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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7年发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7年发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7年发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

发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的

公告

(2018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全面反映2017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的全部142.9万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汇总,形成《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2017年)

为全面反映2017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编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展

2017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继续扩大监测覆盖面,优化预警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防范药品潜在的安全风险。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扩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层网络用户数量持续增长,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已有34万余个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注册用户,可在线实时报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1 7年全国98.0%的区县报告了药品不良反应,较2016年增长0.3个百分点,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为1068份。2017年继续拓展监测技术手段,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哨点监测,已建立60余家哨点监测平台。

进一步增强药品不良反应分析评价能力,及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日监测、周汇总、季度分析等工作机制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深入挖掘药品风险信号,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全年共发布16期药品说明书修订公告(涉及47个/类品种)、3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涉及10个品种)、12期《药物警戒快讯》

(涉及50个/类品种)、2期产品召回和暂停销售的公告。

进一步优化预警系统和评价模式,实现全国共享和分级审核。对重点关注的140余条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及时进行处置,经评价对红花注射液等不良事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调查、早处置,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进一步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和评价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一)报告总体情况

1. 2017年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42. 9万份,较2016年降低了0.1%。1999年至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累计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218.2万份。

2.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43.3万份,较2016年增长了2.2%;新的和严重报告数量占同期报告总数的3 0.3%,较2016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比例持续增加,显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可利用性持续增加。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2.6万份,严重报告数量占同期报告总数的8.8%,较2016年增加了1.6个百分点。

3.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情况

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量是衡量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2017年我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量为1068份,与2016年持平。

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是衡量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均衡发展及覆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为98.0%,较2016年增长了0.3个百分点。

5.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责任单位。按照报告来源统计,2017年来自医疗机构的报告占88.0%,来自药品经营企业的报告占9.9%,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占1.8%,来自个人及其他的报告占0.3%。与2016年报告来源情况基本相同。

6.报告人职业

按报告人职业统计,医生占56.8%,药师占23.7%,护士占15.6%,其他职业占3.9%。与2016年报告人职业构成情况基本相同。

7.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患者情况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男性和女性患者比例接近0.89:1,女性略多于男性,性别分布趋势和2016年基本一致。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9. 9%,与2016年持平;65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报告占26.0%,较2016年有所升高。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情况

按照怀疑药品类别统计,化学药品占82.8%、中药占16.1%、生物制品占1. 1%,与2016年基本一致。

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静脉注射给药占61.0%、其他注射给药占3.7%、口服给药占32.0%、其他给药途径占3.3%。与2016年相比,静脉注射给药途径占比升高1.3%。

9.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累及器官系统情况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7.6%)、胃肠损害(24.4%)、全身性损害(11.1%)、神经系统损害(9.1%)和心血管系统损害(4.1%)。化学药品、中药累及器官系统前5位排序与总体一致,生物制品累及系统前5位与总体有所不同,依次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32.7%)、全身性损害(19.7%)、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10.2%)、胃肠损害(6.5%)和神经系统损害(5.2%)。

(二)基本药物监测情况

1.国家基本药物监测总体情况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

告59.2万份(占总体报告的41.4%),较2016年减少0.2个百分点,其中严重报告5.5万份,占9.2%。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占84.1%,中成药占15.9%。

2.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共包括25个类别,涉及317个(类)品种。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0.7万例次,其中严重报告5.3万例次,占10.6%。

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报告按照类别统计,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抗微生物药(47.7%)、心血管系统用药(8.6%)、抗肿瘤药(7. 1%)、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4.0%)、消化系统用药(3.9%)。

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7.7%)、胃肠损害(2 6.1%)、全身性损害(10.0%)、神经系统损害(9.0%)以及心血管系统损害(3.8%)。

3.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中成药部分涉及内科用药、外科用药、妇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骨伤科用药6类共203个品种。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报告10.1万例次,其中严重报告8134例次,占8.1%。

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部分六类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数由多到少依次为内科用药、骨伤科用药、妇科用药、外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眼科用药,其中内科用药报告数量占86.8%。内科用药中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祛瘀剂、温理剂、开窍剂、清热剂、扶正剂,此五类药品报告占内科用药报告总数的89. 9%。

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成药部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8.8%)、胃肠系统损害(23.9%)、全身性损害(14.4%)、神经系统损害(8.3%)、心血管系统损害(5.6%)。

监测数据分析显示,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监测总体情况基本保持平稳。

(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监测情况

1.总体情况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涉及怀疑药品157.1万例次,其中化学药品占82.8%、生物制品占1.1%。2017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怀疑药品16.1万例次,其中化学药品占87.8%、生物制品占1.6%。

2.涉及患者情况

2017年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男性和女性患者比例接近0.88:1,女性略多于男性;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10.0%,65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报告占25.9%。2017年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涉及患者情况与总体趋势基本一致。

3.涉及药品情况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怀疑药品中,化学药品例次数排名前5位的类别为抗感染药(占化学药品总例次数的42.3%),心血管系统用药(10. 0%),肿瘤用药(7.3%),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6.2%),神经系统用药(5.7%)。

2017年化学药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最常见的药品类别是抗感染药,占32.9%,较2016年降低2.1个百分点;其次是肿瘤用药,占26.0%,较2016年升高3.2个百分点。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生物制品中,抗毒素及免疫血清占31.3%,细胞因子占24.5%。

按剂型统计,2017年化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66.7%、口服制剂占30.3%;生物制品中注射剂占97.0%。

4.总体情况分析

2017年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与2016年相比未出现显著变化。在化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排名及严重报告排名中,抗感染药继续居首位,但其构成比呈现连年下降趋势,提示临床对抗感染药使用管理措施效果进一步显现。在患者年龄分布中,老年患者报告比例继续缓慢升高,提示

