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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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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最新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2005-2014)

篇二: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2003

2004

2005 中国政府颁布物业管理法规中国政府颁布规则以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管理工作国务院颁布持续稳健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通告国务院规定物业发展项目(经济适用房除外)资本金比例由预计总资本开支的20%提高至35%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及融资的风险控制限制每月按揭还款不多于个人借款人每月收入的50%,并限制个人借款人的所有每月借款服务还款不多于每月收入的55% 中国政府指定其他措施压抑若干地区市场的投机活动,包括取消住房

的优惠按揭利率,对购买后两年内进行出售的物业征收5%营业税,

以及禁止转售未落成物业

对于土地出让合同注明施工日期后一年仍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

置费用,土地闲置两年或以上,则撤销土地使用权。

停止供应别墅类建设用地,以及严格控制豪华及高端物业建设用地供

应。

中国政府实施额外土地供应、银行融资及其他措施压抑物业价格急剧

上升,鼓励发展中低档房屋及促进中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建设部颁布规定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单位不得少于新批或新

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单位,首付金最低

金额须提高至总购买价的30%;银行不得向内部资本比率少于35%

的物业开放商提供贷款

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

外汇局共同颁布新规则,以规管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并规定无

本地分公司或代表机构的离岸实体、在中国留学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外

国人,不得购买商业及住宅物业

颁布法规增加年度土地使用税,并向外商投资企业征收该等土地使用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年应纳税额=

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计税的土地面积,对于开发商而言,以建设用

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0062007

国土资源部颁布法规,规定除非及直至已交付有关土地出让合同下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否则不得发出土地使用权证。该法规有效阻止分期发行土地使用权证。5.23日(商资函【2007】50号)规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业的高端住房;在取得设立外资房地产企业的批准前,须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订立土地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将业务范围扩展至房地产行业前需要先获得批准,而外资房地产企业须获得批准方可扩充业务范围;严格规范管理利用返程投资收购房地产企业及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境外投资者不得透过更换控制权逃避办理审批手续;外资房地产企业各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保证获得固定投资回报获地方审批部门批准的外资房地产企业须及时通过地

方审批部门向商

2008

2009

2010

务部备案外汇管理部门及获授权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不得为没有向商务部办妥注册手续或未能通过年检的外资房地产企业进行资本项目的外汇结算对于获得地方部门批准单位凡使用规定的外资房地产企业,商务部会进行调查并执行惩罚,而外汇管理部门不会受理有关企业的外汇登记10.31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在鼓励外资行业类别中剔除普通住宅物业的开发及建设工程,同时强调限制外资企业开发及建设别墅、高级酒店、高级办公大楼及国际会议中心重申不少于70%的住宅土地需用做发展廉租单位、中小套型单位、中低价单位及总建筑面积少于90平方米的单位的规定。该通知也就闲置土地征收额外土地出让金附加费。国务院实施多项税务相关政策,包括把转让普通住房的营业税豁免期限由5年缩短至2年,并统一使用与外商投资及非外商投资公司的城市房地产税财政部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个人物业买卖的房地产税,包括临时调低个人首次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不多于90平方米)契税至1%、暂不收取销售住房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与暂不征收购买住房印花税商务部于每季度会挑选约5到10家已注册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做抽查,如有任何企业被发现未能遵守现有规定,商务部或会知会国家外汇局并要求取消其外汇登记及地位。国务院发出通知,降低物业发展项目的最低资本比率规定向中国政府购买土地的最低首期付款为地价的50%,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除经政府共同批准,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限为2年。如果开发商不能准时缴付,将不被获准收购任何新土地。禁止地方政府给予开发商折扣或容许开发商延迟付款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将转让普通住房的豁免期由两年调整为五年明确首次购房标准:首次购房标准以户(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相关部门表示,此项政策主要是为契税等相关优惠政策提供配套标准。此次界

定标准从“个人”变为“户”,将首次购房的人群进一步缩小

1月10日国11条,除了规定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外,在贷款利率方面则明确表述为“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1月10日国5条,明确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4成,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打击开发商的囤地和囤房,取得预售的商品房要一次性推出市场。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19条”) 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要求: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

