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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规划主要内容及强制性 内容

各类规划主要内容及强制性    内容
各类规划主要内容及强制性    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

①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②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③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④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⑤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⑥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⑦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⑧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⑨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强制性内容:

①、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②、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③、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主要任务: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作为编制总规的依据。

2)主要内容:

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②、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④、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⑤、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⑥、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⑦、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⑧、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⑨、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城市总体规划

1) 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2)主要内容:

①、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②、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

④、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

⑤、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⑥、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⑦、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⑧、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止污染措施。

⑨、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⑩、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⑾、确定旧区改建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⑿、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村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村镇的各项用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⒀、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3)强制性内容:

①、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⑤、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⑥、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城市分区规划

1)主要任务:总规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进一步规划安排,为详规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2)主要内容:

①、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

②、确定市、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规模;

③、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④、确定绿化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区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⑤、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 主要任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的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历史情况、现状特点,明确城镇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提出城镇近期内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和选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布局和用地,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安排等。

2)主要内容:

①、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②、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③、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④、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

⑤、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⑥、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3)强制性内容:

①、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②、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

③、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

1) 主要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细分地块并规定其使用性质、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主要内容:

①、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②、确定各地块建筑容量、高度控制及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

③、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④、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⑤、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3)强制性内容:

①、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②、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③、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④、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⑤、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⑥、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

地块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红线后退距离、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人口容量及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

4)成果(文本+图纸1:1000~1:2000)

★修建性详规

1)主要任务:以满足修建需要为目的的进行的规划设计。

2)主要内容:

①、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②、建筑的空间组织、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③、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④、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⑤、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⑥、竖向规划设计;

⑦、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城市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规划中各阶段强制性内容 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出台了一个关于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里面明确规定了城市规划中各阶段的强制性内容。 “规定”里面强调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一)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二)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一)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二)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五)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城乡规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乡规划不是指一部规划,而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有关城镇和乡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体系。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我国有关城市和乡村规划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加强城市、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1.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其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乡村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日益交融。但“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法不涉及乡村规划和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涉及建制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度与实施模式使得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考虑和协调,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 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用地矛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程序,使得行政权力失去了必要的制约,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对乡、村庄规划作了一定的规范,但乡和村庄规划管理仍然薄弱。有的乡、村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有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5.原有的城市规划仅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难免导致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会产生城镇体系布局不当的问题。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建设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6.土地使用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原有“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规划实施制度作相应调整。比如,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主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向主要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投资体制以项目建设一律须经审批转变为审批、核准、备案相结合,以备案为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发放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7.“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原则,迫切需要针对城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和完善,如增加对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总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主要内容

《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主要内容 一、关于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关于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其中:市域为孝感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91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为市辖孝南区、云梦县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的行政辖区,总面积168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东向、南向和西向至孝南区行政辖区界,北至福银高速,面积共计727平方公里。 三、关于城市发展目标。推进产业跨越,建设经济强市;推进城镇跨越,建设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文化跨越,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推进动力跨越,建设创新城市;推进民生跨越,建设人民幸福城市。通过推进“五个跨越”,把孝感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打造“湖北的苏州”,建设“魅力孝感”。 四、关于城镇化发展目标。市域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到55%;2020年达到60%以上;2030年达到70%左右。 五、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城乡一体化走在全省和武汉城市圈前列,到203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0元,城乡居民生活富裕,成为城乡协调发展、生活全面小康的中等发达城市。 六、关于城市性质。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和具有水乡园林特色的宜居休闲城市。 七、关于城市规模。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近期(2015年)70万人左右,中期(2020年)90-100万人,远期(2030年)115-125万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近期(2015年)75平方公里,中期(2020年)90-100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115-1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八、关于城市发展方向。未来城市建设用地整体上以向东和东南发展为主,向北、西、南适度扩展。 九、关于中心城区功能分区。为“一城一区,一核多片”结构。“一城”为孝感主城区,“一区”为孝感临空经济区;“一核”为王母湖、野猪湖组成的城市生态绿核,是孝感中心城区的绿肺。“多片”为老城片区,以居住生活、商业服务、文化旅游等职能为主。东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以汽配、电子、机械制造等高端制造业和物流业为主导产业,并结合邓家河湿地公园配套居住、服务功能,远期考虑由单一的工业区向综合性城市组团转变。东城

