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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参考资料以及试题答案2004-10-9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参考资料以及试题答案2004-10-9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参考资料以及试题答案2004-10-9

2004-10-9

(上册试卷)

第一部分:判断题,每题0.5分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H.S编码是专为海关征税而建立的。

3)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

4)在国际贸易术语当中,FOB,CIR和CIP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

CPT和CIF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5)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作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从1990年开始采用现代

米制。

6)多式联运单据不可作为物权凭证

7)对实施转关运输的进口商品,应当在最终报关地实施检验。

8)符合条件的外资检验鉴定机构,申请人持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许可文件,向

商务部提出设立申请。

9)检验鉴定业务活动发生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例行检查。

1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年度审查的检验鉴定机构,视为没有通过年审,自当年7

月1号起不得从事检验鉴定活动。

11)进出口属于进出口技术,应当向商务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1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

合资性质。

13)《海商法》中的船舶包括用于军事需要的船艇。

14)责任保险担保只能限额给付。

15)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16)进出口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强制进行的。

1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

18)中国还没有专门的产品责任法。

19)商品质量是指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

20)速遣费是买方为鼓励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而支付给租船人的奖金。

21)条形码是商品流通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商品身份证的国际

统一编号。

22)一船玉米,因高温潮湿在海运途中发霉变质,此种情况不在海上运输保险的

承保范围内。

23)在FCA、CPT和CIP条件下,其奉献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而定。

24)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

25)我国法律规定,出口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26)在船舶遭遇风浪时,为了船舶的安全而将一方货物丢入大海造成的损失属于

2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进出口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28)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是以简短的语言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说明买卖双

方交易费用的特殊用语。

29)报检人提出复检申请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0)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31)我国关境是指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32)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制性赔偿合同”。

33)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不行使而消灭。

34)海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别法。

35)我国的《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及港口之间的货物及旅

客运输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上事故。

36)普通信函是一种书面合同。

37)合同法》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38)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股东人数的上下限法律上都有限制,法定

资本最低限额的标准也高于股份有限公司。

39)外国检验鉴定机构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代表该外国鉴定机构进行宣

传、咨询、联络及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40)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单选题,每题0.5分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合同,据《合同法》规定,履行时按

A)国际标准

B)地方标准

C)无标准

D)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在制定品质机动幅度办法中,如规定鸭毛含绒量(18%+1%)到(18%—1%),

属于下列哪种方法:

A)规定范围

B)规定极限

C)规定上下差异

D)以上都不是

3.海洋运输占整个运输当中世界贸易和我国国际贸易的比重分别为:

A)1/3,8/10

B)2/3,9/10

C)2/3,7/10

4.下列哪种运输单据可以作为物权凭证:

A)航空运单

B)海运单

C)邮包收据

D)海运提单

5.目前只用于港澳地区的托收单据是:

A)保险单

B)联合凭证

C)暂保单

D)批单

6.下列哪种贸易惯例是由卖方投保的:

A)CPT

B)CFR

C)CIF

D)FCA

7.自何时开始我国采取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CCC”认证):

A)2002.10.1

B)2003.5.1

C)2002.5.1

D)2002.7.1

8.ISO的创建时间是:

A)1937

B)1946

C)1947

D)1952

9.下列哪一部法是1984年9月20日通过的:

A)计量法

B)食品卫生法

C)药品管理法

D)合同法

10.以下哪项不属于商检法的立法宗旨:

A)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B)维护国家安全

C)加强进出口检验工作

D)促进对外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11.下列哪个不是适载检验的主要对象:

B)集装箱

C)船舱

D)冷藏车

12.对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罚款金额为:

A)10%---200%

B)5%---300%

C)15%---300%

D)10%---300%

13.对于检验鉴定机构年审不合格的,其整改期限不得超过: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个月

14.根据我国政府“入世”承诺,可以允许外资在中合资检验鉴定机构控

股的时间是:

A)2005.10.1

B)2006.12.11

C)2003.12.11

D)2004.12.11

15.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描述正确的是:

A.公司规模较大的,其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2人

B.股东出资的法定资本须达到最低限额

C.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限额标准低于有限责任公司

D.以工业产权作出资金额的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10% 16. 关税的征收主体是下面哪一项:

A.海关

B.商检

C.工商

D.国家

17. <新估价法规》对下列哪项的价格作出了规定:

A.进口货物

B.出口货物

C.以上两项

D.以上都不是

18. 以下哪种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A.中外合作企业

C.外国企业在华分公司

D.外国企业在华设立的子公司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是哪仪年颁布实施的:

A.1992

B.1994

C.1993

D.1995

20.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最高权利机构为:

A.执行委员会

B.中央办公室

C.理事会

D.以上都不是

21. 我国是于哪一年重新加入ISO的:

A.1978

B.1981

C.1976

D.1977

22.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是:)

A.2002年

B.2000

C.2001

D.2003

23. 哪一种行为不是非法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的行为

A.没有得到商检机构的许可而从事检验业务

B.只得到外国客户的许可从事检验工作

C.检验范围超出许可范围

D.商检机构抽查产品

24. 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取消了以前规定中外商投资进出口检验鉴定公司需3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的要求

B.取消了以前规定中外检验鉴定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检验鉴定机构的规定

C.该办法是2003年制定颁布的

D.出台该办法是贯彻《商检法》,依法行政的需要

25. 下列不是《对外贸易法》中规定的扰乱对外贸易秩序的行为有:

A.走私

C.骗取进口退税

D.不正当竞争行为

26. 关于外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外资企业的资本可以有东道国的资本加入

B.外商投资者不可以用专有技术作出资

C.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可以减少其注册资本,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D.外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

27. 无效合同被确认后,对其引起的财产后果不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A.返还财产

B.保留其财产

C.收回国家所有

D.赔偿财产

28. 法定检验的范围是:

A.所有进出口商品

B.内销产品

C.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

D.危险进出口产品

29. 进口商品检验报检的时间是:

A.进口商品入境前或入境时

B.进口商品入境后3天内

C.入境后5天内

D.入境后10天内

30. 代理报检单位办理报检注册登记的注册资金为:

A.人民币30万元以上

B.人民币150万元以上

C.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D.人民币35万元以上

31. 代理报检单位取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应不少于:

A.3人

B.5人

C.10人

D.20人

32. 构成逃避商检罪的处罚是:

A.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B.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C.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时间是:

A.1994年2月5日

B .1994年7月1日

C.1995年6月4日

D.1996年3月5日

34. 外国公司是指:

A.设在外国的公司

B.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设立的公司

C.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D.外国人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公司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A.1992年4月8日

B.1992年8月6日

C.1993年7月1日

D.1992年10月13日

36. 关税征收的基本法律制度共计条数是:

A.5条

B.8条

C.13条

D.18条

37.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我国主要是指:

A.6~12周岁

B.8~14周岁

C.8~16周岁

D.10~18周岁

38. 检验机构所涉及的进出口商品是:

A.所有进出口商品

B.危险物品

C.列入进出口检验目录的商品

D.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39. 进口货物的口岸管理模式是:

A.先报检,后报关

B.报关报检同时进行

C.先报关,后报检

40. 免检产品的免检证书有效期是:

A.一年

D.五年

41. 《商检法》规定,抽查检验的范围是:

A.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

B.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C.所有的进出口商品

D.进出口危险货物

42. 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间是:

A.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0天内提出

B.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20天内提出

C.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天内提出

D.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30天内提出

4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应该是: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D. 以上都不是

44. 下列那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A.FOB

B.FCA

C.CPT

D.CIP

45. 我国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制度是:

A.米制

B.英制

C.美制

D.国际制

46. 如羊毛、棉花等商品,在计算重量时一般采用何种方法:

A.毛重计算

B.净重计算

C.公量计算

D.理论重量计算

47. 包含佣金的价格称为含佣价,如,CIF LONDON USD800 PER M/T,要求支付

2%的佣金,则含佣价为:

