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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法律法规培训教案

煤矿法律法规培训教案
煤矿法律法规培训教案

律法规专业课教案

课程名称:法律法规

教学目的及要求:

1、目的: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要求: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开掘方面的有关规定;掌握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六常。

教学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教学重点:煤矿安全规程

教学方法:面授

教学用具:黑板、电脑等

教学地点:区值班室

第一讲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法

一、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其内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

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

基本方略.

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2).安全生产监督权(3).安全生产知情权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7).拒绝违章指挥权. (8).紧急避险权(9).批评、检举、控告权(10).投诉上告权

(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2、从业人员在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四、《安全生产法》第 73 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故的结论正确与否,对后续工作的影响非常重大。因此,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对待,不得有丝毫的疏漏。

(2)“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这四条原则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成

为一个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系统。

(3)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就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准包庇事故责任人,也不得借机对事故责任人打击报复。更不得冤枉无辜;公开,就是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它的作用主要有3 点:一是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二是能使较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三是挽回事故的影响。

(4)分级管辖的原则。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依照事故的分类级别来进行的。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和处理分别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 号令)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 75 号令)进行。

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煤矿安全法规就是讲的煤矿相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

《煤矿安全规程》

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掘进和支护

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 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

措施。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用金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

扳手拧紧卡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

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

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 0.5m。

三、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

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

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四、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

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

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二)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三)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

业。

(四)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砂浆锚杆必须灌满填实。

(五)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六)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并使用除尘机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

护用品。

(七)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

措施。

(八)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九)岩帮的涌水地点,必须处理。

(十)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他人员。

五、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

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

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六、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

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

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 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

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七、由下向上掘进 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二讲安全管理制度、六常第一节开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确保施工质量达标,经区安办会研究决定,特制定

本规定:

一、支架巷道

1、迎头空顶超过规定,扣跟班队长 50 元,班长 50 元,记工员 50 元,并按“三违”处理。队长在现场的扣队长 100 元。

2、前探梁使用不好,不够数。扣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各 50 元,记工员 5 元。队备前探梁

不够数扣队长 100 元,两天内队长不处理得加倍处罚,两天以上每推迟一天,在加倍罚款基

础上加扣 50 元,类推。并按“三违”论处。

3、巷道迎头 20 米内 U 型钢卡子有一个松动,扣当班班长、记工员(包括跟班队长)各

50 元。一处螺丝不露头扣班长、记工员(包括跟班队长)各50 元,扣责任者50 元,搭接

长度超过规定一处扣记工员 50 元,类推。

4、巷道有一处撑木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迎头20 米内扣当班班长。记工员(包括跟班

队长)各 50 元,20 米以外扣搞标准化人员 50 元,类推。

5、联网超过规定间距扣班长、记工员各 50 元,一道扣 50 元累计计算。

6、点柱巷道打点柱符合迎,退山、寨子坐中并透头,方向一致,并随山势,一处不合乎

扣记工员 50 元。

二、小绞车管理:

1、安装小绞车必须有车房没有扣队长 50 元,限期不处理者,按每延期一日加扣 50 元处理。

2、安装小绞车距道小于 0.7m,扣责任者 100 元,(有措施除外)小绞车底绳乱扣按车者50 元,开车排绳乱扣开车者 100 元,并按“三违”处理。现场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加倍处罚。

3、小绞车点柱直径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必须打牢固,一处不符合规定扣责任者100 元,一处松动扣责任者50 元,属于队长备料原因的扣队长100 元,该打反戗点柱没打者扣队长

50 元,并按“三违”处理。限期不处理的每延期一天,加扣队50长元。

4、U 型钢支护巷道的小绞车点柱必须使用卡子板,一处不使用扣队长 100 元,并限期

处理,每延误一天加扣 50 元。

5、小绞车捞绳脖子长度小于 0.4 米,扣修理工 50 元,一条螺丝松动扣修理工 50 元,并

按“三违”处理。

6、小绞车绳,捞绳脖,满罐绳 10 米以内断丝超过规定扣大班修理工 100 元,并按“三违”处理。

7、小绞车吊勾装罐,司机离开手把者,对司机扣 50 元,并按“三违”处理

8、吊勾装罐不使用防跑罐装置,对责任者扣 50 元,并按三违处理。

9、小绞车手把在 0-45 度,超过规定扣修理工 50 元。

10、小绞车运输不挂红灯,不使用满罐绳扣责任者 100 并按“三违”处理。

三、机电设备管理:

1、电器设备甩保护,勾 JDB 扣修理工 100 元,并按“三违”处理。

2、矿查一起电器失爆对小班修理工,责任者免奖处罚,对机电组长扣 50 元,机电正副

工长扣 100 元,(没奖扣工资 50 元)并按“三违”处理,机电考核员罚30款元。

3、设备完好率同评定达不到矿规定,扣机电正副工长 100 元,对机电组长扣 50 元,

机电考核 50 元。

4、区自查一起电器失爆扣责任者 200 元,扣修理工组长 100 元,没有修理工扣队长

100 元,扣主管区长 100 元,并按“三违”处理。

5、一处电器开关没上架,扣机电组长 50 元。

四、防尘设施:

1、净化放炮,防尘喷雾不按规定安装扣机电组长 100 元,扣队长 50 元,并按“三违”处理。

2、喷雾一个不出水,或雾化不好扣小班修理工 50 元。

3、不按冲水炮弹、水针扣机电组长 50 元,无水炮箱子扣修理工组长、队长各 50 元。

五、标准化、文明生产:

1、一处电缆吊挂不好扣小班修理工 50 元。

2、风水管按规定存放整齐,否则扣责任者 50 元。

3、轨道及道枕码放不整齐,扣责任者 50 元。

4、轨道构件松动,道缝超宽,高低差超过规定,构件不全,道木超远,没发生一处,扣

道工 50 元,因没有道塞影响的扣道工班长 50 元。

5 羊角档不加配重口责任者 50 元,公鸡档没手把扣队长 50 元,机电工部没有扣工长

100 元。

6、有一处跑风跑水扣小班修理工50 元,风水管吊挂距地板小于0.3m 扣责任者50 元,机电工部未移交前发生的扣机电工部责任者,并联挂工长 50 元。

7、大班卸放风水管,轨道码放不整齐扣责任者每人 50 元,如有记工员验收员签字(或班长、队长),对责任队责任者按前规定处罚。

8、巷道有淤泥积水,有责任者扣责任者 100 元,没责任者扣队长 100 元。

9、巷道洒水保证巷道无粉尘,否则对搞标准化人员扣 100 元。

10、施工牌板存放按规定在迎头 75 米外,否则扣记工员 50 元。

11、巷道物料存放乱,不挂牌,没发生一处扣搞标准化人员 50 元。

12、各岗位前后 10 米有活煤(砟)及其它杂物,对岗位责任者扣 50 元,其它扣搞标

准化人员 50 元,记工员 50 元。

13,摸底巷道运料道下帮不超过0.5m,溜子道摸底不合乎要求,扣当班跟班队长、班长、记工员 100 元,扣队长 100 元,矿查发生的按矿规定执行,并按“三违”处理。

14、半煤岩巷道,必须分装分运。煤罐有砟块,没发生一罐扣跟班队长、班长,把煤机

司机各扣 50 元,后路岗位人员各 50 元,队长在场的扣队长 100 元。

15、各类巷道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停头返工的,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记工员各罚 50 元,其它人员扣 50 元,影响一个圆班的,对责任班跟班队长、班长、记工员各罚 50 元,其

它人员罚100 元,影响一个圆班以上的,对责任班跟班队班长,记工员各罚50,其它人员

罚 50 元,联挂主管区长 100 元,包队技术员 100 元,包队考核员 50 元,责任班当班返工的,返工工资自负。

16、区自查旬掉标的队,对队罚 50 元,对队长、三班记工员各罚 50 元,对付队长、

班长、搞标准化人员各罚 100 元。

17、矿查各类旬掉标的队,对队罚50 元,对队长、付队长、记工员除扣除当月奖金外,各加罚100 元,班长扣除当月奖,工资50%,同时联挂区长、支书各罚200 元,主管区长、包队技术员各罚100 元,区自查包队考核员罚50 元,机电掉标对机电考核员罚50 元,机

电工长罚 100 元执行。

六、其它:

1、发生一名工亡,除按矿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外,对责任队在册每人罚 100 元。

