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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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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回款的几种结算方式

现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2.各结算方式的分别描述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它们的基本规定和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下面分别述之。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是我国多年来票据实践的经验总结,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属于银行票据,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出票银行,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商业汇票和支票,具有较高的信誉,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银行汇票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是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满足其异地采购活动等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其票样如图2-1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2-2所示。

图2-1银行汇票

图2-2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 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使商业信用票据化,具有稳定、可靠、

兑现性强等特点。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①商业承兑汇票。它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其票样如图2-3所示。

图2-3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② 银行承兑汇票:它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其票样如图2-4所示。

图2-4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商业承兑汇票是购销双方的票据交易行为,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只作为清算的中介。而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体现购、销及银行三方关系,银行既是商业汇票的债务人,同时又是承兑申请人的债权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保证无条件付款,因而有较高的信誉。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② 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③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④ 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关于背书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三条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十三条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3)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适用于同城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我国普遍开展银行本票的时间并不长,银行本票还是一种较新的票据结算方式,银行本票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办理转账结算具有明显的优点,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票据法以法律的

式确立了银行本票的法律地位。其票样如图2-5所示。

图2-5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②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二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③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资金转账速度是所有票据中最快最及时的。可以背书转让,不予挂失,对银行本票应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4)支票。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由于支票结算方式手续简便,因而是目前同城结算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其票样如图2-6所示。

图2-6转账支票

图2-7现金支票

在银行开户的存款人领购支票时,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持支票购领证(购领证上有指定办理银行业务的人员姓名)及指定人员身份证,由指定人员到银行办理购买手续。银行对上述单证审核无误后,即可将支票售给存款人。

购买支票款由银行从存款人账户中划转,存款人根据实际购买金额,编制付款凭证,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鉴于我国多年使用支票的习惯,并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方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使用,保留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并新增了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不可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② 支票一律记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③ 支票见票即付,但支票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进账时间为经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将票款划回的时间。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④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支票,不能超过银行存款的余额,超过的即为“空头支票”,银行将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5)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科目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其卡样如图2-8所示。

图2-8信用卡

采用信用卡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申领信用卡时,企业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发卡银行。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备用金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科目,并发给信用卡。

② 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单位卡科目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科目转账存入,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科目续存资金的,也一律从其基本存款科目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科目。单位卡一律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③信用卡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允许善意透支,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科目中。

④ 企业如不需要继续使用单位卡,应持单位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科目余额应转入其基本存款科目,不得提取现金。

(6)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的结算。这种结算方式划拨款项简便、灵活。

汇兑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这两种汇兑方式由汇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其票样如图2-9所示。

图2-9电汇图

汇兑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凭证回单编制付款凭证。汇款人应向汇款银行填写信汇或电汇凭证,然后送交银行,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收款单位,同时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科目中支出,并划转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款项收进收款单位科目后,将信汇或电汇的收款通知联送交收款单位作为收款证明。

(7)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科目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但收款人如果在同城范围内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委托收款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编制收账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应于付款期满的次日,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填写银行印制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并向开户银行提交。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并审查无误后,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在规定付款期(3天)内付款。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期内遇例假日顺延),在3天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并在付款期满的次日(例假日顺延)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科目。

② 付款人在审查有关单证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须全部或部分拒付,而应在付款期内出具拒付理由书,连同有关单证送交银行,由银行将拒付理由书和有关凭证及单证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③ 付款人在付款期满日营业终了前,若无足够的资金支付全部款项,即为无款支付,银行于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在2天内退回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有关凭证连同单证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8)异地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特定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及其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

托收承付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对于既未承付也未拒付的款项,应于规定的承付期满的次日,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托收承付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单位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收款单位办理托收承付,必须具有商品发出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 000元。

② 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收款单位按照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填写托收承付凭证,盖章后连同发运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或其

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接受委托后,将托收结算凭证回单联退给企业,作为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并将其他结算凭证寄往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由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承认付款。

③ 购货企业收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所附单据后,应立即审核是否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与验货付款两种,这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在承付期内,只要购货企业未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银行视为同意付款,于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④ 在承付期内,如果购货企业发现与购销合同不符,应在承付期满之前向银行提出拒付,付款人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时,应将拒绝付款的理由书及有关单证邮寄收款人开户银行,由其转交销货企业。

(9)信用证。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付款人)的申请,向受益人(收款人)开出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

企业使用信用证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应当填写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连同有关购销合同一并提交开证行,开证行受理开证业务后,企业需向开证行交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以邮寄或电传方式将其发送通知行,通知行将信用证转交受益人;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并审核无误后,即备货装运,持跟单汇票连同信用证一同送交当地议付行;议付行审核后按票款扣除利息,垫付货款;之后,将跟单汇票寄交开证行索回垫款;开证行收到跟单汇票后,通知申请人验单付款,赎单提货。受益人应根据议付单据及议付行退还的信用证等编制收款凭证;申请人在收到开证行的备款赎单通知时,根据付款赎回的有关单据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信用证结算的当事人应遵守法律,诚实守信,认真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能支取现金。