老年患者受基础疾病较多、机体代谢水平较差以及用药情况复杂等因素影响,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持续关注老年人群用药安全。在给药途径分布中,静脉注射给药构成比显著高于其他给药途径,提示我国注射剂使用比较广泛,仍需进一步加强注射剂使用管理和安全监测。

(四)中药监测情况

1.总体情况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涉及怀疑药品157.1万例次,其中中药占16.1%;2017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怀疑药品16.1万例次,其中中药占10.6%。

2.涉及患者情况

2017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男性和女性患者比例接近0.85:1。其中14岁以下儿童患者占7.7%,65岁以上老年患者占27.0%。2017年中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老年患者的报告比例为36.8%,高于老年患者在中药整体报告的比例。

3.涉及药品情况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怀疑药品中,中药例次数排名前10位的类别分别是理血剂中活血化瘀药(31.1%)、清热剂中清热解毒药(9.5%)、补益剂中益气养阴药(8.7%)、开窍剂中凉开药(8.2%)、解表剂中辛凉解表药(5.6%)、祛湿剂中清热除湿药(4.9%)、祛湿剂中祛风胜湿药(3.0%)、祛痰剂中清热化痰药(2.3%)、补益剂中补气药(1.7%)、理血剂中益气活血药(1.5%),排序与2016年一致。2017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和口服制剂所占比例分别是5 4.6%和37.6%。2017年中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例次数排名前10位的类别与中药整体情况基本一致。

2017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给药途径分布,静脉注射给药占54.0%,其他注射给药占0.6%,口服给药占39.4%,其他给药途径占6.0%,与2016年相比,总体给药途径分布无明显变化。2017年中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给药途径分布,静脉注射给药占84.1%,其他注射给药占1.0%,口服给药占13.2%,其他给药途径占1.7%,与2016年相比,总体给药途径分布无明显变化。

4.总体情况分析

2017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比2016年略有下降。从药品类别看,主要涉及活血化瘀类、清热解毒类、益气养阴类、凉开类等中药;从严重报告涉及的给药途径看,静脉注射给药占比较高,提示仍需要继续关注中药注射剂的用药风险。

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了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发布红花注射液和喜炎平注射液2个产品召回和暂停销售的公告。

(二)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3期,通报了关注麦考酚类药品的生殖

毒性风险、关注甲氨蝶呤片的误用风险、关注含钆对比剂反复使用引起脑部钆沉积的风险,及时提示用药安全风险。

(三)发布注射用氨曲南、麦考酚类药品、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等47个/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公告,增加或完善了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等相关安全性信息。

(四)发布《药物警戒快讯》12期,提示了来那度胺、阿普斯特、左乙拉西坦等国外药品安全信息56条,涉及50个(类)品种。

四、各论

(一)关注抗感染药的风险

抗感染药,是临床应用最为广泛的药品类别之一,其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一直居于首位,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关注的重点。此外,面对日益严峻的耐药问题,合理使用抗感染药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0.8万例,其中严重报告4.0万例,占7.9%。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2017年总体报告的35.6%。与2 016年相比,抗感染药报告数量同期下降2.0%,严重报告同期增长19.2%。严重报告构成比较2016年增加了1.4个百分点。

1.药品情况

2017年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排名前3位的药品类别是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排名前3位的品种为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头孢曲松,与2016年相比,排名无变化。2017年抗感染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排名前3位的药品类别是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抗结核病药,排名前3

位的品种是左氧氟沙星、头孢曲松、头孢哌酮舒巴坦,与2016年相比,排名未发生变化。

2017年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80.1%,口服制剂占17.6%,其他剂型占2.3%,与药品总体报告相比,注射剂比例偏高,与2016年的剂型分布基本一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81.8%,口服制剂占17.6%,其他剂型占0.6%,与药品总体严重报告相比,注射剂比例偏高,与2016年相比,注射剂下降了0.3个百分点,口服制剂上升了0.3个百分点。

2.累及器官系统情况

2017年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整体报告和严重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累及器官系统情况详见图8。与抗感染药的整体报告相比,严重报告中全身性损害、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呼吸系统损害的构成比明显升高。

抗感染药整体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口服制剂累及器官系统前5位是胃肠损害(40.9%)、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8.6%)、神经系统损害(6.7%)、肝胆损害(4.4%)和全身性损害(3.7%);注射剂累及器官系统前5位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4 4.2%)、胃肠损害(19.4%)、全身性损害(8.6%)、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5.7%)、神经系统损害(5.3%)。

抗感染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口服制剂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肝胆损害(26.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1.9%)、胃肠损害(10.7%)、全身

性损害(8.9%)、代谢和营养障碍(4.5%);注射剂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4.2%)、全身性损害(18.6%)、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11.4%)、呼吸系统损害(10.4%)、胃肠损害(8.6%)。

3.监测情况分析及安全风险提示

2017年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数较2016年下降2.0%,严重报告数量较2016年增加19.2%。与2016年相比,2017年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总体报告比例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严重报告占总体严重报告比例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严重报告构成比上升了1.4个百分点。近年来,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总体报告比例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提示临床加强抗感染药使用管理等措施取得一定实效,但其严重不良反应及不合理用药风险仍需继续关注。例如,头孢硫咪、氨曲南等部分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在临床使用中存在给药间隔不合理现象,以增加单次给药剂量替代推荐的每日多次给药。对于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要维持一定的血药浓度,适宜的给药间隔可保持其疗效。每日用药次数若少于推荐的给药间隔,可能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如果增加单次给药剂量可能会给患者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小贴士

1.什么是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是指抗菌药物的杀菌作用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高于细菌最低抑菌浓度的时间。临床常用的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及其他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除外)等。

