科目二)试题 4.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科目二)答案 目录1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发某产品,乙公司指定员工李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后来,为了加快研发进度,甲公司又派员工周某参与研发。李某和周某共同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下列哪个公司或个人? A.李某和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2.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A.某产权交易所 B.某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C.刚刚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甲 D.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且执业多年的乙 3.下面哪项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 A.蒙娜丽莎油画 B.王者荣耀游戏界面 C.刻有文字的花瓶 D.依山而建的别墅 4.甲于2019年2月10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乙于2019年7月11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19年7月16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19年8月2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并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且附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的发明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甲于2019年2月10日将其新产品进行展出的行为不影响其获得专利权 C.乙的发明是独立作出的,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D.甲的发明享有6个月的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5.甲公司发明了一种新的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增加粒子能量的粒子加速方法X。同时甲公司发明了一种设备Y,设备Y能以方法X对粒子加速来完成原子核变换。假设方法X和设备Y满足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方法X能被授予专利权 B.只有设备Y能被授予专利权 C.方法X和设备Y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方法X和设备Y都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经验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真题2006年

第一章 2006年专利代理实务试卷及解析 第一节试卷 本试卷包含 一、文字单印本 *试题说明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 *专利申请说明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对比文件1说明书 *对比文件2说明书 二、附图单印本 *专利申请附图 *对比文件1附图 *对比文件2附图 试题说明 1.假设应试者受申请人委托代理了一件专利申请,现已收到审查员针对该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随附的两份对比文件。 2.要求应试者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结合考虑两份对比文件的内容,撰写一份意见陈述书。如果应试者认为有必要,可以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鉴于考试时间有限,不要求应试者对专利申请的说明书进行修改。 3.作为考试,应试者在撰写意见陈述书和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 4.应试者在撰写或修改过程中,除注意克服实质性缺陷外,还应注意克服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形式缺陷。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考虑增加权利要求的项数。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提出,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明确说明,并撰写出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 5.应试者应当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写在正式答题纸上。 权利要求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 说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

2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 B.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C.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 D.发明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答案C 题型:面型题 考点:发明的客体、申请、公布、授权和优先权 解析:根据A9的先申请原则,谁跑得快归谁,A错误;根据A39发明实审授权制,没经过实审怎么会授权,强局这么多部门喝西北风,根据A34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B错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均是12个月,外观设计外国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C正确;根据A2.2的定义,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把方法给生吃了怎么行,D错误。 2、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A.201120276239.3 B.201210233747.2 C.201330498971.X D.201290000806.5 答案B 题型:点型题 考点:专利号编码规则 解析: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死记硬背,根据《专利申请号标准》都是2003以后的专利,适用新编码规则,看第五位数字,1是发明,2是实用新型,3是外观设计,8是PCT发明,9是PCT实用新型,选B。

3、甲公司职工王某在执行本公司任务的过程中,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王某2012年6月1日从甲公司辞职。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王某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王某 D.经甲公司和王某协商确定 答案B 题型:点型题 考点:职务发明 解析:A6规定执行本公司任务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辞职以前完成的,跟什么时候辞职就没有关系了,不要上当,选B。 4、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 A.手机 B.中型书柜 C.电子设备 第1 页共30 页 D.人体增高鞋垫 答案A 题型:点型题 考点:外观设计产品名称 解析:M1-4.1.1规定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等;(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人体增高鞋垫”;(4)附有产品规格、大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一、分析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1、在时间上,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 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是否能构成抵触申请,需要考察其公开的内容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在内容上,经过分析,结论是:对比文件1影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比文件1结合对 比文件2影响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一体成型的塑料卡箍,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 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 二、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其他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缺陷: 通过分析可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且权利要求4中使用“最好是”,连接着一个上位概念和一个下位概念,导致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两个不同的保护范围,使权利要求4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三、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的使用: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和2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宣告权利要求1,3以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无效。 尊敬的客户: 我方根据贵方提供的涉案专利及对比文件1-3,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证据的使用: 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从时间上可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比文件3公开的卡箍箍体是一体成型的,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放弃使用对比文件3。 (2)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卡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管道连接卡箍,并具体公开了包括第一箍套1和第二箍套2,第一箍套上设置挂轴11,在第二箍套的对应端设置与挂轴对应的轴套21;在第一箍套和第二箍套各自的另一端设置连接耳,连接耳上设置有供连接螺栓穿过的

最新最全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 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

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 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 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2019年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模板(总结)

常用法条 A2 保护客体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A5.1 违反法律、妨害公共秩序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A9 禁止重复授权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授予发明专利权。 A22.2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A22.3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A25 不授权的主题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生产方法可以授权;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A26.3 说明书充分公开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有附图。摘要应简要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A26.4 权利要求清楚、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A29 优先权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 A31.1 单一性定义 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限于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R34 单一性判断 可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整合

撰写两件申请的原因: 客户A公司给出的交底材料中一共给出了三个实施方式,其中前两种实施方式所共有的且与现有技术相区别的特征是:“·····”; 第三种实施方式和现有技术想区别的特征是:“······”。 上述两个区别技术特征不是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第三种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和前两种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3条关于单一性的规定,不能够合案申请。所以应当分别撰写两项单独的申请。 说明书公开充分: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专利法审查指南2010》中规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 根据·····都可以明确的看出,现有技术中的····完全能够适用本发明,并使本发明在整体上得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采用现有技术中已有的···,足以实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能够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取得本发明预期的技术效果。 一、无效宣告请求书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本申请人A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45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对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以下简称“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专利号为ZL201202····,申请日为····,优先权日为···,授权公告日为····。 请求人体统的证据如下: 附件1:该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附件2: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为····,申请日为·····,授权公告号····。 附件3: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为····,申请日为·····,授权公告号····。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 申请公布日 2013.7.25 (21)申请号 201210345678.9 (22)申请日 2012.2.25 (71)申请人 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缺紫外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说明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考试内容 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没有组织长期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只有像盘古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网这样的机构开办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 试卷科目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 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录取 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 定一个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双合格分数线择优通过的录取方式。每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法律知识部分 和代理实务部分的合格分数线。 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内未能通过两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的,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

《相关法》总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民法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民法的调整对象(M2)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民法的基本原则(M3/M4)................................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自然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法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民事权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债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知识产权的种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第99-103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民事法律行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第54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第55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代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民事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民事责任的分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共同侵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第134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又见侵权之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诉讼时效................................................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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