③ 信用证应包括以下基本条款:开证银行名称与地址;开证日期;信用证编号;不可撤销或不可转让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名称与地址;受益人名称与地址;通知银行名称;信用证有效期与有效地点;交单期;信用证金额;付款方式;运输条款;货物名称和数量及价格;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开证银行保证文句和其他条款。

④ 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货合同的约束。

⑤ 在信用证结算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一切以单据为准,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

3.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①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 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②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 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③ 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 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 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④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 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⑤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⑥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意: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出票人负责。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单位签章应为该单位的签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章。

4.票据风险和对策:

票据丢失、过期如何处理?

《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有影响的省级报纸上刊登。

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如何处理票据纠纷?

票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有票据当事人主观上的原因,也有一些客观上存在的原因。票据当事人主观上的原因如: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持票人不按《票据法》的规定使用票据、出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不支付票款,能拖则拖等等;客观方面的原

因如:国家因宏观调控的需要紧缩银根,承兑人付款困难、国家汇率下调,使付款人原先支付外汇的计划落空,无法按时支付外汇等。

解决票据纠纷,有利于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可以保护有关当事人的资金安全。

解决票据纠纷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四种:

一是由票据当事人自行协商来解决纠纷;

二是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三是由仲裁机关仲裁,

四是诉诸法律,由法院进行审理以解决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是指由票据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解决纠纷的方法。

如何辨别真假汇票?

近几年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不法分子利用假汇票或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企业或个人资金案时有发生,且金额越来越大,花样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作为银行、企业的财会人员乃至个体工商户,很有必要掌握现行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特点,学会一些识别真假汇票的方法。这些方法一般有以下五点:

一、看用纸。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三联为打字纸。银行汇票第二联采用印有出票行行徽水印纸。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统一采用人民银行行徽水印纸。

二、看颜色。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有色荧光行徽及标记在自然光下颜色鲜红纯正,在紫外线照射下显示鲜明。

三、看暗记。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无色荧光暗记以目视看不见为准,紫外线光下图案清晰。

四、看规格。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纸张大小标准,规格为100×175mm.

五、看填写是否规范。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小写金额必须是用压数机压的数;必须有签发行钢印,且钢印的行号与出票行行号相符;出票日期年月日必须是大写;必须有签发行经办人员名单;银行汇票在“多余金额”栏上方有密押数字;银行承兑汇票还须有付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

如果发现汇票可疑,应及时送当地银行进行鉴定,可以通过银行向出票银行发查询书,并回复确认。当通过鉴定确属假汇票时,应迅速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及公安部门,以确保国家和个人财产的安全。

外贸货款结算方式

外贸货款结算方式 对于出口商而言,安全、及时、全额收回货款是头等大事。前面说过,外贸是单证交易。出口商把代表货物的全套单证交给客户,就意味着把货物交给客户了。那么,如何从客户手中取回货款呢?预付款固然最好,但客户不大愿意,顶多作为折中,支付小部分作为订金。多数情况下,结算货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电汇(T/T) 即把单证传真给客户,证明货物确已付运。客户即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电汇至出口商银行帐户内。办理电汇,需要开立一个美金帐户,并预先告之客户帐户资料。注意,银行对于T/T汇款会收取手续费的,如果是小额汇款,比如1000美金以内的,正规的银行汇款就不划算了,手续费都会扣掉几十美金。小额的货款或样品费等款项,可以采用信用卡Moneybookers、Paypal等网上支付形式。Moneybookers和Paypal是目前通过网络电子信箱进行小额外汇支付的常用工具。通过注册一个Moneybookers或Paypal帐户,并输入客户的电子信箱和收费金额,把钱转入你的Moneybookers、Paypal帐户中。你可以直接在国内ATM机上支取Moneybookers的款项。你可以把钱留在Paypal帐户里用于其他的收支,也可以转帐到你其他的银行帐户里。 关于Moneybookers的操作,可以访问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b519023703.html,/。 关于Paypal的情况,可以访问它的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b519023703.html,/cn。 2.付款交单(简称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即出口商把全套单证交给银行,委托银行向客户收钱,在收到钱以后银行将全套单证交给客户。注意,付款交单的形式中,银行只管帮出口商转交单据,客户不肯付钱就把单据退回给出口商,而并不保证出口商把单据交给银行就一定能收到货款。也就是说,即使单证本身完美无缺,出口商仍然要冒着客户拒绝付款,而不得不把货物贱卖或返运回国内的风险。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即客户按照双方约定事项,委托银行开立一份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该文件注明了交易的商品、数量、品质、交货时间等要求,并相应规定了所需单证的种类和制作要求。出口商根据信用证备货,然后缮制和收集好全套单证,在规定的时限内交付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即支付货款。 T/T与T/P,操作费用较少。但共同的缺陷是出口商承担着客户中途变卦不要货的危险。即使出口商很好地控制着物权,因为客户毁约,不得不将货物运回或者在外国目的地贱卖----有时候客户也会以此为要挟提出降价的非分要求----承受损失。而信用证L/C在理论上就很好地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出口商来说,有了银行信用作担保,只要及时按要求交货,就可得到货款。因此虽然使用信用证需要承担比较高的银行手续费,仍是最常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只有在买卖双方合作日久,彼此接受商业信用,才会慢慢淡化信用证。 另一方面,信用证对单证的要求也是最高的。信用证的条款中对单证缮制作严格要求,甚至细致到单证中的文字表达。全套单证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要求,才会被接受。任何错误,哪怕是单词和标点符号上的拼写错误,理论上都可以作为不符点“discrepancy”-----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地方。出现不符点,客户有权利拒绝履行信用证。即使客户不介意,愿意继续履行,银行也会针对每一个不符点进行罚款,常见的是50美金或更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信用证单证操作中一个标点符号就可能价值50美金。这就对我们单证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信用证的专业性很强,不熟悉外贸知识和信用证知识的人,难以理解其中条款的含义。一些不法商人也利用这一点,故意设置其中条款,或有意挑刺,导致产生不符点,再