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1.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关键词 “十四五”时期,中国需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部署国家战略资源,充分利用人才红利黄金期的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让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6%以上,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集中力量破解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技术难点,在物联网、AI、航空航天等领域形成一批对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高科技成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新动能,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妥善处理高质量发展与保持GDP较快增长速度的关系,牢记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坚守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时刻不忘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专心致志谋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十四五”时期全国GDP年均增长速度拟定为6.0%,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比较活跃的发展状态,进一步彰显大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韧性。 2.高度重视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 充分利用中国工业体系完整、综合实力持续增长的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巨大、创新资源越来越丰富的人才红利,从一线技术创新做起,围绕数字化与智能化主题思路,全面加强自主创新,凝聚一代人的创新智慧,集中力量攻克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的一系列技术难题,形成一批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创新产品,稳步提升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逐步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全面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继续坚持铁腕治污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时期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从一点一滴做起,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进与提升上下硬功夫,在绿色技术研发上集聚创新资源,形成更多的突破性技术,并推广应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取得重大进展,以更好的生态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全球生态保护贡献中国的智慧与力量。 4.有序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时期要以更大的力量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特别是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要科学规划,有序启动。针对黄河流域的特殊情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5.坚定不移在高水平开放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面对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不动摇,并且坚持主动开放、有序开放、持续扩大开放,以更加包容的胸怀支持全球多元化发展、包容性增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法制化的力量为扩大开放保驾护航。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提出的要求,为所有合法投资者提供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持

年度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

年度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 培训目的 每个培训项目都要有明确目的(目标),为什么培训?要达到什么样的培训效果?怎样培训才有的放矢?培训目的要简洁,具有可操作性,最好能够衡量,这样就可以有效检查人员培训的效果,便于以后的培训评估。 培训对象 哪些人是主要培训对象?根据二八法则,20%的人是公司的重点培训对象。这些人通常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等。确定培训对象还因为需要根据人员,对培训内容进行分组或分类,把同样水平的人员放在一组进行培训,这样可以避免培训浪费。 培训课程 年度培训课程一定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分为重点培训课程、常规培训课程和临时性培训课程三类。其中重点培训课程主要是针对全公司的共性问题、未来发展大计进行的培训,或者是针对重点对象进行的培训。这类培训做得好可以极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效弥补企业不足。因此,这类培训需要集中公司人力、物力来保证。 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大体可以分为内训和外训两大类,其中内训包括集中培训、在职辅导、交流讨论、个人学习等;外训包括外部短训、MBA进修、专业会议交流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管理实践、行业发展、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专项业务、企业文化等课程。从人员上讲,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宜外训、进修、交流参观等为主;而普通员工则以现场培训、在职辅导、实践练习更加有效。 培训讲师 讲师在培训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讲师分为外部讲师和内部讲师。涉及到外训或者内训中关键课程以及企业内部人员讲不了的,就需要聘请外部讲师。在设计年度培训计划时,可以确定讲师的大体甄选方向和范围,等到具体培训时,再最后确定。 培训时间 年度培训计划的时间安排应具有前瞻性,要根据培训的轻重缓急安排。时机选择要得当,以尽量不与日常的工作相冲突为原则,同时要兼顾学员的时间。一般来说,可以安排在生产经营淡季、周末或者节假日的开始一段时间。并应规定一定的培训时数,以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和人员水平的真正提高。 培训费用 预算方法很多,如根据销售收入或利润的百分比确定经费预算额,或根据公司人均经费预算额计算等。在预算分配时,不能人均平摊。培训费用应向高层领导、中层管理者以及技术骨干人员倾斜。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工作分析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乡规划部分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0]17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汇集了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19日