A.800

B.816.00

48. 现代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

A.海洋运输

B.铁路运输

C.公路运输

D.集装箱运输

49. 在FOB条件下,装船通知应由哪方发出:

A.买方

B.卖方

C.装运港

D.承运人

50. 下列那一项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的内容:

A.检验地点

B.仲裁机构

C.检验证书

D.复检

51.下列那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

A.9.11事件发生而引起的损失

B.水库开闸泄洪造成的损失

C.运输过程中因颠簸而损毁

D.鸡只因爆发禽流感而被政府下令宰杀

52.海关通常是按什么重量进行征税?

A.毛重

B.净重

C.理论重量

D.法定重量

53.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申请仲裁,若一方不服从裁决是否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A.可以

B.不可以

C.视情况而定

D.依各国法律而定

54. 在国际上广泛使用的EAN条码的标准型13位码,其前三位为国别码,下列

那个不是我国的国别码:

A)690

B)691

D)693

55. 商品学的研究对象是

A)劳动产品

B)商品的使用价值

C)商品

D)生产力

56. 近年来产品责任法的主要理论依据是

A.疏忽责任

B.担保责任

C.严格责任

D.过失责任

57. 在某一行政区域内强制施行的标准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

D.企业标准

58. 下列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质量认证的对象是商品或服务。

B.质量认证是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种手段。

C.质量认证一般是自愿的。

D.质量认证的依据是通用国际标准和惯例。

59. 在我国哪一种监督是不必要的

A)国家质量监督

B)社会质量监督

C)第三方质量监督

D)用户的质量监督

60. 哪一个是有关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质量法规

A)许可证制度

B)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C)CE标志

D)反不正当竞争法

61. 下面哪一个不是消费者的权利

A)知悉真情权

B)自主诉讼权

C)求教获知权

62. 据产品责任法,违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要负

A)民事侵权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以上三个

63. 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未能事先说明的,其生产者违反了

A)民法通则

B)中国产品质量法

C)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D)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决定

64. EAN条形码是指

A)通用产品条形码

B)国际物品条形码

C)库德巴条形码

D)三九条形码

65. H.S 编码的归类总原则由几条规则组成

A.5条

B.4条

C.6条

D.8条

66. 外国检验鉴定机构通过未经许可的派驻机构在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的,应该:

A.停止经营,没收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B.停止经营,没收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罚款

C.停止经营,没收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罚款

D.以上说法都不对

67. 以下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正确的说法是:

A.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50万元

B.以零售业为主的公司为20万元

C.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20万元

D.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35万元

68. 不属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是:

A.协商

B.调解

C.诉讼

69. 以下不属于可变更、可撤消的合同是:

A.重大误解合同

B.显失公平合同

C.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D.欺诈、胁迫的合同

70. 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说法错误的是:

A.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B.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C.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D.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71. 消费者权益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

得的利益,其核心是:

A)消费者的利益

B)消费者的权利

C)对消费者的保护

D)依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72. 适载检验的申请主体是

A.收货人

B.出口人

C.承运人

D.商检

73.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范围是

A.强制检验目录上的产品

B.强制检验目录外的进出口产品

C.认证的产品

D.所有进出口产品

74. 下列哪个产品不可以申请免验

A.冰箱

B.鱼

C.布匹

D.肥料

75. 关于复验制度,哪一个说法是错误的

A.复验要缴纳费用.

B.申请应在收到检验结果起15日内提出.