国际贸易结算练习题

国际贸易结算练习题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汇付 四、判断题 第27 题:预付货款可以保证进口商得到所需的货物。 第28 题:汇款结算都是通过银行来传递资金的, 所以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第29 题:使用电汇时资金到账速度快, 但是费用比信汇高。 第30 题:通常票汇方式下收款人收妥资金的的时间比使用电汇方式要短。 第31 题:信汇交款迅速,银行无法占用客户资金。 第32 题:电汇的业务程序是: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向汇出行交款付费、取得电汇回执。 第33 题: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第34 题: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只有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第36 题:汇款方式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货款结算。 单选 第6 题:对进口商不利的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 A、延期付款 B、赊销 C、售定 D、预付货款 第9 题:代理行向收款人解付电汇款项之前需要( )。 A核对汇出行授权人签章 B核对汇出行密押 C核对汇出行电文格式 D核对汇出行汇票票根 第10 题:适宜采用电汇结算的债权债务, 一般是( )。 A、零星的、小额货款 B、付款时间紧急的大额货款 C、贸易从属费用 D、不紧急的款项 第12 题:银行办理业务时通常无法占用客户资金的汇款方式是( )。

A、电汇 B、票汇 C、信汇 D、以上都是 第13 题:客户要求银行使用电汇方式向国外收款人汇款, 则电讯费用由()承担。 A、汇出行 B、汇入行 C、汇款人 D、收款人 第31 题:在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一切行为是按照托收委托书来进行的。 第32 题:托收是一种付款人主动向收款人支付货款的方式。 第33 题:托收是依赖银行信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第34 题: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对卖方而言,托收的风险小于汇款。 第35 题:远期付款交单方式下,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借出单据,提取货物,这实际上是 银行给进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 第36 题:对于出口商而言,采取远期付款交单比采取远期承兑交单所承担的风险更大。 第37 题:以托收方式结算,对卖方的资金负担来说,远期付款交单大于承兑交单。 第38 题:托收项下,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付款人是进口商或买方。对 第39 题:光票托收中,可以附带商业单据,也可以不附带商业单据。 第40 题:光票托收中没有货运单据,只有金融单据。 第41 题:托收是出口人将开具的汇票交给所在地银行,委托该行通过他在进口地的分行向进口人收取 货款。因此当收不到货款,银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万国国际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结算原则 1.1招商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 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 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 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的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 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 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一般不 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 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的付款期支付为原则, 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 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的供应商,特别是借款、预付、 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的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 的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的次月起,按照 新的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的企 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的,一