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第二节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本章第四节的基础,一般与第四节结合考查) 大纲要求: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熟悉) 重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城市和镇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乡域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 难点:城市总规和详规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知识点1: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重要程度*)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目的 (1)从区域整体出发,统筹城乡发展,明确城镇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2.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重点:确定国家城市发展方针政策,组织全国城镇空间结构以分类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3.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重点:明确适合当地特点的城市化发展模式,确定发展重点,安排和协调省域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城市职能、方向和规模提出指导性规划。 知识点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常考点)(重要程度***)1.涵义: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应该包括纲要和成果两个阶段,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2.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9个方面) (1)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 (2)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1)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 “十四五”将继续部署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制,生态文明体系和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国土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和加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促进资源综合节约。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1)严格遵守“三区三线”,落实和加强对土地空间利用的控制,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空间治理体系,加强空间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提出空间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原则以及促进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思路和措施。 (2)发展优质现代经济 “十四五”将围绕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指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科研成果,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开放,有序,畅通的市场体系,提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促进资本绿色发展体系的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规范的秩序,将使高污染,高能耗,

生产方式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退出市场。实施对外开放和国内对外开放,加快要素市场的深度开发和开放,建立结构优化,效率提高的综合开放体系。 (3)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十二五”规划着眼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目标,不断推进农村振兴战略。要加强农业科技支持,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强农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管理体制,以提高农业水平。农业的综合效率和竞争力;促进农村自然资源增值,实现农村绿色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农村发展新格局。在反贫困新形势下,应充分发挥内生性作用。群众力量,稳定扶贫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促进农村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农民有增收意识,幸福与安全更加充实,更安全,更可持续。 (4)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十四五”重点是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重点是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重点地区,中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产业转移和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变化趋势,制定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城乡规划法全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城乡规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乡规划不是指一部规划,而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有关城镇和乡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体系。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我国有关城市和乡村规划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加强城市、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1.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其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乡村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日益交融。但“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法不涉及乡村规划和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涉及建制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度与实施模式使得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考虑和协调,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 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用地矛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程序,使得行政权力失去了必要的制约,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对乡、村庄规划作了一定的规范,但乡和村庄规划管理仍然薄弱。有的乡、村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有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5.原有的城市规划仅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难免导致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会产生城镇体系布局不当的问题。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建设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6.土地使用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原有“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规划实施制度作相应调整。比如,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主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向主要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投资体制以项目建设一律须经审批转变为审批、核准、备案相结合,以备案为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发放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7.“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原则,迫切需要针对城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和完善,如增加对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总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1)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 “十四五”规划将继续部署生态环境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制、生态文明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土地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综合节约。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1)严格按照“三区三线”要求,实施和加强土地空间利用控制,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空间治理体系,加强空间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并提出了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方向和原则以及思路和措施。 (2)发展高质量的现代经济 “十四五”规划将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转型的产业体系。科研成果,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开放、有序、畅通的市场体系,提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配置效率,推进首都绿色发展体系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监管有序。高污染、高能耗、生产

方式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将退出市场。实施对外开放和国内开放,加快要素市场的深入开发和开放,建立结构优化、效率提高的全面开放体系。 (3)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 “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加强农业科技支撑,继续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强农业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村自然资源增值,实现农村绿色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农村发展新格局。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反贫困的内生作用。加强群众,稳定扶贫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促进农村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幸福感和安全感。这是一个更实质、更安全和更可行的延续。 (4)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是建立以东、中、西、东北、重点地区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为重点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分析产业转移的空间结构和经济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