2.使用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应注意些什么?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要维持一定的血药浓度、适宜的给药间隔才可保持其疗

效。每日用药次数若少于推荐的用药次数,可能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如果增加单次给药剂量可能还会给患者带来安全风险。

(二)关注注射剂的用药风险

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给药途径分布中,注射给药占整体报告的64.7%,严重报告中涉及注射给药途径的占77.6%。

1.药品情况

(1)化学药品注射剂

2017年化学药品注射剂总体报告数量和严重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均是抗感染药,肿瘤用药,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神经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

(2)中药注射剂情况

2017年中药注射剂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是理血剂、补益剂、开窍剂、清热剂、解表剂。

2.累及器官系统情况

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中,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32.2%)、胃肠损害(18.4%)、全身性损害(13.2%)、神经系统损害(7.7%)、心血管系统损害(4.7%)。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中,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为全身性损害(21.0%)、皮肤及其附件损害(14.6%)、血液系统损害(13.2%)、呼吸系统损害(10.1%)、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8.1%)。

3.监测情况分析及安全风险提示

注射剂具备起效快的特点,临床应根据疾病治疗需要或患者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监测数据显示,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以过敏反应为主,严重报告占比相对较高。

(1)报告数量依然较多

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静脉注射给药占61.0%、其他注射给药占3.7%。与2016年同期相比,静脉注射给药途径占比升高1.3%,显示注射剂安全用药风险仍需关注。

(2)存在不合理使用的现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先后发布76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其中27期提示注射剂在临床使用存在不合理使用现象,主要表现为超剂量、超适应症、超适用人群用药;不合理长期用药;用药方法不当,如静脉给药浓度过高、滴速过快;未注意配伍禁忌,将存在配伍禁忌的药物混合配伍或使用同一输液器连续滴注;联合用药不当等,提示不合理使用仍是影响注射剂用药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3)特殊人群用药风险

注射剂在特殊人群中使用风险相对较高。以儿童为例,2017年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剂型分布中,注射剂占83.5%、口服制剂占12.7%、其他制剂占3.8%。儿童口服用药依从性差,使用注射剂相对较多。由于儿童脏

器发育尚未完全,对药物更为敏感,耐受性较差,儿童注射用药风险值得关注。

小贴士

怎样合理选择给药途径?

临床给药途径常用的有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滴注等,不同的给药途径各有特点。口服是常用方便的给药途径,但口服后需经过消化道吸收,起效相对较慢;肌内注射是将药物直接注入肌肉组织内,由于肌肉组织血管丰富、药物吸收相对较快,但会引起局部疼痛等;静脉滴注是将药物直接输入静脉,能够很快达到一定的血药浓度,起效快,但由于药物直接进入血液,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可能会高于其他给药途径。“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是公认的安全用药原则。通常根据患者病情或治疗需要,选择适宜的药品剂型及给药方式。

(三)关注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的风险

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是指用于维持人体内环境恒定,保证细胞进行正常代谢和维持各脏器正常生理功能的药品,包括营养药、维生素类、电解质调节药、钙调节药、复方电解质输液及透析液、酸碱平衡调节药、微量元素与矿物质等,属于临床常用药品。近年来,该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及其严重报告占比均呈现上升趋势,提示我们需关注此类药品的安全风险。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7.1万余例,占总体报告的5.0%;其中严重报告7000余例,占9.8%,略高于化学药品严重报告构成比。与2016年相比,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报告数量上升6.4%,严重报告数量上升18.6%,严重报告构成比增加了1. 0个百分点。

1.药品情况

2017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排名前3位的药品类别是营养药、维生素类和电解质调节药,排名前10位的品种为复方氨基酸(18AA)、氯化钾、维生素C、脂肪乳、复方氨基酸、复方脂溶性维生素、复方水溶性维生素、维生素B6、丙氨酰谷氨酰胺和门冬氨酸钾镁。

2017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88.8%,口服制剂占9.6%,其他剂型占1.6%;严重报告中,注射剂占97.5%,口服制剂占1.9%,其他剂型占0.6%。

2.累及器官系统情况

2017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整体报告和严重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累及器官系统情况详见图11,严重报告中全身性损害和呼吸系统损害的构成比较高。

该类药品总体报告中,口服制剂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胃肠损害(66. 8%)、皮肤及其附件损害(11.9%)、神经系统损害(4.4%)、全身性损害(3.2%)和精神障碍(1.9%);注射剂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全身性损害(25.3%)、胃肠损害(20.9%)、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0.9%)、神经系统损害(7.3%)和心血管系统损害(6.6%)。严重报告中,口服制剂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胃肠损害(30.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16.9%)、全身性损害(9.0%)、生殖系统损害(6.4%)和肝胆损害(5.6%),注射剂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全身性损害(41.3%)、呼吸系统损害(11.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9.8%)、心血管系统损害(9.7%)和胃肠损害(8. 0%)。

3.监测情况分析及安全风险提示

2017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数及严重报告比例与2016年相比均呈现上升趋势。数据分析显示,该类药品合并用药情况比较常见,存在合并用药的病例报告超过三分之一,严重报告中合并用药情况更加普遍。

2017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相关报告占其总数的88.8%,严重报告中注射剂相关报告比例高达97.5%,其严重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寒战、高热、呼吸困难、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提示该类药品安全性风险主要是其注射剂导致的严重过敏反应。

针对上述风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发布复方氨基酸(18AA)、复方脂溶性维生素注射剂等药品说明书修订公告和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维生素K1注射液等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警示公众关注该类药品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风险及临床不合理用药情况。

小贴士

1.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主要引起哪些不良反应?