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重点关注货 品是否到达,发票是否入帐,货品是否销完,是否有退货,供 应商帐面结余情况,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审批 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 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的核算周期,每年 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的26日-上月的25日,根据合 同条款承诺的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 10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0日---20日,公司作息时间如有 改变,则相应调整。本周六的付款向后顺延到下周一支付,本 周日的付款向后顺延到下周二支付,重大节日付款向后顺延支 付。 2.4付款方式:原则上全部采用电汇(网上支付),如有特殊情况, 少数可采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支付。 2.5网上支付的录入工作要求出纳在当天的16:00之前完成,16: 00之后送达财务部的付款单据,一般转入下一日支付。 2.6付款审核由审核会计采取集中成批审核,付款审核前需看到相应 的付款电子明细表,以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其比较分析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其比较分析 摘要:在日常的国际贸易中,国际结算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正确了解各种结算方式的优缺点有利于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而本文在介绍三种常见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基础上,对这三种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国际贸易; 结算方式; 比较分析 一、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指的是不同的国家之间发生贸易关系需要进行货币收支而产生的结算和收取支付过程。国际结算方式指的是不同国家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途径和渠道。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是要解决资金、外汇等问题,当前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以及信用证。这三种结算方式中最广泛的一种是信用证结算。 1.1汇款结算 汇款作为一种比较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是当前最主要国际贸易交易结算方式之一,并且在现代的进出口贸易交易当中的应用也是十分广泛。汇款对于很多人来说已是非常熟悉的,它的主要形式是付款人把相应款项通过银行来使用多种方式的支付工具汇给收款人。汇款中最常用的三种方式是票汇、电汇以及信汇。电汇相比于其它两种使用更频繁。 按照电汇的本质可以将其分为前T/T和后T/T两种,卖方在发货之前就已经收到买家的预付货款,之后卖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要求的时间,把货物商品发给买家,这种电汇方式称为前T/T。前T/T属于一种对出口商比较有利的一种结算方式。后T/T则和前T/T方式相反,这种电汇方式是对买方较为有利,就是合同签署完成之后,卖方要先将货物发送给买家,买家在收到货物之后再将货款汇给卖家的一种货到付款的形式。现代贸易交易市场当中,还有另外一种后T/T结算形式,买家先支付给买家30%的定金,然后卖方工厂开始加工生产货物,等到买家收到货物之后再险卖家支付剩余的70%货款,这种结算方式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 1.2托收结算 我国在进行国际贸易交易结算中,托收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结算形式,托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光票托收以及跟单托收,一般常使用的是跟单托收。按照自身性质又可以将跟单托收分为“D/P即期”以及“D/A远期”两种方式。这两种形式都是间接的进行结算,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都是通过银行为中介进行结算的,不一样的是“D/A远期”结算,进口商

供应商结算流程 (2)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供应商结算流程 生效日期: 第一部分:流程说明 1.目的 本流程用于指导公司及工厂对材料采购和加工费供应商的结算,以统一结算为主,提高结算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材料采购的结算业务,涉及采购部合同维护人员、采购业务员、采购部门负责人、结算会计、仓库管理员、仓库数据录入人员、PMC、公司的有审批权限的岗位领导、总经理。适用于外发加工的结算业务,涉及采购部合同维护人员、采购业务员、采购部门负责人、结算会计、仓库管理员、仓库数据录入人员、PMC、公司的有审批权限的岗位领导、总经理。适用于外发贴片厂加工的结算业务,涉及结算会计、仓库管理员、仓库数据录入人员、PMC、公司的有审批权限的岗位领导、总经理。 3.流程规则: 3.1每月固定时间对帐,固定时间结算,对帐期时间为每月26日-30日,财务每月5日前提 供要求供应商开票的资料,对帐后次月10日前供应商要提供发票,付款期为次月15日-25日。 3.2如资金紧缺时,可将完成对账的供应商单据延缓支付,但必须保证重点供应商的货款支 付。 3.3结算账期定义:以供应商提供发票日期视为结算日期,当月结则在提供发票的当月支付 货款,月结30天为提供发票后30-45天,依此类推;供应商必须在10日前提供发票,逾期提供视为结算期延期一个月。举例说明: ①当月结——上月26-本月25日的货款,本月26-30日对账,对账后,次月10日提供发票, 次月15-25日付款; ②月结30天——上月26-本月25日的货款,本月26-30日对账,对账后,次月10日提供 发票,收到发票后下月15-25日付款; ③月结60天——对账及提供发票时间不变,付款期再延后1个月 4.流程涉及部门的主要职责 4.1业务部:负责根据销售订单下FPC的PO采购订单,并接受对此项存货的周转的考核 4.2采购部: ①负责根据PMC的物料采购计划向供应商采购物料 ②负责提供采购业务时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给到财务部备案,若有采购单价中途变动的,需及时通知财务部,对系统数据进行修改

货款结算协议

货款结算协议 供货方(甲方加盖公章): 联系人:手机:电话: 公司地址: 购货方(乙方加盖公章): 联系人:手机:电话: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结算方式的协议,为促进双方业务 合作,现就货款的结算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经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帐期 ■月结(每月25日以前对帐,次月10日以前现金/银行转帐支付)。信用额度人民币: RMB. 乙方必须按签订的结算方式时间内,通过现金、转帐、汇款或支票等方式到帐甲方指定帐户为准,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对公转帐支付。 2、乙方应按照前条的规定按时还款。 3、为了保证双方往来帐目的准确、清晰,当甲方要求每月书面核对双方往来帐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目前采取的方式为:以发货明细清单为主、采购单为辅、以对帐单为准进行财务结算。 4、乙方的付款应同时满足账期及信用额度两个条件,如果未能在约定的账期内付款或超过信用额度的范围,则甲方给予的账期将自动被取消,转为款到发货。 5、如乙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需提前一周书写明原因,并作出付款时间的承诺,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视为临时账期(只限此笔业务),否则按照前条规定执行。 6、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或逾期累计超过15天,甲方将终止给予乙方本协议的月结方式,以后定单采取现金结算,并且是款到发货,如果须订购联合卡车6大