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

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市场。

调控政策一览表

要点措施

6 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务院1月26日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各地要确定价格控

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住建部等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住建部等通知,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3 例上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禁用公积金贷款投机

性购房。

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多部委出台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9 限定家庭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调整住房措施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国土部住建部出重拳闲置土地一年以7 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上禁拿地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加快公租房建设坚决抑制投8 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机性需求展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媒体日前援引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的话表示,关于京沪先行启动空置房调查空置率数据8 调查,是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委托几个试点城市的调查总队来做,试点城市包暂难出炉上海、广州等四五座城市。

首批十城市土地规划获批102市须上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杭州、南昌等10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志着市级土4 报总体规划体规划正式进入批准阶段。

2 国土部发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

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2 银监会: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个别地区全面放松第三套房贷的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差别化房贷政策的要求和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商业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二套

贷政策。

由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2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加快发展公租房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规三部委发文明确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 4 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标准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广州细则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

2 广州出台国十条楼市新政细则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进行重

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等。

重庆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没有

2 重庆楼市新政出台未对第三套房停贷停贷作出限制,同时对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人实行财

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

深圳出台“新国十条”执行细则,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

6 深圳版新国十条出炉暂停三套房贷款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券的

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4 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廉租房管理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更多】

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项目开发商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0 得收取定金放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

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7 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套房贷买住房贷款。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5 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低于50% 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遏制房价过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3 快上涨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

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

力度。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将开展突0 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击检查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8 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天出退出方案务。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将开展突0 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击检查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0 法打击炒房者和用途。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2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率0.5个百分点。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0 稳健康发展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3 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7 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低于50% 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4 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快上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9 恢复到5年实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年要增加普通商中央经济会议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7 品住房供给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篇三:2014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2014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交易

2014年元旦前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向社会公布《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今年一年《办法》的暂行期,市内五区、开发区及荥阳健康园区、上街职教园区、新郑龙湖教育园区范围内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都要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

2、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利于房地产发展

2014年3月16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

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一条主线、四大任务、五项改革:一条主线,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四大任务就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五项改革就是要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城镇住房、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3、央行发布"央五条" 优先满足首次购房贷款需求

5月12日,人民银行刘士余副行长主持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研

究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有关工作。对进一步改善住房

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

贷款需求。

二是科学合理定价,综合考虑财务可持续、风险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首

套房贷款利率水平。

三是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四是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住

房贷款风险的监测分析。

五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给予回应。

4、《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自2014年6月15日起试行《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

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联合发放,贷后

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计收本息。组合贷款的最高限额为

70万元,且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家庭第二套住房为40%,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应不超过住房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组合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

5、郑州市取消限购

据郑州房管局官方微博发布“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自即日起,在我市市

内五区、郑东新区购买住房时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

保等情况证明。(2014年8月9日)”的消息。

6、2014年郑州公积金贷款贴息申领政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称,凡在该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

的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贴息。

据介绍,9月1日起可以申请,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的,本人在该

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按上年偿还贷款利息额的40%计发补

贴;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均在该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按上年偿

还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最高金额为4000元。

7、“9·30”房贷新政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

通知》,这就是所谓央行“9·30”房贷新政。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

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

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

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

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

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

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8、2014年9月30日晚河南省响应“9·30”房贷新政出台:《关于促进全省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

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

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

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不低于20%;套型建筑

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可以不低于30%。对购买首套房屋的认定以房管局提供的缴存职工申请家庭名下现有住房套数为准。符合低保、低收

入、特困标准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9、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10月9日发布)

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

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

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

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

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

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

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三、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

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

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调整到

位的分支机构,要尽快纳入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度、统一决策、

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筹使用分支机构的住房

公积金。

五、盘活存量贷款资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

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

款。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六、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

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

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七、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房屋产权

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

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八、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健全贷款服务制度,

完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网上贷款业务咨询、贷款初审等业务,要全面开通

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

投诉举报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

九、加强考核和检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加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考核权重。要定期进

行现场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城市,要责令加大工作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

每月通报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直辖市、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不同城市住房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贷款发放率低的城市督

促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并将

本通知落实情况于2014年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

2010新国十条具体内容(房产政策国十条)