2、发生一名重伤或重大非伤亡责任事故,除按矿规定处罚外,对责任队罚 1000 元。

3、发生轻伤(报工伤)对事故队罚款 200 元/人次,并对当班班长罚款 100 元,对工伤

者和责任者各罚 500 元。

4、发生微伤,需停工休息,休息在 15 天以内者罚款 200 元,休息在 15 天以上者(不含15 天)罚款 500 元。

5、发生矿“三违”对责任队罚200款元/人次,并对当班出勤人员各联挂 50 元,发生区“内违”按本规定执行。

6、区、矿联系单或区临时交办任务,必须按时按量完成,逾期完不成对队长罚款 50 元,

延期或造成后果的酌情给予 100 元罚款。

七、本规定细则未尽事宜,经区安办会研究决定后补充执行。

八、其它考核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六常

一、开展“六常”管理的意义

六常管理是国内外先进企业普遍采用的员工基本行为规范,是实现文明生产、文明工作、快捷高效的一种有效办法。在六常推进过程中,重在坚持、维护,六常管理是是在“日事日毕、日清日结”的基本目标平台上可延展的管理方法“,常清理、常分类、常清扫、常维护、常确认和常规范。”对每一人、每一事、每一时、每一处、每一物的实行动态的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流程化、模式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六常管理基本内容

(一)、“六常”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常清理、常分类、常清扫、常维护、常确认和常规范。

常清理:经常性的清除和清走废旧及没有用的物料和物品,并将其余物料和物品整理好、

码放好;

常分类:经常性的将物料和物品进行分类和归类,按工作地点远近和去拿方便、快捷依

次摆放好、存放好,做到定置、定位和挂牌管理;

常清扫:经常性的打扫卫生,保护设施、设备、物品、环境的干净、清洁、文明、有序;常维护:经常性地对分管岗位的设备、设施、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和使用;

常确认:经常性地做好岗位安全同时三确认,分别对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工作质量

进行确认,并进行及时排除和改正,保证安全高效工作。

常规范: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经常性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素质,养成良好的

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二)、六常管理,通过经常性的对人的操作水平、能力、素质进行分类,对物按照性质、用量、缓急等进行分类,并通过常整理,把可用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安全用量,并整齐摆放,

标签标示,然后对物品、设施做清洁工作。最后,通过长期的经常性操作规范培训、培养,提

高人员的操作安全性、准确性、精确性。

(三)、常清理、常分类、常清扫、常维护、常确认和常规范。6个词组中都有常,所以简

称“六常。”六常管理是当前国际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是企业实施人本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煤矿开展的六常管理是企业新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规范员工在“六常”方面的行为,

以促进本企业的快速发展。

1、六常管理使煤矿安全文化上台阶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南,以六常

管理为先导,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事故防于未然”为安全核心理念,以“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为安全核心管理方法,以设备设施投入、看板标识管理为核心物质文化(视觉文化),全面建设煤矿安全文化。通过安全理念的灌输渗透和6S管理工作的开展,煤

矿安全文化走上了健全纯熟、稳健高效的安全管理层次。

2、六常管理促进了员工行为的规范化

煤矿在企业安全理念的定位和引导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应用于实际,开展六常管理后,构建了科学严密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高效的安全行为文化。“我要好好干,并且干得好”的人本管理为规范员工的个体行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证。

3、促成了员工守章作业的好习惯

煤矿开展六常管理的内涵是要推行《六常行为规范》,促成员工六常行为的养成。推行

六常的主要方式是实行A,B,C“三卡考核”和优秀员工合、格员工、试用员工“三工转换。”每名员工每班都要填写A卡,员工填写自评分,班组长对本班每名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打分时要填写相应的问题点。

4、常清扫和常清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工作现场有一个清洁整理的面貌,不仅能够起到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还能保证安全生产。通过清洁整理,现场的物品就比较清楚,现场就会秩序井然,不容易发生意外。并且通过整理

会发现现场存在的隐患,从而做到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现场所有的物品都按定置图摆放,都在标识指定位置摆放,工具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位。通过广泛地开展清洁整理、定置管