总成产品,则是款到发货,乙方在签订时间内不能按签订时间交款,一切责任或延误交货由乙方负责。 7、甲方按购销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8、甲乙双方供销关系建立在联合卡车服务基础之上,严格按照联合卡车退换货标准执行。 9、本协议作为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补充,如与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0、如乙方须终止与甲方的合作购货,以最后的一批货日期为准以20天内要清还所有货款。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司法权在甲方所属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盖章)(盖章)

国际贸易结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国际贸易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常见外贸结算方式及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 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货代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

外贸常用国际结算方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外贸常用国际结算方式 作为一名外贸人员来说,掌握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是每个外贸人员必要的应用技能,由于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具有特殊的环境和运作惯例,外经贸业务工作也需要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如果不能适应实际业务操作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难以直接进入工作状态。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 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 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 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C、银行保证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 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

门店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 1.、12月24号,供应商向门店提供货物,并向门店提供手工的订货单,由门店相关人员按照订货单对货物进行一一清点,清点完毕,如无错误,由供应商和清点人元在订货单上签名。 2、1月1号,供应商来门店结上个月的货款时需要和门店出纳对账,在货款计算无误的情况下,由出纳生成对账单(对账单的详细生成流程见备注1),一式两份,门店一份,供应商一份。注:出纳需提醒供应商准备好农村信用社的卡并让其开通手机短信通知以方便货款打过后能及时得到通知。 3、在对账单生成后提醒供应商5天后带着对账单和发票(如无发票,则必须带上收据,收据上应注明是哪一个供应商,属于哪个课,货款金额是多少并写下农村信用社的卡号、户名以及日期。收据交给门店出纳后,出纳在检查无误的情况后让其在收据上的金额和签名处按上手印。 4、门店出纳在收集完所有供应商的收据后,为每个收据编上序号,按照序号完成付款通知单的生成(付款通知单的详细生成流程见备注2),并将每一个供应商的对账单、收据、付款通知单和手工订货单按之前的序号订在一起并统计好相同课时的金额,做完上述工作后,在电脑上打印出这些供应商的货款明细(写清序号、厂编、供应商名称、课时、货款金额、农村信用社的卡号和户名,以Excel表为主),然后将这些票据按照序号放进档案袋,并进行封袋,在档案袋上注明货款共计金额、日期并列出每一个课时的金额明细。 5、在合适的时间让司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将档案袋带回总部,并由其在档案袋上签字以确保档案袋的安全。 6、总部在收到档案袋后由门店相应会计依据票据进行电脑做账,做过账之后交由总部财务经理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总部出纳对供应商进行结算货款,货款结算完毕后,出纳要在总部的同程系统上按照相应的厂编和对应的金额做到付款:完毕(付款完毕详细流程见备注3)。注:当天结算,当天要做到付款完毕。 备注1:对账单生成流程:同程管理系统中的结算管理→对账单→对账单生成→输入厂编、机构编码、结算单位→查询→选择相应的金额→生成→对账单查询→选择相应的金额并右击对账单接收→对账单复核,并在确认状态下进行打印。 备注2付款通知单生成流程:同程管理系统中的结算管理→付款通知单生成→输入供应商编码→查看合同→付款方式选择→保存。 备注3:付款完毕流程:同程管理系统中的结算管理→付款通知单管理→付款通知单查询→选择日期→查询→检索→输入厂编→确定→选中对应的供应商→右击→完成商品部审批→财务部确认→财务部复核→财务部审批→付款申请→付款→付款完毕状态→打印即可。

货款结算协议-部分月结

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宏业楼402 负责人:曾龙清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 注: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3、付款条件 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______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 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款项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_1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乙方: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日期:日期: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汇款(Remittance):以商业信用为基础 托收(Collection):以商业信用为基础 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以银行信用为基础,70%以上用此方式 汇款 一、汇款(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 (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 三种方式信汇(M/T, Mail Transfer) 票汇(D/D, Remittanc 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1、电汇(T/T)——汇款人(Remitter)委托汇出行(Remitting Bank)采用电报、电传等方式(普遍使用电传)通知 汇入行(Paying Bank)将货款付给收款人(Payee)的方式。 ① ② ③ ④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和收据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2、信汇(M/T) ①进口商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 ③~⑥与电汇相同 3、票汇(D/D)——汇款人从汇出行(出票人)购进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将汇票寄给收款人或携带 出境亲自交与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① ② ③