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不良反应/事件主要累及全身性损害、胃肠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等,表现为皮疹、瘙痒、恶心、寒战、高热、胸闷、呼吸困难、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使用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应注意些什么?

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尤其是无法进食或营养状况差的患者,均需使用该类药品,但由于往往与其他药品合并使用,其安全性问题容易被忽视。临床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处方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要关注该类药品的严重过敏反应,在使用前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在给药期间应加强监护,一旦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及时救治。

(四)关注非处方药的用药安全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简称OTC(Ove r the counter drug)。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非处方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3. 1万份,其中严重报告3,064份,占2.3%。非处方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2 017年总体报告数量的9.2%,严重报告占全部严重报告数量的2.4%。

1.患者情况

2017年非处方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男性和女性患者比例约为0.86:1。严重报告中,男性和女性患者比例约为1.02:1。患者年龄分布统计中,老年患者在严重报告中占比明显高于非处方药总体报告情况,提示应关注老年人群使用非处方药的安全性问题。

2.品种情况

2017年非处方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化学药品占56.0%,中成药占44.0%。

2017年非处方药化学药品报告按类别统计,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是解热

镇痛药、消化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变态反应药、抗感染药(以局部用药为主),占非处方药化学药品报告的82.3%。2017年非处方药中成药报告按类别统计,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是清热剂、理血剂、祛湿剂、解表剂、止咳平喘剂,占非处方药中成药报告的69.5%。

3.累及器官系统情况

(1)非处方药化学药品

2017年非处方药化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3位的是恶心、呕吐等胃肠损害(45.5%),皮疹、瘙痒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16.4%),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损害(12.9%)。

(2)非处方药中成药

2017年非处方药中成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3位的是恶心、呕吐等胃肠损害(41.8%)、皮疹、瘙痒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8.3%)、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损害(6.3%)。

4.监测情况分析及安全风险提示

非处方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2017年总体报告的9.2%。非处方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以一般报告为主,严重报告占非处方药报告的2.3%,严重报告构成比明显低于总体报告水平。非处方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有47.8%来自药品经营企业,与总体报告来源分布明显不同,符合非处方药的流通特点。从年龄分布看,老年患者在严重不良反应报告中占比明显高于非处方药的总体报告占比,提示应关注老年人群使用非处方药的安全性问题。

小贴士

1.什么是非处方药,怎样识别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简称OTC(Ove r the counter drug)。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管理上的界定,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是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与甲类非处方药相比,乙类的安全性更好。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红色,乙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绿色。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的相关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药品包装或药品说明书上印制: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非处方药有哪些特点?

非处方药主要用于治疗或缓解消费者容易自我判断、自我药疗的一般疾病或症状。非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咳嗽药、祛痰药、解热镇痛药、助消化药、抗胃酸药、维生素类、滋补药、通便药、外用药等。被列入非处方药的药物,一般都经过较长时间的考察,具有毒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便于贮存等优点。非处方药方便消费者及时获得药品进行自我药疗,增进公众健康,会降低消费者就医的

经济和时间成本,并可节省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

3.怎样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己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消费者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应首先仔细阅读非处方药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如有不了解的问题,可向药师咨询;如仍不能确定自己是否适于使用,应去医院就诊。需注意非处方药也是药品,消费者不能随意使用,应严格按照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的指示用药。在用药过程中,如症状不缓解,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会出现不良反应吗?

药品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药品管理上的分类。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因而具有药品的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

总体来说,非处方药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少、较轻,但药物用于人体是否产生不良反应,除了药品因素外,还受人体体质差异等因素的影响。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五)关注儿童用药安全

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来自医疗机构报告123.7万份,其中0—14岁儿童患者相关的报告12.9万份,占10.5%,较2016年降低了0.1个百分点。2017年共收到来自医疗机构儿童严重报告8354份,占儿童报告总数的6.5%,较2016年升高1.0个百分点,与2017年总体报告中严重报告比例趋势一致。

1.儿童患者情况

2017年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男性和女性患儿比为1.46:1,男性高于女性。2017年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年龄分组情况见图13。

2.品种情况

2017年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占87.3%,排名前3位的是抗感染药(73.0%),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6.4%),呼吸系统用药(5.5%);中药占12.7%,排名前3位的是清热剂(38.0%)、解表剂(18.0%)、开窍剂(15.8%)。

2017年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剂型分布中,注射剂占83. 5%、口服制剂占12.7%、其他制剂占3.8%。

3.累及器官系统情况

2017年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累及器官系统情况详见图14。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3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52.2%)、胃肠损害(19.8%)、全身性损害(7.8%)。化学药品、中药累及器官系统排名前3位的与总体一致,生物制品累及器官系统与整体排序有所差异,分别是全身性损害(42.3%)、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5.5%)、用药部位损害(11.4%),药品不良反应表现和整体情况基本一致。

4.监测情况分析及安全风险提示

2017年儿童报告占来自医疗机构报告总量的10.5%,较2016年略有下降;儿童患者新的和严重报告所占比例均低于医疗机构报告整体情况。近年监测数据分析显示,儿童报告的性别构成中,男性患儿的比例高于总体报告水平。2017年儿童报告数据分析显示,化学药品中抗感染药占73.0%,较2016年降低3.5个百分点,仍明显高于总体报告化学药品中抗感染药的构成比;在剂型分布上,注射剂占83.5%,明显高于总体报告中注射剂的构成比。儿童监测数据与总体报告的差异,可能与儿童的疾病谱及自身特点有关,但仍需要加强关注。

小贴士

1.如何提高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1)谨慎选择药品,尽量选用适合儿童剂量和剂型的药品。处方药应由医生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非处方药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如果病情变化或加重,需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2)儿童用药品种不宜过多。药物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故应严格控制联合用药种类。

(3)家长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遵医嘱,要严格遵照药品用法用量,确保药品放置安全位置,避免儿童自取误服。

2.哺乳期用药会对婴儿健康产生影响吗?哺乳期用药应把握哪些原则?