2010新国十条具体内容(房产政策国十条国五条)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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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 篇一:2019年国家出台房地产新政策2019年国家出台房地产新政策时间:2019-04-01政策一:2019年2月28日,央行2019年来首次降息央行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首付最低首付调整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9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是对中央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指示的呼应,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政策三:2019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2019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9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9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中政策四:2019年3月30日央行宣布二套房款首付可低至四成3月30日, 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五:2019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1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 我国房地产业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然而随着国内的投资速度放缓,但是消费需求依然旺盛,供给结构不合理,导致房价虚高,空置率居高不下。虽然我国房地产投资额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房地产销售额也以每年超出27%的速度增长,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却是:中国房价总体已高得离谱。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中国房地产蓝皮书》来看,中国的房地产的增幅一直保持在20%以上,同时房地产价格一直呈显著上升的趋势。 2 房地产市场中博弈行为分析 2.1 房地产市场的内涵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很复杂的市场,是整个房地产产权交易的集合。房地产的交易过程就是房地产博弈过程,同时房地产的价格也是市场上主体之间博弈行为的结果。随着产权的受让方以一定的价格获取房地产产权,产权让渡方让渡房地产产权以获得相应的资金回报,交易的价格由此形成。 2.2 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主体 房地产市场中的博弈主体有很多,一般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房地产的消费者、房地产相关专业人员、政府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但是从价格的决定性因素角度来看,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博弈主体还是开发商、政府和消费者。他们之间既有相互之间的博弈,也有同类主体之间的博弈,最终决定了房地产的价格。 3 博弈模型与博弈分析 3.1 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分析 首先我们通过土地的供给与需求曲线来看一下土地价格为什么会如此高? 通过图形可以看出,土地的稀缺性,房屋开发量不足决定了房地产商的需求曲线会向右移动(由demand1曲线向右移动变成demand2曲线),如今房地产商不惜投入大笔的资金进行土地的储备,大势“攻城掠地”的行为已经证明了他们的需求曲线向右移动;与此同时,政府也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拿到市场上进行拍卖和抛售,说明了土地的供给在不断减少,而政府对于农村郊区土地的开发和强制征用也证实了可用作开发的土地在减少,这样土地的供给曲线就会向左移(supply1曲线向左移动变成supply2曲线)。经过曲线的移动后,两条曲线的均衡点也由E1变成了E2,很容易得到土地的价格升高了。 模型分析:首先对于某一块土地,假设当地政府和开发商是信息完全的,双方都知道对于这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收益为多少,双方博弈的焦点就在于如何分配这个收益E。作为政府,这块土地的成本就是基本的行政费用,而作为房地产商,他的整个项目的成本主要包括地价、建安费、销售费用等等。假设土地市场的逆需求函数为p=a-b×Q(p),土地的固定成本为C,那么政府的收益函数为