城市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要求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要求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章、规范,提出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的基本依据。 一、基本要求 (一)各地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对已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必要的整理,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正在编制中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重点突出强制性内容的规定。 (二)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应当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在文本上有明确、严格、规范的表述,并提出相应的管治性措施。 二、强制性内容 (一)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1、必须确定的控制开发区域。包括:基本农田、风景区、自然湿地、野生物种生活环境、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出海口和其它生态敏感区。 2、必须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 (1)交通运输设施。包括:高速公路、干支线公路、区域轨道交通(城际高速铁路、一般铁路、区域快速客运轨道)、港口、机场和物流中心的位置。 (2)水资源。包括:水源保护区位置,毗邻城市的城市取水口,岸线分配、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和调水工程等的布局。 (3)环境设施。包括:城际垃圾处理厂及毗邻城市的垃圾处理厂位置,城市污水处理厂位置,城市污水排放口的位置及其对水体污染的控制范围。 (4)电力设施。包括:大型电源点位置、电网走向。 (5)天然气利用。包括:天然气门站位置、天然气主干管走向。 (6)区域城市防洪、滞洪骨干工程。 3、必须确定的区域性公共设施的布局。包括:大型会展中心、运动场馆等。 (二)城市总体规划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必须确定的控制开发地域。包括:风景名胜保护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分滞洪地区,军事设施用地。

系统实施阶段的主要内容和步骤是按总体设计方案购置和.

1、系统实施阶段的主要内容和步骤是:按总体设计方案购置和安装计算机网络 系统;建立数据库系统;进行程序设计;输入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测试;进行人员培训,系统转换和试运行。 2、系统设计的任务是依据系统分析报告和开发者的知识与经验在各种技术和实 施方法中权衡利弊,合理地使用各种资源,将分析阶段所获得的系统逻辑模型,转换成一个具体的计算机实现方案的物理模型,最终勾画出新系统的详细设计方案,提交一个系统配置方案报告和一份系统设计报告。 3、系统分析阶段需要确定的主要内容 开发者对于现有组织管理状况的了解;用户对信息系统功能的需求;数据和业务流程;管理功能和管理数据指标体系;新系统拟改动和新增的管理模型; 提出新系统的各种方案和设想;对所有方案和设想进行分析、研究、比较、判断和选择,获得一个最优的新系统的逻辑模型;编制系统分析报告。 4、总体规划的必要性及主要目的 总体规划是管理信息生命周期的第一个阶段,也是系统开发过程的第一步,它的主要任务是明确“系统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对目标系统提出完整、准确、清晰、具体的要求。由于MIS开发项目往往是投资巨大、时限较长,对企业现行管理体制冲击较大的工程,因此,在系统开发前必须要进行总体规划,并把它置于战略高度。 归纳起来,总体规划阶段的主要目标可概括为三点:(1)保证信息共享;(2)协调子系统间的工作(3)使系统开发工作有序进行。 5、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主要是编制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主要包括:(1)系统总体需求分析;(2)制定一套系统开发的文档规范作为各分系统书写文档的标准;(3)设计系统总体结构;(4)设计系统总体网络结构;(5)初步进行系统所需编码分析;(6)初步完成系统的接口设计;(7)制定系统的安全标准;(8)设计统一规范的系统平台;(9)制定系统运行及维护标准;(10)统一协调系统的开发与实施。 6、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计算结构的种类 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计算模式大致可划分为四种,即集中式处理模式,文件服务器模式,客户机/服务器模式(C/S),以及基于Web 的网络计算模式或称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这几种网络计算模式在进行数据处理方面大不相同。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应当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在文本上有明确、规范的表达,并应当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二)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二)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五)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六)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试述系统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第3章 1.试述系统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任务是: (1)制定MIS的发展战略。 (2)确定组织的主要信息需求,形成 MIS的总体结构方案;安排项目开发计划。 (3)制定系统建设的资源分配计划。 2.试述系统规划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关键问题。 (l)系统规划工作是面向长远的、来来的、全局性和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它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非结构化程度较高。 (2)其工作环境是组织管理环境,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高层信息管理人员)是工作的主体。 (3)目前尚无可以指导系统规划全过程的适用方法,因此必须采用多种方法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4)规划工作的结果是要明确回答规划工作内容中提出的问题,描绘出系统的总体概貌和发展进程,但宜粗不宜细。 针对以上特点,我们在对MIS进行系统规划时应注意如下几个关键问题: (1))使信息系统规划与该组织的总战略目标协调一致。 (2)设计组织信息系统的总框架是关键 (3)人、管理、技术应协调发展 3.什么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中的系统分析?其主要目标和活动内容有哪些?系统分析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系统分析的目标:就是按系统规划所定的某个开发项目范围内明确系统开发的目标和用户的信息需求,提出系统的逻辑方案。系统分析在整个系统开发过程中,是要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把要解决哪些问题、满足用户哪些具体的信息需求调查、分析清楚,从逻辑上,或