哺乳期妈妈服药后,许多药物能通过乳汁分泌,并被婴儿吸收。因此哺乳期妈妈用药时既要考虑自身安全,也要关注有些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健康。哺乳期用药应考虑以下原则:

(1)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哺乳期妈妈用药要注意哪些问题,确认是否需停止哺乳。说明书中未注明的,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2)同一药物有多个剂量可选择的,在满足治疗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最低服药剂量。

(3)同类药物中有多种药物可选择的,优先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

(4)尽量在用药前哺乳。每日用药一次的药物,可在母乳喂养后立即使用,以增加与下一次哺乳的间隔。

(5)相较于全身用药(口服或注射等),局部用药(外用软膏、贴剂等)乳汁中药物浓度一般较低。同种药物如有多种剂型可选择的,可考虑优先选择外用制剂。

五、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中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地区上报的数据。

(二)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通过自发报告系统收集并录入到数据库中的,存在自发报告系统的局限性,如漏报、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完善、无法计算不良反应发生率等。

(三)每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数量受到该药品的使用量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的多少不直接代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高低或者严重程度。

(四)本年度报告完成时,其中一些严重报告、死亡报告尚在调查和评价的过程中,所有统计结果均为现阶段数据收集情况的真实反映,有些问题并不代表最终的评价结果。

(五)专业人士会分析药品与不良反应/事件的关联性,提取药品安全性风险信息,根据风险的普遍性或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如在药品说明书中加入安全性信息,更新药品如何安全使用的信息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当认为药品的获益不再大于风险时,药品也会撤市。

(六)本年度报告不包含疫苗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数据。

药品不良反应分析结果汇报实例

药品不良反应分析报告 (20 年月--20 年月) 生产企业:(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报告日期: 一、企业监测体系建设概况

我司于2006年已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并有效实施。2012年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和《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我司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 我司监管网络为一线销售人员从医院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汇总至市场部相关人员。市场部相关人员将数据汇总至相应QA人员,QA人员将数据上报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 组织机构: 我司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专职部门为质量保证部,监测部门为市场部。 组成人员: 质量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一名市场部人员、一名QA人员。 职责: (1)市场部人员和QA人员及时收集与公司生产的药品有关的安 全性信息,发现与公司有关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每年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提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报告; (2)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必要时对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如召回; (3)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4)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据与药品质量的关联性研究,必要时进行重点监测或再评价;

(5)按要求撰写和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6)正确介绍药品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将说明书修改等安全性信息及时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7)经常查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二、公司品种概况 我司现有1个品种:****(批准文号:国药准字*****)。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我司对该品种进行了生产......... 无监测期品种和重点监测品种。 三、产品基本信息和不良反应收集情况 (一)不良反应反馈数据核实情况: 无。 (二)反馈数据涉及产品的基本信息: 产品的批准文号、通用名称、剂型、统计周期内的销量、不良反应报告例数、严重的不良反应例数及其构成比、新的一般的不良反应例数及其构成比、死亡病例数见附表1。 我司无文号转入或转出情况。 (三)其他不良反应信息收集情况: 在此次报告时间段内,我司未收集到到涉及本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可疑不良反应信息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资料分享大全-分享无极限★★★ 提高认识强化督导 努力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支持下,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监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暂,2004年才真正将ADR 监测工作纳入管理渠道。由于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健全,致使监测工作一直发展缓慢,成效不大。今年8月份市局召开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题会议之后,我们通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了对做好ADR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从中找出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为积极推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不断加强工作上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一起研究制定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提高号召力、切实加大督导力,形成上下有合力,从而使我县ADR监测工作有了新的、较大的起步。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根据市局和市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投入,促进了全县ADR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加快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各级重视,层层有人抓。为更好地适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需要,我们在驻城建立了8个县级监测站,分别由驻城6个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和仁和堂连锁有限公司组成,在12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乡级监测点,同时要求在各村级医疗机构也建立监测点。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分别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各监测站、点也分别配备了一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具体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县、乡、村****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并将不断得到完善。 二是不断健全制度,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运转有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保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各监测站、点也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县卫生局还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所辖各个医疗机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把该项工作列入了自己的工作管理考核目标重点抓,共同促进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三是改善办公条件,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报送准确及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部分资金为监测中心新购置电脑一台,用于监测报告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用于监测工作的车辆,局办公室优先派车,保证工作人员对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上报,保证对一般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按时上报。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大力开展。针对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药品不良反应(ADR)监察报告。 2.职责 综合部:负责收集、整理ADR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分类。 负责组织讨论ADR处理方案(措施),以及方案(措施)的制订,提交审批。 负责ADR处理方案(措施)的具体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所有资料的收集、 整理、建档。并将ADR报告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质量部:负责组织对B型ADR进行生产过程及质量检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调查。 3.内容 3.1.定义 3.1.1.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以及对生育力的影响等。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一般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型和B型。 3.1.2.A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其程度轻重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较低。 3.1.3.B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难以预测在具体病人身上是否会出现,在药物研究阶段的常规毒理学试验中难以发现,一般与用药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 3.2.范围 3.2.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到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3.2.2.新药投产使用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 3.2.3.疑为药品所引致的突变、癌变、畸形。 3.2. 4.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2.5.非麻醉药品产品的药物依赖性。 3.2.6.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3.2.7.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分析报告报告材料