理工作,员工们养成了现场工作的良好习惯,使工作现场面貌为之一新,特别是井上工库房的

现场管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5、建立健全优秀的安全物质文化

安全物质文化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脸面,”是通过视觉和听觉来表现的文化识别形式。煤矿的安全物质文化识别系统主要由技术装备、安全标识、看板管理、后勤建设等4个部分组成。煤矿在日常的工作中统一使用标准字、标准色和辅助图案,在名片、信封、纸杯、手提袋、宣传册等办公用品和办公楼、会议室、旗帜、电视、报纸、网络上广泛使用。为全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还进一步丰富和夯实了“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以六常管理打开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大门,为全矿安全管理做出了贡献,进一步推动了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

三、规章制度

按照冀中能源“8341”安全管理体系“常态131214化”管控系统“,13”每一天抓好三

件大事中,第三件大事做好 5 项规范化行为开展好全员六常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矿六常

1、各工段要对每一人、每一事、每一时、每一处、每一物的实行动态的精细化管理。

2、学习六常的管理理念,所有职工要做到常清理、常分类、常清扫、常维护、常确认和常规范。

3、六常管理就是通过经常性的对人的操作水平、能力、素质进行分类,对物按照性质、用量、缓急等进行分类,并通过常整理,把可用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安全用量,并整齐摆放,标签标示,然后对物品、设施做清洁工作。通过长期的经常性操作规范培训、培养,提高人员的操作安全性、准确性、精确性。

4、地面作业场所,各单位办公地点,值班室、职工宿舍、会议室等工作的地点必须按照六常要求执行。

5、所有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一律按常清理、常分类、常清扫、常维护、常确认和常规范的要求,对照基本要求和考核细则进行落实。

6、对物品归类存放,定期开展清扫,保持场所干净,营造一个舒心舒意的环境。按照事件的轻重缓急,物品紧急必须不必要,资料存放临时短期长期等次序,放置在合适的地点,便于查找和取拿,提高效率。

7、场所各类物品和资料,要归类存放,定置归位摆放,摆放要整齐、有序;所有物品及材料都有一个清楚的标签(名)和位置。

8、每个分区位置都要有负责人标签;场所要拖洗地面,清扫卫生;每天整理个人衣装,穿戴整齐;

9、场所区域内不允许存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个人及班组工具减至最低,并集中存放;场所、工作面及现场合理性安排,并有清晰的分布图,实施平面图管理;

10、桌椅、文件柜要排列有序,整齐划一,各类物品不随意乱放,人离要归位;

11、场所内所有物品、用具、文件摆放整齐,随用随整,定期清理场所卫生,不留死角,保持整洁,物件本色;定期对设备、设施、环境等,进行打扫卫生,保持干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锈蚀、污染和腐烂。

12、现场有避灾路线、安全通道等安全标志;认真执行安全确认,列出责任分工清单,保证安全;

13、对各类物料、工具等区分管理,根据使用次数及用量的经常、一般、较少情况确定存放位置、距离、存量,并安排合理的位置及合适的顺序;清理不需要物资,区分回收、循环复用、修理再用(升井或交回仓库、料场,如:两周内没有用过的) ;

14、存放标准和质量标准,采取必要形状吻合工具图形,方便取挂,最短时间内获得及使用工作所需要物资及材料;

15、明确易懂的指令(包括材料分类、作业命令和质量工序要求),有操作指引(作业指导书等)。

16、实现天天循环,养成习惯,提高素质和品质。

考核

1、按峰集薛发〔2011〕37 号、峰集薛〔2011〕92 号文规定,将六常管理纳入月度单位内部考核,考核分值为 9 分,带入方式为“六常”考核总得分0.×09=矿文明考核小项应得分。由谷海滨监督检查、验收考核。开支员要严格兑现落实各项考核结算工作。

2、考核依据以 A 卡、责任分工表、班队长入井汇报记录、管理干部走动式管理卡统计记录、单位头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情况、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日常检查情况综合评定考核。

3、对在推行“六常”管理上认识不清,工作滞后的班组,经考核验收得分低75于分者,实

行一体化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进入最差班组。

第三讲事故案例淮南矿业集团潘一东区项目部“5.15”打钻着火事故案例分

析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5 月 15 日,潘一东区项目部西一(11-2)矸石胶带机巷钻场发生一起打钻着火事故。