C.复验申请人是报检人

D.如对复验结论不服,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法律责任

B.刑事法律责任

C.以上二者

D.民事法律责任

77. 哪一种行为不是非法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的行为

A.没有得到商检机构的许可而从事检验业务

B.只得到外国客户的许可从事检验工作

C.检验范围超出许可范围

D.商检机构抽查产品

78. 那一种行为不构成伪照,买卖,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A.买卖证件

B.伪造商检合格印章

C.擅自使用未报检进出口商品

D.盗窃商检空白单证

79. 以下那一种关于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

A.公司包括合伙人公司

B.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C.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D.公司不能只有一个股东

80. 以下那一个关于合同要约的说法是不对的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可以撤回

C)要约不必向特定的人作出

D)要约内容实质变更后可失效

第三部分:多选题,每题1分

1.根据《合同法》,书面合同的形式有

A.信件

B.数据电文

C.电子邮件

D.图片

E.录音

2.规定的关于合同生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A.依法成立的合同,生效时间按合同约定。

B.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C.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生效。

D.无生效时间约定的合同不能生效。

A.FCA

B.FOB

C.CFR

D.CPT

E.CIF

4.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通常必须具备3个条件:

A.合法

B.必须是卖方所占有的

C.不涉及第三者权益的

D.必须是商品

5..运输单据包括:

A.海运提单

B.海运单

C.航空运单

D.邮包收据

E.铁路运单

6.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表达有哪种方式:A.注解式

B.例举式

C.综合式

D.概括式

7..狭义的商品质量包括:

A.内在质量

B.可靠性

C.安全性

D.包装质量

E.外观

8.质量认证包括:

A.企业认证

B.产品质量认证

C.质量体系认证

D.实验室认证

9.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

A.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B.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C.平等互利

10.从业禁止包括以下几点:

A.对贸易经营者的有关进出口货物不予以办理报关验放手续B.不办理结汇

C.不办理售汇

D.以上都是

11.公司法对公司的董事做了限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无民事行为能力

B.因经济犯罪被判刑罚的,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D.以上都是

1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结构可以采用:

A.董事会管理制

B.联合管理制

C.委托管理制

D.监理会管理制

1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

A.自然人

B.婚姻

C.收养

D.监护

E.法人

14.有下列情形的,要约失效:

A.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拒绝要约的通知未到达要约人

15.可变更,可撤消的合同有:

A)显失公平的合同

B)欺诈,胁迫的合同

C)合同已到期

D)重大误解的合同

16.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A.继续履行合同

B.赔偿损失

C.支付违约金

D.支付价款

17.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托运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A.支付运费

B.包装货物并申报货物资料

C.办理货物运输手续

D.托运危险品的责任

E.其他责任

18.保险的特征有:

A)自愿性

B)互助性

C)无偿性

D)损益性

E)以上都是

19.下面关于法定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有:

A.它国家管制权的体现

B.它强制实施的

C.它表现为合格评定的方式,实质上不是一种管理活动D.专属权利

E.以上都队

20.合格评定程序包括:

A)抽样

B)检验

C)评估

D)注册

E)认可

F)批准

21.合同订立的形式:

A.口头合同形式

B.书面合同形式

C.推定形式

D.默示形式

22.我国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的主体包括:

A.商检机构

B.检验机构

C.其他检验机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检验机构

23.《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

B.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

C.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D.促进对外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24. 复检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A.复检申请人是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包括出口商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和进口商品收用货单位及其代理人。

B.申请复检的理由是对商检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

C.受理复检的商检机构可为作出检验结果的商检机构或者其上级商检机构直至国家商检部门。

D.报检人提出复检申请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30日内提出。

E.报检人提出复检申请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提出。

25.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

A.交付货物

B.支付运费

C.移交单据

D.承担品质担保义务

E.承担权力担保义务

26. 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除商务部主管全国外贸易工作外,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还有:

A.国家发改委

B.海关总署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

27.海上保险的保险人享有的代位求偿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A.保险标的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

B.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后尚未向责任方索赔或者索赔未果并且尚未放弃索赔权利

C. 保险人还没有向被保险人做了赔偿

D. 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做了赔偿

28.《海关法》明确规定海关的任务有:

A.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B.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C.查缉走私

D.编制海关统计

E.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29.以下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有:

B.显失公平合同

C.欺诈、胁迫合同

D.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0.《合同法》明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及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1.合同所具有的特点有:

A.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B.合同是双方的经济行为。

C.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D.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2.以下贸易术语中已包含保险费的有:

A.CFR

B.CIF

C.CPT

D.CIP

E.FOB

33.下列哪种单据可作为物权凭证:

A.海运提单

B.航空运单

C.铁路运单

D.多式联运单据

E.海运单

34.在以下那种贸易条件下,保险由买方投保:

A.FOB

B.CIF

C.CPT

D.FCA

E.CFR

35.下列险种属于附加险的有:

A.水渍险

B.偷窃险

C.渗漏险

E.卖方利益险

36.我国的常设仲裁机构有:

A.中国仲裁协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D.国际商会仲裁院

37.再采用净重计重时,对于如何计算包装重量,国际上的做法有:

A.实际皮重法

B.平均皮重法

C.抽样皮重法

D.习惯皮重法

E.约定皮重法

38.哪一些因素对商品质量有影响

A.运输装卸

B.销售服务

C.质量法规

D.废弃处理

39.《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谁承担责任?

A.运输者

B.产品制造者

C.销售者

D.仓储者

40.据产品责任法,民事侵权责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

A.使用者提起诉讼

B.产品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

C.拒不赔偿使用者损失

D.证明投放市场的产品有缺陷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308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详细版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 理工作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工作,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公众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进出口食品添

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非食品添加剂用化工原料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范,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添加剂进口 第四条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国际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五年八月三十壹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且公布实施。 目录应当至少于实施之日30日前公布;于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目录时,应当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四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五条进出口药品的质量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验、船舶(包括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以及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项目,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机构实施检验。 第六条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可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1 “原产”与“非原产”的概念 通俗地讲,商品的原产地即商品的“国籍”。 “原产”是指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为中国;反之,“非原产”即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是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当于“进口”的含义。如果货物的所有原材料均为中国原产,即称之为“完全原产”。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通关时获得关税减免的凭证,有利于进口商降低进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拓展国外市场。 目前,临沂辖区出口企业可到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的产地证类别包括: ⑴一般原产地证书(C.O.); ⑵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 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⑷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E); ⑸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F); ⑹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⑺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⑻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⑼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⑽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⑿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⒀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⒁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⒃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 ⒄其他。 3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就是各国为了确定商品的“国籍”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或措施。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出口产品都一定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需要符合两个条件:①商品HS编码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给惠列表内;②含进口成分或经过加工制造,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还须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特定原产地判定标准。 各进口国家或地区给惠列表可登陆“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浏览或查看。 4 业务指南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 4.1 原产地企业备案 自2016年4月1日起,试实行原产地企业备案无纸化。 请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上填写企业电子备案信息,包括以下五部分: (1) 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各项资料。联系电话禁止填写无效号码,一旦发现,立即暂停签证资格。 (2)产品信息 指申请企业需签发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各项出口商品。生产型企业建议尽量详细填写该部分,以免日后引起其他问题;贸易型公司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填写该部分。 具体填写要求: ①HS编码:填写10位编码,并明确产品中文名称,不允许直接提交HS 类别名称(如无法修改可尝试删除整条产品信息后重新添加); ②成本明细: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如实填写“成本明细维护”模块; ③输往国家:每项产品均须录入输往国家,目前系统自带的“产品出口国”栏目只能按备选项模糊选择,不够明确,因此请将输往国家录在每项产品的“备注”栏目中。要求:若涉及自贸区签证的国家,不可简略填写地区名称,而应