2005-2011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5年国八条—— 2005年3月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即“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对此提出了八条意见: 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6年国六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009年国四条—— 国四条是指在 2009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国十一条——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国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国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随着3月1日“国五条”实施细则发布,市民及房地产行业人士看到了国务院从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无论是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对二套房提高首付比例与利率,这些条款之严厉,都远远超出了市场的想象。两会即将结束,“国五条”具体的细则实施也即将浮出水面。有关“国五条”等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到底对2013年后三个季度的房地产行业形势产生什么巨大的影响呢?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见。 (1)在国五条中,不管是大幅增加土地供应量,还是实施二手房计税20%,政府的目的旨在“抑制房价”,但是所谓的“抑制房价”只是迷惑老百姓的烟雾弹,其真正目的还是要提高房价,只是政府希望把房价控制在合理的通货膨胀范围内。因为现在的人们已经懂得纸币在贬值,所以房价上涨也是必然的事情,只是上涨的速度超乎了人们所能接受的范围。此次政府推出的“新国五条”,或许其目的在于两点,一是安抚民心,防止社会人民因房价过高而怨声载道,从而稳定社会。二是在人民可接受的房价增长范围内,最大限度缩减开发商利润从而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二手房计税点的大幅提高,土地供应量的快速增长,无疑会促使新建住房的需求,供应双向提升,进而达到另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无疑会是政府希望的得到最大提升的楼市价格。但这个价格又不能超过人民所能接受的范围,还得满足财政收入的需要,更要从开发商所获得利润中抽取最大的税收。基于这三点,2013年未来三个季度内,针对住宅地块,在一线城市,重点二线城市,土地供应量或许会较大增加,土地价格可能相对第一个季度或是去年年底较低,但土地绝对价格仍然会偏高,而二三线非重点城市土地量则会大幅增加,且土地价格不会很高,溢价率也会保持较低水平。所以整体的土地价格,相比第一季度和去年,未来2-4季度内可能会下降,但下降的幅度不会很大。 (2)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细则里,最惹人关注的也是未来最能影响房价走势的一项政策就是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所得税。当3月1日此项细则一出,全国二手房市场顿时风起云涌,二手房交易频繁增加,尤其以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为最。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3月上旬全国主要的54城市,新建住宅签约套数合计为86478套,环比之前89504套微跌3.4%。由此我们可以也看出这次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细则确实给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市场及新房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那么这种影响是否会继续持续下去呢。我个人认为,在此项细则落地实施之前,二手房市场会出现短暂的火爆形势,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但影响不大。在此项细则(各地方性细则)出台实施之后,二手房市场交易会出现短暂的骤减,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会随之出现较大上涨。但上涨幅度不会过大。由此,不难看出,对此项细则影响的预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无乱是二手房和新建住房,房价都会要上涨,但上涨的幅度,平均来看,不会非常大。 之所以有此上述观点结论。我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得出。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这项政策的影响程度由大到小依次是一线,二线,三四线。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就二手房市场交易的买卖双方来看,无论是几线城市,其实实际的影响力并没有表面上看到的巨大。这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于二手房交易时发生的阴阳合同问题。计征税率提高到20%,的确给买方带来了不小的税负,但是阴阳合同的潜规则下,这比税负依然会被大量减轻,只是与发布政策之前的税负相比会增加很多,但是对于买方的消费者来说,税负的增加幅度远未达到他们不能承受的底限。所以政策前后,二手房的交易量会出现小幅震荡,但影响不大,而新建住房市场也会相同,因为这两个市场是互相依存制衡的关系。第二,从二手房和新建住房的价格来看,在计征20%所得税的影响下,二手房的涨价,降价,必然会影响新建住房的降价,涨价。但不可否认的一点,二手房与新建住房的此消彼长,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整体房价的上升,但是这个上升的速度会比较缓慢平稳。第三,从现在需求的客户来看,不管

中国房地产现状及对策研究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国房地产现状及对策研究 学生姓名:侯金鑫 学校:南昌航空大学 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2015年05月8日

摘要 现今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房地产业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同时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支撑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它也肩负着重任。房地产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无可厚非的成就,它使我国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它的过快的发展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相应的问题。过快的发展使得我们只能片面的认识到这个不断壮大的行业,我们没有足够的经验来解决问题。随着政策,需求,竞争等环境的快速变化,中国房地产目前的局面也不容乐观。同时,房地产的市场开发,销售,以及监管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我国房地产市场想要健康的发展就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本文通过市场调研以及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分析房地产业所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国民经济,市场化,保障监管制度