者说从信息处理的功能需求上提出系统的方案,即逻辑模型,为下一阶段进行物理方案(即计算机和通信系统方案)设计、解决“怎么做”提供依据。 系统分析的主要活动:系统初步调查、可行性研究、系统详细调查、新系统逻辑方案的提出。 系统分析工作的特点: (l)系统分析工作人员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知识水平 (2)系统分析工作主要面向组织管理问题,方式与手段主要是人际交往 (3)使用结构化系统分析方法 (4)系统分析工作的主要成果(产品)是文档资料 (5)系统分析工作应确定系统边界,适可而止 4.初步调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1)企业概况。企业的发展简史、目前规模、经营效果、业务范围、管理水平、企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 (2)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信息意识,信息意识强弱决定了新系统的成败。 (3)企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领导关系、人员分工和配备情况,从中不但可以了解现有系统的构成、业务分工,还可以了解到人力资源,发现组织和人事制度的不合理成分。 (4)现行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现行的信息管理系统(人工的或人机的)运行状况。诸如系统的结构、功能、效率、可靠性、问题等。 (5)新系统开发的条件。包括计算机设备情况,计算机应用人员情况;资金来源;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精确度;管理基础等。 (6)问题和薄弱环节。企业期待MIS解决的问题,问题的重要性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性。 5.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什么?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系统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新系统是否能够实现和值得实现等问题做出判断,避免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之后才发现系统不能实现或新系统投入使用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引起的浪费。对新系统可行性的研究,要求用最小的代价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确定系统是否可行。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

舟山市金塘岛总体规划(2008 - 2020年) 文本 (简缩)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加快推进国家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总体战略,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两创”区域战略和建设“港航强省”、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决策部署,推动舟山现代化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将金塘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集装箱物流岛、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深水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基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受金塘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特编制《舟山市金塘岛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 第2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与技术标准 (3)文件、相关成果 第3条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金塘镇行政辖区范围,即金塘本岛、大鹏岛2个住人岛及10个无人岛。总面积88.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80.87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岛域,即金塘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88.2平方公里(含大鹏岛),陆地面积80.87平方公里,全镇岛屿12个。 第二层次:城区,包括沥港中心城区及大丰、山潭、柳行三个产业配套服务区,涉及大观社区、沥平社区、和建社区、山潭社区、大浦社区、河平社区6个社区中对未来城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近期,2008-2012年;远期,2013-2020年;远景,2020年

以后。 第6条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 第7条总体发展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以港兴市、全面跨越”战略,依托港口资源和区位优势,港口建设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国际现代化的港口发展理念,加快重大设施建设、港口物流业发展、中心城市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到2020年,把金塘岛全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生态良好、效益突出、国际接轨的长三角地区重要港口物流基地,带动舟山市、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8条发展阶段 (1)起步发展阶段(2009年--2012年) (2)规模扩张阶段(2013年—2020年) 第9条城市发展目标 2020年发展指标: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2020年达到75%,沥港城区人口规模3.1万人;城镇化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100%,污水处理率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 第10条社会发展目标 2020年发展指标: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人口自然增长率零增长;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提高,高中普及率大于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于30%,医生数每千人达到3.5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率90%;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小于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_第三章 第三节 《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_2013年版