进出口检验检疫实务A

A.7 B.10 C.15 D.30 6、报检后()天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A.7 B.10 C.15 D.30 7、报检人申请复验,应当在收到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之日起()日内提出,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收到复验申请之日起()日内,对复验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A.10,15 B.7,10 C.15,15 D.30,15 8、某公司从比利时进口一批盒装巧克力,报检时不用提供的单据是( ) A.合同、发票、提单 B.生产食品的原料、添加剂、加工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标准 C.卫生证书 D.原产地证书 9、入境废物在口岸办理报检时,不用提供的单据是( ) A.入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 B.《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C.企业废物利用风险报告书 D.《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10、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的用户办理正式牌证前,应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登检,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作为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正式牌证的依据。 A.《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 B.《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C.《入境货物通关单》 D.《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11、进口食品的经营企业(指进口食品的批发、零售商)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或副本,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取卫生证书,应填写(),并注明()。 A.换证申请,食品原产地 B.入境货物报检单,需换领证书的份数 C.入境货物报检单,食品原产地 D.换证申请,进口食品卫生证书编号 12、报检一批进口燕麦,HS编码为,报检员查阅《商品目录》,检验检疫类别为P·R/Q,则可判断该商品为 ( ) 。 A.进口商品检验,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境植检 B.进境植检,出境商检,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C.进口商品检验,进口植检,出境植检 D.进境植检,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境植检 13、报检单位的组织机构、性质、业务范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及隶属关系等发生重大改变和变动,应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报检备案登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A.7 B.10 C.15 D.30 14、国家对出口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场、冷库、仓库等)实施()登记制度。 A.生产许可 B.卫生许可 C.质量许可 D.卫生注册 15、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的应在()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 A.7 B.10 C.15 D.30 16、检验检疫机构对自理报检单位实行( ) A.审核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 第144号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第17号 现发布《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长江 二○○○年一月十一日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集装箱进出境前、进出境时或过境时,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报检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 第五条 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验检疫。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六条 进境集装箱应按有关规定实施下列检验检疫: (一) 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二)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三)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第八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检人。 第十条 在进境口岸结关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查验的集装箱,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或作卫生除害处理。 指运地结关的集装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检查集装箱外表(必要时进行卫生除害处理),办理调离和签封手续,并通知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到指运地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一条 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当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签发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并移交当地海关、环保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过境集装箱经查验发现有可能中途撒漏造成污染的,报检人应按进境口岸检验检疫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快件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包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规定应当实施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的; (二)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 (三)属于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快件运营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出入境快件的存放仓库、海关监管仓库或者快件集散地设立办事机构或者定期派人到现场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快件运营人不得承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入境的货物或物品。 第八条对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运递。 第二章备案登记 第九条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海关核发的《出入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 (四)检验检疫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快件运营人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发《出入境快件运营人检验检疫备案登记证书》

第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第二章食品进口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第八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总局令161号)解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总局令161号) 第161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5年2月15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企业,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 自理报检企业,是指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本企业报检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单位办理报检业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自理报检企业的规定管理。 代理报检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人员,是指负责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所在企业报检业务的人

员。 报检企业对其报检人员的报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五条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报检企业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的公章印模; (六)使用报检专用章的,应当提交报检专用章印模; (七)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第六条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当为报检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核发报检企业及报检人员备案号。 第七条鼓励报检企业在报检前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已经办理备案手续的报检企业,再次报检时可以免予提交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材料。 第八条已备案报检企业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业务,应当由该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报检人员办理。 报检人员办理报检业务时应当提供备案号及报检人员身份证明。 第三章报检业务 第九条报检企业可以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下列报检业务: (一)办理报检手续; (二)缴纳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三)联系和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 (四)领取检验检疫证单。 第十条报检企业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口岸或者检验检疫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本企业的报检业务。 自理报检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报检企业,代为办理报检业务。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进出口食品检验检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保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检验检疫机构和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人员要求) 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企业要求)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并对其生产经营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优良企业名单”和“违规企业名单”制度。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在依法履行进出口食品监管职责中有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二章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第七条(检验检疫标准)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协议、议定书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我国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进口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标准。 第八条(风险评估)国家质检总局对首次进口的具有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对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对风险可以接受的进口食品,可以与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签订检验检疫议定书,确定检验检疫要求。 第九条(国外企业注册登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实施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的评审和注册等工作。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国外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方可进口。 第十条(检疫审批)进口《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审批名录》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第十一条(指定口岸入境)对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风险的进口食品实行指定口岸入境。指定口岸名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二条(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应当符合我国关于食品标签标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报关.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报关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一)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 1.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具有权威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及装运条件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通常习惯称为商检工作。 2.出人境检验检疫是指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以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为衡量标准,以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惯例或进口国法规要求为准则,对出人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进行检验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官方检验检疫证明、居间检验检疫公证和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 (二)商检机构的主要任务 我国商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法定检验、实施监督管理和提供公证鉴定服务 (1)法定检验 又称强制性检验,是指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由国家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的强制性检验。 (2)监督管理 (3)公证鉴定服务 (三)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1.检验机构的种类: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机构三种。 (1)官方检验机构: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实施法定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的公证检验机构。它由政府授权,使其代表政府行使商品检验鉴定工作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依据。 (3)非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如英国劳氏船级社。 2.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的业务范围: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口商品认证管理、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和卫生检疫与处理。 (1)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商检法》,对列人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是指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检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动植物及相关物实施检疫和监督管理的行为。 (3)进口商品认证管理是指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列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合格,方可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其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简称为“3C"标志。 3.国外著名的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1)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瑞士通用公证行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检验鉴定公司. (2)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UITS) 集团主要成员有英国嘉碧集团、香港天祥、公证行、英特泰克国际服务有限公司、英之杰检验集团与中国商检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往来关系,并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 (3)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NKKK与中国商检机构签订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与业务往来。