药品不良反应分析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到广大患者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2019年第一季度共收集报告146例,现就2019年第一季度的ADR报告进行统计、分析,了解ADR发生的一般规律和特征,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一、ADR监测统计结果及分析 1、性别与年龄分布 我院2019年第一季度共收到146例ADR报告,其中男性66人,占比45.21 %,女性80人,占比54.79%。患者的年龄分布见表1: 表1 发生ADR患者的年龄分布 年龄/岁例数/n 构成比/% 0~10 32 21.92 11~20 4 2.74 21~30 8 5.48 31~40 14 9.59 41~50 24 16.44 51~60 19 13.01 > 60 45 30.82

合计146 100.00 2、患者家族史、既往史情况 146例ADR报告中,患者既往有过敏史的26例,占17.81%;无过敏史的113例,占77.40%;不详的7例,占4.79%。146例患者中有家族药物过敏史的0例,占0%;无家族药物过敏史的51例,占34.93%;不详的95例,占65.07%。

3、患者转归情况 146例ADR中,其中痊愈77例,占52.74%;好转45例,占30.82%;不详24例,占16.44%。大多数患者经积极治疗均好转或痊愈(占83.56%),不详占16.44%,主要因为观察时间不够长,说明我院医务人员发现药品不良反应能够及时上报。 4、药品剂型及用药途径分布 药品剂型 146例病例报告涉及药品剂型17种,以注射剂为主。本季度涉及药品剂型分布及所占比例见表2。 表2 药物剂型分布 剂型例次/n 构成比/% 注射剂142 64.25 粉针剂21 9.50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评价及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监测,在欧洲国家也习惯称为“上市后药物监测(Postmarketing Drug Surveillance,PMDS)”,以1964年英国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的问世而宣告诞生。ADRs监测有志愿报告体系(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SRS)、集中(或强化)监测体系(intensivereporting system)等多种方式。由于SRS一直是ADRs监测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似乎已约定俗成,ADRs监测一般指的即是SRS。SRS主要目标是尽早获得药物安生性问题的信号,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以及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息。 药品不良反应常成为医疗、科学、道德、商业与诉讼的焦点。法律判决依据的事实。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不确切性,常使得问题的讨论难以为继。 ADR报告的获得过程可分析如下:(1) 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和发现;(2) 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药物,这一判断很多源于经验,通常考虑的是时间上有联系,以及没有混杂因素等; (3) 把归咎于药物的不良事件以可疑的ADR的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制药公司报告。而报告的只占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极少部分。 为了减少漏报,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一般都提倡“有疑即报”,即不必在肯定了药物与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后再报告。 监测方法的优劣,不但要看其灵敏性,还要看其特异性。7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特异性,许多专家探讨、研究了各种因果判断方法,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对厂方报告ADR时的一种要求。这一倾向曾使人们以为应用这些方法能测定具体病人或个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能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现在已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偏向,但“因果”方法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可以告诉初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哪些方面描述。 为了更准确、更有质量地报告ADR,系统地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思路十分必要。而为了高屋建瓴,从战略角度全面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与地位,探讨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就十分必需。 1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归因判断 1.1 因果性质的标准——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①与现有资料要有一致性(或生物学合理性) 即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其他类型信息的观点看因果联系的合理性。其他类型信息是指其他人体研究的数据,其他有关问题研究的数据,动物实验的数据以及科学的病理生理学理论。如果某项发现能为已有的资料和理论所解释,一般就会更令人信服。 ②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联系的一贯性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操作规程

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经调查处理后的数据及时准确的上报,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文件。 范围:适用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填报操作。 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督专员执行本操作规程,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管理。 内容: 1.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的上报时间: 2.1一般药品不良反应:应在发生后30日内报告; 2.2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在15日内报告; 2.3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中死亡群体事件调查表先电话或即时通讯等方式联系市中心,经组织核查为真实后,按照要求再进行在线填报; 2.4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登入地址: 电信用户: 联通用户: 也可百度搜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链接点击进入; 如下图: 填写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入”系统; 4.报告表的上报与填写: 4.1登录系统后查看首页,页面左侧显示的是所有功能树,中间显示的是公告通知和预警信息,下面显示的是提醒信息等; 首次报告:个例不良反应上报,使用此功能模块。 严重跟踪报告:对本企业已上报的严重报告表进行跟踪 操作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报告表检索:查看本企业已上报的报告表时,使用此功 能模块; 已报告列表:查找本企业上报的所有报告表时,使用此 功能模块; 报告查重:在此功能模块;可以查找重复报告; 暂存报告:想查找在填报时由系统自动暂存或者人工手 动暂存的报告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补充材料管理:可以查看到本级要求下级补充资料的报告表与上级单位要求本级补充资料的报告表; 修改申请管理:对已经上报的报告表进行修改,需要向上级单位进行申请,上级单位过后会在“修改申请管理”模块里进行修改;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管理办法考试题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考试题 (时间60分钟) 姓名:部门:时间:成绩: 一、填空 1.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__、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2.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___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__、、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4.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__、__、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__、完整、准确。 6.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___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7.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及时对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_____和卫生部。 8.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______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 9.药品经营企业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__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10.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______并报告。 二、不定性选择题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_____起施行。( ) A. 2011年7月1日 B. 2011年9月1日 C. 2012年7月1日 D. 2012年10月1日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除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以外还要履行其他主要职责__。( ) A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B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C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D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3.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__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__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 A. 1, 1 B. 3, 3 C 5, 5 D 8, 8 4. 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____。( ) A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B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C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贵州省人民医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是一种具有生理活性的化学物质,任何药品都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可以防病治病,促进病人生理、生化功能的恢复;另一方面可以引起生理、生化机能的紊乱或组织结构变化等危害机体的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Adervse reaction,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由于药品的以上特性,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意义重大。做好ADR监测工作的意义如下: 1. ADR监测能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为上市后再评价提供服务 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病例少(Ⅰ期临床试验20~30例,Ⅱ期临床试验100例,Ⅲ期临床试验300例以上)、研究局限性(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研究时间短(一般只有几个月)研究目的单纯(观察指标只限于试验所规定的内容)。因而,上市后的再评价是确保用药安全性的重要工作。 2. ADR监测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药师和患者自身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和警惕,注意用药的安全性问题,从而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3. 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为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有效性、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经济学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作为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在对药品安全性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4. ADR报告监测有利于及时发现重大药害事件,防止药害事件的蔓延和扩大,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这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功能上的重要外延,通过ADR监测工作可以发现任何与药品安全性相关的问题(如质量问题、假药问题、不合理用药问题等),这是国家政府部门进行上市后药品安全信号发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ADR监测中心对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进行分析、评价、研究,及时发布信息及采取措施,避免同类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以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健康利益。 5.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款 为了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总结分析报告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总结分析报告 年药品不良反应分析、反馈报告2014监测是合理用药的重)药品不良反应(ADR减少医患是关系到广大患者用药安全,要依据,年共收集上报2014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