④出口商持汇票到汇入行换取票款(或将汇票卖给汇出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或将汇票转让出去以抵偿债 务)。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汇款按时间先后可分为: 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进口商风险大(出口商拖延交货甚至取款逃走);出口商占用进口商资金, 甚至可做无本生意。 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出口商风险大(进口商拖延付款甚至提货逃走);进口商占用出 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 汇款方式下,进出口双方完全凭借商业信用来进行贸易,因此它的使用受到限制。一般只用于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贸易从属费用的支付,货款则用其他方式。 托收 二、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 1 ① ② ③ ④ ⑤进口商审查单据无误后付款赎单或承兑交单。 付款赎(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对即期汇票付款即可取得单据。 对远期汇票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然后取得单 据。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对远期汇票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汇票到期日再付款。 ⑥代收行向托收行发出“收妥贷记通知”。 ⑦托收银行将票款记入出口商帐户。 2、托收的特点 (1)相对安全些:进口商要提货必须先付款。(D/A除外) (2)出口商风险大进口商若拒不付款,出口商也无可奈何。 D/A时若进口商提货后一走了之,则出口商货款两失。 (3)出口商资金负担重,收款时间较长;进口商在D/A方式下可做无本生意。 (4)出口商应争取采用CIF成交。即由出口商来办理运输保险,否则,如果货物在途中受损而进口商又拒不付款,出口商就无法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因进口商一般不会将保险单交给出口商)。 3、托收中的进出口押汇 (1)托收出口押汇:托收行向出口商融通资金 在步骤②的同时,托收行将汇票金额扣除从买入汇票日到预计收到票款日的利 息及手续费后的余款付给出口商,托收行因此承担了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供应商结算货款流程

一、现金采购: 1、先货后款,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公司指定库房,库管依据随货单入库后,开具采购入库单,采购办理付款申请,后附采购入库单黄联和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后财务依据单据付款。 2、先款后货,采购依据订单办理付款申请,货物到货后,库管依据随货单入库后,开具采购入库单,采购将采购入库单黄联和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到财务,附在先前的付款申请到后面。 3、定金采购或付部分款项,提供采购合同/采购单,采购办理定金付款申请,货物到货后,库管依据随货单入库后,开具采购入库单,采购办理余款付款申请,后附采购入库单黄联和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后财务依据单据付款。 二、账期采购: 1、供货商与xx公司签署 2016年12月31日前账款对账确认函,支付 2016年12月31日前的货款,由采购部填写付款申请单,审批后,由财务支付。 2、 2017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采购业务,供应商于每月的10日带上月采购验收入库单黄联,与公司财务往来会计对账,对账一致后,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对账的黄联粘贴附在公司采购员填写的付款审批单后,递交财务,财务付款。 3、异地账期供应商发生供货业务后,公司往来会计于每月25日前以邮件的方式,将对账函发给供应商经办人邮箱,供应商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快递到公司,公司采购将采购入库单黄联(采购人员保管),附在付款审批单后,递交财务,财务付款。

三、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个人供应商提供: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xx复印件。 单位供应商提供: 单位营业执照、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该流程从 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企业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企业货款结算管理 制度 1

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 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1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 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22页正文页数:11页 附件个数:6个 制度正文目录:

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货款结算工作,加强总部对各分部结算工 作的统一管理,为结算人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依据,特制 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分部财务及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购中心;各分部。 3. 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无 5.作业内容: 5.1结算服务规范 A. 热情服务、细心指导 对来公司结算的供应商代表应态度热情,对不熟悉本公司 结算流程的供应商代表要细心指导,杜绝生、冷、硬、蛮 的态度; 3

B. 一视同仁、按规办事 严格遵守公司的结算操作规则,配合供应商代表的结算工作,不可因人而异,给予不同的态度对待; C. 准确及时、廉洁公正 在工作中耐心细致,按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的进行结算核对,合理安排,按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或延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得吃、拿、卡、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D. 全面维护公司利益 每个工作人员应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高度负责,发现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背离的问题,应 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5.2结算准则 5.2.1公司购进货物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结算组统一管理、 集中结算:公司所有货款的用款计划编制与结算由分 部财务部结算组专门办理,其它部门不再与供应商办 理结算事宜; 5.2.2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必须与公司签有合同,才能办理货款 结算事宜。供应商合同期满未签定新合同的,可按旧 合同约定事项延期执行;如无约定的,则停止付款,或 者按无合同付款流程向总部报批; 4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1. 汇付(remittance) 2. 托收(collection)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一、汇付 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的款项汇交给卖方。 1.1 汇付的当事人 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方。(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方。(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通常是进口方当地的银行。(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当地的银行。 1.2 汇付的种类 汇付的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和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raft,D/D)。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的主要方式。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1.3 汇付的业务程序 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