(管理制度)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运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快件运营人),于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包括: (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规定应当实施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的; (二)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 (三)属于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壹管理全国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于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快件运营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能够于出入境快件的存放仓库、海关监管仓库或者快件集散地设立办事机构或者定期派人到现场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快件运营人不得承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入境的货物或物品。 第八条对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运递。 第二章备案登记 第九条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所于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且提交下列资料: (壹)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海关核发的《出入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四)检验检疫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912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 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保证进出口食品 的质量安全和卫生,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 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 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检验检疫机构和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人员要求) 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企业要求)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并对其生产经营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优良企业名单”和“违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 者实施诚信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第二章食品进口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第八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 准实施检验。 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九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注册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企业备案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申报.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申报 出入境快件是指: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转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一、下列出入境快件应实施检验检疫: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规定应当实施动植物检验检疫和卫生检疫的; (简单的说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2、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 3、属于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 二、报检要求: (一)要求: 快件出入境时,应由具备报检资格的快件运营人及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通关单》或《入境通关单》向海关办理报关。 (二)应提供的单证 1、快件运营人在申请办理出入境快件报检时,应提供报检单、总运单、每一批快件的分运单、发票等有关证单。 2、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检疫审批许可证和检疫证明; 3、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进境物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4、属于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出具的准入证明、《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其他有关资料; 5、属于实施强制认证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应提供有关证明; 6、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有规定的,应提供相应的审批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及处理 1、以现场检疫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取样作实验室检验检疫。 2、出入境快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但经过实施有效检验检疫处理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通关单》或《入境通关单》予以放行。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有关单证交快件运营人,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操作方法.

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操作方法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须及时派人到存货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以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 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有时一批商品的数量很大甚至达几万吨,有的为了充分利用仓库而采用密集堆垛,有的散装商品采取露天存放等等,这些都给抽样工作带来困难。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常用的抽样方式有: 一、登轮抽样 进口大宗商品,如散装粮谷、铁矿砂等,采取在卸货过程中登轮抽样的办法,可随卸货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抽到各个部位的代表性样品,然后取得代表性的检验样品。 二、甩包抽样 例如进口橡胶,数量很大,按规定以10%抽样,采取在卸货过程中,每卸10包甩留1包,供抽样用,既可使抽样工作便利,又能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三、翻垛抽样 出口商品在仓库中密集堆垛,难于在不同部位抽样时,如有条件应进行适当翻垛,然后进行抽样,这个方式要多花一定的劳力。 四、出厂、进仓时抽样 在仓容紧张、翻垛困难的情况下,对出口商品可事先联系安排在出厂时或进仓时进行抽样,同时加强批次管理工作。 五、包装前抽样 为了避免出口商品抽样时的拆包损失,特别是对用机器打包的商品,在批次分清的前提下,采取在包装前进行抽样的方法。 六、生产过程中抽样