。例增加了年的7190.14%135例ADR,较2013了解ADR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就2014年的的一般规律和特征,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ADR 依据。报告人包括医生报告人职业和科室分布;药份,占90.37%和药师,其中医生上报12218ADR报告来自全院份,占9.63%。13师上报例门诊患者。详见3个科室,132例住院患者,。表1上报科室排序1 2014年ADR表例数(例)构成比科室11.85% 16 外三病区

11.11% 15 内一病区 11.11% 15 内二病区 10.37% 14 内四病区 8.89% 12 内三病区 7.41% 临床药学室10 5.93% 8 外一病区 5.83% 8 儿科病区 5.19% (肛中医二病区7 肠)5.19% 7 中医一病区 3.70% 5 外四病区 3.70% (康中医二病区5 复)

2.96% 4 ICU综合组 1.48% 2 妇产科病区 1.48% 2 住院药房 1.48% 2 门诊急诊科 1.48% 2 外二病区0.74% 门诊西药房 1 100% 135 合计 发AD的患者性别及年龄分布情例,中,男81例,女54ADR在报告的135例 1-95

岁,情况详见表2。年龄分布区间为表2 患者年龄分布情况百分比年龄例数1.48% 2 1小于岁2.22% 1-4岁 3 2.96% 4 5-14岁22.96% 31 岁 15-4428.15% 岁38 45-6442.22% 6557 岁及其以上100% 总计135 用药情况分析用药途径包括静脉给药及 口服、皮下注射等。最常见仍为静脉滴注,占. 3:74.85%。详细统计见表表3:给药途 径统计排名 给药途径一般严重总计 例次百分例次百分比例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 81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运行(修订版)【新版】

目的: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组织机构及运行体系。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责任人: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质量保证部、后勤部、销售公司、科研中心 内容: 1.组织机构简图 2. 体系运行 2.1 信息采集途径 2.1.1 信息采集途径包括被动收集:销售人员、400热线投诉电话,和主动收集: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研究、文献检索、国内外政府网站。 2.1.2 信息采集技巧:第一时间了解:判断事情的严重性。是否停药?是否上报?是否召回? 第一时间控制:控制医生态度,控制患者情绪; 第一时间反馈:及时反馈至ADR管理员或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主任; 长期应对准备:掌握我公司产品主要不良反应及质量特性等,并具有一定的ADR判断能力,若不能独立解答患者疑问,切忌给予医疗服务建议,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给予支持。 信息收集要全:因其他原因不能全面收集ADR信息,至少收集以上四要素及时反馈至ADR管理员处,协助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2.2 单个病例管理 2.2.1 单个病例处理流程:收集(多渠道)→报告公司关联性评价→随访→上报ADR监测系统→纳入公司不良反应病例数据库。 2.2.2 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出现其他情况均应报告,即使没有伴随具体的不良事件,如: ·说明书已知一般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和新的不良反应 ·因药品停用而发生的事件 ·超适应症用药 ·孕妇暴露

·药品无效 ·用药错误 ·死亡结局 ·出现未预期的治疗/临床益处 2.2.3 临床试验安全性信息报告 临床试验定义: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或试验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其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临床试验类别:I、Ⅱ、Ⅲ、IV期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重点监测、一致性评价、临床有效性试验及其他安全与疗效对比研究等。 上报流程: 研究者上报所有不良事件;申办方上报严重不良事件(时限:死亡和危及生命为7天,其他情况15天),以电话、传真或EMS邮寄的形式向CFDA注册司、BFDA注册处及卫计委提交首次报告,及时提交随访报告,并将收集的所有不良事件报告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公司不良反应办公室;不良反应办公室按法规时限要求上报上市后临床研究不良反应,上市前不良反应长期保存,待产品上市后纳入不良反应数据库并带入PSUR中。 2.2.4 个例不良反应/事件评价、上报 2.2.4.1 不良反应/事件类型: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和监测管理办法》对一般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的定义,对比说明书中不良反应描述,确定不良反应/事件的类型。 2.2.4.2 不良反应/事件关联性评价: 从时间相关性、药理作用/同类药物反应、去激发、再激发、剂量等方面对不良事件与药品之间关系进行评定。同时考虑的其他因素:原患疾病、相互作用、伴随药物、伴发疾病。时间相关性:用药前、用药过程中或延迟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 2.2.4.3 药理作用/同类药物反应:不良事件发生时间是否与药理/毒理反应一致,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去激发:停药观察,去激发是否为阳性 再激发:去激发后再次给药观察,再激发是否为阳性。 给药剂量:规定给药剂量与实际给药剂量是否一致。 原患疾病:分析不良事件是否为原患疾病的症状,或治疗适应症的自然进程。 药物相互作用:协同作用、拮抗作用、配伍禁忌。 伴随药物/伴发疾病:是否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 其他因素:是否存在其他风险因素,如吸烟史、饮酒史、过敏史、家族病史及不良反应病史等。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GSP)