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9

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资金预算控制,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财务管理,减少供应商结帐等候时间较长问题,保证及时支付货款,严格履行合同签订的结算方式,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特对厂商结帐作如下规定: 一、会计结算日 公司按照会计法制定的以公历核定会计核算日,即每月5日为我公司会计轧帐日。起止时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30日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那么,厂商结帐日要按照会计轧帐日进行核定。同时财务部将严格审核厂商送货时间、销售金额、实物库存、帐面余额等。按照到期日支付货款,结合当期销售情况予以付款。厂商也要关注商品和销售及库存,才能真正实现合作后的双赢。 二、付款条件 1.采购部采购对帐期厂商到期货款查询销售予以确认结款资金。 2.商品销售达到90-100%,货款可以支付100%; 3.销售在80-90%之间,货款支付80%; 4.销售在60-80%之间,货款支付60%; 5.低于60%的销售,按实际比例结帐,并由采购一周内凋剂,如发现卖场直配商品货量与销售不成正比,由卖场承担相应责任。 6.对于销售差,商品库存量较大的供应商,采购在供应商付款前应积极与供应商协调,将滞销商品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以降低库存金额,减少公司的资金压力;财务在付款时减去退货金额; 7.供应商商品的库存天数原则上小于供应商的帐期天数;如A供应商的帐期天数是30天,那么A供应商的库存天数(可销天数)应小于或等于30天(但公司的战略囤货行为和畅销品及快讯的囤货除外); 三、支付货款 1.帐期经销商每月安排两次付款时间,即每月的10日、25日。 2.帐期经销供应商应在收到超市的验收单之日起3天内进行对帐,如财务部匹配通过开 始记入帐期; 3.第一次匹配不通过的,进行二次匹配,匹配成功后开始记入帐期; 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及时递交“一票通”购货台账,公司将延后付 款; 5.每个结算日将持续2天(节假日顺延),在结算日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或由于帐务 不清等原因,造成当期不能付款的,供应商付款将顺延到下一个付款日;其余时间公司将不再进行付款活动; 四、联营、代销供应商结算 1.依照公司规定在每月的10日或25日进行付款,具体流程类同于帐期供应商; 2.联营供应商在每月的2日前到信息部打印销售报表交于财务(白联留财务,红联供应商),帐期到后将按照公司既定付款日进行付款; 五、退货 供应商按合同签订、保证及时退货,延期退货或长期不退货,将履行合同签订的条款执行: 1.退货单必须扣减当期货款,从支付货款中扣减;

货款的结算方式

货款的结算方式 货款的结算方式,在如今的国内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结,还有一种月结。 对于现结,在实际操作业务中,一般是指款到发货、货到付款,以及票据付款(支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 在这些现结结算方式中,我们需要特别留心的: 款到发货,一般是指见到银行水单,特别是异地交易,如果金额较小,一般都是见到水单发货,如果金额大,那么需注意,等款项到帐才发货,切记不要打电话到对方银行询问有没有汇过这笔款,因为异地汇兑可以撤消的,特别是银行交易结算时间之外而产生的业务,都是没有汇出去的,只要没有汇出去款项,汇款人都可以申请撤消汇兑的,这一招骗子们常用的。对于支票,商业承兑汇票这种企业担保的票据,信用度还是较低的,所以对初次交易往来,而且金额较大,最好不要采用这种结算方式,特别是支票,有的企业开出密码支票,故意填错密码,那样即使它开的是空头支票,也不会受到处罚的,只作退票处理。对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这种以银行信用为担保而开出的支票具有绝对的信用,不过在些需要识别票据的真伪,最好的办法是带上原件去开具银行所在地的柜台核实,因为用电话查询银行只作形式核查,而实质不予受理,特别是子母银票(根据真实的银票要素伪造一造一模一样的银票),那样电话查询是查不出真伪的。

对于月结付款方式,有30天、60天、90天的等,在月结过程中我常遇到这样的事例:在信用期限内,客户突然下了个大订单,如果这家客户的信用、资质较好,那固然是件喜事,如果这家客户的信用、资质一般,甚至不是很清楚,那么这是件很头痛的事了,如果月结60天,你以产品没有库存为理由而推延时间则很不妥,因为一般原物料产品的交货期一般为1个月,如果你以两个月为由,则很难应付过去,最后可能招至客户的惩罚。包括拖延之前到期货款。对此,我们可以在订合同时,先订一个信用额度,比如5万元,在5万元之内,则按月结60天,如果超出5万元,那么客户把超出5 万元的部分先付清,这样就可以把收款风险压制很低。商业诈骗很喜欢用这一招,开始他们向你们订货订的很少,付款信用也会很好,等博得你的信任后,他们会与你谈月结,月结的开始几个月,他们付款也很及时,然后在接下来的时间,他会突然下个大订单给你,如果你草率签订合同,那么到时你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自己违约合同,支付巨额的违约金,二是自己的货款收不回来。这是外贸企业常用的诈骗方式。还有一点,有些企业借假破产,真逃债,都是异曲工的。 如何催款? 要根据企业的性质。 对于国营企业,关系大于合同,你只能通过非正规的手段来催收货款,比如对采购的行贿与财务的回扣,你不要天真的用法律手段来维权,那是很不现实的,国企连欠缴国家税款都不以为然,更不用说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优缺点及风险避免