有些出口商品,如冰蛋、罐头等,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生产批次,按照规定要求,随生产抽样,以保证代表性,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 七、装货时抽样 出口大宗散装商品,有条件的可在装船时进行抽样。如原油用管道装货时,可定时在管道中抽取样品,出口食盐在装船时每隔一小时抽样一次,样品代表性都很好。但采取这种方式时必须事先研究,出口商品的品质必须能符合出口合同的要求,或是按检验机构的实际检验结果出证进行结算的才适用,否则在装船后发生检验不合格,就难以处理。 八、开沟抽样 出口散装矿产品,如砩石、煤炭等,都是露天大垛堆存,抽样困难,且品质又不够均匀,一般视垛位大小,挖掘2—3条深1米的沟,以抽取代表性样品。 九、流动间隔抽样 大宗矿产品抽样困难,可结合装卸环节。在输送带上定时抽取有足够代表性的样品。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将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围,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及后来合并成立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实施垄断性的官方检验。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量的不断增长,受检验检疫机构自身行政资源所限,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批批检验以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方式越来越难以为继。入世以来,也是由于国家承诺,国内出现了一大批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的商业性机构,但是其发展极不平衡,不同机构在业务范围、检验人员能力、检测设备配置、内部管理水平、检验服务质量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借助与整合各种检验力量,服务好我国外经贸,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成为监管部门急需考虑的问题。本课题从政府监管、信息不对称和市场监管等角度入手,分析了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政府监管现状。同时,在剖析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市场监管的成功经验,如健全的法律法规、分类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参与监管的作用、信息公开和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等等的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应用数据等方法,针对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监管体系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提出强化契约精神,重建道德信用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政企分开,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培养品牌检验鉴定服务商和加强检验鉴定机构的信息供给等一系列创新措施,以期构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政府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政府监管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我国贸易管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外贸的出现而出现,我国现行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颁布后得以确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对不适合世贸规划的法律条款进行了相关修订。我国商品检验制度的建立,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年来我国进出口额都在2万亿美元以上,2007年为21738亿美元,2008年达25616亿美元,2009年为22073亿美元,排名世界前列。由此可见,对外贸易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举足轻重。我国的进出口商品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应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应作出一定的调整,但总的来说还是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如下:一、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发展悠久,进出口商品检验主管机关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还存在,由目前的制度可略见一斑;二、依据行政法原理,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换言之,不属于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不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三、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考虑,中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也需定位准确,重新以法律的角度与层面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按照行政法理论,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是行政法的最基本原则。针对目前进出口商品检验僵化的管理制度难以适应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建议应通过立法等渠道,完善现有的商检法规内容,使检验工作有法可依,并且重新定位进出口商品检验机关的职能,分离部分服务职能,建立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本文以行政法的几大基本原则为依据,从商品检验制度基本理论研究入手,阐述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冲突和差距,并借鉴外国先进发达国家的商品检验制度进行研究,提出有关构想,以克服当前存在突出问题,进而完善我国商品检验法律制度。 检验检疫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一个重要环节,对我国商品进出口起着重要的把关、服务与促进作用,对国内进出口企业、国内消费者起着保护、服务、扶持功能。

【管理制度)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进出口食品检验检

(管理制度)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进出口食品检验检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立法依据)为保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于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检验检疫机构和进出口食品生产运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人员要求)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企业要求)进出口食品生产运营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且对其生产运营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生产运营企业实施“优良企业名单”和“违规企业名单”制度。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于依法履行进出口食品监管职责中有下列

职权: (壹)进入生产运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于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运营场所。 第二章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第七条(检验检疫标准)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和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协议、议定书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我国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进口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标准。 第八条(风险评估)国家质检总局对首次进口的具有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对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对风险能够接受的进口食品,能够和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签订检验检疫议定书,确定检验检疫要求。 第九条(国外企业注册登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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