文件名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编码: 起草部门:质管中心版本号:分发部门: 起草人:日期:年月日行政[]运营[] 财务[]质管[]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物流[]电商[]批准人:日期:年月日 执行日期:编写(修订)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 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保证该项工作有序、按时、准确完 成。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公司 相关制度。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处理、跟踪。 4职责 运营中心、质管中心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 应当及时向质管中心报告,由质管员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 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5.1.2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 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 资料。

5.1.3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记录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包装规格;客户名称、负责人、投诉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使用不良反应药品的患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患者名称、年龄);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过程;患者的用药情况等。 5.1.4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 分析和评价,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 应的重复发生。质管中心调查处理方法如下: (1)调查产品的购销渠道,核实物流在途情况、往来单位仓储情况,初步的临床用药情况并记录; (2)核查该产品的购、销、存记录,冷链药品的还应核实在途在库的温湿度监测情况,作为调查的凭证; (3)对于确定为公司销售的药品产生不良反应的,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需要召回的及时下达召回通知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4)对于超出公司质管中心调查处理能力范畴的应及时报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并协助其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5.2基础术语 5.2.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2.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5.2.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导致死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试卷与答案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培训测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30分) (1)ADR报告类型分为、、和四类。 (2)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有、、及可塑性、可控性。(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要本着的原则。(4)怀疑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的生产批号应()()()。生产批号应认真(),必要时要进行()。 (5)国内有无类似不良反应一栏填报,以为准。 (6)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须报告,必要时可以报告。 二、选择题:(可以多选或单选)(每题2分,共50分) A类1、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A引起死亡 B 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C 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D 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E 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2.代理经营进口药品单位或办事处,对所代理经营的进口药品制剂的不良反应,要进行 A、不断地监测整理 B、不间断地追踪、监测,并按规定报告 C、按法定要求报告 D、按法规定期归纳 E、不断地追踪收集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 A 已经载明 B 未载明C不能判定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的人员应由() A、医学技术人员担任 B、药学技术人员担任 C、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D、护理技术人员担任 E、医学、药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5、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于()报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中心,死亡病例须(),也可直接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A及时报告 B 发现之日起10日内 C 15个工作日内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的是() A、定期通报 B、定期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 C、不定期通报 D、不定期通报,并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 E、公布药品再评价结果 B类:A、药品不良反应B、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 C、可疑不良反应 D、禁忌症 E、监测统计资料 7、需按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的是() 8、怀疑而未确定的不良反应是 9、不得随意向国内外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提供和引入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的() 10、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药品引起的() A、药品不良反应 B、报告制度 C、越级报告 D、监测管理制度 E、监测统计资料 1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 12、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的医.学() 13、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是() 14、对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 A、15个工作日内 B、10个工作日内 C、72小时 D、罕见药品不良反应 E、药品不良反应 15、药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的是() 16、药品使用单位发现的罕见的不良反应病例,应向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 一、医院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药学部临床药学室。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管理。各科室指定一名不良反应监测员具体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小组的任务是组织、指导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疑难、复杂的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讨论复审,并向省ADR 监测中心报告。 二、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无论是单一用药还是多药联用,均应遵循“可疑就报”的原则,对难以确定因果关系的,只要不能完全排除药品不良反应,均应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品不良事件上报。 四、各临床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发生不良反应及时报告临床药学室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送至临床药学室,并由临床药学室通过医院内网定期反馈给相关科室或全院,临床药学室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并填写纸质报表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五、不良反应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六、在医疗过程中,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特别是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医护人员应积极组织救治,最大限度保证病

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存好相关药品留样,详细记录、分析,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同时向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报告。医师应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七、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专家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确认,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后果及时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八、若患者或家属对药品不良反应提出异议时,由临床医务人员和病人家属共同负责将药品封存后并保存于冰箱内,如患者及其家属对所用药品提出要检验,24小时内由医务部会同患者或家属前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九、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十、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十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十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重点对化学药品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1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部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八条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采取相关的紧急控制措施。 第十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以及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药品不良反应试题

药品不良反应检测试题库 一、填空题 1、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于起施行。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以及,适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3、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内容应当、、。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报告。 6、ADR报告类型分为不良反应、不良反应、不良反应三类。 7、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应当予以保密。 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的原则。 9、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名称的选取参考是: 10、国家鼓励、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11、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的系统用户分为三大类,分别是:、 和。 1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并报告。 1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保存。 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的依据。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分析评价结果,可以要求企业开展相关研究。必要时,应当采取责令等措施,对不良反应大的药品,应当,并将有关措施及时通报卫生部。 16、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的重点监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测报告进行技术评价。 17、禁止进口、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18、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自发报告系统收集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的、文献报道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填写,自获知之日起日内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求提供原始报表及相关信息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日内提交。 19、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获知后内书面报和。20、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撰写规范由负责制定。 二、单项选择 1、( )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A. 卫生部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D.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 2、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的是() A. 逐级报告制度 B. 定期报告制度 C. 严重的、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 D. 严重的、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E. 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3、《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D.《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是对( )。 A. 食品、药品销售实行监督的政府机构 B. 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实行监督的联邦政府管理机构 C. 食品、药品生产实行监督的联邦政府管理机构 D. 食品的生产、销售实行监督管理机构 E. 药品的生产、销售实行监督的联邦政府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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