国际结算风险 10金融3班吕淼2010241125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为扩大市场份额,我国外贸企业除了采取价格竞争等手段外,纷纷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由此带来了出口收汇风险的增加,致使部分企业收汇困难、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海啸爆发后。海外市场购买力急剧萎缩,我国出口形势严峻,一部分外贸企业受海外坏账所累导致歇业、破产。因此,贸易结算风险的防范对于保护企业利益显得至关重要。合理选择国际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防范结算风险,是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其优势和潜在的风险。究竟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对企业最有利,这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贸易环境、国外客户资信状况及企业资金实力等综合因素。现就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的优点和存在的风险作进一步的分析。 一、汇付方式的优点和风险。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经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方式。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中。预付货款,是进口商在出口商将货物交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银行汇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在根据约定发运货物。而货到付款正好相反,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汇付的优点是手续简便、快捷,费用少。同托收和信用证不同,汇付避免了银行及一些国际贸易惯银行只收取汇款手续费。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付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依据的都是商业信用,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和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一旦付了款或发了货就失去了制约对方的手段,他们能否收货或收回货款完全依赖于对方的信用,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较大。且资金负担不平衡。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都由买方或卖方提供;(2)对于卖方来说。货物生产出来或装运以后,买方有可能不支付货款,私自毁约或提出降价或收到货物以后再支付货款的要

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1)

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货款的核对、审批及支付等。 本标准适用于货款的结算管理。 2 编制依据 会计准则 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集团财务中心为货款结算的主管部门。 3.2 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负责货款结算的审批,对货款的结算的准确性负责。 3.3 信息中心负责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4 结算条件 4.1 采购部将需要网上对帐的供应商名称报超市公司总经理签批后传信息中心。 4.2 信息中心为实行网上结算货款的供应商增加帐务核对权限(可以查看应结货款金额、开票金额、扣项金额及扣项明细等)。 4.3 财务中心结算会计整理《供应商货款结算明细表》(见附表1),根据货款结算明细表做税票登记、已结算登记及未结算供应商的挂帐处理。 5 对帐、审批流程 5.1 连锁超市系统供应商对帐、审批流程 5.1.1 财务中心结算会计按帐期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富基系统财务辅助子系统,选择[结算]模块下的[供应商结算单据对帐]或[结对帐单算]进行购、代销供应商的结算对帐,保存单据并在《供应商货款结算明细表》中做好登记。 5.1.2 采购经理选择[结算]模块下的[结算对帐单]进行审核。 5.1.3 信息中心将经过采购经理审核完毕的结算数据传到供应链系统。 5.1.4 财务经理选择[结算]模块下的[编辑结算申请单]进行审核。

5.1.5 连锁总经理选择[结算]模块下的[结算申请单付款审批]进行审批。 5.1.6 不在供应商无法进行网上对帐的,每月在会计制单日到财务中心进行现场对帐,审批流程同上所述。 5.2 九州商业大厦系统供应商对帐、审批流程 5.2.1 各部位按时将由单位总经理签批的临时扣项明细交结算会计。 5.2.2 结算会计选择唐诚系统的财务结算管理模块,选择[供应商结算管理]分供应商做[应付款调整单]。 5.2.3 财务中心结算会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唐诚系统的财务结算管理模块,选择[供应商结算管理]—[经销结算单据对帐]或[代联租结算申请单]进行帐务核对,生成结算数据并审核。 5.2.4 采购经理、财务经理、单位总经理在[结算申请单审核]处依次进行 二、三、四级审核。 5.3 九州宜家佳系统供应商对帐、审批流程 5.3.1 各部位按时将由单位总经理签批的临时扣项明细交结算会计。 5.3.2 结算会计选择金力系统[采购结算]模块下的[收入管理]—[制定非固定收入单]分供应商录入扣款明细。 5.3.3 结算会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金力系统,选择[采购结算]模块下的[结算管理]—[制定结算登记单]进行对帐,生成结算数据并审核。 5.3.4 采购经理、财务经理、单位总经理在[结算管理]—[制定结算登记单]处依次进行二、三、四级审核。 5.4 临沂宾馆直送供应商对帐、审批流程 5.4.1 临沂宾馆结算会计根据供应商交来的酒店管理系统验收单与财务帐进行帐务核对。 5.4.2 核对无误后,结算会计将验收单留下,注明“已对帐”。并告知供应商开具结算发票。 5.4.3 供应商开具发票后,经采购经理、连锁总经理、宾馆财务经理依次签字后到临沂宾馆财务部结算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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