5 月 15 日早班,勘探工程处当班工人刘利军等三人施工至 12 时 54 分,16#钻孔施工

11m,此时该区段动力电源停电,钻机停止施工,当班钻孔施工人员提前升井。造成 16#钻孔孔内冒烟,后引起明火,引燃钻机附属物及附近煤层、胶带机、风筒。

二、事故原因

该事故是因管理混乱、现场工人心存侥幸、“三惯”思想严重班、前安全教育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生产性重大非死亡事故。钻机工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20 条“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规定以及84 条较严重“三违”23第条“煤巷打钻无风水联动装置的、”第 26 条“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喷孔、顶钻、夹钻、吸钻、孔内冒烟等)不处理且不汇报擅自离开现场的”规定。

(一)钻孔施工过程孔内钻屑排泄不畅,摩擦产生高温,钻机压风未关闭连续供氧引起孔内煤屑燃烧。

(二)钻机工未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人员提前离开现场,钻孔孔内出现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致使着火事故发生。

三、吸取教训

1、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打钻施工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观察孔内隐患。

2、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喷孔、顶钻、夹钻、吸钻、孔内冒烟等)必须现场立即进行处理且立即进行汇报,严禁擅自离开现场。

3、煤层顺层钻孔施工必须严格规范使用风水联动装置,发现孔内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法律法规培训资料2016

法律和法规培训资料 一、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1)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4、特殊管理的药品: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5、进口药品: 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澳门和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口。 6、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围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它是研究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理论和应用的基础课程。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培养分析、解决学前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和能力。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是一门理论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要遵循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原理,因此学习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主要是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等。 三、本课程学习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达到三个基本目的: 1.初步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和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园的意识; 2.比较系统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理解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培养和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能力;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分析学前教育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工作,维护学前教育机构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前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四、本课程学习方法 为系统掌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学生自主学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抓重点,牢固掌握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二)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如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三)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理论的实际应用。 五、本课程教学方法 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都较强,宜采用讲述、讨论与案例分析等教学方式。基本概念、

学学习法律法规活动会议记录演示教学

学学习法律法规活动 会议记录

2014年伯阳中学学习法律法规活动会议记录 活动专题及内容: 教师法 时间: 2014年8月1日 主持人: 王秀荣 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体师生员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稳定大局,为我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

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 三、活动对象、内容和要求 “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全体教职工。 1、活动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行政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 3、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学校。要重点掌握《教育法》、《教师法》、《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从教,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 4、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

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教案

煤矿一般从业人员 培训教案 安全部编制 2018年 煤矿从业人员培训课件 目录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章矿纪矿规 第一节煤炭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 第一节劳动合同 第二节煤炭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节劳动保护 第四章入井须知 第一节入井安全知识 第二节矿灯 第三节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 第四节井下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 第五章自救、互救及现场急救 第一节矿工自救与急救 第二节现场急救 第六章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第一节矿井通风 第二节矿井瓦斯及防治 第三节煤尘及其防治 第四节矿井防灭火 第五节矿井水害及其防治 第六节顶板事故防治 第七节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第七章煤矿安全用电 第一节电工基本知识 第二节采掘工作面安全用电 第三节井下电气防爆安全常识 第八章“一禁令”、“五规定” 第一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第二节五规定 第九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第十章、煤矿安全教育片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和意义 安全生产方针含义是“安全第一”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这是经实践证明的重要经验。“综合治理”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它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是重要手段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

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定,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教学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 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案 2015年1月26日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安全生产方针 1.全生产方针的内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在总结了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2.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途径与方法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先进科学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和科学的安全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装备是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只有强化安全培训,才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才能应用先进的技术与装备,才能进行科学管理。只有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才能真正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1985 年,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10 条标准,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如: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把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人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把安全技措工程、安全培训列人年度和月份生产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指令和文件;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到安全生产全过程;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人等等。在当今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逐渐完善、生产技术进一步发展的形势下,这些标准还应不断充实完善 (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深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持以下各项措施: ①要强化安全法制观念。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建立,必须树立依法行事、依法治理安全的观念。出了事故,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党纪责任,而且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一今岗位、分解到每一个人。 ③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应当泛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作为矿山企业中灾害最为严互、作业环境恶劣、危险因素多的高危企业,若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或专门的人员去管理、检查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和责任的落实,要想实现安全生产只能是一句空话。 ④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煤矿企业要进行经常的、定期的、监督性的安全生产检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内容