目录 一.引言 二.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一)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先导性产业的作用。 1. 具有持续的高增长率。 2. 创新并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 3. 具有突出的扩散效应。 (三)房地产业的支柱性地位。 三.住房市场化成就及问题 (一)概括发展 (二)八大成就 (三)存在的问题 1.政策混淆 2.住房供应体系不健全 3.房地产市场不规范 4.制度建设不完善 四.房地产中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片面的认知 (二)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缓慢 (三)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四)地方政府违规操作 (五)开发商的垄断经营 五.解决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缺陷的有效政策及手段 (一)对于政策混淆的解决手段: 1. 区分房地产政策和住房政策 2. 建立健全政策审批制度 3 加大房产政府调控力度 (二)解决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 1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 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3 逐步完善房地产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1.加强对商品性住房的预售许可管理 2.规范商品住房的预定和销售 3.严格控制监督住宅的建筑质量 4.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5.控制恶意垄断 五.结束语 六.参考文献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表.doc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01年-2007年) 时间政策要点 2001-5-31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 通知》(国发[2001]15号) 针对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 透明度低;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隐形交易; 随意减免地价等实际情况,从严格控制建设用 地供应总量、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 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价管理等方面提 出了严格要求 2002-7-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 令) 提供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 体操作方式,规定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 标拍卖挂牌交易,禁止以协议方式出让 2003-7-30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 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3]70号) 对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 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2003-8-1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规定》 对协议出让的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并对协议出 让最低价进行了规定 2003-9-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 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 规[2003]178号) 纠正开发区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 的行为 2003-9-24 《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 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56号)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调控,严格实行土地 供应的集中管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控制高 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 2004-3-31 《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 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 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71号) 针对各地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 拍卖挂牌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的问 题,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2004-8-31后, 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2004-10-21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国发[2004]28号) 决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严格土地 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 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 统的规定 2005-3-26 《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 要求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 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对 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 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 行处置 2005-5-9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 要求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 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 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 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 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满 1-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未动 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06-4-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 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83号) 要求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就建筑工程完工期、投 资总额、容积率、土地闲置情形作出具体约定

2003~2013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摘要】完善稳定房价,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一直都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核心宗旨。 2003年(1项政策) 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2004年(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 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 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进入世纪以来,国内地房地产市场日趋火爆,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地财富奇迹,在很多地区,房地产业甚至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地支柱.在这种大地风潮之下,人们纷纷涌向房地产领域,不论之前做过何种工作,仿佛一旦进入房地产就可以资产翻倍.然而,经过几年盲目地火爆之后,房地产市场地泡沫不断增大,国家和政府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一些调控措施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终于开始逐渐回归理性.那么,国内房地产业未来地趋势又是如何,当房地产企业不再暴利之后,房地产市场是否会如有些人所想地那样彻底崩盘亦或是逐步走下坡路呢?本文认为对这个问题地思考将有助于今后房地产市场地规范化发展.虽然在过去地几年中房地产市场展现出了不完善地一面,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内作为有着刚性住房需求地房地产业依然会继续稳定地发展下去,而本文地研究在理论上金额以指导我们今后更好地完善这个产业.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现状 房地产投资状况 从目前国内房地产地经济来源分析,房地产投资依然呈现出不断增长地态势,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比重也比较大.这种投资一方面来自国内民间资本地投入,另一方面就是国际投资.其中前者是主要投资来源,占到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总额地绝大部分,年这一比例约在左右,而从增长速度来看,除了年有较小回落,年至年都保持了高速增长状态,年随着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地出台,这一数据又逐渐开始归落.从投资结构来看,投资对象则逐渐由商业营业用房转向住宅投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状况 根据中国房地产协会地统计数据,国内房地产开发整体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新开工面积增多,竣工面积增速减缓.随着国内对房地产市场政策地一些改变,一些开放商对土地地囤积情况逐渐向使用过渡,开工情况增加很多,但是为了保证足够地利益,往往故意要求施工单位减缓进度,导致竣工面积地增长很缓慢.二是拆迁规模受到遏制,但土地控制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房地产开发不断出现地负面拆迁新闻,国家也对此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了若干文件用于规范拆迁规模和方式,但是土地使用依然难以得到控制,这其中既有开放商地想法,也有地方政府地授意,而且开发过程中屡屡出现经济问题.国家审计署发布地《个市县年至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审计结果》,列举了个市县在土地出让、征用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合规、不规范地问题,实际情况可能远不止如此.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年联合召开地电视电话会议中,通报了年月至年月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其中包括一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至今年月日,全国共清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宗,涉及土地总面积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万亩.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房地产销售状况 从房地产市场地销售情况来看,销售量呈现出一定地波动,从年至年,销售量不断增加,即使在年中间有过短暂回落,但是从全年来看,销售量仍然是增加地,国家统计局公布地数据显示,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首度超过亿平方米.尽管面临严厉地楼市调控,商品房开发投资全年同比增速仍然达到.但是这一情况到年随着国家调控地坚决执行而发生了改变,数据报道年房地产市场相比年下降了左右,且这一比例依然在继续增加中.但是房地产销售价格和销售量有所不同,虽然调控力度很大,但是房价近年来依然处于高位运行,虽然在个别地区稍有回落,但是不具代表性,从全国范围来看,房地产价格依然较高.从房地产市场地需求来看,受中国城镇化运动地影响以及年轻人落户城市地主观意愿,房地产地刚性需求依然很强,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地因素就是投资性购房热度依然不减.中国城镇化是目前世界上有人类历史以来最大规模地城镇化,在“十一五”期间城镇化已经到了,规模是非常巨大地,这场城镇化运动也使中国人地生活发生了非常深刻地变化,也直接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市场行为,整顿市场 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围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 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 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 1995年 政策目标:规房地产市场; 政策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 1996年