1、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以116号令颁布了《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并于( )起执行。 A:1993年10月1日 B:1993年11月1日 C:1994年1月1日 D:1994年4月1日 答案:B 2、下列选项中,《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适用的建设不包括( )。 A: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 B: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 C: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的公益事业建设 D: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 答案:D 3、《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中规定,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不应以( )为编制规划的依据。 A:县域规划 B:镇总体规划 C:农业规划 D: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案:B 4、对于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审批来说,( )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

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A:村庄总体规划 B:集镇总体规划 C:村庄建设规划 D:集镇建设规划 答案:C 5、国务院颁布了2008年4月2日经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自( )起施行。 A:2008年7月1日 B:2008年10月1日 C:2008年11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答案:A 6、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中,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 ),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A:市域规划 B:县域规划 C:农业规划 D: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城市规划 答案:B,C,D

7、对于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审批来说,( )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A:村庄总体规划 B:村庄建设规划 C:集镇建设规划 D:详细规划 E:集镇总体规划 答案:A,C,E 8、对城市规划编制组织表述正确的是( )。 A: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 B: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已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 C:城市人民政府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D: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来编制 E:承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答案:A,C,E 9、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坚持( )的原则。 A:以科学发展观 B:政府组织 C:部门合作

信息系统规划的重要性

信息系统规划的重要性 摘要:自20世纪60年代起,信息系统规划就受到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许多学者和组织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是,由于组织的特点、类型和对规划具体需求的多样性,导致在进行信息系统规划的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应用信息系统规划方法,针对组织的具体特点和需求来进行规划,成为企业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信息系统规划具有重大的意义。1 关键词:管理信息系统;规划;重要性 1

目录 一、信息系统规划的概述 (3) 1.1信息系统规划的概念 (3) 1.2信息系统的目标 (3) 1.3信息系统规划的原则 (3) 二、信息系统规划的内容 (4) 2.1信息系统总目标、子目标与信息系统架构 (4) 2.2现有资源分析 (5) 2.3预测未来信息技术的发展 (5) 2.4子计划 (5) 2.5信息系统计划的更新 (5) 三、信息系统规划的方法 (5) 3.1关键成功因素法 (5) 3.2战略目标集转法 (6) 3.3企业系统规划法 (6) 四、信息系统规划的重要性 (7) 五、结语 (8) 六、参考文献 (9) 七、自评分及评分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信息系统规划的概述 1.1信息系统规划的概念2 信息系统规划是关于信息系统长远发展的规划。它既可以看成是企业规划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看成是企业规划的一个专门性规划。 信息系统规划是一个组织有关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战略目标、策略和部署的全局性谋划,它的地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与企业战略规划的关系,二是与企业信息化规划的关系。3 对于企业而言,信息系统式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系统的一个主要子系统。企业信息系统的根本目的是支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信息系统的规划应该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相一致。企业战略规划中应该包含信息系统建设的主题,指出总体方向。信息系统规划是该主题的进一步展开。 1.2信息系统的目标 信息系统的目标的选择,首先要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然后再针对企业面临的调整和机遇,考虑信息系统能够解决的问题与解决的程度。该工作建立在对企业及其环境全面分析的基础上。 既然信息系统的目标要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那么信息系统的目标主要是从解决企业问题,或推进企业变革的角度来设立的。举例来说,如果企业以产品战略为主战略,即通过产品来取胜,那么要求信息系统能够支持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降低产品的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如果企业一个时期的战略是扩大市场份额,那么需要支持市场营销活动,改善客户关系的信息系统。又如果企业要全面改进业务处理和管理的绩效,提高响应速度,那么企业应该建设企业级的面向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 1.3信息系统规划的原则 信息系统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2由增城百事通https://www.sodocs.net/doc/b04729860.html,提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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