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是教师教学基本功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师依法执教的重要依据,与义务教育相关的内容罗列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doc 1页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科: 安全科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规 学 时 分 配总学时: 4 讲授: 2 课程类别必修课( ) 选修课( ) 公选课( √) 实验: 授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课班级课堂讨论: 任课教师艾金连职称习题课: 1 选用教材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材机动: 1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教学 重点难点重点: 1.法律基础知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难点: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参考 书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 审阅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授课章节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水平。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 1.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犯罪的构成 教学难点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相结合、引导式提问 教学手段板书、多媒体

教学过程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学时数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0.5学时第三节犯罪构成 教学过程设计 首先对常考知识点作出解析,指导学员将教材的重点难点作好记录,结合考试题库的习题巩固知识点,而后引用事例加强理解。 实验 思考题及作业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教后感 学员积极性较高,学习兴趣较浓,接受能力很强,对此次 学习机会较重视,较珍惜。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教学内容教提示法及备注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注:只有立法机关 一、法律的概念经过立法程序制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认可的法,才有实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施保证,而群众组 织,社会团体的文二、法律的基本特征件,不具有国家强(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制力的保证,不属(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不能成(3)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法律。

煤矿法律法规培训教案

律法规专业课教案 课程名称:法律法规 教学目的及要求: 1、目的: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要求: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开掘方面的有关规定;掌握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六常。 教学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教学重点:煤矿安全规程 教学方法:面授 教学用具:黑板、电脑等 教学地点:区值班室

第一讲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法 一、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容 其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2).安全生产监督权(3).安全生产知情权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7).拒绝违章指挥权. (8).紧急避险权(9).批评、检举、控告权(10).投诉上告权(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2、从业人员在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四、《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故的结论正确与否,对后续工作的影响非常重大。因此,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对待,不得有丝毫的疏漏。 (2)“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这四条原则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成为一个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防系统。

法律法规及其基本学习知识资料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一)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可见,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案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桓仁二高中 于洋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教学目的:学习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教学重点: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手段,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 一、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施行。 (一)适用范围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注:初级农产品的管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管辖内容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

制性标准。 3、食品生产经营 实施生产许可制度,个体工商户、小作坊的生产许可由省级人大制定。 4、食品检验 法定检验机构承担、定期或不定期抽检、购买样品,不收检验费、复检机构资质 5、食品进出口 按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144号)执行。 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地方政府负总则,各级食安办具体实施、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信息通报 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加工企业职责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129号令)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生产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初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 案初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与法律法规 本章培训与考核要点: 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 了解国外主要产煤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简况; 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熟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国家标准。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上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我国进入了新一轮事故高发期。通过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加大企业和公共安全投入,深化煤矿和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2003年开始出现事故总量下降的“拐点”,最近几年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以煤矿为例,2002年全国煤炭产量14.15亿吨,事故死亡6995人,百万吨死亡率4.943。2007年全国煤炭产量25.5亿吨,增长78%;事故死亡3786人,下降46%;百万吨死亡率1.485,下降69.9%。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今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状况 今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逐年减少,主要指标持续下降。但我国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行业管理有所弱化,煤矿生产与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存在结构性和阶段性矛盾;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自然灾害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煤矿职业危害严重;煤矿科技装备水平不高,特别中、小煤矿;绝大多数为井工开采,工作条件艰苦;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较大。 (三)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对策 (1)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3)依靠科学技术,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安全状况好转。 (4)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6)建立规范的工伤保险体系。 (7)加快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化建设。 (8)加快煤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9)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二、国外主要产煤国安全生产简况 1998年世界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状况对比表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笔记教学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笔 记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热爱幼儿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幼儿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幼儿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幼儿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幼儿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幼儿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幼儿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幼儿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幼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幼儿的感情基础,幼儿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幼儿高尚情操、塑造幼儿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幼儿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幼儿,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幼儿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幼儿。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幼儿,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幼儿,要让每一个幼儿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引导幼儿,才是教师在爱幼儿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幼儿,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幼儿就等于塑造一个幼儿,而厌弃一个幼儿无异于毁掉一个幼儿。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幼儿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容 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国教师法》全文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围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定,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务 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2006年到2007年全部免除学费、杂费; 对城市而言,从2008年秋季学期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心得体会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观看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后,我认识到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的创新,更加适应了当代教育发展的要求。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学习,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

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且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最后,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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