2019年新出台的房地产政策法规

2019年新出台的房地产政策法规 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十年来首次没有强调“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重要性,这一现象立即引发了社会各方的关注。随时地方房产政策的相继出台,新一轮的房产房调控政策也逐渐出现在大众视线。下文就为大家介绍了2014年全国相关的房地产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仅供参考。 全国性的房地产政策 1、不动产登记6月将出条例已有机构挂牌 对于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解释这是要落实2001年实行的物权法,物权法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即把现在分散在有关部门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的不动产,以土地为核心,统一由国土部门来负责。 姜大明透露,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今年要做四方面工

作,第一就是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际联席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在地籍管理司这一已有的机构上加挂不动产登记的牌子,编制是统一调剂,而不是增加新的行政编制。 第二是在今年6月份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制定好。第三是统一不动产的信息平台,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使用效率和接口都不一致,要把它统一起来,方便各个方面使用。 2、国土部:将在热点城市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在热点城市将增加土地供应,加大力度推出共有产权房。 胡存智表示,共有产权房实质上是“比例产权”,是指中低收入等住房群体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政府在提供土地时折让了一些地价,这样房价就得到折让。在满足特定群体居住需求的时候,也能满足一部分投资需求,能和社会需要照顾的这部分群体的购买能力相匹配。”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政协经济界小组发言时也表示,今年我国将会对楼市继续分类调控,增加普通商品房特别是中小套型的供应。还将努力增加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住建部准备在全国一些热点城市开展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工作。“共有产权住房是新事物,很大程度上

我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3.3 商业地产市场分析 3.3.1 我国商业地产行业现状 商业与房地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商业包括零售、批发、服务等一系列内容,属于经营方式的一种描述;而房地产则属于不动产的范畴,具有不动产的所有属性,以一种实物的形态被大众所认知。中国商业与房地产的结合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发展至今经历了基本需求、初现端倪、蓬勃发展、理性认识四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商业经营与房地产开发逐步的紧密结合起来,产生了今天众所周知的概念-商业地产。商业地产一经出现,便以它的高回报、高风险、操作复杂等方面的特点,区别于单纯的住宅、办公等物业的开发,成为了房地产开发行业中的新贵。商业地产是房地产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形式,商业地产的开发和一个城市的建设水平及房地产开发水平有着很大的关系,同时也从一定层面上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建设水平和房地产开发水平。 从部分重点城市土地出让种类以及商业地产项目开发数量来看,商业地产已经呈现超越住宅地产的趋势。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71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其中,住宅投资49374亿元,增长11.4%;办公楼投资3367亿元,增长31.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9312亿元,增长25.4%。据(2013年1-6月全国商业地产市场投资运行态势)中数据统计:2013年,全国迎来购物中心供应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

20个主要城市在2013年下半年有约150个购物中心开业,平均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数量之多、体量之大,创历史新高。数据显示,2013上半年,全国商业地产投资额5010亿元,同比增长26%,高过住宅增速6个百分点。商业地产施工面积65344万平方米,增长22%,高过住宅9个百分点;商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1778万平方米,高过住宅0 .7个百分点。 3.3.2 峨眉山商业地产现状 近年来,随着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房地产产业化进程的加剧,商业地产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商业网点为中心的一些商业辐射带。同时一系列的城市建设规划推动着峨眉山商业不断前进,并为其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从蓝光文旅公司高调进进峨眉山,打造峨秀湖项目开始,到被誉为“峨眉不夜城”的峨眉院子盛大开街,峨眉山的旅游地产链条又多了一个丰富且有决定性意义的元素。如今,峨眉半山·七里坪、峨眉·山与湖、天颐温泉小镇2期、峨秀湖国际度假区以及蜀尚国际、峨眉象城、中华药博园等旅游地产项目先后在峨眉山景区周边落户,这种丰富多样的文化整合和逐步健全的休闲度假产业链条,昭示着峨眉山一个新的休闲度假时代的来临。 峨眉山部分商业地产盘点: 天颐温泉度假小镇2期四季汤屋:酒店式公寓;

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1998年7月3日,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点评:对城镇居民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住房暴涨序幕正式拉开,主要角色陆续到位——虚伪的相关政府部门、贪婪的开发商、精明的投机客、朴实的自住购房者。 2001年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4月19日,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为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规定:.................... 点评:只要出台政策,名头都很动听!地产商小弟有困难,政府大哥当然两肋插刀、义不容辞;兄弟情深,可见一斑;到底是什么维护了这段感情,现在大家已然明了 2002年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规范土地市场.——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此前,北京市近90%的土地是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的,11号令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土地市场开始了从划拨、协议“暗箱操作”走向招拍挂“阳光操作”的“乾坤大挪移”。 点评:暗箱操作似乎并未被“挪移”,但土地却获得了一个身价倍增的极佳途径:拍卖——价高者得!明确告之普通百姓:没钱你就别想使用土地!土地财政这块肥肉已经递到了政府嘴边!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者,政府想要多吃肉,只能限制供应土地,伺机拉高地价!政府作为商人会很合格! 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点评:中国从来不缺少规定,却从来缺少执行!各种规定在聪明的执行者面前均化为无形。 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 点评:中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的国家之一,开发商从此有了坚实的依靠,现在来看,国之误、民之哀!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点评:开发商的又一尚方宝剑,限制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与中央对着干!上面红字部分是谎言。

最新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最新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篇一:最新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2005-2014) 篇二: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2003 2004 2005 中国政府颁布物业管理法规中国政府颁布规则以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管理工作国务院颁布持续稳健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通告国务院规定物业发展项目(经济适用房除外)资本金比例由预计总资本开支的20%提高至35%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及融资的风险控制限制每月按揭还款不多于个人借款人每月收入的50%,并限制个人借款人的所有每月借款服务还款不多于每月收入的55% 中国政府指定其他措施压抑若干地区市场的投机活动,包括取消住房 的优惠按揭利率,对购买后两年内进行出售的物业征收5%营业税, 以及禁止转售未落成物业 对于土地出让合同注明施工日期后一年仍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 置费用,土地闲置两年或以上,则撤销土地使用权。 停止供应别墅类建设用地,以及严格控制豪华及高端物业建设用地供 应。 中国政府实施额外土地供应、银行融资及其他措施压抑物业价格急剧 上升,鼓励发展中低档房屋及促进中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建设部颁布规定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单位不得少于新批或新 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单位,首付金最低 金额须提高至总购买价的30%;银行不得向内部资本比率少于35% 的物业开放商提供贷款 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 外汇局共同颁布新规则,以规管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并规定无 本地分公司或代表机构的离岸实体、在中国留学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外 国人,不得购买商业及住宅物业

浅析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浅析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房地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并没有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房价与人们的普遍收入相比,出现越来越离谱的现象,中国社科院近期发布的《经济蓝皮书》指出,“内地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百分之八十五家庭无能力买房。”。房价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这些密集出台的政策效果怎样?对相关的房地产企业有什么影响?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房地产;政策;经济 前言 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房地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并没有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房价与人们的普遍收入相比,出现越来越离谱的现象,中国社科院近期发布的《经济蓝皮书》指出,“内地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百分之八十五家庭无能力买房。”。房价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2008年,由于我国受世界经济危机的波及和影响,国家采取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来应对,加大投资成为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房地产业做为投资领域的重要一环,在经济危机消退之后,仍然处于被投资的热点,房地产的温度随着经济危机的退去反而进一步升高,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经济的过热局面。 一、2010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 从2010年年初到现在,国家相继出台了多个“国x条”来平息房价,具体如下:继国务院“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国四条”出台之后,财政部等五部委再度出手打击开发商囤地。中国房地产专家指出,近期中央密集出台信贷、税收、土地等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透露出管理层对当前房价上涨过快的担忧,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政策收紧倾向明显。 (1)1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 (2)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 (3)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相关措施(简称“国五条”),深圳、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十四个城市已相继颁相关的限购及限贷细则; (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目录: 一.了解房地产 (2) 二.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2) 三.我国房价走势 (3) 四.房地产现状成因分析 (4) 五.对我国房地产的未来预期 (5) 六.报告总结 (5)

一、了解房地产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因而往往又被称之为不动产。它分三种存在形式: (1)单纯的土地,如一块无建筑物的城市空地; (2)单纯的建筑物,如在特定的情况下,把地上建筑物单独看待时; (3)土地与建筑物结合的“房地”,如把建筑物和其坐落的土地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也就是说,土地和建筑既有各自独立的特质内容,又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不论土地和建筑物是以独立的形式存在或以结合的形式存在,都属于房地产,是房地产的一个部分。 房地产业:是从事土地和房屋开发经营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 二、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我国房地产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一度销声匿迹,被福利化的单位住房供应制度所取代。自从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业重新兴起,9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以来,我国住房分配和供应体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统计,自从1992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已超过五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1992年以前的8平方米,提高到了现在的20平方米。 八十年代以前,没有人公开地把房地产看成商品,更不会把它作为商品来买卖。它自然就不会形成产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带动下,房地产业,这一亿万价值的巨大商品开始起动,开始流通。 1998年-2007年中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平均每年增长24.3%,销售额年均增长33.2%,但在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全面萎缩,房地产交易量和房价齐跌。2008年全年总计商品房销售面积下跌19.7%,销售额下跌20.1%,十年来首次出现年度房价下跌。但2009年后,房地产市场开始反弹,量价齐升,房地产业反弹,泡沫再度出现。部分城市的房价增长过快,大型城市的销售价格,租金以及房价收入比出现不平衡,开发商高价抢购土地,购地价格已严重偏离合理水平,呈现泡沫化。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主要是大城市的局部性泡沫,但是今后可能向二级城市扩散。如果泡沫破裂,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短期内随着房地产的活跃,房价较低的中小型城市将面临上涨压力,但是长期来看中国房价仍面临下调压力。 三、我国房价走势 这是我们找到的我国2013年6月~2014年6月的一手房指数环比数据以及走势图:

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1.泡沫成份开始收缩,市场价格在高位运行的同时面临较大的下降压力,一些城市的房价开始下降2007年以来,在紧缩政策调控下,我国的房市的泡沫成分开始收缩,一些城市的房价虽然仍然较高, 但面临着较大的下降压力,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2.成交量萎缩,空置率上升与房价下调相对应的是,购房者观望情绪严重,房市成交量大幅萎缩,房地产商空置率大幅上涨。同时,近年来,房贷一直被我国银行界视为优质贷款项目,各大银行为了 争夺此项业务展开恶性竞争,不断降低门槛,导致房贷规模成倍扩大。房贷业务“一枝独秀”的繁荣背后,是潜在的巨大风险。据统计,我国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是直接或者间接 地来自银行贷款,而个人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人,占全部购房总数 的比例高达90%,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绝大部分风险系在金融机 构身上。并且,由于房价下跌,一些购房者将拒绝偿还银行贷款。 而这些风险最终无疑都会转嫁给银行,从而导致我国的银行业面临 巨大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加剧我国经济波动。 4.房地产中介经营困难由于房市不景气,成交量急剧下降,加上来自房市的竞争加剧和规范性制度约束增强,一些房地产中介出现 了经营困难和倒闭。 5.我国房地产业存在多大的风险。第一,中国开发商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第二,垫资建设。 在土建时,让建筑承包商带资垫付,将成本转嫁给建筑承包商。第三,通过资本市场“集资”。即使在当前国家出台了这么多宏观调 控政策后,房地产股依然红火一片。这种结果值得决策者深思。当 泡沫破灭,开发商逃之夭夭,股民们将再次品尝痛苦和无奈。 交易行为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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